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土建合同(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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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土建合同(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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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束双方在特定交易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具备可行性,合同条款应合理、合法,遵循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厂房土建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双方就有限责任公司原提前生产线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生产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

生产设备和厂房均有甲方提供,并且甲方应保证设备使用情况完好。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届满,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额租金后日之内甲方将生产线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入驻有限责任公司后能正常生产,协调好原有工人与公司之间矛盾,乙方入驻有限责任公司后用工有自主权,但在用工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有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人员数量由乙方决定。

第六条债权责任: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的全部债权由甲方负责解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涉及租赁生产线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债权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承担非乙方使用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的用工工资和劳动社保等。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其在承租期内关系到的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水费、电费、卫生费、所在与房屋租赁和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管理费、维修费等所有生产经营支出。

第八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修:承租期内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期届满时由乙方负责将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维修至原状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厂区增加设施和增加生产线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增加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为自己经营之需,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度地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不构成建筑物物危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行为,租赁期届满,归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厂房和机器设备转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元。在经营生产中乙方应及时支付欠款和相关债务,否则,甲方可以扣留该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经甲方核实无欠款及债务,租赁物合符出租交接时的原状后,应将保证金足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经营范围及责任:乙方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乙方用于生产甘草提取物。因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乙方租赁生产经营期间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若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落实或阻止乙方生产,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保护租赁物及其所有设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之次日内将租赁物返还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内,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必须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外,还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同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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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土建合同篇二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就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田心工业区预富厂房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情况。

甲方根据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7日签订的《厂房转让意向书》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标准厂房转让给乙方,厂房结构以书面实际交付确认书及相关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本协议所涉厂房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大写:)转让给乙方,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天之内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剩余款项乙方将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要求履行支付款项,并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1。5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厂房的任何经营相关的事宜和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对乙方的经营和管理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并要求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2。2乙方应当对外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有关的协议的内容给第三方;

2。3乙方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应及时接收并做好管理以及经营活动;

2。5甲方同意并确认,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行为过程中或是之前已经收取的本协议所涉厂房的一切费用,除去双方书面确认已经使用并必须使用的部分外,应当将剩余一切相关款项移交给乙方,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1、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甲方因政府行为或是其他客观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城市旧改、政府征收、征用等)收回房屋使用权的,甲丙双方均同意,按当日市场租金价格计算所剩年限租金即可收回该房屋70%使用权(租金按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准)。

第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___日(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七条不可抗力。

1、除付款的义务外,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合理控制以外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无须承担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政府行为、政策变更、大规模病毒爆发或互联网故障(非由于甲乙丙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的)。但是受影响的丙方应立即通知剩余甲方,且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剩余双方方可就损失的扩大部分向其主张赔偿。

2、在不可抗力消失后三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违反本协议规定规定的任何条款灰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法律诉讼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总转让费用的20%违约金,并支付守约方为此支付的一切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中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同意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行使各自的权利。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

3、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合同鉴定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律师见证,见证费用由乙丙各承担50%。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协议三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厂房土建合同篇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厂房租赁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年。

租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_元。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土建合同篇四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兹有山西xx公司集装箱项目水电安装工程,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

第二条:工程内容宿舍楼、综合楼、办公楼、餐厅所有水电工程。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天。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7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

(3)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6)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厂房土建合同篇五

1.房屋出卖方:上海(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一手房屋买卖合同一手房屋买卖合同。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

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本文来自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房屋维修:

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_____委员会_____。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一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范本。

附件: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_____。

甲方:上海_投资有限公司乙方:_____。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厂房土建合同篇六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厂房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_____间。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_____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乙方必须于每年的__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____________%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

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

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

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________%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________%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____________%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厂房土建合同篇七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注:如果承租时该公司还未注册,仅是以投资人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应多几个投资人共同签署,并注明公司正式成立后以公司作为承租方或以公司作为共同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结构。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以包租方式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因此造成人身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带来第三方针对甲方的纠纷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方自___年___月___日将厂房使用权交付乙方。乙方在甲方将该厂房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府部门限定的厂房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_个月,自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3、厂房租赁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共计___?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租金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5%。

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每三个月一次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四分之一,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___月___日、___月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

以上租金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根据租金全额缴纳税费并获得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共计:_________元。合同终止时,视设施、厂房完好情况及乙方的履约情况,全部或部分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及各项政府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支付,若因乙方怠于支付造成第三方追讨,乙方应承担因此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产权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六、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项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_____责任。

八、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主体结构及其关键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厂房,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十、违约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乙方应按照每日拖欠租金或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交付违约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及违约金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三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拍卖后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十一、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自动由变更企业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若是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甲方有权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7、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附件一:

