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执行者的能力和对细节的关注。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考虑时间和成本因素,确保能够按时完成并控制成本。如果你需要灵感和启发,以下的范例将为你提供一些思路。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一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完善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杜绝火灾危害,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编制工地消防应急预案。
各作业队安全质量管理员负责筹建作业队消防小组,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同时依法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必要时请求专业部门支援。
(1)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伍,一旦出现火灾苗头,由作业队消防小组直接指挥和统一调度。
(2)作业阴消防领导小组应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必须检查落实必须配备的消防设备。
具体配备如下:每个工棚或每栋宿舍配备4~6只灭火器,食堂配备大型手推灭火器1只及3kg灭火器4只,材料库配备3kg灭火器4只。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固定电话等,确保通讯畅通。
接到火灾报警后的处理程序:
a、队部消防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人员组织灭火;
b、消防领导应认真负责、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消防工作台帐。
(1)在队部办公楼:各室主管领导立即引导本部室人员从中间楼梯或中间楼梯疏散。
(2)在宿舍:宿舍人员从消防通道疏散。
(3)工人食堂:在食堂负责人或班组长的引导下,全体人员分别从正门和侧门两侧疏散。
组长:电话:
组员:电话: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二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各项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和“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果,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把安全发展意识融入湛江发展建设之中。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罗锡平(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曹智(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容志、邓龙海、陈苑华、袁志刚、李振拓、王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湛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袁志刚,王涛。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有以下形式和内容: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广泛进行安全宣传;二要结合实际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咨询、座谈、演讲、平安卡培训班等活动,发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三要组织参观文明工地现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以及《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xx]130号)的工作部署,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检查具体要求。
1、各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普查所有在建施工工程,不留死角。
2、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检查: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
(4)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为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建设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三)6月23日至28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三
根据xxx工程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本月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我项目部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现将本次安全月活动总结如下:
为加强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落实,项目部主管领导成立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提高管理层对安全月活动的重识,在安全例会上组织施工队的主管领导、施工人员、专职安全员发动主题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专题动员会。
活动期间我们召开安全例会大力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针对现场施工的特点,我部加强了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通过宣传教育达到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利用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作业队,组织其学习。教育员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高员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从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并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隐患施工段的隐患整改检查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室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服务,及时指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主要针对炸药存放和使用、初期支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参检人数10多人次,查出安全隐患3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纠正各类违章10余次,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现场施工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事故隐患部位,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提高全职工安全意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和谐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稳定好转打下了坚实基础,达到了预期效果。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四
xx搅拌站工地,位于xx铁路工程dk197+200处,距杭州绕城高速约90米,xx区xx村约100米。搅拌站工地是为xx铁路工程xx标段xx特大桥及其它中小桥及路基土石方和xx站场提供钢筋、木材、沙石料、混凝土等物资和机械设备、油罐存放而设立的,其面积共占地15亩,场地建有活动房屋二层十六间,工地设一配电柜及村民用电线路经过工地。因此搅拌站工地有一定火灾隐患,且事故发生后果较为严重。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xx经理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杨兵任总指挥,张华东任副指挥长,桥梁队队长李明,副队长陈师标,安全环保部部长刘亮、安全员周组龙,综合办公室主任夏无缺、公安派出所所长钟林峰任指挥成员。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由路基队和桥梁队职工群众中选出。指挥部设在经理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搅拌站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
在活动房屋东侧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10个,mfz4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在搅拌楼西侧备有黄沙,南侧设一高位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当地村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进行消防演习。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第三、经理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第四值班电话是:xx。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五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工作,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陈兴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湛孔斌、江轲平、胡云峰、胡珍平、向强富、唐友根任副组长,李大庆、袁龙泉、李从军、郑海军、余岳辉、余文芳、邓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站办公室(住卡局三楼),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事宜。
