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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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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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xx〕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xx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成xxxx项依申请和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匹配、填报、发布工作,推进xxx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xx项,新增、承接省市下放行政权力xx项,向乡镇下放权力事项xx项。推进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xxxx项入驻政务大厅办理,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清理规范xx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消除审批服务模糊条款,细化申请材料中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要求,明确各类情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务服务机构、人员、大厅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政务服务“一门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1、梳理发布xxx件事。确定事项的牵头部门和承办部门,统一涉及的'xxx个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基本编码、申请材料、承诺时间,再造办事流程xxx个。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县政府官网、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实施目录、“一事一码”。相比改革前,共减少材料xxxx件(份)、减少办理工作日xxxx日、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xxx次,每“一件事”平均减少材料x件(份)、工作日xxx日、跑动次数x次。

2、推进事项落地生效。升级开发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组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设置专办岗位,建立一次告知、容缺办理、一次联办和物料流转制度,推出“一次表单”审批。开展一次性告知、预约办理、错峰延时、“帮代办”等服务,推进行政效能监管全流程覆盖。

3、实现事项网上办理。推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进乡镇、社区,新增平台注册用户xxxxx人,收集电子印章印模xxx枚,采集电子证照目录xx种、存量电子证照数据xxxxxx条。实现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对接,开发南县智慧政务微信公众号和app小程序,建成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开辟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推动事项线上线下办理同质服务,企业和群众获得多渠道、多方式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大厅智慧集成建设,为县乡政务大厅、社区服务机构新增xxx万元硬件设施,基本满足县乡网上联动办事需要。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1、压缩事项办理时间。一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组建土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大一窗”,整合申请表格,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合同网签时间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压缩办税时间。入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xx大类,取消证明材料xx项,共享部门证明材料xx种,推进xxx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压缩工程报建时间。推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竣工验收分阶段实行并联审批,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四是压缩电力获取时间。在办公场所公示各类办电时限,xxkv及以上大中型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xx天之内(双电源xx天内)、小微企业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x天内办结。

2、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行企业项目县级领导包干负责推进落地,强化土地、资金、用工、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配置,着力破解用地、融资金、环保等瓶颈制约。推进县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优化改革,精简经开区项目审批事项、取消、合并、调整过程和环节性事项xx项,推动区域评估事项x项。强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经开区项目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审批服务,开展全程代办,xxxx年为中科春天、克明食品、海大饮料、鸿蒙科技等园区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xx余项,较法定时限提速xx%以上。加大对税费项目的清理、规范,xxxx年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减征或免征税收项目x项、收费项目x项,减征税费约xxxxx万元。县内金融机构为民营小微企业创新推出个性化专营信贷产品x个,清理规范涉贷收费xx个,贷款审批时间平均缩短x天以上。全县新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x.x亿元,增长xx.x%,贷款利率同比平均下降x.x%,降幅达xx。x%。

3、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入园涉企检查报备制度,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单两库一细则”,有效治理选择性执法。xx个部门联合组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行业各领域的双随机抽查专业执法人员名录库。今年开展抽查x次,抽查市场主体数xxx户,均在指定时间内xxx%完成抽查任务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强化信用监管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xxxx户xxxx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xxx户xxx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xxx户xxx条;为守法守信市场主体出具市场主体信用证明xx份,授予xx户守法守信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称号。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xxx户。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xx个部门公示行政权力xxxx项。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县政务大厅建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专区,引入银行进驻县政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优化企业账户开立。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x个环节,通过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单位和开户银行信息共享,实现注册、用章和开户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设置“网上申报自助服务区”,建立“南县全程电子化业务交流群”,即时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统一规范电子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提供免费邮寄证照服务。截止xxxx年xx月,我县市监局共受理全程电子化业务xxxx户,审核通过xxxx户,企业实现登记“无纸化”,部分业务已实现“零跑腿”。县国税局打包xx个办税事项,推行“套餐式服务”,对初次申领发票的,仅需进行票种核定、按需办理税控设备,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实现企业开办时间x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其中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内。

2、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对xxx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归集信息部门数xx个、行政许可信息xx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xx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xxxx条、执法人员库名录xxx条。“双告知”总数xxxxx条。贯彻落实“多证合一”改革,整合xx个部门涉企证照事项xx项,归集企业信息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推送至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对x个部门xx个行业推行“证照联办”,实现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登记新模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除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名称预先登记的外,实行企业自主申报或在设立登记时直接完成名称登记,截止xxxx年xx月,企业共申请名称自主申报xxx个。

