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回应,是对作者思想和观点的思考和评论。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对读过的书进行全面的回顾,并简要概括书中的主题和情节。既可以简单描述书中的故事情节,也可以突出书中的思想和情感。其次,要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思考和表达读后的感受和心得。可以谈谈自己对书中人物和事件的理解,也可以谈论书中的作者的写作风格和态度。最后,还可以将读后感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探讨书中的思想和价值观对自己的影响和启示。8.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精选的读后感作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一
第一次看莎士比亚的作品,可以说这部历史上伟大著作,无论从文字述说,或是词汇表述中,都那么精准到位,内涵深远,特别是在男女之间的情感上更能用多彩词汇,表达出作者乃情场高手。
《莎士比亚全家》共分八部,今天看完的第一部作品,主要以短篇歌剧组成,其内容包含有《错误的喜剧》、《训悍记》、《无事生非》、《亨利四世》…起初看书中文章时难以理解文中内容,加上人物易混淆,常常是边看书中情节,边翻阅剧中人物介绍,相比以前看的书来说,难度大、花费时间也多。
不过也有物有所值的一面,看过几篇文章后,发现作者在当时时期能写下如此深厚的文字作品,经过历史轮回不断冲洗,挤压,到现在都能让读者感受不一般的文字力量,真令人佩服。
《错误的喜剧》是讲述一对双胞胎的经过离别后,再次重逢的故事,期间因为两位长相一样的双胞胎被人们误认为对方,发生许多误会而又喜剧色彩的故事,同时也从中告诉人们国家之间的矛盾不仅对整个国家不利,还影响到普通人的生活。
文中描述倾诉情爱的语言奇妙无比“我乐于倾听你自己心底的妙曲,迷醉在你黄金色的法浪里安息,那灿烂的柔丝是我永恒的眠床,把温柔的死乡当作幸福的天堂”看到这些词语,不难想到作者在当时时期的心里行为,思想境地。
可以说莎士比亚的确厉害。想法超前,即便在二十世纪高科技年代,其所运用的写作手法和构思都算得上前列。书中有多篇歌剧组成,从诉述的故事中,看出当时人们的生活状态,但有一点凸显出犹太人不被认同情况。书中几部歌剧所描述的犹太人都是吝啬、自私、狂大、无情、从中说明从莎士比亚时期犹太人就不受人欢迎。
不过文中还描述到非洲大陆,难以相信那个年代就有非洲的说法。文中还有一句经典词句“要是你在没有太阳的地方走路,我们就可以和地球那一面的人共享有着白昼”,通过这句话可以理解到,地球是圆的,不停转动,而太阳、月亮围绕着地球旋转。
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的科技居然能知道这样的原理,不得不说,人类创作的渊博和伟大。作品中不论是《训悍记》中的大小姐恺萨林,还是《维洛那二绅士》中的普洛丢斯,还是《爱的徒劳》中国王,还是《仲夏夜中之梦》中的仙后提泰妮雅,作者都淋漓尽致地阐述人物内心变化和心里思想,很多剧情描述并不急于直接表述,而是通过其他描述来说明作者真正想要告诉读者的目的。“无言的纯朴所表示的情感,才是最丰富”就像最平凡的举止,就是最赋有情感的表述。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二
在暑假的闲暇中,我总忘不了去读一本名著。去细细的品位,理解。其实说读《莎士比亚悲喜剧》并不准确,我读的仅仅是悲剧部分,或许这与我的性格有些联系吧。
悲剧部分分为二部,我想介绍的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部——《罗密欧与茱丽叶》。对此大家可能经常耳闻,并大概知道是一部浪漫的悲剧爱情故事可却不知道其中的波折,与命运的不公。罗密欧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而茱丽叶生在另一个贵族家庭。罗密欧英俊潇洒,茱丽叶美丽动人。然而他们所在的家庭却有着深厚的世仇。
在一次舞会上,罗密欧看见了茱丽叶,并且一见钟情在简短的攀谈中,茱丽叶也对这个英俊的小伙子产生了好感。后来在罗密欧热烈追逐下,茱丽叶放下了家族的世仇,与罗密欧相爱并结婚。然而再一次不期而遇中,茱丽叶的表哥与罗密欧的朋友撞见,并准备决斗,罗密欧因为茱丽叶的关系阻止了两人的决斗,没想到茱丽叶的表哥暗中偷袭刺中罗密欧朋友的要害最终致死,罗密欧因为好友的死而愤怒冲去与其决斗结果胜出并将其杀死。后来在法庭的审判中,罗密欧被驱逐出境。祸不单行,有一位伯爵向茱丽叶提亲,朱丽叶的父亲擅自答应了。茱丽叶没办法,只好向教堂见证她与罗密欧结婚的神父求助。神父给了她一种可以在12小时内让人处于假死状态。神父让朱丽叶在结婚前晚服下药让家人以为她死了,将其下葬。神父去通知罗密欧将你从墓地挖出并将你接走。
事情如期进行着——茱丽叶服药,家人将其下葬,然而神父还没赶到通知罗密欧,罗密欧就接到茱丽叶死亡的消息。罗密欧跑到茱丽叶的墓地,看到“死去”的茱丽叶悲愤欲绝服下毒药死在茱丽叶身边,神父还是来晚了一步。茱丽叶也在这是醒来,得知计划失败且无力回天就用小刀将自己刺死。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三
