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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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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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等。

2火灾爆炸事件分级

本预案的火灾爆炸事件系指厂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易燃易爆产品和中间物料储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天然气输送管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火车或船舶、在工作场所内易燃易爆化工物品发生的火灾爆炸事件等。

2.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国石化级事件:

a)一次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或50 人(含50人)以上受伤,或1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b)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周边人员的;

c)火势4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

d)化工原料、产品运输船舶火灾爆炸,致使港口严重损毁,或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水面火灾或污染,致使主要航道封航2小时以上;

e)火灾爆炸,致使铁路设施严重损毁,主干线行车中断4小时以上。

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厂级事件: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3~49 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1000 万元之间;

b)生产装置、大型液(气)储罐火灾爆炸,2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c)化工原料、产品运输船舶火灾爆炸,致使厂内化工码头严重损毁,或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水面火灾或污染,致使主要航道封航2小时以内;

d)化工原料、产品运输火车火灾爆炸,致使铁路设施严重损毁,主干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内;

e)天然气输送主管火灾爆炸,2 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次生灾害有了继续扩大的危险; f)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本厂能够处置的一般事故。

2.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车间级事件:

a)一次造成2人(含2人)受伤,或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生产、工作场所火灾爆炸,化工原料、产品运输火车或船舶发生火灾爆炸,1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生产设施局部停产;

c)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认为车间能够处置的重大事故隐患或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应急报告

3.1 报告程序

发生车间级事件,各二级单位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最多不超过半小时。

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事件,厂应急指挥中心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1小时。

发生中国石化级事件,事件单位在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的同时,也可直接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发生火灾爆炸事件时,基层单位在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的同时,也可直接向厂消防大队报警。

3.2 报告内容

3.2.1 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火灾爆炸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装置名称或介质名称、容器容积; b)火灾或爆炸波及范围; c)人员伤亡情况; d)事件简要情况; e)已采取的措施。3.2.2 在处理过程中,二级单位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并随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表01-1(火灾爆炸事件报告内容一览表)要求的内容。

表1-7火灾爆炸事件报告内容一览表 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厂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 应急上报

4.1.1 当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车间级事件时,厂属各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4.1.2 当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事件时,厂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分别向对口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2 应急行动

4.2.1 厂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如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面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了解事件现场情况,分析事件发展趋势,作出调整救援方案的决策; d)负责对外新闻发布材料的审定工作。4.2.2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确定防爆和警戒区域,迅速指挥隔离事件现场; b)指挥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c)进行现场侦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根据现场处置方案指挥实施;

d)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抢险工作;

e)根据现场变化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应急处置方案调整的意见; f)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4.2.3 应急响应中心

a)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指导事发单位进行人员避险、灾情控制等工作;

b)根据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c)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消防、气防、医疗救护等内、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的调度准备;

d)负责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安排、使用;

e)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和求援。

4.2.4 环安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落实指令;

b)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 c)组织火灾爆炸现场应急处置;

d)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和求援;

e)指导现场环境监测,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f)负责接洽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化等专家来厂指导、控制及处理等工作;

g)负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应急处理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h)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组织起草上报材料,并向地方政府、集团公司上报;

i)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5 生技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生产装置、工艺管线、罐区和码头等场所、部位火灾爆炸处置情况,连续收集事件发展动态资料,核实现场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及时传达、落实指令;

b)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生产、物料平衡,负责生产装置、罐区、码头、变(配)电等生产作业的开(停)车、停供电,给排水、危化物质分析、现场环境监测等应急工作的调度指挥;

c)负责消防污水、生产污水排放的调度工作;

d)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e)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录音以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f)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6 设备处、工程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生产装置、工艺管线、罐区和码头等场所、部位火灾爆炸处置情况,连续收集事件发展动态资料,核实现场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及时传达、落实指令;

b)组织调配应急抢修队伍和机具,做好事件现场抢修抢险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d)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7 消防大队应做好以下工作:

a)掌握火灾重点目标,按事先制定的专项灭火预案和专项气防处置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抢险和救援;

b)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及自身灭火能力,提出是否需要地方消防部门和周边消防力量增援的意见,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根据厂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合理调整灭火抢险方案和力量部署;

c)根据事件现场的发展情况迅速做好防化防毒和灭火器材药剂的补充; d)开展消防救护、搜救伤员;

e)协助和参与现场工艺应急处置工作;

f)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置意见; g)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录音以及资料的归档工作。4.2.8 社管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落实指令;

b)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力量对火灾爆炸现场周围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

c)引导非安全区域内非抢险救援人员进行疏散、撤离; e)负责警戒区域周边的安全保卫、治安、巡逻工作;

