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重要的思考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他人。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对任务的理解和把握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重要策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一
幼儿园保健室承担着全园幼儿及教职员工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重任,是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处室之一。
一、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二、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三、做好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管理。对幼儿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四、搞好幼儿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建立幼儿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五、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
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六、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幼儿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幼儿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往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老师。
八、督促幼儿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二
一、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二、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三、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职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五、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放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六、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七、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事,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八、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三
1、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3、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4、保健室有专用的'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6、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7、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做好分类登记统计,记录规范,不错记漏记、随意涂改。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四
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指出:“全部的课程包括全部的生活,一切课程都是生活,一切生活都是课程”。当孩子们踏入人生的第一天开始,生活即与他们密不可分,生活中蕴含着取之不尽的教育资源,学习可以说是随时随地发生着,所以在幼儿园一日活动皆是课程。挖掘一日活动中各环节资源,树立教育的整体观,适度把握生活环节是幼儿园“一日活动皆课程”的重要表现之一。根据中班幼儿的年龄特点,我们把握从晨间入园到离园的每一个细节。早上来园的时候,我与小朋友之间主动打招呼,加强了礼貌教育;孩子吃点心时不让孩子闲着,而是以轻松的数学活动让孩子在快乐中获得提高。午餐时,我们介绍菜的名称,和其他方面的相关知识,教育幼儿不挑食,喜欢食物。通过挖掘孩子一日活动各环节中蕴含的教育价值,使一日活动成为一个教育的整体,丰富幼儿的各种生活经验,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使他们富有个性的、和谐发展。
1、晨间活动
热情招呼幼儿,观察幼儿的情绪,询问幼儿的早餐情况。
安排幼儿进行桌面建构:各种各样的房子。要求幼儿能用积木建构长方体,然后塑造房子。
2、晨谈7:45
(1)奖励搭积木好的幼儿。
(2)讨论:说说你早饭吃了什么?
教师:今天,菲菲老师在门口问了小朋友什么?(早餐)
那么我想听听小朋友早餐都吃了什么呢?(幼儿自由回答)询问一些幼儿为什么吃了馒头等。(时间来不及、父母没有做等)。
注意点:你觉得什么样的早餐比较好?(最好是自己家里做的,干净卫生。)
总结:我们每个小朋友都要注意吃早饭,因为早晨表示一天的活动要开始了。吃了早饭才有精神活动、学本领、做游戏。早饭吃的营养,那么我们的身体就会很健康,很强壮,不会那么容易生病。特别是以后天冷了,吃了热乎乎的早饭,感觉身体也会暖暖的。
3、早操、体育活动8:00
拔河:能遵守游戏规则,进行拔河活动,注意拔河的姿势。(身体倾斜、手握紧,两脚分开。)
跳圈:各种形式跳圈活动
4、点名吃点心
点心间隙让小朋友们猜积木数量
5、教育活动9:00
中班故事:猪太太生宝宝
活动目标:
1、理解故事的主要内容,知道宝宝有的像爸爸,有的像妈妈,有的'又像爸爸又像妈妈。
2、学说短语:又白又漂亮、又黑又英俊。
3、体验一家人幸福生活的美好情感。
活动准备:
1、图片:白猪太太、黑猪先生、三只小黑猪、四只小白猪、五只小花猪。
2、猪太太生宝宝大图片一套。
3、音乐:《小猪睡觉》。
活动过程:
一、导入:
1、t:今天我们班里来了两位朋友,看看是谁呢?(出示图片)
幼:猪
2、t:猪先生长的怎么样,它穿了什么,又戴着什么?(学习:又黑又英俊)
3、t:
那猪太太呢?谁来夸夸猪太太?(学习:又白又漂亮)
幼儿有可能看出开心等引出可爱漂亮等。
t:是呀,开心人就会变得漂亮,所以小朋友每天开心的来上幼儿园,就会变得很漂亮!
