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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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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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一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妇女已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目前,我镇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她们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现代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基层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在长期的农村妇女工作中形成了独特的优势。

一是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努力提高妇女素质,不断深化以“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为主题的“双学双比”活动,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注重“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现场示范、基地培训、科技接力等形式,为农村妇女的生产发展、科技致富提供了有效服务。

二是扶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就业。

创建“朝天椒示范基地”带动产业结构调整。20xx年妇联在陈村村建立了以妇女为骨干的朝天椒种植示范基地。八年来通过基地培训30期,培训妇女5000多人次。通过仅陈村种植朝天椒由开始的50亩发展到共1500多亩。村里80%的妇女参与朝天椒的种植管理工作。同时向周边村辐射种植,现已有13个村发展到朝天椒示范种植基地,全镇总面积达15000多亩。成为我镇的支柱产业,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三是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探索文明和谐家庭创评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构建和谐家庭、营造生态庭院”、“美德在农家”、争当“五好文明家庭”等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推广普及现代教育理念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让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农村妇家庭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基层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而妇女工作没有量化的指标和要求,不纳入目标考核管理,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处于“边缘化”状态;这种情况在村级妇代会中更加突出。基层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些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几次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也较为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乡镇妇联主席兼两职以上的几乎达到80%。这种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一是由于乡镇妇联归党政办公室领导,而党政办公室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二是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两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三是乡镇干部各自包点,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干,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另外,村级妇代会主任主要尽力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工作经费无保障。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更没有必须保障此项开支的硬性措施和规定,只有开展活动时向政府专题申请活动经费,这就对我们基层妇联工作造成较大的约束和被动,不能自主地开展工作。由于缺少专项工作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的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的现象比较普遍。妇联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由于经费无保障,因此产生一些畏难、抵触情绪,阻碍了妇联工作的发展。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干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干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干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干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对妇联工作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历来是落实工作的主要方法,也是落实工作的手段。要加强对基层妇联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考核,适当规定一些硬指标,采取一些严措施,实行“软”工作“硬”考核。

五是要推动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把妇女工作放到全面建设新农村大局中去把握,把工作定位到发展城乡经济,引导城乡妇女增收致富上来,不断推动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着眼于加快农村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想办法、做文章,将城乡妇女工作进行对接和有机地融合,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推动基层妇联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二

基层妇女组织是妇女工作的基础和源泉,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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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联是妇联组织面对广大妇女群众的第一线,是妇联组织跟广大妇女群众展开工作、服务互动最直接的前沿阵地,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我市各乡镇男性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大多为妇女,妇女成为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乡镇妇联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准确定位,以充分发挥乡镇妇联在农村妇女工作中的主心骨作用,已成为乡镇妇联工作发展中一项重要的课题。

近年来,乡镇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进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更加扎实,以我**镇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建设逐趋完备。目前,**镇机关在职干部中女干部x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x%;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女干部占x%。村、街道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占x%,并有x名正职女领导。全镇建有农村妇代会x个,社区妇代会x个,妇女主任平均年龄x岁,大专以上学历占x%,高中、中专占x%。近年来乡镇始终坚持抓好妇代会班子建设,选出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职业责任感强的村干部担任妇女主任,妇女干部队伍正在成长壮大,并且不断在实践中增强才干,在工作中丰富阅历。

二是基本素质大幅提高。近五年来我镇妇联开展各类培训xx次以上,发放维权法律知识、工作手册、政治理论宣传单近万份,组织妇女干部学习新知识,参与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基层女干部综合素质、个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为独立自主地开展各村妇代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阵地建设有效拓展。在全镇各村实现妇女儿童之家全覆盖,并在有条件的村建立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打造硬件平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力的活动载体。目前,妇女儿童之家已经成为寒暑假期间各村儿童集体学习活动的场所,每年集中两百多名儿童活动、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假期儿童安全系数,有效地避免了暑期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一方平安。

四是农村妇女培训力度加大。镇妇联始终把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广泛开展新技能培训,根据市妇联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进镇入村的要求,联合镇农业、科技等部门,组织有关种、养殖专家根据妇女需求,到各村适时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知识和技能送到妇女手中。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的活动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市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要推动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把妇女工作放到全面建设新农村大局中去把握,把工作定位到发展城乡经济,引导城乡妇女增收致富上来,不断推动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着眼于加快农村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想办法、做文章,将城乡妇女工作进行对接和有机的融合,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推动乡镇妇联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我市妇联工作存在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市委要求,市妇联分组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听取汇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妇联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听取了基层单位对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在引领妇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建带妇建,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文件,为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1、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牢固树立组织建设重在基层的意识,紧跟基层党建步伐,按照“夯实基础、拓宽领域、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不断巩固、调整、完善、规范基层妇联组织,有效实现了以妇女组织的覆盖带动妇女工作的覆盖。全市x个乡镇(园区)、x个村和社区全部建立了妇女组织。逐步拓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教育、卫生、政法、税务、人社、民政等x个行政事业单位成立了妇委会,形成与机关其他群团组织资源共享、人员互动、阵地互用、互联共建的工作机制,推进妇女工作融入到单位各项工作中。在巩固基础阵地的同时,着力抓好“两新”领域的妇女组织组建工作,在女性较集中的企业基本建立了妇女组织。

2、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不断充实。

市妇联严格按照妇联《章程》规定,要求各乡镇(园区)妇联和市直单位妇委会按时进行换届。在换届前,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配齐配强妇联干部队伍。目前,全市xx个乡镇(园区)妇联共配备妇联主席x名,x岁以下占x%;大专以上学历占x%。x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年龄也大都集中在x岁至x岁之间,本科以上学历占x%。x个村和社区均配有妇代会主任。妇联干部配备率达x%。村(社区)两委中女委员配备率达x%。

3、基层妇联阵地建设不断完善。

全市建成x个基层妇女维权站(点)、x个家庭矛盾调处站、x个家庭暴力投诉站、x个婚姻家庭个人调解工作室。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妇女儿童之家”阵地达到了百分之百的覆盖。积极探索推进在村、社区、企业建立“家长学校”工作。

4、基层妇联组织整体工作水平普遍提高。

多数基层妇联组织能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按照"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春蕾儿童行动、贫困母亲救助、"两癌"筛查救助、创业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促进了妇联工作的和谐发展。同时,能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以家庭文明推进社会和谐。

在经济基础好,党委、政府较为重视的地方,妇联干部的配备、任用、报酬等待遇就落实得较好,妇联工作就开展的较有成效。反之,妇联工作就不能有效开展。由于基层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刚性要求,导致一部分干部对妇女工作认识不足,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虚”的工作,甚至错误的认为妇联工作就是搞点文娱活动、救助几个贫困儿童和妇女,基层妇联工作有时处于“边缘化”状态。

2、妇联工作创新不足、吸引力不强。

当前,妇联组织的工作环境、对象、内容都发生了新变化,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出现了新调整,妇女流动加速,思想观念多元,利益诉求多样,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手段,提升服务水平。然而由于一些基层妇联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还停留在过去的阶段,不能适应这些变化的要求,导致基层妇女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状况,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有所下降。“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建设还相对滞后,许多地方虽成立了多个种、养殖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一些妇女骨干在其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这些协会、合作社中成立妇代会组织并充分发挥作用的还不是很多。

3、妇联干部人手紧缺、兼职过多。

由于行政编制的限制和乡镇区划调整等原因,妇联专职干部逐年减少,基层妇联干部兼职已成为普遍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市妇联现有工作人员x人,每人对应扬州市妇联两个以上的部室,对上级妇联布置的工作常常是应接不暇,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基层妇联干部大多一人身兼数职,除本职工作外,普遍兼任计生、党务、驻村等多项繁琐的工作,有的乡镇虽然配备了x-x名妇联副主席,但往往是挂个职位,工作仍以其兼职为主,并不直接参与妇联日常工作。造成妇联干部时间不够用、精力跟不上,常常顾此失彼,被动应付,工作有时流于形式。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工作成为“副业”,出现“专职不专用,兼职不得用”的怪现象。一些村妇委会主任由于兼职计生工作投入较多,甚至造成部分群众认为“妇联就是抓计划生育的”。加之部分基层妇联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不懂得把妇女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导致工作效率不高,职能难以实现,形成了“无为无位”的尴尬局面,妇联的重要地位也就无从体现。

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基层妇女干部交流提拔相对较慢,影响妇联队伍的活力。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一般偏低,xx.x%的村(居)妇代会主任的收入为村(居)主要干部收入的x%以下,有的甚至不到村(居)主要干部收入的xx%,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基层妇联普遍缺少基本工作经费,好一点的乡镇通过实报实支的方式解决,少数乡镇甚至连妇联基本办公经费都难以保证。发[xxxx]号文件中规定的“按照所辖区域妇女的人口总数,以每人每年不少于x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增加”的要求,在许多乡镇还末能落实。导致了基层妇联无法顺利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对策与建议。

1、坚持依靠党建带妇建。

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五带五同步三共”,“五带”即带班子: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换届同步进行,干部配备同时考虑,班子建设一起要求,纳入管理。带队伍:各级党组织继续把妇联干部和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重视对妇联干部的培养、锻炼、使用。带组织: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不断拓展和健全妇联组织网络。带发展:依托党建富民工程、“双强”建设等,不断推进“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基层妇联组织“双带”等活动,引领和推动妇女群众发展致富。带活动:借助党建主题活动,深化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激发组织活力;借助党的基层组织阵地,争取资源共享,建立完善基层妇联工作和妇女活动阵地,增强组织实力。“五同步”即计划同步制定、任务同步部署、项目同步实施、工作同步检查、绩效同步考核。“三共”指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

2、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要强基固本,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坚持重心向下、面向基层,把社区和乡村作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努力夯实基层妇联组织的基础。创新组织形式,在巩固村妇联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并推广“妇代会+各类妇女团体”的新型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在各类协会、专业合作社中建立妇女组织,加强“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不断拓展横向基层妇女组织,不断扩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二要进一步发挥“联”字作用,加强与各方面女骨干、女专家、女能手、女人才的沟通合作,搭建与各类女性社团组织的交往联系平台,集合更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工作,为更多妇女提供服务。三要努力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手段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推动妇女工作常抓常新的能力,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妇联和妇女儿童工作的网站、微信、微博,大力发展网上妇女组织;四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在密切联系、多办实事、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倾听呼声、了解需求、体察妇情,引导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议事,主动建言献策,尽力帮助她们排忧解难,代表好、维护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切实以良好的作风树立妇联组织新形象,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扩大妇女工作影响力。

3、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建设。

目前,妇女工作任务繁重,对妇联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已显得十分迫切。一是加强妇联干部配备。建议给设在市妇联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单独定编并适当增加编制,或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岗位的方式聘用专职妇女儿童工作人员。乡镇可按妇女人口规模设置妇联主席职数或增设妇联工作人员岗位,也可考虑学习工会系统做法设置社会化妇联工作者岗位。二是加大现任妇联干部培训力度。研究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合理流动。各级组织部门在选拔干部时要不忘考核妇联干部,调整班子时不忘充实妇联干部,确定后备干部时不忘培养妇联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妇联干部,加大市妇联中层干部和基层妇联干部交流、提拔使用的力度,把妇联作为培养、锻炼和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保持妇联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4、建立考核督查机制。

xxxx年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对妇联工作的意义要求、队伍建设、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下一步市委能加大对发xx号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妇联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给妇联组织“压担子”、“下任务”,规范工作考核,量化工作指标,切实采取措施,实行“软”工作“硬”考核。严格执行“妇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的考核要求,提高基层妇联工作地位。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三

反家暴工作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家庭和谐、社会稳定。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如一束强光,为现阶段的反家暴工作带来了希望。华亭县妇联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反家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工作对象的多元化和工作环境的多变化,反家暴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反而呈上升趋势。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反家庭暴力状况,近期,县妇联采取发放调研问卷、访谈与入户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在安口镇、东华镇、西华镇、山寨乡4个乡镇开展了反家庭暴力专项调研。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980份,回收790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积极。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研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00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213人,36-55岁之间的389人,55岁以上137人,其余51人为26岁以下。调研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占总数的7%,高中或中专文化占21%,初中文化占43%,而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9%。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5.5%,个体私营业者11%,无业人员占36.5%,农民38%,公司职员占9%。从调研情况来看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施暴者的文化程度大多不高。从年龄结构看,30岁-50岁年龄段的占多数,达75.1%;从文化层次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多数,达89.3%;从职业分布情况看,工人、农民、下岗、单干及无业者占多数,达88%以上。

二、《反家庭暴力法》的总体实施情况与困难问题。

(一)《反家庭暴力法》的总体实施情况。

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县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18起,调处家庭矛盾纠纷16起,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份,办理涉“家暴”刑事案件2起;县司法局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6件,获得法律援助妇女人数123人;县妇联接待处理与家庭暴力相关上访案件16件。

(二)《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犯罪事实难以发现。家庭暴力犯罪均是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难以知道,且被害人的亲属、邻居即使知道,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认为两口子打架招人耻笑,被人瞧不起;也有些妇女迫于丈夫拳头的压力,怕招来更大的伤害而不敢寻求帮助,不敢或者不想报案,导致公安、司法机关难以及时发现家庭暴力犯罪事实。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对妇女的伤害却极为严重,使她们在精神上处于惶恐和惊吓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信和自尊,性格敏感、脆弱、孤僻。

