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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总结篇一
2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省民宗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了《20**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充实了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爱国爱教,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有奖征文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在迁安市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宗教场所在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场所环境建设。在11月份,组织开展了考评验收,全市15处宗教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处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按照上级《关于妥善解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就**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行认真沟通,结合**市宗教界的实际,就相关政策的把握进行了详细探讨。今年10月以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转发冀民宗字【20**】104号〈关于妥善解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0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实施意见》精神,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宗教工作总结篇二
2011年以来,我乡民宗办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乡呈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是近郊乡,行政面积20.05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个直属农场,21个村民小组。全乡常住人口1.5万人,流动人口4.5万余人,由维、汉、回、蒙、哈等8个民族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95.7%以上。乡域范围内共有14所宗教活动场所,占地总面积2480.78㎡;14个清真寺寺管会,有68名清真寺寺管会成员;有14名宗教人士,其中在职宗教人士14名、宗教人士助理7名、退休宗教人士2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宗教队伍建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民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专门安排一名副书记主抓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一名统战干事进入乡党委委员,配备一名专职统战干事和一名专职宗教干事,在各村设置了一名统战干事助理员,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意识,把稳定工作放在首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我办按照《关于调整****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人员的通知》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工作。要求各村干部和联系清真寺干部必须每周走访清真寺2-3次,每两天走访一次,每周五把掌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乡民宗办,及时掌握清真寺做乃麻子、社会稳定、社情和宗教人士思想认识等情况,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认真填写谈话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清真寺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按月上报谈话记录总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底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执行“谁主持,谁报告”制度,要求清真寺主持密切关注寺内宗教活动,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民宗办报告,强化了情报信息资料的收集,积极预防了非法宗教渗透破坏活动和群体性事件。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5月13日下午,在2010年年底我乡部分信教群众的捐款中拿出3000元,对我乡范围的贫困生进行帮扶工作,为全乡困难群众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贫困群众很感动,他们感谢党、感谢政府为困难群体办好事、实事,对今后的生产和生活充满了信心。
乡宗教办利用宗教人士列会,组织全乡宗教界人士学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内容的学习活动。
乡综治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办与我乡流管办的配合下在我乡范围内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力度,巩固了综治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地位,切实让干部、群众、流动人口了解和学习《办法》,为我乡今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次活动对我乡各族群众之间的互相尊重、互相了解、加强民族团结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庆祝6月1日国际儿童节及为了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民族团结事业,我们组织和启动我乡范围的部分信教群众捐款500元,捐给库尔勒市第六小学。库尔勒市第六小学是位于在我乡哈赞其村的一所民汉合校。
我乡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和法制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及各族群众的加强民族团结意识,进一步深入我乡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有效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2011年5月15日乡普法办与民宗办的组织下和同明律师事务所组成法制宣传小组,在万山红批发市场大门口大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我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及加强民族团结事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我乡辖区内的爱国宗教人士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政策法规,带领我乡信教群众正确开展宗教活动,作为无党派人士,在党和信教群众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对我乡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结合5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组织宗教人士参观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经过本次活动他们亲身感受和体会到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给我市带来的好政策、好形势、大发展。并组织他们到汉族农民群众居住的28团等地,实地了解汉族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互相交流意见,进一步搞好民族团结,让他们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和社会稳定发展的优越性,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
(四)加强“主麻日”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主麻日礼拜活动的引导和管理。联系清真寺干部每个礼拜主麻日活动时11点钟前必须到位。联系清真寺干部切实负起责任清真寺进行安全检查,做礼拜群众不能带各类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宗教互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合法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别是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和管理,掌握外来人员的情况。乡教育办和妇联要抓好对妇女和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其参与宗教活动。
(五)规范朝觐管理工作,坚决制止零散朝觐活动。把“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当作重要中心工作来抓。一是引导爱国宗教人士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非党基层干部的作用,向信教群众讲解有关朝觐政策,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朝觐问题。二是以村、组、清真寺为单位在全乡范围内进行有关朝觐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有计划、有组织的朝觐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要求,全面贯彻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的朝靓政策,切实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活动。
(六)打造平安宗教活动场所。一是每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活动,保障在清真寺人员密集地的治安、消防和用电安全。二是我们结合实际,对本辖区的14个清真寺,除在正在装修和拆迁区域的之外,我们已经在五个清真寺实现了电子监控。三是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国庆节前,为全乡各族人民欢度国庆节,对辖区各清真寺防火、防盗及卫生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更换了各清真寺的灭火器,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好了我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斋月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2011年斋月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宗教界领域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斋月期间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一是斋月前,召开了联系清真寺干部专题会、宗教人士例会,全面准确研判情况,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传达了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并我乡清真寺联系干部签订了斋月期间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管理责任状。二是各清真寺“过海提曼”的人员公安部门提前在进行审查备案,针对各清真寺的硬件设施,即防火,防盗、寺内外环境及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三是每晚斋月礼拜活动期间,除了各村(场)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之外,安排3-4名专职执勤人员,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对寺内外、礼拜殿等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掌握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情况,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通风、防火、防盗、卫生等情况,乡民宗办干部分成两个组每天晚上将各清真寺的执勤情况进行督察,保证了斋月宗教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坚决杜绝在校生、儿童及妇女进入清真寺,确保了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今年斋月期间我乡各宗教活动场所执勤保安人员分别为:清真寺联系干部有16名,清真寺执勤的乡机关、站所、村工作队干部有70余名。
(八)坚持宗教人士列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宗教领域的维稳及安全防范工总,紧紧围绕《加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主题,坚持每月集中全乡宗教人士及联系清真寺干部召开座谈会,经过例会一方面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一方面与宗教人士进行座谈,及时掌握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确保了我乡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我乡是流动人口的聚集区,人员形形色色,复杂多样,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量大,给“两教”信教群众登记造册造成一定困难,也导致我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量相对较大。
二是我乡位于城乡结合部,以纳入城市规划,个别清真寺大门比较窄、低,因此做礼拜进出比较拥挤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是个别宗教人士年龄较大,接收能力较低,宗教工作水平受到限制,不能有效满足信教群众的要求,有待于加大培训力度。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当前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工作方法,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宗教事务工作的新形势,为我乡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
****统战、民宗办2011年11月。
宗教工作总结篇三
近年来,农村宗教热不断升温,信教人数呈现增多趋势,农村宗教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如何稳妥有效地做好农村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与我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同促进,已成为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课题。下面简要汇报一下xx乡近期宗教工作总结。
xx乡共有23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5.1万人,信众总人数200多人,占比0.4%,主要是信仰基督教,有部分群众信仰佛教,没有其他宗教。信仰基督教的群众主要集中在杨堂、胡楼、吕庙、李集四个行政村,其中杨堂、胡楼、吕庙和刘庄4个自然村有基督教活动场所,陈良行政村有一处念佛堂。在所有的信教群众中,基本处于60岁以上,学历多在初中及以下,从事的职业为农业。xx乡的所有的宗教组织、宗教活动及信教群众均服从乡党委、政府和行政村的管理,未发现有宗教组织干预乡政府和农村事务,没有发现有信教群众参与邪教,没有其他违法活动。