3、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精简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取消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和遗失公告程序,为清算组备案提供在线免费办理渠道,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通过“x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为企业节省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成本。截止xxxx年xx月,网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xxx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xxx户。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三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xx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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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四

市政府办:

根据你办《关于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函〔2017〕25号)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内容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放管服”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71号)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85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全力整改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的“放管服”改革问题。

省审计厅审计后初步反馈我局“放管服”改革问题有3项,我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向省审计厅做了情况说明。

1.关于“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

武威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环发〔2015〕245号),于2015年11月19日将省环保厅《通知》转发各县区环保局执行(《武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武市环发〔2015〕303号),市、县区环保部门按要求及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2.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抽查武威市环保局9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案卷,案卷中均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审计组在市环保局抽查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好年华蓄电池厂、甘肃汇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天祝县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联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其中,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他7家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环保局向审计组提供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第七条第三款: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发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目前,武威市共有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分别为: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和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已由省环保厅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由市环保局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建设危废贮存库,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从事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安全暂存危险废物,督促其定期委托处置。目前,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日常监管由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上述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二是关于“市环保局对当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企业的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既未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也无监管记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经排查核实,我市无从事废旧电池、废旧化学品、废旧机油和废旧电子原件等收集、拆解的企事业单位。无核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对象。我局对危险废物经营、产生单位已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账。

3.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任务中2项内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一是关于“截至2016年11月,武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部分主要目标未能全部完成,主要为大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尚未验收”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建制镇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于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古浪县大靖镇属重点建制镇,应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武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前建成投运。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均为工业集聚区园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根据《武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是关于“因人员编制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环境监测站达标率无法保持在100%”的问题。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威市环境保护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编制20名,在编人员20人(含未办编制手续6人),聘用人员15人,监测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实有人员共31人,经过甘肃省环保厅考核合格的实验员持证人数20人。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按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建设,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编办、人社部门无认可文件等依据,无法按此标准核定编制,调动人员,进行标准化建设。

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和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经省审计厅核实,不存在所列问题,在省审计厅《审计武威市2016年四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甘审函〔2017〕6号)中未反馈以上两个问题。

(三)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对省环保厅下放的“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办事指南及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信息系统,进入政务大厅审批。

2.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由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武市环发〔2015〕228号),将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市交通设施等5大类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与投资规模下放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共下放17类140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率达到了70%。依据《武威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2016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武政发〔2016〕184号)和《武威市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主持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及环境监管事项移交会,将凉州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属单位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至凉州区环保局。

3.对县区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指导制定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类资料,下发了《环评管理文件资料汇编》及学习光盘,确保了县区环保部门“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4.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取消由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取消由省环保厅履行的“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物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我局制定了过渡期措施,加强事后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取消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要求和改进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企业在建成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1.市环保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的5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服务转报事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授权书,授予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全部纳入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行专网集中审批。

2.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3.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环保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各种宣传资料齐备,工作人员按规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4.建立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的现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一次性全部告知,无违规受理审批的问题。

5.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凡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15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7日。特别是对于“3341”和“6873”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2016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5项,共验收项目34项。

(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

1.建立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权责清单》,由各业务科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2.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并报市审改办审核。积极与市审改办联系对接,对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加载。

(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2016年向天祝县城集中供热站、武威天润白牦牛食品公司、天祝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污水处理厂、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将监察建议书内容在局网站予以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省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辐射站等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6+1”模式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环境执法闭环管理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1-2月,我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全市20家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环保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加大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对下放后的审批事项,指导县区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严禁拆解审批及降低环评等级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县区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规范运行,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县区环保局行政审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和环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超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项目,一律不批。加强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监管的局面,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16年1月至12月,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61起环境违法案件。向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民勤县红沙岗工业园区派驻环保督查专员,驻厂驻园区全天候检查。

3.建立了“谁批、谁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行使行政审批的环保部门对本部门做出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县区环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一是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做到一项一档。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五

紧紧围绕“筒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工作氛围。

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调整后行政许可事项和重新编制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操作流程等,做到到宣传到位,公开到位,切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将办理的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服务便民,让群众少跑路。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积极推行延时、预约、代办、上门等多种服务形式,尽量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将由相关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检验检测程序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于不需要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由各部门授权的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办结。对梳理出的事项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加载,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各项业务办理效率。

四、提高网办水平、强化并联审批。

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指定专人,指导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业务,推进办证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于不同审批事项权限分布不同,为便于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统一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为“并联审批”受理机关,即就地受理后让信息“跑路”,通过行政部门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现“一窗交件、一窗领件”。

