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意见,形成共识。方案的制定应该符合公司或团队的整体战略和目标,保持与之的一致性。方案的实施过程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和困难,需要持续的努力和调整。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加速推进城乡村容环境管理一体化,切实改善农村卫生和居住生活质量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乡实际,我乡今年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在县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村垃圾清运工作任务,村容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现就我乡20xx年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总结如下:
乡上成立了以乡长邓成祥为组长,副乡长练声霞为副组长,城管办、爱卫办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小组。对8名保洁人员,明确了责任,并制定了相应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措施。
20xx年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农村村容村貌的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5次有关农村垃圾清运的工作会。我乡根据自己的情况,对聘请的8名保洁员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同时,对保洁员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再一次强调了保洁员的工作责任区域和的工作范围。
今年我乡加强了对村容面貌的整治,对保洁员建立了工作档案和考核制度。各村卫生保洁员在乡城管办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各村进行管理,其次,保洁员每天巡回一次,负责本区域垃圾收集,乡上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实行“每月评定排位”,对前三名进行奖励,提高保洁员的积极性。
为了搞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宣传工作,我乡印“美化家园,建秀美村庄”倡议书8000份发到全乡各农户,同时通过设咨询员、图片展览、播放影像、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宣传面达100%。
修建垃圾桶点41个,购买垃圾三轮车10辆及垃圾桶34个,购环卫服装8套,共投入资金15万元。
20xx年,我乡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是我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工作之一,虽然在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做的不够;20xx年我们要在这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工作方式,把农村卫生搞得更好,为建设秀美村庄做贡献,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以及群众生活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懈努力。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生活垃圾产量越来越大。为建设美丽乡村,镇党委政府带领我们各村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发出了垃圾分类减量治理的动员令。我们村积极响应,根据镇里的安排部署,再结合我们村里的实际,推行了两次四分垃圾分类减量法,充分动员村民,依靠村民,镇里的包村干部以及我们村干部、小组长深入到老百姓家里,指导两次四分垃圾分类法,即看垃圾能否腐烂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会烂的与不会烂的。会烂的放在自家院里挖的沤粪池里堆肥。不会烂的进行第二次分类,分为四种类型,好卖的自家积存变卖,可燃的进行燃烧处理。有毒害的农药瓶,旧电池的统一回收,建筑废料等固体垃圾填坑垫道。
两次四分法,易学易用,易记易分,很接地气儿,适合我们老百姓的特点。形成了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模式。使我们村儿消除了垃圾集中堆放点,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同时,我们村发动党员带头对公共区域如道路两侧,沟渠桥洞进行了清理,消除卫生盲点和死角,形成包保责任区的长效机制。
号召村民负责自己家房前屋后的环境维护。我们还制定了奖惩制度,对于环境治理好以户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给予适当的物质以及精神奖励,号召大家学习,激发老百姓的.参与热情。使大家形成有要我整治环境变成我要整治环境这样一个思想意识的转变,自觉地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并形成一个常态化的环境治理模式。
等到开春儿我们再带领老百姓栽树种花,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村儿一定会成为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宜居乡村,打赢乡村振兴的攻坚战。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使业主(使用人)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使用垃圾袋在规定时间将垃圾放置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抛。
2、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瓜壳及其他污秽物。
3、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卫生巾等不溶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管道堵塞。
4、小区内任何公共区域不得乱涂乱画,违者承担消除和粉刷的费用。
5、业主(使用人)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乱扔杂物。
6、室内力争做到门窗干净,无蛛网积尘。
7、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得在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
8、小区公共场所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植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污染环境的物品。
9、在小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0、带宠物外出时,应带好粪袋,及时清理排泄物。
11、做好卫生防疫,定期消毒。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有序推进野广告清理工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野广告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面清理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积极推进对主要街路沿线临街建筑外立面存在的难以清除的喷涂广告进行粉刷遮盖。
三、工作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全面清理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条幅等临时广告,清除采用胶粘、刻画、喷涂等难以清除方式设置的临时广告。对相关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遮盖。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二)县交通局。
全面清理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三)县公安局。
加大对喷涂、刻画等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广告设置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各乡镇(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机构,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
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口前镇、开发区协同清理。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野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1年2月-3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对辖区、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攻坚(2021年4月-6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聚焦前期调查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销号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巩固提升(2021年7月-8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及时总结清理工作成熟经验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四)检查验收(2021年9月)。
县“七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区)、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密切配合。
