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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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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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315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篇一

时、客观、正确的心理调适,就尤为重要。

一、我县目前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情况

一是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得到了迅速扩大。县工商局、消委会为了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社会覆盖面,积极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快捷高效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建得起、站得住、能管用”的要求,稳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加强对村级投诉站的业务培训,并依托各管区的村级、社区投诉站,开展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活动。织好维权网络,目前已在全县建立了8个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在279个行政村建立了225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占全县行政村的80%,在学校建立12个、企业5个、社区4个、市场2个一会两站;已形成了农村消费者投诉不出村的维权格局。

二是有一支受理和解决投诉的维权队伍。在225个村聘请村书记或文书作为兼职受理和调解员,县工商局和消委会对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在日常业务上经常进行指导,他们已经掌握了受理和处理投诉的方法和技巧,各种文书填写规范,认真接待消费者的投诉,同时加大对农村的宣传力度,使每个农民都知道自己是一名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诉必投。

三是由于这些人员都是兼职的,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在解决投诉时方式方法简单,凭主观臆断、不经思索、草率处理。往往容易造成失误、出现办事偏差,甚至有失公正;一旦遇到困难和问题就有产生诿缩情绪和消极心理,又没有报酬。由于存在着以上种种原因,所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为此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开展还是相对滞后。

二、消费维权监督员不良心态的具体表现及形成分析

1、缺少财力产生的消极心态。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参加培训、协肋监督、开展宣传等工作中,就要解决坐车、食宿、吃饭的问题,而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从创建到运行,财政没有核拨经费,而工商部门靠挤一点、省一点,那点经费根本不能维持运作,费用使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失去信心、缺乏激情,丧失了上进心、责任心和荣誉感,从而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的心态

2、学识浅薄形成的茫然心态。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虽经工商、消协等部门的多数培训,有的监督员因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差,接受新知识都不尽人意,从而在开展小额消费纠纷调解,经营场所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出现无从下手,只能干着急的心态

3、主观臆断滋生的盲目心态。有些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在调解纠纷、监督检查时,先入为主,凭主观臆断、不经思索、草率处理。往往容易造成失误、出现办事偏差,甚至有失公正;有些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则方法简单、缺乏耐心、态度生硬。急躁心理产生的根源是由于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缺少严谨、科学、周密、冷静的思考,对工作缺乏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对维权为民的道理缺乏深层次理解所致。

4、频受委屈造成畏缩心态。这些心理是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在开展消费调解、监督检查工作中,遭到非议、误解、指责所产生的。使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感到委屈、不解,从而产生在工作中不敢冒头,只求过得去;不敢有的放矢,放弃原则,畏首畏尾,见硬就闪,见难就避,逢事就当“老好人”、有些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自认为,消费维权就是“息事宁人”,凡事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行事,甘当“和事佬”。

5、分身无术导致的倦怠心态。很多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既是村长(书记),又兼任很多其他职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相关部门大都各自为政,工作指示多如鸿毛,乱如线团,使监督员手忙脚乱,顾此失彼长而久之,使之渐生厌倦、懈怠之心。

三、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不良心态调适的有效途径

1、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工作效率。积极制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让农村基层“一会两站”人员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由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农村基层“一会两站”

315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篇二

浅谈消费维权“五进”工作

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 “五进”工作是工商部门延伸监管网络、拓展维权职能、提升维权效能、服务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魏都工商分局在贯彻落实省、市局“五进”工作措施,推进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和接待消费者投诉,强化消费维权投诉、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发现消费维权工作主要存在投诉难、普法难、启动难、调解处理难的问题。破解这些问题,从而保证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措施的落实,保障12315消费维权站建设和运行,成为当前12315消费维权站“五进”工作的关键。一是破解“投诉难”。

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维权知识匮乏是制约农村维权工作的主要瓶颈,事小、事杂、投诉渠道狭窄、额外的维权成本(时间、路程、通讯等)是影响农民自觉维权的客观因素。在启动12315维权联络站进农村的过程中,推动农村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树立“农民利益无小事”的认识,关键在于农村维权渠道的畅通,多角度降低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实现维权“零距离”。为此,一是加大投入抓基础。以“建设一个站点、方便一方群众”为总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维权联络站“村村通”工程,坚持立足自身,挤出有限经费,用于维权联络站的建设,统一制作制度牌、印发宣传登记资料,建立了与区市局12315纵向网络链接的,县局、工商所、基层维权联络站统一指挥调度体系,为农民维权

