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剖析的报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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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的报告(精选16篇)
时间:2023-11-11 13:57:10     小编:GZ才子

报告是一种书面材料,通常用于对某一事件、项目或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确定写作的重点和结构。在这个报告范文中,作者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一

案件剖析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调查终结的典型案件,剖析发案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的综合性材料。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总结工作,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的暂行办法》规定,“一案双报告”是指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调查组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侧重以下内容:1、被处分人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及后果;2、被处分人所犯错误的主要原因,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3、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发案单位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应进行整改的建议。案件总结剖析报告由案件调查组与发案单位共同研究起草,经案件承办室同意后,报分管常委和主管副书记批准,案件承办室送达发案单位。

关于汪××贪污受贿案的剖析报告最近,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汪××的贪污、受贿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汪××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委组织部已免去了汪××担任的××单位负责人职务。

汪××,男,汉族,……。

(一)主要违纪事实。

……。

(二)发案原因分析。

汪××贪污受贿案是近年来全县××系统发生的一起严重违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此案的发生暴露出××系统在抓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8。

以处理的支出,许多支出没有规范的票据,胡支乱花现象十分严重,客观上导致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

(三)整改措施。

第一,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推行事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加强监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例文案件剖析报告的主体由主要违纪事实、发案原因分析、整改建议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叙述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通常采取两种方法,即先总后分和先分后总。先总后分,就是先扼要综述被调查人的错误及性质,再具体介绍被调查人所犯错误的具体事实;先分后总就是先介绍具体错误事实,然后归纳出错误性质。不论采取哪种方法写作,都不能泄露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总之,对这部分内容详略的把握,可以比错误事实材料简练,大体相当于处分决定叙述错误事实时的详略程度。

第二部分,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这部分内容是案件剖析报告的核心内容,应着重围绕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叙述时,这三方面内容又不宜截然分开,特别是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结合起来去写,使之浑然一体,结构形式更加紧凑。

第三部分,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一般不外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监督、完善管理等几个方面,但在写作过程中应避免平铺直叙,千人一面。要对案件发生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抓住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把关键性的建议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去写,以凸现其重要地位,防止被其他问题淹没或冲淡。

三、应注意的问题。

1、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它是针对初发性案件、普遍性案件、屡发性案件、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而言的,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效果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要讲求质量,追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2、开展案件剖析工作,大体上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要坚持以查促教,推动廉政教育。注意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用处边事教育身边人。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二

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案件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审查结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纪律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一)形式审核。案件审查终结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规定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交案件审理部门形式审核(预审)。案件审理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将意见反馈纪检监察部门,符合移送条件的,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办理正式移送手续,不符合移送条件的,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由纪检监察部门补齐相关证据材料。

   (二)自办案件的受理。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终结的案件,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后受理。移送审理的案件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1.移送审理的请示及分管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领导及书记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2.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主要包括:检举材料、初核(初步审查)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关于进行初核(初步审查)的批示、立案呈批报告、立案决定书和其他批准立案的材料等。

  3.调查报告(含电子版)、处理建议和承办部门的意见。

  4.全部证据材料。既包括证明被审查人构成违纪或违纪情节严重的证据,也包括证明被审查人违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违纪的证据;具有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情节的,须提供相关证据。

  5.与被审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审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或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6.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在移交上述材料时,应同时移交包括否定所审查问题的全都材料。涉及收缴、暂扣、封存款物的,应在移交时一并予以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已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不再办理立案手续,启动简易审理程序,由案件审理部门依据生效的刑事司法判决、裁定和决定,提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意见,按程序报批;案件审理部门发现除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审查核实的,应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对于未受到刑事处罚但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立案手续,审查核实后移送审理。

    受到行政处罚后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以及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但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规定审查核实后移送审理。

   (三)报批案件的受理。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需由本级纪委、党委批准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下级党委、纪委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1.呈报审批的请示;

   2.处分块定;

   3.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4.与被审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见面材料;被审查人对。

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或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5.被审查人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6.有关纪委和党组织的意见;

   7.其他应当呈报的材料。

   (四)征求意见案件的受理。下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部门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报送征求意见案件,应具备以下材料:

  1.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

  3.受审查人的检查和对违纪事实材料的意见;

  4.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对受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五)问责事项、事故(事件)类责任追究案件的受理。问责事项及监察机关参与审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类责任追究案件,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后受理。应移送的材料同自办案件,问责事项不需立案的相关材料,事故(事件)类责任追究案件可将党委、政府及纪委领导批准参加调查的批示、指示等作为立案依据。

   (六)备案案件的受理。对下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备案案件,直接受理。

   报送备案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

   1.呈报备案的报告;

   2.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

   3.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4.受处分党员的检查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党组织对其意见的说明;

   5.批复机关的批复。

   (七)申诉案件的受理。对应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复议复查或者复审(复查)复核的申诉信件,提出受理建议,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八)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受理。对应由本级监察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九)协审案件的受理。对下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结束需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协审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应移送的材料同自办案)。

   二、案件审核审议。

    (一)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的案件,应是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以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案件。

    除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案件外,一般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沟通后提出意见,并报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批准后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在提请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前,应根据现有证据梳理出主要违纪事实,提出定性方向或倾向性意见,并将案件材料整理有序。

   (二)专人审核。案件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指定两人进行审理。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议组审理。

    (三)程序、证据审查。审阅案件材料,一般应制作阅卷笔录。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情况、责任划分以及不予认定、不同意见、疑点难点予以记录,提出阔卷意见。

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部门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可以自行补充审查,也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补充审查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审理过程中与纪检监察部门存在较大分歧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室主任(副主任)或经办人员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或承办人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必要时也可提请双方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决定。

    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有必要,可就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沟通协商。

  案件审理部门需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要求审判、检察、公安以及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相关材料的,相关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裁定)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案件审理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报批。案情特别疑难、复杂的或与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延长审理时限,但延长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在案件审理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时限内。