近期读完《莎士比亚悲剧集》朱生豪译本,收录《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瑟罗》《李尔王》《麦克白》。
先说莎剧给我的总体印象:牛逼。这些故事完全是为了娱乐群众,有打斗,有血腥,有浪漫,有幽默,有死亡,集所有热门梗于一身,并且这些“热门梗”横贯历史,不分民族。在表层的娱乐之下,角色在语言行为中表现的哲理,既体现角色思想,又引人深思。莎翁对于语言的应用也格外考究,莎剧金句频出,还为英语提供了许多新词汇。
我其实是第一次读后三部悲剧。最先读也读最多遍的是《哈姆雷特》,初读在高中时期,人教版语本有选段,因为“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这句实在太震撼,英原“tbernttbe,thatisaquestin”也朗朗上口。
题外话,近两年我迷上加里·奥德曼,他在九十年代和蒂姆·罗斯演过《君臣人子小命呜呼》。导演是汤姆·斯托帕德,也是英国剧作家,这部偏偏是他根据《哈姆雷特》所写的荒诞剧(剧本英名是rsenrantzandguildensternaredead,是《哈姆雷特》的结尾)。趁着加里刚拿了小金人,如果对《哈姆雷特》、荒诞剧和实力演技派有点兴趣,推荐去看。
这部电影的牛逼之处不再多说,说多了怕吹爆屏幕——它其实提供了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哈姆雷特》,或者说,理解(莎翁定义的)命运。
谈谈其他几部。《罗密欧与朱丽叶》在我眼里简直算喜剧,恋人最后死在一处,两家父母化干戈为玉帛,高中时研究戏剧时读的。《奥瑟罗》属于我目不忍视的那类故事,看着太痛苦了,他杀了他妻子——因为深爱,因为妒忌,可他的妻子并没有背叛他;即使最后得到惩罚,我还是为这个故事本身而痛苦,因为恶人利用的是人性弱点。
《李尔王》中,李尔王同样有人性的弱点,爱好花言巧语,而不是真实行动;所以他赶走了小女儿,又轻易将权利交给另两个女儿。我喜欢被两个女儿驱逐后的李尔王在暴雨中发疯,他疯癫时才看清自己,看清世界,从神坛走下,到人间。那一段的力度与痛苦可谓震撼。
《麦克白》据说有不少奇闻。传言排练《麦克白》的剧组不能直呼麦克白姓名,否则片场就会发生危险意外,仿佛“麦克白”是个被诅咒的名字。在故事中也正是这样。被三女巫告知命运的麦克白,何尝不是被诅咒了呢?我感慨的倒不是他自知罪孽深重,被冤魂纠缠,因而疯癫残暴;而是麦克白原本很爱他的妻子,第一时间将预言告诉他的妻子,而他真的成为了国王后,他妻子死了,他不过说,“她迟早要死的,总会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一天”。麦克白和他的妻子,为这个王位耗尽了一切。到结尾,这故事只剩下灵魂上的沉重——这就是悲剧了。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四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莎士比亚悲剧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莎士比亚是17世纪世界最著名的剧作家,他写的剧本闻名中外。暑假,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莎士比亚悲喜剧。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一口气就把莎士比亚悲剧读完了。读了四大悲剧中的《麦克白》和《李尔王》以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为什么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最后害了自己呢?就拿麦克白来说吧。他是百战百胜的大臣,对国王十分忠诚。可是,有一天,麦克白碰到了三个女巫,女巫们都说他可以当国王,可是,继承王位的却是好朋友班柯的子孙。他信以为真,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劝麦克白把国王和班柯杀了。麦克白听了,大吃一惊,心想:国王是我的主人,班柯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下得了手呢?可他还是禁不住王位得诱惑,杀了无辜得国王和班柯。他虽然当上了国王,可是,生活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他总怕班柯的鬼魂和他的儿子来报仇。最终,麦克白还是被真正的国王马尔康打败了,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李尔王也一样,李尔王如果按照他三个女儿平时的表现来分辨谁孝顺他的`话,也不会害了自己,并连累了自己的小女儿。