附件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余姚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_____等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厂房土建合同篇八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注:如果承租时该公司还未注册,仅是以投资人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应多几个投资人共同签署,并注明公司正式成立后以公司作为承租方或以公司作为共同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结构。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以包租方式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因此造成人身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带来第三方针对甲方的纠纷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方自___年___月___日将厂房使用权交付乙方。乙方在甲方将该厂房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府部门限定的厂房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_个月,自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3、厂房租赁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共计___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租金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5%。

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每三个月一次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四分之一,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___月___日、___月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

以上租金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根据租金全额缴纳税费并获得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共计:_________元。合同终止时,视设施、厂房完好情况及乙方的履约情况,全部或部分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及各项政府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支付,若因乙方怠于支付造成第三方追讨,乙方应承担因此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产权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六、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项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主体结构及其关键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厂房,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十、违约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乙方应按照每日拖欠租金或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交付违约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及违约金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三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拍卖后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十一、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自动由变更企业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若是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甲方有权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7、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附件一:

附件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余姚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厂房土建合同篇九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厂房土建合同篇十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这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生产车间钢结构楼层制作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生产车间钢结构楼层制作安装工程。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按甲方提供的设施方案完成工程量。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计算方式:发包人以每吨陆仟贰佰元(6200.00元)结算,以过磅重量为准。发包人另计:工人保险费、施工管理费和利润按总价的10%计算给承包人,正负零以下另计造价,双方协商。

五、合同期限。

开工时间:年月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六、发包人提供现场施工场地和水、电,包括周围的协调工作。

七、付款方式:

承包人主材料进场,发包人付给承包人壹拾万元,待主体梁结构完工,发包人付给承包人壹拾万元,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收方结算,发包人一次性付完全部工程款给承包方,但扣壹万元质保金,三个月后付清。

八、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监督承包人的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任务。

九、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质量完成上述工程内容,负责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十、违约责任:若谁违约,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并付对方违约金1万元。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建合同篇十一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钢结构厂房工程,委托乙方负责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厂房面积约。

第四条、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据:

1、承包形式:制作、安装厂房钢结构。

2、承包范围:

钢构部分:厂房钢结构部份的制作与安装。含预埋件、钢柱、钢梁、屋墙面檀条和彩钢瓦等。

3、施工依据:按甲方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有关规范为准,材料型号、规格以图纸和工程预算表)为准。

第五条、材料必须是国有正规大厂的国标材,并附来材质检报告。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满足图纸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工期:工程工期为天。如遇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情况,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情况,则按实际天数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

a、钢构为屋面验收元/m2。

b、配套设施根据报价单按实际结算(不含税)。

2、工程项目若有增加时双方再确认增加工程造价。

第八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留总工程款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后壹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施工:

2、甲方无偿提供现场安装施工用水电。进入工地的道路和厂房地面由甲方负责平整好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

3、甲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分别代表各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结算单等及办理工程相关事宜。

第十条、验收:

1、验收依据:以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变更通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甲方应在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完工一星期内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保修时间及内容:本厂房钢结构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后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该厂房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人为破坏不属于乙方负责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损坏相应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如因乙方延误工时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另行补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郭作青私人养殖场二号、三号厂房。

2、工程地点:丹赵路三里桥村小沟一组。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20xx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432.87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473.48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260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90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200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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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土建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因生产需要,甲方在____市____县工业园区幸福路165号建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建筑总面积约1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建工价。

以实际建设地面平方计算,每平方米216。00元,总价546万元(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建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包括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

四、承包范围

1、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自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土开始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土建装修部分;并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

2、现场临建的搭拆(临建材料由甲方供就,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架的搭拆及

3、小型材料:扎丝、铁钉、胶带、焊条、铁丝。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积及单位:

1、此工程楼号 总面积约 平方米

2、 基础土建部分算半层

3、其它建筑计算讲法按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如果有变更,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套用河南20xx土建定额中人工工日含量,给予每个人工日43元补助,另外周转材料费、机械费也给乙方,以此类推,需不增,需减就减。)

4、每平方工程包价:每平方米 元。不包括各种税金及费用

七、付款方式

1、乙方6层封顶甲方应付乙方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 万,砌体粉刷结束完再付 万。

2、交工后总款付至90%, 余款一年内付清。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叁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4)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钢材、商品砼、水泥、大沙、石子、砖、加气块等)。

(5)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6)因甲方造成停工两天以上(不包括两天)应补发工人生活费及劳务费,每日每人 元。三天以内生活费每人每天10元,三天以后按当市场租赁费进行赔付乙方。