4、t:我们从什么地方看出猪太太胖呢?(幼儿自由猜测)
(根据图片上的细节,幼儿自由猜测故事情节,激发幼儿的发散性思维)
6、t:有的小朋友说猪宝宝长得像猪先生,有的说长得像猪太太。你们也是爸爸妈妈的宝贝,那你们长得是像爸爸还是像妈妈呢?什么地方像呢?(让幼儿说完整的话)
7、t小结:原来我们小朋友有的长得是像爸爸,幼儿长得像妈妈,还有的长得像姑姑、奶奶呢,那猪宝宝到底长得像谁呢?我们一起来听一个故事。
二、欣赏故事,初步了解故事。
1、教师边出示图片边讲故事(从开始――“当然,他们都是我们的孩子!”猪太太高兴的说。)
2、t:猪太太快要当妈妈了,她想生什么样的宝宝?
(学说猪太太的话:我们的孩子肯定像我,又白又漂亮)
(请一、二幼儿学一学、女小朋友集体学)
3、t:猪先生希望生什么样的宝宝?谁来当一当猪先生?
(学说猪先生的话:我们的孩子肯定像我,又黑又英俊)、(请个别幼儿学)
4、t:哈哈!每天猪先生和猪太太都为快要出生的猪宝宝的模样争来争去。终于,猪太太到医院里去生宝宝了。
(根据猪爸爸脸上的表情,引导幼儿说出猪先生要当爸爸时的高兴和兴奋的心情)
t:我们的孩子肯定像我,又黑又英俊。
6、t:猪先生在医院里看到猪太太是怎样说的?谁来学一学猪先生的话?
喂,亲爱的太太,你生了!你生的是小黑猪还是小白猪?
在这里学说是要求幼儿说出猪先生这时的心情:又高兴又想知道孩子到底长得像谁的心情。
7、t:猪太太是怎样回答猪先生的?
三、继续理解故事内容。
1、t:猪宝宝到底长的像谁呢?
(揭开谜底,打开被子,出现三只小黑猪、四只小白猪和五只小花猪)
2、t追问:猪太太生了几只小黑猪?几只小白猪?几只小花猪?
(在这里可以让幼儿数数说说)
提问:
(1)三只小黑猪长的像谁?(小黑猪像猪先生,又黑又英俊)
(2)四只小白猪长的像谁?(小白猪像猪太太,又白又漂亮)
(3)那五只小花猪长的像谁呢?(小花猪像爸爸又像妈妈,真可爱)
四、完整讲述
1、t:原来,猪太太生的猪宝宝,三只小黑猪像猪先生,又黑又英俊;四只小白猪像猪太太,又白又漂亮;五只小花猪像爸爸又像妈妈,真可爱!
2、t:这个故事还没有名字呢,谁来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猪太太生宝宝)
引导幼儿从猪太太生孩子中挖掘故事的题目。
3、t:现在让我们一起完整的听一听这个故事吧,小朋友们也可以和费老师一起来讲一讲。
时间可能的话,可以请几个孩子一起来讲讲,如果时间差不多就不要进行第二次讲述。
五、音乐游戏:《小猪睡觉》,感知可爱的猪宝宝。
1、t:这些猪宝宝多可爱啊!我们也来学一学这些可爱的猪宝宝吧!猪宝宝们!我们一起听音乐表演《小猪睡觉》。猪宝宝们,来吧!
2、音乐结束,t:猪宝宝们,醒来了,我们一起到外面去玩吧!(欢快的音乐响起)
5、游戏活动
目标:会编辫子,并且装饰辫子
过程:
(1)出示编好的辫子。
教师:小朋友们看看这是什么?怎么做出来的呢?(这是一根辫子绳子。他用了我们女小朋友的编辫子的方法编成的。)请一个小朋友来试试。
教师:看看老师是怎么做的。(把绒线分成3条,左右手各抓一条。左手的一条中间摆,右手的一条中间摆,然后循环下去。)可是不够紧怎么办?我们小朋友在编的时候要拉一拉可以请一个小朋友帮忙拉着一头,另一个小朋友编辫子。(教师示范)
最后装饰上漂亮的夹子就可以了。
(2)安排幼儿活动
教师:还有的小朋友昨天已经选好了游戏,娃娃家是谁呢?……
剩下的小朋友找到你喜欢的材料那边去玩吧。
(3)活动结束,讨论交流
把编好的辫子钉在黑板上。
教师:我们一起来看看小朋友编的辫子绳子。你喜欢哪一个?