各乡镇(区)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野广告清理的工作合力,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完成好清理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广告清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意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营造全面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指导,注重实效。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日常执法经验,加强对各乡镇(区)野广告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按照《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30号)文件中明确“xxxx年完成所有国道马路市场和50%以上省道马路市场的取缔搬迁任务”的整治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马路市场管理,巩固和提升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xxxx年在全市开展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马路市场整治效果,解决“无序、占道、管理缺失”的问题;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和集贸超市管理;彻底取缔国、省道马路市场;对其他农村小型赶集场按照“摆摊划线经营、交通有人维护、保洁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省道马路市场综合整治成果,xxxx年对全市内27个国、省道的农村马路市场(其中xxxx县5个,湘乡市18个,韶山1个,雨湖区3个),分别按照“迁入就近市场、划出空地提供经营、划线定点经营、取缔现有马路市场”整治目标,逐一完成综合整治,确保无反弹。每个季度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1、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继续将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人员,优先提供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条件。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点干部、村干部包点责任制,完善市场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要求。
2、整合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农村马路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提高集聚效应,形成整治合力。
3、完善制度,建立常态机制。按照马路市场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在继续坚持“月检查、季讲评、年总评”,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以及按月通报、按季讲评等方式的基础上,将每个季度检查考核排名覆盖至每个乡镇,具体考核办法参照《xxxx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潭商发〔20xx〕44号)执行。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辖区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x月份以来,xxx派出所在辖区内的xx个社区先后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小结如下:
活动中,文化路派出所x名志愿者在社区范围内张贴宣传海报及活动通知,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xx余份,提高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使垃圾分类深入民心,并向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问题,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同时,协助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楼层大门张贴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温馨提示,告知居民小区如何垃圾分类投放,通过耐心的解释和指引争取得到居民的支持和配合。务求令活动信息覆盖全社区,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
通过活动,辖区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如何分类垃圾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广大群众均表示在这种愉快生动的活动中,更能深刻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并表示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推进垃圾分类进行。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此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发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益为核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三资”运行和管理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为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对规范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为顺利完成我村的三资清理工作,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员。在经过镇级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后,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我村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全村的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各村公示和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台帐两附件”管理模式,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附上资产处理其矿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合同等附件。每册台帐一式两份,一份由村级保管,一份交镇“三资”管理中心保管。在三资管理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物相符。
我村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村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苏荣书记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县里拟于3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09年3月底以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5月)。
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关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8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行业中介组织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作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肖德军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浔峰、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陈礼凡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中介机构的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牵头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各局,要将清理和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标准之一。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使那些无礼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县上级部门有关“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扎实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三资财务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每季度就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分析;并多次在村干部会议、乡干部会议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进行培训。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此外,随着农村经济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原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并下发各村加强管理。
为全面推进我乡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规范化,根据宁农林[20xx]32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5月在全乡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建成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为了更加搞好我乡“三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准备于20xx年开展“三资”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完善和拓展我乡“三资”财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三资”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农村财务的能力。
