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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20-年,-街道为进一步巩固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落实环境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府“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有关精神和《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街道的辖区管理主体作用,按照市区城市环境管理总体要求,已全面完成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对街道下达20-年城市环境长效管理主要任务,现汇报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城市环境管理若干规定》,全面履行《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所确定的市容卫生管理职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及时调整街道环境管理网络和街道争创市环境卫生红旗街道、城市管理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街道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计划。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街道为核心、单位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成效。
2、全面负责对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健全了组织网络,落实目标责任制,“市容环卫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落实工作由街道城管协管队独立完成。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根据街道辖区范围,对主次干道沿街单位情况进行逐一登记,1250家经营户全部更换“市容环卫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建立基础台帐。坚持每日巡视制度,加强每月对“市容环卫责任制”单位检查考评,对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了“市容环卫责任制”管理的落实。
3、为进一步推动街巷、新村卫生保洁的长效化管理,提高桃花坞地区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3月29日街道召集街巷新村保洁承包单位、社区卫生主任、协管中队组长近30人,对一年多来街巷保洁市场化运作情况进行座谈。5月12日街道举行“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招聘情况介绍会,平江区城管局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30余人参加了介绍会。街道向与会者介绍了《桃花坞街道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重点介绍了《桃花坞街道街巷新村道路市场化运作保洁方案》各标段区域范围、工作任务和要求、考核办法等,并对各标段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为全区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招标作好了全面准备工作。6月1日,在中街路社区举行保洁工作交接仪式,自此,街道街巷新村道路三个标段12个社区保洁市场化运作全面推开。
4、以文明创建为动力,扩大城管综合整治宣传层面。街道先后3次召开“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在中街路、花驳岸设立宣传站,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7条,宣传板48块,发放“洁净家园、美化城市、人人有责”告居民书5000份,各类宣传资料1000份,市民健康知识读本500份,并请社区老年演出队现场表演腰鼓、文艺节目。动员社区居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清垃圾、清乱堆乱放、清乱涂乱贴、清无证摊点,珍惜环境,爱护家园,爱护绿化,爱护河道,爱护公共设施。经过三个月的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无证摊点、清乱堆乱放、清乱涂乱贴)活动和废品收购站店外设摊整治工作,全方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四至六月份共清理街巷63条;清除无主垃圾1150元包车、乱涂乱贴14030处、乱堆放3处;清理无证摊点123处;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违章搭建10平方米、乱拉横幅3条;并会同平江公安治安大队、工商、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内13家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站逐一清理,扣称秆、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严重污染物品并责令限时进行整改,还居民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下半年又开展了“爱平江、爱社区、爱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继续集中开展艺圃周边九条街巷成块连片“洁齐美”小区的环境整治活动,继续抓好开展对中街路、养育巷示范精品路支巷进伸20米街巷的环境整治和加强了对庙桥市场、马医科菜市场、吴趋坊疏导点周边地区夫证摊点、乱堆放清理活动,以及集中开展对各社区街巷的环境整治“四清”活动。通过全方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创造了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和适合人居的城市环境。
5、市容环境卫生红旗街道和“洁齐美”街巷的创建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街道利用由平江区财政拨款,平江区房管局对一些破、旧、老、危房全面修缮、解危契机,在艺圃周边刘家浜社区的石塔横街、周王庙弄、宝林寺前、大马堂、五爱巷;西中市社区的十间廊屋、文衙弄、赛儿巷、天库前等九条街巷成块连片创建“洁、齐、美”街巷。针对吴趋坊、宝林寺前、天库前绿化缺损、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溢、垃圾清运不彻底等问题,街道城市管理科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综合整治,目前,街巷路面整洁,无垃圾杂物;路面硬化,墙体洁净,无坑洼积水,无卫生死角;环境卫生责任明确,落实到位;路面畅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涂贴、乱设摊、乱吊挂、乱占道现象;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垃圾入箱、清运及时;绿地、树木养护良好,无枯树、残缺,无成片裸地,绿地内卫生整洁吸“洁章美”街巷的宣传告示牌。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环境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6、及时化解矛盾,搞好重点、窗口地区和突出难点问题的整治。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并转入长效管理;整治流动摊担3000余个;开展大规模夜排档整治宣传行动1次并长期值勤管理,教育、制止店外经营违章户10000余家。继续开展对乱桂横幅、乱设广告、乱涂乱贴等的整治。上半年共处理乱涂乱贴16000万余处。街道城管协管员综合考评成绩始终名列全区第一名。
7、积极配合开展创建市容环境管理示范路工作。3月4日上午在中街路设立宣传站,开展创建中街路、养育巷“示范、精品路”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和沿街单位宣传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就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做了详细介绍,解答了关于如何进行户外广告设置,如何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以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等问题。这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3条,宣传牌24块,发出发出宣传材料500份。
8、强化辖区内施工场地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辖区内施工场地儿童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按规定围栏作业,做到不占道堆放、无积存建筑垃圾、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做好对施工单位进行噪音监测(每二天审批一次)。
9、开展健康教育、建设健康城市。开展了单位、社区环境卫生竞赛活动,与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成了单位、社区建设健康城市基线调查和20-年建设健康城市自我评估。各社区每月举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街道每月组织单位、社区环境卫生互查活动和定季度更换环境卫生宣传橱窗内容。-街道(健康机关)、中医院(健康医院)、丽都大酒店(健康宾馆)获得苏州市20-年度建设健康先进单位;学士社区(健康社区)获得先进社区称号。
10、积极开展市、区安全卫生小区创建达标活动。街道围绕“创安全文明卫生大院”主题活动,发动居民自己动手做到绿化、美化家园,全街道已建成市区安全文明卫生大院107个。加强了对城市道路绿化和小区绿化的补栽、修剪、浇水、打药、除虫等日常养护工作的力度。另外,为保障社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辖区内的枯危危树木进行全面普查,对查出的36棵枯危树木进行修剪,砍伐2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泡洞树,基本解决了辖区内的枯危树木,给居民一个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11、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亮化灯光,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为市民提供整洁优美环境的.批示精神,根据平江区建筑景观照明照明任务分解书确定,涉及我街道辖区的单位有七家:平四路南建筑、水城客栈(平门闸)、苏州市航运公司、阁云楼、丽都大酒店(中国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和苏州人才市场。为搞好辖区范围内的街景灯光,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街景灯光建设工作小组,积极配合督促各有关建设单位按期完成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及接电、验收工作,确保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亮灯。
12、巩固、提高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年初,街道与辖区各单位签订了卫生、环保目标责任书,坚持“条块结合”原则,不断强化“属地管理”的工作职能,对长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开展了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卫生红旗竞赛活动,年有计划、月有考核、日有检查、工作有成效,在环境管理中做到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台帐资料齐全,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管理网络,年初与街道辖区单位签订了《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门内、门外达标,并开展了“单位卫生流动红旗”竞赛,每月定期召开联防片活动,并对各单位进行卫生普查一次,发挥单位卫生联防片的作用,加强自查与互查,单位卫生资料齐全,促进了单位卫生管理,使辖区单位的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13、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饮用水井的消毒工作,辖区内共有饮用水井66只,井水消毒率达100%,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辖区内无肠道传染病爆发流行。
14、依法开展除四害工作。根据市爱卫会通知精神,开展了春季灭鼠和露头蚊蝇消杀统一活动、夏季灭蟑活动。春、冬季共投药912公斤,设置鼠夹3050只,鼠笼1177只(次),合理设置固定的毒饵箱615只,发放灭蟑净片15箱。将药物分发至各社区、单位,切实加强除害防病的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单位宣传灭鼠消杀蚊蝇、蟑螂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以及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切实做好严防误食鼠药和一旦误食中毒后如何解毒的宣传工作。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与杂物,采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水分杀方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顺利通过10月19——21日省爱卫会组织的灭蟑螂先进城市期满3年的复查,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加快健康城市的建设步伐,根据市区爱卫会工作部署,街道城市管理科积极应对,于10月12日召开辖区单位卫生联防片、社区卫生会议,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责任,真正做到“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方法、统一行动,详细布置了灭蟑迎检要求;在社区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市民群众人人动手,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以整治环境为主,消灭各类“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强化各类消杀措施,真正做到“四个结合”:治本与治标、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药物与器械、突击与经常相结合。于10月16日又对推荐复查单位进行预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进,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真正做到“四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确保通过省灭蟑螂先进城市复查。全街道辖区内共有垃圾箱(桶)286只,今年重点更换了通和新村垃圾桶25只,石幢新村垃圾桶6只,铁路新村垃圾桶6只,建筑新村垃圾桶4只。垃圾箱设施完好,每二天清洗一次,保证箱体内外整洁,周围无积污;垃圾入箱,日产日清,清运及时;居民小区内化粪池、窨井、阴沟设施完好,无污水溢流。15、认真做好城管信访工作。为使政府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沟通。街道办事处坚持把抓好人大代表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履行公开承诺的内容。今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00多件(次),总体内容均围绕着环境卫生、烟尘、躁声污染、违章搭建等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首先做好调查工作,再进行协调,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结案率达100%。
今后主要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保持市容环境卫生长治久洁。
2、继续加强对无证、流动摊贩的清理,以及重点马医科市场、庙桥市场、西街、下塘街、第四中学等周边地区管理。
3、进一步健全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四级网络,各行其司、各负其责,加强对街巷新村道路保洁质量的检查考核,做到二个结合:一是结合创“红旗街道”、“红旗社区”、“洁齐美”街巷标准和“市容环境责任制”要求进行;二是结合社区街巷新村市场化运作检查考核标准进行,以确保全街道辖区环境卫生状态长治久洁。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20-年上半年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社区、村社区、村及辖区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下,我办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现就上半年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简要汇报:
