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是实现目标和梦想的关键,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收获成功。理清总结的逻辑结构是写好一篇总结的关键,我们可以按时间顺序、问题分析、成果总结等进行组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一
依法拆违工作是今年区里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群众性强,牵涉到武陵经济发展这个大问题,牵涉到武陵社会稳定这个大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委在分管领导曾勤建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几次到区拆违办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视察了部分拆违现场。通过视察和调查认为,我区自去年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领导小组和拆违办根据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现状与形成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城区的各种违法建筑五花八门,即损害公众利益,又影响市容市貌,既不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不利于居住条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扩展的同时,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主要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不全、监管不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找关系补办,出点钱罚办,运动一过不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钱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不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不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通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建,群众的违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不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找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不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不顺,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全,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违法建筑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马上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专门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给予保障和逐一落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2、宣传特别到位。拆违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要顺利进行就必须搞好宣传,区拆违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长远发展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与牺牲自我的关系,违法建设与依法拆除的关系,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报刊开设专版,在电视台开设专栏,采取新闻采访、新闻爆光等各种手段进行宣传;二是印发资料宣传,共印发和张贴出《通知》、《公告》、《告知市民书》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三是利用学生宣传,把宣传资料让中小学生带回家,向家长、亲友进行正面宣传;四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村民广播、黑板报,组织巡回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各种宣传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严格依法行政。拆违工作难,难就难在牵涉到群众的根本利益,难就难在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弄不好就容易出问题。区拆违办在开展拆违工作时慎之又慎,坚持了“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采取强硬的手段,依法坚决拆除,另一方面事前宣传到位,事中做过细的稳定工作,事后给予有情关怀。从整个首次拆违任务完成的情况来看,没有违法拆除,没有出现拆违伤亡事故,坚持了依法行政,使整个拆违工作比较稳妥、有序推进。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二
一是违建拆除情况。20xx年,省、市对我县下达的“一拆”任务为34万平方米。作为畲乡铁军“拆治归”九大战役的其中一项工作,县里下达到“违法建筑拆除”百日攻坚作战室的违法建筑拆除任务为25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重点点位800个。截至4月底,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0.2万平方米,已经超额完成攻坚任务以及年度任务,“一拆”完成率位居全市首位;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重点点位634个,完成攻坚期任务的80%,违法建筑拆除百日攻坚作战室将全力以赴,5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攻坚期违法建筑重点点位拆除任务。
二是“三改”(城中村、旧住宅、旧厂区)情况。20xx年,省、市对我县下达的“三改”任务为36万平方米,我县自我加压,最终确定“三改”155万平方米的年度任务,现已经完成74.8万平方米,已经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年度任务,预计10月底完成“三改”155万平方米。
一是拉高标杆,统筹谋划。为有效推进任务落实,我县结合实际情况,把推进违建拆除工作列入“畲乡铁军‘拆治归’百日攻坚的九大战役”之一,谋划了“违法建筑拆除百日攻坚战”,对各乡镇(街道)下达了具体任务,并明确了时间节点,5月底前完成全年34万平米的省拆违考核任务,现已提前完成百日攻坚预期目标。
二是多管齐下,全面推进。誓师大会后,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县主抓三方面工作促进任务落实。
三是依托小城镇综合整治抓违建拆除,通过首批开展小城镇综合整治的`8个乡镇,对327个违建点位推进拆除。
三是全面动员,重点击破。为使违建拆除推进更加有力,百日攻坚期间,县“三改一拆”办将城区重点违建、省市级督查的800多个点位,逐一进行交办,安排专人跟进落实,确保违建拆除落地,现已完成634个重点点位拆除。
四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作为此次百日攻坚集中拆违日,实行“一日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两月一点评”,对进度超前、方法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要求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表态;并将每日各乡镇排名公布于微信群,营造形成“晒成绩、比进度”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三