总结:这些都可以放到我们的理发店去卖了,以后喜欢的小朋友还可以尝试编一下好么?
6、开心一刻
明间游戏学习:
金锁银锁。
过程:
(1)谈话导入
教师:又到了玩民间游戏的时候,今天我们玩一个新的游戏,叫金锁银锁。
锁是用来干嘛的?(锁门的)锁住了就不能出来了。我这里也有一把锁,这样一锁就锁住了。不过要念完了儿歌才会锁住。听听儿歌是什么。
教师“小猫小狗快进来,金锁、银锁、喀嚓一锁。”
谁来试试?
(2)幼儿尝试
(3)合作游戏
教师:现在小猫小狗要进来啦。我请几个小朋友当小猫小狗。输的小朋友要表演一个节目。
7、餐前活动
吃馄饨。
1猜猜馄饨是什么馅料的。
2馄饨的馅料有很多。
3馄饨在每个地方的称呼。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五
1、卫生器材应在学校医务人员中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对学校卫生器材和药品的登记,对卫生器材和药品应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器材和药品的报损应按报损程序处理。
3、要做好对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的'登记工作。
4、对内服药、外用药和各种敷料要分类分柜存放,应经常检查药品和有效使用时间,对过期药品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已淘汰药品、已过期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
5、应随时保持医务室的清洁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定期对医务室和卫生器材进行消毒,对诊断床使用的床单、枕套应经常进行清洗更换。
6、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医疗卫生器械,保持器材清洁性和完好性。
7、爱护卫生器材设备,如因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器材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8、因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六
1.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有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生活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口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业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秤、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每150名幼儿配一张观察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有条件的哦诶被专用厕所。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9.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七
规章制度。
是每个学校都必须具备的,制度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幼儿的重要范本。下面是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
年度工作计划。
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一)、幼儿入园、离园管理。
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纠正幼儿不正确的读书和书写姿势及抠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习惯,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卫生习惯。
8、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座位、教师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活动室中幼儿的座位要经常前后、左右调换,光线充足,保护幼儿视力。经常检查桌椅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以免刮伤幼儿。
9、重视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卫生,为幼儿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桌椅;提供无毒、无污染、无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龄小的幼儿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手工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适宜的教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的活动量和活动密度要适当,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
不玩电、不玩火、不随便离开成人和集体,掌握常用的急救电话,遇到紧急情况知道想办法求助等。
13、要注意保护幼儿视力,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幼儿距电视不少于2米,电视高度适当。
14、每班设有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定期更换内容,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指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15、每学期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坚持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行专业基本功训练。每学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测查,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评估,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并要求教师写出阶段反思小结。
16、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账目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办有收费许可证。
四、卫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学年必须会同卫生部门对幼儿组织体检;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查验登记好接种单。有必备的卫生用品、医药箱和常用药品。幼儿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干净卫生。教师和幼儿衣着整洁大方。
(二)、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出口和道路畅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幼儿园严禁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各幼儿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备好安全课。
教案。
备查。
(三)、卫生消毒,保持室内外清洁和定期清扫的制度。每天1小扫,
