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格式和结构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读者需求而定。写报告的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和精力,但它将为我们提供一个机会来展示我们的研究和分析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写报告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一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我们一直不太了解,现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用。
几年来,**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从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出发,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xx年末,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81574公顷,涉及55700个农户,分别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0.8%和总农户的11.2%。其中流向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的为1907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3%;流向农民专合作组织的1980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4%;流向农户的77687公顷,占流转总量的95.3%。在土地流转总量中转包的61574公顷,出租的8143公顷,互换的389公顷,转让的7252公顷,入股的1980公顷,其他形式的2236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量的75.5%、10%、0.5%、8.9%、2.4%、2.7%。流转的土地中自发流转的75873公顷,占流转土地的93%;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1461公顷,占流转土地的1.8%;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4240公顷,占流转土地的5.2%。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8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流转面积占88.4%,5~xx年占4.3%,xx年以上占7.3%。由于**市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集中,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二、三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近年来,**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离开自己那块有限收入的土地。二是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三是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和流转形式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换言之,以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为显著标志的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
二是积极调研,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课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乡村和农户对**市土地流转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全市土地流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新办法。
三是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氛围。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
四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农经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合同登记、鉴证。
五是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为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市各县区于xx年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六是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流转形式。坚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为准绳,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这种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这种形式既能够把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促进高效规模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维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二
几年来,xx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从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出发,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止xx年末,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81574公顷,涉及55700个农户,分别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0.8%和总农户的11.2%。其中流向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的为1907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3%;流向农民专合作组织的1980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4%;流向农户的77687公顷,占流转总量的95.3%。在土地流转总量中转包的61574公顷,出租的8143公顷,互换的389公顷,转让的7252公顷,入股的1980公顷,其他形式的2236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量的75.5%、10%、0.5%、8.9%、2.4%、2.7%。
流转的土地中自发流转的75873公顷,占流转土地的93%;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1461公顷,占流转土地的1.8%;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4240公顷,占流转土地的5.2%。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8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流转面积占88.4%,5~xx年占4.3%,xx年以上占7.3%。由于xx市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通过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集中,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二、三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主要问题。
近年来,xx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是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离开自己那块有限收入的土地。
二是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三是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和流转形式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换言之,以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为显著标志的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
对策与建议。
一是要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三
(八)积极鼓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流转,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
各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应积极鼓励多样化的流转形式,积极引导多元化的流转主体参与,努力探索县、乡、村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构及土地信托服务中心(服务站),加速土地流转,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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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积极探索土地规模经营的新路子。县委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家庭承包耕地面积481654亩,承包农户83341户。截止20xx年7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6567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3.4%。流转出土地的农户2466户,占承包总户数的3.0%,其中已签订流转合同的1060户,占流转出土地户数的43%。现对我县土地流转情况分析如下:。
4、按流转的组织形式分:农户自发流转面积2834.7亩,委托乡村组织流转面积13732.3亩,分别占流转面积17.1%、82.9%。
5、按流转的期限分:流转期限30年以上10207亩,10年以下6360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61.6%、38.4%。
(一)土地流转以出租为主,转包为辅。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有三种形式,出租、转包、互换,分别占流转面积的75.8%、24.1%、0.1%,由此看出我县土地流转以出租为主,转包为辅。转让和入股等形式的流转还没形成。
(二)流转面积虽然不大,但已形成规模经营。尽管土地流转面积仅占总面积3.4%,流转面积较小,但土地大部分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了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xx集团租赁秦xx乡10000亩土地从事种植和养殖。xx有限公司租赁xx乡1394亩土地发展观光农业。xx公司以每亩900元价格租赁xx镇农民565亩土地建立蔬菜基地,产品加工后出口国外。
(三)土地流转时间长期化。从调查情况看流转期限30年以上的面积10207亩,占总流转面积的61.6%,流转时间出现长期化现象。
(四)土地流转动机发生变化。前些年,一些村级组织和农户为了完成税费上缴任务或避免土地撂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贴皮”转包给别人,土地使用经营权不仅没有收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近年来,中央对新农村建设实行了“多给予,少收取”的政策,特别是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粮食贴补政策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高涨,加快了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步伐,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不论是村社集体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因此,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比过去有所提高。
(五)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中央实行一系列惠农政策后,农民种田的'成本进一步降低,惜地意识提高。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撂荒地扩展到良田。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对象由原来的村内进行,扩展到龙头企业。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一)流转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处于初级阶段,缺少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乡镇办农经人员缺少指导而忙于其他事务,思想上不够重视,导至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大部分土地流转没有到村和乡镇办备案。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书面协议很少,双方的权责利没有明确约定,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协议纠纷。
(二)流转文书管理不完整。所有乡镇办没有建立流转台账。即使有的签订了合同或协议,也没到村备案,更没有到乡镇办农经部门鉴证、存档和备案,至使农经部门对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一旦发生土地纠纷,由于无依据,无法进行审核,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五
20xx年8月3日至8月8日。
河北省泊头市文庙镇。
全镇人民。
实地考察、访谈、查阅相关资料。
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土地流转现状。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所以解决土地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
随着我国生产力的逐渐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是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本村的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大幅度增加,致使出现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等问题,甚至出现了土地荒废的现象,这一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就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抓好土地流转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施农业规模经营,降低生产交易成本,从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
为了了解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就文庙镇的土地流转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从统计数据来看,截止到今年七月底,全镇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有4987户20092人,13209个劳动力,承包耕地面积1488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53户119起,本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034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8%,其中耕地流转面积达出624亩,林地流转面积达410亩。全镇流转情况涉及10个村民委员会,39个村民小组,256户农户。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以5年以下为主。同时不少土地正面临着被废弃的现状。由于本镇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
近年来,本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现有土地使用不规范。
我国实施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落后,传统的模式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病。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出现多寡现象,土地分配有失公平。还有一些人随意改变土地的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耕地。