1、通过活动使社会公众、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增强。
2、加强我县已开工及拟开工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县已开工项目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居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准备阶段(20xx年6月5日之前)。
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准备,做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努力贴近生产和生活,动员公众和相关人员广泛参与,着力营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宣传阶段(20xx年6月5日—20xx年6月10日)。
各施工企业应按质安站分解到各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附件1),制作好宣传横幅,在工地现场,显眼路段张挂。“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安排好人员,制作好发放资料及展板,全力配合好6月16日县安委会组织的咨询日活动。
3、活动实施阶段(20xx年6月11日—6月30日)。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20xx年6月11日—6月15日)。
开展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教育活动(领导讲话、观看警示教育片),营造全局上下关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全县在建项目企业法人及项目部负责人观看建筑行业的事故警示教育光碟,针对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2)开展一系列安全文化活动(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提建议活动,动员全县建设领域人员针对安全管理内容、安全隐患情况等提出一条合理化的建议,唱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旋律,为安全献计献策,保证生产的安全。提出的建议富有建设性且被采纳的,质安站给予通报标表扬。
查安全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质安站组织全县已开工工地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各工地项目部组织对各施工队作业环境、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机构设备、起重吊具、个体防护用品佩带情况等作彻底检查。检查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发现的隐患,定时、定人进行整改,并上报质安站。
组织全县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竞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卡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知识竞赛由局质安站具体组织,报名方式、组队方式、竞赛地点、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全县各在建建筑工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卡设,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施工企业在建工地在6月24日前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做到有脚本、方案、图片。
4、总结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6月30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不足项将及时作更正。并对此次活动中获奖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六
按照局、公司统一部署,在项目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了“安全生产月”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着力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工作中心,突出重点抓好施工现场专项治理整顿,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经过一个月的活动,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四工区按发动宣传、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开展了工作,各项工作环环扣紧,有机结合,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发文至各施工队伍,组织一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一次认认真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认真进行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今年沈丹四工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活动主题,全工区层层发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整个活动期间,四工区项目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培训、教育、班前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全工区内掀起了一个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的热潮,真正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氛围,据统计,四工区参加活动的施工队伍共有6家,张贴宣传标语20张,张挂条(横)幅3条,施工队伍自办培训教育班200余人次,召开动员大会4次,班组组织学习12次,活动期间共查出事故隐患20多条。
3、以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生产资料检查为突破口,突出安全专项治理。
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资料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杜绝现场隐患,提高防范能力是抓好安全工作的根本,所以在这次活动中我们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狠抓现场安全制度的落实,排查各种事故苗头,落实现场防护措施。对专项治理的重点:可能会引发施工坍塌、脚手架倾覆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现场及拆除作业、吊装作业、架空作业等施工现场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活动期间,施工队伍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有了较明显提高。在整个活动期间,四工区强化监管,活动期间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做到整改不到位的决不放手,有力地促进了各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4、查找问题不走过场,认真总结经验。
查找问题就是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这样就可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活动期间,四工区项目部查出了一批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找出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均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管理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对策。6月15日,由项目经理郭振武带队的安全检查组队我工区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组深入到各个施工现场,查阅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料,对检查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每一个工点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组织现场意见反馈会,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指出了施工现场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如安全生产资料不符合规范、现场防护差、临时用电较乱等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验证。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工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仍有少数企业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防护,重效益轻管理;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加大管理力度,踏实努力工作,努力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并侧重抓好以下几点:
1、巩固、发展、提高“安全生产月”的成果,为长效生产管理奠定基础,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2、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的提高,尤其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提高。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安全专职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继续加大安全监督管理,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对于安全管理差的环节,要加大力度进行整顿,整改不到位,面貌不变化,坚决不放手。