一、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一是保证节会期间市容环境面貌。为了以整洁优美的城市形象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国际马拉松比赛、第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街道组织各社区、各村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对东岗东路、东岗立交桥、店子街、雁儿湾路、辖区单位和楼群院落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小广告进行日常清理和保洁。同时组织各社区将辖区内沿街537家门店卷闸门统一喷绘,清除垃圾524吨,清除非法小广告1347张,清除乱堆乱放杂物36处,擦洗公共设施12处,包括低保人员、综治员、社区工作人员、机关干部、包街单位职工在内的3000余人次参加此次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东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实施“制度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努力改善全街道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空间。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制定《东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分片责任包干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包片股室和责任单位捆绑式考核。进一步加强东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制度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模式。
三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我街道上半年共处理数字化案卷1780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1760件,并将未完成案卷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为下半年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扎实有效的开展绿化工作。我街年初就制定了全年绿化工作计划,半年来完成盆花摆放20-盆,垂直绿化1处,新增绿地5亩,植树6055棵。3月12日植树节,还组织辖区军民开展“万众一心创建文明城市,全民动员绿化家园”主题活动。辖区单位工作人员、部队官兵,街道、社区干部、居民志愿者,共1500余人参加了绿化、美化家园活动,给东岗东路、雁儿湾路、店子街路等主次干道两侧清理树穴3156处,对树木松土浇水2860棵,清理树干乱贴乱画现象53处,共悬挂大型宣传条幅10副,出黑板报23块,提升了辖区居民热爱城市,绿化美化家园,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称赞。
二、加强培训,扎实开展人畜免疫工作。
一是按要求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东岗街道20-年计免工作安排》,除全面完成基础免疫工作外,还开展了村委会、社区主任、各接种点医生进行计免、安全注射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传染病的防治等工作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上半年共办理儿童接种免疫本347本。
二是积极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社区、各村对本辖区的猪、牛、羊、鸡、鸽、鸟、鸭等养殖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防治口啼疫工作中:春季排摸猪、牛、羊共14户,345头,已免疫255头。在防治禽流感工作中春季排摸鸡、鸽、珍禽、鸭共计77户,已免疫5058只,免疫率100%。顺利通过市区动物免疫检查工作。
三、健康教育工作及妇幼保健工作。
年初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成立街道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了街道、社区(村)、辖区单位三级健教、妇幼保健网络。利用黑板报、讲座、问卷调查、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居民群众、学生广泛宣传健康教育及妇幼保健知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四、危旧房屋改造审核工作。
针对年后开春,辖区居民和村民开始翻建房屋的实际情况,我办加大了对违章建筑的`巡查力度。同时对按程序在我办申请翻建的居民,派专人进行实地勘查,认真核对身份证明及房屋、土地证书,上半年共审核危旧房屋改造1宗,确保辖区无违章在建建设。
五、突发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我辖区地处地址灾害多发地区,桃树坪、东岗小街、长城村等处更是地质灾害频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范的相关制度措施执行,并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东岗街道防汛预案》,安排干部防汛值班,遇有雨天等自然灾害频发天气,及时掌握辖区情况,防患于未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为实现我市建设“山水镁都-文化商城”的战略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力度,占道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这一难点问题,全局执法人员本着“重点街路管死、日常巡查区域管严、偏远区域有效控制”的原则,采取定岗定位管理和往返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节假日不休息,早、中、晚加班,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管理。共进行集中清理行动15次,警告店外店、马路工厂等700多户次,清理马路流动商贩2000多人次,纠正各类违章行为600多人次,教育训诫300多人次,处罚800人次,查处扰民的加工作坊、自唱厅、烧烤店等265家,没收高音小喇叭54个。特别针对各学校、医院反映的门前“三乱”问题,各大队按照局党委指示,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上放学期间站岗值勤,确保人流高峰期这些学校门前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通畅以及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时,“门前五包”办公室树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思想,积极探索“管理+商户”共建共管模式,促进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并积极与公安巡警、交警、工商局等“门前五包”成员单位联系协调、联动配合,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下达警告通知单64家,处罚32家。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点、热点、突发性问题。
(二)加快建设餐饮商业街。
年初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餐饮商业街的规划蓝图,以及现代化标志物、跨街霓虹灯彩虹门等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工作;研究制定了《餐饮商业街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并上报市发展改革局。3月23日,我局收到发展改革局的立项批文。之后两日内,我局完善了招投标所需要的全部相关材料,并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3月25日,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正式介入该工程的招投标前期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开》之日到最终公开招标,整个过程共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其间,各相关部门于4月7日举行了投标预备会,有辽宁营园装饰公司等6家企业参加了会议。之后,由于参与投标的6家企业在的资质认证中只有2家企业通过,未能达到法定的3家以上,使该次招投标未能如期进行。5月12日,我局再次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照法定程序,于5月21日召开了招标预备会, 6月4日召开了招标会,最终该项目由大石桥市钢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按照招标协议规定,该项目将于7月中旬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该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当中。届时,现云桥广场夜市的所有商贩将全部安置在该区域内经营,云桥广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状况,以及周边的交通状况、卫生状况等将得到极大改善,“城市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三)全力保障城市建设。
20xx年,是我市“城市南移西拓”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先后有一系列的重点工程项目陆续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为了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局领导班子审时度势,周密部署,充分发扬“敢打硬仗、善做细活”的优良传统,采取科室包片、人员包户的方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逐户走访,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无情拆迁、有情操作”,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减少因强制拆迁给动迁户带来的经济损失。对那些心存侥幸、观望心理,迟迟未能按时搬迁的个别加工业户。我局于6月3日早上6时,专门雇佣了吊车、板车、电焊工、电工等专业人员及机械车辆,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在公安局、工商局等11个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依法对哈大路两侧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的38户彩板房加工作坊进行了强制搬迁。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营大路两侧的彩板加工作坊已全部搬迁完毕,确保了营大路两侧规划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严格执法,有效治理违章建筑。
法制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临时建筑、门市装修等项目的审批关,对申请的审批事项严格审查,通过对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同时,按照“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的要求,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严查违章建筑。对市区内不经申请、审批的各类擅自搭建的建筑物,以及临时违章设立的商亭、电话亭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坚决予以拆除,共拆除78处,面积达8400平方米,狠刹了乱建乱占风,切实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
(五)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扮靓城市市容市貌。
户外广告牌匾的规范、亮化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为稳妥开展此项工作,局党委专门修订了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标准,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从年初至今,我局已进行了80余次户外广告牌匾的专项整治行动,几乎每星期最少进行一次。户外牌匾广告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触及广大商户的切身利益,是一次非常艰巨的“攻坚战”,但全体执法人员不畏严寒、耐心说服,徒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00余份,最终把这一工作难点干成了工作亮点。工作中,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干扰,领导班子带头做到面子不给、口子不开,形成了主要领导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截止目前,已有近1600户(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的商业网点主动更换了不符合标准的牌匾,执法人员强制的拆除各类陈旧、破损严重的大中型灯箱广告、门市牌匾780余块。累计拆除违规广告、刀匾1560余处,没收、销毁落地灯箱广告牌匾1800余块。同时,审批科重新制定了全市亮化标准,要求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门市牌匾上必须设置亮化设施,并在节日期间一律亮起来。目前,已有5个单位设置了大型楼体显示屏,60多个单位安装了楼型灯、射灯,110余家店面安装了集美观性、装饰性、艺术性于一体的霓虹灯牌匾,构建了市区立体化、多层面的夜间景观。随着整治行动的不断推进,我市户外广告牌匾面貌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变化。哈大路、震兴路等主要街路两侧原来破旧杂乱的广告牌匾已被造型新颖、美观大方的新式广告牌匾所代替。
(六)加强市民投诉处理力度,信访工作扎实推进。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以来,我局继续深化“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共接待群众上访、投诉100余人次,登记处理违章建筑、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各类举报案件70余起,处理民心网投诉案件6起,市政府“444”、“优化办”、信访办、监察局交办案件3起。经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这些投诉、信访案件都已全部办结,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大部分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大大提高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今年我局承办的4件人大议案、4件政协提案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并达到了“办结率、满意率、见面率”三个100%。
回顾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半年,综合执法局将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
一是突出一个“净”字,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是管理好城市市容的组织保障,总结以往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结合长效管理工作的实际,各基层单位将继续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管理方式,切实抓好各自辖区的日程管理工作。同时,“门前五包”管理办公室要强化“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大对人民大街、哈大路、振兴路、石桥大街的严管力度,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治理,采取长效管理整治措施,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是突出一个“快”字,抓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
目前,餐饮商业街正在建设当中,审批科、收费科要按照“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特色、提升品位、惠及百姓”的原则,精心谋划、踏实苦干,进一步合理规划、利用好现有闲置场地,认真组织实施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工作。要以创建特色商业街区为抓手,努力把餐饮商业街打造成美化城市面貌的新景观、体现城市商贸繁荣的新载体、解决下岗再就业的新途径、商贸和休闲互动的新亮点,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购物休闲环境。
三是突出一个“严”字,抓好违章建筑查控工作。
要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严把各类临时建筑、商亭、摊点审批关,保证城市市容的整齐有序。要加大巡查的密度、处罚的力度,并继续坚持“以拆为主”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定期组织大规模的集中行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拆违风暴”,狠刹违章建设风。
四是突出一个“齐”字,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严把广告牌匾、门市装修、礼仪庆典等项目的审批关,通过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按照规范、美观、整齐、高档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活动,确保了街景立面的整洁。务必将户外广告牌匾打造成宣传企业文化、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的优质服务载体。要进一步深化城市亮化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进而不断推进市容面貌向“高标准、高档次、高品位”迈进。