一是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教育还不够全面深入。个别地方党支部还没有纳入教学内容;有的虽然纳入了,但存在联系宗教工作实际不够紧密等问题。二是对《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还存在差距。一些干部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对新修订《条例》具体规定不了解、不掌握,没有做到与岗位职责相符的应知应会;有的地方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还没有做到全覆盖。三是对《宗教事务条例》宣传的深度、广度还需加大。面向社会宣传新修订《条例》的途径和方式不够丰富多样,在创新宣传形式渠道、提升宣传效果上还需要下功夫。
任组长、副书记和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管区书记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带头认真。
学习。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让班子成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同时不定期对村干部进行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和。
教育。
把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要求和精神上来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政策文件积极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依法加强宗教管理。
坚持宗教管理和宗教发展的正确方向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xx乡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以及对民族宗教事务发展的引导,确定宗教工作分管领导,配备统战干事,明确各村宗教信息联络员,与综治办、民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等相关站所加强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认真抓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并不定期地深入到23个村委会进行检查指导民族宗教工作,确保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村各司其职、责任明确、机构健全的良好格局。目前,我乡不存在境外组织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现象,不存在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传教、非法宗教教育、违规违法宗教活动问题,也不存在佛教、道教商业化以及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地下势力的情况。
明确相关责任合理划分区域强化检查督促压缩非法活动空间遏制非法活动蔓延。
xx乡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宗教。
工作。
重要文件精神,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学习。在党委会、扩大会、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以及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上,将上级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研究、传达和贯彻,内容包括***、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文件内容及实施意见、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二是全方位、多途径进行宣传。对于基层来说,宗教政策的宣传重点是农村,我们在村级党组织进行“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村民会议”的时候,对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进行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与指导,发放民族宗教。
知识。
明白纸,用负面宗教事例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念。三是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培训。我们xx乡根据上级要求或主动邀请市县专家对我乡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宗教知识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明确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正确理解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方针。
宗教工作总结篇四
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在加强民族团结和完善宗教管理上下功夫,重点引导信教群众发扬“爱教守法、崇尚文明、科技致富”的精神。为此,采取了四项措施,使广大基督教信徒破除封建迷信,遵纪守法,靠科技脱贫致富。
一是做好宗教人员工作,发挥其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坚持与宗教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他的汇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宗教点的活动动态。
二是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推进宗教工作规范化。镇党委帮助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信徒爱国、爱教、守法教育,使他们摆正爱国与爱教的关系,自由与民主的关系。一年来,通过建章立制和进行爱国守法教育,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活动正常,从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宗教事件。
四是举办宗教信徒培训班,提高他们学科技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聘请有关专家来乡举办基督教骨干培训班及全镇干群参加的培训班,重点学习宗教知识,宗教政策、宗教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种、养、加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
宗教工作总结篇五
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宗教工作总结篇六
2020年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稳中求进,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中央领导对我省民族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我局信息工作获国家民委散居省份第x名的好成绩。民族宗教各项工作重点突出,成绩喜人,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把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多次出席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展调研。二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细化文件条目,加强文件督查。同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了多个重要文件,为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充分发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去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凝聚多方合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以“连心创建、创业创建、创新创建”为载体,促进全省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xx社区等四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二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积极实施,中期评估靶向精准高效。我省第5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37个民族村组采取每年各安排20万元发展资金政策,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全省2020年各级投入民族乡村资金超1.3亿元,省直对口支援民族乡村投入超3100万元,整合涉农发展资金超4400万元。全省民族乡村面貌显著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成绩喜人。时隔27年在南昌成功举办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涌现出一批传统体育项目优秀人才,为明年参加全国民运会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筹备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在赣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挖掘选树民族团结典型,在我省南昌市经商的阿卜杜拉的事迹带动下,九江、鹰潭等地也纷纷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诚信经商的少数民族经商和务工群体,成为xx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20年下半年,我省“一封家书”的后续报道再获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法治思维,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大学习、大调研、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理论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夯实宗教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宣传,简政放权,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了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社区活动。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宗教事务条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超16万人次参与。立法工作稳步推进,《xx省宗教事务条例》前后修改40余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出台。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认真落实“五型”政府要求,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规范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我局2020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2项,准予许可37项,不予许可5项,受理公共服务事项408项,办结率为100%。积极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3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目前已有12项承诺实现“一次不跑”,10项承诺实现“只跑一次”。
三是妥善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狠抓宗教界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相关工作。四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全省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顺利换届。积极开展xx宗教祖庭文化课题研究。与xx日报共同主办了xx禅宗文化研讨会,启动《xx道教通史》编写工作。省佛协举办第x届xx省讲经交流会,省道协举办第八届xx省道教玄门讲经活动,省***“两会”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x周年、神学思想建设x周年”座谈会和***中国化培训班。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力加强宗教院校工作。2020年2月xx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筹备设立,相继完成了院校登记、去筹和筹建等一系列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对“怕、慢、假、庸、散”五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列出整改措施。结合“五型”政府建设,提出“文来文往文管用,人来人往人满意,事来事往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严格按规定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局严格按中办要求,冻结人事事项。
去年一年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后续工作难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内容和载体比较单一;宗教工作有些重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省、市、县机构改革将全部到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新的一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xx届x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继续实施好《xx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态势。抓好差别化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开好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
4.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连心创建、农村创业创建、其它领域创新创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好督查及互观互检活动。
5.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做好xx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组团参加全国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6.进一步做好在赣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重视先进典型发掘和积极作用的发挥。
7.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活动,修订出台《xx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新时代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
8.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指导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组织开展好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宗教祖庭文化研究,注重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内涵。
