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黑龙江省牡丹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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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黑龙江省牡丹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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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篇一

凡是由牡丹江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及已受理的换证、补证的人员。

二、时间:

8月13、14、20日 8:30―16:00

三、地点:

牡丹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西侧(地址:西三条路市妇产儿童医院路口往西800米左右)。

四、要求:

必须由本人领取证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如代领,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如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可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原标题:领取20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牡丹江市教育局

年8月11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篇二

北京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20春季高中、中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查询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年春季参加高中、中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请查询成绩。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0年6月24日至26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二、领取地点?

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上述凭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

四、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遗失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1本。

特别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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