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计划和措施。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调研和数据支持。8) 请您参考以下方案范文,找到适合您的解决方案。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一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工厂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工厂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厂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工厂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工厂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工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工厂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工厂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工厂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工厂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工厂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工厂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工厂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工厂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工厂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工厂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工厂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强化责任制,工厂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工厂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二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工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工厂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三
为了确保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奖罚制度;
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四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好 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疫情防控 背景下,有力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社会 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 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衢市安办〔2020〕6号)《开安委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中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 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 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 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 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工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 理。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专班、镇复工复产工作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 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 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 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有 针对性的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 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 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 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石油、新能源、供气、污水 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 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 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 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 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 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 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 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 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 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 矿山企业要紧盯高边坡垮塌等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 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 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 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 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 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 “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矿山、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交通运输行业要针对返程高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隧道等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开安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即日起至 2020年2月2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分类建立企业 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 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 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 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镇安监站。
(二)检查指导阶段(至 2月29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 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 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 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 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 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 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 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和镇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 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 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五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区对本地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企业负属地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五)各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一)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制定模板)。
(二)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四)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六)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一)要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二)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三)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批复。
(六)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对员工核酸检测记录进行核实,确保员工参加了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组织员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种尽种。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应在进入办公场所或厂区进行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洗手间、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尽量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六)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
(七)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自然通风。无法采取自然通风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应通过排风扇、换气扇、空调等机械设备进行物理通风并直接排风到室外。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
(八)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各地区为各企业全面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产资料保障等各种问题。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六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七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英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
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2017年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安委办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以良好的安全形势迎接党的十九。
大
顺利召开。
从即日起至10月底。采取我校自查自纠,并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按照教育局安全办于7月7日挂上英德教育信息网“安全教育栏”的《月安全检查》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重点检查课室、宿舍、饭堂、会议室、科学楼、实训楼等人口密集的场所;检查消防设施、建筑工地、悬挂物、保安设施、危化品和特种设备;检查安全教育台账、各类应急预案和疏散演练情况;检查食品安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部要充分认识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人、财、物,集中力量和时间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制订方案,加强协作。各科部要根据各分管的部门实际,制订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规划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要求,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安排更多的.监管力量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要把检查工作落实到各班的班主任,保证不留死角,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督促检查与整改。
(3)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各科部要充分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短信、微信等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发动教师、家长参与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家长、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确保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4)严格问责制度,严肃检查纪律。我校将安全检查和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的重点内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材料报送工作将作为加扣分的重要依据,请予以高度重视。对各科部存在不履行职责、工作不扎实,组织检查工作不力,以致有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对隐患治理督促不力,整改措施不及时不果断等情况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在特别防护期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事故的,予以严肃追责。
(5)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科部于3月18日前将本科部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报总务安全处。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八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九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一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二
1.员工复岗要签到报告,确认人员就位情况;
2.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1.试调度调度是生产经营的核心,调度有序平稳是安全生产关键;
2.试设备大型设备要试车运行,常用工具设备要空载试用;
3.试防护防护用品、保障设备等要试用,检验效能。
四个节后收心法。
1.开安全会议统一思想,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2.做安全培训就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培训;
3.做安全承诺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承诺活动;
4.做安全警示通过事故案例等开展警示教育。
1.查思想状态掌握员工的思想、情绪,有序疏解和调整;
2.查培训交底对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情况和技术交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查安全措施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
4.查安全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安全工作的记录档案进行检查,把控程序执行;
5.查违章作为对作业现场各类“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
关注复工复产的六个高风险点。
1.关注节后综合征防止注意力不集中、溜号、情绪不稳定等造成事故;
2.关注新员工务必要做好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重点进行检查;
3.关注调整岗位对一些岗位变动人员或是变动岗位重点关注和检查;
4.关注设备启用环节停用设备再次启用时,要做好检查,履行好程序,做好防护;
5.关注检修作业检修一直是高风险、事故多发作业,应予以高度关注;
6.关注作业环境要对作业环境安全进行确认。
节后安全检查的七个重点部位。
1.重点检查配电室;
2.重点检查消防中控室;
3.重点检查有限空间;
4.重点检查仓储场所;
5.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
6.重点检查危险作业场所;
7.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场所。
主要负责人落实八个一措施。
1.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3.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
5.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6.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
7.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8.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注意事故高发的九个时段。
1.节假日前后和特殊时期;
2.时间紧、任务重时;
3.工作环境艰苦时;
4.即将下班或收尾阶段;
5.夜间作业或单独作业时;
6.同一区域交叉作业时;
7.企业经营扩张时;