中心人员配备3人,每位代理会计代理村数6个,经费落实到位,并纳入乡财政预算。在今年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中,对全乡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金、资产、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权属不清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依法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围绕全乡股改要求对各村内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产核资,在确保全面准确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录入和信息更新。同时对照各村的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及县、乡股改精神和要求,对各村社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完整规范,台账资料录入和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三资”台账和档案资料齐全,网络管理安全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对集体三资的发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加强监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务监督委员会评议,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正常开展民主理财活动,规范村级集体财务“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工作流程,按照规范化要求定期开展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三资信息,使网络监管系统正常运转并有效发挥作用。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通过日常工作督查,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对全乡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按实登记督查台账,并纠偏到位。此外,加强财务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代理会计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代理会计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合理配备办公用房,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有关规定上墙公布,办公场所整洁明亮;计算机每人一台配备;并配备打印机、扫描仪和复印机等办公设施;设立符合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档案室,档案保管整齐有序,查找方便。
我们立足本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等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级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县委纪的统一部署,从推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入手,着力构建农村集体防腐反腐的有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工作成效。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莲花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了村账“乡管”制度,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莲花县《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后,在落实原有的村账乡管村用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制度,建立村务监督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4项制定,涉及资金管理的5项,涉及资产管理5项,涉及资源管理的4项,对农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开支、预决算,资产台账、清查、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以及资源的登记、公开协商和招投标、承包、租赁、集体用地收益管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各乡镇也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制度、公开制度、考核制度、监督查处制度、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规范上墙,并狠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规范运作。
2、建立健全机构,严格把好入帐关。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目前全县成立了157个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监督。同时,乡镇“三资”管理人员特别是资金管理人员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对村报帐人员上报的财务收支票据,资产增减情况等在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审核,合格的准予入账,手续不全的退回补办,对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支出票据坚决予以抵制,避免其入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村群众的监督作用,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财务支出行为,做到财务收支把“三关”:即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书记“双审双签”关,乡镇财政核算审核关,有效地减少了村级“乱支”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网络监管。
配置莲花县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并制定了莲花县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制度。通过网络建设,实现县、乡镇联网,县村集“三资”管理人员通过登录系统可查看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资产登记及管理情况、资源承包及使用管理情况。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办公室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实现信息化联网管理。目前村集体资、资产、资源基本纳入了网络监管范围,涉及157个村委会,统一纳入管理的村集体资金517.08万元,债权785.85万元,债务388.63万元。
4、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结合村换届选举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总结上届村干部换届选举离任审计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年初召集各乡镇相关人员召开了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就“三资”管理的内容、范围、程序,村集体“三资”台帐、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村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了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结合县纪委《文件要求,对村集资“三资”清理登记、村账务帐目、“三资”台帐建立,管理主体、帐务处理等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5、及时公开村级财务。
县乡分别成立了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各级各部门明确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全县157个村、4个居委会都建立了规范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标题醒目,内容清晰,让人一目了然。明确了村务公开重点是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和资源处置情况,财务收支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集体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等情况,各种补贴资金和扶贫款物发放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定时更换公开内容,体现动态管理,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公开一次与重要事项随时公开相结合,改变一公开就是半年、一年的不良现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公开栏上有所反映。
二、明年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和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度。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收益分配权不变,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促进“三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三资”管理监督体系,形成县、乡镇分级监管体系,以监促管,实现农村集体资金预算管理,严格各项支出审批,杜绝违规操作。
