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培养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引用书中的片段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或感受。如果你需要阅读一些优秀的读后感样本,可以看看以下几篇范文。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一
在充满封建气息的朝代,出现了几个追求个性自由、生活洒脱的人会让周围的人大吃一惊,甚至会因此而厌恶摒弃他们。而这些人是开拓者,是划时代的先驱,只有像他们这类人去改变,时代才会变迁。
《红高粱》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作品之一,讲述的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民间故事,故事发生于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与以往的抗日战争题材不同,大多的作家都会把主人公塑造成侠肝义胆、嫉恶如仇的英雄主义形象,纵观现有的抗日作品,无不夸大其词,甚至有些更改历史,违背了作品应有的风度。而莫言的这幅作品是以第一人称来写,记述的是“我”爷爷和奶奶之间的生活琐事。本部书的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土匪英雄形象,他没有谦谦君子的温润如玉,也没有土匪的杀气满满。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给了当时社会一大触动。
“我”的爷爷余占鳌,他彪悍狂妄,风流倜傥,他生活在高密东北乡,这个时代是个动荡的时代,他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这一生不平凡的经历,他作为一个率真的人,在抗日打鬼子这件事上毫不懈怠,对于生活,他有仇必报,敢于突破陈规,杀人越货,似匪非匪,人们对他是既害怕又尊敬。莫言将余占鳌塑造成了一个集善恶美丑于一身的典型形象,在抗日方面,他杀伐果断,对于日军,丝毫不留情面,他的反抗是全面的,对于民族来说,他的行为是“善”,但是由于他弑杀的性格,他杀了亲叔叔余大牙,对手花脖子,情敌单家父子。这种胡乱杀人的行为在道德理念中又属于“恶”。他的善恶都是时代的产物,善恶难辨,美丑难分,余占鳌在这个特定的.时代里有着所有人都有的特性,在道德层面和法律方面,余占鳌的行为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在那个预付迂腐的时代,有着这独特的性格,谁人又能准确的判断出这种人的好坏呢,这只是顽强的民族意识和生存意识的体现罢了。
而对于另一个主人公——“我”的奶奶戴凤莲,也是一个充满色彩的人物。作为生活在高密东北乡的地地道道的农民,有着醇厚的质朴之气,她生活在有着封建气息的时代,从小被裹了小脚,也正是因为这双小脚和较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而自己的曾外祖父因为贪财就把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儿子单扁郎。戴凤莲不忍自己下嫁给一个麻风病患者,她自身的勇气鼓励她追求幸福,她和余占鳌相识,日久生情。余占鳌在她的鼓励下加入了打鬼子的行列,使得余占鳌的形象更加丰富,自己也成为了一个抗日女英雄。作为一个热烈、泼辣、敢爱敢恨的女英雄形象,在那个女性角色地位低下的时代,她的所作所为会遭受一堆人的冷嘲热讽,但又有何惧,自己的个性解放是最重要的。他人的眼光丝毫没有影响。
正如书中想要表达的主题:在迂腐的时代,将个性解放,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在抗日的乱世,作为爱国人士,勇敢的加入革命行列。余占鳌和戴凤莲两个人都是拥有这种血性的人,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出一股拼搏的精神,敢作敢当,奋勇前行。相比于他们,“我”的父亲余豆官则准确的验证了那句俗语:“虎父无犬子。”在没了余占鳌和戴凤莲两位精神领袖的带领下,那些后辈的麻木不仁与胆小怕事全都显现出来,这个时代由先辈们开启,由晚辈们败坏,时代需要人们去引领,而社会也在进步,希望先辈们的光环照耀后辈们前行的路,后辈们到达彼岸时将先辈们的遗愿完成。
《红高粱故事》这部小说记录着莫言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在这片土地上最丑陋最美丽最超凡最脱俗的事发生了种种,莫言对于这片土地的情感,对于那个时代的怀念,全部寄托在主人公身上,让人们见证了历史,也启迪了下一代人的爱国情怀和追求自由的目标,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最具影响力小说,值得细细品读。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二
第一次看莫言的书是在我高三的时候,当时自己周遭充斥着一种十分不好的氛围,加之上有一种比较大的压力就难免使得自己在看莫言的书的时候出现很多的新的感触。
我的人格形成和鲁迅先生有着十分大的关联,对于莫言或者汪曾祺一类的作家其实在一开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再到特定的时间节点之时,就好似一种蛮深刻的缘分一般,突兀地看见对方的面颊。
当时看莫言的一本散文集子,也就是那本《会唱歌的墙》。莫言在自己的书中写下了很多的比较新鲜的事物感觉,让人读罢深感共鸣。在莫言的书中有一种十分明显的饥饿记忆,这个是和他小时候存在着的那种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据他自己说,小时候家乡有过很多的自然灾害。
再加上一些时代特有的一种触感,就使得在莫言的书中充斥着一种大快朵颐的饭香味。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
那种插着红枣的饽饽就成为了莫言对女性乳房十分深刻的描写。这种来自山东人的不加掩饰的描述依旧是存在着一种浓重的个人或者地域特色。《红高粱家族》是莫言较为早期的作品,我们在看的时候也是突然意识到在其中是有着一种时代的印记。
如果将其放在现今的这种环境之中,《红高粱家族》不一定会火。但是,在那样的一个西方文学随着西方的相关物质产物出现在莫言这一代的作者中,奇妙的化学反应就出现了。