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调查中发现多数流转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大部分土地流转都没有合同,更多的是口头协议。有些人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不规范的主要因素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晓土地流转的程序及相关手续;另外农户间土地流转期限较短,短期行为严重。农民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民仍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土地转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采取短期转包的形式流转土地,由于流转期限较短,造成转入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严重不足;三是单家各户经营的'土地面积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3、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流转机制不完善。
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意离开那块能提供给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亲戚、邻里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转范围窄,流转收益少。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土地流转都是发生在亲戚及邻居之间,甚至有些是被动流转。农户因无力耕种,导致土地质量下降,有能力耕种的,因土地流转渠道不畅通,转入土地困难。土地无法向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转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前,还存在转出土地“倒贴钱”的现象,税费改革后许多农户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转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顺水村、赵米克村有这情况),就这样守着、认着、规模窄小地经营着。
1、要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2、积极调研,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课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乡村和农户对泊头市土地流转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全市土地流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新办法。
3、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氛围。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
4、要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具体指导帮助,及时帮助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规范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从源头上化解农村土地纠纷,通过构筑县、乡(镇)、村、组四级服务平台,对农民自行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并要求主管机关给予变更登记的,要做到有人办理、限时办理、办就办好的工作程序流程。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农经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合同登记、鉴证。
5、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为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市各县区于20xx年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6、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流转形式。坚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为准绳,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这种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这种形式既能够把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促进高效规模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维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六
一是要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七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将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是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解决农村土地闲置、耕地抛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有积极贡献。
(一)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xx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参与农户不断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转总面积12.88万亩,比上年增加2.61万亩、增长25.4%,比20xx年增加6.40万亩,增长98.8%;流转总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9.2个百分点;参与流转的农户1.51万户,比年年增长24.8%,比20xx年增长91.3%;参与流转的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比重为14.8%,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1、以流转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流转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其中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农户之间的流转面积为10.8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3.9%;流入合作社的面积0.9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7.5%,流入企业、大户或其他的面积1.1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6%;2、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分为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动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三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0%;3、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转。20xx年我县转包流转面积5.37万亩,比上年增加1.47万亩,增长38.0%;转让流转面积1.19万亩,比上年减少0.04万亩,下降3.6%;互换流转面积1.69万亩,比上年减少0.41万亩,下降19.4%;出租流转面积4.21万亩,比上年增加2.07万亩,增长96.7%;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转面积0.42万亩,比上年减少0.25万亩,下降37.3%。其中以转包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41.7%。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此外,还有农户将土地转包给种植、养殖大户以及集体向农户反租转包等形式;4、以流转规模为标准:一是流转规模过千亩的,现有3个,分别是三岔河**领办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转面积0.24万亩,主要种植各类蔬菜;安障乡**领办的裕民粮食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7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安宏乡刘少华领办的华泰水稻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0万亩,主要种植水稻。二是流转规模在200-1000亩之间的,现有14户,流转面积0.80万亩,主要集中在安丰、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乡镇,以水稻、蔬菜、葡萄种植为主。三是流转规模在100-200亩之间的,现有41户,流转面积0.76万亩,全县每个乡镇都有,其中较多的有官垱、安丰、安昌和安宏等乡镇。四是其他流转属于小规模流转,户数多,基数大,达10万亩。
(三)大户发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领作用。流转大户具有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生产产品质高量、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从而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长,对土地流转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镇罗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162.32万元,注册社员160名,流转面积2350亩,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赁三岔河镇的罗洲、三多、春美、长明、合家垸、天保6个村的土地1239.5亩,涉及农户135户。土地租赁期限1-3年,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200-300元。135个出租户签订合同的有75户,60个出租户属于口头约定,时间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产无公害蔬菜,另外种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88万元,净利润55万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辐射带动三岔河镇20xx户农户种植蔬菜1.08万亩,每亩产值达0.45万元。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比如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邻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20xx年,我县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5.10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39.6%,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占60.4%,其中,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的约占10%;而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及公证机关公证后流转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导致农地转让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土地流转期限过短。目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两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签订几年以上的流转协议,协议上规定了流转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转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农户看到流转大户效益好,就随时终止流转协议,有的大户由于管理或技术或市场原因当年出现亏损付不出土地流转金,农户随即就终止了流转协议,因此土地流转不稳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转后农业的长远规模发展。
(三)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转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与评估的市场。无论是政府推动还是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对承租方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更没有让承租方交纳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土地流转后,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政府承担。二是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四)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土地供需失衡,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转区域范围,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土地流转尚未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制约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有序进行。
(五)土地流转管理不健全。目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部门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虽然制定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土地流转合同文书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纠纷隐患较多。乡镇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晰。政府的指导是帮助集体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角色定位不准,认识错位,普遍把经营权流转当成流转主体的经济行为,对不利的流转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终止,同时没有科学制定流转后农民出路的规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做好应急处理预案,提供服务,化解矛盾。因此政府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搞好规划、提高服务,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做好服务员、裁判员的角色。
(二)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分析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存在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缺乏生存保障。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了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其次,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土地流转的速度应该与工业、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增加的速度与城市基础设施容纳的程度相适应”,当前,城镇化速度慢与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不足导致农民转移就业不畅,不愿放弃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转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提高了农民对土地价值的预期,致使流转意愿不强烈。
