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附件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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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附件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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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商业交易或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时,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约定的适用范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参考使用。

借款合同附件篇一

出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

乙方因资金周转所需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1.乙方因经营所需,向甲方申请借款,各方确认并同意以下内容:

1.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元整)。此笔款项已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

1.2.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期限为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为月息 。

1.3.借款用途:

2.违约责任

2.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期给付利息的,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千分之一的罚息。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仍按此违约条款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3.2乙方发生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4.如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借款合同附件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借款币种为______,借款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

2、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应将借款用于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借款担保,担保合同由乙方和担保人另行签订。

1、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2)甲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六条约定的任一义务的;

(3)甲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本合同项下任意一期贷款本息的;

(4)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6)甲方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甲方未履行对乙方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10)甲方(被)申请破产;

(1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3、抵押或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4、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任一项或同时行使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4)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5)行使担保权利;

(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7)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解除合同;

(9)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本合同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及担保人等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附件篇三

目录。

条款。

第1条定义。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先决条件。

第5条提款。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承担费。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_____。

第12条税款。

第13条费用。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第15条约定事项。

第16条违约事件。

第17条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第19条其他。

见附件1.提款通知书(略)。

见附件2.还款担保书(略)。

见附件3.工程超支保证书(略)。

见附件4.缴资保证书(略)。

见附件5.转让书(略)。

见附件6.提款计划(略)。

见附件7.还款计划(略)。

本借款合同于由下列双方签订:

一方:中国(以下称借款人)。

另一方:(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法郎和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1)银行,

2)银行,

3)银行,和。

4)银行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公司,其总部设在,和中国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合营协议”指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

(1)公司。

(2)公司和。

(3)公司。

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有限公司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地建设的工厂;。

“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

“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法朗;。

“借款额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法郎;。

“借款额度丙部分”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法郎和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26年,其中包括宽限期11年。

(2)“借款额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乙)年月日;或。

(丙)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中国有限公司“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和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和的抵押书副本;。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第5条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生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甲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丙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甲部分”。

(2)“借款额度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乙部分”。

(3)“借款额度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丙部分”。

(4)提前还款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如“借款额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额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

第11条_____。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_____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_____单于该_____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_____。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_____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甲部分”为0.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0.4%,“借款额度丙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_____,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_____人民币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差旅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_____费和(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_____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银行的账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_____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贷款人:

中国有限公司银行。

代表:代表:

借款合同附件篇四

出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借款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鉴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因资金周转,需要使用资金,故甲方经乙方要求向其出借资金,即甲方为借款债权人,乙方为借款债务人。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

二、借款用途:用于先生(身份证号:)资金周转需要。

三、借款期限:天,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乙方保证本次借款绝不延期,否则愿意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四、此次借款由(身份证号:)提供融资服务,甲

方基于对此的信任向乙方借款。融资服务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融资服务协

议进行约定。

五、借款利率按月息%计算。

六、借款支付方式:(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应将借款资金转入乙方

指定的账户:开户行:开户名账号:

)。具体情况以甲方出具的支付凭证为准,乙方收到借款资金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还款期限及方式:借款到期后,乙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

八、保证条款:

1、乙方以个人资产【汽车/房产/ 】为甲乙双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抵押,对此次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乙方先生/女士保证资金用途合法周转,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愿积极维护自己的声誉和信用,并同意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次借款中乙方的信用表现通告其他金融机构和他人,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逾期不还的,甲方除有权要

求立即偿还借款外,借款人应当按借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三的计算标准,支付逾

期还款违约金。如连续逾期达天或年月日未及时还清所以款项,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用作借款抵押的上述资产,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用作借款抵押的财产的所有权,乙方不得毁约,及无理追回。

十、其它:

1、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

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2、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各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附件篇五

抵押人:

授权人: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 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抵押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5、存放地点:

6、保险险种及金额: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 年 月 日向 保险公司 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你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

