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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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1-16 03:52:46     小编: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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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管理制度篇一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 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巡查管理制度篇二

一、专人负责、跟踪到底:

1、每户业主上房,由分管经理指定专人做为该户专职负责人;

2、专职负责人从上房、验房、装修巡查、装修验收直至业主搬家,全程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到底。

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

1、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帮助,应态度积极热情服务;

2、对业主装修巡查中,应每天至少到场一次,认真负责全面逐项的进行巡查;

4、出现重大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处理。

二、并按规定填写装修巡查表和业主提示单,拍照留证。

三、装修巡查表填写要求:

1、业主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落实好相关事宜;

2、每天到场一次,每项必查;

3、准确反映业主装修期间状况,特别是涉及安全、防水、公共空间和装修垃圾处理;

4、装修验收结束后,应将巡查表上交公司,保存在业主档案中。

四、物业提示单填写要求:

1、应及时准确的指出业主装修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3、业主提示单一式两联,业主联张贴在业主入户门内后面,拍照留证,存根联和拍照电子版上交公司,保存在业主档案中。

巡查管理制度篇三

1.巡回检查:有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巡回检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图(或巡回检查表),明确检查的设备、项目、周期,对检查结果应认真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2.交接班检查:应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对上班变动过的系统和操作过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部位尤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设备检修的状况和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

3.班中检查: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检查,防止漏项。

4.定期检查:各车间应具体明确的规定检查的设备、项目及时间、周期、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认真执行。

5.特殊检查:除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特殊运行方式,自然条件恶劣等,应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并应按临时规定的措施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及要求执行。

6.设备系统发生严重故障,除按规程的规定进行及时的检查处理外,还应对可能波及的其他有关设备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检查。

7.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8.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和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9.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

(1)巡视周期。电厂运行设备每二小时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电气设备定期巡回检查。

项目内容: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接连接点、触点有无过热现象,发现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音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锅炉运行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内容:

1)水轮机检查:水位是否正常,汽压是否稳定,特别要检查、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警报器、等所有安全附件是否安全、准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操作台上的值班员及值班长,以便引起注意或采取措施,并记入缺陷记录本内。

2)检查调速器情况,注意负荷,检查辅机设备的运转,有无异常现象。

(4)风机检查:

1)电动机及风机轴承温度;

2)油位和冷却水量;

3)内部无磨擦声,地脚螺丝和连螺丝;有无松动;

4)引风机和送风机的振动情况;

5)调整机构是否完好良活;

6)电动机电流正常;

7)设备周围清洁无杂物,照明良好。

(4)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室外设备的周围有无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雾、雨、雪天过后和雷电过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

3)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巡视时应遵守安全规定。

4)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6)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戴绝缘手套。

7)巡回检查中应同时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检查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10.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加强监视,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向班长报告,对威胁运行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班长和专业主管,发现缺陷及处理情况和措施应详细记录缺陷记录本,由专业组长通知检修班组,将通知时间做好组长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11.班长接班前应对机电的主要设备和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掌握其运行方式和运行工况,并应了解运行情况及参数合格与否等。

12.各岗位设立巡回检查记录本,并按巡回检查周期定时填写。

巡查管理制度篇四

规范巡查工作,保障广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适用于保安队员的巡查工作。

3.1保安队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巡查工作。

3.2保安队领班负责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3保安队员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巡查工作。

4.1保安队领班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消防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租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维修队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4.4.2.1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4.4.2.2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4.4.2.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4.4.3.1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4.4.3.2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4.4.3.3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4.4.3.4检查雨水管道是否通畅;

4.4.3.5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4.4.4.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4.4.4.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4.4.4.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4.4.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4.4.5.1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4.4.5.2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3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物管处进行协调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4.5.1.1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4.5.1.2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4.5.1.3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4.5.2.1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4.5.3.1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4.5.3.2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4.5.3.3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4.5.3.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自行车棚、摩托车场:

4.5.4.1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4.5.4.2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4.5.4.3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4.5.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投资广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

4.8巡查空置房。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保安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中》巡查回来后报告保安队主管解决。

4.9.2保安队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4.9.2.1属公共设施设施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2.3属租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租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保安队主管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物业管理处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保安队员工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保安队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巡查管理制度篇五

1、公司每日值班分为经理值班、保安值班,经理值班名单每月1日前下发各部门。

2、公司值班由部门经理担任,代表公司总经理行使职权,负责督查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查保安值班巡逻情况。

