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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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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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时,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创造力和灵活性,寻求创新和突破,避免陷入固化思维。在确定方案之前,我们应该先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以下是一些总结方案的范文,供你学习和参考。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生活垃圾产量越来越大。为建设美丽乡村,镇党委政府带领我们各村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发出了垃圾分类减量治理的动员令。我们村积极响应,根据镇里的安排部署,再结合我们村里的实际,推行了两次四分垃圾分类减量法,充分动员村民,依靠村民,镇里的包村干部以及我们村干部、小组长深入到老百姓家里,指导两次四分垃圾分类法,即看垃圾能否腐烂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会烂的与不会烂的。会烂的放在自家院里挖的沤粪池里堆肥。不会烂的进行第二次分类,分为四种类型,好卖的自家积存变卖,可燃的进行燃烧处理。有毒害的农药瓶,旧电池的统一回收,建筑废料等固体垃圾填坑垫道。

两次四分法,易学易用,易记易分,很接地气儿,适合我们老百姓的特点。形成了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模式。使我们村儿消除了垃圾集中堆放点,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同时,我们村发动党员带头对公共区域如道路两侧,沟渠桥洞进行了清理,消除卫生盲点和死角,形成包保责任区的长效机制。

号召村民负责自己家房前屋后的环境维护。我们还制定了奖惩制度,对于环境治理好以户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给予适当的物质以及精神奖励,号召大家学习,激发老百姓的.参与热情。使大家形成有要我整治环境变成我要整治环境这样一个思想意识的转变,自觉地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并形成一个常态化的环境治理模式。

等到开春儿我们再带领老百姓栽树种花,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村儿一定会成为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宜居乡村,打赢乡村振兴的攻坚战。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坚持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抓紧抓实党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以及省委提出的2个专项整治以及市委部署的2个专项整治,勇于揭丑敢于亮剑,能当下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保整改落实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一体推进协同开展。

(一)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巡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贯到底。结合党的建设“两强两抓”工程、党建引领工程、全县干部会议十项重点工作、县委“1+8”系列文件贯彻落实,8890平台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突出政治建设,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摸排,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动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将年度精简量化目标分解到各季度,落实到各科室,加大发文、办会前置审核力度,季度推进落实。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的总量和频次,实行计划管理,抓好监督实施,统筹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不搞层层加码,切实减少重复督查、无效督查。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精神,明确县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作风的具体举措,真正让基层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五)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思想整治教育,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的进行处理;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切实规范领导干部行政用权行为。

(六)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用好“8890”民生问题平台,全面排查、找准问题、严肃执纪、坚决整改、逐个销号。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计划,深入推进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实,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班子战斗力不强,主体责任认识不高、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八)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力度,坚决清除“保护伞”“关系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信访毛肚排查预警率不高、抓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化解矛盾不及时、处理问题不到位、上访程序不规范、“8890”督办案件处置不力,个别人员业务不精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化“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各类信访案件的调度督办,切实做到减存量、控增量。

(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办事难”问题,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解决推诿扯皮、“假办结”“被办结”问题,不断提高办结率。

(十一)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巩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成果”专项整治。加强政治性警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严格监督查处、强化舆论引导,反对好人主义,抵制“圈子文化”,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敢于较真,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着力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十二)开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度,开展全县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专项整治。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抓住手、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县委”1+12“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聚焦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环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深改、立改真改。要对问题和短板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为主题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四)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工作统筹,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抓好重要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5]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精神,贯彻严而又严的土地政策,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集中清理整顿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清查组、处理意见组、完善手续组三个工作组。清查组主要负责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清查摸底,制作调查材料。处理意见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清查出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拟定处理意见并依法做出处理。完善手续组对已经处理到位、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用地按最高标准缴纳各项规费后,完善用地手续。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整顿工作自9月26日开始至12月31日基本结束,按照集中清查、研究处理、完善手续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清查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

各分局对所辖区域的各类农村项目建设用地,特别是对“以租代征”项目用地的性质、面积、时间、用途等情况逐宗查清,形成调查材料并登记造册。各分局将清查登记台账于10月20日前报清查组。