5、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调查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对隐瞒事故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队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工区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争取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七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八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常。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九
今年6月是第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新村街道一样,全区上下都将开展主题宣传、应急演练等活动,并将集中开展十项全区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区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区的主题是“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安全责任,服务保障城南行动计划”。安全月期间全区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专题文艺演出等十项全区性活动;各街乡镇将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借助和整合地区资源,开展1至2个主题特色活动;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也将广泛开展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活动。全区力争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贯彻落实城南行动计划和“两带四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据悉,我区将于6月13日上午在卢沟桥乡红星美凯龙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全区咨询日活动,届时区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商务、文化、体育、市政、住建委、工商、卫生、运管、总工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央和市属驻区重点单位将根据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围绕“服务南城行动计划,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这一主题,利用展板、广播、发放宣传折页或挂图等形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宣传。同一时间各街乡镇也将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重点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根据方案安排,6月的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6日上午,我区将在南郊罐瓶厂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月下旬,我区将邀请请市安全生产讲师团,就“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重点宣传内容,举办两场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
此外,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区中小学校将集中上一堂以安全为主题的教育课、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写一篇安全题材作文,并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活动;区安监局、总工会将组织开展“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和由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举办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区文委和安监局将委托数字放映机构,面向居民和企业职工播放安全生产影视宣传片;并在7月中旬,邀请北京市安全生产艺术团到我区面向公众及一线职工以安全生产为主题,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进行一场专题文艺演出。据区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消息,我区还将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挂账隐患集中治理行动,并启动和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创建平安和谐的“双百企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xx年6月1日至7月1日。
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一)知识培训及考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法》、环保法规、压力容器规程等。(集团汇编的学习资料)。
2、集团公司起草下发的有关制度,重点为设备管理制度。
3、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程序。
4、由事业部及职能部门自行组织培训与考试。6月30日前完成。
(二)案例学习及讨论。
1、由安环部对xx年1—5月集团下发的事故案例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类汇编、分析,下发到各工段学习。6月30日前完成。
2、各事业部及生产职能部门组织案例学习和演绎时,可采取丰富多彩的学习方式。时间:6月1日——6月25日。
(三)开展全员化安全隐患查找活动1、各事业部自行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环保隐患查找活动。
2、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6月25日前完成。
(四)开展技术员以上副部以下的生产管理干部的安全管理经验漫谈活动各事业部自行命题,如“如何当一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生产检修安全之我见”、“工程建设安全之我见”等。
(五)xx事业部、xx事业部、xx部、xx部各推荐1—2名到公司,公司再组织一次技术员以上副部以下人员进行座谈,从中推选1~2名优秀者在集团生产经营协调会上进行经验推广。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并督促。6月30日前完成。
(六)、宣传教育活动:以悬挂宣传标语、办宣传专刊、举行安全宣传图片展、放映安全题材音像制品等形式展开。
1、在公司各片区围墙、大门以及主要生产场所、公司交通车等地方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由综合办负责统一制作条幅,6月1日前完成。
2、举办安全警示教育展览活动。在公司醒目位置举办专刊,举办一期宣传“安全生产月”的招贴宣传展览,突出“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主题。各单位组织员工观看。由安环部负责,6月15日前完成。
3、各单位自办安全专刊,由各单位负责。6月10日前完成。
4、在《xx简讯》上办一期安全专刊。由各单位组织干部员工撰写材料(题材不限),交综合办宣传处。由综合办负责。6月15日前完成。
5、主要生产单位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法》“法佑中国”音像制品。并组织进行“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xxx部、xx事业部、xx部、xx部、xx部分别组队(每队3人)参加决赛。6月30日前。(方案另定)。
(七)、开展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每个事业部至少要选择一个重大危险源进行演练,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6月25日前完成,由安环部负责督办。
(八)、组织参加参加市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由安环部负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求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次活动的责任人。
(二)创新内容、创新形式。xxx部、xx事业部、xx部、xx部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有主次,有重点,有针对性。
(三)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的过程做好记录,7月5日前,xxx部、xx事业部、xx部、xx部、xxx部、xxx部将活动总结报安环部。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
××搅拌站工地,位于××铁路工程dk197+200处,距杭州绕城高速约90米,××区××村约100米。搅拌站工地是为××铁路工程××标段××特大桥及其它中小桥及路基土石方和××站场提供钢筋、木材、沙石料、混凝土等物资和机械设备、油罐存放而设立的,其面积共占地15亩,场地建有活动房屋二层十六间,工地设一配电柜及村民用电线路经过工地。因此搅拌站工地有一定火灾隐患,且事故发生后果较为严重。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经理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杨兵任总指挥,张华东任副指挥长,桥梁队队长李明,副队长陈师标,安全环保部部长刘亮、安全员周组龙,综合办公室主任夏无缺、公安派出所所长钟林峰任指挥成员。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由路基队和桥梁队职工群众中选出。指挥部设在经理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搅拌站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