提供便利的硬件条件。二是按照“抓试点、树品牌、强示范”的工作方针,选取基层维权联络站建设较好的街镇,通过现场会交流、典型示范的形式,比差距、学经验,将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县推广,促进了横向维权网络布局的形成。三是在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将已建的农村消费维权联络站的规范和完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到所、分解到人,采取逐户上门督导等方式,帮助维权联络站建立完整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和考评制度,要求普遍建立政策法规宣传栏、消费警示栏、维权公示栏,为老百姓的依法维权提供直观的宣传平台。

二是破解“普法难”。

维权工作的一个重点是预防。12315维权联络站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既取决于维权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是否与维权实际相适应,更取决于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一是启动消费教育学校模式,做好“专题性宣传”。借助消费教育学校这一平台,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下乡镇、进社区开办教育学校的形式,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专业优势,开展《消法》等法律、法规、消费者投诉渠道及程序的宣传,传授辨假识假知识,帮助消费者识破“消费陷阱”,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发挥联络站联系基层优势,做好“普及性宣传”。利用维权联络站扎根基层的地理优势,通过制作宣传牌、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和维权手册的形式,开展送法到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向辖

区内的群众和管理对象宣传工商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法律意识,将商品选购使用保管常识和维权途径系统地予以明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常识。并通过宣传牌公示典型维权案例,使群众从案件中获取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三是以提高维权工作人员能力为重点,做好“针对性宣传”。针对联络站维权工作人员业务不专、职责不明、运转不灵的问题,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分批次、按地域组织基层维权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向培训联络站工作人员,促进维权站维权能力的全面提高。三是破解“启动难”。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保障不足、经费限制是制约农村维权联络站运行的客观现实。营造协作维权格局,既需要工商部门充分履行维权职能,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此,一是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促进“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工商牵头”维权格局的形成。二是要广泛发动,引导企业参与,拓宽企业参与维权的渠道,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三是积极作为,深入履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四是破解“调处难”。

12315维权联络站的建设和运行,既是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工商部门履行职能的“民心工程”,还是工商部门立足自身发展的“维权品牌”。科学地谋划

工商事业,必须把维权联络站的建设和运行纳入整个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中,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功能,做到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获取信息快、分析研究快、判断决策快、行动出击快、查办处置快,以维权促执法,以执法保障维权效果的最大化。

一是加强上下信息协作,解决维权积案,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县局与联络站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对因各种原因长期未解决的维权积案,由工商部门将受理的基本信息就近分转到当事人所在地的联络站,综合运用联络站的人脉优势和工商部门的行政调解优势,共同参与调解,确保投诉无积压。

二是加强横向信息互动,强化应急处置,切实维护民生。加强联络站之间的横向协作交流,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群体性投诉,联络站在受理后,在将相关信息向工商部门备案的同时,利用分局建立的通讯平台,通知各联络站主动了解所辖区域是否存在类似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加强逆向信息反馈,建立案件转换机制,打造“群防群治”社会监督体系。健全联络站投诉信息反馈制度,对超出自身调解职能外的案例和信息,及时向12315指挥中心反馈,通过案件转办程序转化为案件。

消费维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12315农村维权联络站的作用,真正把消费维权联络站打造成反映民情的窗口、维护民意的平台、保障民生的阵地,工商行政管理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才能实现总局的各项战略目标

315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篇三

12315耗费维权联络站 “五进”作业是工商有些延伸监管网络、拓宽维权功用、提升维权效能、效力经济打开的战略行为。魏都工商分局在贯彻履行省、市局“五进”作业办法,推动耗费维权“五进”作业和款待耗费者投诉,强化耗费维权投诉、联络站规范化缔造过程中,发现耗费维权作业首要存在投诉难、普法难、建议难、调解处置难的问题。破解这些问题,然后包管耗费维权“五进”作业办法的履行,包管12315耗费维权站缔造和作业,成为其时12315耗费维权站“五进”作业的要害。一是破解“投诉难”。