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被莫言运用到了自己的书中。但是,《红高粱家族》中的那种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并不是马尔克斯的一种衍生,按照莫言自己的话来说,其实在他写出这本书之后,西方的很多文学作品才开始大量涌入中国。
《红高粱家族》在现在的`时代背景下来看的话,依旧是存在着其特有的性质的。单单是在体悟其中的种种,更多的却是一种开拓性。现如今在市面上出现的那些小说,露骨的不少,叙实的也不少。但是,终究是因为莫言之类的九头鸟将这个笼子撑大罢了。
在小说中,关于人性的探讨一直都未曾停歇。我们在理解这些林林总总的内容时,也一定是会有一些自己的共鸣。
总体便就是这样,大红的高粱啊,丰收的颜色。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三
《红高粱》这个小说主要描述了“我的奶奶”戴凤莲和“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故事,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山东省得爱恨情仇的生命赞歌。主要是余占鳌率领的武装去反击日军,其次是余占鳌和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的是自发的造反势力,有的是混乱和无纪律的地方首领。他们没有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主动意识。他们反抗的原因来源于为自身的生存而抗争。
整部小说中没有着太多的正面形象,余占鳌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是“土匪”又是“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土匪的野性和民族大义的守护展现的淋漓尽致,还原了真实的历史一幕。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人同此心,心同此里。在小说中,作者竭尽全力的对几乎所有的战争场面都进行了精心的雕刻,无论战争场面的'大小,无论伤亡的惨重,甚至人与野狗在吞噬尸体时的较量也用了极多的笔触,展现了一幅幅尸横遍野、血肉横飞的血淋淋的画面。在这些血肉交汇之中,作者描绘了戴凤莲被余占鳌“抢”走的细节,戴凤莲死后,余占鳌在高粱地的一切反敌军的活动,一片红如鲜血的红高粱,整个世界都是血红的,作者正是以这种狂欢式的语言、天马行空式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又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四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起,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起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五
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平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习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习,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六
《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不可否认的是,电影《红高粱》在国内外的巨大影响力对莫言获得诺贝尔奖有一定帮助。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感觉在写作中,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读者有些小迷糊的同时,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中有大布局的大将风范,尽管只有二十七万字,但是其中线索多头,若没有指挥若定的才能,断不能将这些故事如此合理而顺畅地打乱时间顺序安排在一起,从这个角度看,这本书是小说技法的一次绚丽展示。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七
此书作者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丈栏平安村,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于20xx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人。
红高粱家族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融合了多种混乱的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体现了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这本书是作者“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具有十分强烈的地区特色和生命意识。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跟随作者去到了那个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年代,战争,落后,无知,这些词汇用来形容那个年代十分贴切,同时当时的人民有一种不甘心被奴役的强烈民族感和被逼无奈的悲伤,这两种感情反复交织,形成了强烈的刺激,陈拖出人民那颗被层层杂质包裹的赤诚之心。