目前,xx区卫计局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今年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404件,受理3418件,同意率99.59%;截至12月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251条。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六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我局所有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做好本部门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工作。经过上级多次取消、下放,先后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我局现共有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41项,其中承接上级下放4项,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制定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事项工作流程、行政审批窗口首问责任制、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规范了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截止20xx年6月份,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接待1045人次,受理1002件,办结1002件,办结率100%。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41项行政许可制定了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电话、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审批依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便捷、高效、规范原则,完善工作流程,落实监管责任,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对所有事项办理时限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我局“放管服”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要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还存在困难,主要为部分事项需要到现场勘查,为实现“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只有通过网络咨询、电话预约和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来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尽快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七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16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结合我市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情况,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赋予财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本局各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收费项目,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梳理出了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明确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开通有关咨询服务电话,做好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工作和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财政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标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期限进一步压缩,办事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得以显著提高。今年以来,财政局窗口在办业务704宗,办结695宗,办结率98.7%。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开展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下放权责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发放、调转变更和丢失补办等还需到我局办理,还未能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投资评审决算审核工作),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街道)财政所行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镇(街道)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行政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受理预登记(挂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证照库建设。

四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财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五是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专项资金审核,领导签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项目审核的,各单位资料报送完整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手续完整并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者即时受理,并将发放资格证书时限从1个月提前到25天;项目资金、基建款项的拨付在资金调度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作”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务高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九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据邢台市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划转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审批事项。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国务院、省级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厅led大屏幕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2、压减清理申报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下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抓好网上审批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目前,行政审批局搭建立了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使行政审批网络和各职能部门连通对接,并于2016年12月13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办事群众可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等信息,也可通过网上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办理。审批局负责对受理的事项全部录入到服务平台,各有关监管部门通过服务平台对办理的事项进行监管,同时,接收社会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能够事前事中事后无缝对接。

1、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根据省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梳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多层审批,实行两岗审批终结制,并对科室负责人充分授权,严禁只咨询、不受理,只受理、不办理,以及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等问题。

2、全力推行帮办、代办,实现“零障碍”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核心要求,推行“两个代办”即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中心及各窗口设立帮办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凡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可交由中心人员进行全程代办;对于投资者办理的事项只需一个窗口办理的,由窗口人员进行代办。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掌握窗口业务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代办员”,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各种所需手续,为企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彻底改变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3、加强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中心对各股室和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的要求,一是台面上公开了工作职责和人员信息,明确公开了审批事项、责任领导、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围绕国务院、省级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公开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全部上墙和在广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我们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接受社会监督。

4、打造“零收费”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所有办事窗口,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各类格式文本、章程、合同、表格等示范文本,并可为办事人员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施“零收费”。

1、省市部门垂直网络不能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审批事项信息录入两遍,浪费时间和精力。比如:工商局预先核准名称等。

2、省市部门下发文件到不了审批局,需要县级部门再传送,有时新文件收不到。

1、建议省市部门把有关垂直网络重新规划,以便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或由省市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2、建议省市再协调各部门,将涉及到审批类文件下发到审批局,以便及时掌握最新政策。

1、再造审批流程,一套资料搞审批。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的服务,做到审批股室之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可相互推送,变“群众跑为数据跑”,实现办理的审批事项资料信息共享,实行一套资料搞审批,避免了办事人员重复提交同一材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2、建立“中介超市”

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我局将依托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信息数据查询功能。凡录入到审批服务平台的中介机构,严格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时间标准,按照服务项目分类制定承诺服务时间,确保中介服务时间明显缩减。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涉企项目服务收费最高限额,鼓励企业在限额内自主协商,杜绝价格垄断,任意抬高收费标准等现象。统一运行标准,进入“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要全面执行我局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3、落实帮办制,实现零障碍服务。

按照先进县市区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模式,在服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服务台,并明确专人在岗负责,为群众提供或代为办理各类手续,切实落实好帮办制,更好的服务于办事群众。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

晒经乡人民政府根据《汉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工作要点》(汉府办发〔20xx〕37号)文件要求,对照自身责任分工,逐条梳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通过梳理乡一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根据省、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完成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置,统一各事项的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要求,优化了办事流程,达到了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效果,提升了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为进一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固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我乡加快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乡、村便民服务代办帮办、综合服务等作用,制定村级民事代办理制度。认真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强化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亲民化,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分区分级分类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行一码双查,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的便捷服务。全力推动“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等互联网+政务服务类型,加强政务服务网上办的比例,实现“不见面”审批。

乡便民服务中心存在人员变动比较大,部分人员刚好熟悉业务后职位就产生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便民服务中心整体业务素质的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同各县级审批部门沟通反馈机制不健全,在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过长,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