3、公司值班经理负责处理各部门的'不安全因素,遇火灾事故必须报告值班总经理,并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和扑救,迅速疏散宾客,使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消控中心每天二十四小时保证二人值班,做好必要的值班记录。

5、发生火灾时,消控中心必须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正确及时处理。

6、值班巡查人员负责对公司内的违章情况,火险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理,发现不能纠正的火险必须立即向公司总值班报告。

7、值班巡查人员每2小时按巡查指定路线巡查,并认真作好巡查记录。

巡查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机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对我县医院管理工作监管的长效性与持续性,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疗机构巡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巡查工作的目的和积极意义:

为切实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能,加强对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发展,防止侵害群众健康及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本着对医院负责、对就医群众负责的态度,来开展此次医疗机构巡查。

在巡查工作中做到对现存的问题查严、查细、查实,以便及时发现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帮助医疗机构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此次巡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二、重点巡查内容:

(一)、医院管理情况:

1、《护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工资发放表、问护士);

2、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3、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部署及开展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4、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2)、护理工作管理情况(看现场、抽查病历、问护士);

(3)、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情况(查看培训记录、现场考核);

5、医院感染管理情况(看现场、随机考核);

6、是否有非法行医情况(查处方、看现场);

7、民生工程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二)、临床用血管理(看现场、抽查输血病历、问实验室工作人员):

1、输血前五项检查开展及登记情况;

2、交叉配血实验开展情况;

3、各项登记制度;

4、标本存储情况;

5、医院输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三)、药事管理情况(查处方、看现场):

3、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情况:药品采购、药品配备、药品养护、药事人员资质情况。

(四)、实验室、手术室、麻醉科建设情况(看现场、问工作人员):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手术室、麻醉科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实验室、手术室、麻醉科建设情况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12年检查情况进行对比,是否按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巡查结果通报

此次巡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评分依据之一,并将结合2012年督查结果进行比较,通过会议将巡查结果现场予以反馈,巡查工作结束后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问题屡查屡在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巡查管理制度篇七

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3.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现场巡查。

4.3.1巡查准备。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生产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重点线路巡查。

4.4.1生产运行部应建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附录二: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发放给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健康安全环保部留存。重点检查区域应确定专职巡查人员和站场负责人员,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稻田、鱼塘和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环保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4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5生产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告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及时更新。

4.5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5米。

安排专人,现场全天安全监护。

如果有动火作业必须健康安全环保部同意批准。

动土作业应确定管道、光缆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础数据,必须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

审批施工方案,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距管道中心线。

5米—50米。

专职巡查人员每天查看,报告其施工进度。

1、不允许爆破作业。

2、在管道周围应建立隔离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距管道中心线。

50米-100米。

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进度及可能的扩展范围。

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报告生产运行部。

4.5.2危害告知。

生产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4.5.3方案审批。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工程技术部的审批认可。

4.5.4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由健康安全环保部与对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并告知生产运行部。如有可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生产运行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监护人员。

施工单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时,由生产运行部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督,必要时工程技术部派人配合;对于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动火作业,健康安全环保部也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公司没有同意的施工应坚决制止。

4.5.5.2施工进度报告。

巡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在日报上反映报告,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4、6.1危害行为报告。

巡查人员或公司任何人员发现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都应立即进行制止,并报告生产运行部。同时巡查人员应向危害活动的实施人员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手册”,讲清其危害后果,劝阻其停止危害活动。巡查人员在上报前应了解:。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

负责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危害实施情况。

4、6.2对于巡查人员劝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应报告生产运行部值班调度,值班调度应安排站场管理人员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收集、获取现场的危害活动证据,制止其危害行为。

4、6.3当站场管理人员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人报告健康安全环保部,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协调公司资源进行处理。

4.6.4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110”进行处理。

4.7.1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生产运行部应在每天的日报中反映报告。

4.7.2巡查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记录”,生产运行部应进行检查其填写的严谨性和真实性。

4.8教育培训。

生产运行部每月应组织一次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线路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记录填写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巡查技能和责任心,确保巡线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培训活动应建立记录。

4.9考核。

4.9.1生产运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巡查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4.9.2生产运行部应对外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订细致的考核办法。对于巡查工作不细致和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巡查,或巡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以及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劝阻、推委职责的,应进行经济考核。

4.9.3对于已造成管道损坏事实、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应报告综合管理部给予辞退。

5.1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

5.2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

巡查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及保安白天值班,晚上由门卫值班,负责节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处理。

