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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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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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反馈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以确保方案的顺利进行。在制定方案时,要考虑组织的整体目标和战略,以保证方案与整体一致。学习和借鉴他人成功的方案,可以提高我们的效率和质量。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一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欢迎大家阅读。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

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

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为中心,以“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牡丹江”为主题,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2、编制一本画册。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走过的风雨历程为主要内容编制画册,题目是《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画册在3月10日之前印制完毕,献给为牡丹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

3、主办一场晚会。3月10日,在传媒集团演播大厅,由消费者协会主办,传媒集团教育中心承办纪念消协成立周年文艺晚会。

4、表彰一批先进。为褒扬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采取基层推荐,市消协初审,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审批,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分特殊贡献奖、贡献奖和荣誉奖三种。获奖名单记入《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纪念册,并在纪念晚会上公布、颁奖。

5、推荐一批“诚信维权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单位”认定办法,在3.15前夕,按照程序,向消费者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诚信维权单位”和质量服务双优产品。

6、对公用企业做一次网上评议。利用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的网上评议窗口,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企业做网上调查,将消费者满意程度结果在媒体公布。

7、建立一批绿色商场。围绕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卫生城”的目标,两年内在全市建立10个绿色商场。旨在改善和提高消费环境质量及消费场所卫生状况。

8、开展一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废旧电池虽小对环境危害极大,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电池使用范围日益广泛,涉及到生活各个方面。以mp3为例,一节7号电池仅可连续使用8个小时,随手抛弃这节电池能造成一平方米耕地失去耕种价值。一个纽扣电池可污染十万升水。回收废旧电池,减少环境污染,从现在做起,从每个消费者做起,变废为宝,树立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长期扎根在每个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当中。在大商场设立电池回收箱,鼓励电池经营单位采取以旧换新业务,形成浪费可耻,污染更可耻的社会氛围。

9、举办一期“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3月15日之前,通过媒体举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10、开展一次节约教育。以开办消费学校的方式,请专家做人口与粮食、土地与资源、能源与发展的形式报告会,引导消费者节约使用粮、水、电、油、气、纸等生活用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四、活动要求。

活动总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二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三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_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_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_,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四

消费与服务。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五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4教108

20xx年3月13日晚7:30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六

二,活动地点:

日照好职业技术学院又新广场。

三.活动描述:

通过3.15国际维权日这个平台开展各种富有意义的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引导同学们加强对物权法的认识,为同学们反映权益问题提供咨询和解决的渠道,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活动形式安排:

1.海报展板展示维权消费案例。

还有我们比较关心的假币假车票的辨别的图片,以及存在于咱们大学城中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和与大家日益相关的通过qq等网络工具的诈骗行为,例如同学们比较关注的某些理发店的不轨行为和某些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再者就是宣传一些维权申权的电话。

2.利用便利贴形式跟同学们互动。

在活动当天我们可安排利用便利贴的形式跟同学们互动,同学们可以将自己的或者是自己身边的侵权事例写下来贴在展板上,让跟多的同学引起重视。

3.通过宣传单提前宣传我们的活动。

通过宣传单一是宣传我们的活动,二是宣传关于维权的知识,三就是宣传咱们的权益维护中心,扩大咱们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知道权益维护中心。宣传单的发放重点在学校地下师生两个餐厅及校西门门口。

4.另外通过咱们制作的ppt和视频来宣传一些关于权益东西,力争把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

五.所需物品:。

两个宣传板,需打印的海报若干(视情况而定),宣传单,便利贴,中性笔行或圆珠笔若干。

六.经费预算:

待定。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七

因为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保护消费权益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

合同。

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

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八

在过去的时间里整个中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三鹿三聚氰案或者是近期的雪碧汞毒,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xx年3月5日至3月15日

报告厅

宁夏建院11届、12届全体学生

安全消费进校园

一、普法讲座

二、消费安全知识竞赛

三、食堂门口设立安全消费知识宣传点,宣传安全消费知识。

一、3月7日将消费安全知识竞赛相关资料下发各系,有各系进行预赛(选拨方式自由采取)。管理、土木各选出两组(每组3人),环境、设备、材料各选出一组(每组3人),最迟于3月12日上报决赛名单。二、3月11号、三月12号中午在食堂门口设立普法宣传点,分发消费安全知识宣传书和进行疑难讲解。