   (四)审理谈话。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应与被审查人谈话,告知权利义务,核对违纪事实,听取申辩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因特殊情况不宜进行谈话的,应当报分管领导批准。谈话时应由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场交由被审查人核对签字。对谈话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案件审理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需要向相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需要补充审查的,按规定补充审查。涉及审理谈话需要与被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拘留的人员或者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见面的,可以提请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协助,相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中止审理,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待其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后恢复审理。

    (六)涉案款物处理。案件审理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在涉案款物管理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1.审查清单。案件审理部门对涉案款物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款物清单是否完备、暂扣封存是否合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2.交换意见。案件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款物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及时沟通,并在审理报告中说明理由。

    (七)集体审议;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室务会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集体审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审理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处分的执行。

  处分决定作出后,案件审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支部)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宣布,也可以委托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和行政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不得少于两人,应告知受处分人员其享有的权利。

  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宣布、送达处分决定的,受委托单位应在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一个月内,将宣布、送达情况书面反馈委托机关。

   处分决定应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干管权限报批后执行.并在两个月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

  处分决定应送承办的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结案案件登表》。

   无特殊情况,在受处分人员影响期内,应对受处分人进行回访教育。

    四、党员权利的恢复与行政处分的解除。

  (一)党员权利的恢复。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大会考察后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或上一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原处分的机关或相关部门备案。

   (二)行政处分的解除。受到行政处分(开除处分除外)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且未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受行政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受行政处分者改正错误的表现,向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五、案件材料的归档。

  审结后的案件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中纪发[1998]8号)立卷归档,于结案次年一季度前移交委(厅、局)档案室。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三

根据恒升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的通知》(恒升纪„2015‟2号)文件精神,勘测分公司在7月份党风廉洁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

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了川煤集团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党风廉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中杉木树矿业公司“7.23”重大责任事故和川煤集团纪委(川煤纪„2015‟26号)文件《关于恒升装备检测公司川东南站朱玲等三人涉嫌私分、贪污国有资产有关问题的通报》,在川煤内发生的二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公司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将案例印发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从中起到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2.开展检视反思,提升反腐倡廉自觉性公司党总支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和纪检委员身先士卒针对案例分析情况,结合公司和个人实际,分别就个人检视反思进行了发言,领导班子各成员在自己的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发言中,对“把国企当提款机,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恒升装备检测公司川东南站朱玲等三人涉嫌私分贪污国有资产有关问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危害都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反思。在典型案例检视反思会上,大家的剖析和发言涉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道德素质、纪律规范、制度建设等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每位班子成员发言均在20分钟以上,大家在检视自查中不回避、不遮掩,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会议达到了警示教育、正风肃纪,触动思想、净化灵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公司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并写出检视反思报告。纪检委员逐个审查反思报告。

3.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1、党员干部一定要有时代责任感。通过开展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一定要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既是对各级党员干部一次思想洗礼,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党群干群关系,廉洁从业等多方面的一次考核,做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在围绕“讲政治、守规矩、促改革、稳增长”这一主题和川煤集团“减亏止滑年、改革图存年、克难攻坚年”面前,如果不能带领大家开创一个弊革风清的政治局面,不能凝聚和鼓舞企业广大干部群众保持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就会在为民、惠民的征程上落下步伐。

发,导致顾此失彼的偏差局面,才能保证维护整体利益的同时兼顾局部利益。

3、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管好用好所属部门员工。服务员工群众是我们党员干部最光荣,最神圣的职责。不管官位大小,其一言一行都是广大群众的镜子,不论在工作纪律方面还是在廉洁自律方面都给大家起着表率作用。基层干部是管理链条上最末端的环节,管好用好基层干部非常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表里如一,言必行,行必果,决不能搞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同时要教育引导,关心、爱护员工,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需。要了解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这样公司的员工才肯干、才爱干,我们也就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拥护。

1、加强理论学习,严格党性修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和研究新形势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品格和作风,认真学习其他同志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不断学习,改造主观世界,强化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及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对照“三严三实”、“八项规定”以及“六项禁令”等法律法规要求,逐一进行认真的剖析,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修养和管理能力。

3.大张旗鼓地将开展检视反思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引导企业领导人员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帮助各级领导人员端正思想认识,自觉积极抓好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

4、将以此警示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以党风廉洁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实绩赢得公司领导和各级部门和广大职工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漠公仆本色。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四

摘要:近年来,粮食买卖经济纠纷案件频繁,案件涉及的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处理过程复杂。粮食是一种特殊性商品它的特殊性导致粮食交易不同与其它商品交易活动,因此,在粮食交易活动中,应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实现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笔者从一桩粮食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出发,就粮食购销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风险节点和风险防控措施阐述自己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购销业务;风险管理;防范对策。

2013年6月,某粮食购销企业与某面粉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某粮食购销企业委托某面粉有限公司代收代储小麦,并将该批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方式為某粮食购销企业提供小麦收购资金,某面粉有限公司利用自有仓房、场地和人力收购、储存和保管该批小麦。粮食收购业务结束后,某粮食购销企业将该批委托收购小麦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销售价格按“收购成本+资金成本+双方约定利润”组成。该项业务由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部分组成。双方合作过程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派业务员驻场监管某面粉有限公司小麦收购、储存,以及粮食出库业务全过程。

在小麦代收代储收购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提供的小麦收购进度将收购资金拨付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由某面粉有限公司对售粮农户结算。在小麦出库环节(即:定向销售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返给某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款,按收购成本价折算出小麦的出库量,财务人员再据此核减库存商品账。在定向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某面粉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在未支付某粮食购销企业小麦款的情况下,不断擅自动用库存小麦,导致粮食库存短库,最终形成某粮食购销企业430多万元的亏库资金无法收回,某面粉有限公司也因资金链断裂停业经营。

