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效的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可持续性和实施性。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希望以下的方案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发,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自己的方案。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一
近日,消费者闫女士到方庄工商所投诉,闫女士与某家政公司签定雇用一名保姆协议,公司保姆在消费者家中工作半天后离开再无消息。之后消费者找到签约家政公司要求退还所交服务费600元,公司拒绝退还,不退理由是保姆离开是因为你们不想用她,是你们给气走的。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消费者申诉到方庄工商所。工作人员分别与家政公司、消费者进行调解,最后经过调解退还消费者信息服务费540元,双方均表示满意。
评析:
近几年,家政服务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投诉量有上升趋势,主要是部分公司在招聘人员匮乏的情况下,从社会上找来打工人员不经过正规培训直接上岗,家政服务公司不按行业协会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找寻保姆之前应当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标准,明确与家政公司以及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务,两者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责任而给雇主带来损失,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姆与雇主之间并不直接建立法律关系。本案既是这种情况,家政公司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保姆服务,不能因保姆个人原因而回避自身的责任。最终通过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的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较好处理了市场交易矛盾。
但是如果消费者是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绍聘请的保姆,雇主和保姆之间是雇佣民事关系,保姆提供家政服务的方式受雇主的指挥与分配,在饮食起居等方面也会受到雇主一定程度的管理,双方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当出现纠纷时,就只能向保姆个人主张权利解决矛盾。
因此,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找的家政服务,一定要有签合同的意识,具体的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工资数额、福利待遇、责任承担方式等都要形成文字性的东西。看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服务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工作证等,不要选择在小区贴广告或流动的“野家政”。这样在解决纠纷时就能明确责任主体,合法有效地处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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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以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服务,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六、根据《律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服务费收费方法为:
七、代理律师办理委托案件支出的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负担;代理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资料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九、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管辖。
十、如双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代表:
代表:年月日日。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三
针对贵司咨询的律师在股权收购中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收费标准等事宜,现结合双方面谈的情况,简要提供如下方案,谨供参考。
一、律师法律服务方案。
股权收购,尤其是收购100%股权,一般需要经过收购预备、尽职调查、拟制方案、收购谈判、合同签订、收购执行等。律师可以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与特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收购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委托人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全面的收购法律服务,或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律师服务范围。
第一、收购预备阶段。
律师为收购方提供实施收购前的必要准备与论证工作,律师在收购预备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调查于收集有关收购的行政程序与国家政策等。
2、审查与论证收购的可行性与合法性。
第二、尽职调查阶段。
律师应对目标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收购决策。根据个案的不同,由律师灵活掌握需要调查的内容。
1、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以及附属性文件的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核实公司的实收资本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报建、环评等手续,土地权属、房屋权属等。
2、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尤其是核实目标公司的资产权属,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使用权、重要机器设备、存货、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
3、对目标公司经营状况的调查,尤其是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的债权债务,是否存在税务、社保等问题。
4、对目标公司法律纠纷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是否存在对外保证、抵押、质押等。
5、对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职工情况进行调查等。
律师应在信息收集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以收购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有关行政管理的具体要求,拟制出不少于2个具有操作性的收购方案。
同时,向收购方提示股权收购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在收购双方达成收购意向后,应协助收购方进行商业谈判,共同拟定、签订股权收购合同等。
第五、收购执行。
律师协助收购方办理股东名称变更、股权变更、章程修订等,必要时协助收购方办理资产评估、过户登记等,指导收购方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
若贵司委托律师全程参与股权收购的,律师将依据双方签订的《法律事务委托合同(非诉)》(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律师协会监制文本)之约定,在贵司的授权范围内,提供约定的服务项目与内容。
本案是非诉法律服务案件,按照海南省司法厅与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制订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收费标准是协商收费。一般是参照诉讼案件协商确定,按照标的额的比例收取。即按照收购价款1.5亿元收取代理费1166000元(计算公式:1.5亿元×0.5%+416,000元)。
以上方案,若贵司有疑义,双方可以协商。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动我县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县精神文明委《关于成立大足县志愿服务队的通知》(足文明委201123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便民利民、和谐共建”为宗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整合全县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扶贫济弱的作用。
二、活动原则
1、自愿性原则。充分尊重法律援助志愿者个人意愿,鼓励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项目,不带强制性。
2、公益性原则。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是法律援助自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
3、实效性原则。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与活动开展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根据服务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需求与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做到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4、规范性原则。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分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服务活动。
三、活动内容
志愿者要围绕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生活困难群众、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免费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活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方法步骤
1.组建队伍。根据县精神文明办的通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分队有志愿者91人涉及18镇和部门。
2.开展培训。司法局要根据志愿者的实际,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资料供法律援助志愿者学习,以提高法律援助志愿者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开展服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分队以集中服务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集中活动由服务分队统一组织,原则坚持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援助义务宣传,宣传法律援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援助条件、援助范围等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分散服务活动由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据具体情况及个人特长,定期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义务宣传、解答群众咨询、引导困难群众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需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等便民服务。