2.诉讼程序难以启动。根据“故意伤害罪”的要求,最低伤势是轻伤,轻微伤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而家庭暴力犯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下子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比较少,所以很多家庭暴力行为都只是实施了治安处罚。

3.定罪标准不够明确。依照目前刑法的规定,虐待罪、遗弃罪均要求“情节恶劣”才能构成,但刑法及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哪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给准确定罪处罚带来困难。

三、主要做法。

今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3件,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6件,占比达69.56%。调研中我们发现,家暴事件多发生在农村,施暴者多为文化不高、素质低下,而且年轻化。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努力提升妇女的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途径,家庭成员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每年利用“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活动日契机,把《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借助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积极打造普法宣传新平台,提高妇女远离暴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每年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县法院法官为妇联干部、维权志愿者和妇女群众代表开展“反家暴”专题讲座、法律法规培训8场,在讲解法律条文的同时,重点讲解妇女受暴后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保护人身安全等。

(二)加强协作联动,努力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一是妇联主动维权。对涉及家暴的案件,妇联高度关注,对情节轻微的给予调解,对生活困难的给予援助,对涉及法律程序的为其提供指导,竭尽全力让每个受暴者受到最大化的保护。二是部门联动维权。公安机关建立了预防家暴的110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家暴投诉站”,实现早预防、早介入和及时调处矛盾,确保受害者投诉有门;联合县司法局依托甘肃明证司法物证鉴定所华亭分所建立了华亭县家暴损伤鉴定中心,为受害的妇女儿童进行及时准确公正的伤情鉴定;法院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对婚姻家庭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介入家暴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更好地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受家暴人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服务;县、乡(镇)两级妇联均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为妇女提供规划化、专业化的调解服务,组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三是司法干预维权。联合法院加大对人身保护令的使用与宣传,对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作出裁定,及时给受害人予以人身保护。对经济困难的受害人,法院给予减、缓、免收受理费。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当事人,及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三)深化美德教育,努力提升群众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不断增加“最美家庭”活动密度,将宣传、评选、争做“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贯穿全年,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家庭,以文明健康的理念影响家庭,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家庭的平安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引领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妇女经济地位。以“双学双比”为抓手,以“巾帼示范村”创建为契机,以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妇女增收为目标,抓培训、建基地、强服务、树典型。年内、在全县各乡镇举办“陇原巧手”培训班8期,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妇女321人,实现就业24人;举办种养殖培训班20期4800人(次),积极稳妥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贫困妇女发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民俗旅游、农家乐等特色产业,以积极的行动提高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赢得丈夫和家人的尊重,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强者,从而免受外界的伤害。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不广。法律宣传的对象单一,真正的施暴主体――男性很少参加此类活动。维权培训的主体单一,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执法者很少涉足此类的培训。二是联得不紧。反家暴工作很大程度上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虽然各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问题。鉴定、立案标准高,对于家暴中的伤情鉴定90%为轻伤害,一些伤势不明显的很难鉴定,公安机关很难给予立案;受暴妇女也有“家丑不外扬”思想作祟。三是调解不易。对无固定职业的施暴者处理难,他们文化素质低,且无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取证难,夫妻间的家暴常常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调解方难以认定事实。反复性家暴案件调解难,有些家暴案件反复发生,形成恶性循环,让人束手无策。四是证据不足。大部分家暴受害者证据保留意识缺乏,公安机关也难以收集,尤其是语言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等隐性暴力。家暴的目击者、亲友往往不愿做证,因家暴而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案件指定监护人难。

五、对策建议。

1.立足根本,推动反家暴工作源头化。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反家暴日等各种活动,宣传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注重借助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打造维权新平台。要善于借力借势,将反家暴的知识宣传穿插到各个部门的活动中,通过张贴宣传漫画、举办知识竞赛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反家暴理念。二是要加快对现行法律的普及。新的《反家庭暴力法》虽已出台,但除了业内人员认真研读外,群众还未能全面深入了解。因此,要将现行的反家暴法普及运用到方方面面,各种人群。重点对主要施暴者——男性进行普法,经常到男性居多的大型企业开展宣传,同时将反家暴教育纳入家庭教育的范畴,生长在父母有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孩子,往往有家暴的倾向,要让孩子们在人格完全形成之前,从思想上认识到家暴是违法的,并能在家庭中发挥引导、劝阻、制止的作用。三是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举办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调解员、妇联干部反家暴培训研讨班,提高反家暴工作者的反家暴意识和工作能力,实现家庭暴力零容忍。

2.整合资源,推动反家暴工作社会化。反家暴工作必须建立社会化的维权机制。要借助部门的力量,成立反家暴联盟,研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借助民政的力量,建好、用好庇护所,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借助维权志愿者的力量,扩建调解室,更好地为家暴案件开展矛盾调解;借助公安的力量,为家暴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给予立案;借助法院和人民陪审员力量,在审判中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借助媒体的力量,及时对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舆论氛围。

3.创新理念,推动反家暴工作实事化。一是建议建立“关爱受暴妇女儿童基金”,为受害者提供帮助。比如提供暂时生活费,为那些不愿意入住庇护所而又无处可去的妇女暂时性地解决食宿,躲避伤害。二是开展婚前反家暴宣誓活动,在婚姻登记宣誓程序中增加反家暴的内容,也可以在领证前签订《婚姻承诺书》。三是推进“两新”组织中“妇女之家”的建立,将“妇女之家”作为开展家庭美德、妇女维权的新平台、新抓手。四是承接、开发妇女维权公益项目。在承接政府公益项目的同时,建议上级妇联自主开发、打造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项目,让项目运作成为推进维权工作实事化的有力抓手。

4.规范运作,推动反家暴工作司法化。一是设立“反家暴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由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善于心理疏导和情感沟通、有一定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业的家庭暴力审判团队,高压震慑家暴施行者。二是延伸司法服务,构建涉家暴案件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一方面,法院对于涉家暴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并形成合力。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中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家暴案件审理工作,邀请当事人亲友、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发挥亲情、友情、民意的独特作用;在审判过程中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导护、对加害人予以心理矫正,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三是加大人身保护令的运用,建议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加大案件审理中调解力度,妥善化解或处理家庭矛盾。如果人身保护令运用得当,不但可以有效制止家暴,还可以促进案件的审理效果。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四

一是开展家庭美德创建活动,如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表彰的妇女先进典型,能在广大妇女中起到带头作用,使广大妇女在活动中直接受到教育。二是开展“双学双比”、“三下乡”等活动,密切联系妇女实际,能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一部分妇女脱贫致富。三是开展结对帮困活动,使那些因生活遭遇不幸的单身贫困母亲、两癌妇女、孤儿改善了生活条件,这项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四是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通过教育培训,可以增强广大妇女和妇女干部们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拓展她们的知识面,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五是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维权保障,使她们能够切实了解到哪些是应该享受的权利,如何依法保障自己的权利等。六是以“三八”、“六一”等节日为契机,开展的一系列特色活动很受欢迎。比如通过对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妇女英模人物进行表彰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了鼓舞人心激励上进的目的。七是组织开展妇女儿童体检活动,关爱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是提高工作学习和生活水平的基础,通过健康体检,对早期疾病及时发现和进行有效治疗,这对进一步树立妇女儿童的健康生活理念,提高其身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妇女群众希望妇联组织为她们所做的实事。

一是加大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解决好男女在升学、招工、就业、经济和政治待遇等方面的平等,特别是要解决好育龄妇女产假期间的经济补助问题,以消除性别歧视等问题。二是多提供适合妇女的致富信息、致富技术、致富项目和学习致富技术的机会,解决好技术培训、项目提供、资金扶持等问题。三是切实维护妇女权益,解决好妇女在婚姻家庭中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如家庭暴力问题。

三、当前基层妇联组织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村党委对妇女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妇联是“虚设”,各项妇女工作的开展在社会上可有可无,重视程度不高。二是部分妇女组织的妇女干部,都是身兼数职,工作压力较大;再则,由于活动经费不保证,造成只能维持生存,难以创新发展;三是村级妇代会主任不仅身兼数职,而且综合素质不高,在工作中疲于应负,缺乏新思路、新方法;四是基层妇女儿童维权难。当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因多种因素,某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如妇女受到家庭暴力,女性儿童受到性侵害等,往往因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保留证据不足或取证难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或根本就不能立案。五是农村妇女群众对一些“事不关己”的活动不够热心,对开展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她们受“男主外女主内”旧思想的影响,认为自己参不参与活动无所谓,参与活动的自信心不足。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四、解决当前妇女工作面临困难、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抓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妇女工作的氛围。要多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多宣传各级妇联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广大妇女在城乡建设中做出的成就。基层妇联至少要配备一名年纪轻、有文化、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妇女干部,确保有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开展妇女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可采取由党支部班子成员中的女性干部兼任妇联领导,但兼职不能太多,以保证各队妇女工作高质量、有实效地开展。要关心妇女干部的成长,对工作能力强,有潜力的各级妇女干部,要创造交流、提升的机会。二是抓服务,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妇联组织既要选好定位,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的新路子,多做基层需要、妇联所能、妇女群众欢迎的工作;又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为群众办实事,特别是要关注弱势群体。基层妇联组织要以农村中最为集中、最为敏感的创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老龄人口、外来人口管理等问题作为基层妇女工作的切入口,首先要加强对妇女群众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技能,实现再就业。特别是要为弱势群体的妇女排忧解难,要加强横向联系,多提供就业岗位,多帮助妇女弱势群体就业创业。其次要利用社会资源,多开展公益性女性疾病预防宣传。还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不同层次女性参与的教育、文化、娱乐活动,满足基层妇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三是抓维权,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总结和推广基层维权站经验,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帮助等服务,加大维权力度,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既要向妇女宣传法律常识,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又要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协调政法部门严肃处理,狠狠打击,切实保障社区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四是抓培训,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目前,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联干部知识面广,工作能力强。因此,加强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已显得十分迫切。党委要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妇女干部综合素质活动。引导她们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培训,重点突出妇女工作业务、妇联岗位职能、妇女工作职业道德以及妇女工作管理、法律法规、电脑操作、农村实用技术等技能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五

什么是失独妇女?一些家庭,疾病或意外让她们失去独生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

走访了塘南社区的失独妇女,走进她们的生活,倾听她们的心声和诉求,在走访中,大多数人员表示只要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能自理,决不给社区添麻烦。但存在的问题十分令人担忧:

(一)精神状态不佳。主要表现在无法接受现实,一是搬家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善与人交谈交往。二是生活态度冷淡,得过且过,无生活质量。三是容易触景生情,看见人家热闹团圆的场景,感到悲伤。(二)对养老问题普遍担忧恐惧。普遍担心生活无法自理时无人照顾,其中有人表示曾想要去养老院,但却因为没有子女,而导致院方根本不敢收。对方回复,一旦她有个三长两短,医院没有能力和责任去处理。

(三)部分人员生活拮据。这些人收入普遍不高,有人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尤其无经济来源者生活贫困,患病人员更加贫困。

(四)身体健康状况受影响。这些人员普遍显得苍老,因长期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体弱多病,又因病导致生活更加贫困。

目前的失独妇女问题主要表现:

(一)社会和个人缺乏对失独妇女的关心。目前人们对失独者还是没有什么概念,并不了解她们的需求和痛苦,更别说去关心帮助她们,一些失独妇女她们选择了“弃世”,自动脱节疏离于社会,使得很多人都无法走近她们,甚至一部分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她们,非但没有去关心帮助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还歧视她们远离她们,这必会在她们的痛苦上雪上加霜。

独老人拒之门外。另外一部分失独父母经济困难,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她们的晚年生活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受着双重的折磨,养老面临着窘境。

(三)缺乏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失独妇女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缺失等问题非常突出,但中国目前在这个领域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很少,极少有失独父母能够得到这样的专业治疗。这一块空白常常是由亲戚、朋友等人的安慰填补,这些非专业人士所能提供的心理医治极为有限。

对缓解失独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针对失独群体的专业心理咨询小组。在失独者主动要求或愿意接受的情况下,联系专业人员免费为失独者进行心理干预和哀伤辅导,帮助她们调整认知、分散注意力。尽可能帮其缓解精神抑郁。并将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相结合,帮助失独者早一点走出心牢,重新找到生活的目的和动力。

(二)解决失独妇女的内心孤寂,丰富其精神生活。定期开展失独妇女联谊会,把失独者组织起来,提供专门的活动室让失独者们坐在一起分担悲痛,互相倾诉、互相帮助,同时,社区的工作人员应该及时掌握她们的生活和心理动态,针对个别问题主动上门沟通,解决实际困难,让失独者早日走出阴影。

(三)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对失独妇女关爱的纽带。失独妇女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发动社工参与失独妇女的帮扶活动,“一对一”进行日常关照、了解信息和走访慰问,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独妇女,让失独父母觉得老有所依.(四)着手构建失独群体养老社会支持网络。如建立“失独妇女qq聊天群”或者建立类似的微博微信平台,使失独群体通过这样的平台为自己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慢慢从失独之痛中走出来,开始了人生的另一个篇章,这在现实生活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

