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束双方当事人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应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参考和学习使用。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一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印花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花。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二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计算一般按合同计算交纳印花税的,需要交印花税的合同及税率:
1、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
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的金额×千分之一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
7、仓储、保管合同: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
10、技术、服务等合同:按合同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三
11、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按书据所载的金额× 万分之五
12、营业账簿包括生产经营账册,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每件贴花五元。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三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四
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银行汇票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
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经济合同法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浅谈借款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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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合同印花税篇五
印花税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一般来说,印花税税率的征收应该如下:
1、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3、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4、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6、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六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计征依据是合同金额。为了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对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的纳税人,按下列标准确定核定征收的比例: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7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浅谈借款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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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七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7、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
企业办理汇票贴现,提前获得资金,将票据转移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曾经山东地税的鲁地税函[20xx]30号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该法规已废止。根据理道的分析,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8、信用证押汇
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企业进口货物付汇时,因资金周转、投资成本等原因,要求银行代企业垫付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企业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9、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是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保理商(如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借款,不需贴花。
10、小微企业的优惠
根据财税[20xx]78号文规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即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八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xx]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xx〕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xx]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xx]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xx]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 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 “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调整等问题作如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中:对大型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9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大型工业企业的具体标准是:从业人员20xx人(含)以上,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含)以上。
(二)商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三)其他类型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一)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商品房销售合同,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商品房销售收入的100%和产权转移书据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中:商品房销售收入含预售款收入。
(二)对从事汽车营销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
(四)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甲方自行采购原材料,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形查实征收:
1.对于建设单位(简称“甲方”),账目核算健全,能够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按照甲方自行采购材 料金额,适用“购销合同”税目,查实征收。
2.对于施工单位(简称“乙方”),账目核算健全,能够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按照乙方的工程成本中原材料金额的50%,适用“购销合同”税目,查实征收。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原材料金额×50%×适用税率
3.对于施工单位(简称“乙方”),账目核算不健全,未能准确核算材料成本的,乙方则按照工程成本的30%折算材料成本,作为原材料采购金额,适用“购销合同”税目,实行核定征收。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工程成本金额×30%×50%×适用税率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计算方法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一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提高经济效益,达到双方共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付款方式:模具款一次性付清,货款预付款50%,余下货到付款。
第三条:若有质量问题有供货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二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定价格为________元。
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其余价款在______年度以后按 季度支付,其中_____年度内每季度支付_______元,________年度以后每季度 支付________元。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万后________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 付给甲方。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 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 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三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日照莒县浮来春集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协议规定范围:乙方在20__年2月9日前完成日照浮来春公馆及临沂浮来春公馆对联、福字的印刷。
第二条合同总费用及付款事宜。
1、合同总费用为:rmb:8100元(大写:捌仟壹佰元整)(见附件)。该合同总费用为总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成本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除该合同总费用外,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权利。
2、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法律义务且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甲方应付款金额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具备前述付款条件后的4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款rmb:8100元(大写:捌仟壹佰元整)。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印刷。
1、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揭露。
2、本合约所涉及之文件,其智能财产权或有关权利属甲方所有,乙方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应将该有关文件,一并返还甲方,不得私自留存。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条违约责任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如下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4、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了印刷品正常使用的,或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除按合同总费用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5、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全部或部分工作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相应调整自己的工作。