9.进一步健全全省性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会同省委统战部做好省天主教两会、省***两会的换届工作。
10.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深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型队伍。
宗教工作总结篇七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事业单位。一端与城市相连,另一端与农村相连,对农村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它是党和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纽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_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人大调研通知要求,就我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乡辖x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草原总面积x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x万亩,总人口x户x人,其中:裕固族x人,占全乡人口的x.x%;汉族x人,占总人口的x.x%;藏族x人,占总人口的x.x%,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藏、回、土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多民族聚居地。
有藏传佛教寺庙x处,殿舍x间,宗教教职人员x人。x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x万元,同比净增x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x.x元,同比净增x.x元。
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事业作为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抓领导,夯实民族工作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乡稳定作为全乡工作的大局,常抓不懈。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确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宗教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x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宗教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和问题,部署和督促检查宗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为抓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并做到年初专题安排,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将民族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从而促进了全乡民族团结气氛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使民族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从为维护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吸收党、团员,推荐到更高一层岗位上工作,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中,注重选拔培养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分子进入两委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团结是两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团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坚定不移地把改善基础设施放在突出位置。x年至今,县宗教局共投资x万元实施了xx村道路修建,在x村修建水塔一座。x至今先后争取资金在x寺修建平安塔一座、筑面积为x平方米的大经堂一座。基础设施的显著改善,大大增强了民族经济发展的后劲。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创新引导方式,积极采取学习恳谈、走访交流、座谈讨论、宣讲辅导、典型示范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
广泛深入地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加大重大节庆日期间宗教相关规定的宣传,以宗教界人士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乡党委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从解决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了干部包村、党员包片的责任制,每月确定工作重点,实行月汇报、季测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针对农牧民群众办事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由财政补贴,开通x—x的班车,解决行路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代理制,目前,共设立便民服务代理中心x个,代理点x个,配备代办工作人员x名。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积极参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关心、关注、支持民族地区体育、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及时排查,妥善处理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与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反邪教、涉疆、涉藏等维稳工作,积极参与民族干部培训和科技培训,弘扬民族文化,并参与民族节庆活动,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民宗委的指导下,我局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加快建成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区域性中心城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队伍自身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主线,全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着力强化学习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建立了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五开展集中学习,及时召开驻村干部和单位各股室月底工作总结汇报会,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改变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及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不断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上明显增强,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新形象。
2、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发展项目、民族扶贫项目资金。2016年上半年完成项目6个,投入资金103万元,这6个项目分别为:1、“自主统筹资金25万元(根据我县具体情况,25万元的资金分别用于长丰乡桐坝村赶家坪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大田村堰塘湾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农晨村胡家组通组路维修、平原镇水车村张家湾组通组路维修),2、县民宗局管理费3万元;3、桶井乡油家渡养殖项目建设20万元;4、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20万元;5、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30万元;6、德江县傩缘旅游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土家族传统民间手工艺品综合开发基地建设项目5万元。项目6个,资金总额103万元,中央资金98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村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3个项目已竣工,资金已拨付到位;其他3个项目(即县民宗局管理费,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及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未竣工,原因是:由于我县特色村寨的建设,是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打造,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受政府的制约,造成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未竣工;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由于县政府对新场村进行土地整治,从而使项目未实施;县民宗局管理费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实施后,切实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使群众增收致富。县级匹配的少数民族项目3个,分别为:合兴镇演艺场平铺石板工程,合兴扶阳古城长廊建设工程和合兴镇演艺场绿化工。
3、着力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是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围绕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分解责任的落实和完成,做好了迎接国家民委检查验收工作。二是积极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开展,利用县乡(镇)赶集日设点接受咨询,以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就,宣传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进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以“五城联创”、“多彩贵州、桃源铜仁、美丽德江”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抓好责任区域(段)、办公环境和住宿环境的卫生整治创卫工作;四是利用各种宣传活动设点接受咨询,开展民族“四项教育”八进活动、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和行政审批(包括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
4、着力强化民族古籍古物保护工作,推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一是强化对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方面的指导思想、编写目的,重要意义、编写原则,收录范围,编写方法,撰稿要求等知识学习;二是做好特色民族村寨文化普查工作和做好2016年编写出版《德江县傩堂戏的起源于发展轨迹》一书的相关工作。三是抓好陈列室的古籍古特的保护工作。
5、着力抓好精准帮扶和驻村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局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帮扶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工作和帮扶活动,并派出3名干部到长丰乡桐坝村、大田村、石板村开展驻村工作。一是帮助两个村理清了发展思路,帮助发展产业,走致富之路。二是在我局帮助长丰乡石板村修建便民桥两座,投入项目资金8.3万元,在大田村杨家组维修公路,投入资金5万元,同时帮助桐坝村的办楼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三是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四是开展计划育帮扶工作,我局对长丰乡20户计生户户均发放帮扶资金1000元,共计20000万元。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召开集中学习3次,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6月份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制作宣传专栏1期、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
2、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实施《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3、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大龙阡寺等达标场所的创建成果,加大活动场所的环境改善,引导督促了各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协调了金融部门解决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开设银行结转帐户问题,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5、抓好了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基础信息采集,并完善了相关台帐。
6、积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一是参与政法委、公安国安开展了法制学习培训班1次。二是教育引导了宗教界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实施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禁止“六非”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我县宗教领域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反腐败、反对铺张浪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是抓好了社综禁毒安全宣传等法制工作,做好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工作,发放了宣传,对全县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了社会治安、安全、禁毒等责任状;三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干部职工共同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状;四是开展了春节期间的安全与秩序“多彩贵州、美丽德江、文明行动”工作;五是做好了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服务及依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2000多人,半年来民族变更11人,档案确认14人;六是协助做好了土家学会工,积极协助土家学会召开党务理事会议;七是积极参与三.八国际妇女节拔河活动和五一国际劳动唱歌比赛,以及其它活动。八是参与扶贫日活动和红十字的一日捐活动,分别捐助资金500元。