结束语。

从本世纪初开始,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正在渐次步入老年,而独生子女作为这些父母唯一的期待,一旦遭遇不测,带给父母精神上的冲击,用灭顶之灾这个词来形容,恐怕并不过分。许多妇女因为失去了“孩子的母亲”这一角色,在社会交往中,即使地位崇高、生活丰足、荣誉如麻,却始终无法真正释怀。完整的家庭,对于中国人而言是一种不容商榷的核心价值,无论你的地位高低、生活贫富,如果丧失了对这一价值的捍卫前提,极度的敏感和脆弱,也将无可避免地依附在每个失独妇女的心上。正是基于这个庞大群体所面临的困境,对于致力于解决公共危机的政府,以及流淌着同情与爱的血液的社会网络,有必要开始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苦衷,并且扶起他们的双手。

这样的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有着其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着现实方面的原因,养老问题已不单是一个道德问题,伴随家庭规模缩小和子女相对减少,必须改变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来修筑一条供失独妇女得以继续生活的轨道,帮助他们在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

按照上级妇联组织提出的“妇联组织要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长效机制”工作要求,香河县妇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党政所需、妇女所求、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适位置,通过创新服务载体和实施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履行好妇女维权职能,宣传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县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考汇报如下:

一、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

怀、感情沟通和心理疏导,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切实为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了妇联信访渠道。近2年来,全县妇联系统共受理维权投诉案件132件,均得到合理解决;每年坚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大型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

(二)关注妇儿民生、促进妇儿发展。

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按照“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工作要求,注重改善民生,以项目为依托,实施扶贫帮困“三项暖心工程”积极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关爱弱势妇儿,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平等享受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

一是实施贫困妇女救助活动:认真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帮助她们建立了互助机制,使她们在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二是实施留守流动和贫困儿童关爱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多管齐下、多方协调帮助解决城乡困难儿童群体的上学和生活困难问题。开展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争创活动,加大“春蕾计划”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的扶助力度。三是实施妇儿健康关爱活动:以开展妇儿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为城乡妇女提供免费及优惠体检两大活动为主线,实施惠及城乡妇女的“两癌”检查工作。组织各级妇联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多措并举提高妇儿健康水平。与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联合开展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宣传讲座,联合开展妇女儿童普查体检活动及妇科病诊疗诊治活动二十余场,两年来共为城乡10000名妇女儿童提供优惠诊疗服务。通过建立起一个全新、系统、全面、长效的扶助贫困孤儿机制,确保全县孤儿救助工作实现长效化、制度化、公益化。

(三)夯实妇联组织基础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方针,着力增强基层妇女组织活力。二是阵地建设务真求实按照建设“坚强阵地”、“温暖之家”的总要求,将工作重心下移、前移,在村(社区)重点推进“妇女之家”建设,进一步加大二者的覆盖率,发挥好它们作为基层妇女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统领作用。目前,全县共建有乡镇、街道妇女联合会13个,村社妇代会31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0个,非公经济组织妇女组织30个,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延伸至党建工作所有领域。三是队伍建设求发展。建设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始终是妇联组织做好各项妇女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全新复杂课题中,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能否有新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妇联组织能否发挥好独特优势,在这个新领域中取得新成效。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认为,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来开展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更新学习理念和内容,跟随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妇联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系统学习社工知识,掌握更多开展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切实提高为党政分忧、为妇女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二是坚持妇联干部培训制度化,特别是乡镇、村级妇联干部,每两年至少要轮训一次,确保基层妇联干部能始终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妇女群众需求。

打拼创业的带头人,她们的事迹成为妇女的榜样,同时帮助她们树立创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二、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是参与的思路定位举措还不够明晰。长期以来,妇联具有浓厚的行政化倾向,习惯于发号召,搞活动,抓典型。重点“突不出”,遍地开花;效果不明显,容易浮于表面;影响难以持久,有时抓一个丢一个,乃至于很多工作落不到实处,落不到基层。面对新时期党提出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很多人还不能从固有的思维习惯和工作运行模式中解脱出来。目前,各级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到底做什么,怎么做,心中无数,思路不开阔,敏感度不够,还存在等待心理,很可能错失机遇。

二是妇联自身组织体系上面临新挑战。只有抓基层强基础,才能把社会管理创新落到实处。目前,我县妇联组织建设在纵向上是健全的,从县、镇,直至村级,妇联组织建设实现了全覆盖。但是,从我们的实际工作和调研情况分析,妇联组织建设还有很大的突破空间。一是在纵向上,妇联组织自上而下呈现出“倒梯形”结构,工作力量和成效有逐级弱化的趋势,真正发挥作用的是县以上妇联,乡镇、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的功能发挥亟待加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妇女组织虽有但不健全,而且在宣传妇女、教育妇女、组织妇女方面的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三是在企业以及“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力量较为薄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虽是妇联的团体会员,但其工作大部分在实际上已游离于妇联工作之外。四是各级妇联与团体会员和自发形成的妇女团体之间的有效衔接程度还不够。这些都极大制约了妇联组织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

三是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创新精神、求实态度和专业知识,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妇联干部需要系统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增强社会工作能力。

三、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几点建议。

分调动广大妇女的创造热情。

二是围绕社区抓重点。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逐渐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妇联组织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社区“妇女之家”阵地优势,在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下功夫,凝心聚力打响社区巾帼志愿者服务行动品牌,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社区文化和服务活动。

三是着眼家庭造亮点。家庭是妇联工作的传统阵地和优势领域,是妇联组织大显身手的舞台,我们妇联组织要着眼于提高家庭和社区成员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主动参与家庭和社区事务管理,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同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健全激励机制,以家庭的文明建设推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家庭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四是参与协调攻难点。参与社会协调,是妇联组织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组织地位、服务妇女儿童的主要途径,所以,我们要紧紧抓住协调这个突破点,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妇联工作的始终,使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更加得力,服务妇女的效果更加显著,服务社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彻底,使我们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责任编辑:杨娜)。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周边土地被大量征用,从土地承包权利衍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等利益分配纠葛及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利益格局的调整中,歧视、侵害妇女合法的土地权益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现象阻碍了农村妇女的生存和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亦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的“三农”问题之一。近三年来,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接待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信访案件42件,涉及83人,占信访总量211件的19.9%。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探索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解决、落实妇女土地权益的办法、促进“和谐通道”的建设,县妇联就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行了专题的调研。

一、当前我县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

所在地也不给或无法落实其承包土地;有的村强制将出嫁女户口迁出。如木脚乡、陇城镇前几年就将农嫁居、农嫁农妇女户口强制迁出,某村规定“农嫁城”、“农嫁农”的本人及子女一律不得落户本村,建议尽快迁出。

2、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得不到保障。随着通道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征用补偿金用于补偿被征地农民。在分配土地补偿金时,虽然县、镇街道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要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村歧视、剥夺妇女特别是“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的村民待遇,不发或少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城东村五组三十几名妇女和儿童,没有分配到土地征用补偿款。

3、集体福利享有权打了折扣。部分村在分配集体经济时采取剥夺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导致纠纷。如“农嫁城”妇女只能享有村分红的50%,其子女不能享有;农嫁居妇女分文不能享受,其子女户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女方离婚后迁回本村再婚的,再婚前后所生子女都不得享受(本村男的再婚的除外)等种种村规,都使妇女的集体福利享有权打了折扣。

4、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间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也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如某村妇女,离婚时儿子判给她,原房屋判给前夫,现前夫没有再婚,3个人只能享受1间宅基地,因此,村里就不同意给某村妇女再安排宅基地,导致其无房可住。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交融着历史和现实、法律和传统、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与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1、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一些法律政策表面上看来是中性的,但是由于立法者没有充分考虑中国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给女性带来不利,如我国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于不同性别利益上的差异,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造成对出嫁女、离婚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承包法》30条规定如果出嫁女在新住地没有分得土地的话,其原住地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承包给家庭的土地是否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使出嫁女分割娘家或夫家土地没有一定的法律障碍。

2、村规民约监管存在盲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农村过分强调“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村规民约很多,什么事情都用村规民约来规范,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也专门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的土地权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4、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仍有残余。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在农村的影响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认为嫁出去的女儿理应不能与当地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所生的子女更没有理由争分土地和经济利益。这是诸多损害“出嫁女”权益的村规民约得以通过的思想基础。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在农村几乎户主都是男性,男性是顶门立户之人,女孩往往被看成家庭的暂时成员,早晚是“人家的人”,一旦结婚,就不再享有娘家的权利,包括土地权益,只能依靠丈夫在夫家取得财产和继承权,使得妇女在夫家事实上处于依附地位。

5、救济缺乏得力措施。救济手段的缺乏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

到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县妇联,县妇联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镇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协调法院,法院因为村民委员会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以上种种,使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容易。

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目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已经不单纯是妇女权益问题,它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积极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与监督。现根据通道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要采取各种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纸、广播、墙报和文艺进村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要广泛深入地搞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村级领导班子应在制定村规民约前向村民讲解依法建章建约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2、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很少甚至没有,导致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鉴于这种状况,有必要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中妇女应占有一定的比例,保证农村妇女在农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进一步畅通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

3、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农村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各村因历史传统、具体情况的差异,就土地权益分配等方面制订的村规民约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如在村规民约的制定阶段,由政府相关部门对内容进行把关,对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内容不允许提交村民大会进行表决,从源头上解决村规民约的违法问题。在村规民约的执行过程中,政府发现其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内容的,人民政府有权责令纠正。此外,建议人大、民政部门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农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顿,将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规定相冲突和抵触的内容彻底予以清理废止,责成当地按照国家法律保障妇女权益的要求重新修改和制定。对拒不执行的村,由镇政府代替村制定土地权益分配方案。

配等方面的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

5、强化行政司法救济手段。首先应建立一套政府主导、社会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落实,归根结底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政策上,政府是最关键、最主要的力量,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因此,必须倡导、影响政府在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形成一个多机构合作的工作局面。其次,要拓宽妇女维权工作渠道,借助民主参与的渠道,向“两会”提交议案、提案,争取支持,推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共同关注并依法解决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应善于从法律基本原则精神,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和案件的调查研究,能动执法,积极化解矛盾,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权和其他财产权利,构筑妇女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乡镇妇联工作普遍现状。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各村妇女维权工作的情况,代市镇妇联于3月份在全区开展了维权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分析信访案件等形式,对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以及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出现的问题和挑战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代市镇维权工作情况现状。

多年来,各村妇女主任组织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协调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在女工劳动权利和劳动就业方面。针对国营、集体、私营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问题,妇联组织积极主动联合人大、政法、劳动、民政、工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各类企业中,对女职工保护工作进行宣传,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劳动权利。在劳动就业方面,镇政府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

3、在妇女儿童接受教育方面。我镇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为100%。此外,我们积极帮助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4、在妇女儿童健康权利方面,代市镇积极鼓励广大妇女儿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普查。

5、其它方面。

(1)镇妇联积极争取领导重视:目前在镇领导的支持下,参加了1次学习参观交流会;“国际妇女节”开展了一次座谈会。

(2)妇女问题社会化:虽然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仅靠妇联解决妇女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各村妇女主任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拓宽了维护渠道,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维权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1、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各村妇女的来信来访中的大部分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是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2、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时代要求。比如;以往妇联维权工作都是说服教育式,唱独角戏,凭着自己的热情去调解、去呼吁,往往力量不够,解决不多问题。

三、

建议及对策。

(一)转变维权工作的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要积极争取、依靠党委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题。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妇女权益的实现往往需要诉诸法律,但有一部分妇女因为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法律援助解决了这一问题;妇联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目标是解决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妇女都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4、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与人大、政协配合对“两法”、“两纲”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视察,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目标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总之,建立妇女维权新体系,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并较好的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一根本宗旨。

2010年4月8日。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七

xx年,××县妇联在市妇联、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妇联、县综治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干部思想认识到位。

县妇联高度重视维权综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综治、普法、维权等工作作为主要业务工作来抓。一是建立健全组织,认真落实综治工作任务。我会成立以主席为组长,分管副主席和维权干部为副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禁毒领导小组,主抓综治日常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综治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对妇女儿童维权、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进行严格要求。加强对干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了他们的紧迫感和参与意识。至今止,未发现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现参与邪教组织事件,达到教育事前,防范于未然的目的。

二、工作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xx年市妇联、县综治工作任务,县妇联一是要求各乡镇妇联、城镇机关各妇委会与县妇联签定综治维权工作责任状,并将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考核。二是健全完善值班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值班,每天安排一位领导带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记录,接处突发事件,确保平安。

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效明显。

妇联担负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职责,今年以来,我会为妇女儿童维权,促进男女平等开展了系列有益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关爱女性健康活动。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健全妇女保险保障机制,提高我县妇女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县妇联与县国寿公司全面启动“关爱女性,幸福家庭”保险工作,营造了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氛围。联合保健院做好以“关爱女性健康”为主题的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为全县21个乡镇和100个机关、企事业近2千名妇女同志进行了检查。

