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问题的本质、目标及可行性等因素。其次,我们可以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当前的情况和问题,以便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些创新的解决方案,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一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 。
副 组 长 。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和《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xx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xx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四
贯彻,同时《x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责任一览表》具体分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x县支行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基层人民银行工作职责。
报送,采取影像系统监督方式,提高银行企业账户审核质量。按照“两个不减、两个加强”的总体原则,全面提升企业开户准备效率,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保证政策顺利落地。
(二)加大金融支持。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法人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的能力,2021年,我县支行新投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x亿元。截至目前,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沉淀资金x亿元,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同时我县支行通过开展对存量x万元支农、支小再贷款的使用合规性现场检查,确保再贷款资金真实有效投放到涉农、普惠小微领域。
的形式,组织银行、
企业。
精准对接。定期跟踪督导各商业银行信贷项目摸排和落地情况,推动政府构建项目帮办机制,靶向发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速新项目及时落地。截至x月末,累计开展银企活动累计x场次,银行对接企业x家,推动对接资金实现贷款投放x亿元。二是政银战略对接。推动政府与银行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建立政银战略合作平台。x月x日,农发行蚌埠市分行和x县政府签订了《x省x县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全面合作协议》,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战略整合、规模扩张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政银合作新格局。自年初以来,农发行新增信贷投放x亿元,预计三年内授信突破x亿元。三是专项银企对接。组织召开辖区应收账款融资签约仪式,督促银行业机构通过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政策工具,对企业融资合理让利,推进金融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地生效。实现现场签约x笔,达成意向金额x万元。
(四)落实无还本续贷。我县支行在全面摸排掌握全县两家法人金融机构年内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到期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承诺稳定就业岗位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做到应延尽延,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截至目前,全县两家法人机构对符合条件的x笔,金额为x万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进行延期操作。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实现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扩面、增量、降价的。
工作。
目标,今年以来,各银行业机构响应“稳企业、保就业”、“向企业合理让利,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化普惠小微领域信贷支持考核,单列普惠领域信贷资金额度,全面下调贷款利率,为市场主体减负降成本。x月末,全县银行业机构平均加权利率较年初下降x个百分点,累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x万元。督促法人机构序时完成“一三八”的转换进度目标,充分运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转换政策助推企业融资成本下行。截至目前,两家法人机构累计转化率x%,普惠小微贷款融资成本下降x万元。
举措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二是继续加大金融支持。有效提升法人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的能力,确保各项贷款资金真实有效投放到涉农、普惠小微领域。三是持续推进银企对接线上线下常态化。持续开展“金融助力一对一”融资活动,组织银行、企业精准对接。继续推动政府与银行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战略整合、规模扩张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政银合作新格局。四是继续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承诺稳定就业岗位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做到应延尽延,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五是继续做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工作。强化普惠小微领域信贷支持考核,单列普惠领域信贷资金额度,全面下调贷款利率,为市场主体减负降成本。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五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医疗保障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调动和激发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迈入全省前列,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努力打造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办事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坚持改革创新、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纾堵解痛。坚持对标先进、长抓不懈,促进医保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达到一流水平,营商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任务目标。
(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
1、简政便民,简化流程。
(1)取消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提供。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市外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报销、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取消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盖章或非必要证明材料。
(2)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直接备案到居住地市(地级),不再选择具体医疗机构,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就医地任意一家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3)规范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非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有效住院票据、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限转诊转院)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提速增效,缩短时限。
(1)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限。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报送的结算材料后,及时做好结算。结算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2)缩短医保个人垫付费用报销时限。参保人员报销暂缓结算、异地非联网结算费用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要及时将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账户。个人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
(二)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工作。
落实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积极组织贫困人口参保;开展“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五减免”,25种大病专项救治、意外伤害、特殊药品扶贫医疗保险政策。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与22家救助定点医院完善服务协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结合“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三)切实提高协议管理服务水平。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增幅调控”的原则,根据当年基金收支预算及上三个年度基金决算情况,在预留当年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风险储备金后,结合医疗机构级别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细化制定总控指标。
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举报查处等监管工作,加大对履行医药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专项重点检查不少于3次,对每家医疗机构至少开展2次实地日常检查。
(四)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
将符合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纳入异地结算管理范围,继续扩大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积极落实“三个一批(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再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外地参保人员来我市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为专职联络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排查问题隐患,设立工作台账,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时间表,督促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查缺补漏,着力解决医保参保人员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通过优化流程、减少材料、缩短时限、下放权限,全力为参保人员和定点机构提供方便快捷贴心周到的服务,努力提升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三、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五、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十五)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六)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实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牵头)。
