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章程。
一、实施原则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规定,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招生流程,实施“院校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坚持“十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招生,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对口升学)的考生。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截止至2015年4月7日,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单招报名。
1.集体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至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做好考生身份证号、高考(或对口升学)考生号和报名序号、联系方式、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等报名信息的登记工作后,联系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集体报名。
2.个人报名:考生持身份证、高考(或对口升学)考生号和报名序号、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等资料,直接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3. 如果考生集体报名和现场报名有困难,也可直接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0372—3807333/3807555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信息,提交省市招办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1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核对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
上午9:30-11:00 文化基础综合考试
下午14:00开始 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计500分。其中文化基础综合考试为闭卷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为现场测试。
3.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分值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200分,分专业进行考查。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也给予相应加分。
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招考试,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考。
(二)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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