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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共组织采购活动70次,签订采购合同172份,采购规模达2353万元,比预算节约236万元,比的1518万元增加835万元,增长55%。采购项目涉及到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119.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19.4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6.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9.6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二)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三)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四)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五)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一)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将每月的30日下午作为业务学习日,以此加强中心职工业务素质,不断拓宽现有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三)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四)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五)收费及资金管理。采购中心是非盈利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完全免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服务。采管分离后采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六)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一)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二)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三)采购信息发布。每次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都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四)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五)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六)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七)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一)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二)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按照《县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应急预案迎检等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装备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组建专业扑火队伍3支100人,半专业扑火队伍16支465人,义务扑火队105支3000人,工作督查组11支80人,设立防火检查站1个,聘用瞭望及护林人员584人。
县级组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编制16名,人员16人,各乡镇林业站设1名兼职森防员,各村委会聘任森防员共208人。
县林业局成立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站相应成立林业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共128人。县级设森林公安局,高良、五龙、丹凤设林区派出所,共有民警23人。
购置风力灭火机44台,扑火二号工具1260把,水枪60支,灭火弹2100发,帐篷4套,砍刀130把,防火阻燃服122套,兵工铲20把,油锯28台,对讲机60只,组合工具4套,发电机2台,望远镜5台,运兵车1辆,森林消防宣传车16辆。
储备药剂25.5吨(青山绿水20吨、特丁硫磷5吨、甲基托面津0.5吨),日产机动喷粉喷雾机24台。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我中心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
(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
从xx年至xx年6月,我中心共进行了264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30654.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566.2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088.3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
采购数据统计表(单位:万元)。
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
xx558325.27058.511266.6915%。
xx676676.005804.40871.6013%。
xx869358.018125.981232.0313%。
xx。
(上半年)566295.355577.37717.9911%。
合计26430654.5626566.264088.3111%。
采购方式统计表:
时间次数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
xx5512103300。
xx6720143251。
xx8637137153。
xx上半年561724141。
合计264864317845。
自xx年以来,共收到18宗质疑投诉,引起原因均是不服标后结果,认为中标供应商有欺骗行为。在xx年1月分别有两公司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手段骗取中标。发现查实后,在区财政局的支持下,对这两家公司作出了扣留投标保证金和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xx年7月,评标专家操纵我区有线电视台的光传输项目被投诉,经区监察局、区检察院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我中心重新进行了招标,并且节省了110万元。其余质疑投诉因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开标前24小时内负责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并组织评标、谈判委员会(小组),对邀请的专家评委情况严格保密。xx年9月开始,我中心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用全市统一共享的专家库对每次评标项目进行专家随机抽取,不存在中心工作人员人为操纵。
1、严把商业贿赂防线,制定我中心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弱化中心主任权力。主任不参加评标,标前不审核评委组成人员名单。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原物料供应中心主任汪国栋受贿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意识,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要贯穿和充分体现今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始终和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2、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利用中心网站宣传渠道,加强对党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以及供应商弄清政府采购领域中商业贿赂的概念及严重性。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网上采购招投标系统,对内部操作规程、各类文件编审、与预算单位沟通、评审专家的使用和评价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重点环节和过程用文件进行全过程规范控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三是大力推进网上招标和电子评标制度,减少专家评审自由裁量幅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研究制定有利于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中标的资质条件和评标标准,在更多采购项目中采用国际通用的评分标准等,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盐田区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采购。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采取现场了解、听取汇报、实例抽查等方式,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及重点采购大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完善集中采购平台建设,提高采购服务质量,跟踪了解履约情况,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集中采购。
二、出台2015年xx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根据2015年xx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我区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同时,对通用类货物网上商城采购工作进行监管。
三、加强政府对购买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根据2014年印发的《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目录(试行)》(罗府办〔2014〕25号),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指导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和监管规则,牵头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采购具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
根据海涛区长的批示,联合民政部门,指导各采购单位梳理本单位已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对已采购的不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梳理。
五、推行“评定分离”,建立定标专家库。
为进一步落实“评定分离”这一招标投标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在最终的定标环节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把定标的工作和责任还给招标人,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拟牵头建立xx区定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形成定标评审专家,推动反腐保廉,真正做到公正评标、阳光定标。
六、依法推进阳光政府采购。
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监管,对非公开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公示、审批、监管;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一、继续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指挥棒,落实各项任务,力争取得好成绩。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我局工作成效和各位同事的切身利益。考核项目可能会在2014年基础上有进一步调整。待绩效办通知下达后,办公室将及时通知至局领导、各科室,做好任务分解和各项协调工作。根据区府办《xx区2015年重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我局共有4项单独主办、1项共同主办、31项协办重要工作。办公室已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基础上进行责任分工,并通过oa发至局领导和各科室。请各责任科室按《分解表》确定的季度目标和全年目标抓紧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目标。局办公室将按照区委(政府)督查室工作要求加强督促,力促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手册》编印。计划利用上半年业务量相对较少的时机,对照“三定”方案制定本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各科室合力完成。