一是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报道不够;二是项目争取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有待提高;四是五城联创工作经验有待加强;五是行政审批工作、民族变更业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还需要创新;六是政协议提案工作还需加强。
1、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及中央、省、地、县文件的贯彻落实。
2、抓好2016年度的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以及2016年项目库的建设和项目申报。
3、加强宗教工作的安全检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5、认真做好五城联创创建工作。
6、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8、继续抓好行政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等相关工作。
9、抓好民族乡镇统计监测培训和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培训及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普查工作。
10、落实好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族宗教局的具体指导帮助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坚持“围绕经济抓民族宗教,抓好民族宗教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团结、发展、稳定”为目标,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经济发展为总抓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较好地完成了县民族宗教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使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势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组织、工会、团委、妇联等为组员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负责,上下沟通,镇村联动,整体推进”的管理机制。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工作,帮助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研究,有决议,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在全镇推行了民族团结承包责任制。年初将民族团结工作量化指标,下达到各个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不打折扣。我们将民族宗教工作作为精神文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大好局面。
(三)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调查研究、工作例会、包村联系点等规章制度,并制订了民族团结文明村建设、民族经济发展等工作规划。
(四)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镇党委、政府经常组织群众学习《民族团结》、《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提纲》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不定期举办民族宗教界上层知名人士法律法规培训班,使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各界人士的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本着“加强联系,培养感情,团结尊重,增进友谊”的原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作用。
五是妥善处理民族间的矛盾和摩擦。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有任务的村成立“宗教工作村管小组”,建章立制,切实发挥了作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内部管理网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杨坊村天主教堂配备法规政策宣传员1人,加强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确定每周二为排查不安定因素日,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各选配一名信息员,做到信息及时上报和传达。在处理民族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我们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工作方法。处理问题及时果断,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坚持疏导教育的方针,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按政策规定公正处理,不把民事纠纷硬拉到民族关系上来,谁违法就追究谁的责任。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互谅互爱。
二、强化宗教管理,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
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在加强民族团结和完善宗教管理上下功夫,重点引导信教群众发扬“爱教守法、崇尚文明、科技致富”的精神。为此,采取了四项措施,使广大基督教信徒破除封建迷信,遵纪守法,靠科技脱贫致富。
一是做好宗教人员工作,发挥其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坚持与宗教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他的汇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宗教点的活动动态。
二是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推进宗教工作规范化。镇党委帮助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信徒爱国、爱教、守法教育,使他们摆正爱国与爱教的关系,自由与民主的关系。一年来,通过建章立制和进行爱国守法教育,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活动正常,从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宗教事件。
四是举办宗教信徒培训班,提高他们学科技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聘请有关专家来乡举办基督教骨干培训班及全镇干群参加的培训班,重点学习宗教知识,宗教政策、宗教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种、养、加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
“围绕经济抓民族宗教,抓好民族宗教促发展”。镇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得力措施,在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发展民族经济。坚持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村民组,并组织开展“企业联村组”活动,群众不脱贫,领导干部不离村。
一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认真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镇乃至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20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7月6日,太平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会,会议由镇党委书记苟发灵主持,全体镇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宗教场所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太平镇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第三季度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二季度以来,全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战部、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宗教工作力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充分尊重与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决抵御境外渗透,积极发挥宗教界作用,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信教人员教育引导和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二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每月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就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类型、日常火灾的防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内容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进行讲解培训,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应用,学会急救和逃生本领。三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监管防控工作,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宗教工作总结篇八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宗教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上半年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市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创建“文化大镇、经济重镇、旅游名镇”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实现各民族......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
**区是**市下辖的一个城郊型农业大区,位于**市东北部,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徐州、淮北两市结合部,辖5镇x街道办事处,9行政村,3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24x公里,总人口3x人,×××共有1少数民族,76,占全区人口的0.2,其中以回族为最多72,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分布在国有大型企业中。
近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我区的民族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团结、进步”两大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得到了日益巩固和发展。朔里矿的回民代表王生树等先后受到省、市表彰。在民族工作中,我区坚持“四个到位”,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四个依靠”,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工作的新路子,促进了全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认识到位,民族工作受到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区对民族工作非常重视,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放松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并始终把民族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的大局中。为加强领导,区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每年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民族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民族宗教无小事”的重大意义,把协调民族关系,支持民族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社会救济等多个方面都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优先扶持帮助,促进民族群众的共同发展。
二、宣传到位,民族团结的氛围浓厚。
我区把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同时,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多年的一贯坚持,已在全区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共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每年都不定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接受民族政策咨询等等,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族平等,享受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也承担同样的义务,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如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畅谈党的民族政策的英明正确,歌颂祖国的建设成就。区民族宗教局每年春节都要慰问、看望少数民族群众,送去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并组织人员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法规,制作了有关民族方面的法规宣传展板,与司法部门一道到少数民族居住的企业巡回展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服务到位,民族工作全面细致。