在活动房屋东侧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10个,mfz4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在搅拌楼西侧备有黄沙,南侧设一高位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当地村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进行消防演习。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第三、经理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第四值班电话是:xxx。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一
星河国际项目1、2、6栋消防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岳阳白石岭路(十五中对面)星河国际项目西北角,工程建筑面积约55000㎡。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室内工程:系统内消防穿线(含预埋管道、接线盒)各楼层消火栓按钮、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总线隔离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报警主机(包括联动盘及联动电源、多线盘等)消防端子箱、区域报警器等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消火栓系统。
室内工程:室内所有消火栓系统管道、消防箱(含内臵配件)阀门、泵组、控制柜、安装及调试工作,商铺部分的消防栓系统。
3、自动喷淋系统:
室内工程:室内所有管道、喷头、阀门、泵组、控制柜、安装及调试工作。
4、通风、防排烟系统:
系统内排、送风机、风管、风口、风阀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5、电梯三方通话系统:
系统内的消防控制室至电梯机房设消防两部电话(含管道、接线盒)电话线、面板、电话机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6、负责消防配电的调试及验收工作等:
6.1、消防动力配电从消防动力配电箱出线开始到消防用电设备。
6.2、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从应急照明配电箱出线开始至各灯具,含管道预埋、穿线、灯具安装,不含应急照明配电箱。
8、在消防系统验收前或在总包单位要求下,消防施工单位应负责消防系统的预留洞的封堵,接线盒的面板安装。
9、室外消防管网(含室外消防栓)工程。
10、负责组织消防报建和组织消防验收及培训工作,并确保消防报建和消防验收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验收合格和交付使用。
工期要求: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实施,甲方将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并在要求工程竣工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我公司对本工程高度重视,为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顺利完工,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进行精心挑选,组织精干、具有理论和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参与全面的项目及施工管理工作。
1、施工组织机构。
为实现本招标工程建设的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的目标而奋斗,我们拟在工程施工中采用项目法施工的管理体制。
1.1、施工管理体制的设臵原则。
1.1.1、形成有一定权威性的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确保工程按要求顺利完成。
1.1.2、根据本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建立管理组织。
1.1.3、采用项目管理体制的同时,经济合同手段辅助以部分行政手段,明确各方面责、权、利。
1.2、项目法施工。
1.2.1、在本工程施工中实施项目法施工的管理模式,组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等负全责。项目经理部要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以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为主轴,加强动态、科学管理,优化生产要素,精心施工,大力推广先进施工技术,在创质量优良的同时,力争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在推行项目法施工的同时,从文件控制、材料采购到产品标识、过程控制等过程中,切实执行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达到创优质高效的目标。
1.2.2、项目经理对项目行使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指挥职能、全权处理项目事务。项目经理部对公司实行经济责任承包。项目内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行为准则来约束,共同为优质、安全、高速、低耗地完成项目任务而努力工作。
1.3、组建项目经理部。
1.3.1、本工程拟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委派我公司实践经验丰富和管理水平高的同志担任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选聘技术、管理水平高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工长组建项目部。
1.3.2、项目管理层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材料主管等成员组成,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决策,对各生产施工要素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1.3.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管理。计划管理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综合进度计划和经济计划。
1.3.4、为保证项目部管理层指令畅通有效,工作安排采用“施工任务书”的形式。要求签发人和执行人签字,项目经理作为执行的监督者。施工任务书的工作内容完成后由签发人封闭并签字,如未能封闭必须找出原因并对执行人进行处罚。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选择供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20xx-2024年,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6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6、94万户;城区(县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20、12万平方米、农房节能改造2、1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万平方米;建设热力管网288、56公里。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突出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地区要坚持整镇(街道)、整片区、整村推进,选取1-2个连片区域同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打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试点。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在推进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同时,配套实施燃气管网、城乡配电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保证清洁取暖效果。
(一)项目筹备。各区(市)组织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计划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报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依据年度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居民用户承诺书等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xx〕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绩效自评和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补贴。
1、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有特殊情况的区(市),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2、分散式气代煤初装补贴。对燃气表及表后管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取暖用燃气设备(含一台燃气壁挂炉和两组散热器)购置及安装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燃气管网建设费用对燃气企业按照最高40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分散式电代煤运行补贴。一户一表分散式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4、分散式气代煤运行补贴。分散式气代煤用户,用气按照民用独户采暖气价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担。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1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农房节能改造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7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5∶1∶1、5的比例分担。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四)供热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热的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和高温水替代供热项目,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建设补助、运行补贴金额。