五是突出一个“稳”字,抓好城市开发拆迁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区南移西拓、产业北上东进”的发展思路和全面建设“山水镁都-文化商城”的宏大构想。下半年,我局必须把服务城市建设、抓好城市拆迁作为总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涉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对破坏社会稳定、阻挠拆迁的“钉子户”实行强制迁出,高效率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拆迁任务,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是突出一个“铁”字,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执法人员自觉将顾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纠察力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末位淘汰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建队,以此保持严整的队容风纪,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纪律严明”的铁军。
总之,下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体执法人员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为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要求,现将区城管执法分局今年一季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后: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主业,狠抓节后市容秩序。全面实行路段管理和重点地段蹲守制度,联合公安坚持每两周一次集中整治,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广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整治,加大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拉乱挂、张贴"牛皮癣"广告等行为的规范和监管。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8次,拆除违规立柱广告共计32个,清除条幅标语及落地灯箱广告200余个(条)、“牛皮癣”1000多处,拆除私设地桩、地锁30余个,纠正、规范骑门摊20-余家(次),暂扣各类占道经营物品200余件。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油烟治理。按照分类管理,统筹推进的原则,在前期督促城区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之外,强力推进三里坪、新西街片区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该片区200余家餐饮门市已基本完成安装。针对拒不按要求安装的,分局已函告商务、食药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采取错时上班的方式,加大城区夜间烧烤的管理力度,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烧烤4家,督促更换电烤设备12个,暂扣炭烤烧烤架及经营桌椅30余(套)个,城区烧烤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狠抓源头,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加强对城区在建工地运输渣土的管理,督促新开工3家工地完善入口冲洗硬件设施、落实降尘防尘措施。同时,定期开展脏车入城专项整治,加大对入城脏车的查处和劝返清洗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和劝返入城脏车300余台次,渣土运输车辆抛冒滴漏行为80余台次(其中立案4起),并在小河嘴方向设置入城脏车清洗点1个。
(四)统筹兼顾,推进城管体制改革。20-年4月,分局代区政府初步形成了城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以书面和会议的方式征求了区级各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调整。5月至9月,区政府分管领导先后4次召集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对《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与完善。同时,分局代区政府对《-中心城区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目前,我区已完成了区级城管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调整组建城市管理协调机构,其他改革事项待-市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分局将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
(五)协调联动,全力推动“智慧达川”平台建设。在前期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分局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独立承建的方式代拟了《达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达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投资概算》均予以呈报,且经发改局立项,待区政府审查。同时,我局向区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了除独立建设平台外,提出了与区公安局指挥平台合并建设、投入使用的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管体制改革和智慧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区城管体制改革和智慧平台建设均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未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从时间节点看相对滞后。导致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服装未统一更换,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未实施到位等问题。同时,因公车体制改革原因,城管执法车辆未纳入执法用车范畴,机动巡查受限。
(二)城市功能配套不足。目前,正值水果时蔬集中上市时节,城区周边乡镇大量果农、菜农涌入南城,城区农贸市场和临时摊区承载能力不足;同时,南城尚无专门的夜市批发市场和烧烤经营专业场所,夜间占道经营、烧烤油烟及噪声扰民现象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一)进一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全面落实改革各项工作。一是抓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机遇,有效整合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切实解决我区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管理交叉、工作缺位、监督乏力、协调不灵等现实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确保人员、管理、资源、装备下移到位,建立健全街(路、巷)长责任制,推进城市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二)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一是深入推进“划线归位”管理模式,在前期调研和试点“划线归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使用,对城区街头巷口摊点进行规划,让商户定点经营,使经营位置一目了然,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合理设置便民摊区和夜间市场,会同相关部门对南城进行全面考察调研,以规范引导、市场运作和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便民摊点和夜间市场。
(三)进一步狠抓工作重点。以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年”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推行街区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治理、户外广告、道路开挖、占道经营、校园和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治理“摊点乱摆、广告乱设、道路乱挖、以车为市、脏车入城”等城市乱象,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转变城管理念、创新城管执法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效能,在新冠疫情防控、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查处、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燃气安全管理、路灯亮化管理、精准扶贫等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为优化我县城市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改善了县城市容环境,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总结如下:重点工作: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史理论学习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迅速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各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以各支部为学习主阵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篇》,加强对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理解;二是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确保党史学习教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要求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加强个人自学,撰写个人学习笔记,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入心入脑。截止目前:共发放指定教材80册,组织各项学习共计60余次,召开专题研讨班1次。二、专项整治县城脏、乱、差现象,规范市容市貌为全力推进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落实,营造县城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我局执法大队对县城的脏、乱、差、泥头车、乱搭建等城市乱象进行整治。据统计:共取缔马路市场等占道行为10852宗次;拆除横幅1519条;出动1681人次清理乱放建筑余泥、杂物7994立方米;拆除违规广告牌667个;拆除废旧伸缩帐篷和遮阳伞902个;清理县城道理边乱种青菜行为140宗次,面积4972平方米。对沿江两岸休闲场所及市场周边乱摆卖商贩发出1123份《撤档通知书》,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共发放《巩固广东省卫生县城、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倡议书》584份。三、加强县城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县城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力度,对重点路段加大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转运速度,清除卫生死角,实行高标准、无缝对接、常态化保洁;二是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作业力度,坚持每天洒水4次,减少道路扬尘,防止大气污染;三是督促指导保洁公司加大对东江河面县城段(苏区大道至枕头寨水电站)、两渡河面、水坑河面的清洁力度;四是在县城道路范围内各个垃圾摆放点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桶。通过移动彩铃、视频播放、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五是对县城现有15座公共厕所加强了管理,及时对厕所进行保洁、除臭,确保无异味,干净整洁;六是龙川县通衢镇老里塘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四、以完善城市管理为基础,实现市政建设大完善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市政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按照县政府要求,2021年以来,已完成了县城老国道西出口整治工程、县城学西路市政工程、隆兴路、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县城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县城公共厕所改造工程、县城宝元路中转站建设工程、2021年县城创文标线项目、县城街头小景建设工程、县城卓峰路建设工程。目前,我局抓紧推进县城东出口(高速路口至培英学校段)升级改造工程、卓峰路(东风路—卓峰学校)工程建设、县城卓峰a路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县城幸福大道幸福路道路工程,尽快推动幸福新城下穿梅龙铁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落实县城扩容提质任务。此外,为了加强县城市政设施维修和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县城的道路、人行道、排水沟、雨水井和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马上造册登记,并及时与市政公司和有关管线业主单位联系,要求其立即修复。据统计,今年共铺设维修道路砼路面3700多平方米,维修人行道市政砖2700多平方米、大理石900多平方米,新建水沟1300多米,清理水沟30000多米,清理污水管道3000米,维修路沿砖290多米,维修雨水井和检查井300余个,改善了县城的交通环境,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五、完善绿地缺棵补种,加强绿地卫生保洁一是对县城各地、公园、广场、绿地进行大排查,做好缺棵补种工作。在县城各处补植台湾草7600方,补植灌木有红继木球、黄芯榕、非洲茉莉、福建茶球、三角梅、等个5品种共112株;各种袋苗毛杜鹃、三角梅、长春花、牵牛花、长寿菊、绿宝、蔷薇、玫瑰等8个品种25000株。二是对县城各地公园、广场、绿地进行施肥3次,局部范围喷洒杀虫剂4次,草地喷洒除杂草药剂3次。对县城各处绿篱、草地进行修剪修整5轮次。对中山路、隆兴路、人民路、龙川大道、川中路、东风路的行道树进行下枝修剪工作共计763株,对县城主次干道行道树进行涂白工作,累计涂白3562株,使用涂白剂3.2吨。三是按照创文巩卫工作要求,加强绿地卫生管理、草地枯枝败叶清理工作,累计出动246人次清理县城主次干道绿化带、树池等绿地建筑垃圾、砖头碎石、淤泥、杂物共88车次。四是加强县城各处行道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处置乱拉电线、挂彩灯、招牌等现象34起。为应对今年以来多次强降雨伴有短时大风的天气,今年以来,园林所共出动76人次,园林机械、车辆共16台班。处置县城各处行道树隐患29株。六、强化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我局燃气股每月对各气站及部分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燃气储配站经营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预案的实施情况,设备设施的检修运行情况,以及门卫、泵房、充装台、储罐区等重要安全区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举行燃气演练及燃气宣传活动,全年累计派发宣传手册广告5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三是各气站派驻安检员,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充装进行监督,制止充装使用超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钢瓶。共完成钢瓶检验4万多只,有效杜绝气站充装超期、报废钢瓶行为。四是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县城开展了为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县城餐饮企业824家,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7份,查扣钢瓶57个(其中过期瓶35个,报废瓶22个),有效提高了餐饮企业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了燃气使用环境。五是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监管。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大创文宣传力度2021年以来,共受理并及时处理电话信访170件,12345平台1528件,信访局交办的案件48件,及时做好每一件信访件的受理、处理、办结工作;此外,协同局各执法大队针对违法设置、遮挡窗户及逃生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13份,出动机械车辆11次,出动人员90人次,拆除面积1083平方米。及时消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存在的安全隐患。