2、督促各乡镇加强以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小组和财务公开为核心的村集体三资民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不断规范财务公开内容、时间和程序,重点突破薄弱环节,提高公开时效和质量,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抓好业务培训及督促检查。积极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开展三资管理督促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联席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工作在存的问题和不足,以免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培训会,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监管能力。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市、县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对全乡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乡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成立组织,加强培训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我乡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长江永霞任组长,乡纪委书记蔡小平、乡人大副主席张晓慧任副组长,乡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乡政府还开展了对“一站两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各村都成立了“三资”监管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乡党委、政府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和乡干部会议,结合“三资”清理工作,传达学习县“三资”清理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业务培训会议。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乡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社苹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各个村(居),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同时,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二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三是加强村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各村在开展清理登记工作过程中,由村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对三资进行清查核实,盘点核对,并填写登记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逐项对资产、资源进行确认、评议估价,并将结果在村公示栏内公布无误后确认上报。
摸清底子,健全台账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通过清理,全乡共清理资产总额522.5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96万元、应收账款238.04万元,登记核实各种固定资产原值277.58万元,从固定资产构成看,主要是村级活动场所房屋,其次为办公用具,集体经营用资产没有。核实登记资源总量共3602亩,负债总额73.2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49.29万元,清理后的各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台账不细,不全,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乡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乡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维护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县3月22号全县城镇建设及六创一迎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皇后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和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整治活动,为确保清理、治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对象。
1、非法占用、买卖土地进行建设的;
2、未办理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或违反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或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未经批准延期,仍继续使用的;
4、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设施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部门违规批准进行建设的;
6、违反环境卫生标准进行建设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二、方法措施。
建设的高压态势。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保护耕地。整治期间各土地管理成员单位要通过宣传车、公告、过街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有序建设的重要性和依法打击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土地、违法建设的紧迫性,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法建设治理整顿的政策规定,在全乡营造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达到家喻户晓。
2、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土地资源保护暨土地建筑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111任组长,乡纪检书记111、副乡长111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国土资源所。成员单位有:党政办、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各行政村。
告,包村乡干、土地所工作人员和村支书、土地管理员要亲笔签字,一式两份,村留一份,上交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一份。
第二步,张榜公示。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以组为单位在本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乡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00000000,公示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
第三步,分类处理(时间5月21日至6月底)。各村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要进行分类处理,凡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一律拆除;对不影响村镇规划,方可采取改正措施,责令限期纠正,补办相关手续,足额交纳各种费用,自觉申报并接受处理的,一律从轻处理,反之,将按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全乡各职能单位齐抓共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各职能单位必须在土地整治中,主动向群众公开办证手续,做到政务公开,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决清查治理到位。对在清查整治中走过场、支乎应付等失职行为,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建设所:严格按照皇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做好土地使用规划。
农业服务中心:对非法侵占土地、破坏林地,造成水土流失、侵占河道,影响防洪现象,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国土资源所:对土地市场非法侵占耕地的各类情况彻底排查,分类造册,严格依法处理,并做好长期监管。
各行政村:积极做好非法占地的监督举报工作。
附:包村人员名单。
1111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7号)以及《××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3〕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检查验收要求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一)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各地对以各种名目圈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严肃查处,对违规建立的各地园区是否进行清理,对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是否坚决纠正。要通过治理整顿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加快整改,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让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和落实,使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检查验收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进行。先由县(市、区)政府自查验收,然后由设区的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报请省政府检查验收。(三)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对验收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到期仍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凡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81分至90分为基本达标,91要以上为达标。(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工作(满分15分)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治理整顿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参与。根据要求,对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督查,认真分析本地区土地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5分)。2、对本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市场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予以全部撤销或修改(5分,发现1份未撤销或未修改的文件扣1分,扣完为止)。3、对国务院或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认真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5分,发现1条未整改的扣2分,扣完为止)。(二)清理开发区(园区)用地取得明显成效(满分40分)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已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园区),停止扩区(5分。