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需要各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在合同中详细说明交易的内容和条件。如果您需要一份标准合同文本,以下是我们为您提供的一些建议。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货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农副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
格,无毒无害,符合我国关于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从第三方购得农副产品并冒充乙方自种或自养所得交付于甲方。
三、交提货地方、时间、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农副产品采取:口乙方送货上门口甲方自提的方式。
提的方式提货,则乙方应保证将农副产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运人。
四、运费承担及运输方式:运费由_____方,采用_____运输方式。
五、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口现金口支票口电汇口其它。
六、农副产品所有权: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农副产品所有权自乙向甲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所有。
七、农副产品风险承担:农副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农副产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
八、侵权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或垫付赔偿责任后,乙方应向甲方清偿甲方所支付或垫付的赔偿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返本合同每于第二条约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种自养或质量不合格的农副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货。
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乙方农副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总价款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退货,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款,并按照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总价款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及时将农副产品交付于甲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总价款___%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迟履行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延期交货的情况下,决定是否接收。如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迟延交付农副产品的,则如该农副产品价格上涨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如遇该农副产品价格下降时,则甲方有权按照该农副产品下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购。
十、免责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甲方企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分立、合并、解散、破产、产品升级、产业调整。
等)导致停业,致使甲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十一、填写本合同中的可选项目时,可在相关选项前的口中划予以确认,每组选项只可单选,多选无效。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长春审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二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三
一、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含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在需方未进行产品验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产品运输到需方所在地配货站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建议以汽车运输为主,以保证供货及时。
五、合理损耗。
产品的一切的合理损耗均含在确定的供货价格中,需方不考虑为此增加的额外费用。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供方应对供应的产品包装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应保证需方接收前产品质量的良好,否则,产品的任何损坏(伤)都视为产品的质量问题。
七、验收标准和异议。
需方于收到产品后,于当日内完成产品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方法。
其供应方法与主产品一同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安装地。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20%的设备款(即人民币_______元)做为预付款,需方在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两日内支付设备款的70%和安装费(即人民币_______元),设备款的10%为保质金(即人民币______元),12个月后付清,12个月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解决。
十、违约责任。
对于供方提供的产品未能按照计划到货,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违约,扣总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为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彩以下第(3)种方式:
(1)由经济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决;。
(3)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由当地税务局出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置计算机耗材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供货方选择。
乙方每季根据实际需要最终确定当季购买耗材数量。
第二条买卖标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计算机耗材(以下简称“货物”),但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对所需货物的品牌、种类、数量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2、3项执行:
1、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标准。
2、如所购货物为乙方指定厂商所生产的货物,则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所要求订购的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货物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货物内附说明书一致,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按照货物内附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第四条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1、交货方法:由甲方负责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安全运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开封分行本部或各网点。
2、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于前款约定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甲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当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配套软件、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资料应当是清晰、正确和完整的。
7、乙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接收。
一、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对甲方所交货物是否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目相符进行初验,初验后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
三、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之时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安装及验收。
一、对于无需甲方负责安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接收货物后7日按照本条第三款的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过2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货物之日起3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二、对于由甲方负责安装的货。
1、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安装。
2、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甲方在安装前应对乙方提供的场地和电源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甲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严守乙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两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内开始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4、如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3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之日起5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5、设备安装后初次运行所需的耗材应由甲方随设备提供。
三、验收标准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货物维护维修、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一、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术支持服务: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4)甲方必须明确至少两名专职负责人,负责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货工作。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的技术工作人员应当自接到乙方技术需求后8小时内达到乙方货物所在地点,并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并使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应当首先用自有备用设备进行替换,以保证乙方货物的正常运行。
(6)其他约定:甲方维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过5天,维修途中的部分货物必须提供备件(如硬盘、集线器等等),否则视为违约。
二、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其他约定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一、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二、支付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以本合同封面中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知乙方,通知应加盖甲方公章。
三、乙方应当按照下列1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
(1)乙方应当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货款:货款每二个月结算一次。
(3)本合同规定的供货年度结束后,乙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购置的耗材数量和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总货款。乙方在收到发票和甲方付款申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四、甲方应当在下列第项约定的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该款项发票并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应价款前个工作日内。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项后的。
第八条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2、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壹年。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所交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的,或者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6日内对货物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需更换或补足的货物的价款乘以30%计算,但甲方能在交货期限前更换或补足货物的,可不支付违约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约定而需更换的货物的价款乘以10%的违约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逾期交货或按本条第一款约定需更换、补足货物但逾期未更换、补足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更换、补足)部分货物的价款乘以逾期天数乘以5%计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货(更换、补足)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损失。如甲方逾期1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货(更换、补足)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对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维护维修、技术支持以及培训服务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按照货款总金额的0。05%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货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因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与该货物有关的技术、附属设备等存在瑕疵从而在使用过程中给乙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甲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的,甲方应当予以修复或更换,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日之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货款的,甲方同意乙方从未支付货款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无违约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货的,甲方应予同意,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双方仍不能达成争议解决协议的,则任一合同方有权按照下列第1项规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并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在诉讼或_____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报价要求:
