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分包合同(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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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分包合同(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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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可以避免争议和纠纷,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要认真执行合同的规定。这些合同范文可以作为你起草文本的起点,帮助你明确合同的结构和要点。

排水分包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满足甲方承包国高网成渝环线乐雅高速公路tj12合同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作内容:

4、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1、 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 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3、 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 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跟上甲方进度。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1、 工程量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依据业主确认乙方完成工程量。确认原则:按图纸计量,有变更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 每月25日报计量。

3、 每月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行计量,合同中的单价为乙方直接施工单价,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三天内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单价的90﹪支付给乙方。余款10﹪在竣工决算后支付5﹪给乙方,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4、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排水分包合同篇二

甲方:乙方(专业班组):姓名:专业工种名称: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事宜协商达成一致,为确保主题结构工程按总体施工部署优质高效的完成,明确项目部与专业班组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经项目部与专业班组履约责任人认真磋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此承包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概况:结构,地下。

二、施工区域:主楼九层以上楼层。

三、班组(乙方)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主体结构基础垫层及其以上的全部现浇混凝土工程,包括结构施工蓝图及变更图纸上所有的,遵照公司与承建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之结构施工图及变更图纸施工承包范围,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划分区域范围内的主体结构部分全部分项工程,包括结构主体基础垫层、基础、地下室及其以上的柱、墙、梁板以及各类井池、栏板、隔板、飘窗、空调板、各类造型、构架、女儿墙、雨棚等全部结构现浇构配件;塔吊、施工电梯及各种设备基础的施工。

2、在施工期间,项目部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及班组施工能力的变化,对班组责任承包区域进行适时调整,若班组不能按时保质、报量完成,甲方有权重新划分工作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工作面的重新划分。

3、施工小型工具及劳保用品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灰桶、沫子、瓦刀、托灰板、雨衣、雨鞋、手套等用品)。

4、员工住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作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场搅拌后盘上料配合以及道路铺垫,冬季烧水、冬季施工的一切保温措施。

2、所有混凝土工程均包括自身所用设施周转材料场内装卸车、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施工。

3、现场所有硬化均含在内。

五、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专业班组必须交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在施工一个月满后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工程款按50%结算。

1、协议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由于乙方劳动力不足时,自动放弃者。

2、由于承包班组队伍水平过低使所干工程不能达到本公司要求的。

3、由于乙方劳动力过少使施工工期太长,逾期不能完成进度计划。

六、工程量计算办法及人工费承包单价。

1、计算方式:按。

2、主楼九层以上部分每平方米。

3、上述单价已包含超高部分的人工超高费用及施工区域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4、上述单价为一次性综合包死单价,任何情况下,上述包干单价属于乙方自身风险,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整,也不因施工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而变动。实际施工时如乙方以不了解施工现场或不了解工程结构为由要求增加费用的,甲方拒绝做出任何调整且有权给予乙方工程结算造价的20%罚款,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变更原因造成返工或双方协商完成非责任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不能按约定办法计量结算的,由双方协商计量计价结算。对于变更在前,施工在后的工作,甲方不予以任何补偿结算;施工在前,变更在后的工作,未超过本工作面总人工费的10%的返工量甲方不予结算;建筑面积增加减:按照设计变更图纸计算面积的增减。

6、对非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零工及相互借用工,现场办理签证,在发生用工10天以内办理签证,过期将不予办理。

七、结算及付款办法。

1、结算办法:遵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每月1-5日项目部为班组结算上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交验成品)。结算时由项目部签发结算书,根据本项目内部各栋号、区段、各楼层同一分项工程质量对比评定,本着公平合理、优质优价的原则评出班组结算单价。结算书经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签字后,10日前由项目部上交公司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对结算量价进行复核后记账。当月结算对各楼层负责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未全部完成的(如栏板、隔板等),按全部完成尾留项目所需的最大投入结算,折合每平方米单价或估款从当月结算中暂扣,待所尾留项目完成交验后另行补办结算。

2、付款办法:。

3、结算及付款公司仅针对班组负责人。班组在收到结算工资款后及时发放本班组员工工资,项目部有权对此实行严格监督。对领款后不及时发放工资的,由项目部通知结算中心在次月工资发放时采取应对措施。

八、工程质量管理。

1、分项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98%以上。质量验收以项目部、承建单位根据国家规范评验结果为准,达到优良标准按合同单价结算,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下浮元每平方米。