2014年10月,在某面粉有限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条款的情况下,某粮食购销企业将某面粉有限公司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主张400多万元小麦收购款及合同约定的资金成本和利润。2016年2月,案件先后经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多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某粮食购销企业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案分析,该项粮食合作经营业务存在的诸多风险。一是缺乏对客户资信的深度调查。某面粉有限公司是当地资信很差的民营面粉加工企业,资产规模小,生产能力差,资不抵债,且法定代表人有犯罪前科。在客户选择上,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本不了解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债权债务,以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真实信息,缺乏对客户资信以及资金实力、实物资产情况的深入调查,客户选择相对粗放。二是对合作风险的预判不足,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在合作形式上,某粮食购销企业对支付的收购资金缺乏控制力,且对库存实物有监管权但实质上无法对代收代储的小麦进行掌控和实际占有,合同未能通过资产抵押、抵押担保等法律形式控制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约定的违约罚则比较轻,对违约方没有足够的制约能力,没有形成震慑力。发生风险事件后的处置手段不多,主要途径是催款。三是履约不严谨,货物交付不规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焦点之一“库存粮食去向不清”。特别在粮食出库环节,粮食出库量是由某面粉有限公司付款折算形成,没有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交接手续。合同履行过程中确认数量的关键书证系某面粉有限公司员工代签,没有某面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实物出库交付环节证据链不足,存在很大漏洞,给某面粉有限公司混淆粮食去向和逃避债务提供了机会,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不严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在审查小麦的物权占有、物权交付方面耗费了某粮食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举证责任。四是内部管理不到位。在粮食出入库过程中,各职能科室没有按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操作,在小麦在代收代储收入库、销售出库的关键节点,某粮食购销企业均缺乏实物出入库的原始单据,各类账簿的核算全部是按照双方往来资金折量记载。驻点监管人员没有有效发挥职责,对某面粉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随意动用库存小麦的行为没有采取控制措施,中止违约行为,导致粮食实物库存长期账实不符。出现资金风险后,业务部门未能及时与某面粉有限公司进行业务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为后期维权准备证据。五是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法律顾问把关,没有从法律层面对双方建立的《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关系进行研究、规范,为后期维权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因素。《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类业务的融合,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特征具有相似之处,与通常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与货物交付数量确定买卖双方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而是以“收购资金+资金成本+约定利润”确定。所形成的最终结算单价与市场行情也存在差异。法院根据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很难理解委托代收代储合同与定向销售合同之间的合同目的与货物单价的形成规则,致使法官难以产生内心确信,其自由心证产生的过程比较艰难,增加了维权难度。

加强粮食购销业务风险控制,就必须从业务决策、客户选择、合同管理和履行,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着手,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一是加强决策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特别是对重大合作或复杂的经营项目做好事前风险研判,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规范合作经营方式,防范决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对合作客户要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和法定代表人信誉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核。涉及重大合作事项,应从工商、银行和税务等外部相关部门取证,摸清合作方实际情况,对合作方资信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三是加强合同条款审核。在合同谈判、起草及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对赊销预付类业务的增加财产抵押、担保,以及违约责任条款,有效防控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给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提供有效保障措施。明确约定确认实物质量认定标准和依据,明确延期交货期间保管费用标准及承担方,明确保管、运输损耗损失等条款,防止因粮食市场行情变化给违约方提供违约机会,形成合同执行风险,丧失机会成本。四是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在实物交割上,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并形成货物占有权转移凭证,取得确定债权的法律书证。同时,业务结束后或出现风险时,及时进行货款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及时跟进,提前采取措施,做好事前取证和风险防范工作,在减少损失的同时,为后续维权做好证据链收集工作。五是加强企业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在合同书立、审核、履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执行内控流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层层把关,减少漏洞,降低风险。加强业务核算,准确处理形成的交易事项,客观准确反映经营状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促进业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定期催收和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债务人经营状况,防止诉讼时效失效和债权灭失风险。落实合同主办人、主办部门等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防止内部管理松懈给对方造成机会,导致风险案件发生。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六是树立法律意识。某粮食购销企业没有从法律层面分析与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业务的本质特征,把委托代收代储、定向销售业务按单一的购销合同处理。如将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的业务行为视同“非典型性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处理,即案件中的买受人某面粉有限公司既是委托代收代储的受托人,又是定向销售合同的买受人,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实物交付和转移占有的物权变动行为,只需买卖双方办理拟制交付的仓单手续即可确认,减少审理环节中货物走向不清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要进一步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加法律观念,事前做好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事中控好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事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强化责任追究,把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五

近期,单位发生了三期违规饮酒的问题,教训很深刻、影响很恶劣,值得警醒、值得反思。在全国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上上下下三令五申的强调要求之下,出现这样的问题,实在是不应该、不合适,既反映了思想认识、法纪意识的淡薄,也反映了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的漂浮,无论是个人,还是对单位,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影响和损失。对个人来说,作为一名干部,理应自我要求更严一点,自我约束更紧一些,但这样一个敏感时段、关键时刻,依然放松要求、放纵行为,参与喝酒、聚集饮酒,与身份的要求不匹配,与职责的要求不匹配,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匹配,可以说,政治上很不清醒、思想上很不敏感,是在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对单位来说,区域敏感、任务特殊,容不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有一点的麻痹大意,可以说出了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出了问题就是重大问题。我们单位一直发展势头好,发展劲头足,现在出了这样的严重违纪问题,对单位的发展时一个冲击、是一个伤害,可以说影响了集体的利益。

深刻分析三起违纪饮酒问题,围绕思想认识、法纪意识、工作作风、遵章守纪进行对照检查,更加起到前车之鉴、警醒自我的作风。

一是从思想认识上来剖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为发生的问题都能从思想上找到根源。这三起违纪饮酒问题,说到根子上,还是思想认识上比较迟钝,对当前形势认识不清、对担负任务认识不足。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刻,就是各项要求最严的时刻,个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要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衡量,上升到政治要求来约束,尤其是党员干部不能“简单化”“群众化”“一般化”。

二是从法纪意识上来剖析。纪律是块铁,谁碰谁留血。知法守法,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关于饮酒的问题,上级有强调、文件有要求、领导有指示,就像“紧箍咒”一样套在了我们头上,作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什么是该为,什么时候不该为,更应该知道哪些事做了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法纪意识是立身之本、是基本信条,不能在这个方面犯迷糊。

