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浙江)
1、学校全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代码:12871
2、校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地点:浙江绍兴
4、邮政编码:312000
5、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6、办学层次:高职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患有传染病、心脏病或身体有严重缺陷影响正常学习的考生不能录取,对于色弱、色盲考生“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图形图像制作”三专业不予录取。其余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即先录取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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