村庄耗费者维权晓得冷漠、维权常识缺少是制约村庄维权作业的首要瓶颈,事小、事杂、投诉办法狭窄、额外的维权本钱(时辰、旅程、通讯等)是影响农民盲目维权的客观因素。在建议12315维权联络站进村庄的过程中,推动村庄维权作业的深化打开,有必要建立“农民利益无小事”的晓得,要害在于村庄维权办法的疏通,多角度降低农民耗费者的维权本钱,完结维权“零间隔”。为此,一是加大投入抓基础。以“缔造一个站点、便利一方群众”为总的作业思路,大力实施维权联络站“村村通”工程,坚持安身自身,挤出有限经费,用于维权联络站的缔造,共同制作原则牌、印发宣传挂号资料,建立了与区市局12315纵向网络链接的,县局、工商所、底层维权联络站共同指挥调度体系,为农民维权供应便利的硬件条件。二是按照“抓试点、树品牌、强演示”的作业政策,挑选底层维权联络站缔造较好的街镇,颠末现场会交

流、典型演示的办法,比间隔、学阅历,将好的作业阅历和做法在全县推广,推动了横向维权网络方案的构成。三是在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将已建的村庄耗费维权联络站的规范和完善作业归入方针处置,责任到所、分解到人,采用逐户上门督导等办法,帮忙维权联络站建立无缺的作业原则、责任原则和考评原则,需要广泛建立政策法规宣传栏、耗费警示栏、维权公示栏,为老百姓的依法维权供应直观的宣传平台。

二是破解“普法难”。

维权作业的一个关键是避免。12315维权联络站能否发扬应有的作用,既取决于维权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才华能否与维权理论相适应,更取决于耗费者的自我维护才华和晓得。一是建议耗费教导学校办法,做好“专题性宣传”。凭仗耗费教导学校这一平台,联合相关功用有些,采用下乡镇、进社区开办教导学校的办法,发扬消协理事单位专业优势,打开《消法》等法则、法规、耗费者投诉办法及次序的宣传,教授辨假识假常识,帮忙耗费者识破“耗费骗局”,增强耗费者的自我维护才华。二是发扬联络站联络底层优势,做好“普及性宣传”。运用维权联络站扎基础层的地舆优势,颠末制作宣传牌、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维权手册的办法,打开送法到村庄、进社区等活动,向辖区内的群众和处置方针宣传工商法规,前进耗费者的维权法则晓得,将商品选购运用保管常识和维权办法体系地予以明示,前进耗费者的维权常识。并颠末宣传牌公示典型维权案例,使群众从

案件中获取阅历经验,避免类似作业再度发生。三是以前进维权作业人员才华为关键,做好“对准性宣传”。对准联络站维权作业人员业务不专、责任不明、作业不灵的问题,拟定专门练习方案,分批次、按地域组织底层维权站作业人员的业务技能练习,三是破解“建议难”。

维护耗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一同的责任,包管缺少、经费束缚是制约村庄维权联络站作业的客观现实。营建协作维权格局,既需要工商有些充分实施维权功用,也需要全社会一同参与。为此,一是要主动向地方政府陈述,抢夺政府支撑,推动“政府主导、有些协作、工商牵头”维权格局的构成。二是要广泛建议,引导公司参与,拓宽公司参与维权的办法,发扬公司自身的优势。三是活泼作为,深化履职,在深化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作业方案。四是破解“调处难”。

12315维权联络站的缔造和作业,既是加强12315行政法令体系缔造的重要组成有些,又是工商有些实施功用的“民心工程”,仍是工商有些安身自身打开的“维权品牌”。科学地策划工商作业,有必要把维权联络站的缔造和作业归入整个12315行政法令体系中,发扬12315行政法令体系的“相对会合受理、分工协作处置、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耗费提示”功用,做到对商场违法违规行为获取信息快、分析研讨快、分辨抉择方案快、行为反击快、查办处置快,以维权促法令,以法令包管维权作用的最大化。

一是加强上下信息协作,处置维权积案,推动社会谐和。建立县局与联络站之间的信息同享原则,对因各种缘由长时间未处置的维权积案,由工商有些将受理的根本信息就近分转到当事人所在地的联络站,概括运用联络站的人脉优势和工商有些的行政二是加强横向信息互动,强化应急处置,实在维护民生。加强联络站之间的横向协作交流,对触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群体性投诉,联络站在受理后,在将相关信息向工商有些备案的一同,运用分局建立的通讯平台,通知各联络站主动晓得所辖区域能否存在类似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加强逆向信息反响,建立案件转换机制,打造“群防群治”社会监督体系。健全联络站投诉信息反响原则,对超出自身调解功用外的案例和信息,及时向12315指挥中心反响,颠末案件转办次序转化为案件。

耗费维权是工商行政处置机关的重要责任,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完结好、维护好、打开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需要。充分发扬12315村庄维权联络站的作用,实在把耗费维权联络站打造成反映民意的窗口、维护民意的平台、包管民生的阵地,工商行政处置才华获得人民群众的诚意支撑,才华完结总局的各项战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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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篇四