三、带头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3项内部管理制度已经正式印发。下一步,办公室将对照制度,针对具体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内部培训,比如保密、档案管理、办文等。
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证件各种办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工的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会是今年的重要工作。办公室将对照绩效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培训,协调法制办为全局符合条件的同事办理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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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财发()14号文《关于开展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县粮局召开政府采购兼职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员为县粮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根据县政府采购目录对县局和办公用具、车辆等资产采购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3月购置小车一辆186000元、9月购置办公用具107820元。5月经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年12月县国资局已核实批复增加县粮局固定资产。
(1)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48千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30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346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35千元;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02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425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24千元。
(2)自查采购情况数据:一是3月报告县政府经副县长批准购置蒙迪殴小车一辆186千元,由县粮食储备库出资、其帐目在该单位反映;二是9月报告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单位集中购置办公用具108千元,由收储企业筹资、其支出在收储企业入帐。
(1)资产采购有预算、有批文,但未通过政府采购专门机构采购;
(2)没有公开招投标、而是自行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3)未制定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县粮局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日后资产购置方面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年初报预算、经批准、由政府采购办或公开招投标采购。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六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2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xx】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提高工作成效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
建立内控机制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严明纪律。
杜绝学校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七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购业务数据情况。
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三是工程采购有突破。黔江中学运-,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二、采购中心综合情况。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三、采购业务基础工作。
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收费及资金管理。采购中心是非盈利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完全免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服务。采管分离后采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五、服务质量。
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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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八
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3篇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1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九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
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
成都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医院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制定本年度的采购计划。
我院自2006年1月1日至今,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90%以上(2006年为90.74%、2007年为94.38%),自主采购药品为10%以下,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及脑外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38.2%远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6%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6%左右,略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8%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且用量不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使用尽早达到8%目标;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每月平均采购降价药品200多种占总采购品种50%以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每两月为一回款周期;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是,积分每月均在100分以上;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督查党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察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及发布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月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成阳光采购积分表。
四、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编制了《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人员分工》、《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工作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发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五、专家抽取及评标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家从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中随机临时抽取,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六、采购结果确认情况。
通过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并在线进行确认,配送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上到采购平台进行配送确认,标志该次药品采购确定。
七、处理质疑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医院处理投诉流程清晰明确。医院由督察办、审计科、纪检部门专门接受投诉,药剂科也专设投诉意见本,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和质疑,做到有投诉必答,一旦查实问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做到需要文件和资料时随要随到。
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
成都市妇产科医院。
2008-9-24。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
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
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
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二、构建互补的采购格局,规范采购行为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xx、xx年度各部门采购情况如下:
1、药品类,药学部xx年参加省卫生厅部门集中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31%。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3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73%。
2、货物、服务、修缮类,总务后勤部门按照规定,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物资及专用设备均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范围内的均进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外的20万元以上也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xx年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xx年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
3、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设备类,设备科依照规定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均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医用耗材在省卫生厅组织的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参加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外的部分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
4、基建工程类,目前我院基建工程项目为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xx-xx年以来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开招标10次,院内公开招标4次,其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xx年政府采购金额为元,xx年政府采购金额为元。