八、切实抓好路灯管理维护工作我局路灯所坚持每周一次线杆漏电测验专项工作,坚持做好晚上巡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坚持持证上岗,戴安全帽上岗,禁止雨天带电作业,高空作业须设立警戒标志,设立警戒区,清理警戒区内的无关人员,严禁酒后驾车和进行带电作业、高空作业,及时对路灯线杆上的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横幅进行处理。2021年,我所共安装智能时控开关24个,更换故障电缆3470多米,处理漏电短路事故14宗,处理被撞线杆19条,扶正倾斜线杆22条,修复电缆466米,维护控制点98多个,更换led灯765盏。纳灯49盏、节能灯268盏,调整开关灯时间20次,处理亮化投诉21单。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巷道路灯亮化建设,为群众安装巷道便民路灯1700余盏。九、全面进行县城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全力做好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为从源头上控制违章建筑发展趋势,狠刹两违抢建歪风,实现建成区范围违章建筑零增量,我局一是对县城违规用地违章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方位摸查县城建成区违法商品房(含小产权房)建设施工情况,严防突击强建行为的发生;二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对强修偷修的施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三是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严格处罚措施,增强建设单位和群众法制意识,对违法违规建设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和舆论压力,有效的让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安全有序的进行施工。据统计:依法拆除县城建成区违法建筑及配合各乡镇拆除共计68户,拆除占地面积6853.62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7309.42平方米;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外墙竹架1户,拆除面积为2870平方米;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外墙钢架5户,拆除面积为35562平方米;依法拆除升降机1部,拆除塔吊1部,拆除人货梯1部。此外,行政处罚案件共64宗,罚款金额7966302元。十、大力推进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为贯彻落实好中共龙川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龙改委发【2021】1号)精神,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我局智慧股依据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包括无线数据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大屏幕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地理编码、应用维护、基础数据管理和数据交换九大基础子系统,再根据龙川实际情况面向多应用角度,拓展切合龙川实际的协同办公子系统,使数字城管平台能够为政府决策、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数据分析等应用支撑。同时建设约50路视频监控和视频智能分析等系统,全面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城管平台,促进城市精细化、智能化、大众化管理的新途径,已制定初步方案,准备提交县政府审议。十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筑牢城市安全防线。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全员24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传达处置突发事件。二是注重消杀消毒,保障县城整洁环境。1、对各大市场周边、县城绿地、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等进行及时消杀。2、对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等地方进行全面清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防严控新冠肺炎疫情病毒扩散。十二、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紧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直以来,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安全管理长抓不懈、狠抓不松。一是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将如何学习贯彻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严格开展学习要求进行深入学习,使安全生产理论学习更加系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动实践;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观念。钟惠强局长多次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所、队一把手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时刻增强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扎扎实实抓好每个环节,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使各级领导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安全工作毫不放松,长抓不懈;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局重点从户外广告牌、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燃气管道、市政设施、园林路灯等方面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证市民的生命安全。十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抓好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及时传达扫黑除恶总结大会精神,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城管执法领域黑恶犯罪,提供涉黑涉恶线索,起到良好宣传效果;三是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摸底排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行动整治。存在问题:(一)占道经营长效管理难度大。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时有回潮。牛皮癣难以彻底根治。(二)户外广告整治难度大。户外广告面广量大,大型户外广告牌需重型机械拆除,拆除一个大型广告牌动辄上仟元,耗时长,成本高。城区楼顶的广告招牌仍然存在。(三)执法装备不足,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四)对公共绿化地管理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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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目前,餐饮商业街正在建设当中,审批科、收费科要按照“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特色、提升品位、惠及百姓”的原则,精心谋划、踏实苦干,进一步合理规划、利用好现有闲置场地,认真组织实施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工作。要以创建特色商业街区为抓手,努力把餐饮商业街打造成美化城市面貌的新景观、体现城市商贸繁荣的新载体、解决下岗再就业的新途径、商贸和休闲互动的新亮点,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购物休闲环境。
三是突出一个“严”字,抓好违章建筑查控工作。
要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严把各类临时建筑、商亭、摊点审批关,保证城市市容的整齐有序。要加大巡查的密度、处罚的力度,并继续坚持“以拆为主”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定期组织大规模的集中行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拆违风暴”,狠刹违章建设风。
四是突出一个“齐”字,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严把广告牌匾、门市装修、礼仪庆典等项目的审批关,通过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按照规范、美观、整齐、高档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活动,确保了街景立面的整洁。务必将户外广告牌匾打造成宣传企业文化、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的优质服务载体。要进一步深化城市亮化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进而不断推进市容面貌向“高标准、高档次、高品位”迈进。
五是突出一个“稳”字,抓好城市开发拆迁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区南移西拓、产业北上东进”的发展思路和全面建设“山水镁都-文化商城”的宏大构想。下半年,我局必须把服务城市建设、抓好城市拆迁作为总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涉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对破坏社会稳定、阻挠拆迁的“钉子户”实行强制迁出,高效率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拆迁任务,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是突出一个“铁”字,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执法人员自觉将顾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纠察力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末位淘汰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建队,以此保持严整的队容风纪,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纪律严明”的铁军。
总之,下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体执法人员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为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让城市的管理水平继续上升,让人们安居乐业!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宜居民富区强的幸福瓯海”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落实、巩固、提高、创新”为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城管与执法队伍,为促进全区城管与执法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与保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1、进一步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督查。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清廉瓯海”专项行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党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某某大精神上来,始终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队伍形象。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拥护党的集中统一。
2、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围绕“四边三化”、“两无三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专项任务,加强对“双十”工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着力打造“廉洁工程”,确保中心工作开展顺利。
二、强化作风建设,改善和优化城管与执法工作软环境。
3、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有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省委28条实施细则要求以及市委实施意见,大力发扬“牛山精神”,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联系群众制度。巩固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成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排出计划、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做成一批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实事。
4、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行为,有效消除“中梗阻”、“小鬼难缠”现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精简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精简文件简报,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精简流转程序,内部文件流转严格落实“即办制”,促进工作提速提效。
5、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局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系统干部廉洁自律。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完善长效机制,保持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6、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工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中队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具体负责的原则,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7、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以增强学习力、强化创新力、提高执行力、建设竞争力为目标。深入学习党的某某大精神,创新宣教形式,强化宗旨教育、思想教育和风险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营造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加强全系统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具城管与执法工作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8、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权力网络公开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控。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搭建党员干部、行风监督员、网络媒体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平台。拓宽城市管理参与主体,提高城市管理参与水平,努力形成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监督回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实现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9、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突出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重点廉政风险防控领域,加强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较大的人财物管理权或自由裁量权的岗位实行重点监督;完善干部廉洁从政信息库建设,提高我局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突出服务民生,夯实和巩固依法行政的基层基础。
10、积极打造城管服务品牌。严格落实“五个凡是”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充实服务项目、简化行政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按照“能放则放,能接则接”原则,继续开展事权下放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活动,认真做好办事程序的上下对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区、镇街两级城管与执法窗口建设。