(三)土地流转后资金与技术支持不足。土地流转后,要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必须进行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经营者开发资金匮乏,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大面积承包土地后从事高效农业开发,后续发展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四)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而第二轮土地延包实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仅土地分户经营,而且农户在这种严重分散的土地上还要种植从粮食到饲料、蔬菜等几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细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实现土地成片集中流转。而且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没有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产,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进行的对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转机构,加强服务机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适度”两个字。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能盲目跟风推进,以行政手段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对于政府和村级组织来说,只能是进行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其次,要把握规模的“适度”。因此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社及农民群众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积极培育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土地流转,就要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严格、规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二是建立农地流转信息网络,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的问题;三是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土地受让方的投资变化,在研究受让方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适时进行流转价格的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动态价值变化”,从而建立健全农民流转收益增长机制,保障农民收益能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三)深入强化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要处理好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处理好土地开发与保护群众权益的关系。把各种流转方式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二是要切实做好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农户在农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禁止村级组织代替农户或超越农户对外签订流转合同,依法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三是要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提供规范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实行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四是要加强宣传和监督,杜绝土地流转过程中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现象。
(四)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转,关键是要创新能促进农村生产力解放和提高的规模经营主体。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规模经营主体,努力形成“规模化家庭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其次,加快构建服务“三农”的金融平台,积极探索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度降低支农信贷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配套保障机制。土地流转的健康进行有赖于农村配套保障机制的完善。农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不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响,还要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八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群众观念,xx年初,万年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干部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下乡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万年县人保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局干部分成三组分别到xx村,通过民情调查、上门访谈等形式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及法律知识;发现矛盾与纠纷,积极协助基层干部进行调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围绕提高群众收入水平这一中心,为发展出谋划策,促进群众增收。配合基层做好防灾减灾、项目推进和群众工作。本文为局干部在对xx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形成的。
地处梓埠镇东南方,东面、北面与接壤,是进入梓埠镇的东大门。全村辖10个村小组,800户,农业人口4000人。实有耕地面积xx亩,山林6000多亩。近年来,该村根据《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率先在全县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xx村土地流转始于xx年,在全县属于较早实行土地经营权转包的行政村。经过6年来的不断探索,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操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流转形式以出租和转包为主。在全村土地流转中,以出租形式流转1210亩,占流转面积的46%;以转包形式流转1420亩,占流转面积的54%。
2、土地流转类型多为耕地流转。到目前为止,全村3420亩耕地面积,用于土地流转面积达2630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77%;涉及全村719户农户,占家庭承包户的93%。从土地流转的类型上看,主要是耕地流转,占流转总面积的100%;6000多亩林地和“四荒地”流转较少。
3、土地发包以党员“首议制”制度集中发包。该村在土地经营权转让中按照“党员先酝酿、支委定方向、两委拿意见、群众作决定”的党员“首议制”原则集中发包,增加了土地转包过程中的透明度,土地租金逐年提高。xx年,土地转包租金平均达到300元/亩。
4、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维权意识较强。流转合同都以书面形式签订,据调查统计,全村所有流转耕地均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占总流转面积的100%。
1、促进了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民专业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小组,由村小组统一发包给经营大户。土地经营权的转变,既解决了土地季节性抛荒的难题,又使土地经营权向大户集聚。随着规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批新型的专业农民正在形成。
2、促进了村集体事业建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椒源村在土地流转中实行土地租金归集体所有,国家对土地的补贴归家庭承包户所有,使村集体建设有了经济来源。全村2630亩土地参与流转,每年给全村带来70多万元的财务总收入,村里把这部分钱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全村10个村小组都对道路进行了硬化。几年时间,使乡村道路变通畅了、环境变得优美了。如:椒上村建起了村文化广场、老人活动中心、硬化了近10公里的村内道路;毛公山村建起了村小组办公场所。
3、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村内劳动力持续稳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可能,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一是外出务工。全村外出务工人员达860多人,每个务工农民一年可增加收入近万元;二是从事养殖业。该村养殖20头母猪以上的家庭有30多户,成立了生猪养殖协会,带动了生猪养殖的发展;三是从事废品收购。在村废品收购协会的帮助下,目前从业人员已达600多人,遍布省、内外十多个城市,已成为椒源村民重要的创收渠道。通过土地流转,村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全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xx年的2700元年增到xx年的4600元。
1、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的指导。调查中发现,在所有的承包户中还是依靠较为传统的方式种植,大多没有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农民种田、养殖的科技水平还比较低。要建设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2、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我县目前尚无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更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信息渠道少而不畅。
3、规模经营效益不高。目前,承包户规模还不大,20多家承包户共承包了2630亩耕地,最多的承包了210亩,最少的只有10多亩。承包户不敢大规模搞农业开发,土地规模经营效益不高。
4、种植品种较为单一。据调查,全村转包的土地中种植的农作物大多是水稻,蔬菜、花卉等其它高产值的经济作物种植较少,土地收益率不高。
5、租赁期限较短,投资回报率不高,不敢大胆投入。全村所有出租和转包的土地期限都是一年时间,期限短,承包户不敢加大投入,特别是水利设施得不到有效建设,影响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既是当前我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规模效应,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解决农民收入不高、增长不快的关键所在。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推动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和农业生产比较收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有利于促进资本进村、科技和信息进村,农村劳动力出村、农产品出村的“双进双出”,实现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1、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组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及时提供和更新土地流转、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消息,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畅通。
2、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签订书面协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流转,并加强对签订合同的指导,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避免因此造成的纠纷隐患。
3、建议制定全县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暂行办法,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4、借鉴外地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兴办企业或合作组织,提高土地收益效率。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九
大桥镇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镇,是江山西北部的“粮仓”。全镇共有耕地面积16052亩,其中水田面积15213亩。全镇总人口19383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6474,占84.99%;共有劳动力10314人,其中外出劳动力6087人,占59%。
为建立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综合效益,妥善解决保障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大桥镇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广大农户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目前,已有2296户农户参与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176.9亩,其中今年新流转土地526亩,累计流转土地占全镇水田面积的40.6%,占有土地使用权证14788亩的41.8%。参与连片流转30亩以上的主体有41个,涉及农户1219户,流转土地面积3669.9亩,连片流转面积占总流转面积的59.4%。农户之间流转面积2197.68亩,涉及农户866户,占流转面积的35.6%。
全镇流转土地6176.9亩中,流转给专业大户的面积为4666.9亩,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1330亩,流转给工商企业经营的有0亩。从近几年的土地流转情况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占了32.5%和56.1%。
2、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各类专业合作社参与规模土地流转比较突出。我镇新生粮食专业合作社和振农植保专业合作社承包土地面积分别为2480亩和450亩。
3、土地流转年限多样。以承包期1-5年及5-10年最多,分别有2925亩和2162亩,占总面积的47.4%和35%。
4、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并存。季节性承包不付田租,普遍用口头协议达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大多有书面协议。目前,已签订流转合同的面积为3716.9亩,占总面积的60.2%。
三、初步成效。
1、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流转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臵,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有人无地种和有地无人种的矛盾,逐渐形成了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探索了农村经营机制改革的新途径。土地按照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进行优化配臵,面向市场生产优质、短缺、适销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较好地解决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农民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意识的转变,推动了农村社会进步。
需求,同时增加了农民收入。
4、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农户可就近务工或外出寻找新的挣钱门路,同时又可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集聚,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实现了社会化大生产,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
5、推进了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通过规模集中连片流转,为机械化服务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去年全镇共完成机插面积3785亩,机耕面积13820亩,占全镇耕作面积的67%。对农户开展水稻统防统治服务,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防治效果。保丰、振农等5个植保合作社为739户农户开展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到8540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41.4%。
6、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行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后,业主普遍采用先进生产技术,运用机械化设备,推行企业化管理,培育产品品牌,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江山市新生粮食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无公害大米已经通过国家农业部认证。同时,大桥“寿欣”牌大米已经通过了qs认证,进入超市实行上架销售,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四、存在问题。
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的进程和流转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2、流转手续还不够规范,矛盾时有发生。农户间的流转大多为口头协议,有的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附着物处理、有关赔偿条款、土地被征用后的承租户损失补偿等缺乏明确具体的约定,流转双方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农户的委托手续也不够规范。
3、土地流转信息不够对称。由于土地供需信息网络尚未形成,供需双方的信息不能得到有效沟通,使流转受阻。而农民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从而对市场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导致流转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价值,造成土地流转市场的价格混乱。
