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语文需要有定期的复习和总结,才能巩固所学知识。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通过举例和引用相关的事实和数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总结范文,有需要的可以参考一下。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xx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xx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甲方在整个过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均为特别授权代理。详见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办事进度和办理成果支付律师费。办案过程中甲方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鉴定费、上诉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物品,有及时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事先支付给乙方的前期律师代理费。具体为:甲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审律师费xx元;甲方于二审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二审律师费xx元;甲方于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xx元。前期律师代理费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内。
2、判决胜诉后,甲方按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的xx%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包括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数额、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x%。(或者:判决胜诉后,甲方按诉讼标的与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之差xx%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x%。
3、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xx%支付给乙方(包括诉讼费用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收回现金、金融票据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
收回有价证券的,按照证券流通价值计算。
收回其他财产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与债务人和解结案的,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抵债金额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结案的,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财产之金额或司法评估结果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风险代理过程中,甲方自行放弃权利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仍应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4、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3、甲方未及时向法院交纳起诉费、上诉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司法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xx%(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xx%(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按约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诉讼追偿债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对下述债权(以下称委托权或诉讼债权)委托乙方代理诉讼追偿:
1、债务人: (主债务人)
2、债权金额:本金 万元,表内利息 万元,表外利息 万元,孳生利息 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
3、债权来源:从中国银行 分行所辖 支行受让取得。
以上关于委托债权的陈述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债权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债权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债权效力、担保效力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债权孳生利息计算至 年 月 日,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本协议关于律师代理费的约定不受该认定的影响。
二、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杨志华经办委托债权的诉讼追偿事务。
三、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一审、二审、执行。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执行终结时止。
四、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根据庭审需要,并应乙方要求,甲方可另行授予乙方下列特别权利:
1、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
2、代为放弃、变更人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申请终结,代为收取执行款项。
五、甲方义务
3、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4、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债权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5、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债权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义务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
6、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7、经甲方同意 、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七、费用负担
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八、律师代理费
1、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2、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的资产价值接近市场公允价值。在此情况下,律师代理费经甲方的该资产评估值或法院裁定、协议约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按照 的比例折合成回收现金净额(折现值),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3、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折现值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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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三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算风险代理协议模板,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申请有限公司清算解散案件,需要法律服务;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和乙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乙方指派 等律师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因庭审时间冲突等原因,甲方有权自行更换律师代为出庭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二条、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为:代理甲方向法院申请办理清算解散公司事宜;开展尽职调查,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确认、资产的有效保全、债权的实现和债务的履行、剩余财产的处置和分配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尽快成立清算组;协助清算组与第三人协商业务了结、合同终止、债权回收、债务清偿等事项;代理甲方参与公司诉讼、仲裁活动。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及时、迅速地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3、依法为甲方保守涉案秘密。
第五条、律师费的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办法收取律师办案费、律师代理费用:
(1)按照甲方申请公司解散清算后所得股东分配的公司剩余财产为基数计算律师费;律师费的数额为甲方实际分配剩余财产总额的20%。
(2)无论甲方第一次获得的总额还是分次部分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甲方应于实现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时按实现利益的20%支付乙方律师费。
(3)甲方应于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利益后三日内,将律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为:,开户行: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从事与本服务协议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必要及合理的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预先支付 元,于本合同签字生效时支付。
第六条、如果甲方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案件办理终结,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未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应于情形发生日按照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总额计算并支付乙方律师费:
(1)乙方代理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2)甲方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而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3)甲方主动放弃分配部分公司剩余财产权利的;
(4)甲方的对方当事人主动配合甲方自行清算的。
第八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解除本协议,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协议或终止委托或不委托,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
(此文以下无内容)
甲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日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涛律师担任案件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日20xx年xx月x日。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六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对所签订的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第五条有关风险代理和收费的内容的补充约定,本协议书签订后,上述合同第五条的内容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提出并要求乙方对其委托的案件或事务实行风险代理,乙方审查其符合本协议书第二条后接受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范围仅限民事案件或事务,且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保或低保待遇;(三)请求赡养、抚养、扶养、抚恤、救济、工伤赔偿等费用;(四)请求劳动报酬。超出本条范围的风险代理无效。
(一)律师费的收取比例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二)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查档费等其他单位的收费不属律师费,甲方自付。
