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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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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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中,我们需要客观地评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写总结时,可以适当展示自己的思考和改进的意识,以及未来的规划和目标。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易激化等特点,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xxx立足本职,落实市委、市政府三调联动机制,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协调机制、调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社会矛盾的更要手段之一,近年来xxx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xxx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国资系统内形成并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改制措施、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等方面都要先评估再执行,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工作里也发现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有些问题由于缺乏政策依据,协调难度大,实质上的突破很难,容易引发个人和群体的.重复上访。二是矛盾纠纷容易被激化和群体化,矛盾在突显出来后,一旦没有及时妥善处理,容易激化矛盾,从而向群体化转化,造成工作被动。三是调解工作经费不足,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调解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在单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调解人员的培训、调查经费的落实,以及宣传工作开展难度大,且多数基层调解员都是身兼多职,时间和精力投入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xxx将进一步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本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是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创新调解手段,将情、理、法相互结合,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解的长效机制。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二

在xx办事处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调解员和志愿者即是工作人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社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走访。我们共调处19件,其中家庭纠纷宗,邻里纠纷宗,在我们调委会的耐心劝解下,调解成功率100%。三是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注意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今年小区在平改坡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

为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会议和培训等,举办多场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

2、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结合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的重点人员,社区书记带头和调解员去他家与他们谈话,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让广大居民居住在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三

近一年来,我们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案件24,其中,来访115批,计101次;来信10,结案10,结案率9;上级交办案件2,结案率10。从受理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目前上访率较前两季度虽有降低,但集访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无序上访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动,行为出格,围绪管委会办公楼大门,严重影响开发区投资环境。此外、赴京、省、市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组织上访逐渐上升。许多上访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状态,不少集体上访有人幕后指使、精心策划、互相串联、对政府施加压力。

1、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前聪同志和社管局局长沈少华同专对信访工作多次作重要批示,亲自交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各社区办、各居委会继续落实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大信访、大调解格局,使许多信访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2、抓住重点,遏制“三访”上升势头。

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数量不断增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前显露,我区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三访”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为此,我们就如何进一步控制“三访”上升势头进行了专题研究,围绕“两费”发放、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开发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深入进行排查,重点加大对上访老户的教育疏导和监控力度。在重视信访老户的基础上,对新的信访案件也十分关注,坚持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以有效控制“三访”的上升势头。

3、规范信访工作,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为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坚持了具体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来信收发、来访登记制度,领导阅批、查办、接待制度,重大案件立案查办、回报制度,信访信息呈报制度,信访总结制度,信访文书立卷归档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1、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坚持群众来访转办、群众初信复信、重要信访立案和疑难问题直办等多种办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

2、强化信息预测预报。健全信访信息工作网络,采取定期分析排查,深入基层摸底,提早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超前做好工作。

3、强化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信访重点案件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加大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结力度、息访力度。

4、强化依法信访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做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5、强化信访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在提高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文明接待水平、处理复杂信访问题水平、协调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四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3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到辖区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灵秀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制度的确立。

及时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专职调不断的加强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自学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灵秀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五

开发区社区矛盾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战略目标,努力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近一年来,我们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案件247件,其中,来访115批,计1018人次;来信105件,结案104件,结案率99%;上级交办案件27件,结案率100%。从受理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目前上访率较前两季度虽有降低,但集访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无序上访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动,行为出格,围绪管委会办公楼大门,严重影响开发区投资环境。此外、赴京、盛市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组织上访逐渐上升。许多上访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状态,不少集体上访有人幕后指使、精心策划、互相串联、对政府施加压力。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前聪同志和社管局局长沈少华同专对信访工作多次作重要批示,亲自交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各社区办、各居委会继续落实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大信访、大调解格局,使许多信访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2、抓住重点,遏制“三访”上升势头。

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数量不断增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前显露,我区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三访”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为此,我们就如何进一步控制“三访”上升势头进行了专题研究,围绕“两费”发放、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开发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深入进行排查,重点加大对上访老户的教育疏导和监控力度。在重视信访老户的基础上,对新的信访案件也十分关注,坚持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以有效控制“三访”的上升势头。

3、规范信访工作,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为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坚持了具体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来信收发、来访登记制度,领导阅批、查办、接待制度,重大案件立案查办、回报制度,信访信息呈报制度,信访总结制度,信访文书立卷归档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打算。

1、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坚持群众来访转办、群众初信复信、重要信访立案和疑难问题直办等多种办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

2、强化信息预测预报。健全信访信息工作网络,采取定期分析排查,深入基层摸底,提早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超前做好工作。

3、强化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信访重点案件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加大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结力度、息访力度。

4、强化依法信访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做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5、强化信访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在提高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文明接待水平、处理复杂信访问题水平、协调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

12月12日。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六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调解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民众利用调解解决纠纷,促进行业自治及社会和谐。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80万元;出资者: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金额:8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调解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提供与调解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开展与调解相关的研究、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11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任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制定和修改调解规则、调解案件收费办法;。