2、质量验收标准:

3、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遵照承建单位、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否则由此所造成的质量缺陷、质量责任事故后果均由班组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班组对制定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存在异议的,可提出针对性、合理性建议或改进措施,经报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排水分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将标段的渠道的工作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2.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3.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4.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5.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6.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7.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8.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9.渠道,单包人工费元/米。

观感质量按照验收规范及现行的验收规范执行;乙方所做的所有渠道等其他工程保证能够通过农业综合县、市和省级的验收;工完场清,爱护现场成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排水分包合同篇四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共同做好施工(加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治安防火责任,确保本工程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围:鼓风机站区域内的钢结构安装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项目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全部图示实物量为分包范围)。

二、工程期限。

从3年六月十六日开工至3年六月三十日竣工。

三、双方责任。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乙方进场前的法制教育和“六防”安全教育;乙方需进入要害、防火重点部位施工作业时,还必须进行专门审查、专项交底。

(2)负责乙方进场人数的核定和办理进场证的审核、确认;需要进入生产要害部位的,还应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3)督促乙方落实专人负责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审核确认乙方治安、保卫、防火措施,审批乙方的动火作业。

(4)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执行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措施的巡视检查;对措施不落实,通知整改,对隐患严重的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5)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人员因违反各规章制度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

2、乙方的责任:

(1)进入施工(加工)现场之前,必须将施工人员花名册(包括性别,年龄、藉贯、文化程度、身份证号,务工证号、寄住证号及有关证明合法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查。

(2)必须向甲方提交施工人员住址、电话、治安责任人和专兼职保卫人员名单;并建立相应的治保及义务消防队组织和管理制度等。

(3)施工(加工)现场严禁用易燃物搭建工棚、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违禁电器,禁止在工棚内乱接乱拉电源和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4)施工(加工)现场严禁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作业动火时,需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证动火、违章动火。

(5)严格遵守治安保卫规定,禁止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看黄、吸毒、偷盗公私财物等不法行为。

(6)施工(加工)现场的'机具、材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盗措施,必要时应派人看守。物资出场需办理物资出场证明,方可出场;人员、车辆按甲方规定办证,不得无证和冒证进场。

(7)签订本协议同时,必须按施工作业人员数向甲方交纳治安保证金:贰仟元(20人以下交1000元,20人以上交20__元,50人以上交3000元,100人以上交5000元);工程完工后,扣除上缴治安管理费后,其余全部退还。

(8)配合甲方对乙方人员因违反各类规章制度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调查处理。

四、经济处罚。

1、违反甲方或建设单位厂规、厂纪两人次以上扣治安保证金30%,四人次以上者扣治安保证金50%,六人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全部治安保证金。

2、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一人次扣治安保证金50%,两人次扣除全部治安保证金。

3、属违法犯罪被判刑一人次扣除全部治安保证金。

4、受经济处罚,治安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工程款项中扣除。

五、本协议只适用本工程项目,新包工程项目需重新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作为本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排水分包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室外保温合同

施工总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施工总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单项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于我方 (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双方就土建主体结构及装修工程劳务合同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xx 楼室外保温(外墙110mm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四、交工日期: 20xx年7月15日

五、承包内容:

5.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保温及装修涂料工程,包括外墙保温、聚苯防木椽、滴水条、滴水槽、窗边造型及聚苯线条、线脚等图纸上所标示的所有聚苯板装饰性线条的制作安装及其涂料。自开工到竣工验收结束的全部人工材料及辅助材料和小型机械(具)由乙方提供。(涂料工程只包人工费)

5.2该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区的清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现场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至交到下道工序施工前的全部工作。

5.3该工程施工现场正常施工范围内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用工。

5.4该单项工程所有复试检测费由乙方负责,涂料除外。

六、主要工作内容:

6.1外墙保温工程:提出保温材料用量的总计划,从外保温板的采购加工到安装、抗烈砂浆抹面、涂料墙及基层处理、涂料及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等全部施工工程。

6.2涂料工程:包括墙面刮防水腻子、打磨清理所用的砂纸、所用小型机械(具)及手提工具等均由乙方自理;涂料、腻子粉、胶由甲方提供。

6.3脚手架工程:本工程结构施工采用双排48×3.0钢管外双排脚手架,现已搭设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和人为破坏,严禁工人私自乱拆外架上的任何设施,上架前必须由安全员先检查有无瞎眼跳探头板,施工用脚手板的层间翻板应自行根据需要翻板施工,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必须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6.4油漆工程:材料场内运输:外墙体批腻子,刷涂料;外墙体涂料;搭拆施工脚手架(翻板),成品的保护与养护;清理工作。