4、承包农户非理性惜土情节加重。一方面,随着粮食定购任务、村提留、农业税的取消,农民种田已无任何负担,效益明显提高,使农户不肯轻易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田征用增加,被征农田得到各种补偿,农户可获得现实利益。有的农田处于交通线或开发区沿边,虽然现在还未征,但部分农民认为这些农田迟早会被征用,有现实利益可得,因而,原承包户一方面不愿流转给大户,另一方面一些农户对流转费期望值过高,超过了受让方的承受能力,使流转双方难以达成。
行推行土地流转,有的还以流转管理服务费的名义变相截留流转收益,侵害了当事人的承包权益,扭曲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
五、几点对策。
1、注重引导,强化服务。要积极引导,热情服务,多做工作,落实好配套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离地经营创业。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及时化解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和纠纷。完善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依法管理农村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2、加强考核,有序推进。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村级考核,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考核责任制,并对土地流转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十
在稳定农村土地延包30年不变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搞好农用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农村土地政策,及时了解我县农用土地资源流转现状,探索科学合理的流转机制,县委农工委、县农经中心组成联合调查小组,采取发放调查表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据调查统计,全县25.63万亩耕地中,目前土地实际流转面积达641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5%,涉及农户9640户,占承包农户总数(97000户)的9.9%。从分布情况看,新集镇、罗家屯镇、兴城镇、三屯营镇等土地连片集中的乡镇流转规模较大,其中,新集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694亩。土地流转主要采取形式互换、出租、转包、入股。其中有7592户农户采用互换形式流转土地3010亩,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78.8%和47%;有1756户农户采用出租形式流转土地2776亩,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18.2%和43.3%;有243户农户采用转包形式流转土地519亩土地,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2.5%和8.1%;有243户农户采用转包形式流转土地519亩土地,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2.5%和8.1%;49户农户采用入股形式流转土地105亩,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0.5%和1.6%。合同管理情况:据统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应签合同9640份,其中:有流转合同并经乡镇农经部门鉴证的2150份,占22.3%;有合同未经鉴证的1523份,占15.8%;无合同或仅有口头协议的5967份,占61.9%。通过实施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促进了新兴产业发展。祥瑞花卉合作社成立后,为集中连片发展花卉生产,流转土地600亩,种植百合、剑兰等花卉。目前,全县花卉栽培面积达到2320亩,年可产鲜切花3000多万只。汉儿庄、新庄子等乡镇为发展食用菌产业,流转土地570余亩,全县以栗蘑为主的食用菌栽培达到2240万棒,年产鲜菇600万公斤。二是推动了一批农业重点项目实施。通过土地流转,解决了农业重点项目用地问题,5500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八面峰生态观光采摘、青山绿水野猪养殖等重点农业项目顺利推进。三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祥瑞花卉合作社以入社成员每年每亩土地800元转包费入股,再吸收入社社员打工,年底分红返利的方式,社员一年平均在一亩土地上获得综合收益9000元。喜峰口生态种植合作社,与社员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回收入社社员产品,按照绿色、有机、无公害的要求大力发展小杂粮种植,流转的土地纯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00元。
土地流转的特点:1、自发为主。多数都是由承包户之间自行协商进行,全县承包户自发流转的土地面积达588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2、本村为主。绝大部分都是在本村范围内进行流转。全县在本村范围内流转的.土地面积为4359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短期为主。土地流转中,互换、转包的期限多数都在5年以下且不固定,出租的期限一般都在5-10年左右。
存在问题:一是土地流转规模小。全县流转的土地面积只占耕地总面积的2.5%。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南部乡镇为例,如新集镇,土地流转面积为1694亩,占耕地面积的6.1%,涉及农户1733户,占总农户的27.6%;新庄子乡土地流转面积为378亩,占耕地面积的5.7%,涉及农户172户,占总农户的9.1%。我县土地流转还处在初级阶段;二是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从已发生的土地流转情况看,61.9%的土地流转只是口头协议,并未履行任何手续,只有22.3%签订流转合同并经过乡镇农经部门鉴证。由于缺乏有组织的监督管理,手续不完备,时间一长,难免产生各种纠纷;三是多数土地流转效益不高。由于我县土地流转形式多以互换为主,大部分流转土地仍以散户经营传统农业为主,经营粗放,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较低,农民缺乏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四是耕地流失偶有发生。部分农民以出租方式把自己的承包地租给选厂用于建尾矿库,一般采取每年结算的方式,还有部分村民的土地以出租方式被用来建市场等商业开发,全县以出租方式租出土地1800多亩,涉及农户830多户。这些出租方式租出去的土地,大部分无法恢复成耕地,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农田面积不可避免地在减少。原因分析:一是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够。长期受传统的种植模式的影响,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习惯于耕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视之为“保命田”,认为“手中有田,心中不慌”。加之其他就业门路不多,即使种粮效益很低,也不愿意放弃土地。另外,部分村干部甚至一些乡镇干部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延包三十年,农民有自主权,流转不流转,不用干部管”,对实施土地合理流转缺乏正确引导和组织。这些片面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二是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在北部乡镇一些自然村较为明显,这些村以山地为主,土地分散在沟沟岔岔,零散细碎,不易实现流转。相比之下南部乡镇土地比较集中,容易进行土地流转。三是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不够。我县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不能转移较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小城镇建设水平不高,不能吸纳更多的人到城镇生活就业。四是缺乏善于经营土地的能人。铁矿开发见效快,效益好,吸引大部分能人把精力用在铁矿开发上,而经营农业项目见效慢,风险大,人们往往不愿意在这方面投资,也是土地流转较慢的一个原因。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由于目前农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备,因此农民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因此尽管没有能力经营好承包地,获取最大的收益,但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一是加大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的土地法律政策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扶持基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给予扶持,从资金、项目、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是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经营大户,培养和扶持种田能手,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兴办农业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农民可入股分红,也可进企业当雇员拿工资,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建设,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它中介组织,学习借鉴罗家屯镇奔腾花卉有限责任公司、青杨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经验作法,进一步搞活土地流转,同时积极加强土地流转试点,总结成功经验,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鼓励农民向小城镇聚拢。小城镇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集散地,加快小城镇建设,可以促进农村人口、生产要素向中心城镇集聚,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为广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农业人口。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加速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
五是探索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建房数量逐渐增多,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的限制,单家独户分散居住,居住地和承包地都比较零散。因此要探索农村房屋建设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加强农村宅基地统批统建,将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向居民点集中,原有宅基地还田,改变土地零星、分散的状况,为土地集中连片产业化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六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机制,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让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十一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将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是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解决农村土地闲置、耕地抛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有积极贡献。
(一)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xx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参与农户不断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转总面积12。88万亩,比上年增加2。61万亩、增长25。4%,比20xx年增加6。40万亩,增长98。8%;流转总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9。2个百分点;参与流转的农户1。51万户,比年年增长24。8%,比20xx年增长91。3%;参与流转的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比重为14。8%,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4、以流转规模为标准:一是流转规模过千亩的,现有3个,分别是三岔河**领办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转面积0。24万亩,主要种植各类蔬菜;安障乡**领办的裕民粮食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7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安宏乡刘少华领办的华泰水稻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0万亩,主要种植水稻。二是流转规模在200—1000亩之间的,现有14户,流转面积0。80万亩,主要集中在安丰、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乡镇,以水稻、蔬菜、葡萄种植为主。三是流转规模在100—200亩之间的,现有41户,流转面积0。76万亩,全县每个乡镇都有,其中较多的有官垱、安丰、安昌和安宏等乡镇。四是其他流转属于小规模流转,户数多,基数大,达10万亩。
(三)大户发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领作用。流转大户具有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生产产品质高量、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从而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长,对土地流转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镇罗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162。32万元,注册社员160名,流转面积2350亩,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赁三岔河镇的罗洲、三多、春美、长明、合家垸、天保6个村的土地1239。5亩,涉及农户135户。土地租赁期限1—3年,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200—300元。135个出租户签订合同的有75户,60个出租户属于口头约定,时间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产无公害蔬菜,另外种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88万元,净利润55万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辐射带动三岔河镇20xx户农户种植蔬菜1。08万亩,每亩产值达0。45万元。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比如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邻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20xx年,我县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5。10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39。6%,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占60。4%,其中,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的约占10%;而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及公证机关公证后流转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导致农地转让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土地流转期限过短。目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两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签订几年以上的流转协议,协议上规定了流转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转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农户看到流转大户效益好,就随时终止流转协议,有的大户由于管理或技术或市场原因当年出现亏损付不出土地流转金,农户随即就终止了流转协议,因此土地流转不稳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转后农业的长远规模发展。