(三)律师办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复印等费用不属律师费,由甲方另付。
(四)收费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2、律师承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律师费,仅需支付办案费用人民币(大写),律师费在以下第()项规定的时间收取:
(1)在案件胜诉或委托事务完成后收取;。
(2)按照办理进度分阶段收取,具体进度及相应阶段收费双方另行协商并制作《分阶段收费表》。
四、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纠正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委托关系按《聘请律师服务合同》非风险代理的规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七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 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
三、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1、乙方提供之法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2、乙方在其所在地办案之交通费、通讯费等原则上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受甲方委托到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日内,向乙方
1
辽宁宪义律师事务所
4.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2
辽宁宪义律师事务所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3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和律师为甲方与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解读]1、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仅有壹审是不能结案的,有可能发生贰审、再审及执行。因此,不论风险代理的案件实际发生几审,对有可能发生的审理和执行作出约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委托人在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甚至在壹审阶段随意更换代理人,势必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如此约定以后,虽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随意更换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这样做的话,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委托人要为其违约行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2、如果不是全风险代理,则应据实约定代理事项。
3、金凯旋律师事务所曾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几千万元工程款纠纷案。在该案贰审时,因代理律师发高烧紧急入院治疗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师代理费。诉诸法院时,一审法院以此为由扣减了三分之二代理费,二审法院则驳回了诉讼请求。律师虽负有代理义务,但律师也是人,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紧急情况,应对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代理义务作出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律师事务所应将紧急情况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解读]《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约定了代理律师之后,代理律师之外的人从事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代理工作,应是一种违约行为。虽然一般情况下委托方不会以违约相责,并追究违约责任。但一旦发生纠纷,律师事务所将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业务相对繁忙,要求每位律师对诸如领送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之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亲历亲为,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因此说,将此类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并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属违约行为。有鉴于此,做出第二条约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解读]有时委托人与委托事项中诉讼主体并不一致,也有时在委托时一致,在诉讼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为由对委托关系提出异议,做此约定。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解读]这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本条款未做改动。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收取费用,“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则应去掉。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代理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
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解读]这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利益的条款,是双方均为关注的条款,也是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条款。此条款表达以下几层意思:
1、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合同的,退款并赔偿,事前未收费的,则不必约定退款事项。
2、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代理费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费的,按合同约定补足;事前没有收取代理费的,立即全部收取。
3、违约情况下如何收取代理费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也恰恰是风险代理中最易发生的问题,本条款对此给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的金额,则按约定金额如数收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因委托人已终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额付费了,此时则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百分比立即付费。
4、风险代理中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的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为委托人收回财产,只有收回财产,才能从收回的财产中按固定金额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委托人在条件还未成就时就终止合同,是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依照《民法典》视为条件成就。因此,在风险代理中,委托人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项下的代理是风险代理,委托人一旦终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此种损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是难以计算的,而难以计算的损失又是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约定此种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不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条是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支付的不同情况的一般表述,此种表述不能直接写进合同,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选取一种具体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一)特别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读]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本条款未做改动。诉讼阶段的特别代理,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而执行阶段的特别代理没有法律规定,需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建议风险代理情况下约定特别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遵守特别代理权的行使规则,不能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风险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时间作出约定。风险代理的,差旅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也应作出约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实物财产不是现金,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准。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解读]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还应支付违约金。需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人有时需按律师事务所工作量付费,而双方就工作量又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分岐较大,就此作出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鉴定,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解读]委托人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处于种种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因素的考虑,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开展代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委托人的一种违约行为。针对委托人的此种违约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或中止代理。终止代理的,还有权按前述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条款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
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
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代理费。
[解读]此条从合同上防止了律师私自收费。虽然律师私自收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对此负有过错责任,但律师事务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后,委托人执意如此作为,则属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义务,不仅是对律师事务所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委托人此种行为的一种预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费给律师。私自付不付费给律师个人,不论律师个人请求与否,主动权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师个人付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代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代理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
1、风险代理中的风险有多种,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败诉。其二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收不到财产。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单方直接或变相终止合同。