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八”期间,针对返乡女农民工较多、家庭暴力案件上升、妇女健康等问题,县妇联联合劳动、司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城区主要街道举办了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活动。宣传了《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险法》等,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前来咨询群众络绎不绝。3月1日至9日,在县电视台开展为期一周的倡导社会充分认识妇女半连天作用,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公益广告,努力营造节日气氛;还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司法局、计生局在县商贸广场开展有关外出务,回乡创业等的各项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并印制了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廉洁文化进家庭倡议书、《农民工维权手册》和《致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向来往群众发放。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月26日,积极配合县禁毒办开展禁毒日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力度,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县妇联高度重视禁毒宣传工作。6月26日上午,县妇联在街道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另外,还邀请夕阳红腰鼓队在城区主要街道敲锣打鼓,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通过这次活动,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水平。结合艾滋病防治,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是开展送温暖活动。“三八”期间,县妇联积极筹措资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救助贫困妇女10名,救助资金4200余元;“六一”期间,联合关工委、教育局、团县委走访慰问了55名特困留守、流动儿童,带去慰问金1.2万余元。同时,为“三八”期间,县妇联积极筹措资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救助贫困妇女10名,救助资金4200余元;“六一”期间,联合关工委、教育局、团县委走访慰问了55名特困留守、流动儿童,带去慰问金1.2万余元。同时,为4名身患疾病的困难妇女儿童发起捐款倡议,收到善款10万余元。通过与民政部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积极联系,为农村特困妇女儿童争取低保1636人,资金191.6万元;城市妇女低保1348人,资金210.3万元;大病医疗补助130人,救助资金23.95万元。县妇联为每位上访求助的重病妇女儿童每人100—200元的资助,使她们在身受重病折磨的同时,得到我们的一份爱心帮助;9月召开全县妇女工作者疾病防治培训会议,发放相关宣传资料xx余份。各乡镇、村委会同时对村妇干进行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使生命健康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同时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女性安康系列保险,到目前止,有320多名妇女参与这项保险,交保费6400余元。为杨彗莹、杨曼鸽、田德政、宋海顺、李水兰5名身患疾病的困难妇女儿童发起捐款倡议,收到善款10万余元。通过与民政部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积极联系,为农村特困妇女儿童争取低保1636人,资金191.6万元;城市妇女低保1348人,资金210.3万元;大病医疗补助130人,救助资金23.95万元。县妇联为每位上访求助的重病妇女儿童每人100—200元的资助,使她们在身受重病折磨的同时,得到我们的一份爱心帮助;9月召开全县妇女工作者疾病防治培训会议,发放相关宣传资料xx余份。各乡镇、村委会同时对村妇干进行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使生命健康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同时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女性安康系列保险,到目前止,有320多名妇女参与这项保险,交保费6400余元。

四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县妇联以宣传贯彻和实施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继续抓好信访工作中妇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注重个案维权,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注重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督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一年来,共接待信访案件来电118起,调处率98,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年来,全会维权综治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妇联、县综治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今后的工作更顺利开展。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八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九

**市妇女维权法庭是以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宣传、提高妇女在法制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为目标,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判案,对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制裁的专业审理机构。它是司法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是妇联组织充分实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利载体,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化、人性化的有效途径。

一、妇女维权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市现有妇女维权法庭1个,全称为**市妇女维权法庭,该机构始建于xx年,是由市人民法院和市妇联联合建立的非建制性单位,现机构挂设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庭人员组成共6人,其中包括审判长3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妇联专职陪审员1人,妇联征集社会陪审员34人,基本实现了机构组织完备、职能分工明确、符合妇联维权要求、确保判案公正公平。

在日常工作中,妇女维权法庭主要受理以下九种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

(一)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

(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

(三)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益的案件(主要是非法剥夺出嫁女的继承权以及丈夫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儿童要求离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案件)。

(四)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权的案件。

(五)老年孤寡妇女赡养权受侵害的案件。

(六)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

(七)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的案件。

(八)关于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

(九)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自xx年成立妇女维权法庭以来,共依法及时审结了1023件维权案件,其中xx年,**市妇女维权法庭全年共受理了315起维权案件,主要涉及有家庭暴力案件、诉求赡养费及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几个方面,其中重大典型案件30余起,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收到极好的宣传警示作用。妇女维权法庭作为广大弱势女性群体的庇护所和争取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其具有天然同性弱小和依法援助的性质,加之市人民法院在维权法庭建设中给予了广泛、合理的优惠政策,使很多女性当事人享受到了减免案件诉讼费的便利,深刻体会到维权法庭的优越性。在xx年受理的维权案件中,其中就有100多件案件给予了减免诉讼费的政策,全年共计减免诉讼费用近万元,这对于本身没有经费来源的维权法庭和经费一直较为紧张的市人民法院而言,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但也充分体现了相关领导对妇女维权法庭的关注和重视。

二、妇女维权法庭发挥作用的情况及原因。

妇女维权法庭是由司法机关主持,由妇联提供民众陪审员,针对涉及女性权益问题进行的专业审判,同时他也审理一些群众舆论反响较大、涉及道德与法律边缘的民事案件,因此妇女维权法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妇女权益维护性。妇女维权法庭,顾名思义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帮助广大妇女实现合法要求的有力武器。妇女维权法庭的建立运营,真正使妇女姐妹们实现了“想要说理,敢于说理和有地方说理”的愿望,推动了和谐社会女性维权和男女平等的法制化进程。

二是体现群众意见广泛性。在市妇联的精心选拔和正确指导下,现全市共有妇女维权庭陪审员35名,他们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社会关系也不同。通过他们的陪审和合议,能真实反映出群众对待一类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也有助于司法制度中人性化、民主化体现。

三是实现重点案例宣传性。妇女维权法庭受理的案件一般都具有家庭性、教育性及伦理性特点,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市妇联在加强维权法庭建设的同时也联合市广电局《法制在线》节目,对一些影响较大,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进行重点宣传,警钟常鸣、防微杜谏。去年,我市在电视台做了有关维权的新闻8条,电视评论4条,案件分析3件。

四是推进法律常识普及性。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两性和谐发展也逐渐提上了社会发展日程,更多的女性关注维权、想要维权,因此参加妇女维权法庭旁听的人员数量也日渐增加。xx年,每件维权案件的旁听人数不足20人。xx年,达到了50余人,xx年,一些社会关注、影响大的案件在民事审判庭坐无虚席,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也成为一次法律常识普及课。

三、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的情况。

xx年,经市人大批准、省高院统一培训,**市妇联有一名维权干部成为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全市共计10人的陪审员队伍是全国陪审员制度改革后**市首批陪审员,也是具有人大批准的合法陪审权力的陪审队伍。妇联干部成为其中一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妇联陪审员具有妇女维权、维护陪审制度公正性的作用。经过省高院为期一个月的统一培训,我市妇联的人民陪审员通过了陪审员资格考试,也更明确了陪审员在陪审中在遵循公正、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应具有的素质,因此在陪审过程中能够摆正位置、平稳心态、依据法律、合法合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女性争得更多的合法权益,用娴熟的法律条文、更加严谨的法律知识增加在合议庭中的份量。

二是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树立了广大女性勇于维权的信心。前些年,有很多女性害怕维权、不敢维权的原因之一在于法庭的男性垄断氛围,这样的环境使她们对女性权益能否切实得到维护产生疑问。随着近些年来女法官、女审判长、女陪审员的出现,确实有助于打消妇女群众因性别差异而产生的疑问,尤其是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更使她们放了心、壮了胆、有了底,认为在法庭上确实存在维护妇女权益的一方,确实有保障女性利益的发言人,确实能够实现对女性维权的公正、公平,从而极大的激发了她们维权的意识,更树立了坚决维权的信心。

三是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为推动妇联维权工作进步提供有力保证。妇女维权法庭的审理、审判为妇联工作提供了很多可供借鉴的案例,使妇联维权工作充分接触和了解到基层妇女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和境况,这是我们从书本上、工作中所了解不到和了解不透的。通过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有效的促进了我们的维权工作朝着“倾听女性呼声,解决女性难题”,求实效、办实事方向不断进步。

四、当前妇女维权法庭在建设中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妇女维权法庭作为一个非建制性单位,他的建立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其他财政拨款单位在物质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今后的发展及壮大中确实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这些困难也是我们要克服和正在努力突破的。

一是资金不足。妇女维权法庭是一个专业审判法庭,但由于他具有的特殊性质又使其具有救助的职能,减免诉讼费用在诉讼受理中是经常发生的现象,但由于案件受理必须经过法院的财务管理体系、维权法庭开庭也要占据法院的专用房间,这些都给法院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和损失。同时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费用、法律文书的代写这些也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因此,资金不足一直是妇女维权法庭在建设发展中的一个硬伤。**市妇联在维权法庭发展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法尽量缓解资金问题上的缺口。一是与市人民法院做好协调,在审判庭的占用、法官的审理时间上尽可能减少矛盾。二是从妇联公用经费中节省一部分用于维权法庭的建设。

二是宣传不够。在过去的几年中,尽管我们利用各种载体对维权法庭也做过大量宣传,但还是没有在妇女群众中把维权和法庭两个概念联系起来,没有起到最佳的宣传效果,也没有使广大妇女群众最大限度的应用妇女维权法庭。因此在今后的一段工作中,我们对妇女维权法庭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女性姐妹们充分知晰、了解这个妇女权益保护的机构,把他当成是自身权益维护的有力手段。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十

社区妇联是妇联组织面对广大妇女群众的第一线,是妇联组织跟广大妇女群众展开工作、服务互动最直接的前沿阵地,社区妇联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组织基础的夯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局也与之息息相关。

胡埭镇近年来正处于一个经济架构、管理模式全面转型,社会管理要求不断创新、提升的阶段。在新城镇建设的大潮中,我镇正经历着从纯农村转型到城镇化的一个飞跃过程,我镇的新建安置社区随之应运而生,社区妇联的工作虽然面对的仍是老面孔,但因着大环境的突变,社区妇联可依赖、有成效的工作方式方法与原纯农村妇女工作仍存在着不少的差异。

为了更合理的开展好社区妇联的工作,紧紧跟上我镇新城镇建设的改革步伐,在社区妇联实现妇女组织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初阶段,我们针对社区妇联工作的情况,作一个全面的回顾和考量,立足基础,寻找问题,谋求发展。

1、妇联基层组织网格化建设的完善及总体素质的提升:结合安置社区妇联成立(换届)的契机,积极吸取年轻、优秀、政治觉悟高,热心妇女工作、有能力、有文化的女同志担任女组长,并建立完善社区妇联组织网格化管理责任模式,突破原妇女队长年龄普遍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的状况,为社区妇女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提升了网格化管理结构现代化信息的沟通能力和手段。

2、社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的不断完善:针对广大妇女群众文化素养不断提高、社会信息资源共享渠道不断拓宽的发展趋势,上级妇联组织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社区妇联干部各类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管理,着力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科学地引导社区妇联干部展开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为基层社区妇联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囊储备和技能支持。针对社区妇女儿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妇女儿童之家、世代服务室、计卫服务站、未成年人图书室、社区青少年绿色网吧、省计生信息服务平台等一系列辅助设施的全面普及,为社区妇联展开服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硬、软件支持。

3、目前社区妇联工作所处的整体环境和特点:随着妇女工作的管理对象从纯农村到安置社区的转变,妇联干部认真做好撤村进社区全员人口信息的采集和登记工作。组织妇女组长和楼组长,挨家挨户展开人口摸底工作,做到一户不漏,把工作做到实处,促进社区新当选妇女组长和楼组长群众基础的建立和夯实,改善新建社区人员情况不熟悉,群众基础不扎实的现状。在全镇人口居住情况大调整的情况下,根据上级各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各村、社区人员变动的对接和信息的交互,使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及原居住地相关的特殊关注对象,一进入新社区就得到及时的帮助和关心。

4、社区妇联的品牌建设和常规工作的开展情况:紧紧围绕滨湖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区、镇妇联的带动和指导下,创建社区妇联品牌项目,以优质亮点品牌服务带动社区妇联常规工作。(1)、积极开展下岗失业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女性的就业能力,帮助困难妇女就业创业,健全妇女创业就业的服务体系,关心、保障女职工的权益。(2)、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认真做好妇女病防治普查工作,关注育龄女性的需求,全面跟进孕产期女性的各项服务,提高女性生殖健康水平,并有重点的做好0-3岁儿童的早教辅导服务。(3)、吸收社区优秀女性,成立巾帼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妇联的良性发展奠定群众基础。组织、引导社区女性文体爱好者,为她们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促进民间文化氛围的发展。(4)、配合平安家庭的创建,成立社区反家暴小组,抓紧、抓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实施,通过聘请反家暴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组建维权宣传志愿者队伍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做好妇女维权的来访接待和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5)、关心社区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长期关注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问题,主动关心、帮助流动儿童的异地就学困难。结合关工委工作项目的展开,积极做好社区暑期少年儿童活动安排,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

1、加强社区使用场地的建设和完善。目前新建社区办公场地尚在建设中,临时办公场所在很多方面都达不到服务项目的需求,使社区妇联很多常规服务项目不能够正常开展,或开展后达不到预期效果。

2、由社区服务规模和性质决定,社区工作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服务中一人多职的情况普遍存在,社区妇联工作也不例外,在社区妇女儿童服务过程中,容易出现被动应付、顾此失彼的现象,存在不利于服务项目有效推进的因素,使好的服务项目流于形式化。

3、社区服务是一个综合性强、有延伸性的工作,涉及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做为一个基层的妇联干部,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相关服务能力和水平,时刻跟上时代的脚步,同时,现有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也只是一个构架基础,还需要不断的探索拓展其实用性能,做好这些工作的前提,是需要社区妇联能得到各级组织及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常态化支持。

解放思想,创新形式,整合各方资源,立足新平台,放眼长远,力争社区妇联工作突破传统,走出适合社会发展的新模式。

1、目前社区工作虽然分门别类,但居民事务多样化的性质决定,处理事务过程基本都是各个职能部门相互渗透,分类不分家,社区妇联工作应主动调整方式,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工作的主线,灵活应用各条线的资源,通过协调其他单位、部门的能力和专长,为我所用,统筹兼顾,把社区妇联工作做圆做细,全方位渗透到社区管理中去。