6.6标准化工地建设:包括施工过程中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全部用工。

6.7其他工程:按规范及甲方的要求操作。

七、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7.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

7.2甲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对乙方交底至工班长。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督促检查乙方执行情况。乙方提供单项工程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7.3施工过程控制由甲方专职质量员负责现场监控,发现问题责令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质量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后仍不整改,责令其停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甲方每月两次组织联合检查,时间由甲方定,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达不到合同标准,甲方将责令乙方返修至合同要求。否则,按当次面积2元/平方米从人工费中扣除。

7.5若保温工程超过允许偏差需要剔除或洞口由于错、漏、偏移需要处理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6墙面洞口标高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严禁超高偏低,如超高偏低,其超高偏低部分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其剔凿部分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7.7 乙方要努力控制通病,降低允许偏差。墙面平整垂直度一律不得超出规范规定标准。如有不按规范规定标准施工等现象,甲方组织乙方现场检查并责令乙方整改。

7.8由乙方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否则,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9质量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专职质检员组织检查,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甲方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好报验资料呈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7.10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八、甲方责任

8.1甲方所派工地管理层代表,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有关问题,协助检查、监督乙方的各项工作,与建设单位和乙方保持经常联系。

8.2为乙方提供正常运转的施工机械设备(按约定)。

83按计划及时提供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

8.4向乙方进行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

8.5组织质量检查及工程交验手续。

8.6审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劳动力用量计划。

8.7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安全、计划生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

8.8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电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须合理使用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要求,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甲方随时进行抽查,发现违规使用时给予乙方的一定处罚,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9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周转材料费、`机具、架具租赁费。

九、乙方责任

9.1乙方必须具有和承接工程规模相应的劳务资源。乙方所派地管理层代表,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全部工作,保持与甲方的日常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全部现场施工人员的有关资料。

9.2乙方负责做好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甲方给定的轴线及标高放样后进行施

排水分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区b8#、b9#、b10#楼

2、工程地点:三区

二、承包内容

1、模板工程:所有模板的制作、涂刷隔离剂、安装、拆除、运输、脚手架支撑系统等全过程施工;结构预留预埋、支模所需木方以及模板、架料等场内运输、模板工程拆除后的全部材料运至地面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内容。

2、外脚手架(含龙门架操作平台)工程:包括场内材料运输、搭拆脚手架、挂拆安全网、上下翻板子、外脚手架拆除后的全部材料运至地面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承包方式。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提供电源、水源、垂直运输工具。

b、提供现场作业条件。

c、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

d、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对乙方施工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乙方责任:

b、服从甲方工序搭接安排,配合瓦工、钢筋工、水电、综合布线工种等的工作,并做好预埋、预留洞等工作。

d、乙方工人必须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持有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e、乙方应按国家和总包方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f、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负责联系,设置足够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和工作环境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五、分包合同价格

2、分包合同价格:

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为99.6元人民币/m2(其中:人工费66元人民币/m2,管理费33.6人民币元/m2),外脚手架(含龙门架操作平台)工程人工费9.6元人民币/m2(其中:人工费6.4人民币元/m2,管理费3.2人民币元/m2),此模板工程人工费和外脚手架工程人工费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人工费,施工人员往返中国与当地之间的所需各种费用、合法居住当地所需的各种费用,施工人员进退场费、上下班接送费、劳保费(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施工过程的维修费用等,且本单价不受各种因素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原则上不发生计时工;如发生时,计时工单价为225元/工日(含管理费),以项目经理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承包价不再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出现一次(或一处)模板涨模、梁柱移位、漏浆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或一处)扣款300元人民币。

六、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每层结构验收合格并砼浇筑完成后的当月进行结算,结算工作完成后通过----公司划账。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甲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以及图纸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板缝必须严密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漏浆、涨模及轴线位移、垂直度偏差超标现象发生,如有涨模、爆模乙方负责打爆砼面,并视情况进行罚款。

3、乙方须安排管理人员配合甲方施工,每次浇捣砼时配备足够的技工看护模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拆模时间必须在接到甲方的“拆模通知单”后方可进行,乙方不得擅自拆模,违者进行处罚。