每周1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蟑螂等害虫。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孳生地。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洁。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保证无污迹及臭味。幼儿被子、床单、枕套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清洁,叠放整齐。固定地点设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扫。婴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洗脸巾、洗脚巾专用,每日消毒,饭碗、盘、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进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专用,用后消毒。水果洗后削皮或剥皮食用。餐具应用专门的洗涤液洗后在用清水冲洗最后再消毒。发生传染病,检疫期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注射器严格消毒达到灭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师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要按作息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幼儿的室外活动必须都有教师陪同并忠于职守;教师的婚丧病产假和事假要求与正式教师一视同仁;各幼儿园应有规范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要作好登记。
六、其它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各园要建立规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要积极参加县、乡、中心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
4、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中心幼儿园的指导和督查;。
5、不得违背家长意愿强行拉扯幼儿入园;。
6、报送幼儿花名册和填写幼儿表册必须按照规定详细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幼儿人数;。
7、未到开学或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或放假,平时未得上级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自主管理的同时要服从中心幼儿园、乡、县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
松河彝族乡中心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八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为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利于幼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墙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幼儿园保洁工作职责。
(一)晨间入园。
幼儿入园后积极参加班内教师组织的早操及早锻炼。
(二)晨操。
1.按照班级顺序早操。(小班一中班一大班)。
2.动作要符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
3.教师示范动作准确,幼儿动作到位。
(三)进餐。
时间:早餐8:00。
午餐11:30。
晚餐16:30。
1.餐前不能剧烈活动,不能处理幼儿问题,保证幼儿愉快进餐。
2.做到随吸随吃,不等待。对体弱儿精心照顾,先洗先吃。指导肥胖儿童进食速度,细嚼慢咽。
3.细心照顾每一个幼儿进餐,让幼儿吃饱、吃好、不催饭,鼓励幼儿进餐,使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不挑食、不偏食。
4.幼儿进餐时,不扫地、不拖地、不做室内卫生,要保证室内环境清洁。
5.早餐后引导幼儿用淡盐水漱口。
6.中、晚进餐时,播放轻音乐,为幼儿创设良好的进食环境。
(四)教学活动。
1.上下午个一次教学活动。
2.教师认真备课,做好课前准备,在教学活动中渗透儿童保健常识。
3.保育员按时配合教育活动。
(五)喝水。
1.每天不固定喝水时间,随渴随喝。
2.注意水温,夏季要晒凉,冬季要保温。
(六)户外活动。
1.时间:有夏秋两季之分。
2.保证幼儿户外活动的安全,教师要密切注意每一个幼儿。
3.户外活动的内容要丰富,能够调动每一个幼儿的积极性。
4.户外体育锻炼的目标明确,以本班幼儿体能发展水平为依据开展各种活动。
(七)午睡。
1.时间14:10―16:10。
2.饭后幼儿安静散步。严冬季节依天气情况而定。
3.按顺序脱衣服,摆放整齐。(换拖鞋――解衣扣――脱裤子――脱上衣)。
4.保育员要为幼儿午睡创设一个安静的环境,做好午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事先拉好窗帘,夏季注意开窗通风,防蚊灭蚊,冬季注意保持室温。
5.午检:下午班教师照看幼儿午睡,认真观察、巡视幼儿午睡,对幼儿的不良睡姿进行纠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健医生在幼儿午睡起床后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午点。
教师按时领取午点,将水果洗净后削皮,按量分发,注意引导幼儿保持桌面和服装的干净。
(九)夏、秋两季作息时间。
略
二、健康检查制度。
(一)幼儿健康检查。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入园时必须持“儿童如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及血红蛋白、肝功能(要求检查谷丙转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化验单,针对有传染病接触史或可疑患病的儿童要检查胸透,体检结果正常并完整者方可入园。幼儿家长还要把幼儿的预防接种本、卡和记录一并交齐。
2.离园儿童返园时健康检查。
(1)在园儿童,凡连续离园3个月以上者,返园时必须进行肝功能测查。
(2)对待特殊情况(短期赴外埠、出境、有传染病接触史等)的离园儿童,可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必要地检查和检疫。
3.转园儿童健康检查。
(1)现在园需转园的健康儿童不需要重新体检,可持原(本)园保健医生填写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自离园之日起未出本市且无传染病接触者,在2个月内转园有效,并需加盖公章。
(2)转园时,原(本)园保健医生须提供儿童“儿童保健记录(若入园时间不足1年者,应提供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如提供资料不全,新接收单位可要求其重新体检。
4.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每年5月妇幼保健机构为全园幼儿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主要包括身高、体重、口腔、眼(4岁及以上儿童进行视力检查)耳、皮肤、心肺、肝脾、血红蛋白等,体检后及时作出分析、评价,向家长公布;每月11月幼儿测量一次身高、体重并进行口腔检查,做出分析评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的要求,做到测量方法正确,测量数值准确,确认填写不空项。
(二)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每天早晨9:30―9:45由保健医生对入园儿童进行晨间检查,每天上午10:30―11:30做日常巡诊,幼儿午睡起床后做午检。做到六早: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了解幼儿当日健康情况,尽早发现异常情况,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班上发现幼儿健康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健医生,班上教师认真做好交接登记,保健医生做好相应的记录。
3.晨检时应认真做到以下几点:一看、二问、三测、四访、五记。
4.晨、午检内容包括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了解幼儿健康情况,班级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
5.教师进行晨、午检后(应及时结合家庭自测情况),并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上报保健医。保健医认真填写《中小学校晨午检情况登记表》保健医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午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6.对于晨午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教师要及时带幼儿到医务室或隔离室,由保健医做进一步检查处理。对于发热37.5℃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幼儿,立即隔离,要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诊治,家长要了解医院诊断结果,通知教师。