四、3月14日下午4点在报告厅进行消费安全知识竞赛决赛

五、3月12日至15日,中(12点至12点20)广播站进行相关消息及有关消费安全知识的广播。

一、题库准备

二、场地借用及器材准备

于3月12日前借到报告厅及相关器材

三、广播所有资料

于3月11日前准备好广播相关资料并送于广播站,说明广播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展板准备

五、前期宣传

海报于3月10日前制作成功,并张贴上榜

奖状5张

一等奖一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二等奖两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三等奖三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优秀奖一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优秀组织奖12个

书夹2个麦克风9个横幅3条桌签8个桌号7个抢答器8个记分牌7个海报2张

附件

一、讲座

3月13中午需三个部门设置会场及准备相关器材

管理、土木两系各出50人,环境、材料、设备三系各出30人在3月13

日下午4点前必须进场完毕

二、消费安全知识竞赛

1、3月14日下午4点布置会场(需三个部门)

2、18:50参赛人员以及各系拉拉队进场(各系各出30人)

3、决赛流程

b、趣味必答题

每题10分,由各参赛队员抽题,答对得10分,打错或答不上不得分。各组选手依次抽题,独立回答,他人不得提示或补答,每名队员个一题。队员答题时,必须在10秒钟内开始作答,答题不得超过30秒,否则视为违规,不得分。

c、闪电式抢答题

每题10分,各选手一定要在主持人说完“开始”之后方可抢答,否则视为违规,抢答成功后每对可任选一名队员独立回答,他人不得提示或补答。队员答题必须在10秒内开始,答题不得超过30秒,否则视为违规,答错或违规扣10分,本题作废。

d、冒险性险题

风险题为自愿选择题,分为20分、30分、40分三类,每队各有一次选

择机会,可自选分值档次答题。答题时各参赛队推选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作补充。队员答题时,必须在10秒之内开始答题,答题时不得超过120秒否则视为违规,答对得相应分值,答错或违规扣去相应分值,不答题者不扣分布加分。

e、附加题

答题结束后如遇得分相同,不得分出最后名次,分数相同的队各加赛一轮,共七题。若在出现相同分数,再加一轮,直至分出名次为止。加赛题规则同抢答题。

4、喜庆结束

在答题完成后可表演一个节目,在这期间由记分人员将各队得分统计出来交予主持人,接着公布本次活动的获奖名单,在有嘉宾给获奖的队颁发奖品和证书。最后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大家合影留念。

三、横幅内容

1、热烈欢迎西夏区工商局领导莅临我院进行消费安全普法讲座2、3.15消费者权益日之“维权在身边,我们在行动”。

3、预祝宁夏建院第三届消费安全知识竞赛圆满结束。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九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增强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服务的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我市将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一

2、服务质量“明明白白”——“名优商品优质服务展示会”;

3、商品选购“明明白白”——“商品消费知识讲座”;

4、商品使用“明明白白”——产品说明书评选活动;

5、商品维修“明明白白”——家电维修特别服务活动、;

6、解疑答难“明明白白”——咨询服务活动。

1、商品质量自查互查及学习活动。

活动时间:3月9日—12日。

2)商场销售公司负责商品自查互查的具体实施;

3)采批公司负责相关商品的证件的整理与提供;

4)办公室负责撰写迎接315,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的有关晨会宣传材料;

5)企划部负责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现场采访有关行政机关领导,扩大我店商品形象的口碑。

2、名优商品优质服务展示会。

活动时间:3月12—15日。

:一楼。

具体分工:

(4)商场企管部负责邀请和接待有关行政部门的领导;

(5)销售公司负责安排相关的厂商和工作人员准时到现场接待顾客,接受咨询;

(6)企划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确定开幕式程序,准备领导讲话发言稿;

3、“明明白白消费知识”讲座活动。

活动时间:3月15日。

活动地点:培训教室。

内容:消费者如何才能明明白白消费?