(十二)决定有关调解员的聘任事宜;。

(十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规定应该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必要时可以另设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电视、电话、网络会议等。未参加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就会议议题发表的书面意见,应记入理事会会议记录,其就理事会重大决策事项所做的赞成及反对意见与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连续两年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视为主动辞去理事会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七)其他相关的事项。

本单位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7月1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县教体局的安排部署,我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已顺利完成了预期的目标。9月初至10月中旬,校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召开教师座谈会五余次,解决了20余位教师的工作及生活的困难问题。目前为止,没有一起上访发生。为我县教育事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把教师间、师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校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校党支部和各部门发挥了职能作用,按照县教体局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符合我校实际的活动方案,成立了赵川镇初级中学矛盾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落到实处。对师生反映的矛盾大、纠纷多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臵,为全面开展此项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热情接待来访师生,特别是对涉及到师生利益的各种诉求,区别情况,认真加以解决,维护了师生的合法利益,保证了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近三个月来,共受理师生来信18件,交办18件,已办结15件,办结率83%,接待来访师23余人(次)。同时,健全和完善重大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和交办制度,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挥了维护校园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近三个月来,根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细致地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失。同时通过接访方式进行排查,把重要矛盾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全面掌握了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

党支部及各部门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县教体局文件精神,教育师生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有效防范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尽量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使师生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才能掌握矛盾化解工作的主动权。为此,我校积极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内容准确。强化对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转变工作作风,抢抓工作主动,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总之,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强化管理,把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县教体局制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八

参加人员:齐相渠张玉红党书芳孟歌。

牛丽红史凤桃焦沛林王炎宋珺康林胜李天菊孟宪荣陈慧芬。

记录人:宋珺。

内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及现象主持人:齐相渠。

我们现阶段要重点做好辖区内军转干部贺复员军人的思想工作,要深入居民群众中区了解这些老干部、革命老军人的思想动态,避免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这段时间也对我辖区大内做了认真的排查,未发现有矛盾纠纷事件。各小区的门卫都特别负责,居民素质也较高,总体情况较好。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

时间:20xx年9月10日。

参加人员:齐相渠张玉红党书芳孟歌。

牛丽红史凤桃王炎宋珺康林胜李天菊孟宪荣陈慧芬。

记录人:宋珺。

内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及现象主持人:齐相渠。

会议内容:

近段时间,各个小区内未发生不安定因素。但是我们还要密切联系群众,多了解辖区内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居民搞好服务。每个人都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不要忽视我们自己的职责,否则会因小失大。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九

参加人员:齐相渠张玉红党书芳孟歌。

牛丽红史凤桃焦沛林王炎宋珺康林胜李天菊孟宪荣陈慧芬。

记录人:宋珺。

内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

主持人:齐相渠。

张玉红:春节刚过完,农民已进城打工,有些拾。

破烂的素质不高易顺手“牵羊”,我们要教育辖区院的门岗,注意防范。加强出入登记制度的管理。

李天菊:我在我们小区内走访时,91号院和部分。

居民进行交谈,他们反映院内的自行车棚倒塌,需要重建望社区和办事处的领。

导,去和省建三公司的物业协商,帮助。

居民解决困难。

康林胜:我们的小区还可以没什么大的问题,门。

岗也比较负责人,外来人口登记比较及。

时。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

时间:20xx年2月28日。

记录人:宋珺。

内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及现象主持人:齐相渠。

齐相渠:各小区主任经过前一段的排查,无重大的矛盾纠纷,但是我们换要切合实际了解辖区内的实情,调解员一定要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避免发生矛盾纠纷。

陈慧芬:唐宫中路75号院的居民,素质比较高,防范意识也比较强,没有什么异常现象,也没发生邻里不和睦现象。

1.中学校园矛盾纠纷排查会议记录。

2.居委会关于矛盾纠纷排查会议记录。

3.2016有关于矛盾纠纷排查会议记录。

4.社区居委会综合治理会议记录。

5.高中校园矛盾纠纷排查会议记录。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

广场社区在党委和上级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平安创建为目标全面落实矛盾就封排查调处工作措施,为广场社区的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出领导小组工作,充实相关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组会议”、“重大纠纷协调会议”、等项制度,创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调处”的方式,确保重大矛盾就封的及时有效解决。

(2)进一步加强社区对矛盾就封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今年广场社区重新完善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核心的领导责任机制。将维护稳定的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小区一把手及各巷道长,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登记、信息报告、领导包案等制度。严格实行半月一排查一分析,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每月排查,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出队伍建设,建起一个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社区的矛盾排查网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进一步抓好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排查调处。

社区综治办围绕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集中组织排查调处,尤其是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全社区各单位辖区负责人,各街道巷道长组长均参加了会议,加大“六无”普法宣传供发放相关材料200余份,确保了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和调查。