近年来,大队在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不断探索较为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落实专门力量防控,共立案查处各类乱搭乱建户,基本遏制了主城区违法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宣传。结违章建筑整治、五城联创活动,依托媒体、城管进社区等载体,深入宣传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公共文明意识,消除部分市民侥幸心理,引导大家共同监督、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完善巡查机制。推行网格化区域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各中队管理区域、路段,做到城区各区块全覆盖。建立违法建设立案、跟踪巡查等机制,提高区域巡查频次,时刻掌握违法建设动态;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3、建立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了大队、乡镇(社区)、物业等单位违法建设查处联系制度,做到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互通,调查取证协助配合。二是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规划定性、审批许可意见抄送、联合巡查、案件审批等制度逐步建立。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政府(社区)、大队、规划建设等部门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形成,对于占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不听劝阻执意继续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等违章建筑,各单位能迅速联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直至予以强制拆除。
通过上述举措,城区违法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目前城区存在各类建筑137处,主要表现如下特点:
1、加层现象严重。我县城区范围自建房原先设计均为平顶结构,现阶段住户以渗水、屋漏为由,不同程度存在加层现象,已经发现的竹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桃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平顶上不同程度搭建64户,江滨小区加层建设14户、西阳山小区加层9户,潜在的加层建设住户更多。
2、分布较为集中。除上述自建房小区违法建设较为集中外,城区违法建设主要分布在一是老城区,如马车弄、张家塘、柳泽塘片区已发现拆建、扩建20户,河东弄、城投公司后面区域发现10户;二是新小区带露台的商品房违章搭建,如宜家小区(原二小地块)平台搭建22处,香樟嘉苑平台搭建20户。
3、安全隐患不少。违章建筑危害不小,城区违章建筑不仅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一是施工质量不能保证,违章建筑基本上是当事人或施工人员凭经验建房,缺乏规划、设计,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如江滨小区一住户擅自将两层半房屋加至四层。二是部分老城区房屋相互相连,本来因年代久远结构老化,在拆建、新建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邻里纠纷也时常发生。三是平台上搭建建筑物也容易产生其他不安全因素。
1、利益驱动。一是增大房屋面积用于租赁增加收入,二是期望征迁获取更多补偿,三是占用公共空间谋取私利。
2、房屋年久失修。主要为部分老城区房屋及农民自住房确实因建筑构造、设计等原因,经过几十年风雨,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损害。而相关部门对于房屋修缮方面的许可缺乏相应的审批、指导,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修建房屋的无序状态,如平改坡直接变成了加层建设,瓦房增高变成了两层等等。
3、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文化素质及传统观念影响,市民对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认知不深,认为自家范围内建设房屋与他人无关,或嫌审批手续繁琐,心存侥幸,建了再说。
4、调查取证难。与农村违法建设相比,城区违法建设调查取证难主要表现在“进门”难。相当部分当事人拒不配合,不让进门、不提供相应材料,特别是加层建设、平台上搭建建筑物行为,执法人员经常吃闭门羹,面对类似的“无赖”行为,执法人员却无法采取进一步强制举措。
5、强制执行难。违法建设“处罚难拆除更难”问题日趋明显。一是法院现阶段基本不受理违法建设案件,当事人逾期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的案件,鉴于各种因素,法院要么不受理,即使受理也很难执行到位。二是组织强制拆除时,执法人员缺乏相应保障。违法当事人纠集亲朋围堵不让拆、甚至追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而公安部门未能及时协助或者未能对当事人采取进一步措施,导致多数拆违行动最终不了了之。
1、以疏为主,满足部分市民客观需求。一是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制度化,相应职能部门出台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实施办法,对房屋修建的申请不再一刀切,明确并公开准予修建的房屋类别,在许可过程中细化房屋修建标准,如结构、层次、高度、立面等。特别是平改坡问题上,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二是鼓励提前征迁,本着自愿、公平原则,对于列入征迁规划范围而又难以修缮的危旧房屋,由规划建设局建议、城投公司实施,按照征迁程序提前收储。
2、严格执法,强力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对于部分严重影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建议政府组织相应单位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以点带面,震慑部分心存侥幸的违法建设户。部分待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情况附后。
3、加强协调,探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做好预防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社区或城中村及时掌握违法建设前期信息,做好潜在违建户劝导工作;发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通报违建信息,共同制止违建行为。二是建立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由天马镇牵头,不定期召集综合执法、规划建设、城投公司等单位,讨论研究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三是明确公安配合机制,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力量配合查违,特别是组织强制拆除行动,公安应组织足够力量协助,及时处置拆违现场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四
隆昌县人民政府:。
龙市镇复生大道居民___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在复生大道川南药业背后违章修建房屋,新增房屋面积约30㎡。龙市社区居民___擅自在龙市镇老卫生院住宿楼搭建彩钢棚,面积约20㎡,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在以上两处违章建筑修建后,县住建局、龙市镇多次到现场劝其主动拆除其违章建筑,但无效果。县住建局、龙市镇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发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公告》等执法文书,但当事人均拒绝拆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我镇的规划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我镇已拟定强制拆除实施方案,特请示县政府对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妥否,请批示!