11、积极开展阳光纠风行动。以阳光纠风为载体,形成常态化的纠风工作纠建并举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纠风惠民”行动,深化十个服务民生重点职能部门民主评议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我局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存在问题的监管;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发挥媒体监督力量,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对舆情实施监控,做到提前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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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__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优化街道环境。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__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__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__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__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__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二、狠抓落实,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
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x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实施城市噪声污染整治。
四、堵疏结合,实施禁止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__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五、重点突破,整治商务中心区环境。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x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x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六、配套联动,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__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城市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我县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县的城市管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就将我大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机构发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xx〕19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xx〕13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40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10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衢市人劳公〔xx〕108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2个科室5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10名。大队现有50人,编内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28人。
根据常编〔xx〕13号文件,常委〔xx〕46号文件和〔xx〕1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
(三)依据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沿街及居住区个体经营者、经营性企业的排污、噪声、废气、废水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四)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临时摊贩、无照摊贩、车辆修理、加工点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五)依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行为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六)依据公安交警行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住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职能。
通过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从体制、机制和执法主体运行上一直都存在梗阻,当前大队所履行的仅仅是县住建局委托的七项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环保、工商、卫生、交警部门从未将有关处罚职能进行过委托。其中,交警部门在大队建立之初派驻了两名执法人员,后将一名执法人员替换为协警,xx年底将两人撤离。工商部门虽一直派驻人员参与管理,但其工作角色仅限于大队普通的执法人员,工商效应并未体现。xx年初,派驻人员也已撤离。从当前大队的工作职能上讲,不仅与综合执法不符,也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模式,其实质的称谓应为城建监察大队,两年来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仅仅是将一个股级的单位升格成了正科级的单位而已。目前我大队日常执法主要是对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城市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城建监察七项职能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这极大地背离了县委、县政府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初衷。不仅如此,因大队名称中综合执法的称谓,往往引发了众多市民群众、经济主体乃至少数部门对大队工作职能的误会。
1.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打破部门限制、打破职能限制,实施大综合、大执法。将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集中,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限调整后,原具体承担相应行政执法职责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和编制一并划转。
2.充分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城管委和城管委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长期规划;决策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指挥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和考评。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区域分片管理或派驻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并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
3.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执法标准的提升及依法行政的需要,目前一线队员、专业管理人才非常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率的提高。参考周边县、市、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建议增加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人员编制数,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逐步减少城管协管员的数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录用、考核、培训、交流等制度。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编进度,彻底解决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实现有权执法、合法执法。
多年来,大队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建设目标,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建设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一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管理我们城市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是重大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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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爷爷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
通知书。
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罗田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大城管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城管工作从“治脏、治乱、治差”向“精细、规范、长效”转型,做到城管事项“全时、全域、全覆盖”。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城管局、执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迎难而上、扎实推进,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创卫攻坚战。创卫暗访阶段,我局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到创卫一线,以科室为单位采取分片包挂的方式,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24小时全方位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确保全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1)大力提升卫生保洁水平。今年以来,按照创卫相关要求,我局加大车辆购置力度,购置42部环卫作业车辆,大幅提升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为精细化保洁奠定硬件基础。全面开展道路保洁大清洗、大提升行动。对主次道路副道、人行道和支路街巷路面实行机械化冲刷,严格落实一日两普扫,全天候捡拾,增加机扫作业频次,全面提升主次道路及支路街巷的路面洁净水平,确保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开展延伸保洁,将全区213个公交站点的各类广告牌匾纳入保洁,每个街办配置一辆多功能清洗车,采取“人工一天一擦拭、机械一周一清洗”的保洁方式对各类牌匾进行全方位保洁,确保创卫工作扎实、细致、落实到位。保洁员社保缴纳更加规范有序,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符合条件的945名环卫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并购买五险,与332名超龄人员签订雇工协议,每人每月予以300元补贴,大大提升了保洁员的福利待遇水平。
(2)实施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规范化管理。按照创卫标准,全区共增配垃圾桶4000个、果皮箱1500个,采购塑料袋大型8万个、小型6万个,对垃圾桶进行专人保洁、每日清洗擦拭,避免垃圾暴露与二次污染;淘汰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车,增购密闭式人力三轮式保洁车400辆、电动收集车100辆,达到垃圾收集全密闭;规范垃圾收集站设置管理,撤除(停用)主次道路两侧和社区内非密闭式垃圾方箱(包括地坑式垃圾方箱、压缩箱)18处,拆除全区12处垃圾池、改造56处废旧垃圾台、地下大箱,垃圾收集设施更加清洁、卫生。
(3)接管内河道卫生保洁。为加快建立健全水生态“四大体系”,努力打造生态良好、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城市水环境,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城管局于4月3日正式接管内河道卫生保洁工作。现已招聘40余名河道保洁员,购买一部橡皮艇以及镰刀、三齿钩、铁锹、软梯等作业工具。每日安排人员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确保河道内无漂浮垃圾、污物,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截止目前已清理河道垃圾500立方。
(4)开展垃圾死角排查清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专项排查、清单销号”工作原则,逐条问题落实、逐条街道梳理、逐个问题解决,对垃圾死角问题做到立即反应、落实行动、彻底清理、设施配齐、落实到人、长效监管。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居委会,对小区积存的各种混合垃圾、拆除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楼前房后的居民杂物进行清理、清运工作。彻底整治城郊建筑垃圾与堆积渣土,查明渣土临时堆放点形成原因、落实责任主体,协调办事处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或推平、整形、压实、覆盖、绿化。今年以来,累计清理各类垃圾死角1392处、16.55万立方,覆盖堆积渣土16处、328.2万立方,为改善辖区环境、消除卫生隐患奠定扎实基础。
(5)全面提升公厕建设管理水平。一是实施老旧公厕改造提升。为响应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号召,按照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城市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水冲以上的标准,区政府责成城管部门对全区所有公厕进行摸底普查,对63座不符合创卫要求的老旧公厕,实施全面改造提升,重新粉刷墙面,加装吊顶,隔断更换安装led显示屏38块,安装公厕标志牌、指示牌、公厕管理公约等500余个。二是加快推进旱厕改造。按照创卫标准,对排查出的300余座旱厕进行水冲公厕改造或拆除停用。部分旱厕由于污水管网及自来水不配套等局限因素,按照卫生公厕标准进行改造。三是大力提升公厕管理水平。严格制定公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公厕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管理岗位责任进行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公厕管理员的日常考核,安排专门队伍每日巡查辖区公厕,有效提高公厕卫生及规范管理水平。成立专业设施维护队,定期对公厕部件进行排查,及时修缮,维修公厕设施3500处次,公厕化粪池清污800车,确保公厕设施齐全完好、标牌醒目、运行正常、外观整洁,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
(6)有序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快市容道路整治。对卧龙路、七里山西路北段等7条道路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道路两侧共粉刷墙体5.2万平方米,新建文化墙2400平方米,更换牌匾6000平方米,安装楼体格栅2654平方米,同时对玉函路、经八路、民生大街、英雄山路等前期提升的道路进行了维护提升。二是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开展了玉函南区、玉函北区、舜玉南区、岔路街小区4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完成粉刷墙体2910平方米,更换牌匾3241平方米,拆除违章牌匾1000平方米,增设垃圾桶254个。三是广告牌匾管理成效明显。提供商业牌匾设置技术指导315件,审批户外装修169件,对违章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对画面陈旧、破损的521处广告牌匾进行了更换。四是深入开展公益广告宣传。顺河街更换创卫。
口号。
亚克力字150平方米。二环南路更换十艺节期间设置的内容陈旧的公益广告广告1000余平方米。安装道路沿线创城公益广告牌500余块。五是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整治。前龙街整治粉刷墙体8550平方米,墙体抹面1596平方米,贴墙面砖848平方米,更换牌匾747平方米。七贤农贸市场整治铺设地砖2500平方米,建柜台1400平方米,更换牌匾200平方米,粉刷墙体2800平方米。