法定地址: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附件篇六

借款人 关于 项目使用(国家) 借款的转借协议 年 月 日,鉴于借款人 向中国银行 分行申请使用 (借款名称)借款,根据中国银行与 (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借款协议,借款人 与中国银行 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签订本转借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借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项目”指 ;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对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借款人”在此同意,转借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 。

本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借款及有关费用。

根据“国外借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借款期限为 年,其中用款期为 年(从 开始至 截止),宽限期为 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还款期为 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借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借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借款:

1。“国外借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借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作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借款的用款期为 个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借款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借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天提出,由“借款人”与国外借款银行联系。如国外借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一、本借款的利率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借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借款协议”之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借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借款协议”签订后第 天。

借款合同附件篇七

(合同编号:--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照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且必须合法使用。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利率。

乙方如果需要展期,应在本合同到期1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审查同意展期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已经占用的借款和违约金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

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借款。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1、为保障甲方债权安全,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保证期限为乙方全部借款项下的款项结清止。

2、甲、乙双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担保。

3、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甲方的变化,经甲方通知,乙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

1、乙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任一条款,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2、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全部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址:

借款合同附件篇八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

还款本金数额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担保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 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9.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 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6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 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附件一 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担保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分行:

本保证人对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______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本保证在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继续有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附件篇九

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合同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

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应结合通用合同条款一起使用。以下为本工程项目的主要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1)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根据以下条确定:

1、中标总报价;

2、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编制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

二、工程预付款:

1、预付款比例的计算基数为。

(2)年度工程计划资金额度。

(3)实体性消耗金额、非实体性消耗金额。

2、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比例为上述确定的计算基数的。

(1)10%。

(2)20%。

(3)30%。

3、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4、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的,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

5、预付的工程款应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量的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支付。

3、支付期限及额度: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工程价款的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1)70%。

(2)80%。

(3)90%。

4、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责任:

率计算)。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结算。

一、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

(2)非承包人原因的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3)发包人及监理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调整;

(4)招标文件中的暂定工程量部分。

2、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

二、单价的确定。

(1)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作的子目的,应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合同中没有类似变更工作子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并按中标浮动率进行浮动[中标浮动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部分金额的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部分金额的招标控制价—1)×10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3)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造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造价管理部门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

1、人工价格调整方法:即对人工价格根据合同工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进行补差调整。

2、工料单价法计价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2)无信息价的材料,承发包人根据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差调整。无信息价材料价格一经确定后,不再浮动。

3、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合同期内,当占工程合同造价1%及以上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时,允许承包人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差调整,调整方法参照工料单价法计价项目。

(3)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凡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设立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必须由业主方供应,估价材料或设备总价值5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1、赔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支出(主要指差价、返工停工损失等);

2、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质量、工期违约损失;

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

2、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

三、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

(4)保修。

一、国家规定的一般工程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

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线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本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保修担保的金额为本工程结算价款的%,可采用的保修担保形式:。

1、银行保函;

2、保修保证金的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的保修担保应在履约担保完结前出具。

三、各担保部分的保修担保金额将在上述2、3、4、5款相应的保修期满后28天内分别结清。采用银行保函作为保修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完成保修义务部分的保函结清之前,重新按规定提交未完成保修义务部分的银行保函或保修金。

(5)工程履约担保和发包人支付担保。

一、承包人的工程履约担保金额和方式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确定。

二、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1、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方式:

(1)银行保函;

(2)直接向承包人提交(支票、银行汇票)。

2、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但保的金额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额对等。

借款合同附件篇十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附件篇十一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附件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的相关内容,请看下面: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先后发布多项涉及合同能源管理的文件,相关文件的密集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市场化的节能措施已由前期的试点和提倡,转变为财政、税收和融资等方面的全面扶持和推广。

鼓励政策的出台使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热情空前高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作为一项市场化的节能机制,引入我国只有短短十几年的时间,相当一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当事人(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交易模式及合同履行尚不熟悉;很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过于简单和笼统,未就所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或缺乏可操作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估计不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各执一辞,极大地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

也有些用能单位由于缺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认识,对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条款完备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很多条款不理解,双方在合同条款上花费太多时间,影响项目进度。