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对待民族风俗习惯是处理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区民族工作部门经常对与少数民族接触较多的汉族群众进行总结教育,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哪怕是开玩笑也要防止“走火”,避免出现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事情。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一直把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作为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总是优先考虑是否符合民族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民族工作部门代表政府负责处理民族事务,重大问题区领导亲自过问,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情况,及时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民族事务,诸如子女上学、参军等;在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访来信时,总是可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法办。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问题解决起来颇为困难,如就业、分配、调动等,只要少数民族有要求,我区坚持做到不推诿、不畏难,主动上门联系,多方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近年来,已妥善安排2名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区、镇机关单位工作;帮助多名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办理照顾手续的证明;在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居住地,专门成立自管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问题,处理有关民族纠纷。总的来说,就是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好,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四、培养到位,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参政议政更广更深。
少数民族干部来自于少数民族,熟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少数民族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维护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多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干部,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目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有1,省、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人士,一些还走到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他们为民族团结和发展,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依靠发展凝聚民心。
加快民族经济发展,不仅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民族经济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传统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积极为民族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目前,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大显身手,涌现出一批带头人、领头雁,民族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有活力、有潜力的增长点和增长源。
六、依靠教育提高素质。
我们坚持用jzm“三个离不开”的重要论述教育全区广大群众,引导各族群众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意识。具体工作中突出抓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宣传教育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相结合。二是把宣传教育与干部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三是把宣传教育与“四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四是把宣传教育与提高少数民族素质相结合。五是把宣传教育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区镇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七、依靠法律调处矛盾。
各族群众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一旦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全区稳定大局,甚至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对这些矛盾纠纷,我们高举“团结、稳定、法制”三面旗帜,正确对待,认真分析,妥善处理。一是正确对待矛盾纠纷。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出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后,区镇领导干部都亲临一线做工作,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因事施策,尽快解决。在矛盾定性和处理上严格区别民族矛盾和非民族矛盾,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二是积极预防矛盾纠纷。一方面强化基层班子建设,增强基层班子和干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另一方面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矛盾排查的重点来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搞好预测,超前工作,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出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严格控制事态,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德高望重老同志的作用,多策并举,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不同部门依靠法律、按照政策进行处理,做到既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因事施策,确保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维护好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对危害一方的邪恶势力和少数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八、依靠机制完善管理。
我区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建好队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推进了民族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法制化。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少数民族制度。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区镇村三级民族宗教管理体系。区里于1996年即成立了民族宗教局,各镇也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信教群众较多的地方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三是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不断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选拔一批素质高、立场坚定、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充实到爱国宗教团体领导层。让他们积极配合政府规范管理,做好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我区宗教界人士成为宣传爱国爱教、维护民族团结一支重要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的民族工作将继续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将深耕“四区”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更好地营销、挖掘和储备客户,财源支行全员行动,结合网格化营销实施方案,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截止目前,已收集客户基本信息300余条,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2次,建立客户经济档案28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66户,社区居民134户,小微企业87户,“四区”业务拓展工作正向纵深开展。
加强领导。该支行成立由班子成员牵头,各部门、二级支行(分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区”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强化落实。一是从8月份开始,该支行各营业网点和信贷部门按照支行网格化管理确定的服务区域,由负责人带队,每周保证有4天时间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市场、进商户、进园区活动;二是各后勤部门分别对营业网点包点,统筹兼顾,在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每天和网点人员一起进村入户,相互配合,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并加强督办力度,切实将活动落到实处;三是信贷部门围绕小微客户业务特点,重点开展小微客户拓展工作。在网格化营销的基础上,做好对小微市场的调研,研发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优化小微信贷服务流程。
保证质量。要求各部门将《十堰农商行深耕“四区”业务实施方案》与《财源支行网格化营销方案》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据实填报各类统计报表,不搞形式主义。网格化辖内所有的商户、企事业单位逐步营销建档,于20xx年12月底前全部建档完毕,每个社区至少开展2次入社区宣传活动,年内社区居民调查建档面要达到40%以上。同时,对调查走访和建档质量开展评比,对已建档客户进行回访,做好后续维护工作。
严格考核。对此次网格化管理营销工作强化考核,支行后勤部室与包点单位挂钩考核。各责任网点和部门对每位工作人员按月下达营销任务,逐户建档。负责人每月拿出1000元、员工拿出500元绩效工资与营销任务挂钩考核,对照“网格化营销评分表”,根据实际开展情况逐项打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实行扣分,工资一经扣除不予返还。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二
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xx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三
按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校更好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我校全面开张了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现将我校2018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学校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侯旭辉为组长,张慧芳和李新栋为副组长,全体教师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民族学生和教师的团结。
二、宣传政策,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例会、班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利用教师会形式开展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在班会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让更多家长知晓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统一。
二、照顾利益,搞好服务。
根据不同民族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教师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总之,我校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领导的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校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以弥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东风镇兴中小学2018年11月。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四
2010年,中亚北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及宗教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唱响“六好”时代主旋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现将2010年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作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深入学习了《新疆的历史与发展》、《新疆的发展与进步》、《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开展“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刻揭露民族分裂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和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二是紧密结合构建法治首府乌鲁木齐的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是紧密结合首府的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开展2010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与“五观”、“四个认同”、“三爱”和“六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乌鲁木齐市精神文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乌鲁木齐发展史就是民族团结史”的主题教育。特别是乌鲁木齐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丰硕果实,教育引导各族人民倍加珍视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开展好促进民族大团结的各项活动。开展民汉“学双语”、“送温暖”等特色活动和文体联谊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意识。
