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财经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开发区人文街8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3.261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528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6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3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412.2万元,图书82.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2.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财经学院印章。大连财经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财经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财经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高考(微博)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照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大连财经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微博)、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体检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大连财经学院奖学金。
2.其它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在本校已录取本科专业新生中进行重新招生。
九、招生业务联系部门
大连财经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1-39265023 0411-39265011
传真:0411-39265023
网址: http://www.kingbridge.net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文街80号
邮编:1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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