5、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乙方应自检达到标准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复核,并经----公司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交接班。

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和拉结筋的钻孔等均不得遗漏或偏移,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如遗漏孔洞或预理件乙方必须自行负责补救、纠正、补强。

7、模板支撑系统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砼的冲力、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方面的荷载,如发现一处塌模(面积1m2计)重罚10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延误或脱岗,造成总工期拖延,除按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外。每延误一天另行罚款500元作为赔偿金。

九、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

1、乙方应按中国现行《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并通知甲方。同时按要求处理。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3、乙方所有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和打赤脚等现象,否则,将按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钩,禁止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严禁使用患病工人;严禁工人酒后上班,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7、乙方发现有安全隐患和冒险作业的工种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

8、禁止乙方工人擅自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如需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通过安全员和施工员同意,乙方工人下班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能把工具、材料、余料留在现场形成不安全的隐患,乙方人员不得将材料、工具、砖头等扔到地面上,发现者按规定给予罚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的一切后果。

9、乙方人员不得盗窃甲方的材料、工具,不得破坏甲方的产品、材料、工具,一旦发现按原价的10倍予以处罚,同时报----公司处理。

10、乙方班组长必须教育班组工人处理好与本项目中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与业主、监理、单位人员的关系,搞好团结,不得吵闹、更不能打架,有矛盾可找甲方管理人员进行调解。

11、乙方工人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在交接班前应主动清扫梁、柱、墙中的木屑残渣,否则由甲方派工清理,乙方承担相应的清理费用;拆模完后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适度的罚款。

十一、其它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协商或调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排水分包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松江·希望城

2工程内容: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施工

3工程地点: 松江·希望城项目

1、聚苯颗粒保温人工费按 ,非保温 。

2、无机保温砂浆人工费按 ,非保温 。

3、乙方所有施工工具自备

4、承包内容:

乙方负责 松江·希望城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工程且乙方负责该楼层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无偿维修工作。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听从指挥。

2)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3)及时清理落地灰,并注意成品保护。

4)本工程的劳务费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

1)、严格按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

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3、乙方应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组织安全学习,发现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空抛物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大小安全事故的发生。

1、单栋房屋施工工程量面积达到80%后,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工程进度款的70%;施工

围全部完工后2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的8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总工程款的97%;余下总工程款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在没有达到拨付工程进度款之前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付任何费用。对此,劳务费按工程进度款的比例进行支付。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劳务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排水分包合同篇八

1.词语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1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排水分包合同篇九

发包方:(简称甲方)。

分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楼及1号人防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3、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l9、l11、l12号地块(重庆市委老干中心斜对面--新址)。

4、工程总工期:150天(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起点)。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顺延。

5、质量等级:以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6、文明施工:市级文明工地。

1、材料及用具提供约定:

(1)甲方提供塔机;钢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钢管、扣件、模板(模板钢架支撑及模板做工)、地砖、内外墙砖、砌筑砖、水泥、河砂、碎石、门窗、玻璃栏杆、油漆、涂料、防水涂料;施工场地、排水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电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动力用电由甲方接至每栋每层楼的中心点二级配电箱),其余属乙方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该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辅助材料(钉子、元丝、扎丝、电焊条、双面胶、化杂、五金、沙浆外加剂、石灰精、内外墙粉饰用粘接剂等)等;安全带、安全帽等;收缩缝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配水电中心点管线以外的作业面用水、用电材料;植筋胶、钢筋机械连接材料、钢筋竖焊剂、脱模剂、塑料垫块和大理石垫块、外墙面砖勾缝剂、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连接使用的钢丝网、空调预留管等。

2、乙方负责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均属乙方承包工作内容范围:

(1)钢筋制作、绑扎;内外安全防护搭拆;砼浇筑;砖砌体;制作安装预制砼构件;制作非预应力砼构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钢筋制安(含扎丝、焊条、焊剂、连接);钢筋对焊、竖焊。砼垫层、瓜米石楼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脚线);散水1.5m以内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内容等;水泥砂浆楼地面(含踢脚线);厨房夯实;砂浆找平层;炉渣找坡层;钢性层(分格缝);内外墙面、天棚、女儿墙等抹灰贴砖石面(含装饰线及脚手架、找平层、挂网和砼表面拉毛);所单、双排钢管外架、围栏、装御料平台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放线、抄平等所有工程内容。