主讲:特邀南京大学张教授。

(1)广告公司按企划部提供的文案制作立牌,并请于3月11日前到位;

(2)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讲课工作人员和教室;

(3)企划部负责发布新闻;向参加听课的顾客赠送商场宣传资料;

4、明明白白产品说明书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3月12日——15日。

(1)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印制产品说明书选票,制作活动立牌;

(2)总服务台负责选票的发放与收集;

(3)企划部负责活动的评选和宣传工作;

(4)采批公司负责活动奖品的提供与落实;

5、315大型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3月15日。

活动地点:广场。

活动内容:

(2)十名服务品牌与顾客交流咨询活动;

(3)接受顾客的投诉和对顾客意见的征集;

(4)企划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摄影工作,邀请新闻记者;

(6)后勤部负责提供咨询活动所需的桌子和凳子;

(7)群工部负责提供活动所需的音响设备,并向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矿泉水;

(8)广告公司负责制作活动用三角牌;

(9)总服务台做好本次大型咨询活动的宣传解释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二

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根据省市局、省市消保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在全县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消费维权举措和成果,积极开展新消费知识普及,揭露消费领域典型侵权行为,破解消费维权难点问题,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有效提升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新需求,引领消费新常态,为建设美丽新昌、促进“十三五”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县局、消保委将走进电视台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来解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所、消保委办事处也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公众进行宣传展示,让更多的消费者及社会各界了解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上所做的努力。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推进法律法规真正“落地”。相关宣传资料请各中心所于11日前到消保委秘书处领。

(二)组织开展消费咨询与投诉受理便民活动。3·15当日,县局、消保委在世贸广场开展消费咨询与投诉受理活动,各所、办事处要进社区、学校、商场等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服务活动,零距离向消费者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及时解答消费者的疑问,解决消费者的诉求,做到每一起消费投诉有落实有回音,让消费者满意、经营者信服。

(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中消协确定20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我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放心消费在浙江”,其主要涵义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在“3·15”期间,要重点突出对年主题的宣传,广泛利用大众媒体,采取丰富生动的形式,简明扼要地宣传年主题的背景、含义和目标等,提高社会各界对年主题的认识,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年主题的宣传标语见附件1,请各所、办事处自行选择制作。另外,县局、消保委将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中消协年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征文通知另发,请各单位进行广泛发动,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进来,使活动取得成效。

(四)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维权专项行动。要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组织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要密切关注生活服务消费,依法加强对金融、教育、健康、旅游等服务领域规范和监管,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围绕新消费涉及的重点领域,通过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手段,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能力,今年“3·15”期间将对全县公用服务企业消费测评结果进行媒体通报,各中心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各类消费体验、评议活动;要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注。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切实做好“3·15”活动的组织与落实,并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时间如下:3月15日当天,12315热线要落实全天24小时接听值班工作,其它单位值班时间为8:30—央视“3·15”晚会结束。值班期间,各所、办事处要部署足够力量,领导要亲自参加值班;消保分局、消保委秘书处、稽查大队、药械科、餐饮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应全员在岗,保持应急状态,其它科室负责人无特殊情况应不外出,手机应保持畅通;网监办要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3·15”期间12315行政执法系统和内部局域网畅通运行。

(二)及时处理,做好应急工作。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认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对3·15晚会可能曝光涉及我县的消费侵权问题和质量问题,一旦发现涉及我局职能的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相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积极稳妥予以应对处理。各单位在接到3月14日、15日来源于央视3·15晚会“12315电话和微信”的并由12315行政执法系统下转的投诉举报件,以及从广场活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其它渠道直接下转的投诉举报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其中,对来源于央视3·15晚会“12315电话和微信”的投诉举报要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原则上要求在3月15日晚会现场结束前形成初步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县局。对不属于我局管辖的投诉举报,要迅速转交其他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三)注重挖掘,宣传工作亮点。各单位要认真挖掘维权工作亮点,在县局和县消保委的统一协调下,做好“3·15”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增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知晓度。要发动消费维权义工参与各类消费维权活动(请注意活动图像资料的积累),努力营造积极有为、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氛围,确保各项活动有声势有影响。

“3·15”纪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在3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县局消保分局、县消保委。

消保分局联系人:石xx,联系电话:xx。

县消保委联系人:梁xx,联系电话:xx。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xx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主办单位:xx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xx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一)活动的策划: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xx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四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为中心,以“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牡丹江”为主题,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2、编制一本画册。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走过的风雨历程为主要内容编制画册,题目是《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画册在3月10日之前印制完毕,献给为牡丹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

3、主办一场晚会。3月10日,在传媒集团演播大厅,由消费者协会主办,传媒集团教育中心承办纪念消协成立周年文艺晚会。

4、表彰一批先进。为褒扬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采取基层推荐,市消协初审,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审批,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分特殊贡献奖、贡献奖和荣誉奖三种。获奖名单记入《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纪念册,并在纪念晚会上公布、颁奖。

