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一
顾曼桢是张爱玲笔下鲜有的几个没有戾气的女子之一,外表看似柔弱易碎,实则坚实勇敢,与世钧的爱情像缓缓流淌的乐章,沁人心脾,也像陈年老酒,愈沉淀愈香醇。秋日,在世钧目光中,踩着落叶甜蜜地离开,缠满绒线的红宝石戒指就是一生的约定,原本以为这就是她全部的故事,平静,浪漫,温馨,怎奈何,阴错阳差的一个转身,天翻地覆,空余半生缘,半生泪。
提起曼桢,不得不提起曼璐。虽说曼桢是曼璐的牺牲品,可是对于曼璐,实在不忍多说什么。醉生梦死,流光溢彩的大上海,永远是强者的天下,卑微的人在强势的压迫下战战兢兢,如蝼蚁般生活着。一个没有文化,没有背景的女孩子,声色场所陪舞卖笑,迎来送往,辛苦支撑着一个庞大的家庭。直到错过了最好的年华,才猛然惊觉韶光已逝,美人迟暮,像盛极的花渐趋凋落。当年美好的初恋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挥之不去,亦无可奈何。这不是她能选择的。贫苦人家的女儿在冲突与矛盾的年代又能怎样做?曼桢可以理解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和妓女谁更不道德。”可那些自诩正派的人会理解她吗?道貌岸然的人太多,能设身处地为他人想的人太少。后来的她陷入癫狂又悲哀地死去,她最美好的时光定格在与豫瑾约会的晚上,紫色旗袍,青春明媚,只是这终究还是抓不住的过往。
其实,早就怀疑就算没有曼璐的“借腹生子”,曼桢与世钧就能走到一起,厮守一生吗?社会地位的差异新式青年可以不管不顾,世钧家人能接受吗?世钧的母亲,一个中产阶级的贵太太,表面上是正室,风光无限,却在与姨太太的争宠斗争中输得一败涂地,内心渴望丈夫回归却强作满不在乎,将全盘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尽管物质生活富足无忧,人性早已扭曲,自私,虚伪,贪婪。一方面拼命制造自己的豪门优越感,另一方面竭力讨好大户石太太,这样的人能接受来自贫寒之家、有个舞女姐姐的曼桢吗?就算进了沈家门,曼桢又该承受多少压力与白眼?阴晴不定的寡妇大嫂,势利眼的下人,哪一个是好惹的,哪一个不想看她的笑话?长此以往,夹在其中的世钧不会厌烦吗?
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畸形社会下悲剧酿成的催化剂,一抹很重的底色,渲染了卑微、可怜的生命。充满着高尚与卑鄙,新潮与顽固的年代,嫖客可以一边花天酒地,一边一本正经地大谈时局政治,一边接受别人的谄媚与敬重;而妓女就只能永远背着沉重的道德枷锁,受人歧视,祸及家人。当新式青年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时,借腹生子,门当户对的旧习俗旧观念却硬生生冲散了原本相爱的人们,曼桢与世钧,翠芝与叔惠,他们挡不住的是命运的翻云覆雨还是内心的怯懦与退让?如果当初能勇敢一点,决绝一点,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可惜早已没有如果,没有了当初。
十四年后,兜兜转转再次相见,早已为人父母,结局已定,只能叹一声:我们,回不去了,无悲无喜。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束,世钧继续着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曼桢守着当初心花无涯的惊艳,耐得住寂寞终老。十四年物转星移,不复当年模样,各自需寻各自路。半生匆匆,就当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醒了,泪干了,曲终人散,天各一方。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二
静谧的夜晚,关上门,推开窗,打开音乐,翻开书,心情瞬间平静下来,只随着爱玲的思绪流连在一段段悲戚的爱情故事之中。
半生的缘分,一生的思念和遗憾!这是我看过最悲的一部小说,还记得每晚合上书后久久不能入眠,同情曼桢的凄惨命运,埋怨世钧的懦弱和对曼桢的不信任,更痛恨曼璐的荒唐可笑和祝鸿才的良心泯灭。
顾曼桢,对于她,我既喜欢又敬佩,有同情也有气愤。一个出生清贫的女子,坚忍、倔强,在姐姐出嫁后毅然扛起家庭的重担,为了亲情牺牲自己的感情。在被姐姐和母亲私心合谋下,遭到姐夫的强暴,囚禁。而坚强的她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的帮助下逃离医院,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这是一个有气节有思想的女子,可偏偏还是在命运面前犯了糊涂。关键的时候,她的善良懦弱又一次将自己拖进命运的漩涡。她恨祝鸿才,曾咬牙切齿的说不会嫁给他,可最后仍然忍气吞声的嫁了。即使她想这一切是为了孩子,可终归是不值的、错误的决定。可喜的是最后的最后,她再一次走了出来,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也许这就是她最好的结局了吧。顾曼桢和沈世钧的爱情错别只能怪老天对他们的捉弄和这个时代的遗憾,当然还有我对世钧的懦弱所不满。他没有一点男人的气魄,不敢像父母坦诚和曼桢的关系,怀疑曼桢对自己的感情,是他的多疑和不信任毁掉了自己和曼桢的幸福。甚至,他一再低头和翠之结婚,维系着他们不幸的婚姻。20xx年后,再次遇到曼桢,那一句再也回不去了让无数人心痛。两人默然,让这深沉的爱情在时间里沉淀,任由缘灭.....这是一个失败者,可又能把所有的过错全推到他身上么?终究都是这个时代的受害者。
顾曼璐,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子。从单纯少女到妖媚的舞女,再到无耻毒妇,最后可悲的死去。她的一生就是这个时代的写照。她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抛弃和慕瑾的爱情,钻进灯红酒绿的舞厅,陷入了浑浊的人生,变的市侩和狠毒。她是可恨的,又是那样的可悲。一个柔弱单纯的女子,要不是生活命运的捉弄又何至于此?当初的有情人又怎能一个堕落、离世,一个选择离开故土。。。
