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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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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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规定了双方在特定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前,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考虑和讨论,并经过各方的确认和授权。这是一些合同的例子,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合同的写作和格式要求。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成达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元,

小写: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二

第十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认真按有关安全施工的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必须服从安全监理和项目部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并配安全巡查员制度配合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和公司进行处罚。

2、甲方在施工生产中创造安全条件,并且保障安全生产设施齐全;三宝用品由甲方提供。如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盲目指挥生产的,甲方负全部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负责为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材料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工程施工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并当场验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浪费的按原价的2倍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施工机具管理:

1、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由甲方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安排有相应资格证书及操作经验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殊设备。

2、手续操作工具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供应的工具由乙方认真保管养护及维修,如有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

1、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的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质量、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及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不法行为的监督和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当出现不法和不符合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及追究其责任的事宜.

3、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现场整洁。

4、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严禁合同外人员进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生活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食宿环境(条件)。

2.全部炊事用具由甲方提供。

3.生活用需用品由乙方自理。

4.甲方提供烧柴燃料。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调配人员延误甲方施工工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中止,如单方随便变更或中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合理管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人工资。如因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短缺)所造成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5、现场发生临时用工,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劳动保险事故发生的处理等,按相应的劳工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竣工,办完交工验收手续,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第十八条:全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其承包的项目劳务以形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质保量、多快好省地完成该工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审核单价不包干形式,包安装,不包龙骨,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损耗率、包成品保护、包放线、包技术配合等费用。

5、工期:

第二条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

a.外墙干挂石材,不包龙骨元/平方。

b.所有访型的线条/米。

c.栏杆、扶手/米。

2、付款方式。

a.乙方进场施工3天,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元。

b.在施工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的生活费,按每天。

c.乙方做到工程的%,甲方支付乙方完成量的。

d.工程全部做完4天,甲方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

e.工程验收后30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的10%。

第三条合同变更及终止。

1、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后果自负。

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发双倍工资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签证单等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鉴于(以下间称甲方)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主体工程(木工钢筋混凝土砌筑架子安全维护措施五项工作)。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劳务报酬:。

支付方式:。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实施.

5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黑龙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23》。

《黑龙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6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劳务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7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工长为。

8工程甲方义务。

(1)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负责.

(2)在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到场地平整无施工障碍物。

(3)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技术员提供准确的位置并加以保护。

(5)按时提供图纸、供应材料、机戒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必须保证施工所需.

(6)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工程乙方义务。

(2)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4)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由于自己责任发生的破损由自行承担。

(6)特殊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及工程师的指令.

10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

(1)临时用工项目内用工不记劳动报酬。

(2)在施工中如发生对远工作量加大的变更须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以资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上述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具体工程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的方式承包,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一、本工程采取。(结算方式)。

二、乙方及其班组所填报的主材耗量,若在施工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超出填报数的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除本合同施工范围外,如增加其他分项工程,乙方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四、甲方如需检测,合格后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但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产生检测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乙方在开工前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劳务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在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有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完成,乙方提供发票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二、为保证农民工的工资发放,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一、工期暂定为____天,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必须在日内与乙方办理书面手续,否则视同正常工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水电费等。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

2、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为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具体权限为:____________(如预定材料接收管理、工程结算)。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根据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按照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保质按期完工;施工机械必须符合国家要求,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现场需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文明、安全施工。

3、乙方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工作,乙方人员投保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期间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若因乙方未尽管理义务,导致发生意外事故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乙方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施工图纸及相关质量规范和验收的要求。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承担相关损失。

一、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二、本合同自双方确认签字(章)后成立并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份,双方各执_____份。

三、附件: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六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一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工程的木工班,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促使双方创造条件,搞好配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在遵循自愿、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本工程为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地上层。

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中基础、主题工程所有模版支、拆,二次构造筋钻孔。

2、铁丝、钉子等小五金,胶带、双面胶等材料,三级盘以下的机具及所使用工具、用具等。

3、安全文明施工,所使用的钢管、铁丝、模版、扣件的清理以及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

4、交通、通讯工具,住宿、生活用水用电、个人劳保用品等。

5、乙方交安全、质量保证金万元,第一次付款退还。

实行包工不包料。

1、工程质量:优良。

2、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经验收必须达到分项工程优良率95%以上。

3、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认真熟悉图纸、掌握好标高、尺寸及配套。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及房产处监理、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面发生的返工、返修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按照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条例》对乙方实施奖罚。

(3)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在乙方提出自检合格的前提下,甲方进行验收,技术复核均符合要求后,乙方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由乙方负责。