(二)研究处理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对清理出的“以租代征”项目用地,根据其性质、用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拿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完善手续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按最高标准收缴有关费用并附具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后,依法补办用地手续。

四、清理整顿的原则和法律、政策规定。

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中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边清查、边处理、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处理问题的政策规定是: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文件精神,国家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租用、承包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农林开发或参与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治理开发,禁止以征收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

(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需要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地的,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利用计划;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依法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用于农林开发的农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三)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处理后,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必须附具对违法违规案件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违法用地期间最高标准支付和缴纳。有关地方要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几点要求好范文版权所有。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清查整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分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清查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清查台账,对清查情况登记造册。要全面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完善好调。

查材料,对所辖区域范围内“以租代征”建设项目的地类、用途、面积、性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

(三)坚持边清查边整改。要把清理整顿过程做为一次执法的过程,严厉打击顶风而上、“以租代征”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在建项目,凡是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一律先下停工通知;对继续施工的一律查封设备或强行拆除。

(四)明确责。

任,狠抓落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明确责任。要积极发挥国土资源所的作用,自下而上全面彻底地清查处理到位。要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不弄虚作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办公室成员名单。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使业主(使用人)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使用垃圾袋在规定时间将垃圾放置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抛。

2、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瓜壳及其他污秽物。

3、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卫生巾等不溶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管道堵塞。

4、小区内任何公共区域不得乱涂乱画,违者承担消除和粉刷的费用。

5、业主(使用人)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乱扔杂物。

6、室内力争做到门窗干净,无蛛网积尘。

7、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得在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

8、小区公共场所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植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污染环境的物品。

9、在小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0、带宠物外出时,应带好粪袋,及时清理排泄物。

11、做好卫生防疫,定期消毒。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提高场镇、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的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净化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推进乡村环境治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市场环境,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四城同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镇范围内国省干道、马路市场全面取缔;

对镇区内占道经营进行清理;

对县、乡、村道的乡村赶集和农村集市进行规范。

(一)属地管理。以乡镇为主体,按照“多元共治”的原则,对马路市场重大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取缔。

(二)分类处置。国道、省道等主干道马路市场依法搬迁。短时间难以搬迁的,建立常态监管机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多元共治。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履职履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对流动商贩较多,但未形成集市的合理规划建设小型集市。同时,加强市场周边秩序的日常监管执法。

合理选址、建设小型集市。

依法清理、查处道路上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无证驾驶、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在公路沿线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依法清理查处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

负责维护集中整治期间的交通秩序。

负责规范管理公路两侧举办的婚丧喜庆设宴等活动。

(四)镇村建办:负责规范场镇建设领域的沙子、石子、砖瓦等建材的堆放覆膜,对占道的建筑材料依法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改。

(五)镇派出所:负责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6月1日至6月4日)。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所负责辖区道路的巡查,对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和占道洗车、修理、加水等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行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宣传发动,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路边小型集市临时选址,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

(二)集中整治(6月5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摊贩、商户进行劝阻,要求在即日起自行停止。各有关站所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听劝阻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各村(社区)要做好执法现场的各类安全防范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依法打击处理妨碍执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等问题。

(三)建立机制(6月30日后)。各村(社区)、有关站所要以此次规范整顿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镇村二级联动、多站所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尽快完成小型集市和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为群众、商户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甘棠镇规范整顿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管办,负责规范整顿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村村响等各种新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路边摊点经营户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公路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公路边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规范整顿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公路沿线占道经营、作业行为和马路市场规范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辖区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x月份以来,xxx派出所在辖区内的xx个社区先后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小结如下:

活动中,文化路派出所x名志愿者在社区范围内张贴宣传海报及活动通知,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xx余份,提高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使垃圾分类深入民心,并向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问题,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同时,协助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楼层大门张贴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温馨提示,告知居民小区如何垃圾分类投放,通过耐心的解释和指引争取得到居民的支持和配合。务求令活动信息覆盖全社区,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