(7)深入开展违章户外经营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创城工作要求,按照抓重点、克难点、促长效的思路,深入开展户外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13570余处(次),规范管理便民临时服务摊点630余处(次),清理乱摆乱放灯箱广告、店招牌以及沿街搭设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1950余处,制止、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198处。一是针对反复回潮现象严重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年初,针对经四路万达广场、振华商厦周边占道经营摊点增多、前清后乱的情况,联合办事处、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加大执法管控力量投入,加强定点盯守和机动巡查力度,确保了万达广场周边市容环境规范有序。联合四里村办事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十六里河、白马山、兴隆等街道办事处对英雄山周边、英雄山路、经十一路、马鞍山路、经十路等主次干道辅路上新疆商贩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科技街、前龙窝路、饮虎池街、梁庄一街、二七中街、胜利大街等路段,清理取缔街巷两侧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市容环境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对各类便民市场和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力度。对民权大街、建国小经六路2处马路市场彻底取缔,对19处占道摊点群进行了清理取缔,对岔路街、信义庄、七里山中路、大学南门、舜世路、舜耕会展中心等11处便民市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提升改造,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三是积极协助整顿、规范济大夜市。办事处、城管、交警等多部门成立了济大夜市指挥部,对大学、银行、办公部门门前的区域划线,区分经营区域,目前340户经营业户已按照“统一货架、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行。四是积极、持续推进露天烧烤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整治露天烧烤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提升、综合治理”的原则,向我区284户露天烧烤摊点送达了《关于规范整治“露天烧烤”的通告》,教育引导业户主动按要求进行整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2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协助配合各街道办事处、食药监、环保、工商、商务等部门,督促经营业户做好烧烤摊点退路进厅、进院,烧烤炉具进屋,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等工作。全区284家露天烧烤中,已规范提升20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16家,取缔83家。
(8)对违法违章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管控力度。
坚持以治违绩效考核为抓手,按照以控为主,以拆促控,拆控并举的思路,深入开展违法违章整治工作,共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3092处19.98万平方米。一是加大城郊结合部违建拆控力度。联合国土资源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等依法强行拆除二环西路高架路南延一线(陡沟、七贤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违法违章建筑,共拆除违法建设142处148700余平方米。二是着力强化对封闭式小区乱加建、扩建行为的管控。先后对伟东新都、鲁能领秀城、外海蝶泉山庄等小区业主在顶层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先后两次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中海国际社区别墅区部分业主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绿地扩建围墙、垒高院墙、私自挖掘、扩大地下室等问题进行查处,依法拆除侵占公共绿地的围墙、私自加高的围墙,对私自扩建的地下室进行了回填,恢复了小区本来面貌。执法中队与6家物业公司建立了联络沟通制度,积极探索对封闭式小区内乱加建、扩建行为管控的新路子,通过物业公司报告及时制止违法建设18处,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成效。三是积极配合辖区办事处拆除老旧小区乱搭乱建,保障开放式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创建卫生城市攻坚阶段,我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积极推进老旧居民小区整治工作,对七里山南村、朗茂山北区、舜玉南区、梁南社区、梁北社区、回民小区、胜利大街片区等处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截至目前已拆除各类违章搭建2541处43562余平方米,为推进小区的综合整治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四是严格做好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的内容标准,对我区各街道办事处依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绩效考核工作着眼于“以考促控”,建立健全违法违章建设防控体系,动态掌握全区违法违章建设的总体情况。
(9)大力推进建筑渣土整治管理与扬尘污染治理。按照“抓两头、控途中”的思路,坚持服务、管理与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按照创城工作相关部署,对建筑渣土处置工地及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全力开展渣土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督防治。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各工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监督工地落实“六个一、四不开工、四不出门”规定,加强围档设置,配备保洁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出入口进行保洁,配备洒水设备和冲洗设备对渣土车进行冲洗,对出入口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二是加大运输车辆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实行24小时道路巡查,对在建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7800余人次、2100余车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0余次。三是加强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科技监管。积极组织协调辖区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的北斗卫星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将辖区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及北斗渣土车动态监管系统全部接入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实现渣土运输实时监控。四是集中整治建筑渣土乱倾乱倒行为。针对皇上岭乱倾乱倒及堆积渣土问题,责成广顺达果树种植基地进行了平整治理,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监控,联合铁路公安处南站公安派出所设置110值班岗亭,组织人员夜间巡查,杜绝渣土乱倒行为。现场查看文庄、袁庄、马家庄等乱倾乱倒及私收渣土问题,对私收渣土行为进行规劝,对违规渣土车摘牌处罚,联合办事处在主要路段设立隔离桩,并组织人员巡逻检查,杜绝乱倾乱倒现象。
(10)提升数字城管监督管理水平。全年共受理城管案件71210起,处理12345、12319热线案件21808件,热线服务中心转派案件242件。市平台考核我区一直保持在第一名,市平台《工作通报》中城管问题曝光率为0。一是积极打造“智慧城管”信息平台。扩容升级数字化城管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对城管巡查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基础设施进行动态监督、标准化管理,完善主动发现、动态管理功能,实现数字化城管系统总体效能与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城管系统总体效能与服务水大平提升。二是打造“示范管理道路”。按照严格管理的要求,把玉函路、英雄山路、大纬二路、济大路、舜耕路、济微路等主要道路管理成为整洁、有序的“示范管理道路”。全面加强道路沿线管理,严控店外经营,禁止沿路设摊,统一设置店招以及温馨提示牌等,定期开展清理非法小广告、乱拉挂、乱堆放,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品位和档次。三是强化基层城管队伍业务素质。新招聘一线城管监督员35名,组织城管监督员进行4次集中培训,组织17个街道城管委及8个联动部门信息报送员就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城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能力。
201x年,面对创卫攻坚及服务中心大局的各项重大任务,区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也得到了市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首先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里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创卫工作,并投入大量资金,招聘执法协管人员增强执法力量,购买高压清洗车、三轮车、压缩车等环卫机械设备,改造提升环卫设施,为我们解决工作难题提供了强大支持和坚强后盾。其次,得益于局领导班子的精诚团结和通力合作,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冲在一线、顶住压力,推动创卫和城管整体工作提质增效。最后,得益于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不计付出和回报,以坚强的意志与顽强的作风,展现出我局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标准仍有待提高。与兄弟先进区县相比我们的城市管理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环卫保洁、占道经营整治、市容亮化美化等方面依然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整治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二是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区城郊面积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地区外来流动人员多、管理难度大,在城郊还存在管理标准低、资金投入不足、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我们采取措施改善城郊市容环境面貌。
三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大城管机制作用不够突出,城管重心下移还不充分,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201x年城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及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快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继续深化城管重心下移,巩固提升创卫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管工作有新突破、新发展、新绩效,积极打造人文城管、智慧城管、精致城管、和谐城管品牌。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决定实施“12412”工程,即:围绕一条主线、狠抓两个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十二项行动。
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用城管标准化推进城市管理业务精细化、实现常态化;用城管执法规范化推进执法业务现代化、实现常态化。以数字量化为主要形式,建立量化、固化指标体系,实现对城管业务的标准化管理与考核。
1.实行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对道路保洁、环卫设施、垃圾清运的工作标准、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等环卫保洁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规范,使标准化覆盖环卫工作全过程。
2.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化。建立以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夜景亮化、建筑渣土为主要对象的标准体系,对整治项目的预算、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制定相关标准,实现对城市容貌整治的统一、规范、精致、有序。
3.实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准化。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电子监察、队伍建设等主要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城管执法案卷评比工作,完善案件集体会审和网上办案,严格实施案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城管执法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1.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统领,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长效常态管理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新机制,大力改善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着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严格按照标准配齐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全环卫保洁人员,建立“街办收集、区运输、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构建区、街、村三级联动的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基本形成高水平、全覆盖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2.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2019年新一轮道路保洁招标工作,在主次干道基础上将支路街巷、村间道路、新建道路纳入招标道路范围。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选取有资质的的公司承包环卫作业任务,由区环卫管护中心组织人员实施监管考核,按照成绩拨付经费。进一步拓宽环卫管护中心下属的中环清洁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范围,逐步开展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保洁业务,加快提高中环清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过程中,鼓励有资质的保洁公司承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保洁工作,加快推动全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进程。通过市场化运行,实现政、企分开,管理与作业的分离,使城管局从组织环境卫生作业转变为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使我区环卫保洁模式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1.进一步夯实城管基层基础。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评比,督促干部、队员、职工始终保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努力提升工作业绩。强化城管队伍集中培训和思想教育,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更新,切实加大城管队伍工作实践、探索和创新的力度。加快完善城管硬件设施,建设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全区重点管理部位、重点管理道路以及建筑工地附近,依托公安天网工程设置视频监控,扩大视频监控范围,提高街面监控覆盖率;健全“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对环卫基础设施、车辆、建筑渣土和责任保洁区域的监管,并对多渠道上报的环卫事件指挥派遣快速处理。通过城管基础建设,整体实现软件上向人员思想、素质、水平和管理机制要战斗力,硬件上向科技要战斗力,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开展城管文化建设。扎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和谐”的城管精神,全面强化城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洁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队伍管理机制,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导向和凝聚作用,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城管文化品牌。认真开展城管标兵评选、城管最美事迹评选等一系列活动,以先进典型和感动事例,教育人、激发人,传递正能量,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城管文化认同。通过开展书画、摄影、征文、演讲比赛,道德讲堂、才艺展示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和激发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营造朝气蓬勃、精神振奋、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突出舆论宣传,策划专题栏目制作,结合城管日常工作,宣传城管正能量,突出当代城管人的精神风貌,力争通过做策划、树典型、打品牌,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城管工作精神。