(五)农村集中供热项目。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面积,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计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
(六)有关要求。
1、上述政策适用于列入《青岛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具体界定工作由各区(市)负责。
2、在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和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对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提高补贴力度,具体资金由区(市)统筹解决。
3、分散式生物质不再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技术方式推荐,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补贴。
4、对各类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各区(市)可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在保证市、区(市)两级配套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区(市)级配套比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周调度、月通报,顶格推进,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二)落实能源保障。各区(市)政府要按照“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原则,强化政企联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落实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储气能力,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电力供应。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特别要加强对清洁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跟踪管理,深化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访民温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三
为做好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xx—20xx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xx年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xx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一)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做好当前疫情科学精准防控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准确掌握区建筑工地省外来(返)白人员情况,服务指导区属建筑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区建筑工地精细化管控、有序化复工工作,根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建筑工地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及《关于印发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精准防控及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建筑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防控、部门防控、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区建筑领域疫情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区属建筑工地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建管科,下设2个小组,具体负责分工内的建筑工地疫情排查管控工作,责任分工附后。
三、工作范围及时间。
区在建项目工地。排查防控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疫情宣布结束时止。
四、工作职责。
(一)区属建筑工地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1、加强省外来(返)白人员排查。对区属所有建筑工地采取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排查,保证所有省外来(返)白进入建筑工地人员底数清晰、一个不落、精准到人。凡是省外来(返)白特别是湖北、黑龙江两省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建立台账,通过使用助力疫情防控行程查询综合平台、查验证件等多种方式,逐一核实信息,并做好登记。
2、做好应急处置。严格落实“三返”人员排查管控规定,对排查出的省外来(返)白人员,立即报告区政府,需要集中隔离的,立即报区政府采取隔离措施;需要居家隔离的,按照“单位+社区+属地住建部门”三重叠加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需要医学留观的,立即拨打120电话,送发热门诊提前开展救治。
3、服务指导区属建筑企业做好防疫管控。指导区属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建筑工地建立内部防控体系、防控预案,规范做好人员登记、卫生清洁、通风消毒、个人防护、垃圾处理等防疫工作。深入查找疫情防控的风险点、隐患点,对于集中就餐、集体活动、使用中央空调等安全隐患,及时指导纠正。
(二)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职责。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区属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区属建筑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发放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一定要选择固定封闭场所进行隔离,待隔离期满后返岗工作。
3、实施封闭式管理。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检”制度,即进出场登记、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4、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实施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施工人员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5、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新的关键节点,局相关科室及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心理,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把抓好疫情排查管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
(二)加强排查防控,做好督导工作。局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各小组按照分工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落实日排查制度,对区属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直到全部清零。同时要指导建筑企业做好清洁消毒、佩戴防护用品、就餐、隔离观察等工作,保证疫情期间各工地稳定有序复工。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防疫意识。局工作专班及区属建筑企业负责人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四)强化工作配合,坚持信息报送。局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要在市住建局、区委区政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工作;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横向配合联系,做到联防联控,有序促发展;加强对区属建筑企业的督查、指导,加大监管力度。区属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项目施工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按时报送至区住建局工作专班,建立日报告制度。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五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xx〕238号)、《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财建〔20xx〕397号)和《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xx-20xx)》、《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全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气代煤改造。石桥镇张东、张西、罗场、刘庄4个村庄约801户和许庄街道、石桥镇已经进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剩余户,约99户进行气代煤改造。
(二)电代煤改造。石桥镇辛店村约1500户列入省、市供电部门20xx年改造计划。积极协调省、市供电部门,力争将石桥镇新闸村约1500户列入今年电代煤改造计划,本年度全部改造完成。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用户侧改造)。石桥镇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19个村居,约4363户。许庄街道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且近期无拆迁计划的10个村居,约2746户。
