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加工合同书(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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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加工合同书(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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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对于特殊行业或特定的交易内容,合同中应当特别规定相关的专业术语和标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内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适当修改,以满足各自的实际情况。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一

市邕宁县锈景轩 (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二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1.工作范围:钢结构柱、梁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涂装(红丹醇酸防锈漆一度)。

2.工作数量:乙方制造的构件数量以甲方提供图纸上的数量为准。

3.供货期限:月中旬开始供第一批货,具体供货顺序按甲方现场安装要求。如甲方图纸发生变更或货款延期支付,则交货期相应顺延。

4.合同价格: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元/吨(本工程不开发票),工程量计算按图纸理论重量计算,暂估吨,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整)。

5.结算方式:根据甲方所提供设计图纸,以图示尺寸理论重量进行计算。带款提货。

6.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材料款万元整。余款每批提货时结清该批货款。

7.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严格按图纸材质及质量要求制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擅自改动图纸要求。

因甲方原因需进行图纸修改和技术要求的更改,双方均应友好磋商,达成共识,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由于图纸修改引起的交货期、制造质量、价格更改等问题均视修改的结果,修改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用书面确认。

8.技术联络:。

工程实施中产生材料、技术、生产、质量等问题,双方应积极联络,不误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联络过程中的一方用文件通知另一方,另一方须在收到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视作认可,并对迟复现象负责任。

9.检验和验收:。

生产期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和进度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配合甲方参加最终的工厂验收工作。

乙方加工、制作的产品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和制作,甲方在货物出厂前进行验收。

10.违约罚款。

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积极执行,不应违约,若发生违约须承担另一方的直接损失费。

11.甲方推迟收货:。

构件制造完成后,因甲方原因而不能按时收货的,乙方本着谅解的精神,允许将此货物妥善贮藏2个月。过期,甲方支付乙方相应货物贮藏金。(每周1000元)。

12.交货方式及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工厂内自提货物。

1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双方均不能履约者,则双方可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须立即传真另一方,并在其后七天内以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点的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卖方仍有义务促成货物发运。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卖方将已制造完成构件与买方进行结算。

14.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均应友好磋商,积极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贰份。

16.本合同一经签字,即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所有内容执行完后结束。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三

电话: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提前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由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无法生产出甲方所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3、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四

5、乙方须根据事前确定的质量标准严格组织生产,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订单。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加工费标准、结算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给乙方时,须按***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订单量给乙方生产时,按照**标准补偿乙方的误工费和设备的合理折旧费。

3、因乙方的生产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客户退货、索赔时,乙方须按照**标准赔偿甲方。

4、乙方若因生产组织不力,严重延误了客户交期,造成客户投诉甚至取消订单时,须按照**标准赔偿甲方。

五其他事项。

1、当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或者合作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调解,可提请厂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2、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五

3、加工费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详见附件一《加工费标准确认单》)。

4、订单量和产量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详见附件二《订单量、产量计划书》)。

5、若遇特殊时期或者特殊环境,特别是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等原因致使订单量、产量不能满足对方需求时,未能满足方应主动提出协商申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订立相关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理机制。

6、双方应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结合工厂现有的设备状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客观条件,共同协商确定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质量计划。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合理排列生产计划,必要时须插单满足客户需求。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钢梁、钢柱加工。

2、合同价款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3、钢结构加工费支付:此工程总价为:暂按吨元/吨=元签订合同预付总价的30%,余款提货时全额清。

工期:暂订年月日交货(具体根据甲方提供材料的进度情况)。

4、争议。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浦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双方接受。

5、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6、合同分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七

甲方:电话:

乙方: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之需将如下产品原料物料或半成品委托乙方加工。

第一、1、发加工产品名称:款号:数量:绣花/印花工艺要求:

2、产品名称:数量:米/码,洗水工艺要求:

3、产品名称:款号:数量:生产要求:

第二、产品及质量工艺、要求:(1)乙方生产加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生产制单”所述内容及按甲方提供或已指示的正确货样品之要求生产,否则作不良品处理(如遇生产实际问题按甲方负责人签名为准)。(2)乙方必须在生产前先制造样板,每款送壹条/件,给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

第三、加工费:每件/套人民币为拾元角正(如加工费包括生产所用的线款)。乙方绣花、印花应按甲方所有裁片生产成品之原合同数量多出5%作配片用,如有物料不良品一律要以旧换新。

第四、运输:乙方必须负责全额运输费用。

第五、结款方式:出货后45天。

第六、送货期:双方经友好磋商制定出下列交货时间,并必须按下列时间将加工后之成品送到甲方制定地点。

第七、交货期于年月日前,否则按违约处理。(注:每超一天交货,则扣10%的加工费)。

第八、乙方所交成品,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返工。若因乙方造成次品的须由乙方负责成本赔偿。

第九、乙方如生产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跟甲方联系后方可生产。

第十、乙方一定要做到对甲方版型或款式洗水工艺要求,绣花、印花的色彩搭配,乙方必须对甲方的版权做到对外保密,违者赔偿经济损失,并扣除当月加工费。

第十一、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八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制作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加工成品名称、工程量、合同总价名称:。