通过活动,辖区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如何分类垃圾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广大群众均表示在这种愉快生动的活动中,更能深刻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并表示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推进垃圾分类进行。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维护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县3月22号全县城镇建设及六创一迎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皇后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和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整治活动,为确保清理、治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对象。

1、非法占用、买卖土地进行建设的;

2、未办理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或违反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或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未经批准延期,仍继续使用的;

4、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设施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部门违规批准进行建设的;

6、违反环境卫生标准进行建设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二、方法措施。

建设的高压态势。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保护耕地。整治期间各土地管理成员单位要通过宣传车、公告、过街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有序建设的重要性和依法打击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土地、违法建设的紧迫性,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法建设治理整顿的政策规定,在全乡营造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达到家喻户晓。

2、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土地资源保护暨土地建筑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111任组长,乡纪检书记111、副乡长111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国土资源所。成员单位有:党政办、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各行政村。

告,包村乡干、土地所工作人员和村支书、土地管理员要亲笔签字,一式两份,村留一份,上交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一份。

第二步,张榜公示。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以组为单位在本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乡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00000000,公示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

第三步,分类处理(时间5月21日至6月底)。各村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要进行分类处理,凡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一律拆除;对不影响村镇规划,方可采取改正措施,责令限期纠正,补办相关手续,足额交纳各种费用,自觉申报并接受处理的,一律从轻处理,反之,将按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全乡各职能单位齐抓共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各职能单位必须在土地整治中,主动向群众公开办证手续,做到政务公开,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决清查治理到位。对在清查整治中走过场、支乎应付等失职行为,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建设所:严格按照皇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做好土地使用规划。

农业服务中心:对非法侵占土地、破坏林地,造成水土流失、侵占河道,影响防洪现象,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国土资源所:对土地市场非法侵占耕地的各类情况彻底排查,分类造册,严格依法处理,并做好长期监管。

各行政村:积极做好非法占地的监督举报工作。

附:包村人员名单。

1111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苏荣书记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县里拟于3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09年3月底以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5月)。

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关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8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行业中介组织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作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肖德军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浔峰、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陈礼凡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中介机构的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牵头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各局,要将清理和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标准之一。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使那些无礼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xx县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全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防汛排涝和通航水域秩序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道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多方联动、集中整治,全面做好县域范围内住家船的清理拆解工作。

二、目标任务清理拆解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生活用住家船和从事水上运输的船民生活用住家船。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全县住家船拆解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住家船停泊点脏乱差和水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

三、实施内容(一)做好住家船的拆解工作。由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拆解原居住船和已退出捕捞的生产用船,规范生产用船停泊管理,切实解决停泊点脏乱差问题,加强水域生态保护。

(二)做好住家船补偿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所有住家船进行价格评估,依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做好住家船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对于岸上无房居住和住房面积较小的住家船户,可以向政府申请保障房。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由住家船船主户籍所属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船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船舶停泊点等情况,逐条登记造册。

(二)宣传动员阶段。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同时,通过发放清理拆解通告、上门面对面做工作、沿河巡逻、广播宣传等方式,对我县水域内的住家船船户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引导船户自觉配合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

(三)价格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价格评估单位。然后由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委托价格评估单位进行住家船价格评估。

(四)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及附属设施的数量及价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五)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阶段(10月23日—11月30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拆解单位。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对纳入清理拆解的住家船进行统一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对我县河道内的外县市住家船,限期驶离。

(六)长效管理阶段。住家船集中清理拆解结束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要加强河长巡查和河道管理。

五、职责分工县农委、县畜牧局:负责提供前期渔民住家船调查摸底的基础材料,做好被拆解渔民住家船的档案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评估单位和拆解单位,对住家船进行评估和拆解。

县住建委:负责综合协调无房和少房住家船拆解户的住房保障工作。

配合做好拆解相关工作,提供水上交通工具,维护航道秩序。

县公安局:负责维稳和矛盾处理,排除非法干扰,保障清理拆解环境,并协助做好清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被拆解住家船的补偿资金筹集管理和工作经费的安排落实。