第十六条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称“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五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六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_____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_____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_________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_____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_____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_____。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_____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_____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装货后的_____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_____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_____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_____。
32.2_____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cietac)按其_____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_____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_____费除_____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_____期间,除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七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订货内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送货上门()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现金销售
()赊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无特殊证明为壹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____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货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栏由卖方发货时填写:
营业部
业务人员:
部长:
财务部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八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吴忠太阳山小泉煤矿
四、验收标准:验收时以清单或发票为准,质量以国标为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或其他问题,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六、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出卖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买受人有权退货,并解除该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盖章生效。
出卖人名称: 买受人名称:
章: 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九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__。(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_________(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采购人)。
乙方:_____________(中标人)。
甲方对农业开发工程pvc—u管材pe管材管件进行采购,于20__年1月9日通过询价招标,确定乙方为pvc—u管材管件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pvc—u管材管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根据甲方实际使用的pvc—u管材管件,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货物单价结算。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六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随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分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交货时。
需负责卸货及入库(如人手不足甲方可帮联系民工)。乙方保证每批货物在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完成。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按该批次甲方指定的型号和数量,以货物卸货入库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为准,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货资料及配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配件等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甲方所购货物超过实际使用量的,超过部分退还乙方,但甲方需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的运输费。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服务或售后服务约定: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的保修和系统维护,不得少于1年。具体保修期按按照乙方投标服务承诺执行,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个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八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
乙方每次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需请甲方到现场验收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外观和各种证明、手续等)。
甲方如对货物质量产生疑问,有权将货物抽样送法定质检机构检验(随机抽取5个品种型号)。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合格,则质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不合格,则质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调换该批次合格商品,两次送检均不合格的将退回全部货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当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全部供货完毕且所提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或法定质检机构出具质量合格报告后,按进度支付,货物供应完成60%支付50%货款,全面完成经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乙方需派代表现场监督)合格验收后一月内支付40%,甲方安装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管材、管件运行正常,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按期或者按批次交付货物,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通过向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诉讼或者起诉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合同书。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现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内容:
一、产品类别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详细配置和技术参数见附表。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元)大写: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到使用地运输费用。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配套消耗品要求。
甲方所购体育用品,乙方应保证质量,并确保甲方对因型号不适及质量问题在国家规定期限范围内进行调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产品。具体服务: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提供全免费维修。
四、验收及验收标准。
1
乙方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验收,需求单位根据甲方验收合格书、采购合同书、以及发票按合同总价100%,15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产品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产品和所交产品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载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2、经双方签字的书面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附表(明细清单):
序号名称品牌参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甲方(需求方):名称:地址:邮编: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十二
买受人:_________
1.标的: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款:_________
4.交(提 )货时间: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十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购销合同)。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所有。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九条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十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运输方式:()送货上门()代发货运。
()赊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货款。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货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栏由卖方发货时填写:
营业部。
业务人员:
部长:
财务部。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十五
甲方(全称):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____ (以下简称乙方)
1、采购内容
1.1货物名称:____
1.2数量:____
1.3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____
1.4技术参数:____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3、交货要求
3.1交货日期:____
3.2交货地点:____
3.3交货方式:____
3.4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问题通知后应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1)更换:____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____
(2)贬值处理:____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____
(3)退货处理:____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井承担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4.5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4.6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合同款支付
5.1付款方式:____合同签订后付款 %,到货验收合格后按到货总数支付相应货款,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可以在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产权
6.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6.2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4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求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8、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8.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8.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8.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候办理完中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8.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8.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如甲方货物已到达。
9、调试和验收
9.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合同条款、竞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9.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9.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9.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9.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
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 的违约金。
10.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 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账号:____ 账号:____
税号:____ 税号:____
签约时间:____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____ 年 月 日
产品采购承包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购销合同)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所有。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九条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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