二、正常上课期间每天安排学校保安及门卫值班。采用白天和夜晚分管制。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保持警惕,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值班任务的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岗位。

(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巡查管理制度篇九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它值班教师调好时间,或交代好有关职责由其它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

三、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映情况的。登记以及其它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等工作,每天要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四、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五、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主要的来电或来访情况、无法处理的偶发事项,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六、要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值班任务后,要在当天交接班时把有关值班材料填好放到值班室。不准把材料遗失,影响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120或119。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

为确保市辖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配合各养护部门、各产权单位共同搞好市政设施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设施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市管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城建检查大队和局规划股两个部门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实现“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桥梁牢固、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3、编制道路部分的月度正常养护计划和年度专项养护维修计划,并配合有关养护部门实施维修计划项目。

2、区管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和隧道设施、城市排水渠箱和市管河涌设施;

3、区管道路的路牌;

4、附带巡查区管道路以内的其他设施井盖,如供电、电信井盖等。

路面烂凼、烂板、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伸缩缝损坏、栏杆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溢流等、园林绿化的缺损、供水管道漏水、燃气设施缺损。

3、负责市郊边远路段的人行道和慢车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

5、河涌、渠箱巡查人员——负责市政管辖的河涌、渠箱及其维护地带的设施巡查工作;

6、桥梁设施巡查人员——主要负责对各市管路外的市辖桥梁设施平日的巡查工作,非市管道路范围内的桥梁,每周进行巡查一遍。

3、大队队员——负责整理每日的《市政设施巡查录表》,将资料分类归档;并负责与外单位(如:110台、电信、供电等)的联络和巡查队的内勤工作。

根据市政设施的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若干种类型,并对应有若干种《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根据“巡查工作记录”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资料员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经审核后转送至有关部门。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1、因以下原因被投诉不属于失职:

(3)市政设施功能受损较大,已向上级书面报告而未确定处理方案的。

2、失职与否由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后报养护所领导班子确定。

广西《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一

1、尾矿库安全检查组织形式分为公司级、车间(选厂)级、班组级安全检查及定期观测等,负责检查的人员由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尾矿工担任,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2、安环部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地质测量部负责组织尾矿库的定期监测,选矿厂负责尾矿库日常管理及组织车间级检查,尾矿工负责尾矿库的日常检查。

3、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地质测量部、选矿厂、机动能源部、基建部参加,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1)。

4、选矿厂检查:由选厂负责。选厂分管尾矿库厂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输送,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2)。

5、班组级检查:巡管工和尾矿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主要检查尾矿排放设施、上坝公路、坝肩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库水位及坝体等状况(检查表见附表3)。

6、汛期,排洪设施应派专人检查、维护,防止漂浮物淤堵。

7、尾矿库观测内容和要求:

(1)由尾矿工负责定期观测:库水位、水边线,干滩长度(目测值)。

(2)由地质测量部负责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尾矿坝堆积坡比、滩顶、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汛期、暴雨期间和水位异常波动时应增加观测次数。

(3)尾矿库观测内容:坝的外坡坡比(每年至少一次);坝体位移(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超高(每月一次);尾矿库库区水位(每天一次);尾矿库干滩长度、坡度、滩顶、坝顶高程(每季至少一次)。

8、隐患整改: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的渠道。以书面的形式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为:整改项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方法等。

(2)班组、选厂按“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定整改资金)、“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选厂,凡选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对照《隐患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选厂自身不能解决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指定责任人落实。

(3)隐患整改完后,选厂应形成整改反馈意见,及时告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复查、验收、销号。

9、执行检查的人员须进行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10、检查人员须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名,安全检查表应保存备查。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为确保幼儿园内部安全,建立由园长带班的值班、巡查制度,白天值班、巡查由保安人员负责,晚上值班巡查由护校队负责。

二、值班、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请假,替班人员要履行值班、巡查人员职责。

三、值班人员应切实维护幼儿园内部秩序,确保幼儿园安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督促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2.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顿,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维护幼儿园内部治安秩序,积极协调各类纠纷、制止发生在幼儿园内部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处置工作。

4.检查内部治安防范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建设工作。

5.如发生突发治安事件,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和公安机关。

6.完成幼儿园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值班、巡查人员要保持警惕,加强戒备,防止坏人袭击、破坏。

五、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三

督查项目监理机构“独立、客观、科学、公正、诚信”的。开展工作。

对所辖项目每月月底前定期检查一次,要求全面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1、每周必须到所辖项目巡视一次;