最后,我乡将就以上问题首先从乡村实际出发,相对固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次,健全政务服务反馈机制,增强部门联动,加强对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过程监督,持续优化便民服务的办理水平。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人,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一是提前准备。根据市县权力清单清理要求,我局积极和上级部门做好衔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熟悉承接的事项,熟悉承接的审批业务,对承接事项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依规承接。我局主动派人与上级沟通做好承接工作,明确承接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规范承接事项办理,严格依法依规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是明确职责。组织股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承接的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且编写修订相关审批事项办事服务指南,规范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运行,提高服务质量。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二

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抽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除特殊情况下,实行随机检查,不再事先预定。同时通过考试,我局两人分别获得司法监督管理执法证,建立检查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生成检查员名单。二是完善清单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将被抽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安全信用档案,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权责统一,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不折不扣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举措。一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加强与各部门工作协调和数据共享,目前已实现“三十一证合一”目标,市、区共计16个部门31项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行政审批环节大幅减少,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二是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17年12月以来,在自贸区某板块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100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取消5项,改为备案2项,改为告知承诺制23项,优化服务70项的方式开展试点。2018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涉及工业产品、特种设备、食品共8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并逐步拓展许可项目。目前,我局“证照分离”改革涉及行政许可类项目共115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5项,优化审批服务102项,对全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采用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方便企业就近办事等方式进行优化,企业办事体验感不断提升。三是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自2018年8月份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以来,我局积极协调公安、税务、人社、银行等部门,通过建立网络平台、优化整合办事流程等方式,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依托“某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实现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税务申报、社保登记、银行开户、公积金办理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开设开办企业综合受理窗口,全部开办企业业务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在行政大厅设立网上办理自助报件区,安排专人指导。今年来,开办企业网办率达到99.94%,实现企业开办时间1个工作日、最快0.5天办结目标。四是全面落实便利化登记政策。依托“某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网上无纸化办理,开通邮寄服务送达营业执照、印章和税务uk,实现开办企业“零材料”“零跑路”目标。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税务uk和印章一套,为企业节省开业成本1580元。全面清理申请材料和各类前置门槛,对无法规文件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全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住所申报承诺制、集群注册、简易注销等登记政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多措并举开展公正监管。一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严格落实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建立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科学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实现区级成员单位参与全覆盖。严密组织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抽取对象数量,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检查人员和对象,并现场实地完成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某)进行公示。二是扎实推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召开某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定《某市某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动监管办法》和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能边界,强化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查处。创新违建区、待拆迁区、散乱污整治区等重点区域经营主体监管模式,对暂时无法关停的经营主体,达到经营条件的,建立工作台账和经营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纳入重点监管。结合区创文、创卫专项活动,持续加大证照经营宣传力度,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亮照亮证经营。2021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579人次,执法车辆148台次,检查经营主体7890余户次,受理处理投诉举报101件,规范引导办理营业执照986户,向相关部门抄告无证经营市场主体25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6份,立案查处无证无照案件46件。三是规范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事项处置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某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指导意见,制定《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区局登记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记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科室和办案机构职责。2021年以来共依法办结身份证及地址被冒用的案件34件,对外公示、调查核实、撤销情况等均进行卷宗归档。四是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要求,定期督促各办案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对符合不予公示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局党组研究通过。2021年以来,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51件,不予公示案件276件,严格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对企业开展信用约谈,组织企业学习企业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意识。2021年至今完成企业信用修复26件。近期,结合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市局助企纾困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经请示市局,对辖区“某市银隆中安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开展企业信用修复,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五是细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将投诉举报、信访、日常监管等渠道发现的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四种情形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根据企业申请,按规定将失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以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964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8户,标注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2691户,恢复正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471户。

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处理。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行执法支队与市场监管所两级办案制度,实现案件查办监督审核与处罚审批相分离,全局业务机构、法制机构、执法办案机构和纪检组织依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梳理完善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全部上网公开,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并公布执法权责清单及流程图,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向社会公示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部案件纸质文书留痕,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重要案件由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决定,全局所有行政案件法制审核率达100%。对案源集中统一管理,目前,无一例案源案件“体外循环”。