龙市镇人民政府。
20__年10月20日。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五
和拆违办根据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现状与形成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城区(包括近郊)的各种违法建筑五花八门,即损害公众利益,又影响市容市貌,既不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不利于居住条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扩展的同时,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主要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不全、监管不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找关系补办,出点钱罚办,运动一过不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钱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不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不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通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建,群众的违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城郊)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不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找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不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不顺,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全,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违法建筑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马上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专门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给予保障和逐一落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六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2017年漕河泾街道河道治理工作,需要拆除6条河道6米防汛通道内的11处违法建筑,总面积1078平方米,目前均已拆除,拆违目标顺利完成,河岸面貌得以改善,为后续配合区相关部门进行河道清淤及生态治理扫平障碍。
一是领导重视,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区领导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五违四必、滨江贯通、河道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扣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漕河泾街道沿河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街道党工委于2月6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河道治理方案,部署拆违工作。街道人大工委、政协委员联络组联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查看河道情况,共同研商推进拆违工作。区建交委与区市政水务署同志亲赴街道研究河道治理方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踏勘,召开现场会,抓进度,破难点,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是自我加压,全力以赴,完成河道拆违工作。区委、区政府明确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河道拆违任务,街道自我加压、抓早抓实,将时间节点提前至2月底。摸清11处违法建筑情况,按照目标管理工作要求,逐一制定拆违方案,明确拆违时间,落实责任人,组织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大联勤等执法力量,迅速启动,逐个约谈11处沿河违建的搭建人,通过横幅、张贴《公告》,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强调没有例外、没有特殊,争取形成广泛认同的执法环境。如龙华港三江路桥东,多年来长期存在着一处近600平方米的历史遗留工地宿舍,街道多次约谈,讲明大势,做通工作,2月中旬即拆除了区域内占地面积最大的沿河违建。此外,在史家宅河岸边,有一处历史遗留的废品回收站,在河道边搭建违章,乱堆废品,环境脏乱,针对该废品回收站当事人回避推诿、消极拖延的情况,街道组织力量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果断拆除了废品回收站沿河违建,展示了治理决心。
三是健全制度,多方协同,构建河道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长网企居”联动治水工作机制,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河长,两名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河长,对河道分段分责,将河道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发动沿河道企业和居委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沿河道居委会组建护河志愿者队伍,依托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实现河道巡查全覆盖、常态化,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形成长效常态的河道管理养护格局。完成拆违工作后,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继续加强与区市政水务署协调,争取工作先行,做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设想将水文化元素融入河岸治理,研究在三江路桥边拆违后的约1500平方米河畔空地,建设“百年漕河泾”主题绿地,成为传承漕河泾历史文脉,展示徐汇中城发展历程和居民休闲相结合的载体,因地制宜实施景观绿化工程,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和景观水平。倡导全民参与,合力建成社区的“美丽家园河”、“和谐生态河”。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七
××镇今年以来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防违办”的精心指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防违控违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防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着力营造严管、严控工作态势,防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到10月底,全镇范围内共查处违法建设30例,依法拆除12例,处理3例,拆除违法建筑529.6平方米。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防控氛围。为全面增强全镇上下的防违意识,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传达落实省、市、区违法建设防治文件会议精神。
运用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房建设报批程序、《规划法》《国土法》及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