文成县消费维权调研报告

【摘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新的消费问题不断出现,工商执法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承担着更大的职责也面临着更多挑战。文章针对近年来文成县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事实,深入地剖析原因,阐述消费维权中存在的困难,最后立足工商职能,多角度提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三项对策:一是完善网络建设,落实维权工作制度;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三是强化素质培训,在提高解决维权纠纷的能力。

关键词:文成县工商部门消费维权

一、文成县消费权益受侵犯现状分析

文成县工商局非常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状还是屡有发生。

(一)商品质量投诉占主流。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严重侵犯和威胁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近几年来,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始终高居榜首。2011年上半年文成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件数为106件,其中投诉商品质量问题的就有64件,占总数的60%,其范围涉及食品、啤酒、家具等各个方面。

(二)投诉内容日益多样化。房产、汽车、快递、保险等新型行业投诉开始出现。如2011年3月,文成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朱某投诉,称其在文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房产后,开发商擅自提高双方事先约定的首付比例。这是文成消保委调解的首例房产买卖纠纷。这些行业因其行业内部的潜规则和其价格缺乏透明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权,价格欺诈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虚假广告的投诉增多。一些经营者用虚假广告、包装、说明书等形式,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对必须说明的内容含糊其辞或故意夸大功效,引诱消费者上当。如去年3月,文成珊溪工商所接到市民投诉,称珊溪王某经营的电器店,利用消费者不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申请财政补贴麻烦的心理,打着“家电下乡,价格直补”的幌子欺骗消费者。

(四)不平等条款继续盛行。现在一些行业、宾馆、超市、酒店、商场等继续以不平等格式条款、店堂告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商品拆开包装,概

不退货”,“寄存物品丢失损坏,最高赔偿额为100元”,“降价、中奖商品不予三包”,“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等。

二、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原因

虽然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非常重视,但仍有大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存在,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消费者弱势地位。在现代社会,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有促销和诱导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所操纵,并与之建立非公平的交易契约。加之商品与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剧经营者的强势地位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即强势更强、弱势更弱。2.法律制度不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比如我国《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就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案例层出不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赔偿机制上的震慑力不足。消费者和受害人的维权成本很高,司法实践中一般只判决赔偿实际损失,不考虑受害者耗费的时间、精力等成本。由于缺乏惩罚性赔偿,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很低,补偿性赔偿的标准远远不足以抵御其为逐利而制售不安全食品,有问题的产品的贪婪。

3.维权途径不健全。虽然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很多,但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实效。由于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调解成功率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分工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再加上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靠山。

三、当前消费维权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文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如先后在全县各乡镇设置了“12315”投诉举报站、举办“3.15”消费知识咨询活动等。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促进工商部门依法履行职能。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商消费维权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没有事实根据或证据不足。很多消费者不注意保存或索要消费凭证。这一方面不利于工商部门受理,同时也容易引起经营者不认帐。曾有消费者向珊溪所投诉所购“中华”香烟疑为假冒,但该消费者没有索要消费单据,经营者辩称消费者是在他家买过同类东西,但不是消费者申诉时出具的商品。缺乏事实根据是消费者申诉维权的大忌,也是工商机关在受理申诉时遇到最多和最棘手的问题。

二是没有提出具体正当的要求。10年1月,南田村民张某他从本地经销商周某的水暖店购进了一批价值8000元的水管用于新房装修。然而,在房子装修仅一年多后,却出现了水管破裂,严重漏水,导致整栋房子的多处墙体出现了大面积发黄的水渍,张某来到工商所进行投诉,并提出了90000元的高额赔偿。后经专业人员评估,装修实际损失不会超过20000元,企业方实际损失的基础上来进行赔偿。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致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外,还有些申诉者没有具体的个人要求,只是说其购物的商店总是卖“水货”“假货”,要求工商部门狠查。

三是消费者投诉不及时不客观。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往往先找经营者,以求自行了结,协商不成,才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营者往往推三阻四,拖延时间,超出了产品的三包期,或者错过了商品质量检验的最佳时期,致使投诉无法受理、调解。去年3月珊溪镇居民陈某,在新建东路刘某处购买一双皮鞋,事好后发现鞋子质量有问题,便找刘某协商要求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最后到珊溪工商所投诉,但因时间已过去三个月,无法取证,最后不了了之。