说到这,我不得不把我最喜欢的“哈姆雷特”也向大家介绍介绍了。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叔叔登上了王位,哈姆雷特感到闷闷不乐。一天,哈姆雷特正在为父亲祈祷时,他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是你的叔叔用毒药害死我的。”哈姆雷特是个爱父亲的人,他热血沸腾,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第二天,他就装疯卖傻,叫人排了一出害死国王的戏,这出戏激怒了国王。哈姆雷特甚至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和女友,把毒剑进了叔叔的胸膛,为父亲报了仇,自己也死在了毒剑下。我觉得叔叔是个自私自利,恶毒的人,它把原来一个美好的家庭拆散了。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如果他是个国王的话,一定是个贤君。可是,他却为了他的父亲,他的国家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莎士比亚的悲剧在我为主人公惋惜时,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描述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你欺骗了友谊,就等于欺骗了自己。所以大家要珍惜友谊,如果你欺骗了友谊,或许有一天,你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六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在英国的杰出代表,也是世界戏剧创作史的丰碑。阅读《麦克白》,《李尔王》,《哈姆雷特》和《罗密欧与朱丽叶》这四部最为少男少女青眯的悲剧。将看到被妖言和野心的诅咒的麦克白;轻信而羞愤的李尔王;犹疑在复仇与拯救之间的哈姆雷特;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更让人感叹奋不顾身的爱情魔力。据说这是性格的`悲剧,但在我眼里,也许不仅仅是这些。
这本书写得很棒。故事中的悲剧都使我深深地感动,作品写悲惨,把悲惨写到了深刻之处。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苦难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七
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
(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这句至理名言,已经伴随着不知多少代人走过了他们如歌、如烟的岁月。
——题记。
马克思曾赞赏“英国戏剧之父”莎士比亚说:“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我也不得不为莎士比亚的戏剧所感敬佩,婉转的对话,曲折的情节,都把我深深的吸引了进去。对于《莎士比亚戏剧》这本书,我已沉入其中。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原先的理想被破灭。处于年轻时代的哈姆雷特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挫折和阻碍,思想十分单纯。好景不长,哈姆雷特的父亲去世了,在德国接受教育的他回国,得知自己的母亲在父亲死了一个月后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在哈姆雷特的心中开始渐渐的对这个世界的事进行了怀疑,他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有很多人可能会讲他母亲的不好,可她母亲本是个善良的人,在嫁与不嫁之间,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哈姆雷特一心想复仇,但他要杀的是他的母亲和叔父,就算杀了他们他又能怎么样?所以流传至今的名言:“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由此诞生了。而后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后,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只能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
故事的结尾,塑造了一个十分悲剧的收场,几乎所有的人都死了,而这正是现实所在,他们试图去改变现实,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这种无奈,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体现,也许这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而《威尼斯商人》在我们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接触了,在《威尼斯商人》中,有一个叫鲍西亚的富人女孩,按照她父亲的遗嘱,她得到了三个盒子:一个金盒子,一个银盒子,还有一个铅盒子。其中一个盒子里面装着她的画像,如果哪个男人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那么她将嫁给那个男人。于是,求婚者从世界的四面八方云集到这儿,都希望能得到她……威尼斯:镇上有一个年轻人名叫巴萨尼奥,他下定决心要赢得鲍西亚。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愿望,他需要三千达克特,这可是一大笔钱。