三是从工作作风上来剖析。作风连着战斗力,作风连着个人的形象。非常时期,犯低级错误,直接体现了工作作风的不踏实,是对个人岗位、个人职责的不负责任。我们工作在一线,要求严、标准高、任务重,需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来保证,这里松一些,那里弱一些,迟早会出现“漏洞”,迟早会“冒泡”。这个时候,一定要把工作作风端正以来,坚持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四是从遵章守纪上来剖析。这个章,就是规章;这个纪,就是纪律。一个系统有一个系统的规矩,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要求,有规矩就要守规矩、有要求就要按要求,任何人都不能犯模糊、犯模糊。遵章守纪是基本约束、基本准则,既是岗位需要,也是身份要求。这三起违纪事件,直接反应了对规章制度的漠视,对纪律要求的侥幸,是麻痹心态。

联系我个人来说,虽然能够严格自我约束,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要求的,按照领导反复强调的,做好各项工作,但反思自己,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也有政治不够警醒的现象,也有工作上降低标准的时候,也有作风上不够严谨的方面,下一步,我将以此次违纪事件为诫,举一反三,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思想认识求“深”。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敏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不做糊涂事、不当糊涂人,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稳定、行动上的自觉。

二是法纪意识求“紧”。始终绷紧法纪之弦,保持头脑清醒,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为的坚决不为,始终让自己的行为在法纪条框中运行。

三是工作作风求“实”。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端正工作作风,把岗位赋予的职责、领导安排的工作,不折不扣、不讲条件完成好、落实好。

四是遵章守纪求“严”。加强自我约束,管住小节、把住细节,特别是“八小时以外”更是要严格自律,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六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湖北省xxx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费仁平粮库监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费仁平在负责湖北省xxx粮库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期间,通过为叶某某公司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等方式,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并将亲友介绍给叶某某合作经营或进行投资。经查,费仁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

陕西省xxx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吴新成利用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xxx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储粮指标分配、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945万余元。经查,吴新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受贿案。王银峰利用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粮库项目建设、企业投资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00余万元。经查,王银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李海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等方式,贪污公款1555万余元;在动态储备粮储存、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54万余元;挪用公款4418万元。李海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兰侠违规决策案。李兰侠在贵州省省级储备临储粮采购中,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省级储备临储粮的采购方式,以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220万元,并通过提前借支省级储备粮轮换资金方式偿还前述借款。经查,李兰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受贿、挪用公款案。董春平利用担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集团公司购销计划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在收储库点审批、粮食运输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3万余元;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参与中储粮集团公司政策性粮食收储,相关企业获取保管补贴;指使下属将公款挪用于其亲属公司的经营活动。经查,董春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原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立强受贿案。王立强利用担任中储粮大连直属库主任、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储存、轮换、收储库点资格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8万余元。经查,王立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斌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报虚报购粮款、销售粮款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338万余元;指使下属和多名粮食经纪人,将销售粮款436万余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经查,杨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

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滥用职权案。刘国忠伙同他人,在核查某民营企业申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刘国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为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广东省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日照贪污、受贿案。刘日照利用职务便利,在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采购小麦业务中,伙同他人通过报销虚假运输发票方式,侵吞公款126万余元;在获取储备粮代储资格、粮食购销、租仓代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7万余元。经查,刘日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xxx要求,立足职能职责,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从上述通报案件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危害后果严重;既有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内外勾结、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的责任问题,还有监督管理走马观花、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甚至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久治不绝,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了xxx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释放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今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进、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紧紧围绕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查办案件入手,深入剖析、查找根源,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推动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取得持久性成效。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七

我校本着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精神,严格按党章和教师职业道德办事。这些年来,我校始终保持了学校的圣洁之地,没有出现一例有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从新闻媒体上,我们也经常听到、看到教育系统中出现的许多违纪违法的案例,这对我们无疑是很好的反面教材,对我们有着很好的警示作用,对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从制度上杜绝违纪违法。

我们学校能做到没有违纪违法的一个案例,这跟学校能制定出一套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学校如果会出现违纪违法的案件,一般也是经济腐败案件,这在我们学校没有这样的土壤。校长、总务等相关领导,与经济接触比较多,他们为了保证学校所有人的清廉清白,签了《廉洁自律保证书》,让大家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而且学校还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也严格要求所有教师不得去做有违纪违法的事,做到有制度,有人监督,并且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让违纪违法的成本太高,做到不能违,不敢违。从而营造出了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加强了学校的管理。

要想学校好,跟学校管理是分不开的。我们学校重视建设一支坚强的领导班子,使整个领导班子在学校教学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领导班子分工,把整体工作有机的分解和细化,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学校能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把各项工作都在会议上解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又有一个能干,作风正派的李志良校长做为学校领头人。学校的校风学风都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做到遵规守纪,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校不断延伸管理的触角,抓环节、细节的落实,达到管理的精细化,从而杜绝违纪违法的案例产生。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夏阳中心小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要求每位教师定期参加教师集中政治学习;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写出师德体会。通过活动,学校涌现出了一批师德师风典型模范,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优秀教师,对全面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学校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我校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反对腐败的工作过程中,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坚持把好加强政治学习,把好宣传教育关;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实施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我校能保持违纪违法零案例,跟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管理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持狠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学校将更加健康发展,违纪违法的人和事都无法在我们学校发生,我们的学校将变成更加和谐健康的乐园。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八

按照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我深刻分析了某某违规违纪案件的根源环节,使我思想上进一步清醒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为汲取教训、防微杜渐,现对照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一)学习上还不够。对理论学习还不够注重。在学习中,不能认真读原著、悟原理,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讲话精神的学习和理解不深、不透,学习还不够系统,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资料,往往是会上给同志们念一念,同志们听一听,自我缺乏钻研,也没有对同志们严以要求,导致学习仅浮在表面,还没有到达应有的深度。

