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四条学院全称: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005
第五条学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韩海路中段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对象:参加全国2013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院录取线的考生;对口高职招生对象:参加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院录取线的考生。
第九条学院办学基本条件:
优越的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于2002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以红瓦绿树、碧海蓝天著称的海滨城市—青岛。学院占地约1400亩,目前,学院下设8个二级学院,开设了37个市场紧缺、热门统招专业,紧紧围绕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打造创业型大学的新战略,在创新教育的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同类高校的前列。
学院始终把教学质量作为发展的生命线,聘请了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成为学生的创业导师,组建了跨专业、校企结合、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21名,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18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35人,还聘请了数百名海外博士作为客座教授及客座研究员。
学院以智能化硬件为依托。综合管理中心,通过无线网对各个教学管理部门进行现代化管理;大型现代化图书馆现有图书百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82万册,电子图书3072GB,图书馆根据学院的办学特色,还特设企业家摇篮专栏。
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拥有国内先进的音频、视频控制中心和国内领先的千兆校园网络控制中心,现有200余个完全多媒体教室,18个语音教学中心,45个计算机教学中心,30多个各专业实训中心和实验室。
学院文体娱乐中心拥有400米国际标准塑胶跑道和包括足球俱乐部、广播站、文学社等在内的60余个社团组织。
历史沿革
学院前身是青岛飞洋经贸进修学院,成立于1996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成为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理念
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企业现在和未来人才需求,为企业培养高级蓝领人才和战略人才。实现高校教育与市场需求相接轨,使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成为众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人力资源,完全实现零距离就业。
办学特色
以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办企业大学,培养学生成为理论够用,动手和应用能力强,能为企业创造最大效益,能获得高工资的人才产品。并且学院积极响应打造创新型国家,创业型社会,创业型人才的号召,将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也作为学院新的人才培养目标之一,非常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创业能力的教育和培养,确立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创业教育战略思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业教育理论体系和办学体制。所有学生在学习本专业时,除了学习掌握本专业技能,第一学期加创业头脑模块,第二学期加创业能力模块,第三学期加创业管理模块,第四学期加创业战略模块,第五学期加创业模式模块,第六学期加创业实战模块,让学生在毕业时不仅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又掌握超前的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当今社会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
突出的办学成就
多年来,学院得到了各级政府、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为社会培养和造就更多高素质技能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发展迅速,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发展成为一座万人大学,为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学院连续多年被青岛市政府授予“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化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先进集体”、“青岛市十佳诚信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长期致力于研究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于2009年5月成立创业管理学院,2010年可以招收市场营销专业(创业管理方向、创新管理方向)的学生,建成了功能齐全的五万平方米创业孵化中心,聘请了知名的百名创业专家和创业导师,一年内成功举办了三次全球创业论坛,被全球中小企业创业联合会批准为ICSB-中国创业协会会长单位,提出了最完整的培养创业人才课程体系、创业概念、分类、价值及理论体系,在培养创业管理者和创业者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全球中小企业创业联合会上,发表了主题演讲和高水平创业论文,在教育领域同年内获得了两个国家级研究课题——教育部法规办《职业教育创业就业立法研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学科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课程。由于在创业人才培养方面的突出成就,2009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评为“创业示范学校”,2010年被青岛市评为首批青岛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之一,2011年1月被评为“十佳创业孵化基地”,2011年12月获得青岛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5A级单位。
就业率位居全省前列
多年来,学院坚持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实现毕业生零距离就业为培养目标,面向青岛、山东省及十余个省外发达城市的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实行订单式培养。学院始终把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及学生的就业满意度做为工作的重点,实行就业指导中心常年抓就业,二级学院院长就业负责制,并配有专职毕业班班主任跟踪负责的层层负责制,在全院范围内形成重视就业的良好氛围。完善的就业指导培训体系,保障了学生以正确的心态应对就业,从容就业。使学院的就业率在全省同类高校中始终位居前列。
海外留学深造成为办学亮点
近年来,学院为培养国际化人才,最大限度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国际化环境,耗巨资开发了新加坡实习项目,为我院学生到新加坡留学深造,并在新加坡工作和发展提供了机遇。自2007年起,我院大三的优秀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新加坡实习项目,实习结束后可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学生的意愿决定是否留在新加坡继续工作。目前,已有近600名学生在新加坡发展,他们不但能学习到新加坡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感受到发达国家快捷的工作效率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更重要的是掌握了能在国际化进程中驰骋的必要工具-英语!
第三章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进档考生本着按其所填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果此专业已录满,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根据各省招办要求须取得当地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证。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
第四章学费收取标准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学费: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执行。公寓住宿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以上费用按年度收取。
第十七条退学学费规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奖优助学:
学院每学期对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按《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和《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电话信息台向社会公布外,考生可登陆本校网站招生专栏查询(http://www.feiyangcollege.com),及收取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
名称: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7806999
传真:0532-87806978
邮编:266111
网址:www.feiyangcollege.com
E-mail:qingdaofeiyangzsb@126.com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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