(三)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转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与评估的市场。无论是当局推动还是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对承租方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更没有让承租方交纳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土地流转后,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当局承担。二是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四)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土地供需失衡,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转区域范围,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土地流转尚未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制约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有序进行。
(五)土地流转管理不健全。目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部门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虽然制定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土地流转合同文书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纠纷隐患较多。乡镇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当局角色定位不明晰。当局的指导是帮助集体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层当局和部门角色定位不准,认识错位,普遍把经营权流转当成流转主体的经济行为,对不利的流转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终止,同时没有科学制定流转后农民出路的规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做好应急处理预案,提供服务,化解矛盾。因此当局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搞好规划、提高服务,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做好服务员、裁判员的角色。
(二)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分析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存在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缺乏生存保障。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了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其次,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土地流转的速度应该与工业、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增加的速度与城市基础设施容纳的程度相适应”,当前,城镇化速度慢与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不足导致农民转移就业不畅,不愿放弃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转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提高了农民对土地价值的预期,致使流转意愿不强烈。
(三)土地流转后资金与技术支持不足。土地流转后,要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必须进行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经营者开发资金匮乏,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大面积承包土地后从事高效农业开发,后续发展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四)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而第二轮土地延包实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仅土地分户经营,而且农户在这种严重分散的土地上还要种植从粮食到饲料、蔬菜等几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细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实现土地成片集中流转。而且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没有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产,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一)建立土地流转机构,加强服务机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适度”两个字。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能盲目跟风推进,以行政手段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当局和村级组织来说,只能是进行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其次,要把握规模的“适度”。因此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社及农民群众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积极培育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土地流转,就要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严格、规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二是建立农地流转信息网络,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的问题;三是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土地受让方的投资变化,在研究受让方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适时进行流转价格的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动态价值变化”,从而建立健全农民流转收益增长机制,保障农民收益能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三)深入强化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要处理好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处理好土地开发与保护群众权益的关系。把各种流转方式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二是要切实做好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农户在农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禁止村级组织代替农户或超越农户对外签订流转合同,依法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三是要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提供规范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实行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四是要加强宣传和监督,杜绝土地流转过程中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现象。
(四)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转,关键是要创新能促进农村生产力解放和提高的规模经营主体。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规模经营主体,努力形成“规模化家庭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其次,加快构建服务“三农”的金融平台,积极探索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度降低支农信贷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配套保障机制。土地流转的健康进行有赖于农村配套保障机制的完善。农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不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响,还要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十二
1、村集体所有的林地、经济场统一发包。此类情况大多为种植大户或公司种植蔬菜、苗木及中药材等。如棉花园村、南冲村分别转让林地577亩、608亩给武汉凯迪生物质能公司,占总林地面积的1.69%。
2、零星土田流转。许多不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将土地委托亲属、朋友耕种,或承包给种粮大户统一经营。但集中成片的只有种菜大户罗湘虎在棉花园村租赁100亩耕地种植茄子、甜玉米,农科所转让期限为20年、面积500亩的耕地作为葡萄酒原料生产基地,仅占全乡总耕地面积的2.01%。
(一)、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心态比较复杂、多变。1、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主权意识、自主支配意识太强,误认为承包到户就是土地私有。阻碍了土地经营权正常流转。主要体现在:一是旧习惯根深蒂固,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死守阵地”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阻碍了连片成块的大面积开发;二是为今后可以“名正言顺”的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三是“红眼病”作祟,不愿意拿地让别人发财,故意从中作梗。2、流转价格偏低。我乡目前租给种粮大户的田地年均价为150元/亩。
3、流转土地面积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经营能手,种粮大户,他们的行为都是个体的,离现代高效农业有很大的差距。
管理的目的,离现代农业的“绿色标准”还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质和效益。
(二)土地流转机制不够规范。
1、土地流转不规范,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经村集体组织审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转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如租用土地的时间超过了二轮承包期规定的时间等。三是农村土地流转资料档案缺乏管理。
2、缺乏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土地流转供给需求脱节。有不少农民不知道应该怎样进行流转;其次是土地流转的形式简单,反租倒包、入股、抵押等新的流转形式没有出现;再次是土地流转的程序简单,由于多数流转为自发形成,流转双方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土地流转处于缺乏规范的无序状态,土地流转纠纷多。
从出让方看,主要是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也担心政策变。
化,怕土地转出后失去土地,怕务工经商亏本后吃饭难以解决,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转包的方式。
从承包方看,由于农业收益比较低,高收益项目农业难以。
选择,农业开发又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因此,业主对投资农业开发极为慎重,致使不愿在土地上投入过多的成本,承包户无意长期承包,两方面互相制约。
地块仍然零碎分散。由于目前农户承包的土地普遍。
22.2%,100亩以上经营规模的为200亩,占流转土地总流转面积的22.2%。
(一)、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二)、组建村级土地流转合作组织,确保群众利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与市场自由配臵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等等,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将表现得更为明显。所以,迫切组建村级土地流转合作组织,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协调本村土地流转事务以及代理农民参与转出土地的新项目建设。让转出方维权有后盾、利益有保障,让转入方从繁杂的土地矛盾中解脱出来。
总之,如何有效的把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有效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克服小农经济意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需要解决的问题。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十三
接到市政府研究室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农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调查组,深入到各乡镇,通过召开乡村干部座谈会、走访农户、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切实把推动土地流转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点来抓,强化引导,注重规范,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了较好的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个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我县耕地总面积**万亩,其中水田**万亩,旱田**万亩,人均耕地面积6.15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数量少,范围窄,并且多是一种零星、分散式的流转。但自20xx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农民的择业渠道日益拓宽,许多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加之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下岗职工等纷纷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开发,扩大了对流转土地的需求。20xx年我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1.1%,20xx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6.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2.2%,同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从调查看,我县的土地流转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目前这种形式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20xx年全县转包土地面积达x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x%。二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20xx年以这种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达x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x%。三是互换型。为了耕种方便或发展规模经营的需要,农户之间或农户与集体经济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串换承包地,原承包关系不变。20xx年以互换的形式流转土地x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x%。四是入股型。就是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公司经营,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公司结成共同体。目前全县有x亩土地以入股型进行流转,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x%。
3、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过去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间进行,参与的主体也主要是农户。现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除农户外,工商企业、科研机构、城镇居民等都纷纷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20xx年农户间的土地流转面积为13.7万亩。非农业户参与土地流转达到300多户,流转面积达x万亩。
4、流转用途仍呈单一化。从调查的情况看,流转后的土地用途基本都是用于种植业生产,搞其他行业的较少。20xx年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生产的达x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0.3%,20xx年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生产的达x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8.6%.