(4)模版拆除后实测实量,超过规范要求的50%的,一处罚款100元,每层检查不低于10处,超过监测点50%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本层按单价的50%结算。涨模面积在0.3平方以下罚款100元,涨模面积在0.3平方以上罚款500元。

(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工期不能满足本合同承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两日内退场,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按工程款50%结算。乙方自行退场者,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1、开、竣工时间:按施工下达计划。

2、工期保证措施:

乙方不能按计划完工的,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标准处罚,提前一天按500元/天标准奖励。

3、工期调整依据:

(1)因甲方材料、设备、机械供应不上等原因,而造成的被迫停工由乙方提出,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2)因建设单位的重大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而被迫停工,甲方给予签证,工期顺延。

(3)乙方人员不到位或材料、机械设备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自理,工期不能顺延。

按模版接触面积/m,每单体3层主体结构封顶,付已完工程量的`80%,以后主体按每月实际完成量的80%付款,楼层清理后付9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5%,竣工后付5%。(每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如付款不能及时到位,乙方至少保证继续施工两层。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厉行节约,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其价值的。

1.5倍进行处罚,乙方必须保证所用的材料工作完后,分类堆放整齐。

2、施工用材料,甲方按施工材料消耗定额进料,乙方凭甲方限额领料单专人领料。

3、乙方合同内所有材料需要甲方代购的,按进价从乙方劳务中扣除。

1、甲方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护装置、并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乙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当地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各种管理规定,杜绝伤亡事件的发生。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措施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严禁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

4、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如违反规定每人次罚款100元。

5、非电工和机械工禁止动用电器设备和操作机械,爱护工地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牌,未经允许禁止乱拆安全防护措施,否则,每人次罚款200元,并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应承担管理不善和违规、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生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甲方。

7、乙方必须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和住宿、食堂卫生达标,负责并保护现场的材料标识和成品标识,半成品的标识工作。

1、甲方负责全面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对分项工程进行书面技术、安全交底。

2、甲方施工人员、质检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安全教育和监督、验收工作。

1、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安排足够的施工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在甲方的领导下对所承担的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甲方的交底进行施工,接受四方的指令和监督。

3、乙方必须以施工图、设计说明、技术核定、设计变更为依据进行施工,并按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评定报验。

4、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要基本固定,并划分班组,编制花名册交甲方并及时办理有关证件,严禁使用童工、年老体弱、违法、违纪、有劣迹人员或逃犯及身份不详人员,不准带小孩在现场,如发现每次罚款500元并立即离开工地。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先做,经甲方评定确定后再正式施工,并不得低于样板质量。

6、乙方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调入、调出应征得四方同意。

7、乙方代表应积极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并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积极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迅速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整理和质量整改。

1、与其民工打架,属主要责任方或事件挑起者,造成对方人员有伤害,罚款10000元,并承担对人员的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和休息时间的工资,属次要责任的罚款5000元。若人员无伤害,罚款20xx元,次要责任方罚款1000元。

2、在施工现场大便,每人次罚款200元,小便每人次50元,并打扫现场10天。

3、如乙方违章操作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若因自热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元内的由乙方承担,超出3000元时,超出部分另行协商。

4、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限期撤出现场。

(1)进场人员无组织、无纪律,无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

(2)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质量不达到要求的;。

(3)不能按甲方计划完成任务,又不采取措施的;。

(4)不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

(5)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指挥的;。

(6)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

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待双方履行完合同内容后自行失效。

6、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协商解决或报上级机关仲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进行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九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雇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劳务方式:

4、工程内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

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

三、工期。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总工期为_______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2、工期顺延与延长:

(1)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四、劳务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银行以法定货币的形式代为转账到乙方账户。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要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顿。

3、甲方对乙方不合乎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其返工。

4、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5、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遵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代表的指挥,对不合理的指挥要求可以拒绝。

2、乙方在工作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安全、高效的施行,及时完成任务。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任务,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返工。

4、工程完工当天应通知甲方验收。

七、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一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__年8月。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二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工程劳务分包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天。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后,按劳务报酬总额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向乙方支付。

三、材料提供。

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

四、质量条款。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为省级优良。乙方应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五、安全条款。

1、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六、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甲方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乙方的工作。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乙方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工人施工,积极配合甲方驻工地代表的工作。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考核验收。

乙方完成施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收到验收通知后______天内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未经验收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则视为验收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十、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______套。

9项目经理。

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_____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_____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四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按质、按建筑工程项目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二、工程地点:昭阳区海楼路下段水文站旁。