(四)持续深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印发《某区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原则和程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施自我清理和审查,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形成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调整我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首次由分管区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有效提升我区公平竞争工作整体效能。二是开展文件政策措施清理。2021年以来,全区各部门、镇街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对外涉企文件、合同等146项,其中增量文件147项、存量文件60项,除存量文件中废止2件、修订2件外,未发现新增妨碍公平竞争内容。三是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双反促公平”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并发布了《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威慑力和影响力。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聚焦重点领域,会同执法办案机构继续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2021年至今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6起,罚没金额128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行业领军企业、创新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持续打造商业秘密示范单位,2021年以来上报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3家,拟打造商业秘密示范单位3家。四是开展涉企收费监管执法。督促涉企收费主体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召开中小企业座谈会,对重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提醒告诫,目前,已对企业发布提醒告诫书27份,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开展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持续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交通物流等领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2021年以来督导指导查办涉企收费案件9起,罚没金额105万元。五是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会,不断强化区级部门和街镇公平竞争审查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全区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自纠能力。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市场监管局子网站、qq群、微信群等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政策精神,宣传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帮助各单位自学提高,增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理解和重视程度。

持续开展中介、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规范治理,今年查获违规收费案件5起,为企业清退违规收费款130万余元。

完成个体登记、食品药品等许可审查标准清理5类;

删减药品经营资料目录2个;

增添远程监督,在19个监管所窗口安装高清音频视频摄像头,每周通过摄像头查看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状态,确保窗口服务和便民措施全程受监督。

二、创新举措。

(一)简易注销改革试点。2018年12月,经我局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在某区以及全国其他26个地区实施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率先开始试点,通过拓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等措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缩至20天,企业办事减少1个环节、少跑2次路、少提交3份资料,平均为每户企业退出市场节省30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2021年以来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769户,占企业注销总数52.88%。

对暂时无法关停的经营主体,达到经营条件的,建立工作台账和经营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纳入重点监管,参照有证照主体监管标准,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扎实推动市场主体安全监管。

三、面临困难。

(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难度大。一是安全隐患大。违建区、待拆迁区、散乱污整治区等重点区域普遍存在消防条件不过关,设备、水、电、气管路老化,结构布局陈旧等特点,安全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大。二是关停取缔难。此区域内经营主体成分复杂,很多都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关停取缔易引起群众抵触情绪,易引发群众聚集上访等问题。三是部门职责不清。经营主体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难,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查处工作推进难。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各部门未严格按照《“先照后证”制度信息抄告和后续监管工作规程》要求反馈信息,多数反馈的为无效信息,比如“某市场主体无法联系”或“经联系,市场主体暂不从事该事项经营”等。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其他许可部门反馈信息后,告知对应市场主体进行变更或注销缺乏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书,目前做法仅以电话告知为主。

(三)食品网络经营监管难。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兴的业态经营方式,其交易的完成依赖于互联网技术手段。由于监管部门缺乏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技术管控权限,无法对平台商家准入审核进行监管,在平台履行许可资质审查等法律义务落实不严格甚至无证经营商家在网销售时,不能直接进行干预,日常监管手段也还停留在对线下实体店采取“看”“闻”“问”“查”等原始方式进行,对于入网商家发生在互联网线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缺乏及时、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制止和取证。网络平台的审核责任和入网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未得到压实,网络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四、未来发展建议。

对于主管部门认定难的问题,建议国家层面制定行业主管部门清单,从根本上厘清主管部门责任边界,杜绝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提高查处工作的效率。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议上级进一步规范“先照后证”度信息抄告和后续监管工作规程,明确操作层面的具体细节问题,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告知信息后如何跟进监管、如何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信息、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告知企业变更或注销的法律文书格式等,进一步完善“双告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加强食品网络经营新兴业态监管。建议强化技术手段干预,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监管,对入网商家发生在互联网线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取证,提升对入驻平台的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管能力。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四

2020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持续推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部门职责及分工,积极开展民政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健全完善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形成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对市民政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规范,做到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科学、严谨、规范。由具体承办股室负责对所涉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不必要的环节一律省略,能够授权办理的事项一律授权到位,对所有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了80%以上。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民政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工作,方便群众知晓少跑腿、不走弯路,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将梳理执法权限结果进行了公告。坚持政务公开,加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双微”等公示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准确、高效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积极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布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7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

一是稳妥有序推动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2020年,我局在推进全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工作中,提前科学谋划、主动作为、自加压力、多方协同,积极稳妥有序推动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并抓住机遇,顺势而为,进一步调优镇(街道)行政区划,理清社区管理权责,解决多年社区治理遗留问题,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本轮改革,我市行政村由182个减少至62个,减幅66%,社区由39个,增加到59个,增幅51.28%。撤并村及村转社区后,村级建制由221个(182个村,39个社区)减至121个(62个村,59个社区),减少100个,减幅比例45%。调整改革后,全市形成的特色产业村(社区)43个,消除了“城中村”,城镇化率预计提高了3.8%。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涉改村(社区)均已完成赋码挂牌授印,村(社区)临时党组织、工作委员会组建完毕,村(社区)干部已经到位,社会反响良好,各项收尾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民办养老机构指导服务工作。对新举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在选址、申办流程、养老政策、建设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减轻了申办方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截止目前,我市已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4家,设置床位426张,现入住老人175人。

