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为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在C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即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美术类省统考,且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如未达到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补测。
未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办报名手续,截止时间详见当地招办规定。
二、招生计划及咨询方式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www.jseea.cn 或我院网站www.czimt.edu.cn。
3.报名时间、方式:
(1)1月15日至1月20日网上报名;
(2)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网银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填报后只需确认即可,不需支付费用)。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于2月10日前在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四、现场确认
2015年4月20日前,学院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凡学业水平测试(含补测后)达到4C1合格且未缺考文化联测的考生,均可于4月24日到学院进行面试现场确认,并缴纳面试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考试费:80元/生,其中报名费20元,面试费60元。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每加试一门需另缴纳考试费用60元。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见录取办法中的加分政策);
3.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五、考核
(一)考核内容
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形式为笔试,实行联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
注: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三)免考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经我校面试合格后,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测试科目等级按A级95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60分,计入总成绩。
(一)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三类划线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不会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二)录取原则
普通类考生和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录取按考生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录取按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40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成绩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总分。
八、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常州大学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传 真:0519—86331666 网 址:www.czim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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