三、工程范围:模板安装、拆除,泥工,钢筋加工安装。

四、工程造价:模板安装每平方米53.00元,泥工每平米75.00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32.00元预算造价,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合计单价160.00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3456000.00元对该工程劳务包干。工程管理人员由甲方按月支付工资,乙方只负责完成该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施工。所有建筑所需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竣工。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供应方式办理:

1、所用材料由加方自行采购。

2、所采购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的甲方负担。

三、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规定办理:

模板安装每平方米53.00元,泥工每平米75.00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32.00元预算造价,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合计单价160.00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3456000.00元包干。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后,甲方应每完成三层主体拨付一次劳务费,拨付比例为完成建筑面积的75%。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管理人员及时有效的组织乙方劳务人员严格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求全部工序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所需材料的垂直运输机械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乙方施工。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倒运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15日内,应将验收日期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甲方无理推迟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二、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10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竣工工程验收以后,乙方对施工的泥工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第七条:奖励、惩罚。

第八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黄忠明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刘天贵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二、甲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五

乙方(劳务分包人):            。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

发证机关:            。

资质专业及等级:            。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分包范围:            。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承包人企业标准。

(2)           。

7.1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劳务分包人现场施工人数要求为:        ,特殊专业人员要求为:        。

11.11未经承包人允许不得与建设单位或承包人上级发包单位联系。

11.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警示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警示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配备。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如有费用,劳务分包人先行支付,日后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如发包人对验收有特殊要求,在承包人验收后仍应通过发包人验收。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其中总金额的5%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达到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2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质量保修。

25.1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      年 。

25.2保修期起始时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25.3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4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劳务分包人需在接到承包人通知4个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排查、维修。

25.5如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维修,承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应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或由劳务分包人支付。

26、保密。

26.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26.2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7、违约责任。

2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7.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劳务分包人应书面催告承包人履行,不得停止施工。

27.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劳务分包人应书面催告承包人履行,不得停止施工。

27.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7.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8、索赔。

28.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8.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8.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8.4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9、争议。

29.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北京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承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30、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30.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不可抗力。

31.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3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各自承担:

3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2.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2.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3、合同解除。

33.1如果劳务分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承包人要求履行合同,经承包人催告后3天内仍不履行,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外,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33.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3.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终止。

34.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5、合同份数。

3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6、补充条款。

3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住所: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帐号:          帐号: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附件一。

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二。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横二路安置房二期工程(5号楼)孔桩按期完成,安顺康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该工程的孔桩工程分包给孔桩班组组织施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孔桩工程将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给乙方组织施工,5号楼孔桩土方开挖、嵌岩松石清理、护壁砼浇筑及护壁钢筋安装(孔径900㎜和1000㎜)综合单价210元/m,腰子孔综合单价300元/m,孔桩爆破石方综合单价210元/m3。

2、孔桩深度计算方式:按现场孔桩面至桩底深度计算。

3、乙方负责孔桩施工用具和水泵,抽水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孔桩施工水泵和电线、空开、漏电保护器。

4、甲方按乙方每月底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5、施工期间乙方班长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需向施工员请假并指定代班人作现场管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6、孔桩施工前的测量放线工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派人参加。施工时严格控制轴线、断面、垂直度等,如有超出规范和交底内容的,除返工外,还要处以200元的罚款。

7、工人进场后按要求作好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文明施工。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工地赌博,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一次先罚班长100元,然后由班长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危险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停工撤离现场,然后向甲方项目经理报告,绝对部允许冒险作业。工人进入生产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上班,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把孔桩洞口封盖,清除现场安全隐患,如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对班组长每次进行50元罚款。在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除按甲方规定处罚外,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8、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从大局出发配合相关工序工作,并做好上下工序的交接手续,如因施工进度和质量造成返工和工期延误影响其它工序的工作开展,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拖延时间,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结账,或给误工费、生活费等。

9、乙方不能满足质量、进度要求或不听从甲方指挥和调配,甲方有权随时清理乙方出场,其20%的余款不予结算。

10、工期要求:至合同签字放炮之日起25日厉天完成,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顺延。

11、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论,采取双方协商或向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12、乙方施工人员社会保险由甲方自理。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法律效率。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孔桩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无后续质量问题后失效。

甲方:安顺康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孔桩班组。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七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建筑工程建设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一期河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标段(即k+—k+桩号范围内的水上乐园基础、水上越野基础、码头、湖泊挖方、河道漂流基础、道路、堡坎、护坡、河道砂石挖方及二次转运)。

5.工程总造价:本项目总投资暂定约亿元(项目:立项备案亿元,备案号:),项目分三期建设施工,一期河道建设约15公里,分为三个标段,每5公里为一个标段,工程量以最终实际完成项目工程量为准。