而后他向好友,富商安东尼奥求助,而安东尼奥手头上暂时也无法拿出这么多钱,他只能向一个富有的犹太人夏洛克借钱,而夏洛克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如果安东尼奥拖欠还款的话,他将会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巴萨尼奥去了贝尔蒙特,他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铅匣,也就是装有伊人肖像的匣子,也赢得了鲍西亚。安东尼奥在海上的投资全部丧失的消息之后,他决定向安东尼奥讨回借款。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和娜瑞萨假扮律师,为安东尼奥辩论,使得夏洛克的计划没有达成。鲍西亚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是割这一磅肉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因此伤害安东尼奥的性命。夏洛克无法做到,只好认输。这戏剧告诉了我,何事无需太计较,或许太计较也不是什么好事。
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诸如此类的成功戏剧还有很多,对于评价《莎士比亚戏剧》,我们应该这样考虑,如果没有莎士比亚本人,根本就不会有他这部无与伦比的作品。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最感兴趣的'是:《再次看戏》。书里讲了:有一天起来,我开了一炮,因为我再也看不了戏了,很生气。这时,士兵和将军们看见是我,就来追我。我跑啊跑啊,看见了舞台,正准备往东边逃,可是四面八方都被警士们给团团围住了,我连忙爬上了梯子,爸爸在梯子下,说:“唉!你在这儿干什么呢?快看戏去!”我听了没有理他,接着向上跑去。快要逃到二楼。忽然,一个霸道而强壮的演员出来了,我被包围了,想逃可以,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要跳下楼去,虽然它很危险,不过比绑到警车里带走或带上手铐带走好!于是,我就跳下楼去,逃掉了。士兵和将军们追来后,我对他们说明了为什么要开炮的原因,他们也不追了,放过了我。我就高高兴兴地看戏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要像我一样,勇往直前,遇到困难不要害怕,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九
这个暑假我在家读了莎士比亚写的悲剧集,莎士比亚确实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着十分深刻的含义。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性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
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性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麦克白斯》颇似古希腊悲剧,其中很强调命运对人嘲弄。麦克白斯原本功成名就,可是他却相信三女巫的预言,最终预言一一应验,但是麦克白斯也身败名裂。这让我想起索福克勒斯的《俄底甫斯王》以及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王》,人的举动都受到神的干涉,当然其中也体现着主人公性格的缺陷。可是《俄底甫斯王》中几乎没有表现出俄底甫斯王的人格或者是性格带来必然的毁灭,可以说俄底甫斯是一个生性善良的人,当必然的命运来袭却无力逃避。也许悲剧的悲就体现在人的无辜和无助上,悲剧的美表现为主人公的抗争上,虽然看起来是徒劳的。
《奥塞罗》中明显的悲剧元素就是奥塞罗性格的缺陷,只要是人总会有些嫉妒心的。可是这出戏中的悲剧并不是奥塞罗的性格作祟,也不能归罪于那个蛇蝎心肠的恶汗亚果(我甚至有点喜欢这个敢于剖析自己心理的阴谋家),在戏剧的刚开始我们就能感受到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玳丝德摩娜并不了解奥塞罗,她喜欢奥塞罗的理由很简单,她喜欢他讲述那些颇具传奇性的经历,一句话她只喜欢一个浪漫的理想。当亚果的妻子告诫玳丝德摩娜当心奥塞罗的妒忌的时候,她却说“我想他在出生地让阳光把这种气质(妒忌)都吸去了。”而奥塞罗有点明白自己的妻子为什么喜欢自己,或者说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本来就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他对玳丝德摩娜又爱又恨又怕。最终,亚果只是起了一个导火索的作用,将这种虚假的、毫无信任的、不牢固的爱情炸个粉碎,而真正具有爆炸力的火药却在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身上。由此看来这出悲剧倒有些主人公咎由自取的味道,可能是这种惩罚太重了――以男女主人公的死而结束,所以才有了很强的悲剧色彩。