(一)列入气代煤改造计划的,区财政承担村(居)住户取暖设备、燃气设施初装费、燃气管道、材料等施工安装费用。户内暖气片及水管安装、注水打压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二)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内的,区财政承担户内线改造、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等相关费用,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承担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村居的供电外线、变压器、电线杆、变压器下户线、电表箱等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三)列入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计划的,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要求的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标准进行改造,费用由市、区财政局承担。
(一)气代煤改造。执行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政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区管委会直接委托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实施我区气代煤改造工程。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气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7000元,具体包括: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及燃气初装费(含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材料费、炉灶前管道连接安装、监理费、燃气表、报警器、金属波纹管、安全阻断装置及所有连接件)等,1个改造户安装1台燃气壁挂炉和1台燃气灶,所需壁挂炉、燃气灶由华润燃气公司统一负责采购招标。
(二)电代煤改造。结合电力行业独家经营实际,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实施户外电网改造。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居民用电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电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5000元,具体包括: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设计、施工、安装、户内布线、调试、维护等,由区建设局组织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具体改造费用。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实施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750元/户进行奖补,区财政进行同等比例的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标准暂定每户1500元,具体包括: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安装施工,由石桥镇、许庄街道组织实施。
(四)第三方服务费用。为进一步强化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电代煤气代煤工程顺利实施,区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燃气安全巡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职责包括:对20xx-20xx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改造数据准确、效果良好,工程推进顺利;对全区已改造完成的气代煤用户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行监管;对全区范围内的加气站及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食堂、医院、酒店等)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全区燃气主次管线及支线进行巡查,确保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安全运行。
(一)气代煤改造。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补贴1元/方,按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用气1000方/户(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二)电代煤改造。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需居民用户自愿向电力部门营业厅申请。冬季采暖期每户按0.2元/度进行电费补贴,按照采暖季实际用电量,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最高5000度。同时,对电代煤改造户配发电磁炉、炊事用具,以利于镇(街)组织村居同步推进禁煤及散煤清理工作(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三)运行补贴费用。已改造完成用户的用电用气补贴,列入区建设局财政年度预算,按照补贴标准,结合实际用量由区建设局向区财政分局申请后,每年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一发放到用户,以便于镇(街)对农户的禁煤管理。
(一)村民在村内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20xx年度用电量100度(含)以上的,按一处院落为1个安装户;符合以上条件,部分房屋用于农村沿街经营用房的,与生活居住房屋合并,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在村庄外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在村内没有其他房屋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二)村民在村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用于居住,或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其中一层用于经营、另外层用于生活居住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三)村居小产权楼房且在集中供热管道覆盖范围之外的,整体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改造的,以实际改造楼房套数为准,按农村生活住房享受改造补贴政策,一套住房1个安装户计。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各类食堂、招待所、养殖场、大棚、看护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车间、村委会、村卫生室、澡堂、饭店、宾馆、超市、物流、仓库、仓储用房、疏导点用房、临时建筑、工地工棚、板房、生态园、农场、门面房、传达室、纯商业经营用房或商业用房部分用于生活居住、部分用于经营的及已整村拆迁尚未拆迁户等,均不享受本次电代煤气代煤住户改造补贴政策。其改造由其单位或个人自行到市电力公司、华润燃气办理报装改造手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改造的,区管委会给予改造费用及运行补贴费用需按程序另行申请审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各种锅炉、燃煤及生物燃料。
(五)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姓名台帐,由村居调查摸底审核后,在村居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镇(街),由镇(街)主要负责人、华润燃气或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人员签字后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街)组织村居会同华润燃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将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未参与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采暖期各住户用气用电享受补贴数额等相关信息,在各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镇(街)实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30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300户以上的村配备2名)。镇(街)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无安全事故且气代煤推进较好的村级安全员进行奖励,由区财政按每人300元/月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至镇(街),由镇(街)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同时,根据镇(街)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用户侧改造户数的目标任务,按每户100元标准作为推广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至镇(街),用于推广工作的宣传、组织及补贴范围内的农户小件安装、清理散煤等费用。
(七)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范围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低层(二层及以下)非节能居住建筑。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的危旧房屋、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长期无人居住房屋,不宜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采取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不保温节点,吊顶只需对采暖房间做保温吊顶。鼓励农户自行更换保温门窗、安装门斗、封厦或墙体保温措施。