继续违规设区、擅自扩区的不得分)。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理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94号)的要求,已摸清开发区(园区)底数并如实上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采取了撤销、合并等整改措施(10分,底数不清的扣3分,没有如实上报和扣3分,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扣4分)。3、对开发区(园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圈占的土地,圈而未用的,已经或者正在复耕、恢复原用途;开发建设的土地,不能复耕或者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已经或者正在依法个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10分,发现未复耕的扣5分,没有依法修改规划从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的扣5分)。4、开发区(园区)用地虽经依法批准,但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尚未开发建设的,政府依法收回了土地,能够复耕的,已经或者正在组织复耕(8分,每发现1宗地未收回的扣4分)。5、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供地审批权以及违法下放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行为得到纠正(7分,没有纠正或继续下放权力的不得分)。(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满分15分)1、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前遗留的问题已认真清理,摸清底数。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已逐项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4分,底数不清的扣2分,未逐项登记并公布的扣2分)。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后,设立了规范的土地交易场所,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6分,没有土地交易场所的扣2分,发现1宗应招标拍卖挂牌而没有招标拍卖挂牌的扣2分,扣完为止)。3、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经营性用地出让的问题得到纠正,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5分,未纠正或未处理的不得分)。(四)执法不严、管理松驰问题得到纠正,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满分30分)1、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查处,查处率达到90%以上,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或者曝光,本地区没有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10分,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查处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有新发生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不得分;对重大典型案件未通报的扣2分)。2、对未经合法批准用地行为负有责任的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已经作出深刻检查。对违反规划批地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了严肃查处(5分,未作检查的扣2分,未查处的不得分)。3、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5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的不得分),4、国土专项资金管理违反财经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得到纠正(5分,违规未纠正的扣2分,发生严重违纪的不得分)。5、土地市场建设各项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完善的`,在治理整顿期间建立或者完善,并有效得以贯彻执行(5分,未建立和未完善制度的扣2分)。三、检查验收方法和步骤(一)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要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调阅台帐、卷宗、图件,核查相关资料和数据,并进行实地检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济南、青岛等重点城市进行预验收。(二)检查验收步骤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从县级政府开始逐级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由上一级逐市、逐县(市、区)进行。20%以上的县(市、区)验收不达标的,该市不得向省政府申验收。各市政府应于2003年11月底前完成自检验收工作并向省政府写出申请检查验收的报告,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责成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等部门于2003年12月上旬起组成检查验收组,统一对各市治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四、省政府检查验收的组织分工这次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由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和国土资源厅的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验收组,从省法院、检察院、计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公安厅、外经贸厅、农业厅、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国土资源厅等14个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检查验收组的组成及分工是:第一检查验收组:组长:省计委1名、省检察院1名、省教育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青岛市、(上级市)市第二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监察厅领导成员:省监察厅1名、省科技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烟台市、威海市第三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建设厅领导成员:省建设左1名、省法院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第四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审计厅领导成员:省审计厅1名、省公安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泰安市、莱芜市第五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农业厅领导成员:省农业厅1名、省中小企业办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枣庄市、临沂市、日照市第六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经贸委1名、省外经贸厅1名、省国土资源2名负责:济南市、淄博市第七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成员:省财政厅1名、省监察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济宁市、聊城市、菏泽市各检查验收组要在每个市选择2-3个县(市、区)和若干个开发区(园区)、招标拍卖挂牌用地现场进行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验收。五、检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一)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本级政府开展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及目前尚存在的问题,查处各类非法占地用地、非法转让土地情况及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的情况等。(二)有关文件资料。围绕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印发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简报、宣传材料和其他资料。(三)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情况台帐、名册及相关资料。(四)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五)2003年以来本地区建设用地审批、供地审批、农转用审批、规划调整、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及政府土地收益等案卷资料。(六)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档案和出台的制度、规定及机关建设、窗口办文、内部会审等有关资料。(七)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以来制止、查处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的资料,各种处罚文书等。(八)其他资料。省政府检查验收的具体安排,时间等由省国土资料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制止和纠正房改中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清理城镇干部职工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及文件规定清理的范围、重点、内容,对全厅机关和所属单位职工住房情况实施了全面的清理工作,经厅清房办自查认为,我厅机关的清房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房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政[1999]65号文件和省清房会议精神,我厅的清房工作从99年9月1日正式启动。