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举报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定性。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并在全区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单位宣传先进典型,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x县委办公室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支行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行务会认真学习贯彻,同时对照《x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责任一览表》具体分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x县支行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基层人民银行工作职责。
(一)银行开户服务优化。按照《x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和《x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支行已于2021年x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日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为确保取消企业开户行政许可后的服务工作,我县支行及时建立健全取消账户行政许可后续制度,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取消企业账户行政许可实施方案,先后x次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上级行的专题会议、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辖内商业银行在账户管理方面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召开x次会议专题部署落实取消企业账户开立行政许可工作,要求各银行网点分别设立企业开户专柜,同时开通网上预约开户,不断提升企业开户服务质量。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先后对x县银行业金融机构x个营业网点的企业开户业务进行了现场督导,对不按要求办理企业开户的银行机构加大监管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强化账户监测。年初疫情期间,结合防控需要,及时暂停纸质材料报送,采取影像系统监督方式,提高银行企业账户审核质量。按照“两个不减、两个加强”的总体原则,全面提升企业开户准备效率,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保证政策顺利落地。(二)加大金融支持。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法人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的能力,2021年,我县支行新投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x亿元。截至目前,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沉淀资金x亿元,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同时我县支行通过开展对存量x万元支农、支小再贷款的使用合规性现场检查,确保再贷款资金真实有效投放到涉农、普惠小微领域。
(三)银企对接线上线下常态化。一是持续开展“金融助力一对一”融资活动,采用银行“单独面试”,企业阐述汇报的形式,组织银行、企业精准对接。定期跟踪督导各商业银行信贷项目摸排和落地情况,推动政府构建项目帮办机制,靶向发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速新项目及时落地。截至x月末,累计开展银企活动累计x场次,银行对接企业x家,推动对接资金实现贷款投放x亿元。二是政银战略对接。推动政府与银行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建立政银战略合作平台。x月x日,农发行蚌埠市分行和x县政府签订了《x省x县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全面合作协议》,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战略整合、规模扩张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政银合作新格局。自年初以来,农发行新增信贷投放x亿元,预计三年内授信突破x亿元。三是专项银企对接。组织召开辖区应收账款融资签约仪式,督促银行业机构通过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政策工具,对企业融资合理让利,推进金融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地生效。实现现场签约x笔,达成意向金额x万元。
(四)落实无还本续贷。我县支行在全面摸排掌握全县两家法人金融机构年内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到期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承诺稳定就业岗位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做到应延尽延,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截至目前,全县两家法人机构对符合条件的x笔,金额为x万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进行延期操作。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实现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扩面、增量、降价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各银行业机构响应“稳企业、保就业”、“向企业合理让利,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化普惠小微领域信贷支持考核,单列普惠领域信贷资金额度,全面下调贷款利率,为市场主体减负降成本。x月末,全县银行业机构平均加权利率较年初下降x个百分点,累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x万元。督促法人机构序时完成“一三八”的转换进度目标,充分运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转换政策助推企业融资成本下行。截至目前,两家法人机构累计转化率x%,普惠小微贷款融资成本下降x万元。
一是进一步做好优化银行开户相关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加强对商业银行机构管理,做好企业账户开设监测,对开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提高企业开户服务效率,将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二是继续加大金融支持。有效提升法人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的能力,确保各项贷款资金真实有效投放到涉农、普惠小微领域。三是持续推进银企对接线上线下常态化。持续开展“金融助力一对一”融资活动,组织银行、企业精准对接。继续推动政府与银行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战略整合、规模扩张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政银合作新格局。四是继续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承诺稳定就业岗位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做到应延尽延,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五是继续做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工作。强化普惠小微领域信贷支持考核,单列普惠领域信贷资金额度,全面下调贷款利率,为市场主体减负降成本。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
职责分工。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
总结。
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4.各责任科室要不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x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二)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
1.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
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商务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一)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推进难等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规范活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销衔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调控增强市场保供能力。
(四)打造重诺守信的政务环境。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商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商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重点任务。
(一)为投资客商提供便利服务。多渠道征集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针对不同的招商活动和展会特点,单独编印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册。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二)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落实“三重”“三一”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组建专门班子、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用好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市县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梳理汇编国家、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省直部门工作衔接,推动项目承接方积极落实和用足用好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土地和奖励政策。广泛宣传我省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审批时间由45-9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省对外资开放。(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五)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机制。将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谁招商、谁负责”和“谁签约、谁落地”原则,强化市州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金融信贷等要素供给,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对跟踪发现和客商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立台账,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尽快解决。适时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客商反馈有关情况,直至反映的问题解决销号。(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六)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将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下放市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统一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帮助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事务管理局更新申领电子秘钥的,通过提前告知服务使企业办理业务,1天办结,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牵头单位:厅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省贸促会)。