(二)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自我位卑言轻,不作决策不做指示,不管人又不管财,远离各种诱惑,别人所犯的错误,不会发生在自我的身上,别人身上有的错误思想倾向,自我不会肯定不会有。有时候甚至错误地认为别人的事情与自我关系不太大,违法违纪的事情离我还很远,只要自我在日常工作中干好本职就行了,不会出啥事,危机感不强。

(三)自我反思和自我检讨不够。平时只是忙于工作,很少自我静下心来对照党章、对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对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剖析和检讨。在参加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时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景下作自我批评少。有时批评自已还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触及自我内心感情深处,没有“刮骨疗伤”的勇气。

(四)工作力度不够。自我身为本单位的纪检组长,但由于工作经历缺乏,工作中有摸不着头脑的现象,从而导致不能很好地按照自我职责去开展工作。对少数党员在工作中和思想上出现的偏差不能及时发现,发现了不能及时纠正,有时能及时纠正但碍于面子,纠正力度来够,不能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五)工作缺乏担当。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意识,不敢主动作为,不敢干、缺乏朝气蓬勃、斗志昂扬的工作热情,害怕干,即使干了也不大胆,在干的过程中进取动性不够强、创新意识不够,害怕出了差错被批评或处分。有时仅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领导叫怎样干就怎样干,反正有了问题自我不用担当。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取参加集中学习、团体讨论。经过观看警示教育碟片,我明白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并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经过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事,提高自身的防御本事、提高自身的保护本事,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经过观案例警示片,学习案例分析,参加廉政党课学习方式,以摆事实、讲道理来引导,用发人深醒、令人深思的案例来警醒,进一步认清“明理、戒骄、敬畏、慎行”是坚持清正廉洁的首要。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梦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现象。背弃梦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经过学习对照,既要提高了自我的认识水平,又从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我。清醒地明白自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所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必须要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拒绝收受各方的贿赂。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我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赶超一流的工作目标,克服小成即满的思想,对待工作多思、多想,研究规律、研究特点,发现问题,逐步提高,善于总结,善于挖掘。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自我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我,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新的境界、新的姿态,扎扎实实,有创新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我,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这样才能保证自我不断的在工作中提高,才能看到问题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为事业贡献自我的力量。

(四)定期开展自我批评。阶段性地对自我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我,不再“下不为例”,做到防微杜渐。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坚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职责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经得起考验,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总之要以这次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神为契机,纠正自我的一些缺点错误,解除一些思想负担,改善一些工作方法,理清一下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和全体同志齐心协力,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以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质监局全面建设作出自我的贡献。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九

xx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同时也说明我县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自觉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习惯还没有养成。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剖析,以案为鉴,以事为镜,切实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必须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从近年来全。

县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都强烈警示我们,腐化堕落是从精神防线失守开始的。有的党员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背叛了入党誓词,一味谋求个人升官发财,置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有的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私心作祟、私欲膨胀,把个人私利融入公共权力运行之中。xx等人正是随着职位的升迁、生活的改善、环境的变化,放松了理论学习和对自己的思想改造,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使全体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结合推进“三基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xx”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敏锐。

(二)必须突出严明纪律这个重点。权力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必须依法依规行使。从发生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腐败行为虽然表现各异,但无论涉及副国级、省部级高官,还是科级以下干部,无论是贪污侵占,还是收受贿赂,本质上都是违规行使权力。领导干部一旦失去依法依规用权的观念,就会凌驾于法律和纪律之上,独断专行,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也就习以为常了。xx等人受党教育多年,理应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纪。坚持把握务实管用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及时修订、建立制度,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查漏补缺,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从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唯有如此,权力才不敢“任性”、不能“任性”。

二、加强党性修养,心系群众做好公仆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领导能力、自律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深谙宦海浮沉贵养廉、奉公守法莫贪钱的深刻道理,才能具有不为名利所动的浩然正气,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抱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之心。因此,我们要把学习作为自己的终身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思想境界和文化水平。忠实地履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坚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淡泊修身、廉洁从政。

三、坚持严以用权,遵章守纪秉公办事岗位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如果权力观念错位,私欲膨胀,胆大妄为,必然会触犯党纪和法律,受到应有的制裁。人生没有后悔药,绝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我们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克己奉公、遵章守纪,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四、带头艰苦奋斗,争做廉洁勤政表率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我们的事业成功都是经过艰辛探索、艰苦奋斗取得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更应当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廉洁自律、勤政务实,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经受住权力、金钱、物质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面前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常记公仆本色,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五、自觉接受监督,慎独慎初防微杜渐没有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就会出问题,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放眼古今,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野马”,迟早会掉下悬崖。因此,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十分珍惜组织给予的干事创业平台、锻炼成长舞台,不断增强党性锻炼与道德修养,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权力政绩观,牢记“监督是爱,放松是害”的理念,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慎始善终。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知荣辱。警示案例告诉我们:腐败之路就是毁灭之路。

今后,我将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活动,锤炼作风、提升自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奉献青春和力量!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十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日常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修订了相关机关制度,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为将本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的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负责检查、监督日常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同时,开展广泛调研,听取机关干部和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和日常工作纪律的意见和建议,对机关制度特别是纪律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局工作全部纳入到制度管理之下,确保各项工作均能有章可依。

为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工作纪律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确保有章必依,做到违章必究。由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杜绝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效率低效等问题。

通过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杜绝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工作日中午饮酒,打牌、上网聊天、打游戏、逛淘宝以及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等不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将处理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

通过自查整改,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进一步提升,增强了我局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十一

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党委组织开展“认真剖析赵峰瑞案件坚决防止被围猎”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对照近年来发生在公安队伍中的腐败案例,特别是省纪委对赵峰瑞案件的剖析材料,紧密联系个人和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视了自己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服务群众、规范执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思考制定了下步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赵峰瑞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能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反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理想信念丧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也给组织脸上摸了黑,更是给我们敲了个大警钟。开展以案肃纪工作是落实***总书记坚持标本兼治、纯洁净化党员干部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也是一场敢于正面问题的自我革命。着力打造执纪铁军,着力解决信仰不坚、党性不强,用权任性、以案谋私,目无纪律、顶风违纪,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使全面从严治党在我局立起来、严起来,构建系统内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本次警示教育学习,使全体干部再一次受到深刻的警醒和不可触碰的底线,知道了敬畏,更认识到违纪违法给党和人民带来的严重危害性。