2、紧抓党建,带动妇建。社区妇联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基层妇女同胞的呼声,做到下情上达,为广大妇女传声音、谋福祉;积极提升社区妇联干部参政议政的热情,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在基层妇联组织中发挥政策宣传和指导作用,做好上情下达,让群众对政府工作有认同感和信赖感,真正成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娘家人”。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的要求,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帮助广大城乡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推动解决我省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现就全省妇联组织支持实施“巧媳妇”工程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促进、妇联参与、社会协同、市场导向”的原则,以全省农村留守妇女、失地妇女、城镇失业妇女等为对象,依托我省服装加工资源及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开展委托加工、订单生产,组织女能人到农村、社区领办加工站点,壮大“卫星工厂”和“流水线班组、工段”,加快推进我省成为服装产业大省、服装产业强省。力争全省每年在社区、村镇新增500个“巧媳妇”加工站点(“卫星工厂”和“流水线班组、工段”),培训“巧媳妇”3万人,解决3至5万妇女就业,达到就业妇女人均年增收2万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整合资源,建立“巧媳妇”加工站点。

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服装行业协会、服装企业及其它手工制品加工企业的沟通联络,积极组织有服装行业从业经验或有创业愿望的女能人,挖掘整合本地资源,探索承接产业转移,采取“龙头企业+‘巧媳妇’加工站点、“巾帼创业带头人+‘巧媳妇’加工站点”、“专业技术人员+‘巧媳妇’加工站点”的方式,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巧媳妇”加工基地,有条件的社区、村庄建立“巧媳妇”加工站点。同时,鼓励妇女开展家庭加工生产,让农村留守妇女、失地妇女、城镇失业妇女就近就地务工就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巧媳妇”工程作为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开发妇女人力资源的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力争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承接政府培训项目等,开展分层培训。根据企业生产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培育一批“巧媳妇”服装产业大军;对有创业意愿的从业者开展创业培训,造就一支服装加工业骨干队伍。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相关部门把服装加工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学校、培训基地和远程培训、在线培训等现代培训形式,扩大“巧媳妇”培训覆盖面。

(三)培植品牌,促进服装产业做大做强。

各级妇联要放眼长远,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服装产业与手工编织产业、文化传承及创意产业、旅游业相结合,研发文化品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服装服饰制作新产品,共同推进“巧媳妇”工程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创新和包装装潢设计,鼓励企业申请专利、产品商标注册,培育一批省著名服装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鼓励“巧媳妇”工程企业与省内外、国际品牌合作,鼓励发展“巧媳妇”工程产品电子商务,大力拓展省内外、海内外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服装加工业具有市场需求大、吸纳就业多、资源消耗少、没有污染等特点,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又是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绿色环保、工作场所和工作方式灵活等特点,是农村留守妇女、失地妇女、城镇失业妇女等妇女群体实现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推动实施“巧媳妇”工程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实施,对于引导、帮助和促进广大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增加妇女收入,促进男女平等、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巧媳妇”工程实施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把“巧媳妇”工程的实施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服装加工业发展,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大协调力度,提供有效帮助。

提升市场竞争力,为更多的妇女在服装加工领域实现创业就业提供支撑。

(三)加强典型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健全“巧媳妇”工程企业和人才奖励机制,在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中,加大对“巧媳妇”工程设计、研发、管理、营销等领域做了突出贡献企业和个人的奖励比例,宣传“巧媳妇”典型,带动服装加工产业整体水平提高。要积极培树、宣传“巧媳妇”工程中的创业明星,彰显妇女创业精神,展示妇女创业风采,激发更多妇女在服装加工产业就业创业。要因地制宜组织举办妇女职业技能比赛、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宣传、推销本地服装产品,提高“巧媳妇”工程知名度,扩大河南服装产业的影响力,让河南服装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省妇联将于明年“三八”期间,隆重评选表彰(推进实施“巧媳妇”工程)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十大巾帼创业明星。

各省辖市妇联、省直管县(市)妇联要及时将本地创建“巧媳妇”工程站点情况,以及推动“巧媳妇”工程实施,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相关情况报送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十二

市统计局第十六批下派帮扶工作组,自20xx年4月1日入驻广饶县开发区前初村,随即按照下派工作队的要求开展了“民情百分百”调研活动,进行了近两个月的彻底摸查,尤其在5月6日之后,前初村换届选举完成、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工作组迅速与其建立工作周例会制度,多次组织全体村委会委员工作会议、党支部会议、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对前初村基本情况、民情民意进行了深入具体的了解掌握,为进一步制定下派帮扶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经济资源及经济发展情况。

前初村的基本经济资源主要有1100亩耕地,由于本地土质水质情况较好,开发利用活动也比较合理,所以全部耕地均被划归基本农田,周边及腹地分布有耕地附属的防护林带和灌溉系统;村庄之内的非住宅土地比例比较小,而且已经几乎全部用于开发较早的养殖业;从区位角度说,本村处于胜利油田采油三矿和四矿生产生活区近邻,北侧是广饶县纳税大户正和集团,南部是广饶县经济开发区,第二产业成片覆盖;石(村)大(营)路平行于一干渠紧靠村庄南缘,向西可至博兴,向东直达东青高速公路。

(二)基础设施情况。

前初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较早,全村内外街巷均进行了较高标准的硬化和绿化。但正是由于规划较早,所以一方面存在某些规划模式不够合理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某些设施老化的问题。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2、本村尚无夜间照明系统,村民反映需要在主要街道安装路灯;。

3、本村饮用水供应虽然早已经实现自供自给,饮用水源为地下180米处地下水,泵房年久失修,屋顶已经塌陷,供水的罐体为983年购置,老化严重,并开始漏水,部分供水管线由于材质不达标且当时埋于地下较浅,受到挤压或风化,导致管道老化,不能承受24小时供水系统的正常压力。

4、农田灌溉取水井由于地下水位逐步下降,最近出现井口周边陪土塌方下陷的情况;。

5、本村多年没有垃圾处理手段,村西北角的自然水湾被垃圾填塞,主要街道杂草丛生,存在村民乱放杂物的场所,村容、村貌脏乱问题污染问题都急需处理。

(三)村民经济收入情况。

前初村20xx年人均纯收入120xx余元,其中,从事第一产业收入3500元,外出务工收入8300元,其他财产性收入200余元,村集体收入基本没有。该村是典型的村民较富集体较穷的空壳村。

(四)产业结构情况。

前初村现有耕地1100亩,全部为基本农田,其中200亩属于村集体所有,于20xx年对外承包,承包费为270元/亩,由于当时村里修路急需资金,村集体和各承包户签订了一承包20xx年的合同,一次性收足了20xx年的承包费用,出现了涸泽而渔的现象,导致集体经济没有了来源。耕地中均匀分布灌溉水井25眼,灌排系统完善,有效灌溉率达到100%,完全可以实现旱能浇涝能排。农业技术更新较快,有省级高科技示范田200亩,全部农田均为亩产超过1吨的高产田。同时前初村有较为悠久的养殖业传统,村内成立了生猪养殖协会,现有养猪、养鸡专业户共30户。本村具有一定地理区位优势,村民中的个体经营大户带头发展物流运输餐饮等服务业,先后建成3家物流运输公司、1家加油站、12家餐饮业经营店。

(五)村级财务情况。

前初村较早建立了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但是村级财务收入一直不高,收入来源主要是以前县级各个部门的帮扶,没有太多财务运作活动,可以说既无大入也无大出,村里的公益事业无法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导致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老化而无力修缮,出现了虽然起步较早,但是发展缓慢,甚至有些地方出现倒退现象。

(六)村民基本情况。

前初村现有110户,407人,平均年龄42.5岁,传统农业生产和养殖业劳动力占用较少,年轻劳动力大多就近到广饶县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务工,另有少数人经商办企业。

(七)村两委及党员情况。

前初村现任村委会委员三人,其中党员一人。全村党员一共18名,其中女党员1名,20岁至50岁党员10名;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0名,致富带头人6名;另有入党积极分子2名。村委会主任范宝周,54周岁,任前创办个人企业一家,经营多年;为人热情干练,对村集体有高度的责任感。村委会委员兼文书范文孝,50岁,党员,大专文化,在村委会已经历任三届,深得村民信任。

(八)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前初村民风淳朴,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良好。本村拥有25人的业余文艺宣传队一支,建有图书阅览室一处,内有图书20xx余册,老年人健身场所一处,健身器材8套。

二、发展优势、劣势分析。

基于前初村的各方面基本情况来看,其发展优势与劣势都不是很突出。从产业升级化发展思路来看,本村土地利用几乎已成定局,一方面基本农田的地位不可动摇,另方面村内住宅规划紧凑,没有土地置换的余地,没有发展第二产业的空间;而本村既有的养殖业,无论从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来说,还是从经营户自身技术能力、经营意识情说,目前仍然不具备进一步整合集约化的条件。目前可见的发展方向局限于第一产业富余劳动力输出,这是前初村目前的基本状况,也恰是本村村民比较富裕而村集体比较穷的根本原因。

三、对策思路及工作计划。

(一)对策思路。

现多样化,这样才能够使本村的养殖业灵活而稳健地发展壮大。从根本上说,我们的下派帮扶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小单元,我们开展帮扶工作当然必不可少要给予帮扶村一定的资金投入,但是任何实体都不是仅仅依靠外力帮扶就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的帮扶还在于对其自主自立能力的培育。所以,我们的帮扶工作仍然要以培养干部为核心,把上级党组织的关怀以强大的思想力量的形式转达于基层,让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基层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具体说,就是要以我们统计局下派帮扶干部的全心努力之中,在前初村发扬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精神,建设和谐村集体,让致富带头人能够直接带人致富。

(二)帮扶工作计划。

1、搞好班子建设。前初村委班子是刚刚选举产生的新班子,只有一人是原村委成员,新一届村主任和一名女性村委委员是从有过村委工作经历的人员,村务工作方方面面了解掌握不多,尤其需要尽快适应新岗位。为此,下派帮扶工作组决定首先在村委层面实施帮扶工作,将工作组三名成员与村委成员三名成员进行一对一结对子,一个工作组成员包抓一个村委成员,帮助其学习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的相关政策。

2、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创建五好党支部。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及有关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村级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

3、在村两委的协助下,进一步广泛开展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实施“帮扶工作亮民心”工程,对村里路灯进行改造安装。二是实施“帮扶工作润心田”工程。村里自来供水设施已经年久失修,这项投资大约15万左右。三是进一步抓好生猪合作社建设,完善制度,发挥其带头作用。四是一是重点培育1-2个生态猪养殖示范户,辐射带动本村养殖户和邻村养殖户进行生态猪、放心猪的生产。五是积极开展区域帮扶。参照德州市统计局的办法,帮助乡镇街道,建立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立涵盖社区“基本情况、人口与计生、合作组织、党务与组织、民政与社会救助、集体财产、住房与出租、人员分类、企业管理”等全方位的指标体系,实现区域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以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党委政府在发展与服务方面基层“底子不清、资料不全、信息不新、情况不明”四大难题,为党委领导、政府决策、部门服务、公众参与搭建了便捷有效地服务平台,从而实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委领导,政府决策,部门管理,公众参与”的施政格局,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加强执政能力,从而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六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创建前出村锣鼓队、秧歌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户的评选,进一步提高全村精神文明建设。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十三

本文目录。

为了进一步摸清贫困母亲的生存、生活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抓好救助贫困母亲工作,把党对贫困母亲的温暖送到他们中去,4月23日,我们来到沅古坪镇对该镇的贫困母亲进行了调研,共调查8村10户。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调查反映的基本情况。

1、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观念陈旧。调查的10个贫困母亲中,识很少的2人,小学文化程度4人,初中3人,高中1人。小学文化程度占40%,初中文化程度占30%,高中占10%。文化水平低,技能单一。大多数贫困母亲劳动技能单一,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因为身体和家庭的原因,都没有出去打工,她们不仅生活非常困难,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

3、从家庭成员的情况看,子女基本上都在上学读书,没有收入上交家庭。有些家庭子女教育滞后,脱贫后劲不足。丈夫的文化素质和贫困母亲相仿,没有技术。部分家庭整体成员素质较差,救助难度较大,有的家庭成员长期患病,身体残疾,个别家庭遭遇车祸等自然灾害,个别的家庭成员智力低下或患有精神病,导致帮手不强,拖累较大,想致富而力量不足。

二、贫困的主要原因。

1、思想守旧,小富即安是思想上的主要问题。一直以来以农为本的小农经济,束缚了她们的思想和手脚,没有强烈地要求致富的主观愿望,即使有时有愿望又怕风险,放不开手脚,这是思想上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

2、文化程度较低,因而使她们学习新技术,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弱,导致无一技之长,致富无门而家庭贫困。

3、经济收入低,家庭贫困,因而缺乏致富的物质基础。由于经济基础差,借贷困难,想致富而难以启动和发展,这是客观上导致贫困的原因。

4、缺少劳动力。家庭成员患病或身体残疾,不能劳动和工作,还要治病吃药,导致贫困加剧。

三、当前救助贫困母亲应做的工作。

1、大力宣传贯彻优惠政策和扶助政策,使贫困母亲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策的好处。通过致富户等的带头示范和巡回演讲的典型引路等,使她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信心,自强自立,从思想上解决问题。