5、专项资金凡达到政府采购金额的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xx-xx年共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元。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二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于7月16日至18日对我局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是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始终把学习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王长泰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人事干部任成员的《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稳步实施。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求,以思想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培训公务员精神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加快推进我市体育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为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习和大力宣传好公务员法是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全体公务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务员法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学习好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深刻领会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积极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1、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公务员法宣传工作。
《公务员法》颁布以来,全体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的制定和出台十分关注,迫切希望了解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精神实质和实施步骤,为此我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公务员法宣传工作。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宣传重点,对当前普遍关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认真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如公务员的范围、分类管理、工资福利、非领导职务与职级的设定、奖惩、辞职辞退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基本知识。在宣传工作中,准确把握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通过宣传,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2、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要求,我局对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研读原文。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而且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学习培训中我们紧扣法律原文,在原原本本学习、吃透法律原文上下功夫。通过学习,使全体公务员真正了解了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了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为正式实施公务员法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领导干部是关键。我局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情很高,全体领导干部特别是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学习公务员法,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培训活动。在平时自学和参加培训的基础上,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法座谈研讨会。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参加培训和带头遵守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人事干部学习培训。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要求,我局人事干部积极发挥骨干作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学习公务员法紧迫性和自觉性。做到了先学一步、深学一步,认真研读法律原文,认真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条款。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局公务员队伍实际情况,重点研究在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将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为公务员的顺利实施和解决好相关问题做出了努力。
四是抓好全员培训。做好公务员法全员培训是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更直观得研读公务员法原文,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我局为全体公务员定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确保人手一册,为学习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的教材保障。在实施全员培训工作中,我局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员学习培训,人事干部认真解答公务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为检验全员学习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了公务员法知识测试,通过培训和测试情况看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公务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转变了思想管观念,进一步提高了执政能力和水平。
随着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和配套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圆满完成各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圆满完成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按照市施公办《关于对参照单位进行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廊公发字[20xx]2号)要求,具有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规定进行参照管理,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已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需重新进行确定。我局根据自身性质和法律、法规规定,20xx年8月按时完成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迈出了正式实施公务员法的第一步。
二是圆满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务员制度入轨运行的基本保证。在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我市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执行,20xx年11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同时按规定确定了职务和级别。共有25名同志符合登记条件(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9人,科员1人);暂缓登记4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科员3人)。通过公务员登记,我们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清理,经查我局无“吃空饷”的人员存在。在公务员登记过程中,我们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由于执行政策公正、公开、透明,未发生任何矛盾和不和谐现象,确保了公务员实施工作的稳定。
三是圆满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在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完成后,第三步是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是广大干部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工资制度改革办法,互相研究讨论难点问题,把政策规定和每一个环节全部学懂、学通。在熟练掌握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工资制度改革办法,认真细致的进行工资套改,反复进行核对,圆满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未出现任何错误和疏漏,切实维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四是圆满完成暂缓登记人员考试报名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及时将暂缓登记人员基本情况上报了市施公办,为下一步暂缓登记人员参加全省公务员统一考试提供了信息,做好了准备。
五是圆满完成公务员信息库建设。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施公办要求,以公务员登记为契机,加强基础建设。3月份将公务员个人综合信息全部输入软件,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登记后的公务员信息库,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便。
做好完善规章制度和政策衔接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务员法和相继出台的配套政策法规,根据市委组织和市人事局的有关精神,我局在做好学习和执行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该清理的清理,该废止的废止,不存在与公务员法相抵触和不和谐的因素。
1、在学习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方面还需继续加强和巩固,为做好今后各项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三
全市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专项汇报会议后,崇礼区对照清理事项,认真自查自纠,加强督导,强化问责,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对照清理事项,开展自查自纠。为查找出清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区专项办要求各乡镇、各牵头单位严格对照一问责八清理所列条款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查找和梳理,梳理的问题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各专项行动小组和区专项办备案。区专项办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协调各牵头单位共同研究整改措施。
加强督导检查,查找清理漏洞。按照各专项清理行动特点,对照各单位自查情况,区专项办紧盯牵头单位,通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照清理问题清单,对全区各乡镇及责任单位进行了过筛式督导检查,以督导检查督促清理工作的漏洞。建立抽查机制,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做好抽查核实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全部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5次,发现问题272个,整改完成223个。其中问责类28个,违规公费出国问题3个,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29个,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55个,违规配车、用车问题9个,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6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87个。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四