按省上统一布置,清理工作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涵盖了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和下属单位员工。我厅机关住房分两大块:北大街5号楼2种户型10套、6号楼1种户型30套、8号楼3种户型42套、9号楼2种户型4套;西山湾1号楼3种户型20套、2号楼2种户型24套、3号楼2种户型31套。下属单位:安置农场5号楼2种户型20套、军供站9号楼2种户型20套、福利企业总公司职工楼1种户型16套、西山一巷军干一所3种户型120套、军干二所房产军区未移交、康复中心、军退人员服务站的房产属厅里统一掌握已含在各单位之中。整个清房过程中共涉及全厅住房183套,其中房改前旧房78套,集资建房98套,总面积达14244.92平方米。机关126人全部参加了住房清理,其中厅级干部15名,省管干部4名,处级干部50名,一般干部职工57名。经过近11个月的工作,共清理出多占住房5套,并经清房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下达了清退通知书,对房屋进行了重新分配,办理了核销手续;超面积住房1户,已办理补交超面积款项及手续。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厅清房领导机构。省清房工作动员会后,我们在厅机关对省清房会议精神及清房时限、要求等进行了原原本本地传达。及时成立了民政厅清房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对清房办的人员也进行了具体分工,拟制下发了《民政厅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清房工作举报电话(2部),举报信箱(一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厅房改办和清房办公室人员对本厅职工住房现状进行了模底调查,做到了胸中有数,为全面展开清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认真组织实施了个人申报、组织审查工作。1999年9月20日厅清房办召开了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印发了青政(1999)65号文件、省清房办02号文件。厅清房领导小组组长血日布同志在会上着重重申了个人申报的要求和处理纪律,层层落实了责任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住房申报表。全厅机关126名干部职工全部如实向组织申报了个人住房情况,除1名一般干部有超规定面积情况外,全厅机关干部、职工均无此类问题。
申报结束后,厅清房办先后1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清房工作,并用排除法逐一审核了个人住房申报表。对13名群众有疑问的干部住房情况,本着既对工作负责,又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以清房办的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真、发调函、派调查组等方式,对其住房情况逐单位、逐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例如,对群众反映假离婚问题,我们在与当事人见面、查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后,又调取了原夫妻双方房改档案资料,在明确离婚时限、工龄核算(福利)、房改手续等均符合65号文件规定后,最后认定男女双方住房符合法定程序,不属于多占住房。又如:我厅助理巡视员陈××的爱人在山东烟台救捞局工作,他本人在厅里住有一套房子,群众有反映,我们先后几次打电话、发传真、最后又以机关纪委的名义给对方单位纪委、清房办发函,直至收到对方纪委的证明材料,弄清了问题,保证了清房工作的严肃性。
3、发挥政策威力,做过细的思想工作。
在个人申报、组织审核、调查了解取证的基础上,对全厅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
了张榜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厅清房领导小组对多占住房的户主和干部本人进行了多次个别谈心和集体谈话,做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多占的住房退的比较愉快,未遗留任何问题,未出现无理取闹和违法违纪等现象。自查中对清房工作中存在的表格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办。例如一名超面积干部说有职称,但在规定的时限内又拿不出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我们在与本人见面的基础上,仍按超面积处理,本人心服口服,愉快办理了交款手续。总之,经厅清房领导小组反复宣传政策和耐心做思想工作后,我厅干部职工在清房过程中都能自觉按要求配合组织工作,无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一人违犯清房法规和清房纪律。
4、加强请示汇报,准确掌握政策。清房工作情况复杂,头绪繁多,为使我厅清房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在遇到拿不准的问题时,及时到省清房办请示汇报,得到了明确答复,避免了不少弯路。
三、此次清房几点体会: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各种核算手续繁杂,但在厅党组的直接领导和省清房办的有力指导下,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任务。我们的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厅党组对清房极为重视,党组书记、厅长史国枢除支持领导小组的工作外,还经常过问,排忧解难,使清房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调查研究是前提。如何使清房工作健康有序,关键在“准”字上,要想准确无误,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为此我们用发函、发传真、打电话、派专人调查等形式对有疑问的户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解决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清房工作不是发个文件开个会所能解决的。我们针对无多占房的抱着与己无关无所谓的,多占住房的不想交或低价购买等不同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重视清房,参与清房,按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和步伐,变阻力为动力,使清房工作健康稳妥发展。
全省专项清理工作启动后,我市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全市专项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在2014年11月份全省清房工作抽查中,受到省专项督查组的好评,阜阳市、蚌埠市先后来我市学习经验,池州市、淮南市也在与我们联系,想在近期来我市学习交流。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房地产信息填报工作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早在6月份就已结束,7月份又开展了“回头看”。全市共83951人参与房地产信息登记,其中县处级干部1160人,乡科级干部7619人,共有购买房改房4789人/4797套/422579.581平方米,参加集资建房3457人/3474套/326486.748平方米,领取住房补贴359人/312.455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161人/161套/15820.91平方米,租住廉/公租房39人/39套/2254.1平方米,自建房6344人/6477套/1071209.98平方米,买卖土地668人/672宗/170914.3平方米,“小产权房”683人/76422.86平方米。
(二)制发了我市《实施细则》。这个细则是在省《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地制定的。
房改和保障性住房13人/20套/1765.05平方米;乡科级干部4764人。
(四)房地产估价工作开展顺利。11月份省房地产估价工作通知下发后,市清房办迅速组织学习,在兼顾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近我市房地产实际的前提下,邀请xx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济有限公司对我市房地产估价工作进行估价。该项工作市县两级已在11月26日前全部结束,有关评估材料已上报省清房办。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超前谋划,把清房准备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阶段顺利完成。甄别核实阶段,张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李书记和蒋常委定期不定期的电话督查和现场检查,市清房办先后20多次召开业务会议,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学省市有关文件,促进了甄别核实工作的稳步开展。在市《实施意见》未出台前,为了不影响甄别核实工作进度,市清房办要求各级清房办不等不靠,抓紧按照市甄别核实《工作方案》和省《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甄别核实工作。市清房办,xx清房办和xx清房办注重学习领会清房有关政策,在省《处理办法》、市《实施细则》未下发之前,提前把有把握的工作往前赶,为后期甄别核实赢得时间,提高了甄别核实质量。
(二)注重宣传,分工协作,把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合力推进。市清房办注重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宣传,每次开会都将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也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清房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决策部署。甄别核实工作中,市清房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能部门应承担的职责,把市管干部和科以下人员房地产信息的甄别核实任务明确到各级清房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清房机构和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市清房办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上下级清房办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清房办与职能部门之间,能够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确保了甄别核实工作进度与质量。如,甄别核实工作刚刚开始的时候,时间相对充足,市清房办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市房管局、市土地局、市规划局的顺序开展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后,市清房办及时调整思路,把各部门集中在一起共同开展甄别核实,提高甄别核实工作实效。各县区清房办也采取各种措施,将各职能部门业务力量整合起来,真正实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调研,完善制度,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纪委召开由国土、房管、财政、规划等部门参加的清房摸底恳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清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研究、讨论,明确各自职责任务,严明清房工作纪律。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在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xx县组织召开了全市专项清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先后制发了《关于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的通知》、《房地产信息甄别工作方案》等20多个文件与通知,转发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处理办法》。各县区、各工委也结合实际制发了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建立了工作、督查、保密、档案管理及清房工作联络员等制度。
