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生活中,总结能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在写总结时,要用简练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总结是一种积累和沉淀,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成长和进步。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一
5、宿舍内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接电线;。
7、宿舍内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公司可协助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8、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内严禁留宿非公司人员;。
9、长住员工最迟于12时前返回宿舍,12时以后任何人不得外出(工作需要除外);。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选一名舍长,负责检查宿舍日常卫生和内务秩序。
2、宿舍管理实行规范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进间,早上6点30分准时起床、晚上8点30分准时就寝。
4、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电灯等,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学生晚上不得随便出校门。
6、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带回宿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宿舍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丢失,舍长负责监督,如损坏或丢失无责任人,由本宿舍全体人员赔偿。
8、应服从老师和舍长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严肃处理,留记档案,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三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保障员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础,使员工宿舍管理更趋合理有序、安全规范。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带给体检健康证明。
4、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状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职责,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4、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xx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2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4、2、1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宿舍长管理。
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方。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掉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职责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状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创设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发展,希望大家协同寝室长共同做好以下几点:
1.每晚熄灯钟敲响前2分钟,各小寝室长负责清点人数,然后由寝室长统计,并及时向老师汇报未到或请假学生名单。
2.熄灯钟响后,要做到熄灯、熄声,未洗漱完毕的由各小寝室长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灯钟响后,不得有妨碍别人休息的行为。禁止有吃东西、乱跑、乱窜、说话等现象的发生。
1.在校住宿期间,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须回家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并且结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3.不得私调床位。
1.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时,注意将门窗关好,以防发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1.寝室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所在寝室人员每天1-2名进行值日。
2.寝室内应做到常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3.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
4.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以上规定望各位同学认真遵守,同时以寝室长为中心、各位班委协助并由每个同学监督执行。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六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要求4张标准上下铺房,入住人数为7人。严禁非法同。
三、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四、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媒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
五、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八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务必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职责。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务必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持续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持续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掉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刻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职责,状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附则:。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状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将与违规者相同的处罚。
宿舍存在的问题员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长。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1、人人都要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2、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器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3、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5、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6、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抛出窗外。
7、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8、职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
9、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10、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11、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12、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13、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
15、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1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
宿舍和教学区是学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学生一个重要的生活区域。维护宿舍和教学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事关全校学生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为此,学校政教处及生活指导组总结了学生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并逐步完善,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阅,形成此制度:
1、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点名工作,寝室长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由其委托同寝室一位同学代行职责。寝室长每天在熄灯前5分钟点好名,并将点名夹放在靠走廊一侧窗户的玻璃窗与防盗窗之间。
2、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在熄灯铃响后依次查看并记录各寝室的点名情况,如发现寝室长忘了点名,则提醒。如发现点名表上显示有同学未到,则再次与寝室长核实。
3、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将本幢楼的学生到寝情况向生活指导组长汇报,如发现有未到寝同学,则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并向住在学生宿舍的值周领导汇报。