工程量:约吨(以实际加工工程量为准)。因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时以此合同单价及条款为准,最后结算时以双方承认的实际加工量为准。

合同单价:元/吨;(附单价清单)。

合同总价:约万元整(大写元整)。

二、加工制作范围及材料供应。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钢结构深化设计、钢材由乙方自行采购及加工制作,厂内抛丸除锈,按设计要求制作,装车。

2.甲供钢材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工厂,所供钢材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乙方发现甲供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窝工费。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书面要求后日内不予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使用该材料,因此造成乙方完成的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工范围:。(附构件清单)。

4.甲供材料应在月日前运至乙方工厂,其余原材料在月日起运至乙方工厂,并满足乙方制作要求,在月日前全部运至乙方工厂。

三、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2.材料加工过程中,甲供材料损耗不能超过实际需要量的%。

四、交工资料。

1.交工资料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执行(北京地方标准),交工资料应与构件一并送达甲方工地。

2.交工资料应另附有预拼装记录、检测报告、探伤报告、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

3.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

4.如构件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负责修理。

五、交货期限、方式及收货方式。

1.乙方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笔款项后,在日内交货。

2.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施工地车上交货。

3、收货方式:甲方应指定具体的收货人在收货单上签字。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日内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用于焊材、油漆等材料的采购。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场后1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做为工程进度款;乙方最后一批构件出厂前,甲方应付至合同总金额的%,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甲方应在质保期(最后一批构件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结束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乙方。

七、合同价款调整及决算。

1.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总额及合同单价。

八、定作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相应的顺延工期,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损失费、误工费等,甲方应予以赔偿。

2.非因乙方违约行为所致,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已制作完成的部分,甲方应按照合格产品支付全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承担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应于合同解除后日内支付完毕。

3.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甲方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承揽方违约责任:

1.工程延期或出现重大事故,且乙方没有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十、纠纷的处理:

本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解除。本合同生效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九

1.工程预付款:甲方应在。

合同。

签订后1日内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用于焊材、油漆等材料的采购。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场后1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做为工程进度款;乙方最后一批构件出厂前,甲方应付至合同总金额的%,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甲方应在质保期(最后一批构件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结束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乙方。

七、合同价款调整及决算。

1.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总额及合同单价。

八、定作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相应的顺延工期,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损失费、误工费等,甲方应予以赔偿。

2.非因乙方违约行为所致,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已制作完成的部分,甲方应按照合格产品支付全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承担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应于合同解除后日内支付完毕。

3.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甲方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承揽方违约责任:

1.工程延期或出现重大事故,且乙方没有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十、纠纷的处理:

本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解除。本合同生效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1.工作范围:钢结构柱、梁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涂装(红丹醇酸防锈漆一度)。

2.工作数量:乙方制造的构件数量以甲方提供图纸上的数量为准。

3.供货期限:月中旬开始供第一批货,具体供货顺序按甲方现场安装要求。如甲方图纸发生变更或货款延期支付,则交货期相应顺延。

4.合同价格: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元/吨(本工程不开发票),工程量计算按图纸理论重量计算,暂估吨,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整)。

5.结算方式:根据甲方所提供设计图纸,以图示尺寸理论重量进行计算。带款提货。

6.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材料款万元整。余款每批提货时结清该批货款。

7.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严格按图纸材质及质量要求制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擅自改动图纸要求。

因甲方原因需进行图纸修改和技术要求的更改,双方均应友好磋商,达成共识,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由于图纸修改引起的交货期、制造质量、价格更改等问题均视修改的结果,修改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用书面确认。

8.技术联络:。

工程实施中产生材料、技术、生产、质量等问题,双方应积极联络,不误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联络过程中的一方用文件通知另一方,另一方须在收到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视作认可,并对迟复现象负责任。

9.检验和验收:。

生产期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和进度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配合甲方参加最终的工厂验收工作。

乙方加工、制作的产品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和制作,甲方在货物出厂前进行验收。

10.违约罚款。

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积极执行,不应违约,若发生违约须承担另一方的直接损失费。

11.甲方推迟收货:。

构件制造完成后,因甲方原因而不能按时收货的,乙方本着谅解的精神,允许将此货物妥善贮藏2个月。过期,甲方支付乙方相应货物贮藏金。(每周1000元)。

12.交货方式及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工厂内自提货物。

1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双方均不能履约者,则双方可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须立即传真另一方,并在其后七天内以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点的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卖方仍有义务促成货物发运。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卖方将已制造完成构件与买方进行结算。

14.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均应友好磋商,积极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贰份。

16.本合同一经签字,即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所有内容执行完后结束。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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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十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解决。

六、保密约定。

2、乙方保证合同规定的甲方产品(含技术资料及专用工、模具)的拥有权,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七、违约责任。

2、乙方延期交付时,应按合同总额的____%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为本合同总额的____%。