可以看到悲剧中必然会出现痛苦和死亡,人们喜欢悲剧正是由于每个人都是悲剧的主角,因为同悲剧一样,人的一生也要以死亡作为结局而谢幕。但是悲剧并不是悲观,我们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短暂的悲剧中却表达了一种不妥协的永恒的精神。因此,明知理想遥不可及我们还是执着追求,明知人无完人但还是要不断完善自我,明知命运无常可是一点也不畏惧,死亡是生命的终结,但不是生命存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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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
在轻松愉快中读完了《莎士比亚》,虽然莎士比亚22岁才加入剧团,但以他无比的毅力和天赋,在短短的两三年时间里获得了首演成功。
同时他在繁忙的演出中,利用夜晚的时间,用热情和不断地摸索试验,上演的第一部剧本《亨利六世》就使他一举成名,结着《维内斯与阿多尼斯》长诗赢得了赞美与尊重,然后歌唱青春、友谊和爱情的十四行诗攀上了诗坛之巅,特别是他创作的37部戏剧,被誉为‘英国的戏剧之父’。
在阅读中,我最受启发的是他在上学时中那段故事:
12岁莎士比亚在上拉丁文课时读《圣经》被老师抓住了,老师告诉了他的爸爸,爸爸对他说:“你知道自己错在那里呢?”他说:“我不该上课看《圣经》,不该顶撞老师,不该说学拉丁文没用。”
爸爸回答:“这些错误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没有自己的理想。”
接着爸爸从一只木盒中拿出了一张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族徽对莎士比亚:“我设计了这个族徽,我一生的理想,就是重现莎士比亚家族的辉煌,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才能活出一个样子来。”从此后莎士比亚就一下子变了,变得好学勤奋,最终实现了父亲的理想。
书中的另一段也让我感触很深:
当莎士比亚写的第一个剧本《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但写得不是很理想时,他失望和沮丧,曾经放弃了写作。
这段阴暗的日子里,他的好朋友卡尔不慎被刺,临死前对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创作剧本的才能,答应我,你一定要写下去,千万不能气馁,更不能放弃!”
“我答应你!”莎士比亚重新拿起了笔。
有卡尔这样的好朋友多好啊!从今天开始,我要想法交上像卡尔那样的好朋友,远离那些整日沉醉在网游中的伙伴。
理想和好友是你前进的动力!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一
坦白地讲,我第一次读莎士比亚的抒情诗,从夜莺到西风无一不是激荡如春起的潮水,间或夹杂着莎士比亚的一两首十四行诗,却是另一番安谧静美的气质,那样的细细的爱与欢喜,像一朵花努力开满的整个初夏,细心嗅去有安神的清馨。后来终于知道在诗歌之外还有喜剧、在喜剧之外还有悲剧,于是如同冒失地闯进了迷宫,兜兜转转徘徊在艰涩与困惑之中。
读他的十四行诗,使我看到影像的跳跃与更替,感到音乐的飘荡与亲切。我也隐隐体味到他的十四行诗如明镜般反射出人生的全貌,概括了人世间一切悲喜哀乐。虽然这154首十四行诗的创作时间距今甚远,但跨时空的永恒作品不会因为历史的磨砺而有丝毫褪色,因为它更简洁,更纯朴,更严肃,多些灵魂,多些爱,多些情感,因为简单,却融入了最初始的人性,它至少理应被我好好地珍爱。于他的诗歌种种,大抵第十八首十四行诗是颇负盛名的,以至于我的童年为数不多对莎士比亚的记忆均来自于它。而今再读,寥寥的诗句格外单薄,然而这正是莎士比亚的高明之处,他娴熟地驾驭并超越了既定的形式和结构,既尊重规则,又不刻意墨守陈规。对诗人而言,诗之结构愈严谨,就愈难以抒情,而莎士比亚自由奔放、热烈真挚的感情却在诗歌中娓娓道出,毫不拘谨,鲜明的节奏与和谐的韵律犹如淙淙之溪涧,时轻时重,似缓似急,于是讶异,于是愉悦,于是觉得美好素朴的力度应当如此持久。若是抛却了十四行诗固有的章法,单单主题和内容却是分外厚重的。在哈姆雷特口中反复颂咏的人文之美也毫不吝啬地在诗中彰扬,只是出于技法的缘故而显得更加隐晦。他的诗亦歌颂和肯定人的'价值和力量,表扬和赞颂人高贵的尊严和理性,用温柔而深刻的语言阐释人文主义的思想。席勒说:“对素朴的要求是,自然要享有由它而来的对艺术的胜利,而要实现这个要求,要么靠人的知识和意志,要么借助于人的充分领悟。在第一种情况下有惊异的素朴并使人快活,在第二种情况下有信念的素朴而让人感动。”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在艺术的基础上超越了艺术本身。喜欢这样的示爱:“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你不独比她可爱,也比她温婉。”在绿荫繁茂、花枝缤纷的季节,这样简洁而直白的表达让人内心通透。喜欢这样的坦然:“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在夏天极为珍惜郑重的时候,时时担当与之隔绝的落寞,坦然于自然盛衰、转瞬即逝的规律。喜欢这样的理性:“天上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热,他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掩蔽;被机缘或无偿的天道所催折,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自然虽然伟大,亦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要受自然规律的约束。