(七)改进口岸通关服务。落实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具体要求,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深化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通关流程、收费和意见投诉服务“三公开”工作,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20xx年实现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保20xx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九)强化平台企业服务。依托口岸平台引进运营企业,落实好进境粮食、木材、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扶持政策。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市场开拓、通关、运输、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集成式供应链服务。围绕完善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舌尖”的服务链条,积极建设冷链设施,开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和市州专列,保障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加强产销衔接服务。引导各市州创新方式办好“消费促进月活动”,保证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稳定、货源充裕,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发挥内贸流通企业联盟作用,每年赴发达地区举办2-3次大规模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期收集研究并及时发布重点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特色产品展销会,培育农产品企业(市场)外贸功能,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场建设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商务领域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市场秩序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通过商务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惩戒因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失信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围绕实现“亲”的目标、坚守“清”的底线,加大督查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四)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帮扶形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市州、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不定期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企业负责人、相关园区,对各相关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全力推动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五)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从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统计入库、资金到位、形象进度、投资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分半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州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兰州新区商旅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研室,具体负责问题受理、任务分解、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省贸促会、省经合局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
(二)拓宽投诉渠道。设立全省商务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邮箱号:
[email protected]。
),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了解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凡实名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进一步核实、研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渠道与反映渠道相同。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举报的问题,采取明查暗访、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性。对企业反映的有关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二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级层面认可,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位次。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镇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创新园区管委会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县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下乡镇、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县发改科技局要面向全县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县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等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3.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绥德县营商环境专项调研和督查制度》,将调研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涉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县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4.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狠抓重点、补短强弱、全面提升”的推进工作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在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等位次的目标,对标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36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绥复制推广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1-2个典型地区开展考察学习,提高复制推广的实践能力。对标中央和我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分别培育1项获得市级以上层面认可的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确保4月底前集中报送拟培育的亮点事项、按季推进的任务目标和成效等信息,力争年底前完成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亮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
6.发挥强化考核指标协调调度作用。按照县级对标省级标准的模式,要求“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每月至少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一次,及时掌握指标进度和存在问题。各指标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内部研讨会,盘点指标完成情况,完善细化工作措施。营商办不定期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度点评、督查通报和考核排名,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7.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9〕93号)和《绥德县推进简政放权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放管服改革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根据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8.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县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巩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省市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县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2.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县级平台与中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配合市上打通市县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配合市上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13.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7月底前完成)。
14.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5.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县发改科技局和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6.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要编制完成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社区办理事项不少于5项),并至少确定试点社区1个,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7.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县行政审批局要制定出台全县“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成效要求,完善“好差评”软硬件建设。严格按市上要求推行“好差评”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8.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全县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全县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按照中省市部署,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9.进一步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中心城区和县城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和10个工作日以内。(县发改科技局、城市管理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电力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0.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绥德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2.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县税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完成)。