2、执行巡视记录表,检查不少于三十点。

检查项目总监及监理机构对项目的合法性是否检查、对不合法行为是否采取有效(书面)措施。

重点检查:

1、施工许可证;

2、专业工程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3、是否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

4、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资格;

5、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

一般检查:

1、计划立项批文;

2、投资许可证;

3、规划许可证;

4、是否按规定招标;

5、参建单位是否有违章行为;

6、总包、分包是否合法;

7、其它。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旁站是否按要求执行,记录份数;

3、监理日志;

4、监理人员的巡视检查记录、份数;

5、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份数、编号。

一般检查:

1、预控计划是否有;

2、旁站监理方案是否有;

3、监理资料b、c表;

4、材料(成品、半成品)报审,是否见证送检,多少次;

5、隐蔽验收是否及时,签章是否规范;

6、是否及时检查质量控制资料;

7、质量事故是否如实、及时上报;

8、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书面资料);

9、施工方案是否及时审批;

10、工程验收是否及时;

11、图纸及变更是否熟悉,现场测问;

12、其它。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安全施工方案是否审批;

3、安全检查记录份数;

4、安全整改通知单份数。

一般检查:

1、预控计划是否有;

2、现场安全警示牌;

3、安全事故是否及时处理;

4、文明施工预控函件份数;

5、现场是否封闭管理;

6、现场防火有无预控函件;

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有无预控函件;

8、有无防暑、防毒预控函件;

9、其它。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工期滞后有无采取措施,函件份数;

3、进度控制图是否上墙。

一般检查:

1、各阶段的进度预控点是否明确;

2、预控计划是否有;

3、工程形象进度;

4、工程是否按计划进行;

5、工期滞后有无原因分析。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进度款是否按合同审批;

3、进度款是否在一周内审批完成,未完成是否向业主,承包商发函说明;

4、节约投资的合理化建议;

5、确认的函件份数。

一般检查:

1、阶段投资控制点是否明确;

2、预控计划是否有。

重点检查:

1、工程会议纪要是否按时发出;

2、晨会是否正常召开,检查记录;

3、上班是否佩带工作牌;

4、“独立、客观、科学、公正、诚信”是否上墙;

5、平面图、进度控制表、晴雨表、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卫生值日表是否上墙。

一般检查:

1、办公室是否整洁、卫生;

2、是否有穿拖鞋、短裤上班,打电脑游戏、打电话聊天、上网等不良行为;

3、上工地是否戴安全帽,女同志有无穿高跟鞋;

4、工地是否有配合细则;

5、监理细则是否按要求编写;

6、技术参数是否按要求编写;

7、监理通讯是否按时下发。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四

通过深入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巡查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个人),严防烟花爆竹生产死灰复燃,巩固“退烟”工作成果,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各村职责

各原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村两委都是烟花爆竹巡查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巡查监管的措施和责任。

1、做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烟花爆竹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群防群治共抓平安的社会氛围。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的“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监管台帐,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农户签定好责任状,对重点对象(原来从事过非法生产现在又可能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的)严密注视其动向,防止其从事非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烟花爆竹“专盯”责任体系。

4、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场所,严防死灰复燃。

(二)巡查责任人职责

镇村两级干部都是巡查监管的具体责任人,对所挂钩的三十余户农户负巡查监管责任。

1、向所挂钩的农户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2、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排查登记。开展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活动,对辖区内从事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及可疑人员要逐一登记,每周见面巡查一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增加排查、检查、巡查频次,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协助查处,后到镇政府综合办填写巡查情况通报到公安派出所备份。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十方公安派出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调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2、巡查责任人奖励制度。在巡查中查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并报公安机关查实的,对巡查责任人每例发给巡查经费500元,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追究刑责人数每人对巡查责任人发给工作经费5000元。

3、镇村干部的要求: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监管巡查工作不作为,不主动,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群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按县里要求期限,村两委干部停职,专抓烟花爆竹巡查工作,到期退出要求仍未落实到位的,按相关程序给予免职或停职。所有烟花爆竹巡查责任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对因巡查不到位,所挂户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对巡查责任人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如果所挂户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相关程序,给予责任人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从重从快惩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深挖源头,认真查清黑火药、引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追根溯源,涉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五

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

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3现场巡查

4.3.3生产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重点线路巡查

4.4.4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5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5米

安排专人,现场全天安全监护

如果有动火作业必须健康安全环保部同意批准、

动土作业应确定管道、光缆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础数据,必须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