3.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责权明晰、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发挥街办城管委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辖区环卫、执法、园林、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执法中队、环卫所属地管理职能,实施街办和部门双考核制度,严格推进基层执法中队、环卫所规范化建设,切实理顺基层城管运行机制。强化社区城市管理基础地位,建立完善“城管社区工作站”,引导群众、社区进行自主管理,发挥反映群众诉求、发动群众参与、督促部门整改、评价管理绩效的基础作用。全面推进“城管进社区”,建立城管问题快速发现和处理机制,成立社区城管自治队伍,及时公示社区城管工作动态,定期召开交流会议,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
4.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全面的评定各部门、街道的城市管理能力、机制和成效,推动实现主动管理、有效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目标的原则,使管理责任落实得更加具体明确,进一步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效。建立多方参与的日常督查制度,区城管委定期检查、借助媒体曝光,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热心群众组成的城市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城市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提高城管社会监督水平。
1.道路保洁提升行动。按照新一轮道路保洁招标工作要求,在主次干道基础上将支路街巷、村间道路、新建道路纳入招标道路范围,按照一类、二类、街巷道路落实市、区保洁经费,完善保洁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保洁标准与检查标准,增加道路清洗作业频次,对建新路、英雄山路、经八路等28条卫生薄弱道路开展道路保洁大清洗、大提升行动,并以广告牌匾、隔离护栏清洗冲刷为重点拓展延伸保洁,切实加强开放小区、支路街巷的机械化保洁率及精细化保洁率。
2.生活垃圾收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高效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提升皇上岭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效率,督促中海国际、鲁能领秀城、党家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加快协调产权单位撤除自管垃圾大箱,合理设置环保垃圾桶、果皮箱,做到垃圾收集设施的无缝隙对接,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等现象。完善以小型压缩车为主、电瓶车为辅的垃圾收集模式,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效率。加强垃圾收集场地的卫生保洁,做到车走地净。垃圾运输严格执行装满压缩、密闭运输要求,杜绝抛撒遗漏垃圾、污染路面等现象。进一步提高车容车貌整洁化要求,加大车体污渍车辆的保洁和管理力度,有力提升垃圾收运的密闭化、清洁化水平。
3.公厕管理提升行动。按照“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标准保洁、便民服务”要求,对260座纳入统一管理、免费开放公厕实行保洁与服务双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公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检查考核与社会监督。加强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公厕管理人员优质服务意识和管理维护能力。加大专人管理力度,全日守岗保洁,配齐管理与保洁人员,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洁标准,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和标准,达到“六无”、“六洁”、“两畅通”。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公厕的指导、监督力度,协调督促产权单位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市民使用满意度。
4.环卫设施管理提升行动。加大垃圾转运站、保洁员公寓等环卫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的力度。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严格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垃圾倾倒作业,落实设施保洁质量标准,及时清刷大箱底盘散落垃圾并加强箱体周边卫生保洁,每日不定时打药、除臭,保持站内及垃圾箱无蝇,无蛆,无臭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格执行垃圾桶每日擦洗、保洁,果皮箱每日两清掏、一擦拭制度,保持垃圾容器的美观整洁。严格落实保洁人员包区域、包环卫设施管理责任制,及时发现制止损坏环卫设施行为,及时维修、保养环卫设施,确保设施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5.开放式小区提升行动。以德胜社区、永庆社区、舜玉北区、七一社区、郎茂山小区、王官庄小区6个开放式小区为重点,对全区101座开放式小区市容环境进行巩固提升。统一规范小区主干道广告牌匾,依法拆除小区违章建设,小区主干道增加果皮箱、楼前增加垃圾桶,新建文化墙,停车场改造,路面整治及新建健身广场等。加大开放式小区的日常巡查管理,有效控制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乱扔乱倒、饲家禽家畜、毁绿种菜等现象,着力解决开放式小区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施行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机制,通过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将开放式小区分门别类,实行物业化管理、准物业化管理和自主管理,提高开放小区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6.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抓手,尽快落实保洁责任区,配齐人员、车辆,实施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道路制度化保洁,开展生活垃圾全覆盖密闭化收集,重点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以城郊结合部的村庄、开放式小区、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垃圾死角专项整治,并建立完善垃圾死角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减少垃圾死角反弹、回潮。科学规划策划城郊结合环境综合整治,以整治皇上岭铁路沿线为重点,加快清理城郊结合部桥下垃圾、美化粉刷墙体、设置围挡、硬化路面等,确保出入口沿线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7.市容道路提升行动。计划对经五路、经六路、二七中街、七里山西路南段、玉函小区北路、土屋路、八团路等7条道路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对道路两侧的商业牌匾的尺寸、材质、色调等进行统一规范,楼体外立面粉刷,路面硬化,修建景观小品,对道路两侧环境进一步改造提升。计划在经十一路、建宁路、纬四路3条道路新建文化墙,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的文化品质内涵。
8.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对舜耕会展中心、体育中心、中海环宇城、大观园等重点片区和重点场所周边,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效的“五定”守点措施,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加强定点盯守和机动巡查力度,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前清后乱、反复回潮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批,在不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根据季节特点,分类分时段,合理设置摊点疏导区。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以强化违约查处、提升履约率为重点,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引导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进一步落实“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的“门前五包”责任,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化参与程度。
9.便民服务设施管理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便民市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提升行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提高便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存在环境脏乱差、硬件不达标的便民市场,配合办事处组织实施提升改造,拆除违章搭建,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达到方便市民、提升形象的目标。以大学西门夜市的规范提升为范本,积极提高舜耕路、经五路等夜市的设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早餐点的规范管理,引导早餐点业户限定时间、限定地点经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不按规定摆摊设点的摊贩进行严格处罚。
10.露天烧烤整治行动。按照《市关于整治露天烧烤的通告》要求,在开展春季露天烧烤专项治理行动,紧密配合、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巩固违规露天烧烤前期治理的有效成果,协调食药监、环保、工商、商务等部门,加强对经营业务的宣传、引导,坚决遏制各种苗头、征兆,切实加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持续推动各露天烧烤摊点退路进厅、进院,烧烤炉具进屋,督促饮食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饮油烟与占道经营的长效化管理。对于不听劝阻,利用时间差,继续违规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打击。
11.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行动。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快速处理机制,配合国土局、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违章建设的严控严管,严厉打击城郊结合部借重点项目、重点道路建设突击抢建行为。进一步加强老旧开放式小区的考核力度,坚决防止老旧开放式小区的私搭乱建重新形成。建立联合治理队伍,进一步强化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对违法违章建设的日常巡查与管控,始终保持控违、拆违高压态势,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及时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2.建筑渣土整治与道路扬尘治理行动。按照《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通知要求,开展达标建设工地评选活动,加强渣土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双签单制度,加快北斗渣土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完善渣土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等。严厉查处乱倾乱倒及私收渣土,对城郊结合部易滋生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的区域加强监控、巡查、堵截。开展装修垃圾统管统运,建立发现机制,组建专门队伍,实行市场运作,彻底解决装修垃圾无人管理、乱堆乱放、乱运乱倒现象。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二
20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围绕城镇管理和大城管综合体系建设两大工作重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城管爱卫工作成效显着,上半年,在全市九县市区城管爱卫目标考核中,我县名列第二,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城管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有序。
1.成立城管委。一是建立机构。为加强城管爱卫工作,以我局为工作牵头部门,拟定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二是明确责任。牵头出台了《xxxx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特别是对小区清扫保洁、“五小”行业监管、油污噪音扰民、商住小区环卫配套建设等存有职能交叉的领域进行了逐一明确,杜绝了监管“真空”。三是召开联席会。通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有效的整合了执法力量,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四是建立考评机制。牵头印发了《xxxx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201*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城市管理考评长效机制。
2.集中处罚权。今年2月,我县将市政、绿化、规划等行政处罚权调整至城管执法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多头执法现象。
3.探索新模式。一是实行“差别化”管理。将县城城区划分为三类管理区域。即将望云路、宏德大道、琳琅大道、康宁街等划分为严管区(一类街区),实行严格管理;将吉庆街、松海路、嘉陵路等划分为限制区(二类街区),实行限制管理;将人民路、人民东路、人民北路、老嘉陵路、商贸街、两宫路、学府路等划分为试验区(三类街区),实行限时有条件的管理。自实施以来,效果明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赞赏。二是推行城区停车泊位有偿使用。今年7月将城区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滨江路等12条街道的1247个停车泊位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目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市容秩序,有效解决了“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三是启动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今年7月,由县委办牵头城管、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到南充、大邑、龙泉驿等地考察学习了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城市管理设施设备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余万元,在城区宏德大道、琳琅大道、康宁街等主干道和兔香苑南北两门,增设了80个隔离球(花台),60个停车标识标牌,并对全城停车泊位标识线进行了重新施划。二是更换环卫设施。投入近80万元,及时更换城区破损的环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新增了10个垃圾集装箱、1000个果皮箱。三是添置执法设备。为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我局今年投入38万元添置执法车4辆,锁车器30个,执法摄像仪4部。