(三)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必须到指定医院(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格检查,包括胸部x光、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霉菌、滴虫、淋病检查及一般体格检查(血压、心脏、肺部、腹部、皮肤、五官、四肢)等;经过健康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需持有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的证明书法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还要做便培养,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三、传染病预防制度。
(一)预防接种管理。
1.根据季节、在园儿童年龄、预防接种程序完成防疫部门所需要的预防接种任务,由保健医生服装与地区所属医院保健科联系,进行预防接种,做到一人一卡,建卡率100%,除患禁忌症不能接种者外,计划免疫内接种率100%。
2.对有漏种、预防接种不全及计划内接种疫苗的儿童,及时与家长联系,向家长以书面的形式宣传预防接种的目的、疫苗接种的禁忌症、预防接种后常出现的副反应等内容,征求意见后,以家长签字为准,决定幼儿是否接种,并做好记录。接种地点:地区所属医院保健科。
3.入园体检时,接种乙肝疫苗未产生抗体者,应进行复种。
4.对于应急预防接种的幼儿,做好统计记录。
(二)传染病管理。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防病工作(如每月一次的卫生宣传和有计划地预防投药等);在疾病多发季节和流行季节,适时、及时向家长、幼儿、教师做好传染病宣传及培训,指导家长避免带幼儿到人群较密集的公共场所,病情及时通知家长有关疫情的流行情况,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护理。
2.认真贯彻与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准确地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处理。
3.认真做好儿童及教师体检工作,以及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六早”即: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把好“三关”即:晨午晚检管、入园体检关、消毒隔离检疫关;“抓好三个环节”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4.按传染病检疫常规实施检疫。检疫期间幼儿不混班、不串班、不办理入园、转园手续。所在班级要彻底消毒(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患者隔离期满痊愈后须持地段保健科复课证明方可入园。
5.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6.保健室备有简单的意外急症抢救措施,若在园内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幼儿要立即送到警卫室进行隔离。
7.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幼儿,保健医要按传染病管理指导要求立即进行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8.处于应急阶段,要建立学生缺勤追查登记。
9.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落实上级精神,安排布置具体工作。
10.建立健全幼儿园疫情报告网。各班班长、班级教师、其他教职工、办公室负责人均为园内疫情报告员,保健医为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每学年初调整疫情报告网人员名单,并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员培训。
11.疫情上报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职责。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保健室报告,保健医确认后应立即向地段保健科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学前班报告,同时报告园领导,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12.传染病,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源的消毒处理和应急接种工作,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13.传染病登记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对患传染病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根据检疫隔离时间认真执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复课检诊制度。
14.班级教师做好在园、居家幼儿每日缺勤追访并进行记录。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第七条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儿童安全;。
园区内不能种植有毒、带刺、有飞毛飞絮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对儿童生命、健康有影响的植物。
第十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观察室。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市级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五条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如:法定传染病、霉菌或滴虫性阴道炎、性病、化脓性皮肤病、眼结膜炎等),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七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有传染病接触史应检疫至检疫期后无发病方可入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卫生局颁发的《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十
2.药品要放置在干燥、阴凉处,内服、外用药分开放置。
3.定期检查药的使用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4.药品放置在幼儿触摸不到之处。
5.做好用药人姓名、时间的登记,不滥用药品,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购买药品到正规药店,检查并索取进货商的'资质证明、批准文号,买来的药品要及时作好批号、有效期等登记,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保健室。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确保全园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功能室、各班的活动室、寝室及淘气堡、大型玩家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幼儿园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功能室、各班负责人要清扫二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功能室、教室和卫生区及寝室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功能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玩具柜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2、寝室: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否则每一项扣1分。