四是结合社区的特性,灵活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结合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实施《自治区民族团结条列》活动,大力开展爱党爱国、民族团结、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助人为乐、敬老爱幼的先进事迹。社区党支部结合实际,通过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板报、社区专报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在社区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举办了“五观”教育、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书记亲自带队,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使教育月活动高潮迭起。开辟“民族团结教育”专栏、出版报、悬挂横幅标语,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方案设计,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要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要延长教育活动时间,将每年五月的集中教育活动延长到全年,常抓不懈,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取得成效。要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切实把那些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集体和个人挖掘出来,隆重表彰,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争当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五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xx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六
某办事处位于我们辖区内共有正式基督教宗教聚会点七个,分别是永宁街、郭五里、迈官屯、后郭、胡庄、大赵和周官屯聚会点,连同南关村清真寺伊斯兰教,共有各界信教群众1198人。基督教的每个宗教聚会点有两名负责人,同时都配备了专业的教职人员。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近年来,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强化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确保了宗教方面的团结稳定,巩固和发展了我们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网络,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年,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办事处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两名宗教专(兼)职干部,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宗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委派各村的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宗教管理员,负责上级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宗教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为提高宗教干部和各聚会点负责人的素质,年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培训活动,并帮助各聚会点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摸清底数,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
信教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活动场所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精神家园。我们按照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首先对辖区的民族宗教基本情况开展了调研,摸清了信教群众的人数、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聚会时间、聚会点等基本情况。
在对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帮助宗教团体对活动场所整章建制,协调内部管理。
三、正确引导,完善宗教事务管理。
积极正确的引导,是实现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了“三定”管理。即定人、定片、定点管理。定人,是信徒推荐,通过政策法规,宗教知识考核合格的传教人员,报县宗教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发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传教。定片,是在确定传统人基础上,给每个传统人员划定传教区域,不得出外传教,否则视为违法。定点,是规定传教人员的固定传教点和在点上活动的信教群众,不得随意进行交流。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
四、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抵制邪教渗透活动。
近年来,我们办事处统战、综治办、610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处范围内持续开展了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斗争,主要针对我县发现的法轮功、门徒会、福音教和三班仆人派等邪教组织进行了检查清理,邪教聚会点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取缔,保持了对邪教的高压态势。我们把监控重点放在了法轮功上,对198个原法轮功练习者,每周进行回访,保持了基本稳定。经过坚持不懈地打击邪教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我处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
势发展的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群众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宗教界爱国人士有积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加以认真研究解决,将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富实效,使我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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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是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县人口56558人,其中汉族37800人,蒙古族4154人,维吾尔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县有登记且年检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庙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65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41人,喇嘛教教职人员20人,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4个。有宗教团体2个,其中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
二、主要做法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始终坚持以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和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县各级党政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县委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健全了乡镇统战、宗教机构,各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战、宗教干事。三是落实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考查册》,作为县委考查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和村干部每月至少两次,敏感时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与宗教人士谈话,了解掌握宗教场所情况和宗教人士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县有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和41名村干部与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强化了责任意识。全县自上而下紧密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宗教活动的管理,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综治责任状中,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分值占一定的比例,突出宗教方面抓稳定的重要性。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逐步实现了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我县对各项宗教事务实行制度化管理,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职责》、《宗教活动场所翻新、维修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宗教人士外出请假制度》、《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等14项工作管理制度,并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不断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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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统战宗教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依照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镇党委和县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宗教会议精神,围绕县委、镇委的中心工作,努力把握我镇统战宗教的工作要点,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掌握工作方式、方法,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回顾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宗教会议精神,根据县统战部工作指示,按我镇实际情况不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我党民族、宗教政策,主动牵头协助解决非公经济界人士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使统战工作深入人心。
二、根据年初计划,顺利完成镇工商联换届工作,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各会员单位出现的具体问题,扩大影响,使原来形同虚设的“商会”发挥了巨大作用,各工商企业界人士看到了统战办工商联的影响,积极申请入会,会员单位也由原有的56个,急剧增加到128个,收会费近4万元。
三、对全镇的侨胞、侨属、台胞台属进行了全面调查,基本摸清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使龙港台联在十一月顺利换届。
四、召开四次县政协委员座谈会,并且广泛听取了他们对镇委、镇府的工作意见。
五、根据我办工作职能,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全镇范围内宗教公共场所安全检查,初检后薛家桥基督教堂等三所宗教场所被判定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责成相关负责人,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拿出整改维修方案,督促加固修理,由于措施得力,在今年正面登陆的16号台风袭击中,全镇宗教场所无一出现险情和人员伤亡。
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通过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宗教界,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的爱国主义教育,调解各派矛盾。
1、根据市、县有关部门布置,经常利用“双休日”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了解情况,配合安全部门和公安部门打击“呼喊派”的地下活动,制止境外天主教渗透活动,防止了我镇天主教徒参与梵蒂冈组织的“封圣”活动。
2、及时调解了李家洋和八桥两地两起旷日持久的宗教场所纠纷,避免事态扩大,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安定。
3、组织各办事处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宗教场所的巡查年检,以及镇内社区宗教活动的审批,抓好“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的巩固工作,制止了临建寺、观、堂点现象,共拆除两处未批先建的寺庙,防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回潮。
4、弘扬乐善好施“扶贫助弱”的中华美德在宗教教义及现实中的意义,开展献爱心活动,全镇天主教、基督教堂共集资29万元捐助教徒中的病灾户和贫困户。
七、按照镇党委布置,共筹集14万元资金,与龙沙乡吊壁灯村结对扶贫,为改变了该村交通闭塞,信息不灵的现状,修建了机耕路5公里,建造了电视差转台一座,方便了村民的出行,结束了该村收不着电视的历史,为该村逐步脱贫做出了一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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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xx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xx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xx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xx年3月起至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xx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xx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xx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
通知书。
》,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