6、乙方应当在20__年2月9日8:00点前完成印刷、送至甲方售楼处并通知甲方验收,若甲方认为乙方的印刷物料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期并不视为甲方同意延期交货,乙方仍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法性与不违法保证:
1、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样稿或素材(以下简称信息),乙方有义务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信息当日进行审查,以确保甲方提供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及前述要求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信息当日向甲方及时指出并要求修改。
2、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字、图片、图表、宣传资料等),并承担因违法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_日。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四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_________印刷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计划单价。
金额。
用料。
交货期。
第二条付款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预付全款。
2、预付全款的50%,余款在交货时结清。
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全由甲方提供,其保证提供的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只提供组合,因印刷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责任改版时,甲乙双方需另签改版费补充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印刷装订。
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印刷。
2、对于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不接受委托。
第六条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乙方应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并进行验收;原稿及锌版一并交与甲方。
3、乙方应按时交货,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验收。
收件时由乙方出示签认验收单,载明交件时间、张数、规格、金额(单价、总额),乙方完成并经核校无误后,由经办员核对验收签字,请款时签让验收单与发票并附,凭以核对。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五
立合约人_________,_________印刷厂,甲方“_________”一书,经标价结果,交由乙方承印,双方订定条款如下:。
一、数量:_________本,每本_________页。
二、价款:每本人民币_________元,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三、规格:二十四开本,用_________磅木造纸,版面照原样本,冲皮封面烫金。
四、印刷装订: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五、交货日期:限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原稿及锌版一并交与甲方。
六、付款办法:立约后甲方赋予乙方总价百分之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余价款须待制成品交清,经验收无误,甲方一次付清余款百分之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七、价款追加或追减:本合约全部价款_________元整,如因页数增减,其总价应按实际页数核算,追加或追减其总价的金额。但追减总价的金额,以不超过百分之_________为限。
八、罚则:交货限期届满,每逾一日,罚总价千分之_________。
九、保证:乙方须觅资本额在_________元以上的同业两家,以为保证,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约的业务,保证人应继续完成,倘甲方蒙受损失,保证人须负赔偿之责,亦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有效期限:本合约订立后,经对保无误之日起生效,至价款付清后失效。
十一、附则:本合约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甲方备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六
以甲方签字样品或确认稿件为验收标准,色差偏差以色卡为准,方法为抽样。
提出异议期限为甲方收到货物十五日内,无书面形式视为合格。
三、包装要求:纸箱包装四、付款方式及违约处理:货到3个月内付款。
乙方未按时送货,每天缴纳3‰的违约金。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规定可向守约方人民法院诉讼。
八、到货时间:20xx.3.3日到货。
九、备注:
价给予赔偿。
2、甲方所提供资料若有争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七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台/天。合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1.经费赔偿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____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出租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八
双方经过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1.1付款:货到付款;。
2.1发货方式。
2.2费用承担。
2.3交货手续。
2.4需方未履行2.3条所述义务,供方有权拒绝交付货物,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责任,同时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仓储、再次运输、人员食宿等费用。
本合同货物所有权自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之时转移给需方;本合同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时转移给需方。
验收期限:需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完成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供方,过期则视同验收合格。
供方承诺按照随机的保修卡的标准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
6.1双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本合同,如任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含间接损失)。
6.2延迟付款:如果需方延迟付款,应每天按延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四(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产品清单、产品配置、客户清单、客户关系等)。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向供方注册地(徐汇区)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9.1修订:此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协议。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对本协议内容的补充和修订,但是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协议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9.2部分失效: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裁定无效,但该裁定对协议其他条款不发生效力,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9.3信息传递:当任何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业务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9.4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之当然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两者若有冲突,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附件包括下列部分:
9.4.1依据本协议双方签署的订单,及后续对本协议补充和修订所形成的文件;。
9.5本协议及附件,原件与传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十九
定作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二、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细则 1.产品的加工方法:光盘盘面图案为__________________印刷。
2.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也可由乙方代购,乙方保证原材料质量。
3.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验收标准和方法:以样盘为准,光盘为________级盘片,光盘保证可刻可读。
5.结算方式:预付货款__________%,货到全额付款。
6.印刷业务结束之后,乙方依然对盘片以及印刷、刻录质量负责。光盘如有质量问题,可以重新制作,也可以退还有质量问题光盘的生产费用。乙方不对因光盘质量问题所导致的其他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7.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订作物或完不成工作,退还预付款并偿付甲方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偿付乙方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8.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10.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二份,正本双方各一份。
12.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印刷合同印花税篇二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宣传画册达成以下协议:
:宣传画册印刷。
项目名称:
1、尺寸:2。
3、纸张:4、册数:5、色数:4色印刷。
单价:80元/册总价:5300元(币大写:伍仟叁佰元整)。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货款5000元,余款11000元于交货当日付清。
1、乙方印刷内容完全按照甲方最终。
确定电子版印刷,印刷品纸张以上述规格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验货。
2、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5%,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3、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的连带责任,乙方仅对画册印刷质量负责,不对内容负任何责任。利用为甲方制作画册期间获取的甲方资料。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需支付乙方设计工费3500元,币答谢叁仟伍佰元整。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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