《红高粱家族》的语言十分平实,却也十分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字里行间体现的是对时代的回忆和呼唤。此书以“我爷爷”余占鳌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为主线,以“我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为辅线,以民间生活的发展为读者翻开历史画卷,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仿佛置身于那个战乱的年代,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某个角色,仿佛那些事件就在自己的眼前发生。《红高粱家族》用它特有的魅力引人入胜,并给现实以辛辣的讽刺,生活从来不会万事如意。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这短短的一句话深深地展现了作者的文学功底和对生活的细致观察,用最朴实的笔触写出最华丽的篇章,是莫言给人以最深的感受。“十几日来,千颠万倒,几吹转蓬,雨打漂萍,满池破荷叶,一对鸳鸯红,十几日来,奶奶一颗心在窑汁里养过,滚水里煮过,高粱酒里泡过,已经是千种滋味,万条伤瘢。”这句话给全文增添了一种悲悯的气氛,让文章变得大气隐忍,气势磅礴。“我奶奶”和“我爷爷”的故事贯穿于文章始终,展现的女性的坚定和男性的刚毅,在他们的带领之下,整个高密东北乡的人民不愿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奋起斗争,力图取得民族独立与自由。
我在这本书里学的了很多东西,它让我获得了阅读最本质最真实的感受,我在莫言的文字里汲取养分,让我自身得到充分的滋养,我也即将从心出发,扬帆起航。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八
《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是当代作家莫言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曾获得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
作品所释放出来的红高粱的咄咄逼人的压迫感,东北高密乡农民的敢爱敢恨,唢呐的歌声,花轿,蔓野的高粱地,高粱酒,以及照耀着黄土地的血一样的红太阳,顿时把人们带入了那个在现代的浮华中早已逝去的古老东方的神秘与野性的世界。
小说情节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是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在第一条线索中,作者突破的传统历史军事小说的写作套路,在这里,抗日的主力既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也不是国民党领导的军队,而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支土匪军队。小说脱离历史书的立场,从民间生活方式的直接铺陈中重新构筑了全新而又实在的历史场景,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演绎了以土匪和酒家女子间的姻缘为核心的民间抗日故事。以生命的辉煌——高密东北乡人任情豪放的壮丽生活图景,表现了民族生命意志的强大和不可战胜。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九
最近,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言的《红高粱》一书,不仅以抗战为历史背景,而且语言极富感染力,人物性格鲜明,读罢《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和那一个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著名导演张艺谋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特征。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的地方。《红高粱》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怀。莫言这种恣意妄为的叙述表明:他通过“血缘”为纽带所确立的民间立场,使他在认同民间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根”,他的情感与精神的归宿,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的原因也就在这里。由此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我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十
最近,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十一
“就是这样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一望无际密不透风的红高粱,育肥了东北乡。”
有人把它写了出来,有人把它想了出来,有人把它演了出来。
它辉煌出世于莫言笔下,它建在莫言的家乡高密,这片土地,是莫言笔下的主背景,一千五百多平方千米的地方,含射了近代的苦难和伟大。
红高粱小镇位于高密东北乡文化发展区,项目以莫言文学和红高粱文化为核心,其核心区规划占地3.4平方公里,一期主要建设莫言文学馆、红高粱影视城一期(红高粱山寨文化园、高密老县城、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集“文学交流、影视拍摄体验、研学教育、艺术聚落、大型实景演艺、健康颐养、休闲度假、生态田园”八大功能板块于一体的特色文旅小镇。
红高粱影视城是红高粱小镇的核心,小镇规划占地3.4平方公里。打造的景区,每一扇门、每一个窗、每一片瓦都细细考究、耐人寻味。沉浸式演出,更加深刻了观众的有印象,独特的风格,彰显了它的独一无二。
文学影视城,设计老城故事演艺区、老城市井风情区、民国味道体验区、老城街巷观光区、高密人文涵养区等主题板块,更有老城门、高密县衙、文庙、文渊阁、非遗街等特色建筑。
它把历史搬进了现实。贴心的清末民初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让人们更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老城市井风情区,有茂腔戏曲,有单家大院的号子劳作,还原莫言文学中的教堂,展示了高密老县城百姓居民的市井生活;老城街巷观光区,集中了高密老字号;文化遗产展示区,有老城门、老茶楼、张家私塾等生活气息浓郁的体验项目;老城故事演艺区,建有“老城故事”演艺中心,体现了高密老城文化。
