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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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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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所制定的具体行动计划。在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详尽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下方案范文是根据实际案例和问题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一

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文明交通”主题,加强学生日常文明交通习惯养成教育,从“文明交通在我手中”、“文明交通在我脚下”、“文明交通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四个文明”(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游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担当家庭“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各学校利用暑假“返校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志愿者,与所辖区、街道联系并配合,就近到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五是组织学生参加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以多媒体为表现形式的全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全面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制定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区和学校的校车管理指导和督查,将安全工作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及时制止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监控,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自查情况月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合市公安交警、安监、交运等部门坚持开展“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校车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发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教育基地”这一载体,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不断完善设施,扩大规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达标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中小学交通安全普及教育的重要举措,拓宽交通安全教育渠道,探索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扎扎实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带动。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校师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交通问题。在**难题中彰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社会效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

于当月25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随时上报。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二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宣城崛起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三

2010年1月26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随后,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设立了跨部门协调推进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合实施”的工作格局。

其中,湖南省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全省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纳入今后3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考核验收指标,在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考核中,实行文明交通“一票否决”。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精心策划、密集组织了一系列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贵州省贵阳市举行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交通违法行为,黄丝带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向社会各界征集千名“黄丝带在行动”志愿者。江苏全省城区创建204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100条文明交通示范路,示范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9%,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超过90%。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本地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投入上抓好落实。各地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激励市民积极参与,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据介绍,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和文明交通监督考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参与意识,有效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和百日攻坚行动,确保我镇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县领导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作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实现“减量控大”目标;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御能力;深化“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文明和法治意识。

(一)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1、各单位依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上宣传阵地建设每月进行健全完善),开展“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方面宣传提示,各单位每月不少于2条次。

2、各单位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开展宣传劝导,每月至少开展2次宣传活动。

(二)“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春季开学交通特点,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摆放展板、互动体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召开主题班会、交通安全云课堂、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宣教方式,为广大师生和家长上好校园开学季“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广泛开展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活动,督促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讲解和剖析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大型车辆(特别是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普及“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常识。

3、加强新媒体矩阵宣传提示活动。充分利用“双微”、短信、微信群等宣传渠道,策划专题报道,集中发布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每周向“五长一员”、农村面包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至少发送一条交通安全出行提示短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科学防护,安全生产、安全出行。

(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1、集中主题宣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将“一盔一带”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发挥“声屏报网端”全媒体作用。推广应用交通安全“云课堂”,开展“指尖上的交通文明”传播。

2、突出源头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广泛传播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和使用常识。发动村委会,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驾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led、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即日起利用镇村两级“交安微学群”、小区业主群、农交安app等平台,每周发布“一盔一带”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信息不少于2条,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加强劝导提示。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宣传、劝导。

4、注重倡导引导。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四)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一老一小”安全防护。教育、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学校周边特别是公路沿线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将风险点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设置提示警示牌。利用农村集市、圩日等,加强老年人等留守人群普法宣传,重点宣讲规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安全过马路等常识。

2、加强“大喇叭”宣传。依托全镇村两级有线广播联播联控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常态播报机制,每周至少播报2次交通安全内容,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形成“普法村村播,提示周周有”的宣传态势。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发挥网络广播或数字广播优势,实现“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远程遥控、远程播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力求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意识到,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我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抓好提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的各项宣传工作。

(三)保障宣传经费。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支出(含交通安全员经费补贴)纳入财政保障,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范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优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不足、宣传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于每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当月开展活动的工作佐证按以下分类网传镇道安办邮箱(xxx)。

1、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2、“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4、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深入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倡导文明规范的出行习惯,我校决定发起“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

中高年级学生组成班级志愿者小队,对学校大门口乱放的车辆进行规劝,学生出入校门进行有序引导。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监督,值班教师进行指导。

三方共同完成服务志愿表的`填写。

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底。

志愿者服务时间:每天早上7:35—8:00。

中午12:40——13:15。

学校大门口。

1、按时上岗,佩戴好红领巾。

2、认真履行职责,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3、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尤其对屡次违反文明出行的家长做好车牌、姓名登记工作,并将家长名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对屡次不遵守规劝的学生,将名字记下并反馈给班主任。

四年级:

少先队干部:

五年级:

少先队干部:

六年级:

少先队干部: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六

结合20xx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七

1.优美服务环境。按照“五有一常态”标准要求,布置美化窗口服务环境,窗口内外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物品陈列整齐、整洁,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公共卫生设施配套到位,能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便民设施,如等候叫号系统、无障碍设施、等候座椅、文明引导标识,有人定时管理维护。