让广大党员、镇村干部、群众逐步形成自觉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的意识,为防违控违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建立三级网络,形成整体活力。按照区的规定要求建立了三级责任网络:镇城管队员分工到片,各村按规模落实巡查人数,实行村支书、村巡查员包村到组体系,制止本辖区内违法建设。镇城管中队牵头,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对查出的各类违法建设立即发出通知,规定期限要求自行拆除。坚持事前防范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镇国土所、村建站、基层巡查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拆除,对较大的违法建设,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强制拆除,从而确保了全镇防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镇城管执法中队、规划建设中心、国土资源所为主要执法力量,不断把防违工作引向深入。各村、单位也相应成立工作班子。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社区)居党(总)支部书记为本辖区内防违拆违第一责任人,严格控制农房建设审批程序,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村巡查员工资报酬挂钩,09、10年区共下拨我镇防治违法建设资金40.91万元,镇专项考核发放。具体工作中,以国土所、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为主体加强巡逻检查,重点打击屡禁不止的违法抢建行为。同时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纪委为主体的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督查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督查,真正在镇、村上下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对违法建设认识不清,总认为,我们是农村,不可能缺少辅助用房,因此违建车库、无证搭建辅房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行动不够迅速。少数群众在抢建时主要利用凌晨、中午、深夜以及节假日时间抢建。由于少数巡查人员发现不及时,加至个别干部对防违工作存在厌战情绪,不能及时处置,有时往往会失去第一时间打击违法建设的有利时机,人为地增加了拆违成本。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镇、村、部门加强联动,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防违控违工作氛围,全面增强全民的防违控违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巡查督查,切实建立健全预防违法抢建的工作机制和举报、出动、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职责分工制度,定人、定时、分片区负责巡查报告,有记录、有报表,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责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违法建设的责任机制,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单位签订防违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行责任状不到位的立即整改,确保防违控违目标任务的完成。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八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你公司恩施州商会大厦二标段7#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处置事故、配合调查,并暂停恩施州商会大厦项目你公司承建的所有标段的现场施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九
第一条为维护我县城乡建设秩序,有效遏制与惩处违法建设行为,推进“城建兴县”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三)违反有关公路建设控制区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四)违反河道,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土地和岸线管理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五)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建设的建(构)筑物;
(六)违反施工许可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七)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尚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建设的建(构)筑物。
第三条县直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办事处以及在本县行政区域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刚性执法,形成合力,及时拆除”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拆违办)组织协调全县违法违章建筑的制止和拆除工作;授权其行使对全县城乡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督查权;对涉及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拆违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问责建议权;具体承办县人民政府对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管辖权有争议的事项;违法建设案件处理的监督规范权;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违法建筑的预防、控制及拆除工作的检查考评权;组织协调整合力量协助乡镇对难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组织协调对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决议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六条拆违职能部门的职责。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三)水利部门负责违反《防洪法》和《水法》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五)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九)职责及分工遵循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可指定牵头执法部门。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镇长任组长,由分管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城建办、国土所、规划所、房管所以及乡镇的其他站所调剂,相对固定常设工作人员3-6名,乡镇人民政府是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以及违法建设的组织拆除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涉拆违职能部门派驻在本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拥有考核不称职建议权和调出建议权。
第三章巡查与督查。
第八条实行城乡建设日常巡查与定期督查相分离,两者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第九条各拆违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开辟群众联防通道,将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在辖区和办公场所,上墙公示防止和控制违法建设的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责任人以及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鼓励群众参与防止违法建设工作。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辖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实行日常巡查分片包干,将区域划分成片,每片明确若干名巡查责任人,对责任片区定期实施防违巡查。片区出现准备建材、拆除旧屋、开挖地基等建设苗头时,巡查责任人正常情况下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发现报告,乡镇和拆违职能部门必须派人当场调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进行劝阻,并制定工作预案,加强跟踪监管,直至消除当事人违建行为,有效降低违法建设的发生率。
第十一条规划、国土、交通、公路、水利等拆违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员,适时和乡镇组织的巡查进行联动、互动,做到及时发现,就地制止,快速反应拆除。各乡镇和各部门巡查中发现或受理举报的违法建设案件应登记建立台账。
第十二条城乡建设督查实行由县拆违办、政务中心牵头负责督查,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工作队,对全县城乡建设开展定期督查。联合督查工作队可分成若干督查组,每15天对城乡建设进行一次督查,和乡镇或部门核对一次台账,督查人员不参与案件办理,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筑及时报告县拆违办,县拆违办应予登记,并建好台帐。对发现的情况及时向乡镇和部门提出限期处理建议,对巡查不力、处置不力的视情况通报。做好追踪督查管理工作,在限期内没有处理到位的,书面报告有权机关按照程序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问责。