工作,达到了效果。在历次督查中,市清房办敢于说“硬”话、“狠”话和“大”话,对工作敷衍的绝不留情面,对存在问题盯着不放,立说立行。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市清房办共拨打督促电话4000多个,组织人员深入一线督导检查15次,有针对性地抽查各级清房办9个。各县区也采取各种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该项工作的平衡发展。二是创新方法保质量。xx县把124个单位按分口、分片、分类,明确到清房办工作人员;xx把专项清理工作与控违拆违工作结合起来,与职能单位开展联合执法;xx县采取个人向组织、下级向上级、市管干部向县委“三级”承诺的方式认真抓好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工作。三是乐于奉献求实效。干部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需要反复校对、甄别和研究,通常为了一个数字耗费大量的时间、牵扯许多人的精力,但大家不不畏劳苦,协同作战,真正把该项工作当作事业来做,特别是9月20日以来,全市各级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没过一个双休日,没有一个能正常上下班,包括“十一”黄金大假,所有人员全部工作在甄别核实工作第一线。在违规问题的认定上,市清房办坚持用“双三”制的方法解决问题:一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三是坚持三步走(首先向谈话对象说明见面的目的,其次与之共同学习省市有规规定,再次是与之商量如何如何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当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足,有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按照省清房办有关问题的批复,对未认定的房地产信息进行定性;第二,将违规问题梳理提交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第三,根据省清房办《关于做好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收房收款工作。科协违规多占住房清理工作汇报为治理党政干部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规定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市科协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相关文件,弄清政策依据。
弄清政策是清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在清理工作开展之前,市科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中违规行为和多购公有住房等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市科协全体干群对清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了政策界定,为清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落实领导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为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市科协特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科协副主席同志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登记工作。按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填写了《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按时上交到纪委,其它干部职工填写了《市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交党组审查后存档。经认真清理,我单位(包括科技馆)所有干部职工无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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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xx县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全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防汛排涝和通航水域秩序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道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多方联动、集中整治,全面做好县域范围内住家船的清理拆解工作。
二、目标任务清理拆解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生活用住家船和从事水上运输的船民生活用住家船。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全县住家船拆解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住家船停泊点脏乱差和水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
三、实施内容(一)做好住家船的拆解工作。由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拆解原居住船和已退出捕捞的生产用船,规范生产用船停泊管理,切实解决停泊点脏乱差问题,加强水域生态保护。
(二)做好住家船补偿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所有住家船进行价格评估,依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做好住家船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对于岸上无房居住和住房面积较小的住家船户,可以向政府申请保障房。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由住家船船主户籍所属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船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船舶停泊点等情况,逐条登记造册。
(二)宣传动员阶段。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同时,通过发放清理拆解通告、上门面对面做工作、沿河巡逻、广播宣传等方式,对我县水域内的住家船船户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引导船户自觉配合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
(三)价格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价格评估单位。然后由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委托价格评估单位进行住家船价格评估。
(四)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及附属设施的数量及价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五)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阶段(10月23日—11月30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拆解单位。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对纳入清理拆解的住家船进行统一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对我县河道内的外县市住家船,限期驶离。
(六)长效管理阶段。住家船集中清理拆解结束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要加强河长巡查和河道管理。
五、职责分工县农委、县畜牧局:负责提供前期渔民住家船调查摸底的基础材料,做好被拆解渔民住家船的档案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评估单位和拆解单位,对住家船进行评估和拆解。
县住建委:负责综合协调无房和少房住家船拆解户的住房保障工作。
配合做好拆解相关工作,提供水上交通工具,维护航道秩序。
县公安局:负责维稳和矛盾处理,排除非法干扰,保障清理拆解环境,并协助做好清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被拆解住家船的补偿资金筹集管理和工作经费的安排落实。
县水务局:协调县农委做好涡河、阜蒙新河部分河段的河道保洁管理服务,组织困难渔民积极参与。
县环保局:负责住家船所在水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住家船拆解后的环境监测保护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住家船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县卫计委:做好住家船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协调做好住家船渔民的转产就业工作。
县督查中心:监督相关单位政策落实和工作实施情况。
有关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住家船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拆解实施工作。