2.优质服务水平。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取消重复手续,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标志统一规范,热情服务,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对职责范围内的办事事项不推诿、拖拉、刁难,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优良服务秩序。各窗口单位要建立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开展文明乘梯、有序排队等文明劝导活动;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等制度,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和程序、办结时限,以及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办法等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八

根据团党办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和一四三团文明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我中心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公德意识和城乡文明程度,结合我中心职工教育实际,从5月起至23月底,在农服中心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八次党代会、兵团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和师市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以创建文明环境、共建和谐团场为目标,为努力把我团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科教进步、文明繁荣、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公民文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方明团场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主要内容。

1、提升职工思想道德素质,重点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培养职工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提升职工科学文化素质。重点倡导职工养成“热爱科学文化、学习科学文化、运用科学文化”的良好习惯,培养职工具有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学习观念,旺盛的求知欲望,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的知识结构技能,高品位的文化修养,较强的认知能力,较好的知能基础,积极的创造精神。

3、提升职工民主法制素质,重点是增强广大职工的民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民主意识,就是使广大职工具有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懂得尊重自己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承担起应尽的义务和对社会的责任。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就是使广大职工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社会规则,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将法治精神内化为生活方式作为一切行为的底线和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

4、提升职工文明礼仪素质,重点是培养职工的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素质,使广大职工在衣、食、住行、娱乐和人际交往中,养成举止文雅、知礼重仪、尊重他人的文明习惯。

5、提升职工身心健康素质,重点是培养广大职工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有强健的体魄,正常的智力和充沛的精力,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保持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10日-5月30日)利用中心各项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创建文明环境,共建和谐家园倡仪书》,号召全体职工在工作中和社会生活中从身边小事做起,讲卫生、讲秩序、讲公德、讲文明,以实际行动做一个文明职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2013年2月28日)。

1、开展“公共文明实践月”活动,6月份,结合“石河子精神”,学习宣传月,集中开展以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和引导连队公民积极参与到公共建设行动中来争做“文明的礼的花园人”,坚决摒弃不文明行为,共同美德良好的中心职工形象。

2、开展“做表率,讲奉献,比贡献”系列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中心干部中争做“真抓实干、清正廉洁、顾全大局、良风美德、努力学习”表率活动,提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素质。

题活动,倡导职工从琐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弘扬传统美德。共享幸福生活。

4、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学习型政党建设”在广大职工干部中倡导学习,加强学习,推动学习。开展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和开展科学知识讲座,利用团场广场文化活动,提高职工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味迷信,抵制歪理邪说,形成健康风气和学习生活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3年3月1日-4月)。

根据中心开展活动情况,把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作总结上报团宣传办。

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注重群众参与,让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使群众真正成为主体,要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文明意识,让文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各项活动要相互贯通,相互融合,不断加强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一四三团农服中心。

二o一二年度。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九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

(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

(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

(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

(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

(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

(九)消防安全等。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各种交通运输非法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35号)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我局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为重点的文明交通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力度,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繁荣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非法经营行为明显下降,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活动内容。

1、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的客、货车和出租车。

2、坚决查处卖客、甩客、宰客、抢客、兜客、骗客、抬压票价、欺诈旅客和垄断客、货源等侵害旅客、货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客运班车不进站停靠,城内乱停乱靠、上下旅客行为。

4、严厉查处出租车异地营运、专线经营及私自设点拼客经营行为。

5、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6、加强县级以下公路、桥梁的排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乡镇沟通,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加强道路施工管理,设置醒目、标准的警示和绕行标志,做交通疏导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宣传发动。联合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运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2、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在“五一”、“十一”、“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3、加强总结。随时总结整治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府发〔〕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4─)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态**”为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下降2%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到底,对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调查工作,建立调查工作档案。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底,全市辖区内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须进行地面硬化或绿化,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台、排水沟、沉沙井,并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推行低尘作业方式。对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未硬化,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未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工建设,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发现施工行为,依法降低建设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给予罚款处罚。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整治矿山扬尘。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逐步对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实施在线监管。严格执行对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城市周边的矿山企业的扬尘治理,在重污染天气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城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低空排放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坚决纠正将油烟引入城市下水道排放的行为。禁止城区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4.划定并逐步扩大城市禁燃区范围。划定燃煤、秸秆、烟花爆竹、生活垃圾等禁燃区,逐步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公安局。