5、流转效益日趋综合化。从调查的情况看,土地流转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形成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统一了粮食品种,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节约种粮成本。土地经过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生产者可以对规划决策、组织生产等各方面进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精确计算,从而实行科学种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从调查的情况看,土地流转之后,对促进农民增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转出方增加了地权收入。20xx年,农民人均转让承包土地土地经营权收入达x元。另一方面,转出方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劳务获得新的收入。仅20xx年,我县外劳务输出实现总收入x万元,拉动农民人均增收650元。再一方面,转入方形成规模经营,增加收入。据统计,20xx年,土地流转的转入方平均增收x元。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的土地流转仍处于较低层次,流转范围较窄,流转的规模较小,流转的层次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五多五少”。
一是农户间转包的多,租赁、转让、拍卖等流转形式少。全县转包土地x亩,占土地总流转面积的x%,其收益普遍偏低。土地租赁的收益较高,全县土地租赁总面积x亩,仅占总土地流转面积的x%。农村土地转让、拍卖等流转形式发展缓慢。
二是流转给一般农户的多,流转给专业大户的少。全县土地流转共涉及x户,其中流转给一般农户的达x户,而流转给专业大户的仅有x户,占总户数的x%,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流转期短的多,期长的少。20xx年全县土地流转期5年以下的土地面积为x亩,占流转总面积的x%;流转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面积为x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x%。这种情况容易出现短期行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是口头流转的多,书面流转的少。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在土地流转时,以口头协议进行流转的多,未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即使有的签订了书面协议,内容也很简单,形式不规范不健全。由于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使土地增值,部分转出土地农民借合同不规范的机会索要回土地经营权,引发了很多农村土地纠纷,给农村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五是农户间自发流转的多,经村集体组织流转的少。土地流转多以农户自发的流转为主,经过村集体统一组织或上报经村集体备案的很少。20xx年全县土地流转的x亩土地,经过村集体组织或报村委会备案的只有x亩,仅占x%。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集约化使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小城镇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选择。结合**的实际,我们认为要加快土地流转进程,提高土地流转质量,需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要把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让农民意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是加快土地流转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引导农民增强流转土地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政策法规。要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要加大典型引导力度。乡镇和涉农部门要充分发挥外出创业有成人员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转变思想观念,投身非农产业,加快土地流转。
2、要把加强管理作为根本,不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一方面,要加强土地转出方的管理。对农户自发的土地流转行为,教育引导农户签订流转协议,并报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要规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挠农户自愿合理地流转土地。另一方面,要加强土地转入方的管理。为防止土地投机行为,已流转的农村土地,受让方不得进行再流转。土地流转年限不能超过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流转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土地流转协议。应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组织以股份制为基础的农业公司,农户间以土地使用权为股权,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
3、要把加快劳务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拓宽农村土地流转的空间。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为农民外出就业创造条件。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技能培训,搞好信息服务、政策服务、法律服务和组织管理,为农村劳动力永久性、实质性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条件,让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能够出得去,挣到钱,留得住,使大量的农村人口离开土地,离开农村,向城市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必然条件和有效空间。
4、要把提供优质服务突出出来抓,为农村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环境。一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要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当地的土地流转工作。二要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要注意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使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三要认真解决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农民土地流转后的遗留问题,如果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针对农村土地纠纷的实际,县、乡两级应建立强有力的专门仲裁机构,着力解决土地纠纷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排除隐患。从绥棱的实际看,应该抽调农委、信访办的人员和公、检、法部门的退休人员,组成土地仲裁委员会,专门研究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四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要加强以养老保险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长期以来农民主要依靠土地作为唯一社会保障的现象转向依靠基金式的社会保险和保障上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进而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十四
近年来,全县各地在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进业主,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为深入了解全县土地流转和经营状况,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7000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涉及29个乡镇112个村314个组8500余户33940余人。全县从事土地承包经营的业主共有108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规模达1000亩以上的业主共有个,承包经营面积达5000亩的个,业主共投资1326万元,年创造产值5060万元,年收入3100万元,农户年获益896万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土地流转的年限一般为30年,短的二、三年,最长的达到50-70年(主要是荒山、荒坡),其中,土地流转年限30年以上的约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
1、转包。经村社同意,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以不超过剩余年限转包给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权,转入方拥有使用权,双方签订契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而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方式目前较为普遍,涉及农户1500户,5000余人,土地面积20xx余亩(主要是田),约占流转面积的12%。
2、租赁。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发,并与之签订相应的土地租赁协议,由业主向农户或集体支付租金。全县最具代表性的是##镇南阳片区(原3#乡)的南阳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凤阳村,土地被成都桃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现租赁面积亩,公司规划三年间在%%片区租凭土地1万亩,独资经营50年,发展伏季水果、种草养畜和发展旅游业。当地农民不但可以直接从土地上每亩收入100-300元租金外,还可在该公司务工,人平年劳务收入可达3000--5000元。该种流转形式涉及农户6000余户,20xx0余人,土地面积14000亩,约占流转面积的82%。
3、借用。承包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农业税仍由原承包人承担。涉及农户500余户,1500余人,土地面积10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6%。
4、入股。承包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双河镇铜锣、佛头、大佛、笔架、犁头、杨柳等8个村社,通过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场,经营收入在扣除应交税费和成本后,按股分红,农户还可应聘进企业务工,获得劳动报酬。
5、拍卖。主要是对那些闲置的“四荒”地,由乡镇、村社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其年限的使用权进行拍卖。如竹海镇益心村集体有荒山40亩,原以每亩10元/年的价格分户承包给农户经营,由于农户经营能力弱,效益低下,承包费从未收齐过,后村两委经批准对荒山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每亩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壮大了集体经济,盘活了闲置资产,农户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换。农户为方便耕种或流转,与集体或其他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对各自的土地经营权进行交换。目前全县互换土地涉及农户100余户,200余人,100余亩土地,约占流转面积的12%。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机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份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份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份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意,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业主开发难成规模。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四)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份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份业主承包土地时不管是何种土地,一律与村社直接签订协议,致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协议中签定的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份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加之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影响,使作为农民最后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二)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操作处置。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三)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
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地方乡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一规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四)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
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五)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契约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农民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关系都是用契约来维系,而且大部分契约又具有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承包方和农民遵守合同协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合同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十五