非遗街区包括高密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还包括高密菜刀、面塑、黑陶、弓箭制作、传统风筝、核雕、木雕、木板年画、大漆工艺等15项代表性非遗项目。
还有九儿骑驴、坐板车、卡通玩偶等互动节目,有“春看油菜花似海、秋看高粱红满天”的景色,有设计巧妙的喷泉,可以骑马,可以爬墙,可以写生,可以嘻戏,亲子互动,爱在其中。
一座红高粱小镇,了解更多年代故事,了解有故事的高密,寓教于乐无非如此。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十二
红是对高密东北乡的热爱红是被人血浸泡的黑土红是湿漉漉带血的婴儿红是奶奶的嫁衣,诱人的双脚红是爷爷碎裂的伤口,失神的双眼红是罗汉大爷肢解尸体上干涸的残血红是花轿,是尸体的腐烂红是革命,是不屈的灵魂红是莫言先生在我心上染上的赤城红是一股莫名的力量,让你读罢久久不能平静思绪红,高粱,红了誓死的战斗高粱的颤抖伴随着莫言半神半鬼的文字,时间回到一九三九年农历八月初九,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奶奶的夹袄里还依旧散发着热烘烘的香味,爷爷还志气昂扬地带着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那是一场伟大壮丽的战斗,深刻在爷爷的、父亲的、我的生命里,改变了故事和结局的太多太多。徜徉西行,见落日上方彤云膨胀,云团上镶着灼目金边,鲜明得可怕,胶平公路似蛇一般在高粱地里蠕动,一群人在浓烈的雾气和尖锐的高粱地里穿梭,谁能想到那么多。想到日本人会来得这样措手……想到一群鲜活的生命会逝去得这般容易,凌乱……想到奶奶会在这一天,与人世相牵的红线即将挣断……几百万发子弹的钻击,衣衫褴褛的人们,横七竖八地倒在高粱地上。天是银灰色的,月是残缺的,但那残缺部分浅浅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见,就像那些依旧清晰可见的生命,躺在这片高粱地上,用依旧温热的鲜血滋润着这片黑土地,到底是有多少吐露冒泡的红血,连阳光都被染成了红色,染红了半边天。女人的光辉葬送锈色的伟大似乎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永远少不了女人,少不了爱情,在这部伟大的作品中,无疑,女人是伟大的。戴凤莲,是“我奶奶”的名字,人如其名,是高粱地上的一只凤凰,一朵金莲花,一个充溢着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绝望使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爱他的,为他生子,为他癫狂。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传奇的,她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当她用他迷恋的最美丽的胸脯面朝蓝天微笑而逝的时候,她还不忘记,不忘记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这样的女子,撕破了多少张被传统束缚的网,在世间匆匆行走,来回慌乱,跌跌撞撞地就这样突兀地闯进了你的心房。莫言将一个女子写得如此鲜活,如此难忘。高粱酒的浓烈人性的疯狂莫言笔下,这是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的故事,爷爷与奶奶热烈的爱情故事。初见,她是新娘,他是轿夫,她迷人的小脚引起了他内心深处的怜悯与同情,他宽厚的肩膀让她的芳心感受到了温暖与温存。他们初次相识,便化作桑间的濮上之和,她怯怯地叫唤,他沁血的眼睛,浓烈的唼喋之声。她雪白的身子披着他的蓑衣,他坚毅的眼眸许给她的承诺,改变了一个家族的几生。这一生,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这些高密东北乡里的人,在高粱酒的浸泡下生活的人,真实到不像人,而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火红的公鸡站在生满酸枣棵子的土墙上,迎着绚烂的朝霞引吭高歌,这一群群,一群群的人,在高粱地做爱,抗战,死去,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可以烧杀抢掠,可以面对日本人时拧成一股狰狞的绳。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生命的主题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生命可以有多少生机与活力,在《红高粱》中,也全都幻化在一个个鲜活的影子上,照射出富有传奇色彩的时代缩影。人创造的,又被人毁灭,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喜忧参半的游乐园。这是一群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发光,发亮。在莫言的心里,在那片满布红高粱的黑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心里,高密东北乡永远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八月,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八月,爷爷带着一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八月,奶奶雪白的胸脯在高粱地里开了花,容貌像鲜花一样美丽,墓穴里光彩夺目,异香扑鼻。八月,暗红色的高粱头颅在浑浊的黄水里,顽强的向苍天呼吁,如果太阳出来,照耀浩淼打水,天地间便充斥着异常丰富,异常壮丽的色彩。八月,高粱,红了。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十三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它是著名导演张艺谋的最爱,“英雄”里的一幕:一片满是金黄色的树林里,两个对峙的女子,飘逸的衣衫,颜色,是大红,飞雪的剑嗖地刺进了对方的身体,让她的血染红了曾经的一片金黄……,风吹过,旋飘起火红的树叶,那样的火红,让人心醉。很凑巧,这位导演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ai,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ai,“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的叙述者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十四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读后感高中篇十五
