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31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邮政编码:530007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15年招生专业(方向) 42 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4200 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费5500—7300元/学年。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我院根据各省的专科(高职)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
第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安排:在填报我院志愿的线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执行平行志愿安排考生专业。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没有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给予退档。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生源省考生排序规则,优先安排高位次考生专业。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火电厂集控运行、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新能源发电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电厂化学、室内设计技术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八条 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10709),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十三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17882 3217717 3211739
手机: 18878998672 (陆老师 )、18878998673 (周老师)、18878998675(易老师)、18878998670 (蒙老师 )、18878998671(霍老师 )
2、学院网址:www.gxdlxy.com
3、E-mail:dxzjb001@163.com
4、招生咨询QQ;800099741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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