2、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本条款约定了三种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师。其二,自己办理。其三,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员提供配合为由,要求相应扣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其实,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终止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情况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条款也是约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师是委托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无权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约定特别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情况下,随意另聘律师则是违约行为。对此种情形下委托人的违约行为做出约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权利,也不违法和不违反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丢失委托人证据材料原件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之责,实践中也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因此,合同里特别约定,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办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供,控制了律师事务所这方面的风险。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因诉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交纳,律师不以现金代委托人交纳相关费用,避免丢失及乱收费问题。如果双方约定风险代理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则不必再约定此条。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代理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解读]委托人拒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按委托人终止合同处理,律师事务所有权按第六条关于终止合同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防止委托人随意终止合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代理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代理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双方由诉讼对手变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恶意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此条约定,和解前委托人应就和解情况下如何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委托人不与律师事务所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按委托人的诉讼标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支付代理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
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解读]委托代理期间,相互必有较多法律文件往来,约定送达方式是必要的,以划清是否送达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界线。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上需对方答复时,如不约定“视为对方同意”条款,则往往以一方为对方设定义务为由不予保护。合同一旦做出约定后,对方对一方的请求不予理采,便是对方放弃权利的表现,从而依约应支持履约方。在合同尾部,应注意填写双方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代理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解读]因委托人没有或不及时领取裁判文书导致其相应权利丧失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此因律师事务所原因造成,律师事务所则应付赔偿之责。委托人因裁判文书的领取而将律师事务所诉诸法律的,也时有发生。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由委托人直接领取法律文书,将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约定为告知委托人领取,则化解了相应的风险。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九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9月14日在重庆市签署: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方因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具体包括调查、谈判、和解方案实施、一审、二审和执行。甲方确认债权本金为贰佰万元(rmb2,000,000),对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为叁佰万元加上从20xx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以上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元(5,180,000)。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苏晓军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五、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应当支付人民币贰万元作为乙方办案经费。此后,无论采用何种清收方式,除风险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清收欠款,对于甲方本金贰佰万元部分,无论回收金额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对于甲方向债务收取的违约金部分,双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采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权,甲方应当出具授权书,债务人清偿款项应当转至乙方帐户。乙方对于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划。若采用诉讼方式清收债权,对于法院及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收取的费用,甲方须予承担。甲方在收款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继续合作,或引进合作者开发债务人土地的,视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务,甲方应在和解或者合作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200万元。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总数额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七、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六个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经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十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甲方与 纠纷一案,现委托乙方代理仲裁、诉讼及执行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担任其仲裁、诉讼及执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代理仲裁、诉讼、催收、执行、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和代为申请执行并收取执行款物。
代为和解、调解时乙方须不低于甲方书面授权中确定的数额签订调解协议。
三、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据线索,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派专人 协助工作;乙方应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支付代理费的数额及方式:
乙方采取风险收费方式,甲方按照最终收到款或物实际数额的1%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五、在催收、执行过程中因其他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协议签定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与 自行和解、调解的,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1
七、乙方人员在离开本地办理甲方业务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的欠款全部收回之日或双方协商协议终止之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裁裁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仲2
甲 方:
乙 方: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诉讼追偿债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对下述债权(以下称委托权或诉讼债权)委托乙方代理诉讼追偿:
1、债务人: (主债务人)
2、债权金额:本金 万元,表内利息 万元,表外利息 万元,孳生利息 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
3、债权来源:从中国银行 分行所辖 支行受让取得。
以上关于委托债权的陈述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债权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债权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债权效力、担保效力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债权孳生利息计算至 年 月 日,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本协议关于律师代理费的约定不受该认定的影响。
二、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杨志华经办委托债权的诉讼追偿事务。
三、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一审、二审、执行。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执行终结时止。
四、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根据庭审需要,并应乙方要求,甲方可另行授予乙方下列特别权利:
1、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
2、代为放弃、变更人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申请终结,代为收取执行款项。
五、甲方义务
3、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4、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债权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5、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债权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义务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