23.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制定出台《绥德县促进外贸进出口奖励补贴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出口产品,稳步培育进出口企业,协调服务企业办理进出口产品相关手续。(县工贸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24.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我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5.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6.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将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统一纳入营商环境平台管理,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绥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7.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年底前完成)。
29.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榆政函〔2019〕13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现场监督、资格预审线上运行,实现目录内公共资源进入中心交易,并试行分类统一的评标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开通交易大厅线上、线下质疑投诉受理窗口,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要求,规范上线运行招投标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组织开展不少于8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0.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信用平台与联合奖惩系统部署应用全覆盖;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和“信用榆林”app2.0版升级工作;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树立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31.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2.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33.加强督查调度。县发改科技局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将考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五
,供大家参考。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把活动当作“促进政府职能发挥、营造和谐发展氛围”的有利契机。要把此次政务公开活动作为加强群众联系、密切群众感情的重要契机,促进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镇里工作实际,结合百姓群众的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司法、社保、安监、城建、营商环境等部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体,了解百姓心声、解决百姓困难。
为了更好的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镇选择了人员密集的对桩石乾隆绿道为主会场,各村(社区)为分会场宣传点,分别悬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千山”,“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横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内容,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我镇各部门及村(社区)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大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二、宣传到位,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的对象是普通百姓群众,如果群众不参与,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为做好这次活动,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张贴条幅、发放传单、无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对这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及活动意义和目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反复的宣传。
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各村的村民和来到乾隆绿道游玩的群众,他们分别对司法、社保、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工作人员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得到圆满答复后,对政务公开活动的方式表达了认同和感谢。部分不隶属我镇的群众也对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三、着眼建设,注重延伸活动结束后,镇领导着眼长远建设,认真分析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收获和不足,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和研究,对于正确的和有借鉴意义的进行精心提炼,为科学行政、依政行政,不断提高镇的行政管理水平而服务。对于受理的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一种方式,贯穿于政府改选职能的整个过程,让我镇的全面建设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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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区委、区政府xx年度工作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标国际、对标上海,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实现我区营商环境东北最优区的战略目标不懈努力,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深化审批改革,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事项办理提质增效1.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努力打造“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破解难题,消除阻力,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中心把营商环境建设和便民利企的重点确定在应进必进、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公开、透明、高效”目标上来,致力打造“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两办”下发了《关于向普兰店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选派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知》(普委办发[xx]26号),对人员、事项进驻做出了明确规定,我们据此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原则,从源头上确保了所有涉企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硬性条件。在此基础上,对大厅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和和更严格要求。这个文件的出台,开创了我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工作崭新局面。截至目前,大厅进驻18个部门中,17家区直和垂管单位的一把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进驻事项276项,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其中,72项审批事项可以即时办结,办件即时办结量达到75%,提前办结率95%,上半年,大厅办件xxxxx件,无一例超时办结。
所有进厅办理的审批事项,按照规定不需要采取现场核查的,全部即时办结;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全部压缩在法定时限的30%以内,比大连市提出的目标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多项制度得到了全面有效贯彻,审批效率大幅度提升,事好办、好办事、办事快局面正形成。区市场监管局窗口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企业注册在5证合一基础上,已经实现了26证合一;开通了网上名称预先核准,做到零见面审批(电子出照)。区林水局在与审批科负责人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率先启用审批专用章,并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明确要求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围绕行政审批高效开展现场勘查,且把现场勘查时限同步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区卫计局12项不需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实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并做出现场勘查“最多去一次”的承诺。
典型教育,工作作风转变明显见效1.完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重新修改和完善了《普兰店区公共行政服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中心根据《考核办法》制定对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的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和配套10项管理制度,建立起1+2+10的管理体系,加强了制度管理运用力度,推行日巡查、日统计、季通报管理机制,形成了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2.建立制度,制定计划,强化学习培训。每月月末周五下午15时--17时为大厅工作人员理论学习时间。中心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系统学习《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上级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业务动态,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本领。
3.深入开展“文明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提高效率、强化服务、提升形象,有效解决好办事的问题,人是最根本和最关键的因素。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服务理念、职业道德素质,中心延续深入开展了“文明大讲堂”系列讲座,聘请专家教授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市场经济理论、公务文明礼仪知识和行政审批法律知识讲座,丰富知识结构,拓展服务视野。同时,为了提高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心理调整能力,中心还增开了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心理健康大讲堂活动,为窗口工作人员保持健康心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打好心理基础。