2、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为贫困母亲创业服务,开展帮扶工作。将贫困母亲逐步纳入帮扶对象,给她们提供致富信息和资金扶持。把资金救助和技能帮扶结合起来。举办科技致富培训班,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通过勤劳致富,早日脱贫。通过妇女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各级妇女学校,组织专门的培训班,为更多的贫困母亲提供劳动技能培训的机会,努力提高贫困母亲参与竞争的实力。为贫困母亲寻找更广泛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各级妇联组织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社会各界为贫困母亲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有力的支持。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帮助妇女创业和再就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政府为失业妇女开展培训、推荐岗位,实现再就业。针对下岗贫困母亲,特别是大龄下岗特困母亲文化水平偏低、心理素质偏弱、技能单一、观念滞后等状况,我们积极教育引导她们转变思想观念、突破心理障碍。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班,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妇女的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意向,想自办实体又苦于没有启动资金的下岗失业特困母亲,应从资金上予以扶助。

业的母亲自主创业,救助因重大疾病而贫困的母亲,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进行慰问资助,从母亲家庭救助基金中拿出少部分资金慰问那些已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母亲家庭。帮助贫困母亲家庭脱贫,为社会稳定和发展作贡献。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救助活动。为解决全区贫困母亲存在的问题,要联合区人大、区政协、区劳动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纷纷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就业、社会救助、技能培训、医疗救助等长效帮扶机制。通过捐款、捐物等活动,解决贫困母亲的一些实际困难,使她们轻装上阵,更好地投入到致富奔小康的行列中去。在全区开展“爱心助困行动”,募集资金,无偿资助大龄特困女工办小商店、幼儿园等服务实体,为她们提供信息咨询、项目选择、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服务,为她们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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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妇联章程和市区妇联《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截至8月底,首义路街13个社区已完成了妇联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社区妇联组织进一步健全,妇联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妇联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得到了增强。换届后的社区妇联组织,如何为今后开展妇女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结合社区妇联换届后的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此次社区妇联换届是与社区“两委”换届同步完成的,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出新一届社区妇联组织13个。其中,单位型社区(家委会)妇联组织4个,社会型社区妇联组织9个。

——执委职数设置。各社区妇联执行委员职数设置为5人,13个社区妇联组织共选举产生妇联执委63人。(一社区因拆迁等原因只选出3人)。

——年龄结构。63名执委中,30岁以下的7人、占11%,31—40岁的18人、占28、6%,41—50岁的32人、占50、8%;51岁以上的只有6人、占9、5%;妇联主席平均年龄为42岁,比换届前整体下降了4、5岁。

——女性进两委。换届之后的社区妇联,女性进两委比例提高,13个社区中有11个社区妇联主席分别由社区“两委”女性负责人担任,新当选的63名妇联执委中有40人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占63%,比上一届增加10%。

——兼顾各行业妇女参与的特点,辖区单位女性人才被推选为妇联执委有17人,占27%。

由此看出:在新一届社区妇联执委中,中共党员比例加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明显提升,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妇联成员进两委比例人数增加。说明在今年社区妇联换届选举中,中共党员、学历较高、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女性成为妇女群众主选的对象,体现了政治面貌好、文化程度高、社会经验丰富的特点,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妇女工作水平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才优势。

二、存在的问题。

换届后的社区妇联在组织、思想、人员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年龄轻、新人多是这次妇联换届后的突出特点,结合换届前社区妇联工作情况我们认为:一是社区妇联干部兼职多,由于社区工作量大,妇联干部往往身兼数职,精力有限,人员落实不到位,工作中难免会顾此失彼。二是有的妇联干部工作经验不足、应对工作的能力不强。表现在对社区妇女工作的认识肤浅,定位不准,体现不出妇女工作特色,活动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在新当选的26名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中,有12人是新任的,未从事过社区妇女工作,占46%。部分年轻社区妇联干部工作经历单一,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四是工作缺乏创新。部分社区妇联干部习惯传统的工作方法和套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张。

三、对策和建议。

1、抓好业务培训。

社区妇联是妇联组织的最基层单位,是联系广大妇女群众最直接、最广泛、最易产生影响的一级组织。它的工作情况直接影响着妇女群众的认可和满意程度。目前,妇女工作任务重,要求妇联干部知识面广,工作能力强,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提高妇联成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提高妇联主席、副主席应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尤显重要。由于社区妇联换届后有近半数是新任妇联主席、副主席,如不对她们进行妇女工作业务的培训,很难使她们胜任这项工作,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

目前,首要进行培训的内容是妇女工作基本理论,包括:妇联组织的性质、任务、工作对象、基本工作方法、妇联工作法规政策和党对妇女工作的指示、要求,现阶段妇女工作的重点以及妇女工作涉及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这些都是妇女工作者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内容,除街妇联结合实际组织培训外,建议上级妇联在适当时机面向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社区妇联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经济、处理矛盾、服务妇女的能力。

2、找准工作定位。

妇联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近两年,按照妇联章程、工作职能和任务的要求,社区妇联组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看到,有的妇联干部工作缺乏创新,活动缺乏特色,仍然存在着放不开手脚、打不开局面的现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成效,这就要求社区妇联工作必须与社区各项工作融合发展、整体推进,才能凸显其优势和作用。一是要积极引领妇女在投身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以“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倡导单位、企业女职工立足本职做贡献的基础上,教育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地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二是要充分发挥妇女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社区妇联要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围绕“家”做文章,以开展“两型家庭”、“平安家庭”、“绿色环保家庭”的创评、“双合格”家庭教育等文明道德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文明家庭”内涵,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三是切实履行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妇联组织名誉上是妇女的“娘家人”,而且在现实中已成为妇女表达愿望,寻求帮助的贴心人。社区妇联要积极探索妇女权益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信访接待、扶贫助困和跟踪帮教等有效途径,增强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努力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

3、加强自身建设。

社区妇联工作能否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社区妇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是关键,要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组织“凝聚妇女、带动家庭、联系社会”的功能,这就要求社区妇联干部一要讲政治,明大局;二要勤学习,增才干;三要变观念,促发展。要经常到社区单位和妇女群众中,一是可以向妇女群众学习,积累工作经验;二是能够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三是能够沟通感情,密切与妇女群众的关系;四是能够锻炼自己,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所以,每一位妇联干部一定要倾下心来,向实践中学,向妇女群众学。在新一届妇联组织刚刚产生的情况下,更要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妇女组织及妇女群众状况,才能做到立足基层开展工作,才能将妇女群众的呼声与疾苦反映上来,做好党和妇女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真正使妇联组织成为“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富于开拓创新的、贴近妇女群众、贴近妇女生活、贴近妇女实际的新型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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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州妇联关于开展“两法两规划”执法调研的通知精神,**县妇联对本县执行“两法两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扩大“两法两规划”的影响力。

1、层层建立领导班子,为“两法两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两法两规划”颁布后,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司法局等18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

18个乡镇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县现有班子成员175人形成了组织网络。

2、加大宣传力度,使“两法两规划”的宣传家喻户晓。一是把“两法两规划”的贯彻实施纳入了普法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妇联、工会、司法、法院、劳动等单位联合行动,利用赶集的机会在各墟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结合我县非公有制企业队伍庞大的实际,将厂矿企业作为宣传“两法两规划”的主阵地,通过宣传栏、讲座、发放资料等渠道切实落实。xx年以来,全县共召开大小宣传会议79次,出动宣传车辆121台次,办培训班87期,培训骨干7830人,印发宣传资料37000多份,编唱苗、山歌262首,张贴标语750多条,办专栏70余个。二是借助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三是在县妇联工作简报《妇女动态》上开设维权专栏,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平台。

(二)领导重视,部门落实,社会联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与发展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社会系统工程,贯彻落实“两法两规划”是全社会、各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多次组织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注重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为“两法两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县各族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逐步提高,妇女儿童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1、妇女参政议政状况进一步改善。为了使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组织部门和妇联在推荐、培养、选择女干部及提高妇女参政比例上下了很大功夫,县委制定了《**县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明确规定了各个层次的妇女参政比例,同时建立健全了妇女人才信息库,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我县现有女公务员262人,占全县公务员总数的21.8%;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其中,县委班子配备2人,县人大班子配备1人,县政府班子配备1人,县政协班子配备1人。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女干部26名,占领导班子干部总数的16.9%,比xx年提高6.9个百分点;17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占乡镇总数的94.4%,比xx年提高27.4个百分点,其中女党政一把手4人,有7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达2名以上。全县117个县直科级单位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女干部89名,比xx年增加28人;已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有80个,占68.4%,比xx年上升24.4个百分点;其中担任党政一把手的有19名,占16.2%,比xx年减少1人。县人大代表中女代表28名,占15.5%;县政协委员中女委员53名,占总数的28.04%。全县基本完成了《规划》提出选拔女干部进各级领导班子的目标要求。妇女参证议政比例和能力提高后,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乡镇妇联依托家长学校、远程教育等载体,强化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理论政策、文化知识、创业技能、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重点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服务能力、农村女能人发展能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的培训。

4、妇幼保健事业不断发展,妇幼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我县妇幼保健事业取得长远的进展,卫生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县妇幼卫生机构基本建立健全,全县有五所医院获爱婴医院称号,县妇幼保健所在全州首家通过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达标验收。xx年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2.60%,比xx年提高了20.83个百分点,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4.92%,新法接生率为100%,孕产妇死亡率在24.17/十万以下,孕产妇保健教育率为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78.33%,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四苗”接种率分别为99.5%、99.3%、98.9%和99.4%。

5、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显著提高。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岗位成才典型。同时以妇女和家庭为载体,积极开展了“迎奥运妇女健身活动”、“平安家庭”、“和谐家庭”、“美德在农家”等群众性活动。xx年以来,全县共表彰了20名“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巾帼建功”标兵,同时积极推荐一批自立自强、无私奉献的优秀妇女代表和精诚团结、工作扎实的单位,参加州、省妇联以及全国妇联组织的评选活动。涌现出11名“全州勤劳致富屋里人”,1名“全州巾帼建功标兵”,3个“全州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全州巾帼文明岗”,1名“全省创业成功女性”,1名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由于把“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目标相结合,妇女在城乡各行各业做出显著成绩,她们的经济收入普遍增加,社会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6、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受到有力保护。“两法两规划”颁布后,政法部门从严格执法的高度来认识分析和研究我县妇女权益受侵害的问题,结合公、检、法、司的职能,把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公安机关措施得力,快侦快破;检察部门重点突击,快审快结,严厉打击,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能时,将受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快审理、快批捕、快起诉。各级妇女组织、教育等部门多方协调,积极配合,在打击残害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xx年以来,共破获案件10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7起。

7、留守儿童得到关心关注。县妇联以县里在教育、卫生、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为工作契机,深入开展留守儿童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县领导的决策服务。还先后开展了“共享蓝天”联谊、大学生暑期支教、爱心结对子、走访帮扶贫困留守儿童等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各级妇联组织为留守儿童落实15000多名“爱心妈妈”和“代理家长”,社会各界踊跃为留守儿童献爱心,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1、妇女参政议政的层次偏低,女领导干部中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2、妇女参政议政的领域偏窄,女干部涉足的领域多集中在无管理职能或管理职能小的部门,“议政”的多,“参政”的少。

(二)实施”两法两规划”的难点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妇女的劳动权益保护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实生活中,女职工下岗多、女大学生就业难、妇女在“四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妇女在人类自身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得不到充分肯定等男女不平等现象大量存在。二是家庭暴力屡禁不止。妇女上访案件中,家庭暴力约占70%,每年都有10起以上,法律对这些受害妇女却常常表现为无能为力,施暴人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三)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社会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令人担忧;家庭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身体发育轻心里健康的倾向,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保护问题比较突出;校园及其周边仍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比较严重等。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两法两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妇女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要把促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下岗女职工转岗、转业和自谋职业,同时引导她们转变择业观念,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创新业,出佳绩。

(三)加强“四自”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往往被视为家庭私事,时常出现“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机关不理”的“四不管”现象。有些基层组织和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不够,认为是一般的家务事,不予过问或一味调和,即使有投诉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只有加强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才能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一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督促指导学校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加强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形式,努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二要特别关注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生活出路问题,尽快建立相应的帮教制度,鼓励他们重新做人,避免和减少再次犯罪。三要社会各方面要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文化、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管理,还校园一片净土;要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链,突出抓好少年向青年转型阶段的教育,同时,学校、家庭、社会对“问题青少年”的教育要突出帮教,把“有人管、有人教”落到实处。

(五)加强法律调控力度,完善相关法律。虽然目前我国《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均对家庭暴力行为有禁止性条款,但对其并无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而且这些规定原则性强,操作性不强,加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于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现象,只有逐步完善各种法律、法规,才能有力打击、惩治家庭暴力分子,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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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是于11月全部完成。最近,县妇联组织人员到楚江镇、易家渡镇、新关镇等乡镇的观山社区、中渡社区、渫阳社区等社区,就我县基层妇女组织参与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社区42个,本届均进行了社区换届选举。其中:

实行间接选举的社区有10个、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有32个,直选率达76%。

本届社区换届选举共有选民79116人、外出选民人,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631人、居民代表2613人。选举共提名初步候选人456人(其中主任候选人123名、副主任123人、委员210人),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369人(其中主任正式候选人82名、副主任正式候选人123人、委员正式候选人164人)。正式投票选举产生主任42人、副主任16人、委员129人(其中交叉任职71人,书记、主任交叉任职4人、社支两委干部交叉任职67人)。推选产生社区事务监督小组77个532人。