因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展开实务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208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编号为gb/t24915-的国家标准,即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此标准自1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

并在附录a中,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为例,列出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在国家标准中将合同参考文本作为附件这还是第一次,由此可见政府相关部门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的重视程度之高。

《通则》提供的参考文本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共同起草,并且两次与《通则》正文一起公开征求意见,可以说参考合同文本在交易安排上适当平衡了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对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都具有参照意义,并且能够起到指引作用。

因此充分发挥参考合同文本的作用,对促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开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于2010年10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签订并实施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

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

”对于欲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企业而言,研究参考合同文本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尽管《通则》提供的参考合同文本,相对当前多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使用的合同文本而言,在条款方面已经相当完备,但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如何应用,仍然有很多方面需要与具体项目结合。

这就要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当事人一方面需要充分理解参考合同文本的内容,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相应的交易结构并起草相应的合同文本。

本律师研究了国外发展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并结合从事律师工作和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从实务角度,对《通则》提供的参考合同文本进行逐条解读,以供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谈判和签订合同时参考。

参考合同文本条文解读。

解读:

本次参考合同中,没有专门条款对合同双方的通讯方式、联系地址进行约定,因此可将合同首部列出的信息作为向对方发送合同项目相关文件的联系方式。

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合同签订主体进行资格审查。

要核对首部“单位名称”与单位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是否一致,尤其要核对委托代理人是否确实具有代理权限,代理权限的范围如何,以降低合同风险发生的机率。

此外,合同正文中没有对节能效益支付帐户的具体约定,而在首部设置了开户银行和账号的项目,就要注意此开户银行和账号是否为乙方接受节能效益款项的帐户,双方对此帐户应做明确解释。

鉴于条款。

条文: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解读:合同中的鉴于条款,主要是阐明缔约双方签订合同的初衷或借此合同想达到的目的,或签订该合同所依赖的事实状态。

如鉴于条款中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在双方对合同履行内容发生争议的时候,此时鉴于条款可以相当于一个辅助评价标准,有一定的证明作用。

项目名称是对项目客观情况的简要描述,对项目整体作出的概括名称,因此在填写项目名称时,应包括项目涉及的技术内容,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名称,相关项目的文号、编号都要写清。

本合同文本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础性文件,应保持并协调后续相关文件与合同文本中项目名称的一致性,避免造成多份文件多个名称的混乱。

第1节术语和定义。

条文: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

解读:合同中术语和定义一般出现在较为专业或项目较大的合同中,其目的是在于解释合同文本中出现的专业名词、适用法律、其他一些名词的简称。

对于具体合同来说,专业技术术语是否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限定,还要考虑是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例如此处可加以定义或解释名词或术语“边界条件”即项目实施涉及的设备、设施的范围和地理位置界限;“功能性完工”即项目建设结束,功能性指标达到设计指标;“节能指标”即量化评价项目节能效果的指标,如节能量、节能率等。

另外,在合同制作过程中,尽量要保持行文的前后一致。

尤其是已定义的名词或术语,在整篇合同文本甚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中,在表达相同含义时,应使用相同的词语,以避免歧义。

比如,本合同名称定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尽管我国法律上“合同”与“协议”这两词在意义中未做出区别,但既然已把某一份文件称为“合同”,则不宜把“合同”、“协议”混合使用。

第2节项目期限。

条文:

2.1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

(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

(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

(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解读:项目期限的目的是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若超过此合同的时间段,就不能达成本合同所约定事项的实际意义,对合同双方而言,可能既损失财力又损失物力。

因此在商定项目期限时,既要考虑项目运营所需时间,也要考虑其他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在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中,所涉及的日期和期限较多,且合同其他条款都与日期和期限紧密相关,因此在确定项目期限时,要考虑到项目涉及的所有日期和期限。

其中日期包括合同签订日、合同生效日、项目实施的开始日、设备采购的开始日、项目开工竣工日、项目验收日、项目试运行日、正式运行的开始日、节能检测检验日、节能效益分享日、付款的起始日和终结日等。