五、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组成单位要把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活动列入年度法建工作计划,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活动组织工作,引导更多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到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中来,要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突出服务特点,确保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
2、营造活动氛围。开展志愿者活动期间,要高扬本服务队队旗,彰显我县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自觉性,扩大服务活动影响力。
3、建立活动档案。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活动登记制度,每次服务活动后要在活动记事簿上如实填写活动时间、活动内容。
4、各单位每月底应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报送县文明办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科。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五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鲜奶供应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
1.利用_银行对_政府的奶牛发展专项贷款_元(以下简称_贷款),用_时间,为乙方在_投资的_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企业)建立牧场,提供所需奶源。
2.新企业享有上述牧场(养牛户)及所辖奶区的独家收奶权。这种权利不受任何其它协议的约束。不转让给除新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当新企业该权利受到侵犯时,将迅速进行干预、制止。
3._贷款用于发展_头以上规模的牧场(养牛户)。在_年内使这种牧场(养牛户)所提供的鲜奶完全满足新企业的需要。
4._贷款将用于下述牧场(养牛户)的建设:
5.当政府有其它奶源设施(收奶站、挤奶设备、贮运设备等)方面的投资时,向新企业享有独家收奶权的牧场倾斜,重点扶持,优先配备。
6.在同牧场(养牛户)签订_贷款养牛合同中,必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须明确规定,所产牛奶交售给新企业。
7.根据新企业对鲜奶收购量的要求,在_天内增减鲜奶供应量。
8.及时向新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在制订有关规定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
二、乙方承诺:
1.在鲜奶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
2.制订合理的牛奶收购价格。实行以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
3.按时足额发放奶资。
4.收奶量需调整时应提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实行奶证管理。为牧场(养牛户)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根据甲方提供的牧场(养牛户)贷款合同及通知可为其代扣
三、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时的奶源供应。
1.新企业维修、改造。(从合同生效、资产交接完毕开始计算以下同)完成后进入试产期。试产期开工所需鲜奶量新企业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
2.试产期第一天需提供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鲜奶_吨。以后按每_天增加鲜奶_吨的速度增加。到试产期结束时达到日供鲜奶_吨。
3.试产期间新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计划内鲜奶。遇特殊情况时,新企业应同甲方友好协商共同处理。
3.新企业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所需鲜奶甲方将制订具体计划组织实施。试产期间及正式投产_天内由甲方组织奶源到厂交售。
四、_乳业有限责任公计划:
1.至_年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吨;
2.至_年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吨;
3.至_年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吨。
五、违约责任:在试产期内,如甲方不能保证乙方鲜奶量计划供应,则由甲方与_市政府连带承担,按协议收奶量价格乘以天数赔偿损失,同时应切实保证在试产期内稳定持继供应,不详部分以主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xxx置业有限公司已从合肥市土地局通过摘牌方式取得樊洼路以北,潜山路以西宗地编号w0501地块。其中,原软木厂土地17429平方米折26.14亩,a.b农宅地块1250.02平方米折1.88亩。以上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以收购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作为股东向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二条:甲方投资步骤及条件
1、甲方投资总额为h万元,甲、乙双方设立共管帐户用于接收甲方投资资金。
2、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将首批资金y万元投入共管帐户,其中411.52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51.44%的股权,其余11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3、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将第二批资金300万借给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用做办理本协议约定土地的契税及办证费用。
4、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将第三批资金1210.66万元转给乙方,其中3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剩余的48.56%股权,其余822.1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第三条:土地拆迁
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项下开发宗地的全部拆迁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26.14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土地证办理完毕前完成。
3、a.b农宅地块1.88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20xx年x月x日甲方办证费用支付后30日内拆迁完毕。
第四条:土地证办理
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中开发地块的土地证办理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26.14亩的土地证应在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3、a.b农宅地块亩的土地证应在20xx年2月28日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规划事宜
乙方负责该宗地及1.88亩农宅地的一期规划先行通过并办理完规划许可证事宜,确保容积率1.9-2.0。其规划结果如绿化率、车位等应按乙方交付给甲方的编号为合规(2015)024号《合肥市规划(单体)设计条件通知书》标准实施。
第六条二期开发事宜
后期地产24189.8平方米作为二期规划开发。原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500万元保证金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投资开发权利,协议另行签订。
第七条:债权债务
乙方保证在甲方新任新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如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资料移交及变更事宜
1、乙方应于甲方首批投入资金1600万投入共管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公司章程修改、股东权益消长、工商注册变更手续。
2、在法人代表变更前,乙方应办理好企业资质、税务登记、编码等企业相关法定手续交甲方验看。
3、乙方办理完毕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后,将相关资料完整交付甲方。
4、乙方保证所有财务资料完整,如移交的财务资料不完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违约事项
1、除非因政府原因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下列任何情况之一项或多项即视为违约:
(1)各方未能或拒绝按照本协议约定,完全履行任何义务
(2)各方无正当理由干涉、阻碍或以其它方式妨碍对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
(3)各方违反约定主张收益。
(4)各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作为或因其不作为所造成的违约或既定事实。
2、如发生违约事项,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发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双方各有违约行为,则根据责任的`归属,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总出资3110.66万元的20%,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损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5、由于任何一方构成违约事项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损失、开支,其中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任何损失及相关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
第十条本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发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终止履行:
(1)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已经完全履行完毕。
(2)本协议经双方协议终止。
(3)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相互抵消。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得予以解除:
(1)本协议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
(2)甲乙双方合意解除本协议。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