这一份朴素的平常心,是我们与世间周遭和睦妥当相处的道理,不剧烈,也不卑微。喜欢这样的颂扬:“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落,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这样安然的美,抽象,鲜活,真实,永恒,却是属于人类的,这样生命的美,不仅仅值得迷恋。喜欢这样的高潮:“或死神夸口你在他的影里漂泊,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因为纯粹,所以有了美对死神的抗争,有了美的力度的不灭。喜欢这样的迸发与思考:“只要有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这诗将长存,并且赐给你生命。”美,因为与智慧和爱紧紧相连,故而存在于人的价值,仿佛又一个哈姆雷特在讴歌“人类作为万物的主宰,拥有丰富的情感,高贵的理性,无尽的智慧与爱的能力”。这样的诗,只要人类延续,生命就会绵延,艺术就能永恒。在莎士比亚的情感世界里,真、善、美是生活的最高标准,三者的结合就是我们人类所要求索的全部的主题。()他在其十四行诗第105首中写道:“美、善和真,就是我全部的主题,美、善和真,变化成不同的辞章;我的创作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三位一体,产生瑰丽的景象。”他灿若朝霞的十四行诗令我忆起了南美诗歌女皇米斯特拉尔的成名之作《死的十四行诗》和英国文学史上的珍品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前者以超越爱情与死亡的坚定执着,宣泄着郁积已久的情感,放射出闪电般的耀眼光芒。这一组十四行诗作,语言质朴健康,格调清新明朗,与当时拉美诗坛流行的句子剥离、形式散碎的所谓现代主义诗作迥异。后者则以亲身经历加上卓越才华,写就一首爱情和死亡拼搏的协奏曲,爱与死的争夺与较量,爱情战胜死亡,成了诗歌的主旋律。这一组十四行诗是勃朗宁夫人内心深处生与死、痛苦与挣扎、感激与柔情的交织,忠诚地记录了爱情火苗的点燃、熄灭、进而复燃为熊熊烈焰的过程。
夸张的说,莎士比亚是雄踞在文艺复兴峰巅上的高吻苍穹的鹰。在他站立的地方,没有第二个人同他比肩。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却是另一般滋味,浑然天成、单纯、自然并且美好,如同在夏天的季节里,此起彼伏,如浪水席卷而来的花朵,在错愕的美中格外心安。读着这样简单而深邃的句子,我很欢喜。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二
不知道是因为《李尔王》《奥赛罗》《仲夏夜之梦》太过出名已经耳熟能详,还是因为成长教会了我们用不同的角度欣赏,看完了整个《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之后,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之前未曾听闻的《雅典的泰门》。
泰门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善良富人,他的善只是善,没有是非对错的判断,有人需要他便给与,不管这个人是否在欺骗。在他的世界里,他怎样对别人,别人也会怎样对他。
然而这个世界怎么会同他所想的那样美好?我想是上帝也看不过去他如此的挥霍自己的善良,于是,他贫穷了。当他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他被拒绝了。
这种极度的差别对待,让他变得极端,他“疯了”。
他从前有多爱他的“朋友”,最后就有多憎恨人类。他看懂了谎言和欺骗,却也再看不见真诚和善良。当他赤身躲在森林中与兽为伍的生活时,他将自己发现的金子赠送给用来打败雅典的军队。他诅咒雅典城民的死亡,带着他的愤怒和怨恨。
最后泰门死去了,他在自己的墓碑上铭刻着对人性之恶的诅咒。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情节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到底是“金钱是罪恶的根源”,还是“人性本贪”?没有谁能为这个悲剧找出一个合理的原因。
因为是精缩的短片小说,是戏剧转化成的故事,所以,很容易就看得到整体,不再钻进某个细节去推敲其中的因果和作者所表达的内容。也没有时间将自己融入人物内心去感受他的喜怒哀乐。我只是客观的在看一个故事一个老人,然后感叹一句,这是个悲剧。
《雅典的泰门》是莎翁最后一部悲剧。这个悲剧给人的警醒更具社会意义。不同于其他作品中因主人公的“嫉妒”“仇恨”“自私”等感情所导致的悲剧。这次的悲剧根源竟然是“善”,泰门的善,没能给他善终。而别人贪却不见得泰门更加悲惨。我觉得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大的悲。
