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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一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础。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公章:公章:
货物出口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二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http://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落实产品定单,负责与外商的技术、商务谈判,确定产品的技术标准、价
格及交货日期;若因工厂产品质量问题与外商产生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3、 根据外商的技术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产加工,负责产品的品质、数量、
包装达到国外客户要求的标准,按时交付出口货物,组织运输,并协助乙
方完成产品的商检(如有需要)及出口报关等工作;
4、 对货物进行仔细全面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的检验,签发和提供出口
货物的厂检证明及其他出口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5、 所供货物必须由制造商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
防震、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甲方包装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
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
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理协议书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 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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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三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塑料制品商品(具体货物品名金额以每票报关单为准)的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理方式:
1、代理费计算方式:
a. 甲方按出口收汇额(报关金额)每美元收取人民币 0.08圆的代理费。
2、结算方式:
a、甲方在收到每票的出口结汇银行水单后,将银行牌价部分,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书及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发票(须认证合格),将人民币付至乙方指定的供货单位。其余部分待乙方提供下列全套出口退税所需单证并结清工厂货款后给予结清。
c.由于乙方提供的单证不符合国税部门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后,并根据当日银行外汇牌价,根据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在一到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款项代乙方划转供货工厂。
3、甲方在代理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有关国际惯例。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洽谈业务,订立《外销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
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供货商与甲方签定的《购销合同》仅供报关或报检用,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供货商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甲方无需承担购销合同的法律责任。
4、为实现本代理协议,乙方从甲方获得的盖有甲方公章的委托商检、报关、运输等单据和收购合同仅供履行本出口代理协议商检、报关、开票等专用,乙方不得利用这些单据和收购合同作其它任何用途。乙方指定工厂开具抬头为甲方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不与工厂发生任何债权债务关系。若工厂利用上述单据和合同向甲方要求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供货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甲方办理退税过程中,国税部门要求发函调查时,原则上不垫付退税款,若需要垫付退税款,则需要增值税发票开具方出具承诺书来保证增值税发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若国税部门发函后发票有问题导致无法退税,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须无条件三个工作日内退回甲方垫付的退税款,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5、乙方从出货之日起70天内,必须负责将与出口相对应的外汇收入汇入甲方帐户结汇核销(远期收汇或远期信用证须出具相关证明,以便甲方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否则导致无法退税的情况将由乙方承担损失和责任)
6、出口所发生的国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特别是乙方委托货代公司出运时,必须在托运单上注明甲方仅为出口代理方,海运费,内陆包干费均由乙方自理。这些费用如系甲方垫付,甲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
7、乙方对核销单,退税单等单证,须自出口之日按下列时间退还:
1)宁波口岸30天; 2)上海口岸60天; 3)其它口岸60天。
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退单,可能导致退税时效过期,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补偿甲方可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出口的商品及提供的所有单证,须符合法律和国际惯例及知识产权等规定,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由此造成不能退税的由乙方承担。由上述事项所引起的各种纠纷或与第三者交涉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为,致使甲方因此违反海关、商检、税收等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政策,规定,指令等,除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外,另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有关部门罚款数五倍以上的款项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若甲方不得不依生效的行政、司法文书或仲裁裁决书先行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经济损失按实计算,商誉损失最低按有关部门罚款数的五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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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四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采购、出口商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国外买方签订外销合同。乙方承诺,在收到国外买方的货款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汇款金额不超过结汇额。
二、货款计算:乙方按照出口商品的人民币增值税发票金额的向甲方收取代理费,每票最低元,。
甲方或甲方要求其指定的工厂,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乙方可以代为办理相关退税手续,时间一般为3个月:(1)货物顺利报关和出口;(2)乙方收到甲方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乙方收到国外买方的全额外汇货款。乙方承诺在收到退税款后二个工作日内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可证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在向甲方付款时扣除。由于国外买方系甲方指定,乙方不对国外买方的付款做出保证,也不承担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的最终付款责任。如发生国外买方延迟付款,或甲方指定的国内供应商违约等行为,任何乙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对于国外买方出现延迟付款等违约行为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催讨,并可无限期延迟向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付款,直至收到上述全额外汇款项。
单记载出运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交乙方。甲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供乙方向海关申报。甲方保证出口产品的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货物出口后,甲方负责及时收回外汇货款。
如发生下述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在上述日期内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导致无法退税;(2)甲方或者甲方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向海关申报出口和无法退税的;(3)甲方指定及安排的出口产品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未能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或质量、包装、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而引起对外理赔争议及法律纠纷;(4)货物出口后,无法收回外汇货款的导致无法退税的。
从,甲方按调整后的政策,相应支付给乙方费用、税金等。
更不能以谋取自身利益为目的,而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和甲方的国外客户联系洽谈业务。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五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总页数:2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 1 %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 、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 、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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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协议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授权范围: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办理与出口有关的事务,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授权范围包括:代为签订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代为办理与货物出口有关的报关、检验、运输、保险、收汇、核销等手续。
二、甲方的义务:
2.甲方在收到退税单据30天内办理外汇核销及未退税证明;
3.甲方在结汇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汇余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货源、货物集港等事宜;
2.乙方确保全套货运和结汇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报关所需的资料;
4.外商因出口质量、数量等原因提出仲裁或索赔,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担此项业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结算。
1.甲方收取乙方合同金额的1%(人民币汇率以结算当天为准)做为代理费;(军品出口代理另加1%,手册代理另加1%)。
2.支付报酬的时间和方式:在外汇到甲方帐上支付乙方购货款之前受偿。
3.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上述报酬,甲方有权中止履行代理出口的义务或者有权在出口收汇款中优先受偿。如因委托人或者外商不履行其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乙方仍应当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报酬。
五.甲乙双方同意在充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长期友好合作。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为贰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该项合作,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在今后具体的业务中写上结局,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协议具体订单以乙方出具的委托函为准,乙方需提前10个工作日出具委托函,作为此协议的附件,此委托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以 市 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 ,但每票不低于 佰元整,不高于 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有效期:2011年07月01日至2012年06月30日。
2、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3、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4、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5、甲方提供乙方进出口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无需收付汇)的相关关务所需的单证。
二、乙方责任义务:
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4、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或货值金额的千分之1,但每票不低于(rmb)350元整,不高于(rmb)3000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除外)。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九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十
甲方(委托方):乙方(代理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乙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甲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甲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甲方作为乙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甲方以乙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乙方应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1、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1、乙方同甲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甲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乙方同意。
2、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甲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乙方负责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乙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甲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甲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甲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1、对乙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乙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乙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甲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甲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乙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乙方。交于乙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甲方必须在出口后_____个月内保证乙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_____个月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_____天内交于乙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_____天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_____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乙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_____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必须退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其他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1、甲方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4、乙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甲方开给乙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方式下:乙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2)在c和托收方式下,乙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xx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乙方还是甲方制作的必须通过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甲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乙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甲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乙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十一
甲方(出口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_____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_____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_____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_____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_____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_____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费用及货款支付
1、乙方承担甲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2)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六、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十二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总页数: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当前页码 - 1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页码 - 2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_____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_____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_____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_____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_____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_____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__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 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 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http://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 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十三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xx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审核协议篇十四
协议乙方:代理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
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其中港段的主要销售费用及标准是:
中旅理货费:
运杂费:
铁路起卸费:
港段驳运费:
押卡管理费:
代销栏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中列明)。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在3-5个工作日内结汇给甲方。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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