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西医为主体、中医为特色、中西合璧、优势互补的办学格局。
学校占地面积1316.2亩,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建有千兆校园网和手术直播示教系统,所有教室均配有多媒体教学系统,现有各类标准实验室380余个,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教授60人,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00余人,5名教师被聘为硕士、博士生导师,外国文教专家6人。省管专家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3人,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25人。
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床位2600余张,均建有较为完备的实训、示教场地,承担着全部临床教学任务,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证。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7%,连续两届被评为"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一、实施原则
为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专科深造,有效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学校建立单独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等。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考试方案的制定;负责单招考试试题的命题和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试卷的评定工作;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等。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 委) 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生在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和医学类中职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2016年高等教育报考条件的考生)。
五、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凡符合报考我校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报名时请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2、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3、考生可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上填报1-5个专业。在南阳医专招生网上确认时,须点击确认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专业调剂即在所报专业已录满额情况下,是否愿意被调剂到其他专业。如同意专业调剂,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专业,不同意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二)网上确认
考生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3日登陆南阳医专(http://www.nymc.cn)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并根据网上提示缴纳考务费100元。未能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缴费的考生请查看南阳医专招生网相关说明后,到学校招生办现场确认。
(三)领取单招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2016年4月7日学校公示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http:// www.nymc.cn。
2016年4月7-9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签字确认,领取单招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试由文化科目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与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地点设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一)文化科目考试
文化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400分(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上午 语文 8:00--9:40
数学 10:00--11:40
2016年4月10日下午 英语 14:00--15:30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与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与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查职业潜质、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为: 2016年4月10日下午 职业适应性测试与技能测试 16:00-18:40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实行招生联盟统一命题、联合考试。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能够胜任专业工作需要。
(二)录取原则
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科目考试、专业综合知识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的总和,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因本人填报的专业计划已录满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若本人同意调剂,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新生报到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
十、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招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其他事项可参阅《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考试和政策加分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待遇
单招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待遇。
十二、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 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厅双重监督。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63526359 63526059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439号
邮政编码:47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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