(3)场内外回填清理、涉及土建设计中专项安装所留下的二次后塞口和二次补烂等;

(4)全部红线区域的安全防护,包括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区域、办公区域的“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等全部安全防护的建立、维护等工作。

(5)所有出入场材料及建筑垃圾所必的上下车、二次转运等。

(6)考核标准为:扫地出门直至该工程交给各购房用户和业主,按标准能够满意使用为准。乙方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要求除人防工程基础地梁以下项目和约定作工程量增减调整的外,乙方在交房综合验收前,不产生任何计时工工资和辅助材料费用。

3、该工程结构调整时不作工程量增减调整;但内墙、外墙、顶棚、楼地面抹灰(面)贴砖、墙体改变大于10立方米部分、建筑面积调整、外墙用材改变等工程量,均按重庆99基础定额人工直接费加机械直接费计价下浮7%作增减调整(调整时间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执行)。

1、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个人所得税、安全费、停窝工费、公司管理费及其他所有支出费等费用。

2、包干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塔吊(指塔吊操作工工资和塔吊维修费用)以外的全部其它机具设备、防护架和操作外架、卸料平台的防护、架料及搭拆等。

3、分部分项包干单价约定。

(4)该工程未出现安全事故,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结算及支付:该工程按人防工程基础梁以上至住宅第六层完工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承包费;在房屋主体工程封顶(屋面防水垫层、找平层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已完工程量的80%承包费;室内外装饰装修全部竣工,经相关部门初验为优质结构后10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费;其余工程款经综合验收,符合双方约定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和无安全事故的标准,双方在30日内结算完毕,在留足2%质量保修金后付清余款。

1、乙方交纳保证金共30万元。

2、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3、保证金保证范围:质量保证金7万元,进度保证金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违章处罚保证金6万元。

4、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所有保证金余额;

5、保修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之后退还给乙方。

2、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并负责项目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

4、按约定提供材料和机器设备;

5、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和退还保证金。

6、甲方负责文明施工中所采用的广告、标语、标识、警示牌制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安装、保管。

5、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图纸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损失和财产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必须服从质监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安排、管理指挥,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必须执行。若前述部门及人员认为乙方的质量技术和工期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具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7款约定结算给乙方。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发现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用乙方的承包费代付民工工资,该费用在结算时冲销,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按规范要求收集后交甲方存档。

10、浇砼时若发生堵管,乙方无条件进行配合处理,不另计费。

12、所有甲、乙双方的入场材料(凡用于乙方承包范围的甲方入场材料)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下车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保证先入场先使用原则。

13、乙方提供18—50岁之间合格足额的劳务人员,保证甲方工程所需,无论农忙和节假日,均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需要。

1、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坚持“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向顾客负责”的管理理念,杜绝人员伤亡、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和部门对工程的各类检查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劳务分包务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达100%。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预留洞、沟槽时,乙方留错、留掉的,由乙方负责剔打、修补,不另计费用,且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为特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混凝土(梁、板、柱或其它部位)必须是几何尺寸准确,楼层内空尺寸标准,杜绝蜂窝麻面、漏棒狗洞现象和暴模等现象。表面光洁(层层清模、刷隔离剂)、角边垂直、平整且无漏浆现象。相关分项全部工程的质量要求: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文件渝建质协(xx]10号)和(重庆创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要求)执行和办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进入承包合同全面实施和执行。

5、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重做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若甲方个别分项分部安排不合理,可采取建议、举证、协商的方式与甲方达成共识并实施。

7、若乙方提供的专业工人的职业素质不满足甲方及专项要求,甲方提出撤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乙方在总体工程质量方面无完整的质量控制措施,出现明显质量下滑,经甲方书面通知无效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整体清除出场,清理出场时乙方只能按本合同中主体综合单价计算已完工程量60%计算承包费,该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业主拨付完工程款后支付给乙方。

8、民工食堂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食堂临时设施、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

9、乙方需自行施工,严禁转包;甲方发现转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若因甲方(或建设方)资金出现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免除甲方延迟付款30天的责任,且确保因此原因发生后30天内不得停工。甲方资金到位后及时解决乙方因此产生的困难。

11、钢管损耗不超过租赁量1‰,超过1‰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扣件损耗不超过租赁量3%,超过3%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钢筋加工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5%,超过1.5%部分按工程结算期市场价格赔偿;混凝土浇筑量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超过1%部分按混凝土合同约定原价赔偿。