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卓有成效。
1.强化清扫保洁力度。一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制定了环境卫生近期规划和主次街道环境卫生考核评价机制,对保洁公司不定期进行检查,全年开展环卫人员培训3次。二是严格环卫作业时间。城区街道清扫作业时间夏季在清晨7:00时结束,冬季在7:30前结束;一、二类街道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三、四类街道不低于8小时。三是严格清扫保洁标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区白天无裸露垃圾,采取不定期洒水和冲洗街道,降温降尘,保持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清扫保洁率达95%以上。
2.强化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卫生死角治理,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清理城区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垃圾0余吨。卫生死角清除率达95%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定期开展城乡存量垃圾、垃圾处理卫生填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调查,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
3.加强“牛皮癣”小广告治理。城区“牛皮癣”小广告清除率达95%以上;主、次干道和城市公共区域清除率达98%。
4.严格“门前五包”责任制。全面推行“门前五包”管理制度,年初与城区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签订“门前五包”目标责任书2312份,签订率达100%,监督管理率达95%。
四、市容市貌秩序管理实施有力。
1.强化市容秩序管理。一是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与交警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上下班高峰期和康宁路、仁和街及学校周边等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整治以及货运车辆入城管控工作,一年来共规范和查处违规停放车辆8500余台次。二是强化学校、市场周边经营秩序管理。加大对骑门占道、游商走贩的执法力度,全年规范经营摊点420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骑门摊500余处,查处各类违章行为420人次。三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拆除户外广告83处,清除城区违规广告张贴单35000余张;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91起,没收非法小广告5200张;拆除违章条幅、横幅广告320条,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店招350余处,共计8759平方米,户外广告查处率达98%。四是加强弃土规范管理。县城所有工地一律实行打围作业,将工地道路出口硬化、增设冲洗池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城区在建工地“一硬三有”普及率达95%;进一步优化弃土场设置,科学划定运输路线,对途经县城的工程车辆一律实行“密闭装运、定线(路)运输、定点倾倒”三大制度。全年规范和查处脏车入城320台次,规范和查处龙城一号、松海路安置区、跃进四安置区、六一三安置区等工地车轮带泥污染路面及砂石运输车辆未加盖400余台次;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建渣,乱倾倒生活垃圾查处率达90%。五是加大噪音油烟扰民查处力度。全年处理噪音、油烟污染投诉近687起,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查处率达95%。六是加强城区夜市管理。在老城区转盘、当歌歌城外小广场、滨江大道、松海路下段集中规范了县城夜市。对城区街头临时烧烤、凉菜等摊点采取逐步取缔和限时、限区域的规范管理。七是强化特殊行业管理。加大对城区废旧物品收购点、车辆维修店、洗车场、托运部、游乐设施等规范管理力度;积极推进城区托运部搬迁至河西旺平物流中心;引导汽配汽修、洗车业主到汽车站背后的龙神路集中经营;与游乐设施经营业主签订保证书,确保红色经典广场临时游乐设施经营规范有序。一年来,城区严管街、一类街道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98%;限制区(二类街区)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80%;试验区(三类街区),实行限时限区域限经营种类的管理,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70%,“五乱”治理达95%。
2.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一是违法建设查处。通过设立举报热线、提高巡查频率、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了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县城及马鞍镇、金城镇规划区违法建设152起,涉案违法建筑面积32675.28平方米,其中:责令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64起,面积5826.28平方米;依法强制拆除79起,拆违面积11642平方米;“东城帝景”等9起违法建设,违法建筑面积15207平方米,目前正在执行相应的处罚程序。通过强力执法,及时查处,确保了县城及金城、马鞍规划区内建设和房屋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市政设施执法。查处损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64起,查处率达70%以上。
五、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再出硕果。
1.持续开展爱卫活动。一是开展爱卫实践活动。社区居委会与学校、机关单位结对子,每月开展一次社区城管、爱卫宣传和创卫实践活动,共12次。二是开展爱卫专项活动。通过爱卫月、无烟日、“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开展爱卫专项活动,环境集中治理16次,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
2.广泛普及健康教育。财政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全县各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城区设置健康教育固定专栏12个,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全面设置健康教育固定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
3.认真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今年,投资35万元,引进具有poc资质的专业公司在春秋两季对城区“四害”进行专项消杀,将“四害”密度控制在了国家规定范围内。城区鼠药市场整顿面达95%以上,无剧毒急性鼠药销售和中毒事件发生。
4.圆满完成卫生单位创建任务。今年我县成功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个、市级最佳卫生先进单位2个、市级卫生单位3个、省级卫生村10个、省级无吸烟单位1个,复兴镇、赛金镇分别成功创建为省级、市级卫生集镇,金城镇、文星镇分别通过省级、市级卫生集镇复审,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建成无吸烟单位,各级卫生单位巩固率达100%。
5.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今年中省市下达给我县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户,通过整合资金,如期在度门镇实施,目前软件、硬件已全面完成。
六、内外兼修城管形象大幅提升。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正风肃纪为主题,健全行政执法问责机制、岗位责任制、行政绩效考核机制、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明确各条线信访工作职责。一年来,共接待来电来访1100余起,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办结率100%。三是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工作。全年收到县人大议案1件,县政协提案4件,我们明确专人负责,议案提案办结率100%。四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201*年,累计在政务中心窗口办件数量总量为355件,其中户外广告审批92件,临时破道破绿化35件,临时占道176件,弃土运输审批52件,另货车临时入城和广告宣传车辆在310辆,处理群众投诉案件13起,办结率达到100%,行政效能实现零投诉。五是广纳社情民意。为正视城管问题,解决城管难题,我们不定期召开社区座谈会和邀请人大常委会深入城管一线视察、指导,对社区代表、人大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月定期组织有城管执法人员、环卫所工作人员、清扫保洁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集训会;积极派人赴南充等地参加行政执法技巧培训班、网络舆情应对培训班、法律法规学习班,并在队伍内部开展了“传帮带”活动。全年,执法队员累计受训达1000余学时,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执法技巧。二是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教育,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监督机制,有效避免了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的执法不公导致的群访群诉事件;同时,在执法方式上,坚持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刚柔相济,柔性为主”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亲民路线,明确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严格执行“一告知、二警告、三处罚”的工作模式,最大程度减少了市民暴力抗法等不良行为发生。全年我县未发生一起城管执法违法违规事件。
3.加强网络信息建设。一是建立城管网络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城管舆情和新闻发言工作,通过xxxx政务外网、xxxx政务微博向外及时发布单位政务信息共计160余篇(条),每月及时汇总、报送城管执法网上舆情监控情况。二是加强城管爱卫宣传。通过电视台、移动短信平台、车载音响定期不定期开展城管爱卫宣传活动。全年电视台宣传6次、编发短信50余万条、车载宣传160余车次。定期报送城管爱卫信息,每月向市城管局、爱卫办及县四大家报送城管爱卫生工作动态,全年共12期。
4.加强和谐目标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挂、包、帮”工作,为结对帮扶村、计生“三结合户”送去帮扶资金和物资共计3300元。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以作风建设促工作绩效,以党风建设树标兵模范,以廉政建设树城管形象”,强化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一年来,开展各种活动8起,会议16次,受省级表彰1人、市级表彰4人,评选优秀协管员5名。三是有序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作宣传栏1个,定期进行检查。四是按要求推进综合、和谐目标其他工作。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统计、应急、安全、机构编制、双拥、档案、统战、青少年、关心下一代、公会、妇女儿童等工作全面完成。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重点工作基本思路:
____年是我区实施“千天会战”的收关之年,我局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部署,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区滨水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程,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在巩固成果,创新思路,提高档次,力求精品上下功夫,全面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继续发扬“5+2”、“白+黑”的城建精神,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城区绿化、棚改工程、亮化工程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等项重点项目的落实,举全局之力为打好明年收关之战,取得“千天会战”圆满胜利而努力奋斗。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推进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目前我区“三纵三横”路网主结构已形成,将逐步修建和完善各支线路网建设。计划建设民兴路、环湖路、安平路、光明街、富江路、龙江路、康复路、利光路8条街路7.5万平方米升级改造,配套建设雨水5500米,人行道5.4万平方米,路灯160盏,预计总投资3382万元。
二是全力推进城区绿化工程建设。以打造精品绿化工程为目标,提升花园、广场等重点地段建设档次,重点实施江心岛风景区、新建和完善滨江大道、沿江路、民兴路、向阳大街、复兴路、春阳街、新华路、青年街、建华西街9条街路绿化建设,预计投资763万元。非政府投资项目有百合花园和锦江花园绿化建设预计投资368万元。预计总投资1131万元。
三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针对我区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棚改开发建设步调将放缓,计划开发地段为建五、建六委,征收拆迁面积3.2万平方米,总户数506户,总建设面积8.4万平方米,回迁安置面积2.8万平方米。同时抓好棚改各地段结转项目,确保按时回迁入户。
四是全力推进亮化和综合整治工程。亮化粉刷工程以和平路、红岸大街为试点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构成了具有我区特色的靓丽风景线,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计划对向阳大街、和平路两侧39栋楼体实施亮化,27栋楼体进行粉刷,面积8.5平方米。
五是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格”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和强化四级网络管理体制。成立城市网格化管理委员会,施行三级网格化管理,即“政府、办事处、社区”。各街道办事处由主管副主任担任城管办主任,城管大队4个管理中队分别承担各辖区管理任务,每办事处派驻2名城管队员深入社区管理,各社区(30个)由专人担任协管员。
同时,在巩固今年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工作措施,全力提升城市整体容貌水平。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占道经营、店外烧烤、探头市场、店外作业、牌匾设置、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街路秩序和立面容貌得到明显改观。切实加强环境卫生日常街路清扫保洁,全面落实“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处罚”的管理和运行工作模式,通过强化日常巡查、联检评比、延长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设置环境保洁设施,逐步改变街路清扫模式,由人工作业逐步转为机械化清扫。同时,做到以雪为令,采取机械与人工作业同步进行的方式,全力做好冬季清雪工作,确保冬季出行安全。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执法范围。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执法保障。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装备配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
工作经费按规定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五章执法规范。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渠道或者场所,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
第六章协作与配合。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行政执法信息和相关行政管理信息。
第三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对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七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十条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五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xx]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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