故事集的形式的读本,其中每个故事都删减了大部分情节。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感受或许不够准确,姑且先这样吧。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看书一定要看正版。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三
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将讲述一位丹麦王子复仇的悲掺故事。故事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的死亡。因此,王子十分困惑和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皇的灵魂,父王的灵魂告诉他是现任的国王克劳迪亚斯把他给杀死了。为了证实,聪明的他,最终证明了父亲说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此后,哈姆雷特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在复仇记划中失去了他的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奥提斯被国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像大白于天下时,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的很可怜。原来快乐的他却在父亲死后不久,背上了父亲灵魂施加的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真是活得累极了,多想让自己放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一旦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中,我看到了人类良知的泯灭。那些曾经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就是他的聪明,是他一次一次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勇敢而且很聪明,但是他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向他一样善良。他相信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向我们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以自己的“毁灭”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深深的吧丑陋的现实次了一刀、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留下了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他是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其实悲剧共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纯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不只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通过对悲剧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是通过对一切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四
莎士比亚曾说过:“新的火焰可以把旧的火焰扑灭,大的苦痛可以使小的苦痛减轻。”我最近读了一本名人传记《莎士比亚》出来分享一下我的成果吧!
我最喜欢《莎士比亚》中的“初露锋芒”的这一段:“莎士比亚最早创作的戏剧多是历史剧和戏剧。当他抵达伦敦时,英国人的名族自尊心大增,举国上下,人人心中充满着爱国主义的热情和奋发进取的激情。”我从“举国上下”能体会到莎士比亚对国家的热情及爱国主义精神。
我喜欢“夕阳照耀”的这两段:“从创作喜剧的乐观、昂扬,到写作悲剧时的失望、沉重,莎士比亚在晚期创作又表现出了快乐的情绪。他的恩怨发展似乎走了一个轮回,但这绝对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种更高更深的”回归“。在喜剧创作时期,莎士比亚的心情是快乐的,他坚定地相信人文主义理想一定可以实现是比较清晰的。而到了传奇剧的创作的时期,英国社会在詹姆士一世的反动统治下愈加黑暗,莎士比亚发现,人文主义理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无法实现。在现实世界里找不到出路,莎士比亚只好借传奇剧的形式,把希望寄托在乌托邦式的理想世界和未来青年一代身上,相信通过道德的改善和追求,人类依然会有美好的前途。从这两段我能感受到莎士比亚的创作精神,肯于研究,肯于发现,为人类美好前途着想。
读了《莎士比亚》这本名人传记,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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