1、在政治立场方面。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在服务群众方面。

我有时对待人民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工作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至自己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没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民警察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而我却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群众,树立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在工作学习方面。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一方面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具体的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反而招来非议。自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所以在工作、学习中比较盲目。

4、在廉洁自律方面。

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参加工作以来,总认为只要把日常工作干好了就行,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识不高,总认为大方向不错即可,以工作任务多给自己开脱,学习不够深入。我觉得我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导致自己在许多方面虽知道不足,但常找借口来回避问题。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要的实践在于认清职责,立足本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为群众排忧解难。

2、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我要努力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警务知识,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学习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只有狠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警务知识,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3、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更快进步。

我知道严于剖析自己,需要一些勇气和信心,但它是对自己高度负责的一种表现,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我也知道正确认识自己特别是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错误是很不容易的。但我觉得我不能就滞留于现状,我要做到真正剖析自己,要为自己定好位。我不能把自己降低为普通老百姓,不能仅仅按老百姓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必须时时刻刻以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我代表的是人民警察的形象,这样才能正确地对待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从群众意见中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十二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本人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且围绕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重视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紧一阵,松一阵。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自觉,被动学习的多,粗浅浏览的多,要求学习的内容多,读原著少,系统学习的少,与实践结合的少,与改造自己思想结合不够。

二是学习缺乏钻研精神。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只是在一般学习上,但是对深刻领会其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等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

也只是人云亦云。

一是对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等还要更坚决。有时会认为只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决策部署、决议决定和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就可以了。在实际工作中,工作态度要更坚决、工作节奏要更快。

二是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监管还要更到位。虽然领导干部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对个人事项不重视,漏报、填报不规范等情况仍然偶尔出现。

(三)对党忠诚老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的政治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纪律、规矩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的新思想、新观念理解不够深入,缺乏从政治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敏感性。对社会上、网络上的一些错误言行,片面的认为掀不起大风浪、认为单凭一己之力也左右不了局面,没有旗帜鲜明地站出来批评和抵制。

二是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工作有时怕得罪人,喜欢一团和气。在检查指导中对于科室和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只是避重就轻,一带而过。对出现的不良现象有时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得时不说就不说,该抓的不抓实、该管的不管到位。

(四)履职尽责、担当负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担当意识还要增强。对基层实际情况掌握还不是很全面,思考也不够深入,缺少站在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大局的层面来谋划推动工作的高度,部署工作不够细致。工作激情还不够,有干一阵歇一歇的思想,对于定下来的工作措施,缺乏有力的督促检查。对上汇报争取关心支持不够。对党建工作缺乏认真研究,重视不够,认为不能抓得太紧,不然会干扰行政工作。

二是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还要加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认为系统自身建设抓的不错,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弱化了要求,疏于了管理,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隐性和潜在的问题,与零容忍的要求还有差距。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片面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严格,特别是在处理和追责时力度不够。日常监督不到位。经常性的督导制度坚持不够,平常的检查流于了形式,上面布置的或要检查时就动手抓一下,也只是对轻描淡写地对干部的工作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

三是攻难克坚精神还要强化。工作上进取意识不强,指导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工作能力欠缺,有时还不愿面对棘手的事情,不敢直面矛盾和困难,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

(五)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扎实。与基层干部职工交流少,交心少,听汇报多,实地调研少。不能够全面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对基层群众的诉求不能及时给予解决。

二是作风建设仍要进一步加强。在工作中闯劲拼劲不足,在亲力亲为、用心用脑方面缺少艰苦奋斗、持之以恒的毅力。在纠正干部队伍四风问题上缺少“入木三分”的狠劲和“滴水穿石”的韧劲。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认为这样就履行了责任,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较少,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

二是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自己认为只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规定办事就够了,仅仅满足于不触红线,没有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缺乏持之以恒用党纪要求来规范自己的决心,有时对社会不良风情没有旗帜鲜明的反对,抵制不够坚定。

(一)放松了深入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

平时不能静心学习,对理论学习只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喜欢上网看手机,沉下心来仔细研读党的理论和中央各项大政方针远远不够。自以为已有的社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应该没有问题,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常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变成软任务。

(二)放松了经常性的党性修养锻炼。

反思我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近年来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力气不够,世界观的改造时有放松,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薄。有时看问题、办事情不去和榜样、楷模比,不去用法规、标尺量,而是以“潜规则”、“大家都这样干”为自己找理由,自我感觉还不错,觉得自己还算是坚持原则、算是守住底线。

(三)放松了在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上的宗旨意识。

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淡薄、弱化,眼睛盯着上面多,看着下面少,只求领导满意不求群众高兴的思想依然存在,在思想深处没有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主动深入基层少,对群众疾苦了解不多。其根源,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不论是碍于面子或是随众心理,归根结底可以说都是世界观改造不深、党性原则要求不严的反映。

(四)放松了持之以恒的党风廉政建设。

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对抓党建存在一定畏难情绪,认为党建工作比较虚,不好抓,也没有找到有效抓手,导致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履职尽责的决心和力度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有麻痹思想,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了,对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没有做到持之以恒,也缺少有效的督促检查。

通过进来一段时间的对照检查和一遍又一遍问题清单和。

整改措施。

的修改与完善,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更增强了我改进不足、提高修养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努力改进,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学出质量、学有收获,自学上克服时间无保证、无规律,有空时看两眼、忙起来扔一边的毛病,坚持每天读书不少于1小时,每月至少研读一本有关业务书籍。增强学习的系统性,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入心、入脑,真学、真懂。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围绕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拓宽知识面,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提升自身的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切实转变作风。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只有把自己工作融进到为群众服务中,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唯有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才能杜绝问题的产生。下一步,我将进一步鼓起干劲,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彻底摒弃“喘口气、歇一歇”的想法和行为,干好工作,干出实效。要坚持多下乡,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三)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在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工作中,坚持换位思考,每一个决策、每一处细节都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我是涉及到的群众,我会怎么想、怎么看,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每个月至少一次到包挂单位了解情况、了解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进一步履职尽责,强化党的建设。