县水务局:协调县农委做好涡河、阜蒙新河部分河段的河道保洁管理服务,组织困难渔民积极参与。

县环保局:负责住家船所在水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住家船拆解后的环境监测保护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住家船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县卫计委:做好住家船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协调做好住家船渔民的转产就业工作。

县督查中心:监督相关单位政策落实和工作实施情况。

有关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住家船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拆解实施工作。

六、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住家船不仅严重妨碍河道交通、防汛安全,并且对停泊水域造成污染,自身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住家船拆解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施奖励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搬迁交船的,按评估补偿金额的5%给予住家船户奖励。

(四)确保资金投入。据统计,住家船约xx条,总需资金约xxx万元,其中,评估费约xx万元、住家船、网具拆解及无害化处理费约xxx万元、住家船补偿费约xxx元、住家船户奖励资金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工作经费xx万元。

(五)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六)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拆解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制教育和住家船清理拆解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调解等手段,教育引导住家船户自愿配合清理拆解。对既不愿拆解也不愿交由政府统一处置的住家船,依法强制清理拆解。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加强对城乡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力度,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切实保障城乡建设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着眼长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依据,进一步落实《荆州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建立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为荆州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书记为政委,区人民政府区长为指挥长,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局长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重点组织对东城、西城、城南街道办事处和郢城镇、纪南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和查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

l、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对优化荆州区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

2、加强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对阻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区委、区政府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支持,拥护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镇,村(居)委会两级要落实包村包组责任,层层签订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书,于12月316前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区直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如实填报违法建设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和不参与违法建设的承诺书,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后报区纪委监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各级纪委个人廉政建设档案。

(二)清查整改阶段(,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

1、本轮违法建设的查处时间以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之日为界定点。

经规划和国土部门依法认定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且必须拆除的,不在此界定时间范围之内:

(1)在已出让的城市建设用地、重点项目及各类待开发地块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2)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建设。

(3)其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

2、各镇、街道办事处对2008年1月1日以后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区、镇、村:级管理台账,锁定违法建设,实行一户一档,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对界定为违法建设的要在违法建设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公告,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3、规划、土地部门要对所有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违法建设逐一审核界定。认定为违法建设或非法占地的,由规划、土地部门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限期拆除。

4、对目前正在进行和新增的违法建设,查实后一律拆除。对规划或土地部门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建设,在2012年2月2g日前要自拆蓟位。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拆除处置阶段(2012年3月18至5月31日)。

1、村(居)委会居民个人违法建设的分类处理意见:

本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准。对居民基本居住面积内的原旧房面积在城市建设拆迁时按政策评估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小产权房的处理意见:

单位、个人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小产权房,未经规划、国土部门许可,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律拆除;基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建筑质量经鉴定合格的一律没收。对违法违规经营小产权房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法律、纪律责任,并没收非法所得。对非法购买小产权房的,一律清退。

3、在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单位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1)未经规划许可且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3)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建筑超过使用期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申报,限期拆除.对故意隐瞒、漏报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在程序上按自拆、帮拆、强拆三个环节展开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

四、建立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查处和拆除的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建立对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的信息员制度.信息员要切实发,军作用,落实责任,如实记载、上报日巡查记录。

(二)建立社会监督制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建设情况,监督查违控违工作的落实情况。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设立违法建设曝光台,对违法建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跟踪查处进度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三)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房屋建立完善的一房一档,对所有房屋的现状进行照相锁定,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对拆除后的现场,要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避免垃圾积存和场地杂乱,防止违法建设死灰复燃,保证拆除一片,管住一片。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基础施工的,由村(居)委会负责拆除;3米以下(未盖板或未封顶)的,由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拆除;3米以上(已盖板或已封顶)的,由镇、街道办事处报请指挥部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荆州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辖区范围内在锁定的违法建设以外,连续发生3起一层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违法建设且未能组织拆除的,给予黄牌警告,由区委、区政府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违法建设查杜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做好恩想动员、政策宣传、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区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要积极探索拆违控违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