f)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协同实施人员疏散、安置、医疗救助和生活后勤服务;

g)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9 党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 负责新闻发布、媒体接待、广播宣传等工作; b)负责事件波及员工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d)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10 供销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详细了解现场救援物资需求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组织调配、采购应急救援物资;c)组织应急物资的运输;

d)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11 信息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接到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后,组织落实确保通讯网络系统畅通的工作; b)负责厂通讯系统、信息平台、局域网的及时恢复和运行安全; c)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12 环境监测应做好以下工作:

a)负责对火灾爆炸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及可燃气体等浓度分析工作; b)负责对现场的环境监测工作;

c)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2.13 事件所在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积极控制初期火灾,采取相应措施遏制事件扩大; c)根据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调整生产运行方案; d)做好本单位员工疏散工作;

e)做好本单位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4.2.14 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 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在现场应急处置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发生火灾爆炸时: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b)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加强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

c)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并根据需要配备医疗救护人员、治疗药物和器材;

d)可燃物料存量较多时,应尽量采取工艺处理措施,转移可燃物料,切断危险区与外界装置、设施的连通,并组织专家组和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e)火灾扑救过程中,专家组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火灾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调整措施灭火的指导意见;

f)火灾失控,危及灭火及其它抢险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现场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g)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抢修工作。4.3.2 大型可燃液气储存设施发生火灾爆炸时: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b)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组织医疗专家,保障治疗药物和器材的供应;

c)根据可燃液(气)储存设施火灾的特点及风向,合理组织扑救工作; d)采取防泄漏、防扩散控制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e)对受火灾威胁的其它可燃物质储存设施,应及时采取冷却、转料、泄压等措施,防止升温升压而引起火灾爆炸;

f)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有足够数量的灭火药剂和消防装备,保证火灾延续期间的灭火力量;

g)火灾失控时,应密切关注燃烧的储存设施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征兆,应及时采取紧急撤离危险区等应变措施;可能危及现场周边大面积人群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疏散等相关工作;

h)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抢修工作。4.3.3 锅炉等压力容器发生火灾爆炸时: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全力救助伤员;

b)重点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防中毒和防窒息措施;

c)采取工艺隔断和堵漏措施,减少可燃物料外泄、有毒气体的扩散;

d)对空气中有爆炸、有毒害的气体采用高压水雾进行稀释,防止高浓度气体聚积。

4.3.4 天然气输气管道泄露发生火灾爆炸时:

a)立即停止输气,关闭管道泄漏点两侧的截断阀,对泄漏管道附近其它管线或电缆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

b)全力救助伤员,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区域。及时疏散泄漏点下风方向附近的人员,并采取措施禁止明火;

c)根据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采取有效的围堵措施,控制着火区域; d)充分考虑着火区域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降温控制和灭火方案,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e)对空气中未燃烧的天然气采用高压水雾水幕进行稀释或隔离,防止发生爆炸。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抢修。4.3.5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发生火灾爆炸时:

a)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机构报告;

b)必要时派出专家和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抢险工作。4.3.6 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发生火灾爆炸时:

a)组织救生抢险小组,携带个人防护和救生器材,全力救助伤员,并对现场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

b)加强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根据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c)根据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的特性,以及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灭火方案,选用合适的灭火药剂和灭火方式,结合工艺技术措施,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d)灭火完毕,立即组织火灾现场的清理和洗消工作。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厂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及中国石化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b)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c)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d)损失控制在最小; e)社会影响减到最小。术语

6.1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

本专项预案中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系指中国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中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

6.2 大型可燃液(气)储存设施

本专项预案中大型可燃液(气)储存设施系指10000m3 以上甲醇、醋酸、醋酸乙烯储存设施或2500m3 以上乙炔气体储存设施。

化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篇二

*****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中央储备粮中合萝北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保证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和中央储备粮(含其他政策性粮油,下同)等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不良影响。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修订稿;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自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2006年1月1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6年8月发布;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5号,自2009年12月29日起施行;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11月发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0年6月1日施行;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定》,1998年6月1日起实施。

1.3

适用范围

中合(萝北)库内遭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火灾,生产作业和储粮化学药剂等安全生产事故,且威胁到职工的生命、中央储备粮和国家的财产安全时,适用于本预案。

1.4

事故分类

根据工作实际和事件性质,安全事故主要分为火灾、洪涝灾害、生产作业事故、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四类。

1.5

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的严重性、造成后果、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应急事故分为ⅴ级(轻微)、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

ⅴ级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无人员死亡。

ⅳ级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无人员死亡。

ⅲ级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或人员死亡1至2人。

ⅱ级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或人员死亡3至9人。

ⅰ级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或人员死亡10人(含)以上。

1.6

应急预案体系

1.6.1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见图1)。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中航(萝北)库综合应急预案