5、推荐一批“诚信维权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单位”认定办法,在3.15前夕,按照程序,向消费者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诚信维权单位”和质量服务双优产品。

6、对公用企业做一次网上评议。利用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的网上评议窗口,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企业做网上调查,将消费者满意程度结果在媒体公布。

7、建立一批绿色商场。围绕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卫生城”的目标,两年内在全市建立10个绿色商场。旨在改善和提高消费环境质量及消费场所卫生状况。

8、开展一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废旧电池虽小对环境危害极大,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电池使用范围日益广泛,涉及到生活各个方面。以mp3为例,一节7号电池仅可连续使用8个小时,随手抛弃这节电池能造成一平方米耕地失去耕种价值。一个纽扣电池可污染十万升水。回收废旧电池,减少环境污染,从现在做起,从每个消费者做起,变废为宝,树立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长期扎根在每个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当中。在大商场设立电池回收箱,鼓励电池经营单位采取以旧换新业务,形成浪费可耻,污染更可耻的社会氛围。

9、举办一期“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3月15日之前,通过媒体举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10、开展一次节约教育。以开办消费学校的方式,请专家做人口与粮食、土地与资源、能源与发展的形式报告会,引导消费者节约使用粮、水、电、油、气、纸等生活用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四、活动要求。

20xx年3.15纪念活动,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市消费者协会《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开展一些适合本地消费者需要的活动。纪念活动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五个为主”,即:城市与农村相结合,城区消协以城市消费者为主,县(市)消协以农村消费者为主;宣传《消法》与贯彻落实年主题相结合,以宣传年主题为主;声势与效果相结合,以效果为主;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以内容为主。各地消费者协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要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纪念活动,要主动争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争得广大消费者认可和参与。20xx年,恰逢市消协和各县(市)区消协成立周年,各消协可以将纪念消协成立周年融入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当中,各消协要注意留存活动资料,3月30日前,上报3.15纪念活动总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五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_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局针对20_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_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_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_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_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六

二、活动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七

一、活动思想:

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让孩子们了解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重点是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权、求偿权、结社权、教育权、尊严权和监督权。组织班级开展通过实对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讲解,让孩子们了解怎样选购小食品和玩具,懂得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给予了幼儿初步的'消费意识,引导幼儿注意从小事做起,启发他们科学的消费意识,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并增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这次活动受到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让孩子们了解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

2、培养幼儿健康的消费习惯,了解如何选购安全的食品及玩具。

3、引导幼儿从小事做起,启发幼儿科学的消费意识。

4、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活动准备:

2、课件:认识标志、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对比认识超市货架以及价位标志等。

3、每个孩子带一包有包装的食品或者有包装的玩具,通过实物观察,了解买物品时应注意到的问题。

四、活动过程:

1、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认识相关的标志。

2、通过对食品的相关对比,能总结出合格食品应该具有相关的内。

3、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志,了解包装带上应该具有的内容,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4、让幼儿了解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注:托班、小班: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认识相关的标志。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安全标志,以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教研室20xx-3-1。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八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具体安排是: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xx》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十九

二、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形式安排。

1、电影展示。

2、权益知识展览。

3、签名活动。

4、发布倡议书。

五、活动前期宣传。

1、网络宣传:人人、qq。

2、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及流程篇二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范文。

一、活动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作为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

口号。

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同学们能在更好的环境下生活学习,创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玉溪师范学院西院。

四、活动介绍。

活动当天,我们将会在女生院门口摆放一块展板,供同学们书写有关对食堂,开水房,澡堂的一些评价。我们还会做关于权益方面的问题,有奖竞答。对于参加活动的同学,我们将赠送感谢小卡片。最后会在横幅上签名。

五、活动流程。

1・提前三天申请好场地。

2・收集整理资料。

3・采购便利贴,笔等。

4・活动当天下午开始布置活动现场。

5・`活动结束,收拾整理活动场地。

6・当晚部门成员开会,对活动过程及结果做出评价。

六、活动效果。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活泼,吸引了众多学生参与,使同学们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更多的消费知识、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多的体会,达到了活动举办的最大初衷。活动分工明细,执勤工作认真负责。现场秩序井然,有条理。

七、不足之处。

1.部分班级没有宣传到位。

2.活动内容不够创新。

3.有奖竞答奖品没有分配均匀。

4.关于一些消费知识普及力度不够大。

5.部门内部人员协调的不太合理。

6.奖品比较单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

工作方案。

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xx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涵江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涵江区局与涵江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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