三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我市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契机,已连续三年在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我局编印了《市养老院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汇编》,为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提供了操作标准和指南。同时采取市与市、院与院、养老院自查、市级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公司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服务质量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每年,我局将安排专项培训资金,结合省、市培训机会,分别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及后勤人员进行不低于两次的养老知识专业培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综合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市民政局联合公安、食药监、卫计、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了服务质量大检查,对照115项国家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同时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养老机构按季度进行服务抽查,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对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公众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民政对象的“服务需求”得到了最大可能地响应。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分批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逐步畅通了民政服务对象需求获取渠道,促进了合理需求的最大满足。加强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用管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撤销,始终坚持日常办理和集中办理的相结合,严格办事程序,做到了执法文明、公平、公正,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录入等方面,做到及时不断更新信息数据,通过“自律诚信”建设,使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加规范,提高了其社会公众诚信和公信力。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有力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工作着力点,协助企业解决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行业指导,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帮扶减负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二是加大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优化提升现有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完成省、市下达的民生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为老助餐”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到2020年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为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清理两年以上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和僵尸社会组织。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五

根据8月19日**市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迎查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要承担优化**港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工作。

(一)高度重视,高站位周密谋划部署。自通知下发以来,我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结合国家移民管理局、山东边检总站的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有效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驻地经济发展大局。

(二)靠前服务,高质量落实上级要求。自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航运企业十六项措施与山东边检总站“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措施实施以来,我站高标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实做好贯彻落实与宣传工作。一是全力维护船员换班权益,开设24小时审批流转服务,对因伤病需人道主义救助的开设“紧急通道”快速办理入境手续。二是靠前服务载运特定货物船舶快速通关。积极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简化和统一单证格式与数据标准,推行边检行政许可证件网上办理,简化边检登记手续与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为运输大宗商品、鲜活、抗疫与民生物资的船舶设立专门服务岗,提供优先放行通关服务。三是推行“枫桥式”海港警务模式。面向港航、代理企业建立“警企联络群”,定期公布当值民警联系方式,集中推介边检红利政策,积极听取服务对象建议与群众需求。

(三)主动作为,高标准护航经济发展。我站结合**港经营实际与勤务特点,主动受领任务,逐项研究对策,着力从简化办事程序、服务窗口靠前、协调口岸查验单位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符合**港经营实际与航运企业需求的绿色通关模式,缩短代理申报在途时间、船舶货物在港时间,提升航运企业效率。

一是执勤警力不足。根据总站部署,目前我站抽调部分民警参与外地援勤工作,且警务辅助人员较少,造成单位内留守民警承担各项工作较为繁复,在面临**港多艘国际航行船舶接连入出境时有较大的勤务压力。二是基础设施短缺。**港码头建设较为落后,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相应的信息化设备。三是对外协作不够。与海事、海关的信息交流、业务协作不强,一套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

下一步,**站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克服困难短板,继续忠诚履职守好海上国门,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六

持续深入推进“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新区从*年开始探索“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设立行政审批局,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将原来散落在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一个部门,有效缩减审批时间。*年,实行工程报建“一窗受理”,前台工作人员窗口接件后立即移交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在窗口后台直接审批,实现了办理事项不出大厅即可办结,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一站式快捷服务。

依申请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做到应进必进,一门进出。持续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截至目前,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比例*%,政务服务满意度达*.*%。积极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新区网上可办率达*%。全面推行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工程报建网上审批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电子政务外网已建设完成,覆盖*新区所有社区,为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

(二)简化审批流程,项目“拿地即开工”形成新亮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缩短项目落地时间,*新区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年底率先在*市实施“拿地即开工”服务建设项目尽早落地的措施,同时整合现有资源,在原有“一个部门管审批”的基础上,推进一窗受理工作,实现了一条龙服务。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一窗受理”专区,企业开办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实现了“一窗受理,半日办结”,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一站式”办结。出台了《*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标准承诺+容缺后补”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变“先批后建”为“拿地即开工”,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已办理了育*等*个“拿地即开工”项目。

(三)创新服务方式,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升

创新服务方式,一改以往的“坐等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建立“一企一策”工作机制,“一对一”服务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项目审批指导。出台《*新区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方案》,成立*新区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小组,根据业主需要及领导指示安排专人全程跟踪代办报建手续,为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提供代办服务和技术业务指导服务。