第四章执法管理。
第十三条各拆违职能部门在接到举报、上级批办、日常巡查、定期稽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建筑,按职责分工应予以受理,当日或次日派人调查取证、依法依规采取有关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对县城规划区以外的涉嫌违法建筑,法律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法履职;法律未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乡镇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对违法建设先行制止,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县拆违办,相关职能部门应迅速派人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各职能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就拟处罚的内容通报给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各拆违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分工规定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查处违法建设。对管辖违法建设查处和制止有争议的,由县拆违办报县人民政府指定相关单位管辖。
第十六条坚决执行刚性处罚,杜绝以罚代批,以罚代拆。各拆违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的拆违案件,报告县拆违办,需要县拆违办组织会审的,由县拆违办组织集中会审,形成处理意见,由相关部门按意见执行,需经济处罚的,必须经县拆违办确认违法建筑物依法拆除或整改到位,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银行罚款缴纳单复印件报县拆违办,其他相关部门不得就同一事项再作出有罚款种类的处罚,但可责令当事人按决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县城规划区的案件并通报县政务中心;所有罚没所得统一缴纳至县财政,由县财政局与县拆违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对罚没款作出合理的分配比例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拆除管理。
第十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年年底前本辖区内所有违法建筑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建立台帐、上报县拆违办。县乡组织联合会审,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不拆情形的,先处罚后再责令补办手续;对整改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不拆情形的,责令整改,验收合格的依法处罚,然后责令补办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强制拆除。对严重妨碍公众利益的,分批予以强制拆除。
第十八条强制拆除已经建造好的违法建筑由各职能部门依法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组织查处,作为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实施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挪他处。拒不履行的,在强制拆除时,有关职能部门可将物品暂时移挪他处封存保留,并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违法建筑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二十条对接到举报、交办或巡查中发现,有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按下列程序予以制止:
(一)获得信息,二小时内有关部门及乡镇必须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制止;
(二)经确认是违法建筑的,当天必须依法下发停工通知书,封存其现场建筑工具、建筑材料,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不停止施工和拒绝自行拆除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快速强制拆除。
第二十一条加大拆违力度,提高拆违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快速拆违联动机制。
(四)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可调整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确保该项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第二十二条进行集中强制拆违行动时,不论涉及执行哪个部门的强拆决定,相关乡镇和部门都应听从拆违指挥部的指挥和协调,从人、财、物、事上给予全力支持。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建立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考核制度,将拆违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加大拆违工作的考核权重,使防止违法建设、控制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真正成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办事处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十四条县拆违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调研力度,从领导重视、机构运转、案件处理、依法行政、违法建筑拆除量、违建防控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科学的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职能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具体的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对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防控违法建设工作专项考核奖惩。如辖区内存在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当年未被拆除的,分清责任后,有部分责任的,按一处4000元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并承担强拆该处违法建设时2/3的费用;负全部责任的,按一处6000元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并承担强拆该处违法建设时全部的费用;辖区内当年违法建设超过10起且未拆除,需申请县级规模强拆的,除应承担经济责任和强拆费用外,视具体情况,给予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停职待岗、职务调整、降职使用、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第二十六条作为违法建筑执法主体的相关职能部门,每新增一起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未拆除违法建设,分清责任后,有部分责任的每处追究责任金2000元,并应承担该起违法建筑强拆时1/3的费用;负全部责任的,每处追究6000元的责任金,并承担强拆该处违法建设时全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应承担的责任金和强拆费用由县拆违办提供依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财政局从各单位的账户直接划转。
第二十八条所划转的责任金归入拆违奖励与补助基金,由财政设立专户,专项奖励和补助拆违工作开展得好的乡镇;所划转的强拆费用专项用于强拆违法建筑。第二十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的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实施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各单位不履行查处、支持、配合职责;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而推诿或因其他履行职责不力,致使违法建筑未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