中航(萝北)库专项应急预案

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

处置方案

图—1

1.6.2

应急预案过包括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7

应急工作原则

1.7.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储粮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1.7.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中合(萝北)一级领导负责制,以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为主,建立辖区和属地应急资源共享平台。

1.7.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防范检查、预测预警和应急队伍建设,做好设施保障与维护,实施预案演练。

1.7.4

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库内各部门要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1.7.5

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

危险性分析

2.1

单位概况

中航(萝北)库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具体负责政策性粮的经营管理,包括政策性粮的收购、储存、调运、销售、轮换等,现有职工82人。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主要危险源

(1)库区内仓房、油罐、烘干塔等粮油仓储设施

(2)露天储存粮堆(垛)

(3)进出粮设备

(4)库内储存的储粮化学药剂

(5)库区内生产作业操作现场

(6)自然灾害

(7)办公、电气设备

2.2.2

风险分析

主要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

(1)火灾事故。用电系统老化或违规用电、粮食熏蒸过程中

措施不当、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处理不当、库区违规吸烟或其他火源都可能引发火灾。

(2)自然灾害。地处低洼和仓房水位较低的易发生渍涝灾害,遇特大暴雨发生倒灌现象,地处寒带易发生雪灾。

(3)生产作业事故。主要包括:粮食进出仓作业时,在粮食自流过程中人员违规入仓清理,或粮面结拱时人员违规入仓清理,有可能发生人员被埋事故,导致伤亡;粮情检查、药剂熏蒸、机械通风、登高作业等工作中,由于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进入长期密闭不通风、低氧气调储粮的仓房、或熏蒸后的仓房可能造成中毒、休克甚至死亡;粮油超装超储或作业不规范,有可能引起粮仓墙体倾斜、仓壁开裂甚至倒塌等事故;露天堆垛、土堤仓、包装堆垛储粮操作不当,堆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粮堆坍塌伤人;储粮仓房、粮食清杂整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粉尘爆炸;粮食烘干时,入塔粮食清理不充分,杂质过多,或出塔排粮机械发生故障,都可能导致闷塔事故,损坏烘干塔并可能伤及人员。

(4)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因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不善、防范不力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在储存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丢失

等事故;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在废弃(药剂残渣和包装物处理等,下同)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中毒、环境污染、水体污染等事故。

组织体系及职责

直属库应急体系包括库应急领导小组、各应急救援组。直属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库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主任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应急救援组组长由相应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相应科室员工(见图—2)。

当地政府和

有关部门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应急救援组

中航(萝北)

应急领导小组

图—2

3.1

中航(萝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航国际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中合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1.2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薄弱环节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3.1.3

成立抢险应急队伍,准备并维护抢险所需物资,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

3.1.4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队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遇到突发事故时人员和救援资源的保障。

3.1.5

组织或协助组织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3.1.6

及时上报突发事故,事故处理完毕后起草事故报告。

3.1.7

遇到ⅲ级以上级别突发事故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

监等部门报告。

3.2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中合(萝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应当即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2.1

具体组织事故现场抢救、人员物资调动和外部资源的协调。

3.2.2

根据事态发展决定对预案和处置方案的现场修改,并组织实施。

3.2.3

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

3.2.4

及时向分公司、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安全生产预测预报和各类器材、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做好安全生产的防控和隐患排查,常备不懈。

4.2

事故和灾害预测

4.2.1

定期对本单位生产业务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条件、周边环境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4.2.2

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控管理。

4.2.3

通过新闻媒体或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灾害预报,获取自然灾害预报信息,预测灾害发生趋势和对本单位威胁程度。

4.3

预警和预报

4.3.1

通过内网、电话、文件等方式,及时通知各部门,对灾害性天气做出预警和预报。

4.3.2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故的信息后,要根据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3.3

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和设施,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4

预警解除

上级单位向中合(萝北)发出的预警,中合(萝北)在确定预警内容不会发生后,可以报上级单位解除预警。中合(萝北)自行发布的预警,在确认安全后可以自动解除预警。地方政府发出的预警,在地方政府发出预警解除后,中合(萝北)预警自动解除。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

突发事故发生后,中合(萝北)要及时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情况。

5.2

应急响应流程

事故或灾害发生后,按照如下流程实施应急响应(见图—3)。

分公司

总公司

中航(萝北)

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等部门

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报告当地政府

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报告国家

安监总局、国资委等部门

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图—3

5.3信息报告

5.3.1

ⅴ级、ⅳ级应急事故发生后,要在12小时之内上报分公司。

5.3.2

ⅲ级应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库负责人报告,负责人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分公司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随时上报事态发展情况。