中共荆州市荆州区委。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按照福清市纪委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我镇基本完成了“三资”清查工作,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按照福清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我镇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组成。职责分工为:组长负责制,组织本辖区内村委会清查核资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各村的清查核资工作,经管站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各村清产核资清查核实工作,各村主干负责开展本村清查核资工作。从而做到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对各村委会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盘查清理。

(二)统一思想,广泛动员。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开展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相关领导在会上做强调讲话。财务经管服务站对清产核资专题工作布置会议,以举办培训班,对村主干和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他们的工作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为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序时保质完成打下了基础。

(三)组织实施,全面清查。经管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指导、跟踪、督查,各村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清查核实。清产核资结束后报告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主要做法有:

一是摸清存量。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以清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辅查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其他资产情况,采取账内账外清查相结合的方法,防止漏清漏登漏报,摸清全部“家底”。

二是明确权属。村集体资产严格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进行划分。集体所有的资产;办公楼、学校;土地、林木、滩涂、水面等属资源性资产。

三是理顺关系。主要对确认,对坏账依法进行核销。对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给予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经管队伍不稳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工作面广事杂人少,特别是基层经管干部任务重、压力大,造成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系统人员调动、借用频繁,现我镇经管干部只剩1人,并且要处理大量的日常各村财务管理事务,单凭经管部门力量很难完成任务。

(二)经费不足给“三资”清查带来一定难度。由于“三资”清查刚开展的时候,需要聘请一些人员进行清理、合同整理、电脑录入等工作,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工作开展进度迟缓。

(三)各村“三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制度漏洞百出。有的村存在合同丢失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到期无法收回等实质性问题。但单靠走法律道路又存在一定的程序与时间上的问题,给“三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有的村委会存在招投标也是走过场,甚至没有招投标等现象,而这些问题只靠经管部门力量,很难扭转局面。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内容不够全面。当前农村“三资”监管主要偏重于资产和资金的监管,特别侧重资金的监管;在集体资产监管上,主要注重于账内资产的监管,尚未涉及集体的农田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集体资产;在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上,存在重合同签定环节的监管,轻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环节的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资扫尾工作。继续完善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台帐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评估工作。

下一步侧重点工作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对未入帐的固定资产要及督促相关村按照有程序进行评估及时入帐,同时查明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原因。

三是资产资源和各类经济合同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进一步完善“三资”台账管理体系,切实按规定进行“三资”管理,在管理好各村集体资产同时,使各村的“三资”管理逐步走向合理化、合法化的正确轨道上来。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制止和纠正房改中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清理城镇干部职工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及文件规定清理的范围、重点、内容,对全厅机关和所属单位职工住房情况实施了全面的清理工作,经厅清房办自查认为,我厅机关的清房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房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政[1999]65号文件和省清房会议精神,我厅的清房工作从99年9月1日正式启动。按省上统一布置,清理工作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涵盖了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和下属单位员工。我厅机关住房分两大块:北大街5号楼2种户型10套、6号楼1种户型30套、8号楼3种户型42套、9号楼2种户型4套;西山湾1号楼3种户型20套、2号楼2种户型24套、3号楼2种户型31套。下属单位:安置农场5号楼2种户型20套、军供站9号楼2种户型20套、福利企业总公司职工楼1种户型16套、西山一巷军干一所3种户型120套、军干二所房产军区未移交、康复中心、军退人员服务站的房产属厅里统一掌握已含在各单位之中。整个清房过程中共涉及全厅住房183套,其中房改前旧房78套,集资建房98套,总面积达14244.92平方米。机关126人全部参加了住房清理,其中厅级干部15名,省管干部4名,处级干部50名,一般干部职工57名。经过近11个月的工作,共清理出多占住房5套,并经清房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下达了清退通知书,对房屋进行了重新分配,办理了核销手续;超面积住房1户,已办理补交超面积款项及手续。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厅清房领导机构。省清房工作动员会后,我们在厅机关对省清房会议精神及清房时限、要求等进行了原原本本地传达。及时成立了民政厅清房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对清房办的人员也进行了具体分工,拟制下发了《民政厅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清房工作举报电话(2部),举报信箱(一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厅房改办和清房办公室人员对本厅职工住房现状进行了模底调查,做到了胸中有数,为全面展开清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认真组织实施了个人申报、组织审查工作。1999年9月20日厅清房办召开了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印发了青政(1999)65号文件、省清房办02号文件。厅清房领导小组组长血日布同志在会上着重重申了个人申报的要求和处理纪律,层层落实了责任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住房申报表。全厅机关126名干部职工全部如实向组织申报了个人住房情况,除1名一般干部有超规定面积情况外,全厅机关干部、职工均无此类问题。