(四)狠抓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方面是完善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另一方面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七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管所“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情况的报告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盟行署督查室《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盟司法局高度重视,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认真自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期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工作服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协调会4次,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培训班5次,组织旗区、盟直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治人员赴自治区司法厅和锡林郭勒盟观摩学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通过“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工作。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阿左旗政府、盟市场监管局等1个地区和1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及各旗司法局统一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对执法人员、审批人员进行终端设备操运用专题培训班。同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平台和调度情况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化减证便民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盟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74项,取消的证明事项11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示点范围未纳入内蒙古。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2020年待司法部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后,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量逐年递增,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度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设备操作中,存在编制本无权上传、法律法规上传量大、电子印章制作等诸多细节问题待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三是在“放管服”改革责任分工中,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情况方面工作不属于司法局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牵头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及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全盟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执法。二是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在全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紧跟政策、加强衔接,落实“放”

审批、投资方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清理公共服务事项6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6项,根据相关文件内容,进一步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做到了下放事项下放到位、落实到位、有效承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1项(节能报告篇章、书、表的审查),明确了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内容、时限、文件依据等内容,并通过办事指南等渠道向社会公示;积极简化投资审批流程情况,推进“三个集装箱”并联审批工作方式,完善并联审批机制,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效的简化了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缩短40%;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新规,取消企业固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1项,对外加强新规新政宣传和指导,对内加强对相关文件的理解和把握,实现了企业投资备案工作线上线下良好过渡。

物价方面: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和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2016年严格执行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3至5月组织对全区凡是有收费的单位将2015年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情况和变动情况,向我们报告,我们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全区对各项收费政策执行较好。均做到了收费有公示,严格按文件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全面执行放开部分政府定价项目。按照四川省新的定价目录的规定,放开了非居民用水等五大项价格管理,政府对这些价格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由企业自主定价,根据相关规定,我区共废止了涉及相关收费文件12个:

1、水: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

2、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

3、水电气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

4、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安装费: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

5、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收费:除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物业收费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由经营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定价。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培训机构自主定价。

7、移交部分政府定价项目。

将原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含地铁等轨道交通)票价,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共五项定价权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二)厘清责权、依托平台,加强“管”

依据相关规定,对我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全面实行了目录清单管理,并在区政府网站重要信息栏进行了公示;汇同财政、经信、民政部门对我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基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项目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重点检查,经查我区涉企收费政策执行较好;加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31件。其中,价格咨询3件,占8.33%;价格举报3件,占8.33%;价格投诉24件,占83.34%。价格举报办结率为100%。12358价格监管平台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价格监督,保障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推进价格监管切实履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入扎实开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前期工作,梳理本部门负责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事项,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示,牵头召集各部门进行操作培训共3次,平台正式运行时间比要求时间提前2个月,截至目前,通过平台在线办理项目共108个,其中:审批类项目55个、备案类项目53个、核准类项目0个,在线办理数量占实际办理数量的80%。

(三)加强规范、优化流程,完善“服”

作为区级部门,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部门,在“放管服”工作中,优化服务尤为重要。在办理投资审批、备案、核准事项中,以人为本,从服务对象出发,坚持运用“三个再加强”,有效优化服务,解决了基层项目业主项目投资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宣传指导再加强。自企业投资备案新规出台后,针对项目业主难以适应网上申报的问题,制作了政策法规讲解看板、新规宣传单、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等载体,让业主一看就懂政策、一看就会操作。同时实行现场指导、现场答疑,快速而有效的完成了线上线下过渡;二是业务水平再加强。“放管服”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为了让工作人员更高、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放管服”这一顶层设计,组织了多次专题学习,不仅学本部门的政策法规,还要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新政新规,力求“放管服”工作心中有格局、操作有方法,创新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方法再加强。结合“项目建设年”,创新提出“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制度”,在过去发改部门对项目业主“1+n”模式的基础上,强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变为“1+1+n”的投资项目预审模式:即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汇总、预审,于月初以表格的形式报发改部门,统一进行办理。自年初实行以来,效果良好,项目业主普遍反映在立项阶段引入了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审批时间缩短了,办事方便了,思路清晰了,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部门职责也更加直观、立体。

进一步推进“放管服”20项改革举措落实,灵宝市车管所迅速创新便民措施,切实做好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加强警民和谐。

一是强化便民措施,推进创新管理。灵宝市车管所强化管理,围绕管理搞服务,大力推行“延时服务”、微笑服务”,在综合业务大厅设有违章处理查询一体机、自助照像、“互联网+”体验区等设备,导办台方便办事群众,耐心的接受群众的询问和咨询,做好热情回复、妥善处理。