第三十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纵容、庇护亲友及他人实施违法建筑的;煽动亲友及他人干扰、妨碍、抗拒或者直接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相关公务活动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供水和供电部门凭规划部门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部门的《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申请人办理供电、供水业务。对私自搭水、搭电的,坚决拆除水电设施,对正在施工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据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通知,采取措施对违法建筑停电、停水。房产部门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办理产权登记。
第三十二条堵和疏应当有机结合,各职能部门在加大控制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的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阳光收费。涉及道路沿线建房的,按《县道路沿线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县城规划区的建设报建审批按相关法律和县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为申请人依法及时快捷的办结审批手续,杜绝被动违法建设的产生。
第三十三条县城规划区域内的拆违工作由县拆违办督查,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国土部门协助,上梅镇和上渡办事处配合;其余区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负责,县涉拆违职能部门配合。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县拆违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需要定制原创文章的朋友请点击需要快速发表文章的朋友请点击公务员之家办的非常成功,极具口碑。在这里,你可以找到最具时事性的文章和最具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当然,因为免费和开源,大家都可以学习、借鉴和共同使用,如果你需要专属于个人的原创文章,请点击以上链接获得专业文秘写作服务,点击以下图标可以分享到你自己空间。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
2017年12月4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牌匾及标识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拆除工程安全、规范、文明、有序的运行,经甲,乙双方商定,就拆除工程订立责任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在牌匾拆除施工过程中外围秩序的管控,防止及解决他人对拆除工程的干涉和阻挡。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乙方法人代表是拆除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
乙方需要和每名施工人员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施工安全事项及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组织施工人员对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进行培训教育,并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应根据拆除的要求,必须制定切实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安排1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现场。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方面的监督。
五、施工人员进入拆除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
带并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进行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采用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规定。
六、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如遇暴力抗法事件,甲方积极联系城管、公安部门配合,出面协调解决。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并向甲方报告。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管线、树木和市政设施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发生伤亡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避免事故发生。
十、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一
※※实心粘土砖厂拆除工作汇报※※在这次实心粘土砖厂拆除治理工作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深化认识入手,严格落实属地治理责任制和街道两委成员包社区制度,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拆除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街道24座砖厂已彻底拆除的1家,已拆除砖机的22家,另外2家业主系回民,通过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已签定拆除协议,11月17日前完成拆除。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印发宣传材料、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达到“五个到户”,即粘土砖厂毁坏耕地、污染环境的危害宣传到户,国家土地和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到户,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决策宣传到户,区委、区政府取缔粘土砖厂的决策部署宣传到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的决心和措施宣传到户。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砖厂业主“两个认识”,即取缔粘土砖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的认识,自觉执行区委、区政府取缔粘土砖厂的决策是顾全大局、造福子孙后代、为罗庄更快更好地发展做贡献的认识。通过广泛宣传,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营造了浓厚氛围,为这次砖厂拆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坚持工作下移,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实行属地治理责任制。在哪个社区地盘上的砖厂,由哪个社区负责拆除,办事处建立了砖厂拆除销号制度,对治理情况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天一通报,拆除一个,销号一个,完不成任务的,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调度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增强了社区干部的压力感、紧迫感。二是实行街道两委成员包社区制度。针对全街道砖厂分布比较分散的实际,以党总支为单位划分了四个区域,街道两委成员分成四个督导组,书记层包组,其他两委成员包点,督促指导各社区开展砖厂拆除工作,并规定督导组“三个不准撤”,即砖厂没有彻底拆除不准撤,拆除后业主思想不稳定不准撤,出现问题解决不好不准撤。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违规门头牌匾及标识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拆除工程安全、规范、文明、有序的运行,经甲,乙双方商定,就xxxxxx办事处辖区内违规门头牌匾、标志、标识的拆除工程订立责任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在牌匾拆除施工过程中外围秩序的管控,防止及解决他人对拆除工程的干涉和阻挡。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乙方法人代表是拆除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乙方需要和每名施工人员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施工安全事项及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组织施工人员对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进行培训教育,并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应根据拆除的要求,必须制定切实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安排1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现场。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方面的监督。