12、作业面和非作业面(通道、楼梯间、生活区域)随时做到整洁、干净,定人定员每天打扫,生产和生活用水有序排放。民工宿舍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搁置合理、统一,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和生活区域在未经过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乱拉、乱接水电,并对此而产生的浪费、安全事故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和有关施工现场制度。决不允许有顶撞甲方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监理人员的行为和言语,否则发生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遇劳务及其他纠纷,乙方可选派人员与甲方商议,严禁出现围攻、上访及消极怠工事件,否则对乙方处以1000元—5000元/次罚款,乙方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和社会影响后果。

14、乙方在签合同时将项目负责人、三大组长(钢筋组、砖瓦抹灰工组、混凝土工组)到项目部面试,并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定劳务合同时必须签上已经面试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三大组长姓名,在签定合同后不得变更以上人员。否则每变更一人/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甲方要求变更的除外。

15、乙方在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乙方书面委托交甲方,被委托内容必须是人、财、物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工作日不少于28天,外出必须给甲方项目经理请假。

16、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外,还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1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一名持证电工为乙方施工用水电服务。否则,由甲方安排电工,乙方按照1500元/月承担工资。

18、乙方内部人员之间绝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一旦发生,不管任何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xx元—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1、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一次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

2、若因乙方直接质量原因,主体结构未能获得优质结构,承担违约金10万元。若因甲方模板和资料问题或不配合有关方面验收而造成未达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及项目部受到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实施区域)处罚的,乙方将承担处罚金额的1—2倍违约金。

4、甲方按通用常规标准要求及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时,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不配合、不彻底,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含主体和总工期),乙方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除甲方供材原因停工5天以上的)。

6、在不缺乏材料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模板组停工超过一天的,乙方承担违约金按照1000元/天计算;累计三次导致模板组停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可获得已完工程量60%的承包费。

7、如有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中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保修期届满,此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乙方: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排水分包合同篇十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业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省建设厅制。

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或专业工程分包人):

施工作业分包人: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

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或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作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施工作业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证书有效期:

2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作业内容:

3施工作业期限。

开始施工作业日期:年月日,完成施工作业日期:年月日,总日历作业天

数为:天。

4施工作业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

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相关约定外,本合同另有以下标准规范适用:

(1)(2)7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细节除外),供施工作业分包人查阅。当施工作业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及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

合同价款细节除外)。

8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开始施工作业的天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施工作业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及施工作业负责人。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称:。

9.2施工作业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为,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分包人的施工作业前期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在年月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6)在年月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9按本合同约定,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10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施工作业关系。

11施工作业分包人义务。

11.12施工作业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施工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施工作业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接受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杜绝违章作业,消除违章作业所导致的事故隐患。由于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及因此而发生的各类保险赔偿以外的费用。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施工作业分包人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对施工作业班组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作业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出书面记录;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因工程承包人违章指挥、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保护和保证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13.1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z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13.2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毗邻建(构)筑物或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环境等部位施工作业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施工作业前应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工程承包人应提供防护和保证措施并承担费用,指派专人负责监护。

排水分包合同篇十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___。

一、工程名称:___。

二、工程地点:___。

第二条、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内容:___。

二、承包方式:___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施工工期:___自甲方提供工作面后日内完成。实际施工竣工日期因甲方调整、气候、环境等外界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时,施工日期可以顺延。对于延误或推迟进场的,甲方有权按延误或推迟的时间占总工期时间的比例来付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竣工,甲乙双方应紧密配合,乙方应科学、规范组织施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情况应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期不得延误,延误按3000元/天给予经济处罚,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三、因分包工程延期竣工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天5000元。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___。

1、合格。

a、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b、表观质量要求任何混凝土构件不得出现空鼓、跑模(表面凸起)、蜂窝麻面、严重露筋现象;墙体要求横平竖直、错缝搭接,垂直度不得超过规范要求,发现一处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在工程款下次付款中直接扣除。

二、技术要求:___。

1、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内容组织施工和管理。

2、保证该项目工程的整地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图纸上的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及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严格按照甲方技术员技术交底施工,分包单位接到技术交底后,相关技术人员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每一分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成品保护:___施工完成后,乙方应负责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成品保护,保护时间至产品交接完成后。如果在成品保护期间成品或半成品有损坏,分包商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及索赔证据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或约定在当期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___。