5.3.3

ⅱ和i级应急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分公司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随时上报事态发展情况。

5.4

报告内容

上报情况,主要包括事故性质和发生的时间、地点、预测可能影响的情况和范围等。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取的施救措施等具体情况,可以续报。报告详细内容在专项预案具体细化。

5.5

应急终止

应急处置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现场条件已经达到专项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由指挥部负责人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后期处置

6.1灾后恢复

6.1.1

对由火灾、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应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受损但仍有使用价值的粮油进行抢救处理,并抓紧清除污物,对消耗物资要及时、足量补充。

6.1.2

粉尘爆炸、储粮化学药剂事故,要确认现场已无有害气体并进行无公害处理,并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对消耗物资要及时、足量补充。要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体检。

6.1.3

对基础设施受损的要及时安排维修改造或重建工作。

6.1.4

因洪涝灾害或火灾施救导致仓房粮食浸水,应先鉴定仓房结构是否安全,方能开展清理工作。

6.2

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中合(萝北)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6.3

事故调查

要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发原因,进行责任界定。对事故

有关责任人、应急处置中发生失职、渎职的人员要将处理意见一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要如实向调查组提供相关资料。

6.4

保险理赔

6.4.1

保险理赔范围

国家政策性粮、固定资产(不含运输设备)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盗窃等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对露天和罩棚下储存的国家政策性粮及未列入国家计划的临储粮造成的损失、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地震损失、政治事件造成损失、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发生人身伤害,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总公司系统正式在册员工因公死亡或致残的,应同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中航服务公司保险处。

6.4.2

需提供的资料

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资料,如财产损失清单、事故报告书、出险通知书、施救费用有关发票、必要的账册及其他必要资料。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提供影像资料。

6.4.3

理赔程序

立即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险,并通过分公司迅速通知中储粮服务公司(具体流程见图—4)。

发生理赔范围内的事故

向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案

向公安等相关

机构报案

取得事故证明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查勘人员赴现场

确定事故责任及损失金额

获得赔偿

涉及第三方

协助追偿

积极施救、现场保护、收集事故资料

图—4

信息发布

7.1

信息发布原则

7.1.1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7.1.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7.2

信息发布形式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公告、举行发布会、进行信息报道、张贴公告等。

应急保障

8.1

队伍保障

逐步建立起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应急队伍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

8.2

经费保障

年初要编制本安全生产经费预算,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的需要,并做到专款专用。事发后,应急处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企业生产成本。

8.3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根据各专项预案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以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物资统筹调度,相互支援的机制。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防护装备。

8.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中储粮系统内网和值班电话,加强通信联络。各级安全生产和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通过内网、电话、文件等形式,通报辖区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信息。

8.5

技术保障

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指导组。

8.6

外部救援体系保障

建立与社会应急救援机构的联动机制,签订互助协议,在自身救援力量不足时,做到能够及时利用相关社会应急资源。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通过各种方法,对员工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并着重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编制对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

9.2

预案演练

9.2.1

演练频次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专项预案演练频次,但每项预案每年演练次数不低于一次。

9.2.2

演练要求

应急指挥机构要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深入分析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专项预案。

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10.1

奖励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由总公司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相关荣誉和奖励。

10.2

责任追究

对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事故情况,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审理。

附则

11.1

预案的执行和管理

11.1.1

本预案由中合(萝北)库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报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1.2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按照有关应急

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1.1.3

自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中合(萝北)库相关文件和附件有与本预案相抵触的内容,以本预案为准。

11.2

预案的更新

11.2.1

在应急演练和处理中发现预案有不足和缺陷。

11.2.2

有新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修订。

11.2.3

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11.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化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篇三

雨季三防地面排查结果

排查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8时 排查人员签字:

排查出的隐患如下:、35kv变电所东南部发现一处滑坡,长度23m,宽度10~30cm,高5~7m,滑坡体积约15m³,出现再次滑坡的可能性较小,对变电所的威胁较小。

整改措施:上报后勤基建科分管领导三天内处理,责任人:赵平顺

2、变电所外的东北部发现有2根水泥电线杆有向西北部倾斜趋势,偏移距离30cm~50cm,已造成电线杆上的3根高压线出现明显下浮,位于电线杆的东南方的有一根拉线松,对供电线路威胁较大。