1、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经甲乙双方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或新合同确认,否则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2、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往来之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到对方。
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非法、无效或不可履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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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行生效。
2、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同外,各方应继续发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八份,其中协议各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签暑:
乙方:
由_____签暑: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六
3、与甲方电话联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
4、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及规划,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若甲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
6、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费用及支付。
1、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
2、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应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为:。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位于。
2.应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场所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另行支付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1.甲方应派遣专职律师至少一人常驻上述服务场所,且每个正常工作日必须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费。
2.乙方在其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甲方向乙方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诉讼案件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判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口头建议意见,但不承担代为参加诉讼的义务,若确有此需,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本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但应向甲方提供律师服务办公室一间。
第五条其他事项。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七
1、贵公司与刘xx以外的其他股东达成合作协议,由这些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形成增资扩股的决议。增资数额的确定根据xxx公司净资产,贵公司愿意的出资额、达到控股目的等因素综合考虑。
2、通过增资扩股决议来稀释刘xx的股权比例,刘xx为保住股权比例,只有斥资认购新增资本,这样对其造成资金压力,如果其还想收购股权,则资金压力更大。
3、由于增资扩股决议只需经股东会议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以现在的股权比例,贵公司与刘xx以外的股东(持70%股权)达成合作协议,除刘xx以外的这些股东愿意,即可形成增资扩股决议,不存在法律障碍。
4、通过增资扩股后,贵公司有可能直接认购部分新增资本,并再来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由于贵公司有资金优势,刘xx迫于资金压力可能会放弃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
5、收购控股xxx公司后,贵公司可按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收回前期收购投入的多余资金。
此方案所需资金量最大,但力度最强。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八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_____、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九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深入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青少年维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举办法律进校园和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中小学生和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和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重点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4。
年
3
2014。
年
12。
月。
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宣讲团成员就青少年犯罪心理和刑罚与犯罪等方面的知识对广大师生进行宣讲,通过对各种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讲解,让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从而从源头上预防犯罪,让中小学生深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内涵,自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婚姻、家庭、邻里,消费、交通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从源头上预防社会影响面大、可能激化升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细致的摸排清理活动,对重点对象(划定为严管、普管级别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重点对象)普遍进行实地走访和约谈,做到对所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组织宣讲团成员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宣讲有关法律知识;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农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及《农民法律知识读本》、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为困难群众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增效。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具体事务: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标明是否复印件及件数)。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即代为发送律师函、起诉立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事项、代为和解、参与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商账款、提出上诉。
(普通授权):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选择其中之一)。
(1)风险代理:_________________委托合同订立时委托人无须先行支付律师代理费用,且签订代理合同之前可行性调查准备阶段的费用可由律师先行垫付,双方确认以乙方按约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并向甲方交付代理成果后后收取约定代理费的方式。如清欠工作无任何成果,律师事务所分文不取,先期投入的调查等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2)试费代理:_________________即由甲方先行承担乙方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差旅及办案实际支出等费用,在完成委托事务并交付代理成果时再收取律师酬金的方式。
(3)付费代理:_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同约定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约定的代理费及实际费用,乙方按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并向甲方交付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的代理方式。
(4)缓费代理: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先由甲方承担部分代理费,完成代理事务后补交差额的方式。
五、代理费收取原则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收费原则:_________________考虑法律事务的工作难度、律师工作量、律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收取代理费。
2、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共同选择本约第四条第项代理方式,甲方应承担的代理费为: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差旅费及办案费为:_________________元。
3、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指定的律师向甲方调查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
1、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状况。
2、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
1、说明事项:_________________对于风险代理的,经过尽职调查后律师认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结案的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自解约通知到达甲方时代理合同解除,其他代理行为的解除由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一
本所接受贵司清算组的委托,针对贵公司拟清算、解散之事宜,经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向贵公司报送本工作方案,供参考。
一、工作目标。