4、学校和班主任要共同做好寝室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同时,政教处、值周组和生活指导组将不定时对寝室到寝情况进行检查,对寝室长的工作给予必要奖惩:寝室长很好的完成一学期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加2分。如无法尽职,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1、学校要求各寝室出门后关好门窗、日光灯,水龙头。天热时还要求学生关掉空调和电扇。
2、学校组织班主任分早、中、晚三班对各寝室的门窗水电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与班级三项竞赛挂钩,同时由班主任对发现的节水节电防盗等安全隐患进行补救。
3、宿舍楼白天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巡视,晚上18:00到次日早上6:00由校保安队一名保安负责每隔半小时对每幢楼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宿舍区的夜间值周教师汇报。
1、学校分早间空档时间、午间空档时间和晚饭后空档时间三个时间段进行巡视,每名班主任负责一幢楼的一个时间段,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2、学校组织班主任进行就寝前空档时间的巡视,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1、宿舍区每晚由一名宿舍管理员、一名保安和两名值周教师睡在学生宿舍,负责处理晚间意外情况。
2、宿舍区的两名夜间值班教师必须在每晚22:40以后对8幢宿舍楼进行抽查巡视。
1、由各班副班长负责每天各个时段的点名工作并记入班级日志,受班主任监督。班主任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各年级管理组汇报。
2、班主任要做好副班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为调动副班长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规定班长能很好完成一学期的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加2分。同时,对点名工作不尽职的副班长,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1、由各班主任安排本班值日生或专人负责教室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学校要求各班在体育课、美术课、物化生实验课、计算机课、音乐课期间及中午、下午、晚自修放学后关好各班门窗。
2、值周班同学和值周组定期对课间操期间和晚自修结束后的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进行检查,年级管理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上述各项检查结果与各班三项竞赛挂钩。
3、总务处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教学楼和科技楼的水电门窗等财产安全进行检查;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1、门卫对进出校门的通校生证件进行查验。
2、门卫对非正常时间出校门学生的请假条进行查验并登记,由政教处通过学校内网对上一周学生非正常时间出校门情况进行公布,班主任进行核对。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二
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为了搞好员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员工宿舍严禁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管理人员批准,可入住,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四、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
五、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如需逐换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六、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七、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九、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予以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十一、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十二、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十三、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十四、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十五、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十六、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严禁任何形式聚众赌博,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凡是赌博,违者没收赌,赌资并罚款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八、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十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二十、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二十一、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处罚并罚款。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服从管理员管理与监督;
3、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5、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6、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7、使用电视机、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8、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9、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10、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2、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3、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
14、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15、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住宿员工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宿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公司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1、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2、每周一为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宿舍内卫生洁净无死角。
评比制度:
1、工作程序。
(1)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检查的人员名单。
(2)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3)到宿舍检查。
(4)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5)审核统计结果。
(6)安排奖惩事宜。
(7)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8)档案整理。
2、评比时间。
统一每周的星期一下午2:303、评比方法。
每月安排统一检查3-4次,突击抽查至少1次,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宿舍取消文明宿舍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比,对两次通知检查和一次突击检查的三次评比结果进行累积分,评出"标兵宿舍"。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了加强对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院里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六
1、严禁在宿舍区内私自接电线、灯头、插座、电炉、将衣物挂在电线上,注意防炎,防止触电。私自张拉连接电线的罚款200元每人每次。
2、严禁私自搭钉床铺,私拆宿舍的围护栏及公共设施,确保宿舍安全。
3、不得私带家属、女朋友、老乡在宿舍区内休息过夜,遵守作息时间。
4、严禁在宿舍区内赌博、喝酒、喧哗、私拿私用他人生活用品及生产工具。
5、共同搞好室内环境卫生,衣物、蚊帐、被席、毛巾要放置整齐,不得乱丢纸屑杂物,预防疾病。
6、遵守食堂规定,依次排队开饭,严禁插对、喧哗,讲究卫生,剩菜剩饭严禁乱倒。
7、严禁打架,发扬团结互助友爱的集体精神,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执行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压制。
8、违反规定者,罚款处理,并作为考评参考,情节严重者送有关单位处理。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 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集体宿舍员工。
三、 职责: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申请及有关配合工作;
3、 宿舍长负责宿舍管理;
4、 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四、 入住管理:
1、 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入住;
2、 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 男员工不准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员工不准在男生宿舍留住;