申报结束后,厅清房办先后1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清房工作,并用排除法逐一审核了个人住房申报表。对13名群众有疑问的干部住房情况,本着既对工作负责,又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以清房办的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真、发调函、派调查组等方式,对其住房情况逐单位、逐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例如,对群众反映假离婚问题,我们在与当事人见面、查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后,又调取了原夫妻双方房改档案资料,在明确离婚时限、工龄核算(福利)、房改手续等均符合65号文件规定后,最后认定男女双方住房符合法定程序,不属于多占住房。又如:我厅助理巡视员陈××的爱人在山东烟台救捞局工作,他本人在厅里住有一套房子,群众有反映,我们先后几次打电话、发传真、最后又以机关纪委的名义给对方单位纪委、清房办发函,直至收到对方纪委的证明材料,弄清了问题,保证了清房工作的严肃性。

3、发挥政策威力,做过细的思想工作。

在个人申报、组织审核、调查了解取证的基础上,对全厅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

了张榜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厅清房领导小组对多占住房的户主和干部本人进行了多次个别谈心和集体谈话,做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多占的住房退的比较愉快,未遗留任何问题,未出现无理取闹和违法违纪等现象。自查中对清房工作中存在的表格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办。例如一名超面积干部说有职称,但在规定的时限内又拿不出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我们在与本人见面的基础上,仍按超面积处理,本人心服口服,愉快办理了交款手续。总之,经厅清房领导小组反复宣传政策和耐心做思想工作后,我厅干部职工在清房过程中都能自觉按要求配合组织工作,无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一人违犯清房法规和清房纪律。

4、加强请示汇报,准确掌握政策。清房工作情况复杂,头绪繁多,为使我厅清房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在遇到拿不准的问题时,及时到省清房办请示汇报,得到了明确答复,避免了不少弯路。

三、此次清房几点体会: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各种核算手续繁杂,但在厅党组的直接领导和省清房办的有力指导下,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任务。我们的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厅党组对清房极为重视,党组书记、厅长史国枢除支持领导小组的工作外,还经常过问,排忧解难,使清房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调查研究是前提。如何使清房工作健康有序,关键在“准”字上,要想准确无误,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为此我们用发函、发传真、打电话、派专人调查等形式对有疑问的户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解决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清房工作不是发个文件开个会所能解决的。我们针对无多占房的抱着与己无关无所谓的,多占住房的不想交或低价购买等不同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重视清房,参与清房,按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和步伐,变阻力为动力,使清房工作健康稳妥发展。

全省专项清理工作启动后,我市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全市专项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在2014年11月份全省清房工作抽查中,受到省专项督查组的好评,阜阳市、蚌埠市先后来我市学习经验,池州市、淮南市也在与我们联系,想在近期来我市学习交流。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房地产信息填报工作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早在6月份就已结束,7月份又开展了“回头看”。全市共83951人参与房地产信息登记,其中县处级干部1160人,乡科级干部7619人,共有购买房改房4789人/4797套/422579.581平方米,参加集资建房3457人/3474套/326486.748平方米,领取住房补贴359人/312.455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161人/161套/15820.91平方米,租住廉/公租房39人/39套/2254.1平方米,自建房6344人/6477套/1071209.98平方米,买卖土地668人/672宗/170914.3平方米,“小产权房”683人/76422.86平方米。

(二)制发了我市《实施细则》。这个细则是在省《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地制定的。