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他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服务团队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务团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联系处理工作。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服务团队将邀请与我所有合作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括在清算中处置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起的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四、具体工作计划与步骤。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一般要求提供纳税鉴定报告),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手续。
4、全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避免清算组因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而承担赔偿责任。
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公司财务人员及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配合,核对、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法律规定: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清算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8、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情况、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其它有关事项。
法律规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则相关清算事务将移交给人民法院,我们将协助股东与法院或破产管理人联系。
五、工作报酬。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等因素,工作报酬确定为人民币元(不含案件受理费、财务审计、税务鉴定和资产评估、拍卖费、公告等其他费用)。具体的支付方式按《委托代理协议》执行。
六、承诺与声明。
5、因接受委托时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可能导致解散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者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届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公司的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法律责任的风险。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供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参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律师联系。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二
这首词是描写农村生活的名作,风格清新淡雅,富于诗情画意。在表现手法上,全词不事雕琢而纯用白描,绘出了农村一户人家清新秀丽的环境以及老小五口充满田园情趣的生活画面,生动地勾画了一家五口特别是翁媪二人“醉里吴音相媚好”和“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的'形象,表现了农村和平安宁、自然朴素的生活,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词中写白发翁媪,先闻其声;写大、中、小三儿,后见其人。寥寥几笔,如实描摹,简洁自然,写出一家两老三少的活动。构思方面,头两句写景,茅草、小溪、青草,本来是农村司空见惯的东西,但将它们组合成一个画面,却显得格外清新优美;后六句写人,通过翁媪打趣闲谈、大儿锄草、中儿编织鸡宠、小儿卧剥莲蓬这样简单的情节安排,就描画出一幅富于田园特色的生活景象。
全词只摄取了一个很平常的生活画面,如同一幅素描,却写得生趣盎然。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三
(一)通过“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的开展,及时将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各种惠农举措宣传到户、到人,让农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
(二)全面完成省、市布置的“法律七进”活动的各项任务。
(三)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法制宣传的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显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范围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法律保障的作用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一个较大的提升;服务基层、服务意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
(五)群众的法律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活动内容。
(一)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各司法所按照划定的定向服务区域进驻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办理各种各样的农村法律事务,接受群众委托,降低收费标准。服务收费实行优惠政策,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二)建立法律服务小分队,由司法所负责人担任法律服务小分队负责人,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成员。每个法律服务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名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法律服务小分队情况表见附件1)。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向辖区内每个农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卡;建立一本“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工作日志;走访辖区内每个农户一次以上;上一堂法制宣传课;向基层党委、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等签订一份法律顾问合同;与村(社区)签订一份《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专项协议书》。
三、具体安排。
“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是开展“法律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区“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4月)。
各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要及时启动“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制定实施计划,张贴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建立各类台帐。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
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组织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辖区内的行政村(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专项协议书》达90%以上,全区选派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50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5月底前报区司法局公律科备案一份。(《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专项协议书》见附件2)。
(三)督导检查和总结阶段(6月)。
1.区局加强“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的督查督办,不定期到镇(街道)、村、社区实地查看活动开展的情况,查看工作日志和“六个一”活动的落实情况。
2.各基层司法所要及时全面总结各自开展“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于6月16日以前报区司法局公律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切实将其摆在当前行政工作的首要位置,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二)强化工作责任。小分队负责人要对辖区内所有的村、企事业单位走访一遍,走访群众不少于50户;小分队成员走访群众不少于30户;走访工作日志应有被走访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或农户签字或盖章。
(三)加强信息反馈。利用外网、专网及时发布“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的工作动态和图片;依托信息化手段,上报各类工作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
(四)深入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简报、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活动成效。要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扩大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开展进村入户活动服务广大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四
本所接受贵司清算组的委托,针对贵公司拟清算、解散之事宜,经认真分析、研究,根据《xxx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向贵公司报送本工作方案,供参考。
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他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服务团队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务团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联系处理工作。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服务团队将邀请与我所有合作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括在清算中处置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起的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一般要求提供纳税鉴定报告),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手续。
4、全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避免清算组因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而承担赔偿责任。
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公司财务人员及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配合,核对、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法律规定: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清算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8、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情况、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其它有关事项。