8.新工艺、新设备上马时;
9.生产经营面临困难时。
隐患排查的十个招数。
1.破:一个设备,一个部件,只要是破损了,基本可以认定为隐患。比如连接软管破损,设备锈蚀等。
2.缺:应该有的而没有了,可以认定为隐患。
3.裸:以普通人的常识判断,一样东西具有危险性,但裸露在人可以触及的范围内,可认定为隐患。
4.乱:安全生产实质是一种秩序管理。如果无序,杂乱,必然是隐患。
5.挤:安全生产一般都有安全距离要求,一旦出现零距离或是过小距离的拥挤,一般可认定为隐患。
6.堵:应该畅通而未畅通,可以认定为隐患。
7.闪:如果发现一个设备的运行指示灯或者是显示器不停地闪动,一般可判定为隐患。
8.晃:一般情况下,无论是机械设备、工作平台还是作业辅助工具,都需要较好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一旦发现相反的情况,可认定为隐患。
9.仿:企业自己仿制的一些设备设施,一般可认定为隐患。
10.瞒:被检查人不如实说明情况,一般是在隐瞒隐患。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和《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管控措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开展复工复产风险研判。
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十大风险”(附件1),在2月18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1.再评估已复产企业安全风险。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回头看”,对照目前已复工复产单位清单,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再次综合评估。深入研判突击生产或临时转产的1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23家防疫物资配套企业(附件2)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已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安全等风险,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继续保持现有安全运行状态。
2.切实抓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综合考虑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各地要注重吸收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风险研判成果,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按照轻重缓急、风险高低,分时分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风险受控、安全生产。
3.认真排查梳理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各地要继续深化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配套企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科学精准管控。要重点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溃坝、边坡坍塌等风险。食品、冶金、轻工、建材、印染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各区县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并报市安委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强对开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叫停复工。
1.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各地要按照1月30日省安委办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对口罩、防护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强化对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密闭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环氧乙烷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对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持续安全运行。
2.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地要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医护人员(防疫卡点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对3家省级涉疫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一对一对接联系。各级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级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行业领域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领域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三)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委会要重点落实“三个一、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措施,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抓紧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工复产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个确认,各地在对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进行确认时,务必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各地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点对点的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最迟须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2.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各地要将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全面人员筛查,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技术熟练工、特种设备持证人员、消控室工作人员等到岗到位;指导服务企业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全员线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服务企业落实一次安全风险排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特别是应急处置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方案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复工。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等方面,确保复产前风险识别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利用各类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在线审批、远程办公、数字监管,创新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靶向执法,提高监管效能。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实行差别化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实行承诺制,达到其他要求后可复工复产,并通过事后追溯方式严格执法;对其他企业采用“承诺+抽查”方式加强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冶金、建筑施工等高风险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结合去年启动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深度排查、“三个三”(三类园区、三类企业、三类设施)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各区县安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方案,抓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于2月18日前将本地细化实施方案(含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内容报市安委办。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阶段性进展情况,结合其他相关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在2月26日前一并归总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毛xx,联系电话: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四
20xx年12月底前,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区住建局建管处联网,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8月1日—8月31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区建管处进行排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的进行停工整改。
(二)9月1日—10月31日。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网络运营公司,确定联网方案。
(三)11月1日—12月31日。对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联网调试,实现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建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建管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部署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安全科,孟令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信息统计和文字起草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将采用“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即每周调度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进度,月末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第三、第四季度季末对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按时调度、系统总结、量化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开展。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五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平罗县东区经济适用房及配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县城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结构形式为砖混六层结构,建筑面积为43574.22㎡。
2.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亦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高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而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加强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加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在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六
8月17日上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党组成员、局安委会主任郑新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报了上半年全局连续两次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抽查及督察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治理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通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广泛研究讨论了当前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意见,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职工,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落实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同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以及每个职工,落实到全局工作生活的各环节、各方面。
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需要安全论证的隐患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论证结论进行整改。
四是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达到报废年限或条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报废,严禁车辆超期服役,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提醒,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要加强试验场点的水库、淤地坝以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野外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六是要加强机关食堂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环境卫生督察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办公生活区域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防汛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方案。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xx〕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首次验收工作20xx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
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
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政府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政府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政府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本次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要切实形成一盘棋,上下标准一致,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明确篇十九
开展好20__年春节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力争___煤矿20__年春节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在2月16日前顺利完成。
二、复工复产整改及验收时间。
1、20__年2月10日上午9点开展隐患排查;
2、从20__年2月10日起至2月11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从20__年2月11日中班至20_年2月15日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4、20__年2月16日申请集团公司对我矿开展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有效实施,特成立___煤矿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_、____。
成员:___、___、___等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矿安监科,_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在各部门人员配合下开展对煤矿的复工复产工作,由___负责各矿验收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科(队)严格按上级文件及会议通知要求,监督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满足规定要求、机构设置符合规定;证照齐全、有效;设计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开采;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员培训符合规定;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各项工作。
2、严格按照各级监管部门关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和整改验收,各科(队)负责人按照上级规定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组织整改,严把复工复产整改关口,严格验收标准和条件,特别重视存在上级文件规定的“一票”否决项。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深入井下所有头面,对照规程、措施要求认真自查、检查验收,严禁私自降低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做到合格一家恢复一家,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和验收工作不负责人员将执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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