整改措施:上报后勤基建科分管领导立即处理,责任人:刘应福

3、前工业广场通后工业广场公路与炸药库路的交叉口发现一处滑坡长度7m,宽度1.5m,高2m,下滑土量9m³,对交通的影响小。

4、后工业广场筒仓东南部山体滑坡,长度150m,宽度3m,高度10~20m,下滑土量约350m³,预测还会出现滑坡的危险。对行车、行人的威胁较大。

整改措施:上报后勤基建科分管领导立即处理,责任人:赵平顺。

5、后工业广场筒仓东南部的水泥路面边,由于降雨雨水渗入路基造成路面整体下沉3cm,长度20m,宽度1m,面积约20㎡。

整改措施:上报后勤基建科分管领导三天内处理,责任人:赵平顺。

6、主井绞车房东北部,黄泥灌浆站后部山体滑坡

长度30m,宽度5m,高度4m,坡度较大,下滑土量约100m³。预计还会出现滑坡的威胁,对黄泥灌浆站的威胁较大

整改措施:上报后勤基建科分管领导立即处理,责任人:赵平顺

以上排查结果上报总工程师、后勤矿长各一份,整改方案请领导安排部署。

化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篇四

动力车间应急预案

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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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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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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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车间

动力车间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全公司生产和生活水、电、汽、压缩空气的正常供应,保证生产的连续性,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动力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在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理的方法和措施。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任务。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能够快速、果断地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损失,控制和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物资、材料、工具准备:

一旦发生安全、环保、消防等类事故,所需的物资、材料、工具有:板手、手套、石棉 板、麻袋、铁掀、黄沙、消防灭火器、消防车、温度计、测量表计、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等。

三、应急处理现场指挥和报警方法:

动力车间内的岗位,一旦发生安全、环保、火灾、爆炸等事故,首先由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当班值班长和车间值班员汇报,由值班长即时指挥处理,班员主动配合,进行相应补救工作,在车间值班员赶赴现场,作为现场指挥、控制事故局面,对伤员进行救护的同时,向车间主要领导、厂调度、安环部、保卫部等部门汇报,并根据现场所处情况的轻、重、缓、急和需要,向110、119、120等服务台报警,简要说明发生事故情况、事故地点、地址、行车路线,并安排专人到厂门口或路口接警,协助抢险人员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动力锅炉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现场指挥:生产主任

配合人员:当班司炉班长和司炉人员

(二)厂用电突然中断事故:

处理方法:

1、如锅炉燃烧煤气时,应立即关闭煤气手动蝶阀、气动蝶阀、危急切断阀、喷嘴阀,使锅炉与煤气管道隔绝。

2、立即将各电动机的开关复位,并报告锅炉值班长和车间领导,要求尽快恢复电源。

3、应迅速关闭给水截止阀,开启省煤气再循环阀,给水调节由自动改为手动。

4、关闭连排及所有放水阀,严密注意水位的变化。

5、有蒸汽泵的情况下,立即开启蒸汽泵向锅炉补水。

6、如汽压迅速上升,则应手动开启向空排汽阀或过热器疏水阀进行排汽,维持正常汽压。

7、如电源在短期内无法恢复,应请示车间关闭主汽阀,同时做好启动的准备工作。

8、当电源恢复,一次水位计叫得出水时,在值班长的指挥下,按正常生火操作进行升火。

9、如一次水位计叫不出水,应立即作紧急停炉。

(三)锅炉缺水事故

1、锅炉缺水现象:

(1)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

(2)控制室内低地位水位计指示负值低于正常值,低水位讯号报警;(3)过热蒸汽温度升高;

(4)给水流量不正常的低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管时除外);

(5)如在定期排污时,应立即停止。

2、锅炉缺水的处理方法:

(1)对照并冲洗水位计,用叫水方法,判断其正确性;(2)给水调节由自动切换成手动;

(3)如在排污或放水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4)如水位计尚有水位或用叫水法能看见水位时,应适当降低负荷,加强进水。检查设备无缺陷时,水位恢复正常后关小给水门,保持水位正常;

(5)如用叫水法还看不见水位时,应立即汇报锅炉值班长和车间领导,撤去负荷,停止向锅炉进水,紧急停炉。并禁止用聚升负荷的方法提高汽包水位。

3、锅炉缺水的预防措施:

(1)严密监视水位,按时冲洗,校对所有水位计并保持正常水位;(2)保持自动调整的灵敏;

(3)给水压力降低时,及时联系司泵人员检查原因;

(4)如其它锅炉上水过快时,应注意水位的变化及时调整,密切联系;

(5)进行排污时,正、副司炉必须室内、室外配合好,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

(四)锅炉满水事故:

1、锅炉满水现象

(1)汽包水位高于正常现象;

(2)控制室内低地位水位计指示超过正常值,高水位讯号报警;(3)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汽流量;