五、施工人员进入拆除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进行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采用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规定。
六、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如遇暴力抗法事件,甲方积极联系城管、公安部门配合,出面协调解决。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并向甲方报告。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管线、树木和市政设施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发生伤亡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避免事故发生。
十、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三
___管理联合执法大队:。
近期以来,坂东镇虽有成立专门的巡逻队和清违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巡查,一经发现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拆除,但由于都是手工拆除,难度大且拆除面小,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力,致使坂东镇违法违规建房之歪风有所漫延。为了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歪风,特请求县清违办组织人员并调用机械协助坂东镇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妥否,请示复。
附件:。
___人民政府。
20__年4月17日。
联系人:毛文桂。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四
合力谋好网箱清理“一盘棋”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立足职能,当好参谋,合力谋好网箱清理“一盘棋”》,下面,我汇报一下我局的三点做法。
调研摸底,制定方案。
坚持通过调研发现问题、了解实情、寻求办法,针对网箱的数量及。
规格、网箱补偿标准、清理程序、清理时限等工作,组织专门班子沉到养殖村、养殖户进行反复调研摸底,及时提出建议方案。
一方面,在确定网箱补偿标准上。我们通过与养殖户进行交流攀谈,深入了解各种不同规格网箱的成本及养殖户的合理诉求,经了解,每个网箱平均成本为300元左右,综合考虑购置、加工、投放等成本以及群众的预期利润等因素,建议每个6米×6米规格的网箱补偿标准为500元,其他较大规格的网箱参照这一标准进行补偿,从而提高了养殖户上交网箱的积极性,有效减少了收缴网箱的工作量。
另一方面,在确定时间节点上。根据最初的实施方案,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为10月底。但根据调研和往年的情况看,每年的6月下旬到10月份是鱼类生长最快的时期,期间,每条成鱼将增加2—3斤,为了确保鱼的生长,养殖户将会分箱,网箱数量将会成几倍增加,不仅会增大清理的难度,还会导致清理成本加倍。同时,如果按照原定时间节点,清理工作将纵贯整个汛期,大量网箱是水库防洪的一大安全隐患。为此,我们准确把握清理工作持续向好的有利形势,适时提出了“5月1日前完成鱼苗销售,6月20日全面完成清理任务”的建议,领导小组及时予以采纳,并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进行部署落实。时间节点的提前成为整个网箱清理“攻坚战”的重要转折点,规避了因分箱而造成的边清边分、越清越多的尴尬境地。据测算,时间节点的提前可减少600万斤成品鱼销售任务,同时也为***水库安全度汛消除了隐患。
二、真帮实联,耕好“责任田”
我局包联**镇**村和**镇**庄村,共涉及养殖户22家,网箱2806个。对照任务,我局确立了举全局之力、聚全局之智,率先启动工作、率先完成任务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局长和精干力量共25人组成的专职工作队伍,实行副局长包村、成员联户。由于养殖户人数少,利益一致,极易“抱团”,特别是时间节点的提前,大部分养殖户对10月底前的预期利益仍抱有希望,等、拖、靠的思想普遍存在。基于此,将工作组成员与局里工作脱钩,坚持每天靠在一线,专下来,深进去,与养殖户面对面交流,明确新的时间节点要求是条硬杠杠、没有“活扣”,使养殖户认识到了早清早主动、早清早受益,等拖靠的思想也逐渐消除。特别是在“五一”这个关键节点,局党组全体成员与工作组成员放弃节假日休息,连续3天与养殖户摽在一起干,由此进一步拉近了与养殖户的距离,建立了感情、增进了互信,加快了养殖户鱼苗销售和网箱清理的速度。针对包联村养殖户缺劳力,又正值春播,售鱼、清网受到影响的实际,我们在组织义务帮工队的同时,又专门挤出2艘28千瓦机船,帮助养殖户拉网、卖鱼。真心实意地帮扶换来养殖户的积极行动,两个村都提前完成了网箱清理任务,共销售鱼苗15万斤,销售成鱼36万斤。
三、同心聚力,共谋“一盘棋”
一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准确信息,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网箱清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调度面上情况,每天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三个多月时间里都没休过一天班。建立起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共通过手机上报信息1500多条次,上报《***水库网箱清理情况》90份;发挥优势,拓宽销售渠道。及时在网络媒体发布销售信息,并与上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接,积极联系外地中介商,共销售各类鱼753.6万斤;按照安全清理的要求,网箱清理办公室组建了18人的应急救援小分队,制定安全预案,备足救援器材,确保一旦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化解。为及时回收网箱,网箱清理办公室组织3辆网箱运输车,深入沿库各村收购点,将近3万个网箱全部运送到网箱回收处,总行程约1.5万公里。同时,为防止网箱再次流入水库出现个别养鱼户冒领补偿款的现象,我们吸取外地网箱清理教训,组织20余名民工对回收的箱体及时进行了分割、破碎。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五
一是违建拆除情况。,省、市对我县下达的“一拆”任务为34万平方米。作为畲乡铁军“拆治归”九大战役的其中一项工作,县里下达到“违法建筑拆除”百日攻坚作战室的违法建筑拆除任务为25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重点点位800个。截至4月底,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0.2万平方米,已经超额完成攻坚任务以及年度任务,“一拆”完成率位居全市首位;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重点点位634个,完成攻坚期任务的80%,违法建筑拆除百日攻坚作战室将全力以赴,5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攻坚期违法建筑重点点位拆除任务。
二是“三改”(城中村、旧住宅、旧厂区)情况。20,省、市对我县下达的“三改”任务为36万平方米,我县自我加压,最终确定“三改”155万平方米的年度任务,现已经完成74.8万平方米,已经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年度任务,预计10月底完成“三改”155万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是拉高标杆,统筹谋划。为有效推进任务落实,我县结合实际情况,把推进违建拆除工作列入“畲乡铁军‘拆治归’百日攻坚的九大战役”之一,谋划了“违法建筑拆除百日攻坚战”,对各乡镇(街道)下达了具体任务,并明确了时间节点,5月底前完成全年34万平米的省拆违考核任务,现已提前完成百日攻坚预期目标。
二是多管齐下,全面推进。誓师大会后,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县主抓三方面工作促进任务落实。其一是抓重点区域(良种场区块)和类型违法建筑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点工程推进等类型违建,强势推进拆除;二是抓楼顶违建和蓝色屋面整治,进一步推进城区和重要干线两侧楼顶违建和蓝色屋面治理;三是依托小城镇综合整治抓违建拆除,通过首批开展小城镇综合整治的8个乡镇,对327个违建点位推进拆除。
三是全面动员,重点击破。为使违建拆除推进更加有力,百日攻坚期间,县“三改一拆”办将城区重点违建、省市级督查的800多个点位,逐一进行交办,安排专人跟进落实,确保违建拆除落地,现已完成634个重点点位拆除。