六、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住家船不仅严重妨碍河道交通、防汛安全,并且对停泊水域造成污染,自身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住家船拆解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施奖励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搬迁交船的,按评估补偿金额的5%给予住家船户奖励。
(四)确保资金投入。据统计,住家船约xx条,总需资金约xxx万元,其中,评估费约xx万元、住家船、网具拆解及无害化处理费约xxx万元、住家船补偿费约xxx元、住家船户奖励资金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工作经费xx万元。
(五)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六)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拆解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制教育和住家船清理拆解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调解等手段,教育引导住家船户自愿配合清理拆解。对既不愿拆解也不愿交由政府统一处置的住家船,依法强制清理拆解。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镇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镇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镇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苑婧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邓树华、副镇长高建阳任副组长,镇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镇党委、镇政府还成立了四个业务指导组,划片包干,负责对全镇12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包村干部为该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组长、召集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
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纪检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镇结合本镇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镇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12个村,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吃透上级精神。同时,我镇努力做到“一二三四”:“一”:各村召开好一个会议,即开好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村纪检小组成员、民主现财小组成员要列席会议。“二”:明确行政、业务两块责任人。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为行政责任人,镇财政所、农经站划片包干,为业务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做好三项宣传,即各村悬挂1—2幅条幅,张贴标语20条,镇统一印制宣传明白纸,发放到各村。“四”:把握四个关键。一是把握时间段,重点清理20xx年6月30日之前的农村三资;二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四是加强村纪检小组和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到委托代理服务,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村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镇包村干部和业务指导员亲自参加,边指导,边清理。
2、如实登记。各村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各村在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我们及时安排各村进行登记上报,没有明确答复或者暂不登记的,镇政府通知各村暂时不登记,认真把好登记关。
3、严格核实。各村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镇统一进行审核,经镇审核后,方可填写《核实登记表》。
4、认真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向村委会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包村干部主持会议,村两委负责人逐一向大会汇报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公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镇把握这个时机,按照县里的文件精神,出台了《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镇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按照福清市纪委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我镇基本完成了“三资”清查工作,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按照福清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我镇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组成。职责分工为:组长负责制,组织本辖区内村委会清查核资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各村的清查核资工作,经管站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各村清产核资清查核实工作,各村主干负责开展本村清查核资工作。从而做到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对各村委会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盘查清理。
(二)统一思想,广泛动员。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开展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相关领导在会上做强调讲话。财务经管服务站对清产核资专题工作布置会议,以举办培训班,对村主干和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他们的工作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为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序时保质完成打下了基础。
(三)组织实施,全面清查。经管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指导、跟踪、督查,各村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清查核实。清产核资结束后报告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主要做法有:
一是摸清存量。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以清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辅查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其他资产情况,采取账内账外清查相结合的方法,防止漏清漏登漏报,摸清全部“家底”。
二是明确权属。村集体资产严格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进行划分。集体所有的资产;办公楼、学校;土地、林木、滩涂、水面等属资源性资产。
三是理顺关系。主要对确认,对坏账依法进行核销。对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给予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经管队伍不稳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工作面广事杂人少,特别是基层经管干部任务重、压力大,造成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系统人员调动、借用频繁,现我镇经管干部只剩1人,并且要处理大量的日常各村财务管理事务,单凭经管部门力量很难完成任务。
(二)经费不足给“三资”清查带来一定难度。由于“三资”清查刚开展的时候,需要聘请一些人员进行清理、合同整理、电脑录入等工作,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工作开展进度迟缓。
(三)各村“三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制度漏洞百出。有的村存在合同丢失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到期无法收回等实质性问题。但单靠走法律道路又存在一定的程序与时间上的问题,给“三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有的村委会存在招投标也是走过场,甚至没有招投标等现象,而这些问题只靠经管部门力量,很难扭转局面。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内容不够全面。当前农村“三资”监管主要偏重于资产和资金的监管,特别侧重资金的监管;在集体资产监管上,主要注重于账内资产的监管,尚未涉及集体的农田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集体资产;在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上,存在重合同签定环节的监管,轻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环节的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资扫尾工作。继续完善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台帐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评估工作。
下一步侧重点工作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对未入帐的固定资产要及督促相关村按照有程序进行评估及时入帐,同时查明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原因。
三是资产资源和各类经济合同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进一步完善“三资”台账管理体系,切实按规定进行“三资”管理,在管理好各村集体资产同时,使各村的“三资”管理逐步走向合理化、合法化的正确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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