对今年确定的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将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地实现,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落实,敢于攻坚碰硬、开拓创新,高标准、快节奏地推进工作。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和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多与其他班子成员诚恳善意地沟通交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进一步廉洁自律,树立勤政廉政形象。

时刻以《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规范自身从政行为,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党规党纪、法纪政纪,特别是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十项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不违规使用公车;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上的便利办私事;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对查找出来的其他问题,不观望、不迟疑,绝不再以“随大流”的借口为自己开脱,即知即改、立说立行,改彻底、改到位,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勤政廉政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十三

本市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情况的剖析。

近年来,本市偷盗单位内工业原材料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发生偷盗单位工业原材料案件比上年增加了15%,造成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个别案件不仅给被盗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由于被盗物品系剧毒或放射性物质,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影响局部地区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因此,遏止住这股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暗流,对确保本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至关重要。本文试在剖析此类案件作案特点、作案手法的基础上提出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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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涉及的工业原材料案件系指:犯罪分子结伙利用大、中型交通工具,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仓库、料场盗窃工业用特种铝合金、进口铝合金、铝锭,铜、锡、钢筋等型材;工业用氧气瓶、乙炔瓶、切割机、电焊机、钻孔机、探伤仪等工具;装潢用塑钢、变压器、漆包线、空调外机等(不含犯罪分子盗窃野外架空电线、电缆案件)。

一、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的特点:

(1)节假日作案多于平时。据对20“五一”、“十一”及今年春节前后的案发情况采样分析,节假日作案多于平时。年4月30日至5月8日共发生盗窃工业原材料案件26起,比节前九天(2000年4月20至4月29日)发案17起,上升52.9%;2000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共发案34起,比节前九天(2000年9月20至9月29日)发案16起,上升112.5%;今年春节期间(201月23日至1月30日)又发案件24起,比节前九天(年1月14日至1月22日)发案16起,上升50%;被盗物品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如2001年1月30日,本市某化工厂铸造车间职工上班时发现放在车间库房内的四台探伤仪被窃,价值人民币30万元。

(2)团伙作案人数增多。过去盗窃工业原材料案件多是2至3人结伙作案,而现在是8至10人团伙作案,有的甚至更多。不仅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有事先到现场打样踩点的,亦有准备作案工具的,而且犯罪嫌疑人为了躲避晚上被巡逻警察盘查,往往在打样踩点时就把作案工具放置在现场附近。

(3)作案工具升级,机械化程度高。过去犯罪分子作案多数使用撬棒、扳手等手工工具,用手推车、黄鱼车运赃,现在则动用事先盗窃来的切割机、用卡车或雇佣个体出租货车到现场运赃。为逃避打击,汽车到了现场后,往往将车灯关闭,车子不熄火,一旦被发现就可驾驶车辆逃跑。如2001年1月29日晚,本市某区一塑钢仓库被盗。仓库内40捆进口铝合金型材被窃,价值人民币16万元。

(4)作案对象、销赃对象往往系同一籍贯地。从已破获的案件看,犯罪嫌疑人以江苏省淮阴籍和安徽省霍丘籍对象最多。其次为安徽省阜阳、阜南、淮南籍为多。而盗窃者与销赃者又多以老乡关系为纽带,形成盗、销一条龙。

(5)发案地以市郊结合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居多。据统计本市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以浦东、宝山、普陀、闵行、青浦、松江、南汇、嘉定等区中小企业发案最集中。而上述地区的外资、合资企业、私营企业被偷盗的则较少。

(6)发案时间以下半夜12:00以后最多。从已经发生的案件情况看,90%是下半夜12:00以后作案。犯罪分子针对上半夜单位内部值班人员警惕性较高,夜巡警察刚上岗,兴奋点高,盘查率高的特点,将作案时间多数选择在下半夜。因为下半夜值班人员多数精力不济,大多睡觉了,内部值班形同虚设;夜巡警察兴奋点也由于劳顿所累而降低,盘查少,盘问率低,作案风险低。犯罪分子趁机潜入仓库大肆偷盗。甚至一夜掠空一间仓库。

二、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多发的原因。

(2)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值巡不到位,形同虚设。有的值班室没有电话,发生案件无法及时报警,有的值班人员缺乏基本业务培训,有警不会报;有的慑于犯罪分子淫威,有警不敢报,听到声响假装睡觉;不少单位值班人员多数是老、弱、病,根本不符合值班员的基本要求。

(3)犯罪分子掌握内部管理规律,踩“点”作案。犯罪分子基本摸清了上半夜值班人员要列行公事在厂区巡视一番,警惕性较高,下半夜巡察力度明显降低,边缘地区夜间防控网漏洞大,设卡不到位的特点,有准备有预谋的进行盗窃,而且销脏渠道畅通。有的晚上刚被盗,第二天“货”就到了废品回收站里。

(4)技防设施安装率低,安装率不到5%。从破获的案件看,多数企事业单位内部没有安装技防设施,有的安装位置不合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防范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的对策。