一、工程造价及结算:___。

1、此项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小写):___元(大写):___元整。

2、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格质量价格不再调整,其中包括全部合格工程材料、施工费、水电费、竣工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二、付款方式:___。

乙方每月凭甲方确认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申请工程进度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及时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按照初审金额的%向乙方拨款;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工程进度款累计付款总额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上述比例不得高于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包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建设方/业主/总包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付款比例以及建设方/业主/总包实际支付给甲方的乙方施工部分的工程款),预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满后依据相关程序一次性结清,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专业的性质分别约定质量保修期并扣留部分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分包商应履行保修义务,如果不履行,总包有权代为履行,同时加倍扣除保修款。保修期满扣除保修费用后将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分包商。

三、付款形式。

现金、支票及承兑。

四、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是付款前提,如果乙方提供之发票是假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___。

一、甲方权利义务:___。

1、对施工质量、施工程序、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全面负责总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规指挥、违章作业。

二、乙方权利义务:___。

1、乙方接到合同书后应迅速组织施工人员、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保证按时开工。

2、遵循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声、环境保护等地相关规定。

3、乙方应于甲方相互配合,不得推卸责任,影响质量,延误工期。

4、具体施工工具、材料及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

6、乙方要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乙方要全面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同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保险费由乙方按造价分担的比例约定形式缴纳。

第七条、违约责任:___。

2、乙方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7d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7d,致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7d以上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有级资质,拒绝低于此资质的分包商参加承包活动。在签订合同时请分包商完整地提供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合同履约能力(如施工业绩)、近期同时施工的项目情况、垫资能力、企业信用等。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上交总价款的.10%合同履约金。

2、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甲方重新招标引起的工程施工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本协议约定甲方分包的除外。

3、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银行账户,按实名制造册定期发放农民工工资。

4、双方约定结算工程款时,扣除工程款作为进度考核奖。

5、所有的变更及签证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6、分包单位根据验收合格资料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同时对已完成工程量实行各验收计量部门会签,经营部根据合同规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物质、设备的费用资料对其结算。

7、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必须由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建设方有任何的业务往来,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九条、人员任命。

第十条、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时,通过下述办法解决:___。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___。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甲方单位审核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排水分包合同篇十二

委托单位: (甲方)

承担单位: (乙方)

分包项目:燃料元素分析

经甲方对乙方的现场考核及检验能力验证,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的分包实验室,上述项目正式委托乙方检验。合同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需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检验设备、检验条件及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按标准规定抽样和送样,并按标准规定收取检验费用;

3、对委托检验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5、收存乙方所检项目的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编制检验报告;

6、按双方商定的原则向乙方结算检验费用。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要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按甲方要求对检验设备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2、检验环境及条件应符合检验要求;

3、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不得泄露检验数据,检验人员不受行政领导干预;

4、收到样品后按规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连同原始记录交甲方;

5、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三、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发现用户对乙方检验提出意见,经甲方确认是检验问题,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二0 年 月 日

排水分包合同篇十三

托运方(甲方):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用。

货物:

运输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包装要求:

3地点要求: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4时间要求:

承运日期;运到期限

5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承运方须保证货物的质量、数量及运输过程安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及相关赔偿全部由承运方承担。

6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责任由承运方承担。

7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8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承运方开具正式发票,托运方收到发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运费。

9各方的权利义务。

9.1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9.1.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9.1.2托运方的义务:按合同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9.2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9.2.1承运方的权利:按合同约定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费用。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

9.2.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安全地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9.2.3未经托运方同意,承运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转移给第三方。

9.2.4承运方应为拥有营业执照与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正规物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为年审合格车辆;驾驶员须有货运从业资格证。

9.2.5运输车辆须有相关车辆保险,特别是车辆货物责任险种(保障货物受损风险),其中车上人员险种不低于5万元/人。

10违约责任。

10.1托运方责任:

10.1.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或国家违禁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查封、机具损坏、货物摔损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承运方责任:

10.2.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10.2.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__元。

10.1.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等)赔偿托运方。

11保障。

11.1承运方严格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所雇用员工提供保险及福利,同时提供施工过程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发放到位。