(4)过热器汽温下降,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汽。(5)蒸汽含盐量增加。

2、锅炉严重满水事故处理方法:(1)紧急压火停炉,关闭主汽阀;

(2)迅速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进水,开启再循环阀;(3)开足过热器疏水阀;

(4)全开汽包事故放水阀和连排阀;

(5)待水位重新出现后,关闭放水阀,锅炉重新拉火,待汽压、汽温正常后,重新并管,恢复正常运行,视汽温情况投减温器,并闭疏水阀。

3、锅炉满水的预防措施:

(1)严密监视汽包水位,给水压力,按时冲洗所有水位计,保持正常运行;(2)保持给水自动调整器灵敏和低地位水位计指示正确;

(3)负荷波动较大时,主、副司炉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重点监视,全面检查。

(五)水冷壁管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如炉管轻微破裂,泄漏不严重,不致影响水位,故障不会迅速扩大时,可请示车间停炉时间。

2、如炉管严重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汽压水位时,必须紧急停炉,但引风机应继续运行,以排除炉内的烟气和蒸汽。

3、如能维持水位,且泄漏无扩大或不损坏邻近管子时,允许锅炉短时间运行。

4、停炉时不停引风机,待炉内蒸汽基本消除再停引风机。

5、停炉后仍向锅炉上水,以防管子烧坏。

(六)省煤器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损坏不严重时,尚能维持汽包水位时,可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继续运行,请示车间停炉时间。

2、汽包水位迅速降低,故障继续加剧或影响其它锅炉运行时的给水,即应立即停炉,保留引风机运行,排除蒸汽和烟气。

3、停炉后请示锅炉值班长和车间,关闭主汽阀。

4、为维持汽包水位,可继续向锅炉上水,但不得影响其它锅炉的进水,关闭所有放水阀及排污阀,停止进水后,严禁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

(七)过热器管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过热器管损坏不严重,还能维护汽压、汽温时,可适当降低负荷,请示停炉时间。

2、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停炉,以免吹损邻近的过热器管,停炉后请示锅炉值班长,和车间领导,关闭主动阀。

3、保留引风机运行,以排除蒸汽和烟气。

(八)蒸汽或给水管道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如给水管道或蒸汽管道泄漏轻微,能够保证锅炉给水及正常汽压,且不致很快扩大事故时,可继续运行。若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应立即停炉。

2、如给水管或蒸汽管道爆破,应设法迅速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如不能解列,而又无法维持汽包水位或汽压时,应立即停炉。

化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篇五

化工厂综合应急预案

1.引言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果断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处置、协同配合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扩大,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用电安全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工厂的风险分析结果。1.3 预案的适用范围 1.3.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管辖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在周边发生的可能影响或波及公司的突发公共事件。1.3.2事故等级的划分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分为四级:ⅳ级(不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ⅲ级(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10—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ⅱ级(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0-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ⅰ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是由1个综合应急预案、5个专项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危化品泄露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群众上访应急救援预案、洪灾灾害应急救援预案)、11个现场处置方案[4个火灾事故处置方案(制气、合成、碳化、电仪)、危化品泄露中毒4个(制气、合成、碳化、电仪)特种设备3个(锅炉事故处置方案、起重机械事故处置方案、压力容器处置方案)组成。

综合应急预案是总体阐述本公司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行动、应急措施和保障的基本要求,使公司应对突发事件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个突发事件或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制定的具体应急预案,有其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应急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某个突发事件、某个车间、某个岗位、某个事故防控措施制定的处置方法。1.5 应急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如下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依据规范。(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属地管理,快速响应。(4)平战结合,注重演练。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2.1 单位概况 2.2 危险源辨识结果

2.2.1危险有害因素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社会安全有群体上访;公共卫生有传染病;生产事故有火灾爆炸、泄漏事故、中毒和腐蚀、机械伤害。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中毒和腐蚀和机械伤害。2.2.2处置事故等级能力;

根据分析,发生泄漏中毒事故、机械伤害等的可能性在中度以下,公司能力可以自救;如果控制不到位或遇特殊情况,发生火灾、爆炸及发生泄漏中毒等可能在中度以上,则需要地方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启动相应预案进行救援。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根据公司情况,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公司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3.1 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3.1.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总经理

副指挥长: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生产处负责人。

成员: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处、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行政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3.1.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或下达的应急处置指示;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应急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落实预测、预警要求;(2)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依法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公司应急指挥部请求援助;

(3)负责发布本预案的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结束、预案恢复等指令;(4)组建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5)调动应急响应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6)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

(7)编制《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报公司批准;并按规定报县(市)应急中心审查备案;

(8)签发向公司董事会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报告;