(八)在清洁取暖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书面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细化实施方案。区建设局牵头制定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将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到镇(街)。镇(街)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改造村居和改造住户信息,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每户改造台帐并按时上报。镇(街)须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2、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会同镇(街)和村居,根据实施方案和村居现场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具体的设计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提出存在问题和障碍,抓紧公开招标采购施工材料、取暖设施和器具,及时进行现场交底,保证7月开工建设。石桥镇、许庄街道在摸清各村农村农房的情况后,商定用户侧保温改造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招标。
3、设备服务招标采购。区建设局负责进行电代煤改造相关的炊事灶具、冷暖空调及户内线改造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华润燃气负责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材料、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的招标采购工作;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进行户外电网改造及其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石桥镇、许庄街道负责进行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务必确保采购产品、材料质量合格、供应及时,明确运行维护保修年限相关事项,完善售后服务保障。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确保工程进度。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为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做好准备工作。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7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用户侧改造按照施工技术要求,8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改造任务。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制度,镇(街)应加强组织,强化措施,每天将改造进度及用户统计台帐上报,确保进度全市靠前;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用户侧改造施工单位要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切实加快工程进度;镇(街)靠上做工作,跟踪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服务到位、协调到位。
(三)调试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1、11月初,全面完成取暖设备调试工作,确保11月10日前全部达到供热条件。
根据《济宁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工程验收导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会同镇(街)、村居负责人员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用户进行逐户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燃气、电力专家进行竣工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对镇(街)环保工作考核和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关于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的验收要求,用户侧改造项目由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用户侧)改造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镇(街)组织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改造全过程的图片及音像资料、工程结算汇总表及资金拨付使用证明材料等工程资料并装订成册,报区建设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区建设局填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汇总表,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2、镇(街)要制定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用气用电补贴资金使用发放管理办法,签订承诺书,明确用气用电补贴发放程序,防止用户套取补贴资金;对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镇(街)要加大查处力度,不得使用清洁煤取暖,严禁散煤复燃,严禁擅自拆装、转移采暖、炊事设备。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按规定全额收取用户采暖期用气、用电费用,并提供各户用气用电数量,出具正式发票。区财政部门将相应的运行补贴资金拨至镇(街),由镇(街)组织统一发放到用户。镇(街)在采暖期须组织村居对享受改造补贴用户的取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摸底,一经发现违反市、区、镇(街)相关规定和承诺书要求或擅自拆卸、转移已享受补贴采暖设备的,区、镇(街)、村居收回其享受的相关政策补贴设备或资金,并不得向其发放用电(气)补助资金。
(一)许庄街道办事处、石桥镇政府。镇(街)作为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的实施;负责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用户调查摸底,做好改造用户的“确村确户”工作,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镇(街)与村居、村居与居民签订不燃煤承诺书,并负责辖区范围内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的禁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协调,对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和电力(燃气)设施保护等给予支持;负责对工程占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路面硬化恢复,根据相关标准据实结算,经审计(评估)后,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做好用户用气用电补贴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
(二)区经发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预测和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落实天然气气源支持,保障气源供应;协调电力公司积极对上争取户外电网改造规模,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依据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三)区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协调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公开招标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工程以及第三方服务单位;明确农村农房基础效能提升工程保温的施工技术标准、做法、参考指数等具体要求;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进度和实际用电用气量,及时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区扶贫办。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特别困难群体进行认定、救济补助和核定居民门牌号码,制定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办法,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
(五)区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区级承担政府资金筹措工作,协调市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拨付和管理监督使用。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七)区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口接待工作,负责对接配合上级环境生态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认定,配合指导各镇(街)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做好工作;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大气污染的防治及环保网格内居民燃煤现象的巡查及处理。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设施设备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气价和电价政策,加强价格监管。
(十)区审计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政府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负责做好项目管线等设施穿越县乡道路、国省道及河流(航道)的手续办理工作。