房改和保障性住房13人/20套/1765.05平方米;乡科级干部4764人。

(四)房地产估价工作开展顺利。11月份省房地产估价工作通知下发后,市清房办迅速组织学习,在兼顾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近我市房地产实际的前提下,邀请xx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济有限公司对我市房地产估价工作进行估价。该项工作市县两级已在11月26日前全部结束,有关评估材料已上报省清房办。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超前谋划,把清房准备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阶段顺利完成。甄别核实阶段,张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李书记和蒋常委定期不定期的电话督查和现场检查,市清房办先后20多次召开业务会议,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学省市有关文件,促进了甄别核实工作的稳步开展。在市《实施意见》未出台前,为了不影响甄别核实工作进度,市清房办要求各级清房办不等不靠,抓紧按照市甄别核实《工作方案》和省《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甄别核实工作。市清房办,xx清房办和xx清房办注重学习领会清房有关政策,在省《处理办法》、市《实施细则》未下发之前,提前把有把握的工作往前赶,为后期甄别核实赢得时间,提高了甄别核实质量。

(二)注重宣传,分工协作,把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合力推进。市清房办注重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宣传,每次开会都将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也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清房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决策部署。甄别核实工作中,市清房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能部门应承担的职责,把市管干部和科以下人员房地产信息的甄别核实任务明确到各级清房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清房机构和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市清房办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上下级清房办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清房办与职能部门之间,能够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确保了甄别核实工作进度与质量。如,甄别核实工作刚刚开始的时候,时间相对充足,市清房办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市房管局、市土地局、市规划局的顺序开展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后,市清房办及时调整思路,把各部门集中在一起共同开展甄别核实,提高甄别核实工作实效。各县区清房办也采取各种措施,将各职能部门业务力量整合起来,真正实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调研,完善制度,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纪委召开由国土、房管、财政、规划等部门参加的清房摸底恳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清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研究、讨论,明确各自职责任务,严明清房工作纪律。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在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xx县组织召开了全市专项清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先后制发了《关于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的通知》、《房地产信息甄别工作方案》等20多个文件与通知,转发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处理办法》。各县区、各工委也结合实际制发了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建立了工作、督查、保密、档案管理及清房工作联络员等制度。

工作,达到了效果。在历次督查中,市清房办敢于说“硬”话、“狠”话和“大”话,对工作敷衍的绝不留情面,对存在问题盯着不放,立说立行。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市清房办共拨打督促电话4000多个,组织人员深入一线督导检查15次,有针对性地抽查各级清房办9个。各县区也采取各种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该项工作的平衡发展。二是创新方法保质量。xx县把124个单位按分口、分片、分类,明确到清房办工作人员;xx把专项清理工作与控违拆违工作结合起来,与职能单位开展联合执法;xx县采取个人向组织、下级向上级、市管干部向县委“三级”承诺的方式认真抓好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工作。三是乐于奉献求实效。干部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需要反复校对、甄别和研究,通常为了一个数字耗费大量的时间、牵扯许多人的精力,但大家不不畏劳苦,协同作战,真正把该项工作当作事业来做,特别是9月20日以来,全市各级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没过一个双休日,没有一个能正常上下班,包括“十一”黄金大假,所有人员全部工作在甄别核实工作第一线。在违规问题的认定上,市清房办坚持用“双三”制的方法解决问题:一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三是坚持三步走(首先向谈话对象说明见面的目的,其次与之共同学习省市有规规定,再次是与之商量如何如何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当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足,有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按照省清房办有关问题的批复,对未认定的房地产信息进行定性;第二,将违规问题梳理提交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第三,根据省清房办《关于做好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收房收款工作。科协违规多占住房清理工作汇报为治理党政干部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规定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市科协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相关文件,弄清政策依据。

弄清政策是清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在清理工作开展之前,市科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中违规行为和多购公有住房等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市科协全体干群对清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了政策界定,为清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落实领导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为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市科协特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科协副主席同志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登记工作。按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填写了《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按时上交到纪委,其它干部职工填写了《市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交党组审查后存档。经认真清理,我单位(包括科技馆)所有干部职工无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的情况。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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