省教育厅财务处:
以及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报学院招标办汇总,形成我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参加政采活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采购法》、《2014-2015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关于对2014—2015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及电脑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运城学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通知》中的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我校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采购预算编制环节。
1.每年初,学院计财处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和学院经费总预算,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草案;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查同意,报院长办公会议逐项进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呈报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发文执行。以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对于追加采购项目,根据学院“三重一大”有关规定,30万元以下政采项目,由院长审批;30—50万元,院长办公会议审批;50万元及以上项目,党委会议审批。但所有追加项目只要超过10万元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必须按相关程序做到依法应采尽采。
存在问题及。
整改措施。
1.有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缺乏调查研究,预算严重脱离实际,预算虚高,最后中标价低于预算的一半以下。监察室(院招标办)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于出现这种问题的单位,在2015年度预算编制时要重点审核。
2.自查中发现,老校区有一个茶炉“煤改气”项目,最后中标单位为山西金曙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为25.6万元。按规定应列入政采立项,但因改造工程耗时较长,,涉及到几千名学生暑假开学后及时喝开水问题,通过政采采购,时间上不允许,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行招标。这种决定虽然是集体决定,严格讲也属于违规行为。以后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预判和前瞻性研究,不能以耽误工作为借口而违反法律法规,要树立以法治校的意识并将之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院招标办以后要坚持原则,敢于与违规行为做斗争,坚决制止此类事件发生。
(二)采购文件编制环节。
1.研究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技术参数)要求。由院内采购单位参考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市场流行的新标准、最先进技术标准等,根据需求设定相关参数。
2.开展调查研究。包括市场行情、兄弟院校有做法等,通过广泛调研,扬长避短。
3.向省政采中心项目主持人请教。省政府采购项目主持人,经常参加相关培训,对国家相关政策十分熟悉。向他们请示或请教,能避免走弯路,大大提升编制效率。
4.形成书面文件。参照省政采提供的编制“样本”,进行文件编制。经现场管理人员的讨论和业内专家指导后进行修改成文。
5.报院招标办程序性和部分实质性审查同意后上报发布。院招标办主要是根据国家招投标、采购有关法规,对文件中的排他性、歧视性、限制性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对招标项目是否列入预算及立项依据进行审查。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招标文件编制有严格要求,但各采购单位缺乏此方面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粗制滥造,矛盾、漏洞经常出现,指标参数不科学、不翔实,要求不具体,给投标方和评委带来很多困难,甚至于可能直接导致招标失败。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多,通过学习,逐步进行规范。
(三)采购执行环节。
学院招标办根据省政采书面函的要求,向省政采中心推荐规定数量的现场监督员和采购方代表。在采购单位的分管院领导监督下,院招标办提前半天在学院评标专家库(副高职称以上)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教职员工,作为采购方代表参加政采评标活动。牵头采购单位人员不参与评标。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按学院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方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由学院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参加评标。造成评标人不了解项目背景,对现场评标专家提出的具体问题无法解答,不利于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计划在学院招标工作组中新加入一名采购方代表(实际上是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编制人),虽不参加评标工作,但可在评标室外等候,为评标专家提供咨询。
(四)合同签订环节。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根据省政采中心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治过程中未发现有拒签、刁难中标单位的现象。
(五)履约验收环节。
对于通用设备,由院资产管理处在学院抽取相关领域教师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对于其他项目验收,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和院采购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单位试用报告等文件进行验收,各自签署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因双方原因,部分项目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导致验收往往比合同要求延迟。管理单位和采购单位要加强配合和协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中标单位按期交付,及时验收后使用。
(六)资金支付环节。
资产处将验收合格报告、中标合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送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计财处审核同意后,向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递交直接支付申请;支付中心经审核合格后按合同有关规定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在质保期结束无异议后,支付尾款。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学院资金紧张,有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加强对学院计财部门工作的监督,教育财务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以法治校,不能我行我素;计财处要加强财务管理,尽量做到按时支付,减少违约行为。
二、意见和建议。
1.简化政采程序。政府采购项目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正规、合法、干部安全,但就是从项目申报到最后完成采购环节很多,耗时过长,对于学校来讲,所采购的项目季节性很强,时不我待,有时学生入学急用,但迟迟采购不到货,误事。建议对于急需项目,可简化政采程序。
2.减政放权。我校距省城最远,每次招标都要去4—5人(分管院领导1人,现场监督1人,牵头单位负责人1人,采购方代表评标人2人),采购成本过高。建议对于一些特殊需要的、项目预算数额较低(比如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考虑在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公告结束后,由采购方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政采中心来人监督即可,以降低采购成本。
3.有的中标单位迟迟不来我校签订合同,有时紧用的货物中标单位不及时来签约,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得到保障。建议政采中心加强对中标单位教育,中标通知书能标明签约时效。
特此报告。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五
市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对照《方案》中整治范围对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事项逐一开展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人方面。
我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府采购的要求,在采购预算编制环节、采购文件编制环节、采购执行环节、采购合同签订环节、履行验收环节和资金支付环节等环节规范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以来不存在采购人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供应商方面。
2020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履约验收不合格,进行虚假宣传,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审专家方面。
2020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评审专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专家预收定金充当“黑中介”、抱团牟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代理机构方面。
2020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设置不合理、不平等的政府采购准入条件或加分事项等排除、限制竞争,不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依法抽取专家,现场管理秩序混乱,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出处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方面。
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我局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体制制度方面赏罚分明的问题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对该问题进行了梳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了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共同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方案。
(二)出台了《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
(三)深入学习《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规定。
七、提高认识,健全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战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建立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七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
2006-2007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06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07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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