(1)堵源截流严格清查管理加大审查力度。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案发以浦东、宝山、普陀、闵行、青浦、松江、南汇、嘉定等区中小企业发案最集中,以及犯罪嫌疑人多系江苏省淮阴籍、安徽省霍丘、阜阳、阜南、淮南籍,盗窃者与销赃者又多以老乡关系为纽带,形成盗、销一条龙的特点。上述各区(县)公安派出所(警署)应抓住此次严打整治的契机,充分发挥本市外来流动人口“sps”信息系统的优势,认真抓好外来流动人口落脚点的整治管理,要依法严格外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和废旧收购摊点的管理工作,特别要将江苏省淮阴籍、安徽省霍丘、阜阳、阜南、淮南籍的外来流动人口列入清查整治的重点,对无证经营废旧收购的一要坚决予以取缔,二要对有前科劣迹的,现在沪又无正当职业的外来流动人口一律送收容待遣,并要认真做好从人到案的审查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工作;对已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各区(县)公安派出所(警署)应加大审查工作的力度,切实做好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来沪时间、暂住地点、交往关系、随身物品等情况的核查工作。要从嫌犯随身手机、各种信用卡、消费卡等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讯、调查工作。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针对近期犯罪分子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突出的.情况,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和公安部、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安内保部门要积极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把治安防范工作与厂长(经理)、职工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层层签约,明确责任。使各单位的负责人牢牢记住自己是本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节假日和双休日要安排领导或骨干值班,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大投入,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力量、设施建设。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防范漏洞,建议有经济能力的单位一定要在防范的硬件设施上加大投入,加高、加固厂区围墙,有条件的要加大对技防设施资金的投入,安装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同时要调整、充实值班人员,选拔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人担任值班员,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准聘用老、弱、病人员担负值班岗位,对值班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4)充分发挥企事业治安联防作用。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作案危害性大,公安警力有限等情况。治安防范工作更要注重发挥企事业治安联防作用,应从上海企业实际出发,根据市郊结合部地域大,夜间人少,企事业又相对较多的特点,由所在地公安部门牵头,组建企事业单位夜间治安联防队,加强夜间安全防范,探索一条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下新型的治保工作模式。

(5)充分发挥内保、派出所(警察署)、交巡警的合力作用。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90%是下半夜作案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警种优势,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真正形成合力。内保部门负责日常工厂、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指导,派出所(警察署)负责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及外来流动人口的证件化管理,交巡警则应加强对有关区域的夜间伏击、巡查力度。

(6)切实完善危险物品的督查管理工作。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中暴露的个别犯罪嫌疑人偷盗镀金氢化钾金溶剂(40%系氢化钾,60%是金)等危险物品的情况,各级内保、治安管理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辖区工厂、医院、科研等企事业单位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品的督查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和基础资料,要舍得花钱发挥技防作用,落实防范责任制。与此同时,对无证擅自生产经营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当事人刑事或行政责任。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十四

12月24日,阳泉市交警四大队党支部召开了“认真剖析赵峰瑞案件坚决防止被围猎”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议第一项,由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孙进首先简要的介绍了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准备情况,并代表支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第二项,围绕省纪委对赵峰瑞案件的剖析材料《从“猎手”到“猎物”的沉沦》,每位党员依次对照自己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服务群众、执法规范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和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第三项,党支部所有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工作;第四项,副支队长王尚举听了大家的发言点评到,这次组织生活会开的效果比较好,开展这次组织生活会,反映了每位党员一年的工作、思想状况,一是通过这次组织生活坦诚布公的谈心,有助于增强团结、消除隔阂;二是这次组织生活会也是个学习的过程,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反思自己,找出不足,回顾总结;三是这次组织生活会也是锻炼的过程,可以锻炼每位党员的表达能力。四大队在今年表现明显,尤其是在今年的“减量控大”方面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也给四大队提出建议,要完成好“减量控大”的收尾工作,保证工作完成的质量、标准、效果,并做好事故预防的研判工作,归纳总结,补齐短板,找出不足,做好预防工作。

随后,孙进表态指出,所有党员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作用,也收到了王尚举的点评意见,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我们大家一定要虚心接受,立整立改,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为四大队贡献自己的力量。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十五

我们学校能做到没有违纪违法的一个案例,这跟学校能制定出一套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学校如果会出现违纪违法的案件,一般也是经济腐败案件,这在我们学校没有这样的土壤。校长、总务等相关领导,与经济接触比较多,他们为了保证学校所有人的清廉清白,签了《廉洁自律保证书》,让大家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而且学校还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也严格要求所有教师不得去做有违纪违法的事,做到有制度,有人监督,并且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让违纪违法的成本太高,做到不能违,不敢违。从而营造出了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要想学校好,跟学校管理是分不开的。我们学校重视建设一支坚强的领导班子,使整个领导班子在学校教学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领导班子分工,把整体工作有机的分解和细化,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学校能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把各项工作都在会议上解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又有一个能干,作风正派的李志良校长做为学校领头人。学校的校风学风都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做到遵规守纪,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校不断延伸管理的触角,抓环节、细节的落实,达到管理的精细化,从而杜绝违纪违法的案例产生。

    近年来,夏阳中心小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要求每位教师定期参加教师集中政治学习;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写出师德体会。通过活动,学校涌现出了一批师德师风典型模范,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优秀教师,对全面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学校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我校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反对腐败的工作过程中,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坚持把好加强政治学习,把好宣传教育关;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实施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我校能保持违纪违法零案例,跟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管理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持狠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学校将更加健康发展,违纪违法的人和事都无法在我们学校发生,我们的学校将变成更加和谐健康的乐园。

案件剖析的报告篇十六

“剖析案件心得体会”是近年来司法界广泛使用的一种法律教学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在学习案例的过程中深刻理解法律原则和实践经验。本文将结合自己的经验,分享在剖析案件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案例的选择。

在剖析案件时,选择合适的案例至关重要。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选择案例,比如案例的类型、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等。在选择案例时,我们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学习目的,以及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否符合我们的学习需求。

第三段:案例剖析的步骤。

案例剖析通常包括三个步骤:问题分析、法律分析和结论判断。在问题分析阶段,我们应该深入挖掘案例所涉及的问题,弄清楚诉求方和被诉方的主张,理清各方的争议点。在法律分析阶段,我们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文献,找出涉及的法律规范,并解释其含义。最后,在结论判断阶段,我们需要根据分析结果,得出合理的结论。

第四段:案例剖析的优点。

剖析案例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通过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加深对法律原则和实践经验的理解,提高我们的法律水平。其次,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锻炼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判断能力,增强自己的思考能力。最后,通过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学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应对类似的问题,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

第五段:结论。

总之,在学习法律时,剖析案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选择合适的案例,遵循完整的剖析步骤,近距离地分析和同情案件,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水平,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应该继续注意案例的剖析,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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