正如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于时间无涯的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惟有这一句:"哦是你吗?而曼桢和世均,叔惠和翠芝,曼璐和豫谨等等终究在那个束缚思想的年代是晚了一步或早了一步于千万人海中错过。
人生如雾亦如梦,缘生缘灭还自在。浮生若梦,只叹情深缘浅!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三
第一次读张爱玲的书。读起来确实有种引人入胜的感觉,今天半天之内就读了全书的一半。这文字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足够诱人。不过,读到结局,弱弱地有些失望——感觉张爱玲这样的女子,她怎么可能写出喜剧呢?虽然这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个悖论了——很多人都不会认为这是喜剧——张爱玲啊。。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像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伤感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帧与世钧注定的情深缘浅,世钧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的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帧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不禁感叹,时间,真可怕!没有谁离不了谁,曾经的海誓山盟最后不也归于平淡了吗?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只是,爱情的死亡在于什么?在于误会!!世钧和曼帧,多么纯粹、多么真挚的爱,却因种种误会被生生地扼杀,徒留终身遗憾!是怪当时的社会环境吗?不是!怪他们自己不敢坚信,坚信爱的伟大力量!
如果那时就有《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这本书就好了,他们这种文化人应该看看这本书,就不会轻易的产生那么多误会,让反对他们的爱的人有机可乘,留下那无可挽回的遗憾。所以,吸取经验教训,必然要送冉冉一本!
其实他等同于已经说了。她也已经听见了。她脸上完全是静止的,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是非常快乐。这世界上忽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市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
曼帧想到:“这次和世钧冲突起来,起因虽然是为了姐姐,其实还是因为他的态度不大好,近来总觉得两个人思想上有些距离。所以姐姐就是死了,问题也还是不能解决的。”她反复地告诉自己,姐姐死了也没用,自己就又对反对自己有一点疑惑,是不是还是有一点盼望她死呢?曼帧立刻觉得她这种意念是犯罪的,她惭愧极了。
春天,虹桥路祝家那一课紫荆花也开花了,紫郁郁的开了一树的小红花。有一只鸟立在曼帧的窗台上跳跳纵纵,房间里面寂静得异样,它以为房间里没有人,竟飞进来了,扑啦扑啦乱飞乱撞,曼帧似乎对它也不怎样注意。她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病已经好了,但是她发现她有孕了。她现在总是这样呆呆的,人整个有点麻木。坐在那里,太阳晒在脚背上,很是温暖,像是一只黄猫咕噜咕噜伏在她脚上。她因为和这世界完全隔离了,所以连这阳光照在身上都觉得有了一种异样的亲切的意味。
今天这雨是突然之间下起来的,慕瑾出去的时候未见得带着雨衣,一定是他太太把雨衣带到饭馆子里去的。他们当然是感情非常好,这在慕瑾说话的口吻中也可以听得出来。
那么世钧呢,他的婚后生活是不是也一样的美满?许久没有想起他来了。她自己以为她的痛苦久已钝化了。但是那痛苦似乎是她身体里面唯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永远是新鲜强烈的,一发作起来就不给她片刻的休息。
她挂上电话,就拨了世钧的号码。若在前几年,这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事,但是她现在的心情很明朗,和从前大不相同了,自从离婚以后,就仿佛心理上渐渐地健康起来。她现在想起世钧,也觉得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至多不过有些惆怅就是了。但是一面拨着电话号码,心里可就突突地跳了起来。其实很可不必这样,即使是世钧自己来听,也无所谓。——
曼帧站在房门口,也呆住了,她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世钧。满地的斜阳,那阳光从竹帘子里面晒进来,风吹着帘子,地板上一条条金黄色老虎纹似的日影便晃晃悠悠的,晃的人眼花。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四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五
转眼国庆就过去了,发生了的事情,记录一下。
无聊了一两天,身体小郁闷了我一下,所幸睡个觉就好了。
刚刚才完成宋奶奶的作业,57页,全是e文,200多道题,一个一个在e文书里抠答案,开始还挺认真的,边学边做,到后来只是疲于应付了,现在觉得很反感了,好端端的一件事情,看看专业上的经典书籍,学学e文,多好的出发点,最后却变味了,拿个中文版放一旁找答案,实在没劲,却没有办法,不往下说了,否则都要抨击中国教育了。
去ehai研发中心呆了几天,作业在身,拼命写作业了,并没有着手具体任务,倒是成了ehai做饭的了,还好,他们觉得口味还行,每次都吃个精光。原来会做饭也有用武之地啊。
去康哥和二老板家了,康哥的房子好精致,二老板的家真远,不过最吸引我的是他家居然父母、他和他大哥住在一起,好爽啊,这么大了还可以住一起,吃饭的时候多有意思啊,那么多人。其实还想了一个问题,你说这么好的家庭氛围,又有稳定的工作,又是有实力的牛人,干嘛还要熬夜、不归的艰苦创业呢?ms因此和女朋友关系处得不是很好。想到后来,我更多的是佩服,是关于人生到底追求什么的一些思考,“对世界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你要走的道路”,二老板说的。