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xx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xx〕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勇于开拓创新,全面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基督教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xx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xx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xx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xx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xx〕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二)落实“六项措施”,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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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学习和贯彻落实。我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深入到宗教活动聚集的场所,精心组织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进行学习。为此举办了爱国爱教培训班,并组织神职人员外出参观3次,共发放宣传小册子100余本,统一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宣传镜框21块,悬挂于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方便信教群众的学习,使他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高度重视和关注宗教各项活动。对涉及各大宗教的重大活动,主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对每年的敏感月,认真部署,细致工作,尽早启动防范预案,对所有教徒聚居村逐户查访,做好工作,加强监控,今年全县未发生一起非法活动。在天津教产增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周密细致的防控预案,细致稳妥地做好防控工作,确保了社会政治稳定。
三是加强同宗教界人士之间的交流,主动同他们交朋友。我们实行定期联系制度,经常深入到天主教堂同神职人员进行沟通,联络感情。通过与神职人员的近距离接触,增进了了解,融洽了感情,密切了关系,加深了友谊,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五.一”节假日期间,我们和宗教局有关领导亲自到天主教堂同全体神职人员一起欢度节日。通过举办联欢晚宴,与他们沟通了感情,拉近了距离,使他们对党委和政府更加信任,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温暖。
四是及时为宗教界人士排忧解难。通过座谈走访,我们了解到县天主教堂存在一些难题。自徐州祝圣后,各级领导对助理主教封新卯的工作给予了关心和支持,答应他帮助解决几年来都未解决的关于改建建于80年代天主教堂的征地问题。这项工作难度很大,我们亲自与西店子村委会及几户村民取得联系,积极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同他们讲清事情的重要性,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就说服了村干部和几户村民,达成了征地协议,使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五、为民族村办实事,加深感情,下大力解决民族村实际困难,促进了经济发展。庙镇乡的西营村是一个回族聚居村,而且还有我市唯一的一所回民小学,回民人数占全村人数的1/3,这个村是曾受到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先进村。但“吃水难”却困扰着该村人民的生活,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筹措资金,完成了自来水改造项目,使村民又重新喝上了甘甜的自来水。广川镇的大枫林也是有一定影响面的回民聚居村,我们积极与乡镇协调,该村路面硬化问题纳入了“村村通”工程的首批解决的问题,修通了柏油马路,解决了回民群众的行路难。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从我们为群众办的大批实事好事上,许多教徒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他们积极投身经济建设,许多教徒聚居村的落后面貌得到了根本改善,有的还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
下一年的工作计划:继续把学习xx大精神做为宗教界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xx大精神,切实把广大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大精神上来。
2、继续抓好对新条例的组织学习,完善各项制度。
3、对全县范围神职人员情况,进行详实的摸底、统计,详细掌握少数民族分布情况。
4、继续帮助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经济。从思想上引导,生活上解困,政策上帮扶,努力改变他们的贫穷落后面貌。
5、做好敏感期的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三级网络,把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未发”状态。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八
宗教的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宗教。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
责任书。
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xx年。
和协会联系交友10×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
入党誓词。
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xx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区是**市下辖的一个城郊型农业大区,位于**市东北部,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徐州、淮北两市结合部,辖5镇x街道办事处,9行政村,3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24x公里,总人口3x人,×××共有1少数民族,76,占全区人口的0.2,其中以回族为最多72,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分布在国有大型企业中。
近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我区的民族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团结、进步”两大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得到了日益巩固和发展。朔里矿的回民代表王生树等先后受到省、市表彰。在民族工作中,我区坚持“四个到位”,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四个依靠”,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工作的新路子,促进了全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认识到位,民族工作受到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区对民族工作非常重视,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放松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并始终把民族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的大局中。为加强领导,区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每年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民族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民族宗教无小事”的重大意义,把协调民族关系,支持民族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社会救济等多个方面都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优先扶持帮助,促进民族群众的共同发展。
二、宣传到位,民族团结的氛围浓厚。
我区把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同时,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多年的一贯坚持,已在全区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共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每年都不定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接受民族政策咨询等等,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族平等,享受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也承担同样的义务,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如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畅谈党的民族政策的英明正确,歌颂祖国的建设成就。区民族宗教局每年春节都要慰问、看望少数民族群众,送去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并组织人员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法规,制作了有关民族方面的法规宣传展板,与司法部门一道到少数民族居住的企业巡回展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服务到位,民族工作全面细致。
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对待民族风俗习惯是处理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区民族工作部门经常对与少数民族接触较多的汉族群众进行总结教育,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哪怕是开玩笑也要防止“走火”,避免出现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事情。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一直把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作为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总是优先考虑是否符合民族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民族工作部门代表政府负责处理民族事务,重大问题区领导亲自过问,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情况,及时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民族事务,诸如子女上学、参军等;在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访来信时,总是可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法办。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问题解决起来颇为困难,如就业、分配、调动等,只要少数民族有要求,我区坚持做到不推诿、不畏难,主动上门联系,多方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近年来,已妥善安排2名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区、镇机关单位工作;帮助多名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办理照顾手续的证明;在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居住地,专门成立自管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问题,处理有关民族纠纷。总的来说,就是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好,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四、培养到位,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参政议政更广更深。
少数民族干部来自于少数民族,熟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少数民族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维护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多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干部,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目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有1,省、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人士,一些还走到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他们为民族团结和发展,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依靠发展凝聚民心。
加快民族经济发展,不仅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民族经济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传统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积极为民族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目前,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大显身手,涌现出一批带头人、领头雁,民族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有活力、有潜力的增长点和增长源。
六、依靠教育提高素质。
我们坚持用jzm“三个离不开”的重要论述教育全区广大群众,引导各族群众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意识。具体工作中突出抓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宣传教育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相结合。二是把宣传教育与干部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三是把宣传教育与“四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四是把宣传教育与提高少数民族素质相结合。五是把宣传教育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区镇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七、依靠法律调处矛盾。
各族群众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一旦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全区稳定大局,甚至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对这些矛盾纠纷,我们高举“团结、稳定、法制”三面旗帜,正确对待,认真分析,妥善处理。一是正确对待矛盾纠纷。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出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后,区镇领导干部都亲临一线做工作,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因事施策,尽快解决。在矛盾定性和处理上严格区别民族矛盾和非民族矛盾,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二是积极预防矛盾纠纷。一方面强化基层班子建设,增强基层班子和干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另一方面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矛盾排查的重点来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搞好预测,超前工作,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出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严格控制事态,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德高望重老同志的作用,多策并举,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不同部门依靠法律、按照政策进行处理,做到既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因事施策,确保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维护好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对危害一方的邪恶势力和少数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八、依靠机制完善管理。
