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让我们对自己的努力和成长有更清晰的认知。如何有效沟通,提高表达能力和影响力?以下是一些有关健康的小贴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一
《藏地密码》讲的是一个人找狗的故事,一个藏族汉子找藏獒的故事,一个含有满腔热血的藏族健壮汉字寻找传说中的紫麒麟战獒的故事,一个卓木强巴等人到各处冒险之后来到传说中的.圣地香巴拉寻找埋藏千年的宝藏及自麒麟神獒的故事。
《藏地密码》故事情节曲折迷离,吸引着读者的眼球。其内容不时出现跌宕起伏,如敌方出现,线索被发现,我方队员伤亡等。作者何马对伏笔的把握可谓炉火纯青。整个故事从一张照片说起,最后以一张照片结束,画了一个圆。而其中对于决策者、亚拉法师、莫金、唐敏、童方正等人的身世埋下了巨大的伏笔,从第一节起一直到最后的结局。正是这些迷使读者迫不及待地读下去,津津有味,流连忘返。
全书内容新颖有趣,卓木强巴一行人先后冒险了:西藏可可西里无人秘境、南美洲亚马逊热带丛林、丛林深处的玛雅金字塔、西藏墨脱秘境的之门、死亡之门及倒悬空寺、伫立在“死亡西风带”中的雪山、俄罗斯林立的楼道间以及传说中的净土香巴拉。不得不佩服作者渊博的知识及丰富的想象力。在寻獒路上千难万险,卓木强巴等人在这条充满未知的死亡之路上,凭着勇气和智慧,慢慢揭开了西藏最神秘的教派——密宗的神秘面纱。
作者的文笔功底极深,全书描写生动形象,引人入胜。那一段段令人惊叹的文字,向我们勾勒出了整个故事的面貌。在作者笔下,一座座堪称人类奇迹的建筑浮现在我们眼前,一件件匪夷所思的事件使我们的思绪渐渐拉拢…千丝万缕的线索,最终都将汇集成一个令我们满意的结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二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三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我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完美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资料十分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一样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一样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一样。
所以,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一样的了。仅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
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六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孝顺,自古以来都是为人之本。在《论语》《孟子》《弟子规》《三国志》等书中,就有不少文墨是来写孝顺的,而《虎娃金叶子》的主题亦是如此。
金叶子的孝顺,漫溢在字里行间。
一团团熊熊烈火燃起,金叶子蹿进了祭神台,全然不顾那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它,子弹已穿过了它柳枝般的尾巴;它全然不顾那熊熊的烈火围住了它,鲜艳的毛发已被烧过大半……最后时刻,金叶子与六指头永久诀别,它毅然跳入包围圈。
虎哮如雷,金叶子的孝已长成满山的青松翠竹。
虎哮如印,金叶子的孝永远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
呼哮如歌,金叶子的孝在我心中牢牢地铭记。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却并没有完结,读了《虎娃金叶子》,我想要在后面加上一句:虎有报恩之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七
我的小房间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有童话故事、科幻冒险、儿童小说、人物传记、世界名著等等。一本本或厚或薄的书本为我构筑成一条条神秘通道,引领我前往神奇而有趣的世界,去感知不一样的世界!这么多的书中,我最钟爱的,或者说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便是《老人与海》。
首先谈谈该书的作者——海明威先生(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凭借此书他荣获了普利策奖及诺贝尔文学奖。作为美国红十字会成员,曾两次参加世界大战,多次负伤,甚至他的膝盖被打穿,却依然负痛前行,救治伤员。而医生曾在他身上取出多达二百三十片的弹片。他的膝盖最终被金属替代,如同他超越常人那钢铁般的意志,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硬汉”!
再来说说《老人与海》,主人公圣迭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渔夫,可是连续84天出海都一无所获,他成了酒吧里人们的笑柄,他们嘲讽他老了,不中用了。倔强的老人毫不气馁,第85天再一次划着木船出海。一条前所未见的大马林鱼终于出现在老人眼前,老人用了3天时间与比小船还大的马林鱼周旋,最终用鱼叉刺死马林鱼。但是在将鱼往回拖的过程中,老人难敌寻血而来的鲨鱼群,马林鱼被啃食得只剩一副硕大的骨架。
凭借仅存的一点体力与鲨鱼群抢夺自己胜利的果实,即使知道结果一定是输的,也绝不认输放弃!老人坚不可摧的精神,永不言败的品格,积极乐观的态度,深深地震撼了我,“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八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九
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十
是《小故事大启发》,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大道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的春天》这个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了丽丽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很温馨,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妈妈。妈妈把虽有的爱都倾注在丽丽的身上所以丽丽感到很幸福。
丽丽的学习很好,妈妈每次去接丽丽放学,脸上都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冬天到了,妈妈接丽丽放学脸被风吹的红红的,丽丽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于是丽丽决定送给妈妈一条保暖的.围巾。从那以后丽丽再也舍不得花钱了,她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装在了储蓄罐里。圣诞节快要到了,丽丽的钱终于攒够了,当她手里捧着给妈妈买的红围巾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当丽丽把围巾送给妈妈,妈妈打开包装盒,看到围巾时妈妈流着泪,面带微笑的对丽丽说:“谢谢你,你送给妈妈的时温暖,你就是妈妈的春天。”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丽丽的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但我们并没有像丽丽一样,为妈妈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以后我也要像丽丽一样,做个懂事、体贴、关心父母的好孩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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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二
《狼王梦》是,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三
我最喜爱的书是《水浒传》;读了这篇名著,心中深有感触!
在书中,我知道了在梁山有108将士,如:足智多谋的吴用、战无不胜的林冲、有情有义的宋江、神机妙算的公孙胜、文武双全的卢俊义、横行霸道的孙二娘等人物。
其中我最佩服吴用和孙二娘,因为吴用很聪明,如果没有他宋江等人就不会打胜仗。孙二娘虽然有点霸道,但是她也很善良,是个女中豪杰!
在书中,我十分狠:奸臣高俅,高俅为了解除自己的心头大狠,却把圣上赐给宋江的圣酒下了毒,真是罪大恶极!
读了这本名著,我得到了很多启发,如:做人要对自己的长辈忠,要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义,这就是“忠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十四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问号的盒子,盒子上分别画着动物、植物、机器人、机械、星体等;反面还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是盒子呢,还是一个个方框框呢?)。
这本书的内容涉及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动物、植物等许多领域,包含的知识很多。它还颇具儿童情趣,回答每一个问题时都配有一幅漫画,真叫人喜爱,看着书上的文字和图画,不知不觉就把相关知识记住了。这本书的编辑方式好像是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问题的文字,就像他们的“台词”;每幅漫画就好像一个“小节目”,所以我看书的时候,就等于在看“联欢会”。
说起这本书,可真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次,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上找到关于蚊子的一篇,然后拿给他们看,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地光”这个词,不知是怎么回事,结果也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上找到了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多种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解决了我学习上的许多问题,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五
我向大家介绍,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篇十六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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