11.2承运方不得拖欠与本承包合同相关的员工工资。

11.3如因承运方履约不当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的,承运方应予以赔偿。

11.4承运方由于以上原因引发的各项支出,托运方有权直接从欠付承运方的运输费用中代为支付,同时托运方有权从欠付承运方的运输费用中扣除因承运方责任而形成的各种连带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凡由本合同引发或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2.2在诉讼期间,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承运方应按托运方要求继续进行工作。

13附则。

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为生效。

13.2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托运方:(公章)承运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排水分包合同篇十四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排水分包合同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生产的需要,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就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工程工期根据_________的实际情况,由甲方分段下达工期任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

第五条工作内容:

按文明施工要求随层搭设的安全防护钢管脚手架、现场临时安全防护棚及按甲方要求按规范所需要搭设的脚手架及附属设施拆架后分类将材料按甲方指定地点规格分别堆码上车,卸料平台的组装随层安拆。搭设过程中,清理清洗扣件及含甲方提供的钢管上下车。搭设安全防护钢管脚手架花杆,板油漆等费用。

第六条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工程施工建筑及验收规范(jgb130—20xx)和安全、文明施工检验标准(gbj59—99)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所需提供的钢管、扣件、油漆等分色带。

2.提供符合要求的绿色安全网。

3.随时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无条件配合指定专人与甲方施工员对工程。指定专人负责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做好所承包的自检工作,负责处理自检出现的问题并承担相关安全绳、安全帽及职工住宿、对讲机等费用。

2.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及时处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方案和意见。

3.负责处理不按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隐患进行的返工、整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甲方派人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所承建工程区域和所住生活区域的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做到机具、工具摆放有序、整洁、工完场地清。居住的区域做到五线一方筷,即鞋、衣服、毛巾、安全帽、餐具摆放成一线,被子叠成方块,无卫生死角(乙方未按以上内容组织实施根据影响范围给予经济处罚,根据需要甲方派员整改费用乙方负责)。

5.负责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班组未展开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质量为依据处罚____元。)并将资料装订成册,(每日开展的班前安全活动没少开展一次或少记录一次,(以资料为依据)没处处罚____元)工程完工后交甲方存档备查。

6.因乙方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班作业,因酒后上班作业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组织的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且无疾病,应符合从事专业应符合从事专业工种的素质和要求(年龄控制在____周岁以内)。如乙方未按上述条件组织工人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应为其进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乙方未办其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无条件垫付每月民工工资。

1.施工中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其余安全帽、安全带及其辅材、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2.包括劳保用品、生产工具费、工期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赶工费、治安保卫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斑、医疗费等甲方许搭设的一切临时设施、花杆油漆及粉色带、安全网搭设及修补。

3.包括现场的管理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企业经营费等直接、间接费。

4.付款:工程完工至____层后按已完工程量____%支付,封顶后脚手架拆出完成付足工程款____%,竣工验收后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要求:

1.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全部采用领料制度,材料已经领用,均由乙方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工归还库房或堆放在指定位置。

2.如甲方在现场发现扣件、模板、钢模、钢管乱堆、乱放或现场清理马虎,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的标准,甲方有权处罚或另派人进行整改,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甲方在乙方清理现场后到现场发现一个扣件、模板、钢模按所材料的__倍对乙方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3.钢管、未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得切割,如乙方人员对前述材料进行随意切割的,则按所切割材料的____倍赔偿。乙方在使用中因使用不当,弯曲过度、无法归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扣件、钢管、钢模、安全网在工序完工后乙方自行清理现场。并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组织实施由甲方派员清理堆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在乙方清理现场后对乙方清理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以上材料,则按所发现材料的____倍费用对乙方进行处罚。(扣件____%,超出部分照价赔偿)。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进行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录和宿舍住宿,饮食卫生等各项制度,对违规者的处罚按安全管理规定四十个不准,十个要求,一个标准执行,现场处罚,当日兑现。

2.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在施工人员全部出场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3.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借故中途退出的甲方有权拒付所有的工程款,其损失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的中途退出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管理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使整个工程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5.因乙方工作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清退出场,乙方在退场后甲方有权拒付未付的工程款,乙方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其进行追偿。

6.乙方住宿自行负责,生活费由乙方自理,乙方人员丢失或损坏甲方公物的,要照价赔偿,所赔偿价格以甲方的购买票据或市场价为准。

7.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有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如因未进行就业培训上岗或无操作证的,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或有关行政主管单位的罚款全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将所有作业人员上岗证包甲方存档(含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住址、年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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