5、洗手间:地面、洗手池、台面要及时清洗,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拖把池无蜘蛛网,保持干净。否则扣1分。
6、淘气堡、大型玩具、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四、幼儿寝室:
1、幼儿寝室内:有蜘蛛网扣1分,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有乱涂乱画痕迹,有积尘分别扣1分;乱牵绳索,乱挂衣物,乱沾乱贴等分别扣1分;地面不干净(包括床下)有纸屑果皮等垃圾扣1分;被褥叠放整齐、用品、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不及时清垃圾扣1分;在检察过程中发现问题,除按要求扣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外,还要及时整理好,不及时解决的将加倍扣分并通报批评。
2、户外场地及公共区:地面有纸屑,食品袋等垃圾扣1分;有污水,有乱涂乱画等污迹分别扣1分;扫的垃圾未清除或乱倒垃圾分别扣1分。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二
1、学生因病请假,班主任要了解详细病因病症,如实记录在晨检记录上。
2、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
4、学校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5、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因病隔离,必须到该传染病隔离期为止,方可返校复课。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三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与保健室不交叉污染。保健室和隔离室须相邻或同室隔断。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配2张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中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十四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由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3、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虫动物。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5、幼儿桌椅高度符合要求。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清洗勤晒。
3、保护幼儿视力,室内采光充足。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3、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1、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园所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3、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清洗头洗澡,勤剪手脚指甲。
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所,不得漏报。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
2、表、簿、卡、册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幼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幼儿一天的生活内容。
二、营养膳食制度
1、幼儿进餐要求:(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1)幼儿规范洗手后中班、大班直接取饭入座就餐,保证洗手后进餐不等待。小托班、小班由当班教师分发。
(2)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洒饭菜、不剩饭菜、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
(3)餐后正确使用餐巾和餐纸擦嘴,用温开水漱口。
(4)餐后组织幼儿散步,散步时不宜做剧烈活动。
(5)中班下学期开始可用筷子就餐,且注意安全。
2、饮水常规
(1)早晨幼儿入园时,水杯应及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尘土落入。
(2)饮水机应有温热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3)小班上学期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给每人杯中倒适量的水,小班下学期和中大班幼儿自己接水喝。要掌握幼儿饮水量,提醒幼儿及时饮水,保证每个幼儿足够的饮水量。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
三、体检检查制度
(一)新生入园体检制度
所有新生或转学生必须持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入园体检表按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做好新生体检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筛查出体弱儿(如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列入体弱儿专案管理。了解新生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和生活习惯,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癫痫、皮肤过敏、习惯性脱臼等)的登记工作,便于保健员和班级教师对其特殊的观察和护理。
(二)幼儿定期体检制度
全园每位幼儿均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表、预防接种证)。本园按要求每学期测量体重两次、测身高和视力各一次。每年当地社区卫生院为全园幼儿体检一次。及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 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及时提供治疗反馈信息。
(三)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1、每天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患不宜入园疾病(如传染病)的幼儿入园。晨检时接受服药幼儿的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幼儿服药的登记工作,即注明幼儿姓名、用药原因、药品名称和剂量、服药时间、内外服、护理要点、喂服人姓名,并且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服用。严禁幼儿私自带药入园,对幼儿私自带来的药品必须向家长问明情况再作处理。喂幼儿服药须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晨检时情绪不好的幼儿,或在家有不适情况、近日患病的幼儿,重点记录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填写"班级全日观察表"。保健员重点对在家发烧、腹泻、呕吐等情况的幼儿进行观察,在家发烧者要量体温。对无故未到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
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十六
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用爱心去呵护孩子的童心,下面是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欢迎参考借鉴。
在幼儿园中的生活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园中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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