5.扩大绿地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建设绿色廊道,推进单位、居住区绿化,开拓立体绿化,拓展绿地空间。大力实施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农村绿化、水系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提升燃油品质。各加油站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2017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商务局。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完善天然气加气站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版)》的规定,综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达州市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实施分类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五)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2016年明显降低。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销售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力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供应。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步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六)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须全部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1.5倍削减量替代。发改、经信、环保、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能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人行**分行。

(七)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

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新能源装备的消费市场,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科技局、投促局。

(八)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制定《**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全区联防联控工作;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将大气污染整治要求贯穿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协同推进。同时,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全力以赴抓推进,凝聚合力抓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将大气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和评估结果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并交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公开。环保局负责每月公布污染源监管信息;经信局负责公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和油品使用以及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进展信息;发改局负责公布重大产业调整目录和能源结构调整项目;住建局负责公布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场尘控制情况;城管局负责发布城市综合管理和扬尘控制情况;公安分局负责公布机动车管理相关信息;国土分局负责公布矿山治理相关信息;林业局负责公布农村面源整治和城市绿化相关信息。

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工作参与平台,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参与环境监督的良好氛围。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二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起至,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透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透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一批重要中等城市取得明显实效。

2、,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透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活动在全国中小城市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构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构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潜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国各县城和中心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三、活动资料。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资料。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职责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带给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透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办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好处,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建立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用心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构成合力。各地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地文明办、公安机关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用心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用心性、主动性、创造性,构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中央文明办将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状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资料。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并适时透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三

1.讲文明,先从我做起;树形象,人人是窗口。2.弘扬兵团精神,发展石城经济。3.我是军垦人,我爱石河子。4.创文明城市,建和谐石城。

5.助人为乐树新风,无私奉献建家园。6.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7.文明石城个个参与,石城文明人人受益。8.创建文明从点滴做起,构筑和谐从你我开始。9.用公德规范言行,用文明美化心灵。

10.告别生活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建设美好石城。11.讲话和气点,言语美一点,行为文明点,和谐多一点。12.文明教育贵在坚持,文明素质贵在养成,文明城市贵在行动。

13.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14.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

15.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16.美德重在养成,文明贵在行动。17.文明石城人人爱,石城有你更精彩。18.人人礼让,交通顺畅。

19.道路畅通让城市提速,出行文明使石城增辉。

20.你为绿地绕一绕,小草对你笑一笑。21.同处一城是缘分,礼让三分构和谐。22.美的环境需要美的心灵来呵护。

27.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和谐。28.文明礼让一小步,和谐社会一大步。29.小事体现修养,细节彰显文明。30.举止是映照每个人自身形象的镜子。31.手上留情花自香,脚下留意草如茵。32.你我多一份自觉,石城多一份清洁。33.一草一木皆风景,一点一滴筑文明。

34.爱心是生活明媚的阳光,文明是人生温馨的春风。35.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36.留下文明足迹,畅通城市道路。37.与文明牵手,和礼貌相伴。

38.文明与希望拥抱,和谐与快乐同行。39.市民素质高一分,石城形象美十分。40.微笑是石城最美的名片。

41.市民多一分文明生活多一分精彩社会多一点和谐。42.事事处处营造和谐,点点滴滴展示文明。43.人人需要文明石城石城需要人人文明。44.扫除脏、乱、差,留下真、善、美。45.片言只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46.一只烟燃尽修养,半口痰辱没文明。

50.实线虚线斑马线,线线都是生命线;大车小车自行车,车车皆当文明车。

51.用文化铸就城市的个性和风范,让文明支撑石城的魅力和品质。

52.手牵手共建文明城,心连心同做文明人。53.团结凝聚力量,文明成就未来。

54.清泉之美出于甘净,城市之美出于文明。55.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56.文明源于细节,细节体现文明。57.美丽的石城,要靠文明言行来打扮。

58.文明,让生活更温馨;文明,让城市更美好。59.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

60.有一种财富叫精神,有一种高贵叫文明。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十四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推动城乡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面,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各乡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各部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宣传、交通、教育、城建、司法、安监、保险等部门,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宣传部门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为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文明办将组织协调动员各部门积极参加文明交通行动,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特别是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综合考评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范围,提高测评权重。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对照新修订的《全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制定建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年度综合考核标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公安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到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路面勤务、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各个执法环节中,丰富车驾管社会化服务手段,协调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交管信息和宣传素材,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中小学建立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推进“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司法部门要把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工作规划,把普法教育与创建“民主法制村(社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文明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创造条件。

交通部门要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为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不断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交通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督促落实驾校加强对学员文明交通的培训,对不认真履行培训责任,培训质量低劣的驾校要给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组织各地做好市政道路、照明、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等城建专业规划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市政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检查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质量等工作,参与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预防和监控工作。