审批施工方案,签定安全生产协议、距管道中心线5米―50米

专职巡查人员每天查看,报告其施工进度

1、不允许爆破作业

2、在管道周围应建立隔离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距管道中心线

50米―100米

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进度及可能的扩展范围

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报告生产运行部

4.5、2危害告知

生产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4.5.3 方案审批

4.5.4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4.5.5施工过程管理

生产运行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监护人员

4.5.5、2施工进度报告

4.6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报告

4. 6.1危害行为报告

巡查人员或公司任何人员发现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都应立即进行制止,并报告生产运行部、同时巡查人员应向危害活动的实施人员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手册”,讲清其危害后果,劝阻其停止危害活动、巡查人员在上报前应了解: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

负责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危害实施情况

4.6.4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110”进行处理

4.7巡查记录

4.8教育培训

4.9考核

4.9.1生产运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巡查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5记录

5.1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

5.2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切实保障我市市政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市政设施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市政设施巡查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市政设施巡查管理水平,做到科学、规范、精细化管理,确保市城区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紧紧围绕“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总目标,按照道路平整、排水畅通、设施完善的工作标准,突出重点,科学谋划,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对我市城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市政工程事务中心负责实施处理,并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同时对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记录、整理、分类、归档。

负责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等。具体包括:路面破损、沉降、坑洞、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下沉、路灯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管溢流等内容。

对巡查中发现的市政设施的正常破损,应及时照相取证,根据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若干种类型,并对应填入当日的巡查日志。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根据巡查日志填写维修登记表。并由专人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维修队伍依据具体情况及时将破损市政设施维修完毕后,再照相取证说明维修完毕。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作为填写维修登记表的依据。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报告局主管领导进行批示,并及时抢修。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七

及时发现和解决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指导全省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全省上下的贯彻实施,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巡查内容。

每次巡查的内容应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重点是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机构内部建设,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活动等情况。

三、巡查方式。

1、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省招标办将会同驻省建设厅监察室每半年组织1次定期巡查,并结合日常工作需要随时组织不定期巡查。各省辖市招标办也应结合本地实际,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巡查,每次巡查情况书面报省招标办备案。

2、受查单位及项目随机确定。为准确把握各地实际,保证巡查工作成效,受查单位及工程项目应随机抽查确定,不预先告知。

3、巡查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抽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巡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安排时间将巡查情况向受查单位进行反馈。

四、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应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操作不规范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2、有关巡查情况应通过本地“建设工程招标网”向社会公示,并作为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3、各地在落实招投标巡查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招标办联系。

五、第一次巡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下旬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

(二)巡查分组和人员组成。

本次巡查拟分苏南、苏中、苏北3个组同时进行。具体分组情况、人员组成、抽查市、县(市、区)、抵达各地的'时间、日程安排由各组组长提前另行通知。

(三)巡查内容。

本次巡查的重点是今年1—6月份全省各地招标办和交易中心日常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1、机构建设、日常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2、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新对策和新举措;

3、中标后续管理工作情况;

4、招投标监管和交易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巡查活动安排。

1、听取受查市(县)今年上半年情况汇报,以及对省招标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现场考察招标办和交易中心有关内部管理和硬件建设等方面情况;

3、抽查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情况;

4、向受查市(县)反馈本次抽查的初步意见。

(五)有关要求。

1、收到本通知后,各地应尽快落实相关准备,并于7月25日以前做好今年上半年招投标项目清单、资料归档和工作总结。

2、巡查用表中除与具体抽查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请各地自行填写,届时交巡查小组核查。

3、各地应及时通知抽查到的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场,配合检查。

巡查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保持原有的结构、外形,加强对室内装修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监督好室内装修工作,使业主的装修情况及时得到反馈和监控,减少违规、违章装修,特制定装修巡查规定:

一、维修员对自已责任范围内的装修户实行每日一至二次的巡查。

二、巡查内容:

a、装修队必须将审批过的装修申请表贴于装修房间的外门上,以便管理人员巡查装修。

b、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要求补办手续。

c、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住户)的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d、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按违章管理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三、巡查记录:

a、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定的新情况,应详细记录下来,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征求项目经理意见。

b、业主(住户)超出申报范围,维修员应及时记录下来,并督促业主(住户)办理增报手续。

c、业主(住户)因故不能前来时,但超出申报范围并且不属违章的,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办增报手续,填写“室内装修增加项目申报表”,以确保验收时申报范围与实际相符。

四、维修员发现装修队在公共地方堆放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占用场地超过半小时的,按装修违章项目处罚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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