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师范专科教育。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8年2月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同年12月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9年2月被省教育厅批准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2月被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改委确定为河南省第一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项目院校;2013年3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高职单招改革试点院校;2014年8月被省教育厅命名为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015年12月成为16所“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之一。
学校座落在曹魏故都许昌,校园绿树常青、绿草如茵,育人环境优美。学院新校区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5.98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实训大楼和80多个实训室,有专用的校内实习实训工厂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先进的电教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和设施良好的公寓式学生宿舍、食堂、标准体育运动场。图书馆藏书80多万册,各种中外期刊、电子期刊1万余种,电子阅览室可供1000多人同时阅览。学院网络已实现万兆到校园,千兆到桌面,全院无线覆盖,师生免费上网。
学校现有教职工962人,专任教师86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211人,教授、副教授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02人,“双师素质”教师415人。目前,各类在校生17174人。
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汽车学院、财贸经济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学院、规划建筑工程学院、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院、医疗卫生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五年制部12个院部和1个省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委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高职单招工作,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招生。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招生计划合计:4000人
五、报名及填报志愿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 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成功填报我院志愿后,请于4月9日9时至10日9时来校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0日9:30--11:30。
2、职业技能考核,总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考试时间为4月10日13:00—14:30。
七、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总和,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录取学生名单。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已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考。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纸介质档案到校报到。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规定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
邮编:461000
咨询电话:0374—2276888
纪检监察电话:03742270146
学院法人:晁召行
章程承办人:胡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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