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属于普通专科教育层次。
第二条、 学院代码:14411,招生代码:5198
第三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新皂镇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 社会需求分解到各专业并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三志愿至调剂志愿考生。
3、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又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可调配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配者作退档处理。
4、 学生身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绝不乱收费。
第七条、 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除按规定实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还专门设有奖励基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特困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在生源当地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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