(7)机械挖土、

2、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2)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4)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塔吊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5)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6)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均有乙方全部承担。

九、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控制在五人以内。(每个栋号)

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十、安全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面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乙方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操作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十二、其它:

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临建设施由甲方出资,乙方承建。

十三、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土建合同篇十四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就乙方承建甲方房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施工位置:村。

2、承建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乙方负责。

3、工程内容:建筑式样见附件一。

二、施工价款及付款方式。

1、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计算工程款。

3、全部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

三、甲方责任。

1、及时提供建筑所需各种材料,甲方应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50米内。

2、负责平整施工场地,水电通至现场,承担水电费用。

3、为乙方提供住房,乙方及其员工应妥善使用,不得损坏。

4、协调周边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四、乙方责任。

1、自带建筑所需工具设备,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竹木等。

2、按甲方要求施工,接受甲方及其指定人员监督,保证施工质量,杜绝浪费材料。

3、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由甲方提供)。

4、乙方施工人员如需携带物品外出需持甲方提供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五、工程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建筑方案施工,如有变更,所涉及工程费用增减双方另行协商。

2、建筑主体室内墙面为水泥毛面,室内地坪为水泥抹光,外立面水泥抹平。

3、屋面为岩棉彩钢瓦屋面。

4、房屋散水宽80公分。

5、乙方按甲方要求预设和预埋有关设施。

六、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砌体工程,砂浆的饱满度必须达到85%以上,要做到横平竖直。

2、保证建筑成品的垂直度、平整度等指标达到相关要求。

3、对于有违质量安全的设计和要求,如钢筋的选配、水泥的配比等,乙方可提修改意见。

4、甲方承担建筑材料的质量责任。.

七、施工安全。

1、甲方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包括材料、建筑物等。

2、乙方应安全施工,杜绝事故,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周围有相应的安全距离,告诫并劝离靠近施工现场的无关人员。

八、工期及工期延误。

1、施工期限自月日至日。

2、对于雨雪、高温、大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3、如遇停水、停电、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三天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工期顺延;超过三天,甲方按乙方工人每人每天15元向乙方支付工人生活费;超过十天,乙方可以终止协议,甲方应清算工程量一次性向乙方结清工程款。

九、其他。

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的其他分项工程施工,并给予充分便利,分项工程施工方及乙方应保护其他施工方的设备和成果,如有损坏由责任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乙方所做工程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

2、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若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每天(大写)。

4、若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厂房土建合同篇十五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市三丰东路泰和、福地水岸小区内。

3、施工范围: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工程,具体范围以中标清单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1、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整理、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等工程。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规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1、本工程中标总价为3801862元(大写:叁佰捌拾万壹仟捌佰陆拾贰元)。

2、工程价款调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暂估价材料认价单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资料,执行河北20xx年相关定额及其他相关文件。

1、工程施工按月进度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期所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2、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工程款。同时进入质保期(一年)。

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终止。

1、本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3、竣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

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

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

2、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3、为确保工程进度,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按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

3、保证工程进度,严格按约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章):施工单位盖章(章):

法人或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厂房土建合同篇十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机械设备,建筑原材料等,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价。

二.承包范围:

1.80机地坪按甲方要求施工完毕。

2.75吨拔机基础共5台,基础浇筑完毕后,余下地坪全部完工。

三.承包单价: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四.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施工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本工程达到合格工程。如在施工中出现不合格现象进行返工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在施工期间注意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安全事故发生,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后,严格按甲方规定时日内完成工程,如违约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按工程总价款的5%给甲方赔偿违约金。

2.如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某些单项工程不能按要求如期完成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处罚费用。

3.施工完毕后,甲方按合同结算余款,如违约赔偿甲方损失外,另付工程总价款的5%给甲方赔偿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甲方预付乙方二十五万元人民币,待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工程量结清余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厂房土建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1、甲方在厂区内兴建仓库一幢及垃圾池一个,垃圾池约70平方米,现就建房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2、甲方将仓库土建部分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包给乙方施工。甲方只提供施工中用水用电的方便,其余人工、机械、模板、顶架等全由乙方负责。详见合同附件。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乙方购回材料进场时须有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如因材料问题所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及人员伤亡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自20xx年4月8日开工之日计。如在正常的天气下施工期为15天,乙方不得在此合同天数超出天,如超出15天以外的天数每天按工程总价的3%计取滞纳金赔偿给甲方。

6、乙方必须按质按量进行施工,工程地基及整体结构工程总体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建筑标准。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即由乙方负责。

7、工程总价为人民币28000元。(开建安发票)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8、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加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土建实习个人总结。

土建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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