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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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精选13篇)
时间:2023-11-14 04:21:28     小编: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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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采取如下措施;成立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燕韬(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杲宝林(管理处主任)组员:杨英杰(安保部经理)李昌(工程部经理)王天杰(弱电主管),王长伟(保安队)领导小组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烟花爆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场馆各部门禁止储存和燃放包括冷烟花在内的任何类型烟花爆竹。场馆内部及场馆周边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条设置禁放标识。在元旦、春节前持续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确保的可燃杂物全部清理。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杂物用不燃材料围挡或遮挡,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可燃杂物起火。

5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对周边的绿地草坪和树木适时进行喷水增湿,尽可能降低可燃性,必要时用不燃材料防护。彻底清除外围干草枯叶等易燃可燃物。组织开展普及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元旦前和春节前各完成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消防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8节日期间,落实消防值班、防火巡查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和设备,做好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节日期间组织专门的巡逻看护力量,严密盯防单位内部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烟花爆竹燃放情况,发现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要积极引导市民远离重点单位安全燃放。

10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积极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确保消防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坚决杜绝由于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二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创造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办理各种消防手续,不擅自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格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六、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销毁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坚决禁止在室内场所、易燃可燃物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七、全体员工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习,会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熟练处置初起火灾事故。

八、所有场所、设施不超过额定人数使用。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请您给予监督和配合。

负责人签名:

承诺单位:连云港市力达实业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7年2月28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三

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本单位承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本单位保证依法落实整改措施,立即改正;。

若未履行上述职责,一旦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四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广播电台、电视台;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2.民用机场。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

二、向上一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落实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四、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问题、火险隐患;

一、各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三、各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五、应对新上岗或有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达到“四懂、四会”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七、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四、防火巡查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防火检查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作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三、单位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护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或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护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

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一)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二)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三)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四)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六)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九)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十)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一、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法律处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五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诺人:xx。

xxxx年x月x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六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创造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我单位本单位在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中不发生任何事故,我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体员工会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熟练处置初起火灾事故。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防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6、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或消防维保企业对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维护保养,并及时登记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在战役期间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各项自动消防系统处于自动状态,及时检查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完整好用压力正常。

7、不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熟悉运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防火巡查记录、三项报告备案及相关信息。

9、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

10、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七

为了加强公共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各场所要设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制订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府真填写《公共场所安全工作记录薄》。

三、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开展学习自防、自救常识,引导疏散逃生技能,定期举办灭火演练。

四、严格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许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五、公共场所坚决杜绝携带凶器,严禁存入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有害物品。不许使用电炉、液化汽等明火取暖、做饭。

六、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许擅自改造、装修、扩建。

七、营业时间不许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时间营业,夜间不留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住宿。

九、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十、法人和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各种活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八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社区环境,确实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确保安全。特郑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单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保证畅通无阻,保证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证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不封闭、不上锁。

二、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标志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标志始终处于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状态。

三、所有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经营场所保证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xx年10月27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九

本单位秦皇岛市xxx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河北省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能裸露在外,保障车床等防护措施安全。

三、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

四、在作业活动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五、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十

很快就要迎来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考试了,大家复习得怎么样了呢?下面百分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消防案例分析部分,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安全管理与安全职责诠释的知识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9)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来校活动的校外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系指师生员工可以任意逗留、集会及其他可利用的学校内部场所。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培养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凡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教学、科研、学习、集会、娱乐、就餐、购物等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和拆除;

(七)禁止乱扔废纸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六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针对公共场所的防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经常开展对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的消防宣传。

第八条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其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和疏散群众的能力。

第十条室内公共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标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和增补,确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开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开放期间,出入口大门不得上锁,必须保持畅通并安排疏导人员。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的进出口、疏散通道,应安装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并保证有效照明20分钟以上。

第十三条新购进的电气设备、灯具要由技术人员检查质量。请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防火规范进行安装并考虑场所内的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场内乱拉临时线路,因工作确实需要临时线路时,需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由电工布线,用完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加强公共场所的用火、用电管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开放前,应检查场内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开放时,应安排熟悉消防知识的管理人员巡视场地,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巡视检查,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关闭后,应对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和火源,关闭照明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施工、维修或需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涂刷物品时,不得安排在开放期间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申办动火证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九条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第二十条礼堂、图书馆、大型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须符合本规定,还应符合重点防火部位的有关规定,体育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礼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严格限定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并不得超过最高人员限额,防止在火灾发生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由于人员过多,秩序混乱,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二)文化娱乐场所存放饮料、食品等物品的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物品与物品、物品与顶棚、物品与墙壁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吸烟室。禁止点蜡烛照明,禁止点蚊香熏蚊虫。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地下空间。

第二十二条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习结束后,各处室管理人员对所有开放的教室逐一进行检查,清除火种、火源及各种易燃物,并及时关闭照明灯。

(二)教师在专业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实验、演示时,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控制其用量;课后应将实验、演示剩余的化学药品移出教室,以防发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专业教室使用完毕后,讲课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室管理人员要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状况,切断设备电源,关闭照明灯,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食堂、餐厅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餐桌、椅(凳)摆放时应留出足够的`通道;

(三)炉灶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2、检测时可用专用仪表或用皂液水刷接头等办法,严禁用明火检测;

7、食堂操作间应注意消灭老鼠,防止老鼠噬咬电线、电缆,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9、操作间内的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铁箱内,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气侵蚀,影响使用;

13、操作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餐厅如需使用蜡烛照明增加气氛时,应将蜡烛,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四条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加强对射线的安全管理。操作医师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医师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台里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放。

(三)销售场所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五)存放饮料、食品、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库房应单设房间,不得混用。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第二十六条上述各项规定,由各院、处级单位和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在公共场所工作、学习、逗留或活动期间,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保卫处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挪用、偷用、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三)乱用、乱捅、拆卸、破坏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

(四)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的;

(六)偷窃实验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场所过夜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火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承诺书篇十三

xx消防大队: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xxx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消防设计,并对消防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如该工程消防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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