1、转包。经村社赞成,在农民集体经济构造内部,承包农户将地皮策划权以不超出残剩年限转包给第三方,本身仍保存承包权,转入方具有益用权,两边签订合同,明了各方权力与任务,而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公约践诺两边的权力、任务。这类方法如今较为广泛,触及农户1500户,5000余人,地皮面积20xx余亩(紧张是田),约占流转面积的12%。
2、租赁。集体经济构造或承包农户,将地皮利用权出租给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辟,并与之签订响应的地皮租赁和谈,由业主向农户或集体付出房钱。全县最具代表性的是##镇南阳片区(原3#乡)的南阳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凤阳村,地皮被成都桃园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现租赁面积亩,公司筹划三年间在%%片区租凭地皮1万亩,独资策划50年,成长伏季生果、种草养畜和成长旅游业。本地农民不但可以直接从地皮上每亩收益100-300元房钱外,还可在该公司务工,人平年劳务收益可达3000--5000元。该种流转式样触及农户6000余户,20000余人,地皮面积14000亩,约占流转面积的82%。
3、借用。承包农户将地皮承包策划权无偿借给他人利用,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付出地皮承包策划权的利用费,农业税仍由原承包人负担。触及农户500余户,1500余人,地皮面积10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6%。
4、入股。承包农户在自愿的根本上,将具有的地皮利用权作价入股,与其他出产要素相联合,组建股分制或股分互助制企业。如双河镇铜锣、佛头、大佛、笔架、犁头、杨柳等8个村社,经过议定地皮入股,建立股分互助制茶场,策划收益在扣除应交税费和本钱后,按股分红,农户还可应聘进企交易工,获得工作工钱。
5、拍卖。紧张是对那些闲置的“四荒”地,由乡镇、村社以果然招标的方法,对其年限的利用权进行拍卖。如竹海镇益心村集体有荒山40亩,原以每亩10元/年的代价分户承包给农户策划,因为农户策划本领弱,效益低下,承包费从未收齐过,后村两委经承诺对荒山利用权进行果然招标拍卖,每亩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强大了集体经济,盘活了闲置资产,农户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益。
6、互换。农户为便利耕耘或流转,与集体或其他农户在自愿互利的根本上,对各自的地皮策划权进行互换。如今全县互换地皮触及农户100余户,200余人,100余亩地皮,约占流转面积的12%。
从如今环境看,我县地皮流进展制改革还处于摸索阶段,整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进步农民构造化水温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自动效用。但因为地皮利用权流转政策性强,触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处所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题目:
(一)政策宣扬不到位,大众思维认识有待进步。一些乡镇当局异国把促成农村地皮流转放到促成农业财产布局调整和增加农民收益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地皮流转政策的宣扬不敷深切,大众对地皮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紧张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分地皮承包业主对促成地皮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地皮转包出去后,本身损失了地皮策划权,异国了糊口生涯的最低“保险线”,是以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甘心肠皮荒凉也不肯转包出去。二是部分业主怕政策不稳,当局收回地皮承包租赁权,不敢斗胆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范围搞开辟。
(二)地皮流转的办理机制、办事机制不健康,制约了地皮流转的进程。当前地皮流转大都是大众的自发性行动,贫乏束厄狭隘力和典范性,当局在地皮流转上贫乏应有的办理、指导和办事,制约了地皮流转的范围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异国认识到地皮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地皮流转题目上采纳“一刀切”的大略化操纵方法,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联合转包给业主,大众对此不满意,乃至激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地皮集结成片流转难,业主开辟难陈范围。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地皮分户策划的分散性、随便性与地皮流转的筹划性、范围性之间存在矛盾。因为践诺地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履行地皮范围流转时,每每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地皮范围化流转难以告成,从而导致地皮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范围经济的成长。
(四)融资坚苦,业主开辟资金贫乏,制约了地皮流转的范围。大面积承包地皮从事高效农业开辟必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地皮承包大户平常异国贷款包管单位,又不能将地皮利用作为贷款典质,是以很难从银信部分贷到贷款,加上一些处所交通等根本办法和天然根本前提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导致部分业主在地皮开辟上存在紧张的资金坚苦,范围难以扩大,效益难以进步。
(五)部分地皮流转公约不典范,简单产生公约胶葛,感化农村社会、政治巩固。凸起表现为一是公约的主体同等法,《农村地皮承包法》明了法则家庭承包策划地皮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分业主承包地皮时不论是何种地皮,同等与村社直接签订和谈,致公约的主体同等法,不能见效。二是公约承包期限同等法。和谈中签订的地皮流转的期限超出了第二轮地皮延包期的残剩期限,导致公约没法践诺。三是部分业主借地皮流转变化了地皮扫数权的性质和地皮的农业用处,导致公约同等法。这三种表现式样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策划户、业主之间地皮承包干系的和谈没法见效和践诺,加上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感化,使作为农民最终糊口生涯底线的地皮,必定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构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紧张的乃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障碍地皮流转进程,感化农村巩固。
(一)解放思维,变化见解,切当办理好认识题目。
地皮流转是农村财产布局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兑现范围农业、效益农业,鞭策农业产化策划的前提和根本。地皮是最根本的出产要素,地皮流转的主体是农民。是以,办理好农民的思维认识题目,冲破制止地皮适度范围流转的思维镣铐尤其紧张。最终,冲要破死板的小农经济意识,抛却“搞地皮流转便是搞地皮私有化、搞本钱主义”等思维见解,牢靠建立成长的见解、立异的见解、市场的见解、效益的见解。其次,当局要切当变化见解,要把地皮流转放促成农业财产化策划和成长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精确指导典范,强化办事意识,改革工作方法,切当将农民的自动性保卫好、阐扬好、指导好。
(二)加强指导和典范,切当办理好地皮流转的办理机制、办事机制的题目。
精确指导和典范是加快地皮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康地皮流转的办理机制、办事机制,增进地皮流转的健康急剧成长。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地皮流转政策的宣扬力度,切当作好地皮流转树范工作。在划1、自愿、互利原则下,经过议定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法,鼓励、赞成、指导农民斗胆试点,以点带面,动弹成长,进一步加快农业财产化策划。同时,要坚定杜绝“一刀切”、“活动式”、大略化的操纵处理。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构筑,对应用地皮流转进行优势财产和新兴财产立项开辟的,赐与资金、技巧、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构筑,疏浚流畅关键,收缩小出产与大市场之间的间隔,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办事帮。加强信息办事、科技办事,为农民、地皮承包户供给精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自动做好政策、法律的询问和教导调整工作,指导地皮流转步入正轨。
(三)科学筹划、兼顾安排,切当办理地皮流转的范围题目。
当代经济愈来愈朝着范围经济的方向成长。异国范围,就异国效益,也就异国市场竞争力。加快地皮流转速度,凸起范围效益的关键是要办理好地皮难以集结成片,不容易形陈范围的题目。办理地皮流转范围题目,最终,处所乡村两级在美满地皮承包策划责任制时要联合筹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地皮的查看和统计,在此根本上超前筹划,公道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辟,非耕地的广度开辟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富裕恭敬农民自愿的根本上,以地皮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地皮进行联合筹划和开辟。建立地皮信任办事中间,对拟流转的地皮集结联合办理,使之形陈范围开辟。当局要自动指导,健康地皮流进展制,富裕阐扬农民、业主的自动性和自动性,依托资本优势,阐扬比较优势,凸起地皮流转的范围策划,表现范围效应,增进地皮公道、有序流转。
(四)加大资金搀扶,切当办理好业主开辟资金贫乏的题目。
出产开动资金贫乏是障碍地皮流转进程的紧张身分之一,是以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地皮流转所需资金的搀扶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分的贷款赞成力度。对利用流转地皮搞范围开辟,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赐与搀扶,银信部分要自动赐与贷款赞成。二是自动向上篡夺专项资金。当局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地皮搞高效农业、范围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经过议定公司、业主的投入办理资金题目。采纳承租反包、购买地皮利用权、股分互助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互助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点农业,从而低落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办理地皮流转资金难的题目。
(五)加强对合同的典范办理,切当办理好地皮流转合同不典范的题目。
当前,农民与承包策划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干系都是用合同来维系,并且大部分合同又具有不典范性、不巩固性和松散性。是以,在促成地皮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合同的典范办理,进一步明了承租两边的责、权、利,指导承包方和农民服从公约和谈,自动做好法律询问和法律办事。另外一方面,要切当加大《公约法》、《农业法》、《农村地皮承包法》等法律标准的宣扬力度,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典范两边的践约行动,增进地皮流转健康有序成长。
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篇十六
xxx为鲁北农业大镇,传统的农业生产运营模式在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当前农户主要的土地经营管理机制,农村的经济发展不断推进合村并居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当前,我国农村农业生产已进入结构调整新阶段,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载体受小规模生产以大镇场需求为导向的影响尤为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不断深化科学发展观,全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是有效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有利手段。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尊重镇场规律,按照效益优先原则,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不断创新土地经营管理机制,也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通过深入细致的对我镇的土地流转工作的调研,发现在土地流转方面还存在一些实际性问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59亩。全镇66个行政村都开展完善了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我镇自20xx年至今签订家庭承包经营合同13592份。近年来,我镇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支柱产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目前,全镇共流转土地面积6117亩,主要是以转包和转让两种方式进行流转,其中以转包方式进行流转的土地面积为4517亩,以转让方式进行流转的土地面积为700亩,以出租方式进行流转的土地面积为300亩,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涉及农户1087户。
目前,xxx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流转形式多样。具体有转包、租赁、转让等流转形式。
2、经营范围多样。土地流转经营范围已从二轮承包之初以种植粮油为主,逐步扩大到水产养殖、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现代农业(包含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等等。
3、承包经营主体多样。有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主及种粮承包大户等。
4、土地流转率有增长趋势。近年来,我镇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活跃度不断加强,大部分的农村土地依然处于静止的无流动状态。
5、流转效益明显提升。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全镇。