4.深入开展“向120、110先进集体学习”等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学楷模、做标兵、立足本职岗位争先创优活动,弘扬”120”“110”先进集体优良作风,评选“巾帼文明岗”“文明服务标兵”把学习先进与岗位职责有机结合,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展示新作为,树立大厅为民服务良好形象。开展“莲城-廉诚”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引导大家洁身自爱,亲清有度。
解决“办事难”大有成效在加强办事难专项整治、推进营商环境改善、打造营商环境东北最优区进程中,中心坚持秉承“处处是营商环境、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无小事”的管理服务理念,始终聚焦创建“一流环境、一流队伍、一流效率、一流作风、一流形象”的目标导向,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要求和区委作风建设大会、区纪委廉政会议精神,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致力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真抓实管向“办事难”宣战,为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推企经神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依托xx省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将每个审批事项102个要素公开。二是解决“中梗阻”问题。在网站上公布了进大厅的审批科长姓名、电话和工作分工。有效整合资源,推动信息共享、数据共享。三是开设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区、设立纵横联办窗口,将所有的投资建设项目通纵横同步、上下联动、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窗出证。变企业跑路为窗口人员跑腿,在38个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四是增设多证联办窗口。对四个单位留个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全程帮办、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发证”。五是开通了“双休日”无休窗口,做到双休日无差异对外办公服务,落实了领导带班制度。六是开通查询功能通过自助服务电脑和触摸屏,实时发布进厅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样书样表,使办事企业能第一时间掌握申请材料填报标准和办事流程,有效解决了办事企业因对政策法规掌握不清不明而导致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七是开放停车场,免费对社会提供停车位。八是部门驱动创新。区国地税窗口公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区商务局、教文体局、卫计局6项审批事项纳入我区《首批实行“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区交通局推行“容缺受理”;区林水局为大连中耀木材交易市场提供定制服务;提速增效、又好又快的审批服务新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今年以来,企业和群众多次来电、来信、赠送锦旗感谢。人民网、腾讯网、xx日报、大连日报和普兰店发布等多家媒体先后十多次宣传报道了我们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档对标“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方向,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标准化、智能化、网络化建设,中心加大软硬件资金投入,有效解决网络和技术方面难题。一是加大网络设备硬件投入和进行审批平台系统升级改造。依托大连市政务服务网,整合和再造审批流程,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加大审批系统运营维护力度,保障网络硬件系统夯实可靠、软件系统安全稳定。完善触摸查询系统的便民服务功能,启动内网审批系统预警提醒功能设计,确保审批事项录入不超期、不超时。二是开通运行中心微信公众号,打造中心文化活动宣传主阵地。设计开通运行普兰店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文章22篇。主要功能为宣传党中央重大活动、国家政策法规、向群众公布中心丰富多彩的工作动态和工作写照,先进典型事例等宣传功能。不断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同时,探索并推行微信咨询、投诉、评价、查询等功能,真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满意服务。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七
今年以来来,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打造廉洁高效的交易平台为目标,着眼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通过完善制度、简化流程、加强学习、优化服务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止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招标采购交易xx项,交易总全额xx亿元,节约xx万元;土地挂牌xx项,交易额xx万元。
完善相关软硬件设备及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物理、技术和流程“三重隔离墙”,即:交易场地“物理隔离”,防止违规操作“技术隔离”,交易环节“流程隔离”,得到各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一致好评,为交易现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对所有项目实行限时办结、边办手续边招标,确保项目早进场,早受理,早安排,早服务。
3、实行“容缺承诺受理”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容缺承诺受理”服务规则》,开展容缺承诺受理服务,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在合法合规情况下优先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开评标,主动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
按照《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xx〕4号)二、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规定:“(六)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自20xx年8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1、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的事项根据政策给予说明,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出工不出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2、为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事业负担,中心花费大量时间,想法设法联系投标企事业,清退往年沉淀保证金。
3、严格落实和正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要求代理机构在文件制作中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舒适感和幸福感,为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和省、州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派出纪检组政治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乡镇、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营商发〔2021〕1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营商发〔2021〕2号,部署要求,部室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提振企业信心、助推企业发展,为推进全县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6月至12月。
重点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9个。
方面(共29条措施,详见《***纪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证照制度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创新人才聚集、优化招投标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二)优化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物流成本、规范中介服务、降低用水用能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三)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强化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不划阶段、不分步骤,重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补齐短板。
并认真整改。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纪检监察组适时对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收集问题线索。6月份,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督促驻在部门用好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按规定进行办理。纪委监委信访、案管部门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及时分办查办。
(三)开展重点检查。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派出纪检监察组,深入问题较多、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走访调研、暗访体验、电话询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办。
(四)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惠企政策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对以落实优惠政策之名损害企业利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坚决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曝光。
(五)督促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惠企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一)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学透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要抓好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梳理、报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二)专项检查要注重“抓重点、动真格、见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看材料、看台账、看报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专项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四)从7月份起,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包括部门自查情况、线索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分别报优化营商环境专班,12月30日前报专项检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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