有哥们遇到极其棘手的问题,搞得我恐惧加郁闷得不行,真的要祈祷那样的事情不要在自己身上发生,哪天有空了想去雍和宫烧烧香去。
还有一点想法想说,写blog的初衷是要作为技术积累的一个手段的,就像博客园那些人们,想有个研究技术,交流经验的地方。很显然,现在blog的内容是偏离了这个初衷的,一个大男人,写些日记似的东西,总会觉得有些无病呻吟的味道。所以,我决定在博客园申请一个新博客,专门写些技术和经验上的东西,当然,我知道写那样的文章的难度,没有一些深刻的理论理解和具体实践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我想可以从读书笔记之类的东西慢慢来。而这里,当然也会继续,毕竟生活上的东西一样是值得记录和思考的。
整个假期还剩下最后一项活动,今天晚上去见三个月未见的哥们了,大闸蟹啊,我来了~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六
同学们,你们知道杨红樱阿姨吗?没错,她啊,是一位作家。她写的很多题材,都是和小孩子有关的。比如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系列》的书集了,那么我就说说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星期六了,我和妈妈突然心血来潮,两人决定去新华书店走走,逛着逛着,我就看到了这本书,稍微的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妈妈也同意了,最后下决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就慢慢地开始看起来了,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看20页,这样的话,差不多十天就能全部看完了。
我先看了人物介绍,这本书里面的人物真有趣啊,特别是那只笑猫的保姆狗,真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会有一只爱笑的小猫咪,我来简要的概括一下吧: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杜真子和马小跳在翠湖公园碰到了帅仔和老头儿,并发现了保姆狗特别憎恨、嫉妒帅仔。笑猫感觉到要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于是他靠地包天向帅仔邻居菲娜打听到,在帅仔来到老头儿主人家之前,它一直是主人的最爱,可后来帅仔来到它们家,主人就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使得老头儿渐渐失宠了。所以老头儿想把帅仔除掉。可是老头儿几次使出阴谋诡计迫害帅仔都被笑猫带领马小跳他们救了。直到它想利用汽车把帅仔撞死,它安然无事,自己却被撞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后悔莫及,希望重新做狗,并向帅仔透露其实是爱它的,帅仔痛哭欲死,可也只能呆呆地看着它爱的保姆狗痛苦地逝去。
过了十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原来我一直认为是一本童话书的《笑猫日记》尽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在现实生活中,像保姆狗老头儿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斤斤计较,然后憎恨他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宽容对人才行。
我们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不能因为朋友的成功而去嫉妒他,这样,肯定没有好结果。我们应该为朋友的成功而高兴,然后一起进步,这样多好啊!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七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八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半生缘的读后感篇九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我。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最大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仅有极少部分能够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我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并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一样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一样的!并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能够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此刻。
可是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此刻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颠覆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理解一次洗礼,人类最高智慧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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