期限则包括设备采购期限、合同有效期限、施工期限、付款期限、节能效益分享的期限、试运行的期限。

上述日期和期限的使用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设定。

在设定此条款时,要注意2.2条项目建设期是否包含在2.1条约定的合同期限中。

节能服务公司特别注意的是约定的建设期内是否确实能够完全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延长的可能性,尽可能将项目建设期设置充裕,避免因项目建设质量问题对后期节能效益的影响。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条文:

3.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解读:节能项目方案无论对于什么样的项目,都是节能服务合同必须约定的事项,并且应当制作专门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节能方案本身虽然是技术问题,但是却应当将它规范,用法律语言写到合同当中,专做附件,以减少可能发生的风险。

节能方案通常应当有两个部分,一是节能公司设计、安装的节能装置或者设备的描述,采购和供应商的选择;二是程序管理事项,例如节能设备的维护责任,节能量的计算办法,现有设备的详细记录,过去一个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基础数据,节能要求标准,节能公司的相关权利和培训责任,施工安装计划和工序工艺等。

对于大型或者专业性非常强的项目,还必须要有专业机构的设计方案。

节能服务公司在签订此条款时,应将本节3.1条具体化,将项目的详细情况在附件中阐明。

本参考合同文本中关于项目验收的内容只在本条提到,但是项目验收对履行本合同目的有重要作用,且项目验收涉及的环节较多,稍有疏漏可能影响节能效益的分享,甚至导致整个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应严格制作附件13《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般而言,验收通常应当进行两次,第一次是对到场设备的验收,验收购买设备是否符合该项目要求,包括数量、规格、品种、型号、外观、包装等;第二次是在项目竣工试运行完成后的验收,此次验收最好要项目双方共同进行,内容包括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目的,设备质量是否合格,仪表数据,运行状况和运行所达到的即时效果等项目。

验收报告是一个结论性的文件,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双方对对方还有什么要求,项目有无缺陷,工程质量等级都应当在最后的验收报告中明确。

最后在验收文件中一定要注明“节能服务公司的履行情况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支付节能效益费用”,注明此内容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节能服务公司在投入设备、完成施工后,可以得到相应的价款回报,不会因为验收不合格等问题影响节能效益的收回。

另外,有些工程由于用能单位自身的原因,导致节能工程延期不能及时验收,对于不能按时验收也要有相应的条款明确责任。

因为节能效益是用时间来计算的,验收时间发生变化必然对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和数量都会产生影响。

因此在此条中,可以增加由于用能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和验收延误/延期的补偿方式。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条文:

4.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

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

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

4.3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解读:

本节涉及节能效益的确定和分享。

用能单位通过节能效益看到实施该项目的成果;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效益收回成本并获取利益,可以说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

因此在制定合同文本时,对此条款应予以重视。

4.1主要涉及节能效益的确定和调整。

通过下面两个简单的公式,可以看出如何确定节能效益:(1)节能效益=节能量×能源价格;(2)节能量=能耗基准-项目实施后实际能源消耗量。

以数学的眼光观察,节能效益是能耗基准、项目实施后的能源消耗量和能源价格的函数。

关于如何确定能耗基准、节能量以及节能目标的预测,涉及许多细节的技术性问题,不便在合同中主文中具体展开表述,故在本合同附件一中文件2里做具体约定。

需稍做提示的是,在约定时要确定适合具体操作项目的计算公式,防止乱抄乱搬公式,针对自身项目制作符合项目实际的数据。

节能效益的确定关系到项目双方后期的收益,特别是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和用能单位的节能收益。

所以节能效益的预计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这里所说节能效益是一段时间内的节能量,因此节能量也是一段时间内的节能量,这就需要明确节能量的起算时点;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能源价格变动时,节能效益的调整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在给予考虑。

4.2条主要涉及节能效益分享比例。

在确定效益分享比例时,节能服务公司应与用能单位协商,尽量缩短前期本金收回的时间。

例如若项目时间共计三年,而本金收回即需要两年多时间,在这个期间存在很多变化的因素,且效益分享期只有短短半年,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本金收回期限过长,此时节能服务公司要考虑此项投资是否确实可行。