四是对投诉的结果过于理想化。消费者普遍认为,工商是管经营者的,一旦工商出面,经营者即使有理也会因屈服于工商的压力而让步,而一旦没达到目的便认为工商部门受了经营者的好处,没为其办事。殊不知,对只涉及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争议的申诉,工商部门只有调解权,在处理时并不具有强制性。而我们向消费者指出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权时,消费者却又怕花钱费时输官司。

五是维权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以及地

方法规、规章,一些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还不够全面,业务能力不足。特别是消费维权站点联络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对于消费维权工作还比较陌生,法律法规知识普遍掌握得不够,消费维权专业知识不足,对于消费纠纷,往往很难独挡一面进行处理。工商部门推进消费维权的举措

四、工商部门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举措

2011年以来,文成工商局以12315消费投诉热线为依托,以创优文成消费维权环境为目的,坚持制度创新,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

(一)完善网络建设,在落实维权工作制度方面下功夫。

一是站点合理布局,健全维权网络。除在系统内建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外,在全县各乡镇、大型超市、酒店等地方先后建立了8个消费维权监督站,形成社会合力。尤其是在消费投诉多发的行业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行业进货、销售、售后服务三道关。如针对辖区内手机投诉多的特点专门在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设立消费维权投诉监督站。由各企业自行及时解决部分消费者投诉案。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加强了企业自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是完善运行机制,注重工作效能。首先站点建设保证规范。统一由县工商局制作牌子、台账、工作职责、制度、文书等,规范做好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实现投诉有门、办事规范、协调有力的目标。其次消协调解力求客观。注重先调查,后调解的工作方式,根据事实客观公正,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后投诉案件处理及时。12315将进行督导指挥,对案件进行分拨,消协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调解,消保处将对企业进行相应的监管,如果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执法机构将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三是推行商户约谈制,加强维权实效。通过分析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反映的信息,对在一段时间内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经营者,实行约谈。共同分析申诉举报数量多、处理难的内外部因素,并就加强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和落实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商讨,让经营者切实履行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取得了切实成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方面下功夫。

解决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淡薄、消费维权知识缺乏等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作好长期的、系统的和全面的宣传引导和知识普及工作。

一要普及维权知识。采取印发传单、下乡宣讲、流动宣传车、维权讲座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农村地区掀起知《消法》、用《消法》的热潮。让《消法》和消费知识进课堂、进市场、进农户、进商店,培育消费者维权参与意识,增强消费维权能力。制作公开“消费投诉指南”,使大家了解消费投诉的范围、程序,适用的法律法规,解决的途径、办法。

二要公示维权信息。在各专业市场、综合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置维权信息公示栏、展示台和警示牌。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张贴公布国家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以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商品的抽检信息。二是结合不同时段的农村消费特点,展示当地已经查处的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饮料等农资和食品等,为农村消费者起好引导作用。三是定期公示当地商家的信用情况,不仅要曝光问题商店的不良行为,更要对诚实守信的商家进行公开表扬。

三要加强舆论引导。由于大多数消费者的信息渠道主要靠电视和网络,因此可借助当地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导向作用,不仅要及时将一些典型的案件主动告知相关新闻单位,让新闻媒体披露经营者侵权行为真相和消费者受害事实,扩大社会影响力,而且还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办一些针对本地区消费维权方面的信息专栏。

(三)强化素质培训,在提高解决维权纠纷的能力方面下功夫。

维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消保委开展维权工作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维权人员的工作能力。

一是基层干部“进课堂”。面对现有工作人员的现状,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期分批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也可采取以会代训、召开座谈会、维权经验交流会、举办专题讲座等方法,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渠道和机会。通过培训,把消费维权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受理和调处消费纠纷的程序、方法等逐步传授给每个工作人员。同时,也可以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参与工商等有关执法部门开展的市场检查监督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以便在实践中提高他们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认识,促进维权能力的增强。

二是资深专家“请进来”。推行专业技术顾问,调解“专业”消费纠纷。工

商部门应牵头组织消费维权专业顾问小组,努力打造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机制。顾问小组专家可来自通信行业管理、农业技术、卫生监督、旅游、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烟草、酒类专卖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该县最专业的汽车维修厂、空调制冷专业维修店、室内装饰公司,美容美发协会等消费投诉集中的热点领域。当工作人员在调解消费纠纷中遇到了专业的技术问题,通过求助顾问小组专家,由顾问小组专家提供专业支持,协助处理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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