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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合伙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缴付出资。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二
鉴于甲乙双方合伙共同经营______艺术培训中心(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的合作基础已丧失,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和约定,就合伙经营企业的财产分割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学校所有权
(1)学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
(2)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财产:
车辆:汽车一辆(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合理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作出如下分割:
1、坐落于______区______小区______楼______门市的学校法人代表更名为甲方,乙方退出学校。
2、车辆归乙方所有。
3、甲方须补偿乙方______万元人民币。
(1)补偿期限:24个月。
(2)补偿方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甲方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还款4645元,直至补偿款还清。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视为乙方退出学校。
2、上海______汽车于起归乙方所有。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到预期效果,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分割后,学校所赢利、亏损及触犯法律法规、天灾人祸等均与乙方无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三
第一条 合伙目的: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四
本合伙协议(“本协议”)由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出的各位合伙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适用法律”),特此于年月日签订。
1.1名称。
1.2主要经营场所。
1.3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合伙人权益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4经营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如下:__________。(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1.5.1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成立日”)。
1.5.2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_____年。本合伙企业应当自合伙期限终止日开始停止营业,清算活动除外。
1.6.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1.6.2在依照本协议规定对本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配前,本合伙企业财产不属于任何合伙人所有。在合伙企业依法清算前,任何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1.7合伙人责任承担。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合伙企业设置合伙人名录(见附件一),用以记载全体合伙人名称或姓名、住所、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缴纳期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该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1本合伙企业由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商定。
3.4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
3.6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如下:_____。
3.9如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0如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交易,到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1利润分配。
4.2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方式如下:_____。
5.1财产份额质押。
普通合伙人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或设定其他担保义务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但须经全体合伙人_____同意。
5.2财产份额转让。
(1)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转让,导致其合伙人身份变化的,应当适用本协议第7条的约定。
(2)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取得全体合伙人的_____同意。
6.1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入伙都应当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3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
6.4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5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3)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6如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4);。
6.7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6.8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被除名的,全体合伙人可以在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选举新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6.9退伙的具体程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约定。
6.10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4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6.1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7.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7.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1在下列任何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任命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依法解散本合伙企业和清算资产: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本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因为任何其他原因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8.2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8.3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处理本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合伙企业的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本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本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4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合伙企业解散事件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8.5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8.6清算人应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该清算报告,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8.7本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9.1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应依照相关中国法律、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国际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制定。企业的账册和报表由其自己的会计人员按照中国会计标准要求编制。
9.2本合伙企业采用公历年度为其会计年度,即从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
9.3本合伙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货币单位。如果实际收支的货币不是人民币,应按照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为记账换算成人民币。同时,应说明涉及的原始货币和金额。
9.4本合伙企业应聘请独立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独立审计师由合伙人一致认可的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9.5本合伙企业应该按照有关税法纳税。本合伙企业员工应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9.6本合伙企业的员工的招收、聘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和其他相关事宜,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应遵守中国的有关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确保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10.1除因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的缴纳期限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总计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其应认缴资本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其出资的比例分配。
10.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违反其承诺,均被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而解除。
11.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1本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12.3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订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五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___________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3、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4、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5、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6、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7、代持股的处分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8、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11、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
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合伙企业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合伙企业拥有的_____%股权。
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_____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八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合伙企业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合伙企业拥有的_____%股权。
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_____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份。
转让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资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盘下__________店,从事________发业务。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乙方为_____%、丙方为_____%。该企业所有资产均属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有比例为各方出资比例。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后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到期后没有重新签订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但继续经营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协议为准。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比例按出资比例计算。
第五条:禁止合伙人以下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合伙协议无约定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除已有业务之外,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4.无正当理由强制退伙;。
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调整企业员工的薪资;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员工。
6.企业合伙人不同的企业,员工不得私自调动,以免损害第三方合伙人利益。
7.其他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对合伙事务享有以下执行权。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招揽工程装修,因工程装修所需进行的行为;。
3.支付合伙债务;。
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5.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6.企业策划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推举能力稍强、经验稍丰富的合伙人担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决定权。实行"多一票通过,少一票否决"制度。
第七条:合伙人作为工作人员的权利。
2.合伙人作为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3.多店管理人员,有权获得多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第八条: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企业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成合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3)合伙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合伙人退伙事项。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前六个月内不得退伙,不得转让出资。如合伙人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资额以外,还必须向其余合伙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企业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六个月以后各合伙人可转让自己的出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征求全体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应同意按入伙对待,否则视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出资后三年之内不得在合伙企业方圆十公里之内从事相关行业,不得利用熟悉的员工套取合伙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企业的员工共事。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事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否则按出资比例退给其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行为的,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责任:
(1)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上缴合伙企业;。
2.合伙人有本协议第十条第3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违约方应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赔偿给其他合伙人,同时向企业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五)合伙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甲:35%,乙:30%,丙:30%,丁:5%)。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九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有权将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也有权利在退伙人员退出后追加出资份额。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款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事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愿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为了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促使公司经济效益更突出,尽早为所有股东收回投资本金,公司决定每月拿出总利润10%作为行政管理奖励。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一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三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合伙字号(个体工商户字号):xxxx。
第四条经营场所:xxxx。
第五条乙方入伙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合伙停止营业止。
第六条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伍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30%。
2、因乙方为甲方进行其他店面的财务核算,乙方30%份额中的10%为乙方的劳动报酬;但乙方财务核算的店面不超过五家,超出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将出资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乙方负责财务核算。
1、盈余分配和亏损承担:利润分配(含计提或摊销的相关费用)甲方占70%,乙方占30%;亏损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2、债务承担:合伙产生的对外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3、若合伙今后需要追加投资,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第八条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第九条若本合伙有新合伙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占份额内与新合伙人进行份额划分,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相关权益和本协议约定的盈余分配。
第十条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年__月__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____,甲方占股份总额__%,乙方占股份总额的__%。
现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放弃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并将股份转让给甲方,由甲方另找他人入股。经公司财务核算向乙方返还人民币____元整。
2、乙方退股后,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元整,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余款__元及利息于__年底之前还清。
3、本协议签订后,公司盈亏由甲方负责,与乙方不再有任何关系;乙方不再享有公司股东的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交回公司向其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4、本协议签订前后乙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公司和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给公司和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五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孙淑慧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丰都县公路运输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37.6万元(大写叁拾柒万陆千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____年8月1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____年8月1日以前将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__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____年1月,____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号码:;
2.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3.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4.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5.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3.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4.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5.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权,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权的表决办法,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具体执行人有一票否决权。(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当普通合伙人不在场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普通合伙人授权委派事务执行人同意”决定。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除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篇十八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五条 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五章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 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 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 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 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七条 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 附加。
第三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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