莫言说:“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浮生只如白驹过隙,转瞬间欢笑已然湮灭成尘。这跌宕逼仄的人生路啊,总是不遂人愿。你看,天边的流云缓缓而逝。“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是啊,仓促,我还没来得及构思好如何书写,可它已经草草收尾。时光是掌间的沙,你越是想握得越紧,它就流的越快,你只能看着它逝去,却无能为力。这世间最压抑的词便是“无奈”。当我们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们也才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都说红颜弹指老,可是弹指老的岂止是红颜呢?就算是同一个人,在同样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里,心境也是不一样的吧。就像李易安也曾写下“风住尘香花已尽”,那些馥郁纷繁的花,那些微暖和煦的风,那些迤逦缱绻的景致,那些氤氲往事都如那一缕花香,掠过鼻尖,悄然逝去,湮灭在这九万丈的红尘紫陌里。如今这双溪载不动许多愁的小舟,也不似当年那西亭日暮时穿梭在藕花深处的小船了。这时的李易安已韶华已逝,孑然一身。
苏轼在被贬去岭南时,写下了千古名句“此心安处是吾乡”。莫言说,他与故乡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那么我呢?那个曾经被舅舅们哄着,晚上一定要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的女孩;那个拿着爷爷写的“疏影斜横水清浅”,念得磕磕绊绊的女孩;那个喜欢在阡陌纵横的田间,玩得一身泥回来的女孩。现在,只停留在了烟波浩渺的记忆里了,被时光打磨的像是隔了层毛玻璃,看不太真切。现在的这个女孩变得开始越来越沉默,不习惯与人打交道,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才感到自由,有时读读几行字,写写几个字,便消磨了一个下午,或是一天。生活对我来说就像一汪古井里的水,乏善可陈,只有偶尔奋力扔下几块石子,才悄悄然的荡开几丝涟漪。平淡的生活,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被命运世俗绊了脚的人才期待。可我想要的并不是这些。
毕夏普说,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便不是灾难。可是我只不过是想找回当初的那份让我甘之如饴的回忆。
我喜欢在所有我喜欢的东西前加上一个前缀——“我的”,仿佛是对全世界的人宣告这个东西的所有权是我的。我的故乡,那个普普通通的江南小村,青瓦红砖,屋檐高高翘起,如一只只青色的鸾凤,。只是几年未见,却早已物是人非。各家门口的红色对联在风雨里呆久了,便都染上了岁月厚重的斑驳,渐渐褪了颜色;那几个儿时的玩伴,见了面也不再多话,只是浅浅的打个招呼便形如陌路一般绕开了。回想以前,最爱的便是在天气渐冷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偷偷从别人家的地里挖出番薯,埋在火堆里,烤熟了吃。那种软糯泛甜的味道,不是任何山珍海味可以比拟的;或是在春夏的时候,吃着从山边拔来的野菜,吃的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又或是惬意得躺在河边,让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罅隙,暖暖地扑在眼皮上,嘴里嚼着茅草白而微甜的根。就像莫言在书中说的“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现在,那份回忆和味道只限于记忆中了。曾经跟我玩的最合得来的小七,如今已经到了那个永远有八个时差的城市。想来,我们相隔的不只是距离,还有我们之间无法跨越的空间和时间,永远错开。
莫言说:“每年麦收的季节,是我记忆中十分愉快的季节。”多年以前的,也是那个秋天,大人们忙着收割最后的稻子,我们便在金黄的麦垛边玩起捉迷藏,日薄西山,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得更小一些,似是要把自己融进这墙影尘土里,成为大地的一部分。
有几个孩童在身边打闹,似是在玩捉迷藏,玩久了,又提议去干些别的什么事,便欢笑着跑开了。炊烟袅袅升起,被风吹破了,淡淡的吹至我眼前,迷了眼,似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纳兰容若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没有浅淡书墨被泼香茗,但是我也会感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走在时光的路上,每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当岁月的涌流冲乱了记忆,未来催促我们告别,但身上的每个线索都与故乡割舍不断。每晚的午夜梦回,孤独的天秤总是偏向故乡的那一端,任何一个躲雨的屋檐都不会像故乡那般温暖。故乡像是一座围城,只有当踏上去往他乡的路途时,才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回去。回去那个拥有无数美好记忆的故乡。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2661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