(9)统筹安排全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3.2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工作机构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1室和5个专业组,即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抢救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调查评估组。3.2.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由公司生产处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组成。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职责是:

(1)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指示和各部门突发事件、事故的报告;

(3)及时核实信息并做出判断后,迅速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长报告并跟踪突发事件与事故的发展势态;

(4)保持上下沟通,及时传达地方党委、政府或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配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5)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工作,根据授权,对外发布信息;

(6)负责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上报、下发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以及信息的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7)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8)组织实施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进行总结、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9)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

(10)审核所属部门突发事件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审核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

(1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377-65333284 3.2.2 抢救救援组:由生产处负责,、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行政处组成。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抢救人员和财产,疏散现场遇险人员,清理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3.2.3医疗救护组:由工会负责,生产处等部门组成。职责:

负责组织现场救护与医疗单位联系,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治疗,减少人员伤亡。

3.2.4 后勤保障组:由公司行政处负责,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行政处、工会等部门组成。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车辆、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时到位;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讯网络畅通;做好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安排伤亡人员及家属的食宿,应急处置的费用支出结算工作。

3.2.5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生产处办公室,财务处、工会等部门组成。职责:

负责做好伤员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的稳定,按国家规定做好有关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3.2.6调查评估组:由生产处负责、行政处、工会、财务处等部门组成。职责: 负责调查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性质、影响,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救援物资调配及处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调查评估报告。3.2.7 专项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专项预案应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骨干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的突发事件或事故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2)编制、审定本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负责本部门日常应急工作,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接受所属部门突发事件或事故报告,并迅速做出判断,在组织先期应急处置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5)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6)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本部门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的落实;

(7)组织对本部门突发事件或事故的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8)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本公司应急值班电话;(9)负责审批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经费方案,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

3.3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3 3.4.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见附件5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火灾事故:由所有危险目标场所单位进行监控。

4.1.2危险源:危化品、机械、电器由危险目标场所单位进行监控。4.1.3危化品泄露、中毒:由危险目标场所单位进行监控。4.1.4上访:由所有单位进行监控。4.2 预警行动 各部门应急领导机构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预防通报,吸取发生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令所属部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预警级别及发布程序:

公司突发事件预警分为四个级别:一般(ⅳ级、蓝色)、较重(ⅲ级、黄色)、严重(ⅱ级、橙色)、特别严重(ⅰ级、红色)

4.2.1 一般(ⅳ级、蓝色)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4.2.2 较重(ⅲ级、黄色)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4.2.3 严重(ⅱ级、橙色)由县(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 4.2.4 特别严重(ⅰ级、红色)由县(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

4.2.5 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发布的预测、预警要求及时发布预警。预警的发布、解除均通过公司综合办公管理平台系统、传真、电话等渠道予以公告。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尽快核实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电话:65333284);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尽快核实情况,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按要求向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公司响应级别分为3级,即现场响应、专项响应、公司响应。5.1.1 现场应急响应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或第一发现人员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拨打报警电话。5.1.2 专项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起动专项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1.3 公司级应急响应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部门报告后,尽快核实基本情况,及时做出判断,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在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的同时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经公司应急指挥部授权后,启动公司相关应急预案。5.2响应级别划分

响应级别划分为4级,响应级别划分与事故等级相对应,即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ⅳ级以下启动现场处置,ⅳ级启动专项预案响应,达到ⅲ级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响应,达到ⅲ级以上报上级扩大应急响应。5.3响应程序 报告时间、方式、内容

(1)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电话简要口头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2)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口头报告的原始记录,并在事发后半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3)口头和书面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等。书面报告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精炼。

(4)遇特殊情况不能在10分钟内口头报告的,最迟上报到上级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时间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不得超过半小时,并同时说明迟报的具体原因。(5)对严重和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比较敏感的突发公共事件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限制,公司应急值班人员可直接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或指挥部报告。

2.公司应急指挥部紧急处置程序

公司应急指挥部在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同时,组织调集5个专业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分工调配资源,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地方党委、政府参与处置时,公司应急领导指挥部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实施应急处置。公司应急指挥部工作流程图见附件4。3.各部门应急处置程序

部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在遇到紧急情况,可采取边报告边开展先期应急处置的方式,在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就处置的方法、措施做出说明。5.4应急结束 5.4.1 各部门应急结束程序

现场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环境符合相关标准,经部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确认,达到应急处置结束条件后,经本部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请示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授权后宣布应急结束,撤离现场,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5.2.2 公司应急结束程序

现场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环境符合相关标准,经公司应急指挥部确认,达到应急处置结束条件后,经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请示上级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公司应急指挥部经授权后宣布应急结束,或由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并撤离现场。

