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梦,岁月如梭,总结是我们对时光流转的一种回望。写总结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接受。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结写作的经典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评委:
上午好!
我是来自初三一班的学生邢桢。今日我国旗下讲话是《美丽的校园我的家》。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香格里拉”,正如歌中所唱的那样“那是我的家,我的天堂!”而我心目中的这个家就是——金沟口中心小学。
无论是晨雾笼罩,还是夜幕降临,我总爱到校园的各处走一走,看一看,不为别的,只为去体会那份特有的朝气,只为去欣赏花丛中朵朵鲜花盛装登场的那份多姿,只为去期盼星星依偎在月亮身旁的那些浪漫与温情。
我爱校园中的花花草草。但我最爱的是洋溢在校园里的一种精神,那就是拼搏、无畏、坚强、奋斗每当充满激情的我们走进校园,心中便会想起周总理所说的那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九个字在脑海中熠熠生辉。久而久之,竟成了这个家中最时尚的语言。那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告诉人们: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个个字母,一道道算式,犹如黑夜的启明星,指引我们去挖掘知识深处的宝藏,开启智慧的门窗。事实胜于雄辩。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是我们的奋笔疾书,挑灯夜读,赢来了一个又一个好评,一张又一张奖状。这源于老师们的循循善诱,同学间的比学赶帮。
时光如水,日月如梭,伴着莺歌燕舞,伴着花草树木,在这个时时处处都如此美丽的家中。我们学会了坚强,懂得了忍耐。我们从一个个稚嫩的孩童渐渐长成了试着探索人生哲理的少年。这便是成长的真谛,便是校园生活给我们的最大财富。
一盏盏明亮的路灯,一株株幽香袭人的玉兰花,全在夜幕的笼罩下,像是孕育着明日希望的神圣的家。安静,祥和,温馨,舒适。我想说:“今日我们因您而骄傲,明天您会因我们而自豪!我们爱你,这个美丽的家,这个美丽的香格里拉!”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二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生活方式,我觉得人一生不管你走到哪里,不管你是大人小孩,不管你在任何情景下,不管你做什么事都应当诚实守信!对得起自我的良心!
从我记事以来,不论做什么事,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我都能做到诚信。在学校,教师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要扎扎实实做好。同学们要问我作业,我都会一一解答。有的时候在学校没时间帮他们解答,我承诺回家再帮他们,回到家我都要打电话和他们讨论解答。在家里,我从不在爸爸妈妈面前撒谎,即便考试成绩不好,我也要依实告诉爸妈,妈妈经常说我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有一次,我借了同学的五元钱,回家拿了钱我放到笔袋的夹层里,去了学校有事就耽搁了。过了好多天我也忘了还给那位同学。之后,我在笔袋的夹层里发现那五元钱,才想起同学的钱还没还。便立刻还给那位同学,可那位同学说:“你不是已经还给我了吗?”我明白她也忘了这件事,因为时间很长了。我对她说:“是你忘记了,我根本没有还你呀!”从这一件事情过后,我每次借了同学的东西,就不敢再拖延,用完立刻还给同学,我不能做不讲诚信的孩子。
还有一次,星期天我们家的邻居让我辅导他上二年级孩子的作文,我认真的辅导了他一午时。可为了这件事,耽误了我写星期天的作业,我晚上十一点多才把作业完成。可我心里感到很简便,因为我承诺的事情认真的做了,让二年级的小朋友理解了初步的写作知识。
我是个做事十分认真的孩子,不管和谁都是诚实守信,一旦承诺的事情,不论有多忙,不论在什么情景下,都要做到诚实,都不会失掉信用!诚实守信是我的原则!
诚信,关系着一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将在社会上没有立足之地,让人瞧不起。一个人失去诚信,就会失去朋友。一个人失去诚信,他将会失去一切!一个人失去诚信,他将会没有人格,在人生的天平上没有分量,最终将一步步毁掉他的人生。诚信,失去就在一刹那,而得到却要一辈子永远。一个公司没有诚信,就没法生存。我认为诚信比金钱还要贵重,一个人诚实守信比什么都重要。
诚信能给人带来温暖,有时很难做到,有时却很容易做到。有时甚至身边的一件小小的事情就是一份诚信;一句简单的话语就是一份诚信;一个淡淡的微笑就是一份诚信。如果每个人都守住自我的那份诚信,整个世界将会变的无比完美!人人都会露出欣慰的笑脸!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三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也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能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能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同学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同学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四
演讲人:李建芳时间:2014年12月5日。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五
雪花漫天飞舞,期盼梦已成真。人,总有数不清的梦想,数不清的欲望,安能个个实现?英语总考不好,努力了,流汗了,得来空梦一场,何用?期盼,努力的来成果;期盼,汗水浇灌成功;期盼,泪水洒满兴奋时的瞳孔。
“努力了,总比没有努力强,努力了,你可能会得到回报,不拼搏,安能拿到回报?”妈妈安慰我。“人贵有自知之明吧。”我的最要好的朋友说,“别那么死脑筋,别忘了,你可是好学生,在教师心中有地位!”
“那也不行啊!,成绩起伏,可是……拼搏,在书山有路勤为径的时候,要奋力拼搏。”我的语气中包含一丝坚定,一丝犹豫。
“死脑筋,自我‘好好学’好学生!”她在讽刺我,“__,下楼玩去吧,让她好好学!”