4.3条主要涉及节能量的测量。

事实上节能量并不能直接通过测量得到,实际测量的是项目实施后的能源消耗。

因为测量结果需要双方认可,测量的程序和方式需要双方具体约定。

测量的程序和方式涉及双方的配合,也涉及具体的技术性问题,故专设附件另行约定。

双方对测量结果的确认,是这一环节的一个要点。

关于第三方测量,主要是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对测量结果发生争议,可由第三方介入,以便得到能为双方接受的结果。

若项目双方认为该项目需要第三方机构对节能量进行测量,在制作附件一中文件3时,应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具体测量的方式、测量起止时间、测量结果的权威性等均作出明确的约定,为避免纠纷,项目双方也应对第三方机构的测量结果进行确认。

若项目双方认为不需第三方机构介入可自行进行节能量测量,此时更要完善制作附件一中文件3和文件7的相关内容。

4.4主要约定节能效益的分配和付款事宜。

本条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发出书面付款请求,在实际中也可以起到敦促用能单位付款的作用,但节能服务公司在发送付款请求时,必须要及时、明确付款金额、收款账号等信息,另外若因支付节能款而发生争议,此“付款请求”也可作为节能服务公司主张权利的一项证据,故节能服务公司发出“付款请求”是确有必要的。

用能单位在确定支付相应款项时,应注意支付的日期是否有可能为休息日或是否有可能因用能单位自身帐户原因不能及时按约定日期支付款项。

节能公司在出具发票时,最好与用能单位确定发票项目的内容,此条中只约定了“乙方应在收款后”向用能单位出具发票,没有约定具体的时间,作为用能单位而言,最好在附件中另行将发票事宜做约定,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

4.5条主要约定对节能效益部分存在争议时无争议部分的处理办法,做这样的约定,有利于整个项目的实施,不会因为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整个项目瘫痪或提前结束。

这种安排对于项目双方均有益处。

借款合同附件篇十二

甲方:借款方(乙方):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伍(月息)。

第三条借款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3,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1份,送甲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合同附件篇十三

[标准借款合同范本。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附件篇十四

发包人(全称):哈尔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承包人(全称):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房产建筑段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滨北线道口房(k121+697至k181+999共计18处)新建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土建、水暖、电照、装饰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补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补。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借款合同附件篇十五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乙方(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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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附件篇十六

应当先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领贷款卡。

(可登录四川省门户网站下载)和填妥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须用a4纸格式打印),连同以下材料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一)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并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出资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境内机构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了贷款卡的还须提供贷款卡复印件;为境外机构的,须提供境外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对外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贷款卡编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的直、旁系亲属若在其他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若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九)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十)申领时上年度或上一个季度或半年度向税务部门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大中型企业应加报现金流量表),且各报表页须加盖企业公章。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十一)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贷款卡编码复印件。

若申请人为分支机构、办事处、代表处等企业非法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十二)上级法人出具的授权书和法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书中应包括:同意下级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等条款。

前述各复印件,请按a4规格复印纸复印。

年审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的三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各地时间如有变动,以发卡地人民银行公布为准。

;连续多年未参加贷款卡年审的,须逐年回溯补齐未审年度中变更的信息和财务数据。

自然人、境外企业、当年一月和二月新申领贷款卡的持卡人,以及已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且未发实卡的企业,可不参加当年贷款卡年审。

需持已录入数据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电子版(可登录四川省门户网站下载)和填妥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须用a4纸格式打印)连同以下材料向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年审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大中型企业应加报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页须加盖企业公章。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四)其他能证明要素变更真实性的材料。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前述各复印件,请按a4规格复印纸复印。

一、申请人指定的经办人员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应认真、仔细地阅读申请书须知及各表下方标注的说明,要准确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设臵密码,以保护本单位信用信息安全。

四、法定代表人、财务责任人、经办人应分别在指定处签署姓名(不能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替代)。

五、没有贷款卡、贷款卡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贷款卡被注销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其他组织不能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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