二、加强创新改革措施,推进“一站式”服务。本着让群众少跑弯路,同时打击非法中介。车管所打造“一窗式”服务,群众只需要到一个窗口递交手续,就能办完一应业务,并开设“通道式查验”,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为了更好、更快、更快捷地服务于群众,全面完善各项车管服务措施,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三、全面推行阳光服务。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的理念,一改过去管人者自居的陋习,全力打造车管工作阳光窗口、廉洁窗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实现窗口服务精细化,最大程度地服务好群众。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八

现将自查工作服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协调会4次,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培训班5次,组织旗区、盟直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治人员赴自治区司法厅和锡林郭勒盟观摩学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通过“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工作。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阿左旗政府、盟市场监管局等1个地区和1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及各旗司法局统一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对执法人员、审批人员进行终端设备操运用专题培训班。同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平台和调度情况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化减证便民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盟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74项,取消的证明事项11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示点范围未纳入内蒙古。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2020年待司法部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后,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量逐年递增,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度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设备操作中,存在编制本无权上传、法律法规上传量大、电子印章制作等诸多细节问题待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三是在“放管服”改革责任分工中,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情况方面工作不属于司法局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牵头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及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全盟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执法。二是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在全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交规2022年扣分细则。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九

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将司法行政主要业务职能前移,为群众搭建一个公益、专业、便民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新平台。

(一)“一厅式”管理实现集中化接待。县法律服务中心交通便利,中心门口设置了各项法律服务职能的醒目标志,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中心区、受理区、功能区、线上区四大模块,完善了各项制度并上墙公示。群众只要走进服务大厅,就能得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中心配备了法治短片播放电视、各部门法律宣传资料和群众休息靠椅等,满足群众等候、学习、咨询、休息、远程会见等多方面需求。

(二)“一站式”办理凸显人性化服务。县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人民调解、公证事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将有力地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群众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该中心可争取实现一次性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效、便捷。

(三)“一窗式”服务接受立体化监督。中心窗口保持一人一岗,挂牌上岗,实行ab岗。建立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等工作标准,实行无条件接案、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并公示上墙,自觉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全方位监督,规范法律服务中心和人员行为。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二十

大力加强“法务云”平台和司法行政纵向网络建设。22个乡镇现已完成司法行政纵向网络全覆盖,并建成、、三个法务云示范点,极大的推动了网络信息化进程。接下来将在省厅现有公有云平台的基础上,全面搭建一个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私有云平台,实现全县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的集中、分类存储、分级共享,全力打造大数据时代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一)公共法律服务与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等公共法律线上服务,不断提升平台的数据化、便捷化和高效化水平。同步建设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平台,深入挖掘大数据的预测预警功能,实现对网上法律服务的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督察、全数据分析,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远程会见“乡乡通”系统。扩建现有的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将其延伸到乡镇一级,力争在有条件的乡镇司法所至少建一个会见终端。扩充现有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功能,将其建设成集远程帮教、远程会见、远程法律咨询、远程法律援助、远程人民调解、远程法律培训等功能于一体,“一机多用、一室多用”的综合民生服务平台。

(三)司法行政专网。按照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总体要求,依托全县电子政务外网,推进我县司法行政“一张网”建设。重点对现有延伸到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的光纤网络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网络速度、提升网络质量。加快网络横向贯通,全面实现与公检法等兄弟部门的网络贯通,为跨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供保证。

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报告篇二十一

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为目标,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划转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安排专人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积极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便民服务审批局沟通协调,共划转出退役军人安置类和防灾减灾救灾类相关职能12项。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将现有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项其他类事项划转至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窗口”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模式。

(二)精简一些事项审批环节。

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为民办事的环境,减少和化解基层矛盾,认真清理规范民生领域证明材料,减少不合理证明。我局减少了婚姻登记各类证明2项(单身证明、单位证明);在办理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以及办理程序等,切实方便办事群众。

(三)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

为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社区治理,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志愿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降低登记准入门槛,报上级民政部部门备案即可。

(四)优化行业协会商会营商环境。

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坚持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民主自治管理,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商贸、旅游、文化、体育、餐饮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现已完成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已经脱钩完毕。

虽然我局“放管服”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方面。村民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不到位,缺乏一定的政策宣传。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虽然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已建好,可是由于我市面积较大,人口分布零散,服务设施的没有得到有效使用。三是在激励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方面还存在方法不多、措施不够、成效不明显的情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二)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创新。

加强对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三)牵头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为全市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团建工作引领,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以及注册指导与咨询、能力建设培训等服务,培育社会组织健康、持续、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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