(十二)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三)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移植、恢复及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十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电代煤工程户外电网改造的具体实施,负责电代煤线路改造,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电代煤户外电网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六)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代煤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气代煤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负责气代煤工程管网建设,负责对气代煤采暖设备(如: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的采购、安装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工作,将相关文件报区建设局备案。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气代煤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七)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根据《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驻村联户村居的走访、慰问,对群众温暖过冬存在的问题和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度及时反馈、指导,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街)及区经发、建设、社发、财政、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白湖新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镇(街)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确定1名专职科级干部负责,并充实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区级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是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管护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抽调精干队伍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确保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维修及时,按时完成任务。
(二)狠抓责任落实。区管委会与镇(街)签订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责任书,严格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居民满意度高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区级财政要将补贴资金纳入区建设局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建档立账。以镇(街)、村居、户为单位建档立账,形成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二是保障进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动工程建设。三是全力组织。区建设局为牵头单位,镇(街)为责任主体,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和辖区内单位,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组成督导组,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根据用户群体情况,科学测算需求数据,不断提升燃气、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做好居民用气、用电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能源供暖的镇(街)设立维修机构或服务网点,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和服务人员,方便群众交费和报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20xx年至20xx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xx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方案篇十七
进入冬季后,全市在建项目已陆续停工,仍有少部分项目在进行冬季施工。由于在建项目和参建人员数量少,监管中易滋生事故风险低的麻痹思想,为吸取历年冬季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教训,提高监管人员警觉性,切实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结合我市冬季施工特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审核冬季施工实施方案,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签字的方案坚决不允许施行。加大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对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企业必须进行行政处罚,该停工一定要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媒体曝光、降低信用等级等方式进行处理,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面临的安全风险,督促参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全面加强岗前安全教育,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别要对易发生事故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三、落实检查责任。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和冬停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冬停项目现场值班人员全面熟悉场内基本情况,掌握安全管理规定,能够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参建单位定期对场内材料的防火、值班人员的取暖用电、既有塔吊的可靠稳定、施工围挡的除冰防倾覆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登记留存;对冬停后旧改项目的检查井、雨落管等易受低温影响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设施不受损。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焊、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督促冬季施工项目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管理;临时用电要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连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场内可燃材料应封闭保存,加密巡查检查次数;加强办公区、宿舍、动火作业区的防火安全管理,严禁员工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防止中毒窒息、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现场人员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技能,提高自救能力。
五、突出危大工程安全防范。加强冬季施工项目涉及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的管理制度;密切关注风、雪及冰冻荷载对施工总荷载和集中线荷载所产生的应力变化,及时加固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严防坍塌、倾覆等事故发生。同时,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卸料平台和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室内、室外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防滑防护,正确佩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系好安全带,严防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六、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持高度警惕,严防麻痹大意思想。严格落实人员排查以及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及时完成第三剂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保持卫生整洁和空气流通,落实临时隔离场所;按照规定储备必需的防疫物资,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查找防控漏洞,把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重要关口。
七、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相关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在建和冬停项目做好防范工作;督促项目现场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寒流、大风、冰雪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早安排节日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工作或发生险情应及时妥善处置并按时逐级上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513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