八、附加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执行中的附加或更改,应以补充协议或说明的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十一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制作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加工成品名称、工程量、合同总价名称:。

工程量:约吨(以实际加工工程量为准)。因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时以此合同单价及条款为准,最后结算时以双方承认的实际加工量为准。

合同单价:元/吨;(附单价清单)。

合同总价:约万元整(大写元整)。

二、加工制作范围及材料供应。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钢结构深化设计、钢材由乙方自行采购及加工制作,厂内抛丸除锈,按设计要求制作,装车。

2.甲供钢材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工厂,所供钢材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乙方发现甲供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窝工费。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书面要求后日内不予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使用该材料,因此造成乙方完成的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工范围:。(附构件清单)。

4.甲供材料应在月日前运至乙方工厂,其余原材料在月日起运至乙方工厂,并满足乙方制作要求,在月日前全部运至乙方工厂。

三、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2.材料加工过程中,甲供材料损耗不能超过实际需要量的%。

四、交工资料。

1.交工资料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执行(北京地方标准),交工资料应与构件一并送达甲方工地。

2.交工资料应另附有预拼装记录、检测报告、探伤报告、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

3.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

4.如构件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负责修理。

五、交货期限、方式及收货方式。

1.乙方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笔款项后,在日内交货。

2.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施工地车上交货。

3、收货方式:甲方应指定具体的收货人在收货单上签字。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十二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景德镇近现代陶瓷工业遗产综合保护开发项目――a、b、c区钢结构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景德镇市新厂西路150号(原宇宙瓷厂)。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a1、a2、a3、c1、c2、c3、c5、c6、c8、c11、c15楼号钢结构(梁、柱、楼梯等)的深化设计(出图及计算书)、制作(含除锈涂装、防火涂料)、运输及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暂定):

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万元整,小写:17300000.00元。本合同价款为含税综合单价,闭口包干(详见附件分包人的报价单)。

三、分包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xx年11月20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xx年05月20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0天。分包人必须根据承包人节点工期要求,落实好各项材料、设备、劳动力等调配工作,不得因承包人或发包人工期的调整而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2.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书及报价书、承诺书及其他附件;

4.除工程价款及与造价、付款有关条款之外的总包合同。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全部责任。

十、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分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的充分授权)、施工本工程的相应资质、能力,并承诺提交给承包人的资格、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及授权书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合同份数及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11月15日;

2、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宝山路888弄12号303室。

3、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各执二份,正本不得省略通用条款,副本可以省略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对正副本均有法律效力)。

4、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公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后生效。

承包人:(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分包人:(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十三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钢梁、钢柱加工。

2、合同价款。

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此工程总价为:暂按60吨*1100元/吨=66000元。

签订合同预付总价的30%,余款提货时全额付清。

工期:暂订年月日交货(具体根据甲方提供材料的进度情况)。

4、争议。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浦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双方接受。

5、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6、合同分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十五

工程名称:委托单位:检测单位:

委托单位(甲方):检测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检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检测依据。

2.5《紧固件螺栓、螺柱》gb/t3098.1。

2.6《钢结构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热圆技术条件》gb/t1231。

2.7《钢网架螺栓节点》jg10。

第三条、检测项目、数量及收费。

第四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4.1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条方式进行结算。

4.1.1按双方约定的检测费人民币(大写):实行总包。

4.1.2按第三条的收费标准,以实际检测量进行结算。(实际检测量为报告数量)。

4.2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条方式进行付款。

4.2.1合同签订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元。

4.2.2甲方预付检测费元,余款在领取报告时凭乙方出具的《检测结算单》一次性付清。

4.2.3甲方在领取报告时一次性付清全部检测费。

第五条、收费依据。

4.暂无国家收费标准的项目由甲、乙方商议确定。

第六条、双方义务、权利。

6.1甲方义务。

6.1.1向乙方提供与检测相关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6.1.2根据乙方要求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6.1.3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做好现场检测的见证工作;。

6.1.4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检测费用。6.2甲方权利。

5.2.1对测试数据有知情权;。

6.2.2从乙方获取相关检测咨询服务。

6.3乙方义务。

6.3.1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检测资质证明文件;。

6.3.2进入工地现场后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6.3.3现场检测全部结束后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6.3.4遵守甲方工地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安全操作。

6.4乙方权利。

6.4.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检测费有停止检测及提交检测报告的权利。

6.4.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检测不合格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样品处置。

7.1乙方对检测合格的或破坏性样品原则上不予保留,不合格样品保留十五天,甲方如有其它要求,请在“委托协议书”中说明。

7.2甲方对贵重的或要求回收的样品应在“委托协议书”中注明,并于送检的十五天内办理领取回收手续,逾期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8.1甲方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也可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9.1正式进场时间由检测联系人电话确认,届时甲方务必完成现场的准备工作,否则延误检测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9.2对检测的服务与质量有议异可向乙方申诉(申诉电话:)。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

单位盖章:签订日期:

帐号:

单位盖章:

钢构加工合同书篇十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当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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