实现了土地利用的合理配臵,不仅涌现了大量的农业种养大户,增强了我镇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使全镇的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的规模化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同时,土地的流转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及时地补充了全县工业及三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明显加快。
6、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双方实现“双赢”。绝大部分农民反映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遵循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较小,实现了流入流出“双赢”的结果,农民基本满意。
1、新建落成农民服务大厅,开设土地流转服务窗口,对流转双方提供统一合。
同范本,组织供需双方谈判,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等工作,为供需双方搭建流转桥梁;
4、对发生土地流转以后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优先享受各项设施农业扶持政策;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导致承包费兑现难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目前我镇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二)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三)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臵效率不高。由于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四)对土地流转的认识程度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机关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五)部分流转土地难以恢复。土地流转后,部分土地。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如修建的圈舍、仓库、路及房屋等永久性公益设施难以恢复。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建立正常的农村土地次序不仅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到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
(二)强化土地流转队伍建设。由于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土地流转认识程度不一,对各方面政策了解还不够透彻,也会导致土地流转工作进行困难,所以建议对涉及土地流转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增强熟练业务知识,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要认真解决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农民土地流转后的遗留问题,如果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如何规范土地流转手续,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为当前的主要任务。
减少和避免土地流转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
(五)建立建全“失地农民”的培训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生存本领。从调研中可以看出,许多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卖劳动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作,让他们真正从农民中分离出来,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让他们“失地”后能走出去、站得稳、能增收,能致富。这对促进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都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六)加强流转土地流向的引导管理。从调研可以发现,大部分流转土地的开发利用具有随意性、开放性、孤立性特点。如何有效联系流转土地业主,从而正确引导、规范流转土地的开发建设是一项重要问题。我建议,全镇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不断加强土地业主的信息沟通,不断引领全镇群众向生产资料集约化、科学化、规模化前进,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向规模农业、特色农业、现在科学技术集中农业转变,最终实现“以地养民、以地富民”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
用权的流转,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规范农村土地利益关系。20xx年我镇新建落成了农民服务大厅,专门开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窗口,无偿为当地农村的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以进一步完善全镇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努力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我相信,在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下,随着各项生产结构的不断调整,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将会得到更大的提高。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
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周勇。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十分突出的摆在了社会发展的前沿,“三农”问题已经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也是我国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
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既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最终也影响到我国的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进程。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土地承载着农民经济收入、满足就业、家庭养老、社会保障等多种功能,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新农村、农业产业结构高速、农业现代化根本目标就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发展决定性因素就是农村土地问题,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有利于解决农村人地矛盾和耕地抛荒问题,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稳定农业生产;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加快农业发展,并促进农民增收。
1、农业生产性用地补偿标准过低。
偿标准应当为每亩10万元至15万元,并主张园地和耕地应当同价补偿。
2、按农户家庭现有生产性用地数量为基数计价的土地补偿方式不合理调研发现,当地农村从1981年左右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进行分地至今,再没有进行过第二次分地,而1981年至今新出生的人口已有两代人,他们名下没有任何承包地。以d村为例,1990年至今新增人口已达1200人。也就是说,当地农村是三代人共用一代人的承包地作为生活之资。需要指出的是,本地农村耕地数量是农业生产性用地中数量最少的,人均仅1亩左右,而具有几乎同样生产性功能的园地数量则是耕地数量的2倍以上,但园地的补偿标准仅为耕地的23.29%。调研发现,与内地农村相比,当地农民家庭平均人口数量较大,往往是三代人生活在一起,这从侧面反映了当地土地资源有限的现实状况。此外,当地农民群众出外打工的人数很少,绝大部分农民长年在本村进行农业生产。不仅如此,本地农村每年农忙时还从内地省区吸引5万名左右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来做短工,短工的日平均工资达到每天60元以上。因此,本地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尽管数量有限,但年平均使用率和年平均效益水平很高,否则无法实现三代人依靠一代人分得的承包土地生活的要求。据调研统计,本地1981年以后出生的农户子女的平均学历为初中,有限的受教育文化水平和非农业工作技能水平对其实现非农产业再就业造成现实困难。基于以上考虑,大多数农民群众和不少村组干部提出应当按照现有人头数量进行征地补偿。
3、征地补偿政策执行不公平。
计算结果分析《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文件指出:“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前文对a市现行农业生产性用地补偿标准的验证性分析表明,现行标准不能满足国家征地补偿政策要求的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必须进行改革。而科学测算新的农业生产性用地的补偿标准,则要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基本原则,同时要考虑保障被征地农民群众的长远生计的问题。
当前土地流转中,主观上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客观上流转制度、机制和市场不完善、农民的得益无法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障,解决此问题,认为应从服务引导入手,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农民保障机制,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完善土地流转工作不容忽视,以下建议供参考:
要在干部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宣传和细致的思想解释,让每一个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充分认识规范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变化引发的土地调整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用市场手段和机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调整土地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地矛盾,使农村土地关系的稳定由政策、法律强制逐步过渡为农民的习惯。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土地流转是—个经常性工作,把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乡村一级要从过去“管”、“要”向服务引导转变,认真搞好谋划。
(二)规范建制抓流转。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是避免土地纠纷,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转的农户,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建档保管,以解决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促进有序流转。
服务多样的要求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大就业空间。
首先,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指导下,受理农民委托土地流转申请书,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召集农户自主流转见面,对达成协议的农民,指导和帮助按要求签订合同。
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评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多是流转双方自由协商或基层组织协调确定,缺乏科学评估依据。建议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土地流转后的评估,主要是监督土地使用情况,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坏。
再次,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期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要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有条件的,还可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农村基层组织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四、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一)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优惠政策。
在优惠的对象上实行双向优惠,既鼓励土地转出方,又鼓励土地转入方;在优惠的内容上实行综合优惠,不光在经济上优惠,在流转方享受集体公益事业服务方面都给予适当照顾;在优惠的手段上实行配套优惠,包括在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在优惠的取向上实行重点优惠。即对“四荒”开发性经营项目、具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种养项目以及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二)深化农村社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
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为农民“退一进二闯三”创造条件,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法律。
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明确允许农民拥有土地的抵押权;开拓有关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保险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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