我努力着,期盼着,欲望着……过了一节课,刻苦了一节课,期盼努力得到回报了一节课。
“明白了!”我如梦初醒。
下一次考试,带着一份期盼,我月考。
不好,不差,不孬,87。教师还表扬了我。也许是我原先才考70的缘故吧。
期盼,期盼,盼万朵雪花,在空中飘来飘去,带走我的梦。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六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免会有许多困难。其实,困难就是一个弹簧,你弱它就强,困难还是一只可怕的拦路虎,阻止我们前进……困难是躲不开的,它因为你的害怕而变大;就像我,遇到困难后总能勇敢的去应对尝试克服困难。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去外边和他们的同事共进午餐。学完英语的我回到家时已经是肚皮贴肚皮了。之后,我走进厨房一看还有一些新鲜的土豆!这可真是天意!于是,我围好围裙,学着妈妈平时做饭的模样开始自我做饭。
“啪,啪,啪。”我刮完土豆皮后就开始切土豆丝,然后一个劲的炒了起来。我先放了一汤勺的食用油然后把切好的土豆丝放进锅里。大概过了几分钟的,我根据自我喜爱的口味,依然放了一汤勺的盐……土豆炒熟后,我使用锅铲把它从铁锅里盛到菜盘里,打理好一切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拿出筷子,尝尝我的手艺。我夹起几根土豆丝放到我的嘴里,还没等我嚼烂就从口中吐了出来。这盘土豆盐放得太多了,差点把我咸死了。于是,我只好倒掉了这盘我人生中第一次自我做的土豆丝,我既悲痛又难过。心想:这可怎样办呢?我已经白白浪费两个土豆了!我再也不敢尝试第二次了!
可之后,我又转念一想:不行!我必须要把这盘土豆做成!于是,我又重拾信心,开始了炒土豆的第二次。这次虽然盐没有放多,可是,那些顽皮的食用油们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蹦来蹦去,全部溅在了我拿锅铲的右手上,令我疼痛不已。之后,我灵机一动,从冰箱里拿出两层保鲜袋抱在我的手上。
哈哈,这下我可再也用不着害怕那些淘气的食用油了!经过了十几分钟,香气扑鼻的土豆丝最终上桌了!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连忙拿起筷子把土豆丝夹起来尝了一口。哇,这可真是一道美味佳肴呀!我一边品尝自我克服困难后,经过辛苦的努力做出来的土豆丝,一边看着我右手上被食用油炸起的水泡,心想:只是在我的右手上炸出几个水泡而已,就能换到一盘自我亲手做的美味佳肴,即使多受点伤,也值了!今日,我心里喜滋滋的,比吃了蜂蜜还要甜。因为,我成为了一个战胜困难的勇士,不再害怕任何困难!
朋友们,困难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战胜它的勇气。微笑着应对它,拿出你智慧,你就能够像我一样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成为一名打败困难的常胜将军!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七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八
当硬币落地,发出清脆的声音,小海弯下腰,伸手捡起来昏黄的路灯下,硬币折射出暗淡的光,小海两手夹起它凑近嘴前,嘴唇微微一动,轻轻地吻了吻,然后放进口袋向家的方向走去。
这个炎热的夏天,这个多雨的夏季,对小海来说是残酷的,他最终没有收到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他苦恼懊丧极了那夜,他在昏暗的路灯下独自徘徊,任泪水无声地流淌他不敢回家,不敢应对苍老的父亲他孤独地望着那弯弯的月牙儿,徘徊了一夜他迷惘了,他甚至把自我当成敌人罪人,不住地责备自我:为什么当初不听父亲的劝告,把时间浪费在网吧迪厅他好恨,恨自我不成器昨夜父亲的话又萦绕在他的耳畔,让他的心更加不安起来:孩子,爸爸永远相信你是好样的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念书,没什么也不能没有文化啊他无法决定是否回家,只好让硬币代劳。
那天,爸爸出门筹钱去了,小海很无聊,走出门去想透透气街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然而小海却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他所看到的只是渺茫的前途,听到的只是石投井底那毫无期望的扑通声。
突然,小海好像想到了什么是它,那枚硬币,他的好兄弟!他仿佛一尊复活的雕像,急忙把手伸进口袋,一阵翻找之后,那枚光亮的硬币静静地躺在他的手心,他把期望完全寄托在硬币身上:正面,继续上学;反面,出门打工他用尽全身力气使劲一抛,嗡它翻转着,把烈日的毒光反射成一道道刺眼的光柱小海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着它静静地下落,心却跳得厉害。
当硬币应声落地,正好撞在马路牙子上,然后一向向前滚去,小海紧跟着跑了几步,它却扑通一声掉进了下水道小海简直崩溃了,他两手捂着耳朵啊地怒吼着,他已经顾不上行人异样的目光,一下子蹲坐在地上,泪水不住地涌出来为什么我的命运如此坎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难道连它也不帮我了?他迷惑了。
无聊望见了犹豫,到达梦想不太易当这歌声从路边的小店里飘来时,小海的心猛地一震,他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湛蓝的天空,只想靠两手向梦想挥手他明白了,应对挫折的漩涡,仅有自我才能摆渡自我于是,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九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十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十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__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十二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qut全国法制宣传日&qut,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篇十三
同学们,老师们: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今天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它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1949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老师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希望全体师生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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