四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作为此次百日攻坚集中拆违日,实行“一日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两月一点评”,对进度超前、方法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要求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表态;并将每日各乡镇排名公布于微信群,营造形成“晒成绩、比进度”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六
市政府:。
20__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接市规划局函件,发现罗素兰在凯旋东路352-5号危房改建中未按规划要求修建,经调查核实属违章建筑。我局于20__年8月6日对罗素兰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但罗素兰至今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不拆除违章建筑。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请市政府责成我局对罗素兰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当否,请批示!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__年8月27日。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汇报篇十七
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xx镇整村推进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县繁发[2007]30号《繁昌县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方案》、《xx镇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决定依法对xx镇境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强拆行动由xx镇政府牵头组织、镇国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公安、司法、卫生、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强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现场指挥:
领导组下设稳控保卫、劝导、技术界定、清理、登记、救护、宣传、后勤八个工作小组;
稳控保卫小组:xxx兼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及民警、辅警为成员,负责拆违区域不稳定因素的掌控;维护强拆现场秩序,确保强拆工作顺利进行。
劝导小组:镇联系村负责人xxx兼任组长,xxx及联系村机关干部为成员,负责做好强拆户的思想劝导工作。
技术界定小组:xxx兼任组长,负责现场界定拟强拆违法构建物;指导切断被拆除构建物的供水、供电线路;指导监督民工按规定拆除构建物。
清理小组:xxx兼任组长,市容分局执法队员为成员,负责将违法构建物内的物品清理至指定地点。
登记小组:xxx兼任组长,负责清点登记被强拆违法建设内物品。救护小组:镇卫生院xxx兼任组长,成员由2名医务人员组成,携带防护救急药品,负责救治伤员。
宣传小组:xxx兼任组长,xxx为成员,负责现场摄像工作。后勤小组:xxx兼任组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查处范围。
此次查处违法建筑的范围和重点是:自2011年5月1日以来,镇整村推进项目区内,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城镇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搭建物。
三、违法建设认定及拆除程序和责任单位。
(一)线索受理与调查核实。
我镇违法建设线索主要来源于居民举报和各单位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受理、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由受理单位或部门负责做好登记、交办工作。对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工作由镇查违办牵头,各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规领导。
(二)性质界定。
在违法建设调查摸底之后,镇规划区内由建设办、规划区外由国土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参加,通过调阅航拍图纸、户籍情况、房产登记、行政处罚及村(居)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等方面资料,按照规划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界定政策,对违法建设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界定。
(三)公开公示。
对经界定确定为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由镇政府、县执法局、县规划部门(国土部门)按违建户姓名、违建地址、结构、面积、性质等方面,在违法建设聚集点进行公示,也可以在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上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镇政府查违办接受居民咨询投诉,做好解疑答惑,并对仍存在争议的违法建设组织开展复核审议,确保违法建设认定证据确凿,程序到位。
(四)送达通知。
对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违法建设,由镇政府向违建户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为3天),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拆或申请助拆,对拒绝自拆的或逾期不拆除的,由镇政府向违建户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为3天)。
(五)依法拆除。
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自拆又不申请助拆的,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拆。
除,强拆工作在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下,镇国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公安、司法、卫生、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六)建立档案。
违法建设依法拆除后,镇政府要当场或及时拍摄拆除后的现场照片,连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繁昌县违法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永久保存。
(七)回访复查。
违法建设依法拆除后,各村(居)要按照平政(2011)35号文件要求,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巡查与监督,杜绝拆后恢复或重建现象,一经发现违法构建物,立即上报镇查违办。
四、强拆具体要求。
1、所有参加强拆行动的执法部门,凡是有制服的,一律着制服:无制服的,一律佩戴工作证件,并坚持全程参加拆违工作,未经组长或常务组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强拆现场。
2、负责稳控保卫的人员要及时掌控拆违区域群众的思想动态,研判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卫的公安人员要负责维护好拆违现场秩序,并将妨碍执行强拆公务的人员带离强拆现场。
3、负责清理的人员要及时迅速清理违法建设内的物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必要时由xx镇政府提供临时堆放物品场所并负责保管。
4、负责劝导工作的人员要提前一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劝导,对可能发生的恶性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制止。
5、供电所、供水公司各派1人做好拆违现场的断电断水工作。
6、建设办负责雇请10名民工,租用1台挖掘机械、1部货车,统一配发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强拆过程中人员安全。同时,要严把拆违标准,不得出现拆后留有余地的现象,违法建设拆除到位后,要及时拍照取证。
7、集合时间与地点:月日上午在集合,如遇天气等其他原因推迟的,将另行通知。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报:县拆迁拆违指挥分部。
发:各相关单位。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2136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