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执行应急结束工作。6.信息发布

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协调事发单位及时研究、确定信息发布口径,采取积极措施,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顺利处置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的要求进行。

公司应急指挥部设立信息发言人,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经授权后负责如实对外及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公司综合办公管理平台系统、传真、电话等渠道予以公告。

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对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的报道,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公司应急指挥部除对突发事故灾难报告、预警信息做详细记录外,还应对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现场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等具体的应急行动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建议等应急处置工作全过程做出详细记录。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7.1.1发生突发事件,公司应急指挥部应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影响、责任落实、采取的处置措施、应急救援的能力、事故现场污染处理情况、生产秩序恢复情况、各过程的记录情况、恢复重建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检测和评估,出具调查证据和处理、评估报告,并向公司报告。由地方党委、政府调查的突发公共事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评估。

7.1.2根据评估情况,修订应急预案。7.1.3做好伤亡家属的稳定工作。

7.1.4财务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保险理赔相关工作。7.2 社会救助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实行专项登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其发放方案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张榜公布。工会应加强对捐赠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8.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建立通讯信息采集制度,编制应急通讯录,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并明确和公布接警电话。应急通讯录准确、方便、实用,并保证及时更新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随时取用。各部门在部门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公司应急值班电话。保证应急值班电话、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领导24小时通信畅通。8.2 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有一定数量、具有一定应急处置能力的应急救援队和应急增援队,人员变动后应及时充实调整,确保人员能及时到位。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存在的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危险部位,配备应急现场抢险救援必需的抢险设备。并标明其类型、数量、质量、性能、适用对象和存放的地点(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计划、供应处负责配备、生产处负责专人保管、行政处督查)。建立专人保管、保养、维护、更新、动用等审批管理制度,确保抢险设备随时处于临战状态。8.4 经费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有计划地合理安排日常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8.5 技术储备与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加强与当地有关应急技术部门的联系,不断引进新的应急处置技术、改进应急技术设备,加强安防设施的管理,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8.5.1 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8.5.2 医疗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加强与医疗救治单位的联系并签定互救协议,建立医疗救治信息,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减少人员伤亡。8.5.3 治安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积极协助、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时疏散、撤离无关人员,加强事件现场周边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事件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8.5.4社会动员保障。公司应急指挥部加强与相邻企业日常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做好相邻区域、企业之间的联动工作。厂应急指挥部还需与相关部门签定互救协议。

8.5.5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公司应急指挥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制定人员和财产的避难方案。协助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员和财产的疏散、避难工作。9.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9.1.1培训计划

办公室负责对应急管理人员和处置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基本应急技能、自救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明确培训人员、内容,以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9.1.2培训方式

采取内培和邀请相关专家外培的方式,开展培训。9.1.3要求

培训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人员、时间和培训效果。培训结束,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9.2 演练 9.2.1规模方式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和要求,采取不同规模和方式的演练。演练可分为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9.2.2频次

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由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及职工参加的应急预案演练(火灾演练每半年一次),以提高应急组织指挥、通讯保障、协同配合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员应急处置能力。9.2.3范围

预案行动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和救援队伍。9.2.4内容

应急组织、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和预案的有效性、符合性。9.2.5组织评估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预案演练进行评估。9.2.6总结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预案演练作出总结。10.奖惩

公司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落实到生产环节中,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应急预案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所属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及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或个人、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消除了重大险情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隐瞒、谎报、漏报、故意延迟不报、不服从指挥、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处置不当、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导致事态扩大的部门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追究,并按国家、或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2 应急管理:是指组织为有效地预防、预测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负面影响,所进行的制订应急预案以及建立健全应急体制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的统称。应急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4 应急处置:针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有效救援行动的统称。先期处置:是指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6 扩大应急:指事态得不到有效控制,请求上级救援机构实施扩大应急响应。7 应急恢复:指应急救援行动基本结束,现场恢复到基本稳定、安全的状态。8 应急结束:指应急响应完全结束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9 预案评审: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更新后进行的评审。11.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经公司批准后,在公司综合办公管理平台系统发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定,吸取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或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或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评审、补充、修订、完善,使本预案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专项应急预案经补充、修改、完善后,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批后,在公司内部重新发布。

各部门制订以及经补充、修改、完善后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批、备案后,在部门范围内重新发布。11.3应急预案备案

公司制订的总体应急预案经补充、修改、完善后,须报县(市)应急中心评审、审批、备案后,在公司内部重新发布。11.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11.5明确应急预案实施时间、有关规定 本预案经县(市)应急中心批准、备案后实施。12.附件

1周边位置、内部平面布置 2风险分析及分析结果 3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 4公司救援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5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6公司及地方相关应急指挥部门通讯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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