6、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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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十一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西石门铁矿、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司盛龙项目部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劳动仲裁或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韩学谦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甲方支付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乙方不垫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数额的5%给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调解数额5%付给乙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师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十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本专项法律事务,双方根据《律师法》及其他法律之规定,就委托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上述专项法律事务处理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参与诉讼活动。
3、甲方需向乙方律师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提供涉案全面证据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4.1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的规避法律,有权解除合同,所收代理费不退还,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2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直至甲方付清代理费用时止。
4.3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仍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4.4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代理费用应退还甲方。
5、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
5.1特别授权:。
5.2一般代理:代为办理报案。
5.3其他授权:。
6、甲乙双方经协商按下列方式支付费用:
6.1本专项法律事务基本代理费用,上述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支付。
6.2本专项法律事务除基本代理费用外,另收取代理费,上述费用在甲方收到回款后三日内支付。
6.3上述费用使用现金、转帐支票及其他方式支付均可。
7、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专项法律事务终结止。
8、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作了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完全理解并认可接受。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此下无正文)。
甲方:
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十三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上述委托人现在委托在我单位和我单位因在纠纷案件中,作为我们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授权是。
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代为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辩论;
三、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
四、收集人民法院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件;
五、代为收取调解即时或部分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款、物、凭证。
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签署和解协议、提起反诉或上诉;
注:第一、二、三、四、五项为一般代理权,第六项为特别授权。客户需要检查委托权限的数量。委托权限未完成的,应当书面提交法院。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十四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 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所涉纠纷一案之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第 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一次付清: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 ;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并按以下协议加收代理
费: ;
4.特别约定: 。
第四条 乙方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须本着勤勉、谨慎、诚信原则,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谋取最大权益,格守职业道德,为执行代理事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严格保密,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从事代理事务,或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或要求退还全部代理费,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条款共十条,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
份。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 等合同诈骗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所涉 担保合同诈骗一案之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甲 三家合同诈骗一案的退赔。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方按 支付代理费,退赔额以 年 月 日乙方接受代理后甲方收到的款额计算。
第四条 乙方须本着勤勉、谨慎、诚信原则,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谋取最大权益,格守职业道德,为执行代理事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严格保密,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从事代理事务,或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实,有权中止代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条款共十条,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协议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订立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3、甲方委托乙方为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4、甲方委托乙方为申请再审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
5、其他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上述第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________元。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
四、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对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乙方指派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的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认真的向乙方指派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指派律师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
十、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约支付全部代理费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款项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十四、其他特别约定(_______)。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1、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作出一定的条文规定。法定代理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法定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3、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指定代理人的权限依法院指定范围而定,是法定代理的补充。在海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顾名思义,委托诉讼代理人就是委托人请求代替他们参加诉讼的人。他们以当事人(受害者/亲属/朋友)的名义代替其进行或者接收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主要会极力地维护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权力,委托诉讼代理人他们具有代理当事人开展进行诉讼活动的权力权限。
2.一般什么人才可以找委托诉讼代理人替代他们参加诉讼。
(1)公诉(公诉是指由法律条例给予的国家行使权利的相关国家机构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的案件进行诉讼)案件的受害者和受害者法律规定的代理人又或者受害者的直属亲系最近的亲戚。
(2)自诉(自诉是指被害人即受害者或者他的亲人、朋友、老师等监护人,为了追究害人者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得向当地相关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中的发起诉讼的人和他的法律规定的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指当地相关的司法机关在处理判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时候,附带地处理判决被告人他在犯罪的过程中,他的行为导致的物资物品等损失毁坏这种情况,司法机关对他这些行为进行民事诉讼追求被告人的相关责任)案件中,当事人即因被告人的行为受到资产损坏的人,以及他的法律规定的代理人。
3.什么人才可以有资格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1)律师。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找具备较为专业法律学识,有丰富的诉讼经验的律师。律师这一类人,他们专业从事这种诉讼行业,能够很大程度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并且能够很好地维护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利。他们不失为最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2)当事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的人有很多,比如当事人的老公/老婆、父亲母亲、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等,他们都是当事人直系血脉中,最亲的人。由于他们与当事人的关系十分密切,他们对当事人所涉及的案件情况一般都会比较了解熟悉,如果让他们担任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一定会最大程度地维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3)社会机构中具备法律知识的人。有的时候,当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因为自己自身的经济情况限制,没有足够的资金请到专业的律师,并且当事人的近亲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无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相关社会机构团体中个,具有法律知识的人请求代替当事人参加诉讼。在社会中,这种集体也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妇联,他们是一个专门为妇女集体争取最大利益的人,他们积极无私地保障保卫妇女的权益。
(4)最后,我们还可以请求经过法院的允许,可以代替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公民。当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法院会对该公民进行法律知道的检查,能力的测查,通过审查的公民,才可以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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