4、 入住员工不许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6、 员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从事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7、 员工晚间23:30后禁止嬉闹、开音响、看电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9、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11、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2、 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13、 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积地上;
14、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6、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选出最佳寝室与最差寝室,对最佳寝室给予适当奖励,对最差寝室给予一定处罚。
17、 有下列条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传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8.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18.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
18.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18.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人亲友者;
1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1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18.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五、 安全管理
1、 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 保护自己的个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 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对于紧急事件,宿舍长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时电话请求相关特殊服务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 卫生管理
1、 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随处大小便;
2、 宿舍及走道内严禁开伙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具;
3、 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5、 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和从阳台、窗口向下抛物;
七、 费用管理
1、 入住人员不收取住宿费;
2、 水电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由入住人员共同分摊;
3、 宿舍长每人每月补助50元。
八、 附则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齐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九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2、管理人员须遵循公开、公正、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原则,对各项目在册管理人员及外包施工队组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
3、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由公司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处罚
有下列安全违章情形之一的,给予违章人员以下相应处罚:
(一) 习惯性违章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不按高挂低用使用罚款100元。
3、穿高跟鞋、拖鞋及穿背心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衣衫不整罚款1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4、醉酒后上班,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5、故意破坏防护设施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事项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二)场地布置
1、要求布局合理,临时设施整齐划一,弃渣符合要求;各类管线架设规范。场地杂乱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500元。
2、物品堆放不整齐,工料乱放、侵占道路的罚款50元;同时要求料净场地清。
3、职工入场需佩戴安全帽,统一着装,不遵守规定的处以50~200元罚款。
4、生活 区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要求卫生整洁。
(三)生活设施
1、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有故意破坏者处以100~200罚款。
2、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制定消防措施和制度。
(四)环境保护
1、严禁随意践踏、砍伐、挖掘、焚烧植被,严禁猎杀野生保护动物,违反规定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2、取土场要规划使用科学合理,并满足相关要求。
3、弃土场的规划使用科学合理,并即使整治,保证边坡稳定、平顺;弃土堆放杂乱,违反规定的处以100~500元罚款。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1、作业前要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机械运转良好。同时需要做好记录。
2、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一切费用 由个人或所在作业队负责。根据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并对个人处以100~300元罚款,作业队处以1000~2000元罚款。
(六)施工车辆相关制度
1、施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搭乘任何人员。对违章者处以罚款100元。
2、在弯道、坡段、道路狭窄的路段。不按指定道路行车者,开英雄车者,故意制造不安全隐患、粉尘者,处以100~200元罚款。
3、对运输车辆长期不检查、维修、保养或带病出车者,根据责任大小对车辆主管人员、车辆维修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4、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准随意乱卸料,如有发生,一经发现或举报将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的处罚。
(七)施工临时用电相关制度
1、掌握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功能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设备停用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开关、闸刀、开关箱,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 电工及时处理。
5、搬运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配电箱做到“一箱一漏”。
7、对不及时整改的作业队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工整改。
8、工地上的照明灯具按时开关,严禁使用长明灯,发现一盏罚款100元整。
(八)综合治理
1、文明施工责任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要齐全并落实。
2、设置文明施工安全标语 ,对于无标语、无警示牌的施工场地可根据情况处以100~200元罚款。
3、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打架斗殴者根据情况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表彰制度
1、纠正恶性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重伤、死亡事故、设备倒塌事故发生的,经公司确认后,根据情节给予相关人员200~2000奖励,并加以表彰。
2、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避免重大环境污染和投诉的,给予个人100~500奖励,并加以表彰。
3、对能保持文明施工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部门或施工队给予100~500元奖励。
4、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革新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且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相应比例的现金奖励。
四、其他
1、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对象确定的优先顺序如下:外包施工队组,项目部,个人。
2、财务部门所扣罚款全部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专项基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1、民工宿舍是工程施工的后勤设施,由现场项目经理部统一建设,归项目现场后勤管-理-员具体管理。
2、进场民工须凭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场民工管-理-员登记入册并缴纳押金,并按工种统一安排住宿,各工种班组长协助民工管-理-员做好本工种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3、民工入住宿舍,实行一人一铺,并编号登记,不得随意变改,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加强自律。订铺由项目部统一提供,生活及卫生用品个人自理。
4、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损坏宿舍设施。一经发现通知所属班组负责人,当事人照价赔偿外,另处以200 元/人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清退处理。
6、民工宿舍及室外走道等公共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卫生责任区,由各班组定期清扫,后勤管-理-员检查考核备案。