新一届社区居委会189名成员中,平均年龄45岁,初中文化42人、高中文化106人、大专以上文化41人,党员171人,妇女64人,其中女社区主任4人(2名兼职女支部书记)。女性进入社区班子率达100%。社区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干部结构得到了优化。

二、主要做法。

1、靠政策,直接参与组织选举。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是县里的一件大事,县委政府都十分重视,为了确保在换届选举中女性参政率达到法定比例,县妇联依靠政策,积极向领导汇报,做到了基层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到领导小组,直接参与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在各乡镇成立的选举指导机构和各社区成立的选举委员会中,都确保有一名女性成员参加,确保了基层妇联组织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参与。

2、抓基础,做好女干部培养推荐工作。妇女要想有一番作为,首先得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多年来,县委都十分注重对女干部的培养和教育,而基层妇联组织对女干部的培养和教育更是责无旁贷。多年来,我们坚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多层次地抓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妇联干部的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协调服务、依法维权以及创新的能力。我们一方面依托上级妇联组织举办的各类中短期培训班、脱产班,积极选派优秀的妇女干部参加学习。近三年来,被重点选派到省市委党校学习的女干部达30多名。另一方面,我们积极与县直相关部门联系,在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班时,向女干部倾斜。比如每年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女干部人数都在1/3以上,仅去年一年,全县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女干部人数就达150多人次。同时,我们还采取联系帮带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帮助女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比如,我们出台政策,规定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都要联系1-2名女后备干部,实行结对帮带,重点培养。目前,县县级主要领导明确重点帮带对象6名,乡局单位主要班子成员明确帮带对象48名。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广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在此次的社区换届选举中,一大批优秀的妇女干部脱颖而出,高票当选。

3、抓舆论,搞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运用报纸报刊、广播台、社区简讯、社区宣传栏、横幅、宣传单,以及设立热线电话和法律法规咨询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来源:第一范文//)法规程》等法律法规,努力使选民做到七个知道。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组织的作用。面对外出务工妇女较多的现状,各社区妇联组织通过给打工女工的一封信、召开妇女大会、包村包片的方法,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4、强纪律,严把换届选举程序关。为确保社区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开展,确保女性进入社区班子达到上级要求的比例,县妇联积极与县民政局联系,研究制定各社区选举方案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好选举程序关。做到凡是法定的选举程序不能变,选举规定的步骤不能少,女性参政比例不能降,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严格坚持居民自治的原则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切切实实地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

三、选举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女性选民参政议政的意识。从本届选举的情况看,广大群众参与意识增强,有打工请假回来投票的,有80岁老人投票的例子数不胜数,广大妇女参政议政意识大幅度提高,许多家庭甚至都是由女性受托直接参与选举。每个社区在选举日群众就象庆祝节日一样,喜气洋洋,张灯结彩,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群众在选为大家当家作主的带头人。

参政比例进一步提高。

三是增强了基层妇联组织战斗力。通过宣传发动、依法选举,一批优秀的妇女干部当选到社区班子中,增强了社区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基层妇女组织参加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的来看是顺利的、成功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

一是担任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的比例仍然不高。县目前有42个社区,担任支部书记和主任的人数共计只有4名,所占比例仍不高。

二是妇女平等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和条件还不充分。虽然男女平等已是基本国策,但是传统意义里的男女社会分工决定了女性没有更多的精力去投入工作。女性同时担当着儿媳、妻子、母亲等多重角色,要照顾好丈夫,要孝顺好公婆,要教育好儿女,还要做好家务,这些事情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散女性的部分精力,因此在激烈的换届选举竞争中丧失了某些机会。

三是妇女整体素质尚待提高。在此次的换届选举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妇女对选举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谁当社区负责人都一样。

四是社区妇女干部的工作环境尚待改善。社区妇联干部人手少,兼职多,杂事多,待遇偏低,工作量较大,影响妇女干部开展工作。

五、几条建议。

一是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做好调研工作,推动把妇女参与社区管理实践情况列入当地党委政府调研的重要内容,并及时向上级妇联组织反映,协调基层党委政府解决妇女参与社区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社区妇女参政提供源头保证。

二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套体系建设之中。要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加强对社区妇联的日常管理,规范工作考核,采取一些严措施,要充分发挥她们兼责的优势,让她们切实担负起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职责。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素质。一方面,要把提高社区妇女参政能力纳入培训整体规划,列入培训重点内容。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社区妇联主任、妇女骨干参选参政能力的专项培训,举办有质量、有特色的培训班,帮助社区妇女掌握科技知识和致富技能,增强竞争实力。

四是强化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合作。妇女组织要加大与其他团体的合作力度,利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共同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推进女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材的步伐。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十四

反家暴工作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如一束强光,为现阶段的反家暴工作带来了希望。华亭县妇联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反家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工作对象的多元化和工作环境的多变化,反家暴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反而呈上升趋势。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反家庭暴力状况,近期,县妇联采取发放调研问卷、访谈与入户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在安口镇、东华镇、西华镇、山寨乡4个乡镇开展了反家庭暴力专项调研。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980份,回收790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积极。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研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00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213人,36-55岁之间的389人,55岁以上137人,其余51人为26岁以下。调研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占总数的7%,高中或中专文化占21%,初中文化占43%,而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9%。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5.5%,个体私营业者11%,无业人员占36.5%,农民38%,公司职员占9%。从调研情况来看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施暴者的文化程度大多不高。从年龄结构看,30岁-50岁年龄段的占多数,达75.1%;从文化层次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多数,达89.3%;从职业分布情况看,工人、农民、下岗、单干及无业者占多数,达88%以上。

(一)《反家庭暴力法》的总体实施情况。

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县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18起,调处家庭矛盾纠纷16起,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份,办理涉“家暴”刑事案件2起;县司法局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6件,获得法律援助妇女人数123人;县妇联接待处理与家庭暴力相关上访案件16件。

(二)《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犯罪事实难以发现。家庭暴力犯罪均是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难以知道,且被害人的亲属、邻居即使知道,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认为两口子打架招人耻笑,被人瞧不起;也有些妇女迫于丈夫拳头的压力,怕招来更大的伤害而不敢寻求帮助,不敢或者不想报案,导致公安、司法机关难以及时发现家庭暴力犯罪事实。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对妇女的伤害却极为严重,使她们在精神上处于惶恐和惊吓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信和自尊,性格敏感、脆弱、孤僻。

2.诉讼程序难以启动。根据“故意伤害罪”的要求,最低伤势是轻伤,轻微伤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而家庭暴力犯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下子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比较少,所以很多家庭暴力行为都只是实施了治安处罚。

3.定罪标准不够明确。依照目前刑法的规定,虐待罪、遗弃罪均要求“情节恶劣”才能构成,但刑法及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哪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给准确定罪处罚带来困难。

今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3件,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6件,占比达69.56%。调研中我们发现,家暴事件多发生在农村,施暴者多为文化不高、素质低下,而且年轻化。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努力提升妇女的法律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途径,家庭成员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每年利用“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活动日契机,把《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借助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积极打造普法宣传新平台,提高妇女远离暴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每年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县法院法官为妇联干部、维权志愿者和妇女群众代表开展“反家暴”专题讲座、法律法规培训8场,在讲解法律条文的同时,重点讲解妇女受暴后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保护人身安全等。

(二)加强协作联动,努力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妇联主动维权。对涉及家暴的案件,妇联高度关注,对情节轻微的给予调解,对生活困难的给予援助,对涉及法律程序的为其提供指导,竭尽全力让每个受暴者受到最大化的保护。

二是部门联动维权。公安机关建立了预防家暴的110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家暴投诉站”,实现早预防、早介入和及时调处矛盾,确保受害者投诉有门;联合县司法局依托甘肃明证司法物证鉴定所华亭分所建立了华亭县家暴损伤鉴定中心,为受害的妇女儿童进行及时准确公正的伤情鉴定;法院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对婚姻家庭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介入家暴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更好地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受家暴人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服务;县、乡(镇)两级妇联均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为妇女提供规划化、专业化的调解服务,组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

三是司法干预维权。联合法院加大对人身保护令的使用与宣传,对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作出裁定,及时给受害人予以人身保护。对经济困难的受害人,法院给予减、缓、免收受理费。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当事人,及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三)深化美德教育,努力提升群众的文明程度。

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不断增加“最美家庭”活动密度,将宣传、评选、争做“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贯穿全年,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家庭,以文明健康的理念影响家庭,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家庭的平安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引领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妇女经济地位。

以“双学双比”为抓手,以“巾帼示范村”创建为契机,以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妇女增收为目标,抓培训、建基地、强服务、树典型。年内、在全县各乡镇举办“陇原巧手”培训班8期,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妇女321人,实现就业24人;举办种养殖培训班20期4800人(次),积极稳妥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贫困妇女发展、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民俗旅游、农家乐等特色产业,以积极的行动提高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赢得丈夫和家人的尊重,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强者,从而免受外界的伤害。

一是宣传不广。

法律宣传的对象单一,真正的施暴主体――男性很少参加此类活动。维权培训的主体单一,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执法者很少涉足此类的培训。

二是联得不紧。

反家暴工作很大程度上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虽然各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问题。鉴定、立案标准高,对于家暴中的伤情鉴定90%为轻伤害,一些伤势不明显的很难鉴定,公安机关很难给予立案;受暴妇女也有“家丑不外扬”思想作祟。

三是调解不易。

对无固定职业的施暴者处理难,他们文化素质低,且无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取证难,夫妻间的家暴常常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调解方难以认定事实。反复性家暴案件调解难,有些家暴案件反复发生,形成恶性循环,让人束手无策。

四是证据不足。

大部分家暴受害者证据保留意识缺乏,公安机关也难以收集,尤其是语言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等隐性暴力。家暴的目击者、亲友往往不愿做证,因家暴而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案件指定监护人难。

1.立足根本,推动反家暴工作源头化。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反家暴日等各种活动,宣传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注重借助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打造维权新平台。要善于借力借势,将反家暴的知识宣传穿插到各个部门的活动中,通过张贴宣传漫画、举办知识竞赛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反家暴理念。

二是要加快对现行法律的普及。新的《反家庭暴力法》虽已出台,但除了业内人员认真研读外,群众还未能全面深入了解。因此,要将现行的反家暴法普及运用到方方面面,各种人群。重点对主要施暴者——男性进行普法,经常到男性居多的大型企业开展宣传,同时将反家暴教育纳入家庭教育的范畴,生长在父母有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孩子,往往有家暴的倾向,要让孩子们在人格完全形成之前,从思想上认识到家暴是违法的,并能在家庭中发挥引导、劝阻、制止的作用。

三是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举办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调解员、妇联干部反家暴培训研讨班,提高反家暴工作者的反家暴意识和工作能力,实现家庭暴力零容忍。

2.整合资源,推动反家暴工作社会化。

反家暴工作必须建立社会化的维权机制。要借助部门的力量,成立反家暴联盟,研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借助民政的力量,建好、用好庇护所,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借助维权志愿者的力量,扩建调解室,更好地为家暴案件开展矛盾调解;借助公安的力量,为家暴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给予立案;借助法院和人民陪审员力量,在审判中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借助媒体的力量,及时对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舆论氛围。

3.创新理念,推动反家暴工作实事化。

一是建议建立“关爱受暴妇女儿童基金”,为受害者提供帮助。比如提供暂时生活费,为那些不愿意入住庇护所而又无处可去的妇女暂时性地解决食宿,躲避伤害。

二是开展婚前反家暴宣誓活动,在婚姻登记宣誓程序中增加反家暴的内容,也可以在领证前签订《婚姻》。

三是推进“两新”组织中“妇女之家”的建立,将“妇女之家”作为开展家庭美德、妇女维权的新平台、新抓手。

四是承接、开发妇女维权公益项目。在承接政府公益项目的同时,建议上级妇联自主开发、打造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项目,让项目运作成为推进维权工作实事化的有力抓手。

4.规范运作,推动反家暴工作司法化。

一是设立“反家暴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由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善于心理疏导和情感沟通、有一定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业的家庭暴力审判团队,高压震慑家暴施行者。

二是延伸司法服务,构建涉家暴案件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一方面,法院对于涉家暴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并形成合力。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中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家暴案件审理工作,邀请当事人亲友、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发挥亲情、友情、民意的独特作用;在审判过程中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导护、对加害人予以心理矫正,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

三是加大人身保护令的运用,建议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加大案件审理中调解力度,妥善化解或处理家庭矛盾。如果人身保护令运用得当,不但可以有效制止家暴,还可以促进案件的审理效果。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十五

街道妇联工作在区妇联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妇女整体素质为重点,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随着妇女运动在党的领导道路下的前进步伐,妇联组织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不仅直接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效力,甚至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整体发展。

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要求,妇联工作首当其冲,可以说,没有完善的妇联工作体制就看不到当前和谐社区生机勃勃的景象。因此,认清妇联工作现状,掌握妇联工作路径是做好妇联工作的关键所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联工作现状。

在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要求,妇女儿童的地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妇联工作内容日趋完善,女性在求学、就医、就业等方面都有所体现,经常举办的文艺汇演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还给失业妇女提供了创业就业的平台。一直以来,街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审视自己的工作,总结经验与不足,协调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鼓励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协助政府做好妇联工作。社区居委会在街道的指导下处理社区日常事务,着重公益事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及时向街道反映居民意见、建议,街道妇联在政治、经济、文化与日常工作相融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街道认真听取社区基层反馈的信息,根据信息制定了符合现在情况的工作路径。