6.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材料(即双包方式)。

7.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实际进场施工日为开工日,乙方应在开工后12个月内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公司的专业运营单位入住营运。

第二条施工图纸。

工程堡坎、漂流、道路、基础设施挖方的设计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甲方交给乙方三套施工图纸,乙方按图施工。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保证有权将项目承包给乙方。

2.在通知进场日后30日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满足施工要求的全部施工图纸。

3.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施工区所需的水、电等保障,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指派为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及合同履行,对项目工程管理、质量、进度等进行确认、监督检查等,处理甲方应负责的事宜。

5.按照合同约定核定乙方工程量和支付乙方工程款。

6.协调乙方与甲方其他工种之间的配合。

7.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及时确认乙方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8.河道砂石原料挖运等需要办理政府审批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部门批文、手续(或书面认可),因甲方未协调到位造成的停工由甲方承担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施工方案及设计施工图。

2.配合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各项备案。

3.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5.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消防验收及有关资料手续办理(由甲方配合办理),乙方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材料必须符合相关防火要求或进行防火处理。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的其他相关队伍的交叉作业。由于配合不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工期顺延。

8.文明施工: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满足甲方随时参观要求。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转运至甲方在项目区域内的指定区域堆放,由于乙方没把建筑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区域,产生的二次转运由乙方负责。

乙方施工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场地。

9.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保险,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负责乙方施工队伍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的如实支付,甲方可对乙方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的发放进行监督,乙方需每月如实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告甲方。

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和“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12.乙方竣工后将完整的竣工图二套及相关竣工资料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工程项目单价及工程变更。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包干单价(详细清单附后),包干价含材料费、安装设备费、人工费(保险)、成品保护费、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间接费、管理费、配合费、乙方利润,充分考虑了规费及风险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法规、规定等)(包含招标要求内容)等所有费用。

2.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单》(见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金额变更均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新增项目的价格需先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定后再施工,工期顺延,实施细节按双方签订的最新协议为准。

4.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主材、辅料及工艺应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标的准和甲方要求执行,施工材料必须按乙方提供给甲方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封样的样品为准。如需更换,需经甲方指定负责人认同并签字封样后施工。

5.该项目游客接待中心、温泉酒店、河道漂流、堡坎、河道挖方及二次转运、装修,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通用单价,不作调整。如根据实际功能要求,另行设计后,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经双方签字确认,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组成协议文件并实施。

第六条材料供应约定。

如乙方施工时采购的材料不符合乙方提供的已确认的样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乙方不予更换,仍采用不合格材料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整改,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和解除合同。

如甲方要求乙方使用与样品不一致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如因重新选择材料或重新准备材料等情况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确定,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项目调整但甲方未及时确认调整方案造成停工;。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工程量结算、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项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5)甲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或拖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导致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遭遇因停水、停电且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3.遭遇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工期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及结算方式。

2.工程结算方式:20_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文件编号:川建造价发【20__】135号文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是本工程采用的计价定额文件,施工过程中如遇新的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及清单计价定额发行时,从新规范和新定额执行之日起,后面产生的工程量执行新规范和新定额。

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当月信息指导价,钢材市场价与指导价之间的涨跌超过3%时,按市场价调整,人工按市造价站发布的施工期间人工调整系数调整,总价按四川省20__年定额工程计费下浮3%执行。

2.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

(2)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需要修建的施工便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河道漂流、堡坎施工完工验收;。

(2)道路、堡坎,护坡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成品安装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各阶段验收工程竣工[田4]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移交甲方之日,亦为工程质保期开始计算之日,保修期2年。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2.项目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达到人民币万元后,甲方在3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3.若乙方不按时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关于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1.除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工程外工程的付款方式:

(3)项目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在结算完工程量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应付工程款总额的____________%,余____________%作为乙方的质保金(包含水、电、防水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工程每月28号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若甲方逾期未审核完毕视为认同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并支付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____________%。

3.各阶段工程在验收合格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90日内组织乙方共同办完结算,逾期未办理视为甲方认可结算金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办理验收、结算或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如造成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人工、材料、管理等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甲方承诺乙方有索即赔,同时约定的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额的5%支付违约金额。

3.乙方不得私自转卖、分包本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只限于乙方总承包,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维修,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5.在施工当中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施工导致不能完成双方约定项目,按照约定扣除乙方部分施工费用,或者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额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额。

6.如因甲方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提前解除,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等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记载的双方的联系地址为各项通知的送达地址,也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文书交邮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但乙方有维修的责任,乙方质量保修时间为2年。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有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为合同附件和签字部分)。

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篇十八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成达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3)在年月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人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厂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努分包人尚应赔偿侣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下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i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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