我区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建好队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推进了民族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法制化。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少数民族制度。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区镇村三级民族宗教管理体系。区里于1996年即成立了民族宗教局,各镇也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信教群众较多的地方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三是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不断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选拔一批素质高、立场坚定、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充实到爱国宗教团体领导层。让他们积极配合政府规范管理,做好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我区宗教界人士成为宣传爱国爱教、维护民族团结一支重要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的民族工作将继续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宗教工作总结篇十九
__区是__市下辖的一个城郊型农业大区,位于__市东北部,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徐州、淮北两市结合部,辖5镇____街道办事处,9____行政村,3____居民委员会,区域面积24____公里,总人口3____人,___共有1____少数民族,76____,占全区人口的0.2____,其中以回族为最多72____,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____。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分布在国有大型企业中。
近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我区的民族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团结、进步”两大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得到了日益巩固和发展。朔里矿的回民代表王生树等____先后受到省、市表彰。在民族工作中,我区坚持“四个到位”,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四个依靠”,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工作的新路子,促进了全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认识到位,民族工作受到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区对民族工作非常重视,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放松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并始终把民族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的大局中。为加强领导,区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每年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民族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民族宗教无小事”的重大意义,把协调民族关系,支持民族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社会救济等多个方面都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优先扶持帮助,促进民族群众的共同发展。
二、宣传到位,民族团结的氛围浓厚。
我区把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同时,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多年的一贯坚持,已在全区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共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每年都不定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接受民族政策咨询等等,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族平等,享受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也承担同样的义务,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如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畅谈党的民族政策的英明正确,歌颂祖国的建设成就。区民族宗教局每年春节都要慰问、看望少数民族群众,送去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并组织人员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法规,制作了有关民族方面的法规宣传展板,与司法部门一道到少数民族居住的企业巡回展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服务到位,民族工作全面细致。
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对待民族风俗习惯是处理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区民族工作部门经常对与少数民族接触较多的汉族群众进行总结教育,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哪怕是开玩笑也要防止“走火”,避免出现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事情。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一直把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作为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总是优先考虑是否符合民族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民族工作部门代表政府负责处理民族事务,重大问题区领导亲自过问,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情况,及时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民族事务,诸如子女上学、参军等;在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访来信时,总是可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法办。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问题解决起来颇为困难,如就业、分配、调动等,只要少数民族有要求,我区坚持做到不推诿、不畏难,主动上门联系,多方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近年来,已妥善安排2名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区、镇机关单位工作;帮助多名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办理照顾手续的证明;在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居住地,专门成立自管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问题,处理有关民族纠纷。总的来说,就是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好,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四、培养到位,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参政议政更广更深。
少数民族干部来自于少数民族,熟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少数民族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维护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多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干部,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目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有1____,省、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人士____,一些还走到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他们为民族团结和发展,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___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依靠发展凝聚民心。
加快民族经济发展,不仅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民族经济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传统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积极为民族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目前,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大显身手,涌现出一批带头人、领头雁,民族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有活力、有潜力的增长点和增长源。
六、依靠教育提高素质。
我们坚持用“三个离不开”的重要论述教育全区广大群众,引导各族群众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意识。具体工作中突出抓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宣传教育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相结合。二是把宣传教育与干部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三是把宣传教育与“四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四是把宣传教育与提高少数民族素质相结合。五是把宣传教育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区镇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七、依靠法律调处矛盾。
各族群众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一旦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全区稳定大局,甚至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对这些矛盾纠纷,我们高举“团结、稳定、法制”三面旗帜,正确对待,认真分析,妥善处理。一是正确对待矛盾纠纷。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出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后,区镇领导干部都亲临一线做工作,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因事施策,尽快解决。在矛盾定性和处理上严格区别民族矛盾和非民族矛盾,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二是积极预防矛盾纠纷。一方面强化基层班子建设,增强基层班子和干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另一方面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矛盾排查的重点来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搞好预测,超前工作,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出现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严格控制事态,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德高望重老同志的作用,多策并举,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不同部门依靠法律、按照政策进行处理,做到既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因事施策,确保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维护好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对危害一方的邪恶势力和少数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八、依靠机制完善管理。
我区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建好队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推进了民族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法制化。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少数民族制度。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区镇村三级民族宗教管理体系。区里于即成立了民族宗教局,各镇也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信教群众较多的地方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三是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不断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选拔一批素质高、立场坚定、群众威信高的同志充实到爱国宗教团体领导层。让他们积极配合政府规范管理,做好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我区宗教界人士成为宣传爱国爱教、维护民族团结一支重要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的民族工作将继续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___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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