二、新形势下的街道妇联工作路径。

(一)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

所谓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阶梯,是妇联工作的制胜法宝。妇联工作在近几年以大跨步的节奏不断发展,每年的工作机制都在不断的完善,这与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妇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密不可分。前一段时间街道妇联召开的妇女广大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街道根据新街口的人口比例选择不同领域的妇女群体参与,包括街道、社区、学校和辖区单位,在大会上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了总结,大会中还采集了广大妇女的宝贵意见,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发挥群体优势,为广大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活动。由此可见研讨会发挥的成效显而易见:不仅能找准党建工作与妇女组织的最佳结合点进行科学定位,还对制定更全面的工作计划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具体方法如下:

1、强抓理论学习。夯实基础,抓住每一次理论学习机会。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妇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组织妇女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妇女干部学习区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多开展报告会、动员会、培训会、座谈会、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等,提升办公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理论付诸实践。让干部走进社区,在基层工作上把关,每一件小事,尤其是典型事件,分析规律及特点,特别是把那些事关妇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深度研究,具体任务要做深做细,争取有创新、有特色。

3、搭建交流平台。经常到其它街道走访,向他们进行学习沟通,广泛吸取好的经验,借鉴成功案例,结合本街道的特点加以灵活运用。另外聘请一些专家教授进行讲座,利用专家们最科学的方法给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

4、科学创新机制。在现有的工作安排上科学创新,具体工作不能只靠单纯的按部就班,抓住每件任务自身的独特性。每次都套用固定的模式,妇联的工作就得不到进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遇到出现的特殊情况才能够做到处事不惊快速解决。在社会不断的进步和发展的今天,妇联工作者要根据各个社区的变化因地制宜,不断的创新自我,主要可以在具体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成效上进行开发,做到与时俱进。

(二)紧抓干部培养,提高工作质量。

完善妇女干部信息库,把握交流展示机会,搭建平台。召开妇女干部座谈会和举办妇女领导干部迎春联欢会。今年南理工的施教授关于“妇女干部的心理调适”讲座让妇女干部找到了心理和生理不适的原因并得到了解决方法,从中受益匪浅,因此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至关重要。妇女干部可以在各个讲座中提升科学决策,创新思维和口头表达的能力。另外,可以以节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以激励妇女的文娱活动,对“三八”红旗手予以表彰,分别评选岗位创业明星,巾帼岗位明星,示范家庭,示范婆媳,妇联知音和妇女之友,分发奖品以资鼓励,成效显著。因此,干部的培养工作不容有丝毫懈怠。

1、掌握妇女群众的最新动态。干部作为学习的先行者、优秀的组织者、团队的引领者、群众的贴心者和管理者,影响到妇联工作的全局,及时为广大女性服务,督促妇女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准确的把握和了解妇女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2、提高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在日常事务中,干部们不可能永远没有困难没有障碍,遇到困难能够处事不惊,更快更有效地解决,这就需要培养干部们的办事能力。一旦遭遇复杂的工作棘手的问题,不仅需要干部们有预见性,还要有敢闯敢干的精神。干部们只有具备扎实的根基才能给出精准的解决难题的方案,一方面街道可以在干部们的学历上进行进修,另一方面可以让干部深入实践,内外兼修了,遇到各种艰巨的任务,复杂的局面,尖锐的矛盾都可以有的放矢,得到的锻炼多了经验丰富了能力就自然而然得到提升了。

3、健全完善基层的各项工作。激励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方式,和谐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于基层来说,营造适宜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是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关键因素。完善激励机制在干部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可以大大提高妇女干部的学习动力和工作质量,只有通过激励机制的落实,干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才能得以充分发挥,这是每个居民的热切愿望。

(三)发挥妇联优势,创造良好氛围。

和谐社区的发展需要从最基础的工作中得到保证,首先就要树立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理念,妇女儿童运用自身的亲和力,以社区为单位把各种积极的活动传递给周围的居民。例如,“6.26”禁毒日,孩子们用自己的方式(书法,画画)来表达毒品的危害。另外以大学生与小学生大手拉小手活动这一特殊的方式来宣传各项政策也更具号召力。这样的宣传方法不仅深入人心,还能促进参与者之间的沟通,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可谓一举多得。我们把成功案例归纳为以下几点加以延伸:

1、进一步提高妇联工作者的素质。妇联作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团体,在提高妇女素质方面也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妇联工作者以以身作则为前提,树立榜样,言传身教,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首先就要求她们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立足本职,勤奋工作,积极进取,提高素质,争做贡献,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女性,然后去感染身边的妇女同志。

2、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宣传日。通过各种形式的庆祝和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可以提高妇女儿童维权的意识。尽管妇女儿童维权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开设宣传日的效果也不能立竿见影,可是特别设立一个宣传日意义深远。街道重点拿出一天进行广泛宣传十分必要,让所有群众参与其中体会维权给妇女儿童带来的好处。宣传日的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化,例如万人签名,有奖问答,鼓励投稿等形式都是完成宣传日的活动的途径,务必使妇女儿童维权深入每个人心中。

3、平时做好宣传工作。在各个社区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橱窗专为妇女儿童开辟一个长效宣传专栏,专栏内可设三个小栏目:(1)妇女中的优秀代表的典型事迹供妇女群众学习;(2)妇联工作的最动态供妇女群众监督指导;(3)法律讲堂健康资讯为妇女群众服务。定期更换,在全街道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让街道人人在生活中体验、感受。

4、发动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一家亲”互助社,整合社区自有服务资源,发动各类社会力量,深化巾帼爱心家园帮扶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实行“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重点为困难妇女、流动妇女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全力营造扶贫助困的良好氛围。街道居民可在充分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建设协助妇联做好帮扶活动。街道还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发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建设的热情,落实工作人员提升街道的合作的能力。

(四)丰富活动形式,广泛聚集人心。

要把妇联工作渗透到社区中去,定期开展相关文体活动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增强妇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尽量争取各个年龄段的女同志参加。举行“我与社区”演讲比赛,评选优秀选手再在其它社区巡回演讲就是很成功的案例。单方面的宣传远远不如双方互动,让妇女也参与其中,开展一些妇女感兴趣的活动,包括文艺汇演、外出郊游、学习雷锋等,借文体活动的平台让妇女彰显自己的魅力。

1、配合节日契机融合专题活动。对此街道长期以来都在宣传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每年“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母亲节等都会举办与节日密切相关的活动,为了使节目年年有新意,不落俗套,让居民继续保持积极性,街道应当持续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并搜集妇女希望街道举办什么样的活动归总计划。如文艺汇演、书法比赛、诗歌朗诵、体育比赛等等,融入宣传主题让居民亲身参与,让居民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快乐。

2、活动中强调展示女性独特魅力。当代社会任何一个女性都应同时兼备社会角色,工作角色和家庭角色,举办的文体活动正是一个可以让女性充分展示风采的舞台,可以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之类的活动,邀请成功女性为群众做演讲,评选出一两个街道优秀妇女代表传授经验,让妇女在轻松的氛围中接受科学思想,对妇女魅力的彰显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3、组织民间活动。号召社区内的退休老教师、老教授、文艺工作者、书法爱好者、健身运动爱好者等有一技之长的住户发挥余热参与其对口的民间组织团体,大力扶植和组建青少年读书会、女工维权会、星光艺术团、老年合唱团、腰鼓队、楼幢巡逻队。小的来说增强他们在情感沟通、交流,大的来讲体现社区的和谐友好。

4、开展竞赛活动,提高居民积极性。街道在经常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融入一些“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的评选活动,以社区,楼幢为单位由居民选取模范家庭,在家庭里评选出模范婆媳,模范夫妻,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五)帮助妇女就业,体现人文关怀。

为妇女提供就业信息,找到工作契机是妇联义不容辞的责任。街道上半年发放的50万小额贷款缓解了部分创业资金的紧张局面,创业作为就业一部分,并不能完全解决所有妇女的再就业问题。妇联可以与街道劳动保障站合作,组织他们参加市里妇女岗位推介会,引导下岗女工转变观念,树立信心从事保洁、家政等服务工作。还可以与就业局联系为街道辖区内的下岗失业女工举办培训班,提高下岗失业妇女的劳动技能,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具体措施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加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街道要设身处地的为广大妇女考虑,加大各个社区对《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妇女尽快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断提高妇女法律素质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多渠道构建信息网络。可以第一时间反应妇女的最新信息,把刚刚凸显的问题及时扼杀。为了及时解决广大妇女存在的问题,街道积极为妇女开展心理咨询讲座。对来访妇女做好来访工作,及时掌握妇女的思想状况,了解妇女存在的疑难问题现场解答,积极关注妇女问题中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做好源头性维权。

3、着力宣传下岗女工成功创业的典型,树立女性渴望成就一番事业的信心。虽然不要求妇女一定要有什么丰功伟绩,但还是要提倡妇女有一份工作,因为女性的魅力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独立自主上建立起来的。新街口属于商业繁茂地区,一直为女性就业提供了肥沃土壤,加上街道长期开展失业妇女技术培训,努力让妇女拥有一技之长,从而大幅度提高妇女就业率。对此街道妇联会同社会事务科、街道成校,在做好宣传、转变创业观念的基础上,也对失业妇女有进行家政服务、手工编织、柜台收银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

4、关心扶助特殊群体。街道坚持把关心妇女儿童的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主动了解妇女儿童的生存状况,完善帮扶关爱机制,尤其加大困难妇女、外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关注,走近他们的生活,在精神上心贴心的温暖他们,在物质上尽最大努力解决实际困难。

三、妇联工作的未来工作目标。

通过妇联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对未来一段时间的妇联工作制定了总体目标:以建设和谐社区深入到每一个成员为宗旨,进一步提升妇女工作者能力,提高广大妇女群众整体素质,优化社区环境,对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新街口街道的和谐形象。

综上所述,在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妇联工作虽然获得了长足发展,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把竭诚为妇女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由于服务需求量较多、较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去改进,有很多方法值得我们去探索,很多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对此新街口街道还将不断开拓创新,确保妇联的工作效率,积极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成为妇女群众的贴心人。

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十六

家庭暴力现象依然是造成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从我们接待的妇女信访案件来看,家庭暴力一直是造成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从20xx年以来,县妇联每年都要接待3-5件的家庭暴力引起的信访案件,约占上访案件总量的20%左右。由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当事人往往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所以即便是出现家庭暴力也往往选择掩盖,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求助,导致很多家暴案件反馈不上来。从妇联掌握的情况看,受害方都是女性。

尽管宪法、法律都有男女平等的规定,但是法律上的“平等”并不等于事实上的平等。“重男轻女”的观念以及“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还是存在的,就依仗男性身强体壮的优势,强迫女方服从自己。他们并不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只把它当作是“家务事”。这种观念在农村或是文化层次较低的群体中尤其有市场,而有些妇女在封建思想影响下,也将自己完全依附于丈夫,失去了独立人格,一旦被丈夫殴打,认为家庭丑事,不便声张,委曲求全,这样更纵容了丈夫的施暴行为。

很多家庭中男方仍是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妇女经济收入相对较少甚至有的根本没有,尤其是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的家庭内事务较多,没有更多创收的精力和途径,导致很多女性在家庭经济中依附于男性,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经济模式下,理想的婚姻家庭中,表现为男强女弱。女方希望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男性,而自己甘愿默默奉献于家庭。一些男性由于有了妻子的支持,抓住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所谓的“优越感”得到充分体现,于是要求妻子绝对服从其意志,否则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

通过我们在接访案件中发现,大多数家庭暴力发生之前都存在夫妻关系的恶化现象。一些家庭因夫妻性格不合、一方婚外情、家庭矛盾纠纷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继而出现了家庭暴力现象。这里要重点说一下,女性自身问题造成的夫妻关系恶化。一些女性因为自身修养不够或者性格缺陷,在处理夫妻关系和家庭矛盾时不注意方式方法,促使夫妻关系恶化,比如有的女性对一些小事就过分唠叨、喋喋不休,极易激怒男方,引发家暴;有一些女性处理婆媳关系、亲友关系及其他关系不当,极大挫伤男性自尊心;还有的女性性格过度懦弱、事事忍让,自己的合理要求长期得不到满足,长期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致使一些男性在家庭中滋生出霸道、自私、独断专行的心理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夫妻关系恶化,引发家庭暴力的诱因。

一些家庭中因男方在道德品质、性格、心理等方面存在缺陷,无缘无故的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

以上只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几个方面,而且很多家庭暴力现象的出现通常都不是一种原因造成的,往往包含了几种情况。

通过广泛宣传,一方面在社会上去营造促进男女平等,提升妇女社会地位的氛围;另一方面鼓励妇女树立自立、自强的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面要提倡妇女勇于走出家庭创业就业,全面提升自己在家庭经济中的地位,改变在经济上依附于男性的心理和状态;另一方面要鼓励妇女在人格上独立自主,争取在家庭重大决策上的话语权、决策权,摆脱依赖、逆来顺受等不良心理状态,培养独立自主、有主见的品格。

家庭中,女性在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承担的任务通常比男性要重很多,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女性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家庭生活质量的好坏,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克服自身缺陷,才能协调好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等婚姻家庭中重要关系,促进家庭和谐,杜绝家暴现象。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必须各部门协调联动,仅仅依靠妇联组织是不够的,必须各部门齐抓共管,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妇女要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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