法律规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则相关清算事务将移交给人民法院,我们将协助股东与法院或破产管理人联系。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等因素,工作报酬确定为人民币元(不含案件受理费、财务审计、税务鉴定和资产评估、拍卖费、公告等其他费用)。具体的支付方式按《委托代理协议》执行。
六、承诺与声明。
5、因接受委托时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可能导致解散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者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届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公司的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法律责任的风险。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供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参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律师联系。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五
事务所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
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
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元。
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
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
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六
一、强化综治维稳责任。坚持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综治维稳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努力营造综治平安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责任书的签订,必须层层签订落实,镇与各村各部门单位签订,村与各村民小组签订,联校与各中小学校签订。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责任,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片包村和分管单位负责,村主干对所在村负责,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
三是抓好检查督促,实行“季度跟踪、半年检查”制度,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每一季度向镇综治委汇报本村、本单位综治责任落实情况,镇综治委半年和年终派督查组到各村各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综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住矛盾化解和治安防控两个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和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两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关键性工作,必须认真抓好。
1、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功能,加强疏导教育,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实行五个工作机制:一是“村自为主”机制,发挥村治保会、调委会调解功能,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二是“上下联动”机制,对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村两级联动调处。三是“例会分析”机制,每月定期召开综治协管员会议,各村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分析问题,检查落实。四是“领导包案”机制,根据矛盾纠纷大小情况,对较大的必须坚持党政领导直接参与调处工作,保证领导能靠前指挥,矛盾能及时在萌芽时化解。五是“部门联动”机制,根据问题性质和类别,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综治、公安、司法、信访、安全生产等相关单位一起参与调处。
2、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首先,立足防,做到防范在先。继续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专群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要增强自防意识和自防能力,动员群众、业主自行安装铁门、摄像头等。
其次,坚持打,做到有犯必打。镇派出所要加强对刑事犯罪的研究,分析犯罪分子的活动特点,特别针对我镇盗窃机动车、入室盗窃等案件多发的特点,严密布控,加强打击,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和打击效能,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推进平安创建、综治宣传、中心运转、重点整治和管理创新五项工作。
1、推进“平安大王”、“平安村”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
深入推进新一轮平安创建。积极组织开展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创安活动。通过深化平安创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2、推进综治平安宣传,进一步提高平安“三率”。各村各单位要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标语等舆论阵地和各种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3、推进综治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发挥中心的维稳功能。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有纠纷、有困难,综治服务中心帮你忙”的承诺和目标,从加强值班、沟通、协调等方面着手,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沟通好社情民意,协调好各方力量,处理好矛盾纠纷,解决好突出问题,切实发挥中心的平台功能。
——建强基层综治组织。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突出加强派出所、司法所和村级警务室、村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增设村综治室专职主任,巩固综治工作基层基础。
——落实各项综治制度。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工作例会、通报讲评、形势分析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完善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夯实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确保“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4、加大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和整治。
——完善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抓住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区,坚持“治乱”与“治瘫、治软”结合,“排查、整治”与“教育、管理、建设、服务”结合,落实整治责任,强化督查督办,提高整治效果。
——坚决落实“严打整治”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发生。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路面管控和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管理向村级有效延伸,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重点场所、重要物品的公共安全监管。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防范恶性案件发生;加强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经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食品药品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严防安全事故。
5、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和服务。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以特殊人群、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为切入点,积极实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进展,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新格局,为促进全镇社会和谐平安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立镇、村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协管员队伍,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房屋出租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协作管理办法。
——加强重点人群的帮扶管理。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积极服务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一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双向”防脱、防漏管理,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关注留守儿童群体,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四是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管控,完善排查、收治、监管责任机制,确保不出事。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七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风险告知: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时,企业应注意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师,而是律师事务所。企业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时应查看对方的资质,并与对方约定好服务方式,企业还应注意,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业务繁忙而使得律师身兼数职,这会使企业无法真正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法律服务方案篇十八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 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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