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5/01/08 04:05:14文/jianghe

距离2015年高考还有150天,学分网小编整理山东省2015年专科院校招生简章,《2015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供考生参考。

2015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15年高职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 12330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凤凰路北首 邮政编码:2711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简介: 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占地762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3亿元,仪器设备总值近7000万元,馆藏图书80.1万册。在职教职工73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21人。现设有机电工程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冶金与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务管理系、师范教育与艺术系、医学技术与护理系8个系,软件学院、粉末冶金学院和生物电医学技术学院3个二级学院,16个研究所,1个省级研究院(山东江河湿地生态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先进制造重点实验室)。开设51个专业,建有138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1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全日制在校生514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落实,以及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新生录取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录取规则:1. 艺术类专业:取得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 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4. 单独招生: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的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5年春季和夏季高考。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lwvc.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事项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春晖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1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金,学生通过申请定期向学生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入学有关手续。

专业调整: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480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生。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应承担的赔偿。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

201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介绍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THE END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2015年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5年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5年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5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15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