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二、办学地址
1、校 本 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
2、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3、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4、安德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德镇
三、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00%—120%。
2、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国防生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男女比例:国防生招生专业男女比例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比例执行;由于铁路行业工作性质和条件的特殊要求,铁道机车车辆专业只招收男生,供用电技术、铁道通信信号、铁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4、英语、日语专业和国防生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本科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表演)、体育教育等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5、我校国防生招生专业按本一批线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加分政策;其他专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加分政策。
6、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综合考核,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配者,作退档处理。
7、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认定:凡我校组织了“校考”专业测试的省份,其专业成绩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其余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和体育类认可生源省份相应层次合格成绩。
(2)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表演)、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执行。国家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我校单独测试,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凤凰学院设置的汉语言文学、表演、影视动画为西华大学与凤凰卫视集团合作培养的公办专业;铁道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供用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为西华大学与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合作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安德校区;“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机械电子工程(数控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新生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奖、助、贷措施
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读完成西华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西华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郊 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610039
网 址:www.xhu.edu.cn
电子信箱:xhzsb@mail.xhu.edu.cn
咨询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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