(1)为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发展,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期机制,提高基层矛盾排查工作活力的要求出发,大力推进三项机制建设,即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化解,应对三项机制入手,全面强化了全社会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进一步规范了矛盾排查工作预警机制。

广场社区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矛盾排查组织网络,主号基层矛盾信息员的组织建设,我社区坚持没半个月一次信息流、互通情况。并利用矛盾共排查例会,协调工作平台和日常工作机制及时汇总矛盾排查预警信息,提高了预警意识,强化了预警职能。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2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

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

心得体会。

;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六一社区。

2012年11月14日。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二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警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要求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有组织地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5%,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30人。

20xx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xx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三

镇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在综治办,镇党委书记同志为主任,副镇长同志、司法所长为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5名,在辖区内共配备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调解专门办公室14个,人民调解员52人,办公设施全部配备齐全。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镇党委政府把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了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大调解中心。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社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三)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规定各调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健全检查考评机制。“大调解”中心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考评,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五)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大调解”协调中心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统一制度建设。大调解”中心统一制定了全镇调委会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镇综治办定期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并对基层调解员进考核、严格按规范化调解文书。

(四)统一调解室建设标准。各村均按规范华要求配备了调解室、档案室,并有明显标志,从而使镇、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上半年,我镇坚持进行每月一次大排查、每周一次小排查,详细掌握全镇社会矛盾动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保障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四

我校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有代课教师。我校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代课做好安抚工作,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关心他们工作和生活,鼓励他们自立自强。

2.学校与周边居民没有纠纷,相处融洽。

3.我校严格收费标准,没有在收费问题上引发矛盾纠纷的情况。

4.我校无因教师、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5.我校无因学校校园和学校周边治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1.我校无校园周边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情况。

2.我校周边没有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存在。

3.我校无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暴力恐怖势力在校园渗透破坏情况。

4.我校无校园和校园周边存在引发各类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隐患问题。

5.我校消防通道畅通。

6.我校无校车也无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情况。

7.我校电气、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维护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存放规范。

8.我校无学校危房使用;我校无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队、集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兼职法制副校长。

10.有应急预案,每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11.我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2.建立及执行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五

县妇联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切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全县工作大局,紧贴妇女发展需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切实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将前半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如下总结:

今年以来,县妇联在构建社会化维权机制,健全和完善妇女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方面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妇女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据统计前半年共调处3处矛盾纠纷,调解率100%。

通过发挥各乡镇、各个村、各大口、各单位家庭纠纷调查员、调解员的作用,确实把矛盾化解到基层,解决到萌芽状态。联合县法院家事法庭,做好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通过开展法律培训、“女童保护”培训、“家庭教育”培训、农业技术培训、技能培训、女性健康培训等各项培训,使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做守法好公民。

为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美丽黎城建设,增强人们的家庭社会责任感。今年,县妇联开展了“模范家庭”评选活动,通过寻找身边的模范家庭,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社会正气,树立新风尚,传递正能量,以模范精神感染更多的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以家庭和谐推动社会和谐。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六

1、定期排查制度。各村居(社区)每周集中上报管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各管区每周一例会,将各村居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分析,落实调处措施。对本级无法处理或有重大稳定隐患的,及时上报乡镇(街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2、受理登记制度。村级调委会、管区调处中心对不同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查分类登记,受理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记。

3、分流指派制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研判,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运作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指派或直接组织调处。

4、联动联调制度。涉及到多部门或跨领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其他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党委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要求迅速抽调人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化解。

6、限期办结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分流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7日内与信访人或当事人见面,了解具体情况,应在20日内办结,上报信息整卷归档。特殊情况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多一个月。

7、联席会议制度。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任召集,中心成员单位参加,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调处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xx市xx街道办事处在做好抗击疫情的同时,快速出击,充分利用基层力量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升级,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筑牢矛盾纠纷源头防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责任到位,要充分发挥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作用,动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楼门长、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将排查的重点放在涉及疫情的矛盾纠纷上,要求各社区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为领导决策处置提供依据,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化解在一线。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各社区专职调解员通过开展细致的群众工作,深入社区矛盾纠纷排查中去,广泛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的整体情况,聚焦受疫情影响严重、矛盾风险突出的地区、领域、人群,尤其是在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分析苗头倾向,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认真回复群众对调解业务、疫情防控政策事项的咨询,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的纠纷。

加强法治宣传引领作用。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开展疫情期间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能力和判断力,及时化解群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惧心理,引导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同时及时推送政府发布的工作动态、疫情相关信息及最新状态,让群众掌握相关防疫法律知识,在家就能接收到正确、正面、合法的信息,尽可能减少群众对立情绪,防止因防控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通过近期的摸排走访,xx街道及时把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疫情期间化解矛盾纠纷不打烊,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力量。

xx市xx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8日。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财政局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洪伦任组长,纪检组长张家慧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财政局内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财政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财政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财政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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