7、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在公共场所随意洗浴,不听劝止者处以10~100 元罚款。
8、民工宿舍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入住人员不准带家属及儿童。一经发现,由保卫部门将当事人无条件清退出常并处当事人所在班组长100 元/人次罚款。
9、宿舍内严禁进行赌博及变相赌博活动,严禁进行其他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如经查实,对参加人员每人30~300 元罚款,严重者移送保卫或公安部门处理。
10、民工管-理-员定期组织人员对民工宿舍和公共责任卫生区及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月度评选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由项目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11、民工宿舍违规情况将按工种进行统计,一周内违规次数在3次以上的班组将给予班组长100~500 元罚款,在安全文明保证金中扣除。违规宿舍不得参加本月度文明宿舍评比。并作为每季度安全文明施工考评的重要依据。
12、所有民工必须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二十
1、严禁在宿舍区内私自接电线、灯头、插座、电炉、将衣物挂在电线上,注意防炎,防止触电。私自张拉连接电线的罚款200元每人每次。
2、严禁私自搭钉床铺,私拆宿舍的围护栏及公共设施,确保宿舍安全。
3、不得私带家属、女朋友、老乡在宿舍区内休息过夜,遵守作息时间。
4、严禁在宿舍区内赌博、喝酒、喧哗、私拿私用他人生活用品及生产工具。
5、共同搞好室内环境卫生,衣物、蚊帐、被席、毛巾要放置整齐,不得乱丢纸屑杂物,预防疾病。
6、遵守食堂规定,依次排队开饭,严禁插对、喧哗,讲究卫生,剩菜剩饭严禁乱倒。
7、严禁打架,发扬团结互助友爱的集体精神,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执行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压制。
8、违反规定者,罚款处理,并作为考评参考,情节严重者送有关单位处理。
负责人:xxx。
电话:xxx。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1目的:
为规范保安员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良好、舒适的休息环境。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奥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宿舍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保安员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3.2管理处负责对宿舍的具体安排、日常管理。
3.3公司保安部、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做好员工宿舍的内务监督工作。
4管理规定:
4.1入住。
4.1.1保安员入职后,管理处保安主管根据宿舍的状况安排员工入住。
4.2.1入住保安员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与管理,遵守《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4.2.2入住保安员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设施设备的用途和增加新的设施设备,如需对宿舍内设施设备进行改动、增加,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管理处审核报公司行政部批准后实施。
4.2.4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4.2.5入住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影响住户和他人的休息。
4.2.6公司保安部经理、管理处经理及保安主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中,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规定流程处理。
5相关文件:
5.1附件:《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6记录。
6.1《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
1、管理处保安部主管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统一管理,指定队员房间、床位及使用配发的家具,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擅自增加家具。
2、宿舍的'公物,必须经行政部登记造册,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和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
3、宿舍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ˇ理。
4、住宿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搞好个人内务,私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宿舍卫生实行轮流值日打扫。值日人员要做到扫净、拖净、垃圾要倒净,地面、桌面不得有烟头、杂物,无明显污迹。
5、要自觉遵守纪律,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不得在室内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6、员工上、下楼、开、关门等要尽量小声,注意不要影响到他人。
7、不准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当事人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ˇ理,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8、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功率的电器,违者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况追究责任。
9、节约水电,人人自觉从我做起,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10、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责任人不明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11、公司保安部经理和保安主管对辖区的宿舍进行定期的检查、监督,对员工宿舍内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与员工考核挂钩,重违规事件将与部门领导考核挂钩。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二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二十三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1、办公室里的废纸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及时清除。文件资料要远离电源插座。
2、办公室内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包括电暖气)。
3、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每天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1、餐厅内应禁止吸烟。就餐者如有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引导其到指定的场所吸烟。
2、厨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种固体或液体燃料火锅时,必须遵守操作程序。不许在燃烧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3、餐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线。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
4、餐厅要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厅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能挤占、挪用和遮挡。
5、厨房在炼油、炸、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不要过满,严防油温过热出现明火、溢锅引起火灾。
6、厨房内燃气灶具、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要用纸张引火。
7、不要往炉灶、烤箱火眼等处倒置各种废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不准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关闭燃气的总、分阀。
1、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禁止烟火的标牌,库房门口及通道,要保持畅通。
2、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并不准使用其它电器设备,照明开关应装在库房外部,并要有能加锁的保险盒,库房门要朝外开。
3、库房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拉电线。
4、库房货物存放要按货物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质相互抵制、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存放。存放货物不得过高过宽,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宽,高度离照明要保持0.5米距离。
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施防火规范》。
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用易燃物品搭建隔层或分离库房。
8、电工及保管员要经常对照明灯具,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切断电源后方可下班。
9、库房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懂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10、房内必须贴出明显的防火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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