安监部门要进一步以宣传《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第219号令)为契机,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监督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对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督促整改,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已获得省、市级的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以适当的形式宣传推广。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评估,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上报信息,及时总结。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今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季度考评之中,总分为20分,其中“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一项就占有6分,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各部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办公室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4月5日前报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每年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前一日、每年12月18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认真落实精神,持续有效地推进中心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根据xxx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xx市xx局2021年文明创建六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以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提升行动,切实扫除创建盲点、解决创建难点、补齐创建短板,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顺利复产复工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将其转化为指导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遵循,团结引领广大窗口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新时代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二)提升公益宣传水平。规范户外公益宣传设置。在政务大厅规范设置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与政务服务相相关的的主题公益广告。显著位置要设有公益宣传景观小品。加强公益广告管理。不断充实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资源库,及时更新内容过时、脏污破损、陈旧褪色的公益广告。

定期更换或增加绿植;

确保各类服务设备功能正常;

宣传标牌、文化墙简洁有序;

继续配置或更新休息座椅、饮水机、便民书报架、便民雨伞、老花镜、应急药箱等便民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舒适、便利、优美的服务环境。

(四)强化行业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细化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亮出月度“红旗窗口”、“服务明星”、“党员示范岗”等标牌,向办事群众作出承诺。确保窗口办件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继续保持在显著位置设置的总服务台、投诉台、志愿者服务台。要广泛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做到行业规范人人熟知、职业规则自觉践行。

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群众等待时间;

严肃行风纪律,认真落实“五个不准”要求,不准在工作场所抽烟,不准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服务中途离岗或中断服务,不准与服务对象争吵或侮辱、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对投诉对象时采取推诿或粗暴态度。

(六)群众投诉及时办理回复。要大力健全“四个一”工作机制,完善投诉处理三个环节,做到服务对象投诉专人负责、即时处理、限时办结、主动回复。局在大厅导服台放置全市统一制式的投诉意见簿,设有投诉窗口,并有专人值班。投诉窗口有投诉箱、投诉卡,公布有投诉电话。办事人可当场投诉,也可事后投诉,可书面投诉,也可电话投诉。投诉处理要严格按照受理、办理、回复三个环节运行,投诉意见簿妥善保管,使用完毕要归档备查。每个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对群众投诉意见办理情况的全面回访,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政务服务大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不断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服务。

(八)持续推行志愿服务。把志愿服务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围绕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引导窗口职工立足岗位开展亲切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达到“六个有”的要求,即有志愿服务制度,有人数比例不低于30%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固定位置的志愿者服务台,有志愿服务标识,有志愿服务活动日志),形成“人人都献上一点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结合局窗口工作实际,丰富创建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活动。运用局大厅不间断播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标牌、宣传栏、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局的创建工作,在大厅、窗口前后的醒目位置张贴统一制式的“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宣传教育以及本市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十)进一步提升职工素质。局各窗口单位大力加强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积极组织职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使之自觉融入工作生活。要注重典型引路,持续开展“流动红旗窗口”、“月度服务明星”、“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岗”评选等活动,使职工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引导职工在比学赶帮中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三、

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下旬至4月底)。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至9月)。对标对表排查问题,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步提升,并按时将督查情况汇总至市文明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并及时。

总结。

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局文明程度、建设精致精品大厅的重要抓手,建立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要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局特色,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二)加强督查指导。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人员对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明确达到的目标。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请服务对象帮助查找问题,并参与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发生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重大事件的,取消有关单位和人员评先评优资格,并酌情情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行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窗口职工的创建热情。要认真总结活动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积极营造“创文明行业、建精致淮北”的浓厚氛围。各科室、窗口单位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局工会。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方案篇十六

东风街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创建办指导下,按照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3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目的是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培育社区居民群众形成文明出行、文明候车、文明乘车的新风尚。活动开展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3月的文明交通行动着眼于强化公共秩序,以“礼让”为重点,以文明交通岗位为突破口,加强公共道德教育,引导和培养社区居民形成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按照“舆论先行、全民参与、依法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交通宣传整治活动,坚持军警民共建,多管齐下、综合整治,集中解决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等突出问题。

3月13日,街道组织青年志愿者在东风路与康王路的交叉路口开展“大拇指”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以实际行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向行人进行宣传,劝阻不文明行为,成为文明出行的积极实践者。同日,街道再次组织青年志愿者在东风路广医站、少年宫站等汽车站点开展倡导排队候车志愿服务,为居民文明出行提供指引,维持公共秩序,营造良好出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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